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两部为女权辩护的著作组成的,其中一部是十八世纪英国女作家、以争取妇女教育平等和社会平等而闻名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撰著的《女权辩护》;另一部是十九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穆勒著述的《妇女的屈从地位》。这两部著作虽然出版的年代不同,前者为1792年,后者为1869年,相隔半个多世纪,但是它们论述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即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立场出发,为当时英国妇女所处的无权地位大声疾呼,批评和抨击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要求给予妇女同男人平等的受教育权、工作权和选举权。因此,本书编者乔治·卡特林教授于1929年为它们出版了这个合订本,并加了《序言》(中译本从略)。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759—1797)出身于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她的家庭生活很不幸福,父亲酗酒成性,母亲愚蠢无能,不仅使她生活困苦,而且使她得不到家庭温暖和良好家庭教育。她在受过一些初等教育之后,不得不离开家庭自谋生路。她先后做过小学教师、护理工作和家庭女教师。不愉快的家庭生活和谋生的艰辛,不仅磨炼了她的意志,促使她勤奋学习,而且为她走上写作道路创造了条件。1786年,她从撰写《对女儿教育的意见》开始,以后陆续发表的著作有:小说《玛丽》、《实际生活中的原始故事》、《男权辩护》、《女权辩护》等等。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她在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为反驳英国反动政论家柏克攻击法国革命的论著——《论法国革命》,通过到巴黎实地考察而写成的《从历史和道德观点看法国革命的起源和发展及其在欧洲所产生的影响》第一集,对于批驳柏克对法国革命的攻击,打击欧洲各国君主的反法气焰,颂扬法国革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与沃斯通克拉夫特相比,约翰·穆勒(1806—1873)的条件要优越得多。他出身于学者家庭,其父詹姆斯·穆勒(1773—1836,通常又称老穆勒)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也是当时激进主义(亦称功利主义)思潮的重要代表。他在父亲的严格指导下,从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学校的系统教育。由于他聪明好学,奋发努力,结果成了著名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他的著作颇丰,主要有《逻辑学体系》、《政治经济学原理》(两卷本)、《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全名为《代议制政府的研究》)等。其中如《逻辑学体系》、《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我馆已出中译本,为我国读者所熟悉。关于女权问题,他曾写过三部著作,即《承认妇女的选举权》、《妇女的屈从地位》和《妇女的参政权》。他是世界上第一个妇女参政促进会的创办人之一。
恩格斯在称颂傅立叶巧妙地批判了两性关系的资产阶级形式和妇女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地位时,指出“他第一个表明了这样的思想: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 [1]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虽然已有一个多世纪,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但是占英国人口一半的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并没有得到真正提高,因此妇女权利问题就成了进步政论家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并逐步发展成社会运动。《女权辩护》和《妇女的屈从地位》就是在英国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妇女运动中反映妇女要求的两部重要著作。沃斯通克拉夫特所处的时期正是英国产业革命时期。在这个时期,莫说广大无产阶级妇女深受压迫和剥削,处于社会的最低层,就是其他阶级的妇女处境也很困难,她们在经济上不能独立,政治上没有丝毫权利,处处受到男人的虐待,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这些情况不能不引起具有激进民主主义思想的沃斯通克拉夫特的注意和愤懑,促使她提出女权问题。到了十九世纪中叶,英国女权运动已发展到一个新的时期,当时已不只是要求受教育权的平等,而是进而要求政治上的平等,要求选举权和参政权。所以,约翰·穆勒的著作侧重反映了妇女的政治权利的要求。
由于两位作者所处的时代不同,经历各异,因而他们各自在著作中论述女权的出发点、写作方法和分析问题的深度也互有差异。沃斯通克拉夫特是从实际生活出发,以她自己的切身感受,愤愤不平地谴责了束缚妇女、造成男女不平等的各种陈规陋习。她主张给予妇女同男人平等的受教育权和其他社会权利,培养她们的理性,使她们能够真正履行贤妻良母的社会职责。约翰·穆勒则是从社会进步的需要出发提出解决女权问题的。他说:“我认为,规范两性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原则——一个性别法定地从属于另一性别——其本身是错误的,而且现在成了人类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他主张应从法律上维护女权,赋予妇女选举权和参政权,提高妇女素质,接纳妇女“进入迄今为男人独占的一切职务和职业”。他认为这样做的结果,整个人类关系将得到普遍的整顿,人类的天性将得到极大的好处。
当然,这两部早期为女权辩护的著作,主要反映的是中产阶级妇女,而不是无产阶级妇女的要求。无产阶级妇女运动是在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时才开始的。尽管如此,它们仍不失为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的古典名著。
1992年5月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