一条规则、原理或公理,假定在其他方面都令人满意的话,也只有在表达它的词句意义明确时,才有价值。因此我们不得不认为,当宣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或者说“最大幸福”,是社会道德的规范时,其首倡者必然设想人类对“最大幸福”这一概念有着一致的见解。
可是这种设想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幸福的标准变化无常。我们发现在各个时代,在各个民族中间,就各个阶级来说,人们对它的看法都是不同的。流浪的吉普赛人认为一个固定的家是令人厌倦的,而一个瑞士人如果没有家园就感到非常不幸。希伯来人的天堂是“一座由黄金和宝石建造的城市,有着异常丰富的五谷和美酒”;土耳其人的天堂是“充斥妖艳美女的闺房”;美洲印第安人的天堂则是一个“快乐的猎场”。在挪威人的乐园里,每天都有战争和对创伤的神奇治疗;而澳大利亚人所希望的是在死后“一跃而起变成一个白种人,拥有许许多多的6便士硬币”。再往下看看个人的情况,我们发现路易十六把“最大幸福”解释为“建造水闸”的意思,而他的继承人却把它解释为“建造帝国”。在吝啬鬼埃尔威斯那样的人看来,积聚金钱是生活中唯一的享受,而“桑福德和默顿”的乐善好施的作者戴却认为把钱分给别人才是唯一的乐事。商人和艺术家的雄心壮志绝不会是一样的;如果我们能把庄稼汉和哲学家的空中楼阁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它们的建筑风格迥然不同。
把这些事实概括起来,我们就会知道“最大幸福”的概念和人性的其他要素一样,变化无常。在各民族之间,意见悬殊是很明显的。若把希伯来的长老们和他们现存的后裔作一番对比,我们看到甚至在同一种族内,生活的最高理想也在变化。每个社区内的成员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也不一致。如果我们把一个贪食的学童的愿望,和他后来成长为鄙视世事的先验论者时的愿望比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在个人身上也绝非一成不变。
这其中的道理是够简单的。幸福意味着人体各种机能都得到满足的状态。一种机能的满足是通过对它的运用产生的。要使人愉快,这种运用必须与机能的力量相称;使用不足就产生不满,使用过度就产生疲劳。因此,要获得完全的幸福,就要把所有机能按其各自发展的比例加以使用;为达到这一目的而对各种环境作出的理想安排就构成“最大幸福”的标准。但是,没有任何两个个人的心智包含相同的要素组合。每个人对各种欲望的权衡都不相同。因此,适合于一个人的最高享受的条件,对于任何一个别的人来说,就不会完全达到同一目的。因而幸福的概念必然随各人的爱好与性格而变化;那就是说,它必然变化无穷。
有人可能辩解说,以上所述都是些吹毛求疵的异议,实际上我们对“最大幸福”的意义是有相当一致的认识的。这种辩解很容易驳倒;因为有许多问题,对这些无端指摘者来说,是足够实际的,可是关于这些问题,人们根本没有表现出这种假定的一致。举例说:
——在精神和肉体的享受之间,什么样的比例才构成“最大幸福”呢?到某一极限为止,更多的精神活动产生更大的幸福;但超过这一极限,更多的精神活动就会产生痛苦而不是快乐了。这个极限在什么地方呢?有些人似乎认为智力的培育和由之产生的满足是几乎不可能过度的。另一些人则主张,在受过教育的阶级中间,精神上的刺激已经过多,假如把更多的时间用于体力活动,就会获得更多的享受。如果以“最大幸福”作为准则的话,决定这些意见之中哪些是正确的就变得很必要;而且还要进一步确定,每种机能的利用和滥用之间的界限。
——在人们所希求的幸福中,最真实的要素究竟是满足还是渴望?一般认为当然是满足。可是也有另外一些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有不满足的思想,我们今天将仍然是野蛮人。在他们眼里,不满足是追求进步的最大动力。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假如满足成为普遍的现象,即使在现在,社会也会开始衰退。有必要把这些互相矛盾的理论加以调和。
——“功利”,“最大幸福”的这一同义词,包括些什么呢?千百万人会把它局限于直接或间接满足肉体需要的东西,即“帮忙弄些东西放进锅里”这句谚语中所说的东西。另外有些人则认为,智力的培育,不论所谓实际效果如何,其本身就是有用的,因此要教天文学、地质学、解剖学、人种学等等,还要加上逻辑学和形而上学。罗马作家中有些人把从事美术看做不良行为;与他们不同,现在许多人认为,功利包括诗、画、雕刻以及有助于提高审美力的一切事物。还有更极端的一部分人,主张音乐、舞蹈、戏剧,以及通常称为娱乐的东西,同样应该包括进去。我们应该取得一致看法,以代替这些分歧的意见。
——我们是采纳某些人的理论,认为幸福意味着尽可能享受当前生活中的快乐,还是采纳另一些人的理论,认为幸福也包括对未来生活中的愉快预为准备呢?如果我们进行调和,说应该把两者结合起来,那么每一方面又该在这一组合中占多大的比例呢?
——我们应当怎样看待我们这个追求财富的时代呢?是认为把全部时间和精力投入事业中——把生命用在积累生活资料上,就构成“最大幸福”,并照此行事呢?还是如何去考虑把这看做幼虫贪食以吸取物质为了将来发展成为蛾子?
所以不仅关于“最大幸福”的意义要取得一致见解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很明显,在为了作出决定必须首先有明确概念的一切问题上,人们都是有争议的。因此,在指引我们走向“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把它当作我们航行的目标时,我们的领航人对我们的耳朵守约,却对我们的希望违约。他通过望远镜指给我们看的,只是 海市蜃楼 ,而不是理想的天国。人们所寻求的真正的避风港远在地平线之下,还没有人看见过。指引我们前进的必然是信念,而不是视觉。我们不能没有指南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