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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三部《贸易论》

又璋

本书收录的三部《贸易论》,是英国早期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托马斯·孟、尼古拉斯·巴尔本和达德利·诺思的著作。这三部《贸易论》适应十七世纪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需要,反映了当时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它们在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起过不同的作用,对后来的经济学说有过一定的影响,是了解和研究早期资产阶级经济学说及其发展的有参考价值的著作。

托马斯·孟(1571—1641年)是英国晚期重商主义的突出代表。他是一个大商业资本家,政府贸易委员,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他的《贸易论》曾出版几次,最后经过作者彻底改写,于他死后二十多年,即1664年,由他的儿子约翰·孟以《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的书名出版。收进本书的《贸易论》是1621年发表的。

重商主义是西欧封建制度解体和资本主义制度产生时期资产阶级的最初的经济学说。它的发展经历了早期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两个时期的重商主义者对什么是财富和财富源泉的看法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认为货币多少是衡量一个国家富裕程度的标准,要使国家致富必须增加货币。但是,他们在增加货币财富的手段和方法上,却有不同的见解和主张。早期重商主义者认为一切购买都会使货币减少,一切销售都会使货币增加。他们坚持多卖少买或不买,要求以贮藏货币的形式将货币贮存起来。当时西欧一些国家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和主张,颁布了防止金银货币输出的法令,实施了吸收金银货币到国内来的政策和奖励办法。

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原来的国家法令和政策,越来越成为资本主义商业、工业发展的障碍。当时在英国对外贸易中起重要作用的东印度公司,深感原始的货币制度和政策的束缚,要求突破政府规定的某些限制;主张不仅应该多卖,而且应该大量地买;提出国家不仅不应该禁止而且应该允许货币输出国外,以便扩大对外国商品的购买。在英国的对外贸易中,东印度公司较早地争得了国家的特许:国家允许该公司每艘船出航一次可以出口一定数量的金银货币,但要求必须在半年内再进口相同数量的金银。因此这家公司遭到了社会上,特别是早期重商主义者的责难与攻击。托马斯·孟针对当时对东印度公司的抱怨和反对,写了《贸易论》,副标题是“论英国东印度贸易”。

托马斯·孟的《贸易论》除序言外,分四部分驳斥了对东印度公司发展对外贸易的反对意见,向国家提出了发展东印度贸易的建议,论述了晚期重商主义者的观点和主张。

在《贸易论》的序言中,托马斯·孟强调了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性,指出对外贸易的好坏是检验一个国家贫穷与富裕的标准。他说:“商品贸易不仅是一种使国家之间交往具有意义的值得称誉的活动,而且,如果某些规则得到严格遵守的话,它还恰恰是检验一个王国是否繁荣的试金石。”(本书第5页)

托马斯·孟论述了他所极力主张的贸易平衡原则。他认为在对外贸易中做到出超,才能使国家繁荣;相反,如果进口超过出口,则既浪费了外国的物资,又挥霍了本国的财富,货币自然外流。他在论述这一问题时写道:“正像出超肯定能使我们致富,使我们的货物和金钱增加一样,入超必然造成相反的后果。”(本书第40页)这一原则在托马斯·孟改写后以《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书名发表的著作中,表述得更加简要清楚。

作为当时商业资本家代言人的托马斯·孟已经本能地意识到积累资本的需要,这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他说:“努力积聚财富和勤俭持家是一个王国金库的真正守卫者的品质,而王子禁令的威力和效力却不能起到同样的作用。”(本书第5页)

托马斯·孟论述了发展对外贸易的基础是国家拥有丰富的物产和出现剩余产品,这样,从外国流入的货币才能大大增加。并且说,东印度贸易就是由此诞生的。这里可以看出,托马斯·孟在强调发展对外贸易,把财富的源泉归结于流通领域时,已把生产和由生产发展而出现的剩余产品,看做是发展流通的必要条件。这说明,托马斯·孟比早期重商主义者已经前进了一步。

当时许多人认为,绕好望角去印度的新航线被发现后,特别是英国几乎所有的金银和硬币都被运走,而运回来的却是人们所不需要的物品。托马斯·孟反驳了这种意见,指出这种观点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他举例说,从印度运回的物品,如药材、靛蓝等都是加工转运以及个人生活所必需的。不仅如此,由于从印度购得染料靛蓝,英国的呢绒远销世界各地,并受到欢迎。他并且说,发展这些行业,为英国的劳动者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从而促进了英国的工业,如呢绒业等的发展。新航线的发现还有力地打击了竞争对手土耳其,而给英国带来了幸福。他说明了直接从印度购买所需要的数量相同的商品,比从土耳其购买这些商品费用少三分之一,每年可节省九十五万英镑,而过去这笔钱是落在土耳其手中。托马斯·孟说这些好处并不只是商人受益。

托马斯·孟还进一步论证了东印度贸易如何使国家致富。他举出了几种商品在印度的离岸价格和在英国出售的价格,中间有很大差额,如胡椒二百五十万磅,在印度是二万六千零四十一英镑,而在英国则是二十万八千三百三十三英镑。可见东印度贸易每年能使英国的货币数量大大增加。

托马斯·孟还论述了商品和货币的关系。他提出:“有商品便有货币”,还说:“货币是商品的价格而购买商品是货币的正当用途,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紧密和不可分割的。”(本书第19—20页)他的这一观点,和早期重商主义者相比是明显的进步。他还说明了将货币投入流通、使之周转是正当的用途,而窖藏起来则是违背商品和货币的关系的。这就是说,要使国家富裕,就必须将货币投入到运动中去。所以他极力反对防止出口贸易的各种措施,反对禁止输出货币的主张。他认为这样做限制了国家致富之源。可见托马斯·孟关于货币在贸易中的作用和意义的见解已比货币主义者前进了很多。

在《贸易论》中,托马斯·孟还反驳了认为东印度贸易为制造船只浪费了大量材料,并使这些材料价格上涨的见解。他指出,造船不仅没有使造船材料昂贵,而且增强了英国的海军力量。这实际上是说东印度公司是英国对外侵略的后备力量,它储存了英国可供战争用的物资,可随时出动强大舰队从事对外的侵略扩张。这充分表明了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对外贸易和对外进行殖民扩张的密切关系。

托马斯·孟还论述了发展航运业和转运贸易,论述了厉行节约,避免浪费以及消除在对外贸易中危害国家的因素等等。为了积极争取发展东印度贸易,他向国家提出了与货币主义者不同的主张和建议。

托马斯·孟通过他的这一著作反对了早期重商主义,提出了与之相对立的晚期重商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它标志着由早期重商主义转变到晚期重商主义。马克思在评价托马斯·孟的这部著作时这样指出:“它攻击当时在英国作为国家政策还受到保护的原始的货币制度,因而它代表重商主义体系对于自己 原来体系 的自觉的 自我脱离 。”并且说,这本著作从一开始就“对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52—253页)。

尼古拉斯·巴尔本(1640—1698年)是十七世纪英国著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巴尔本最初在莱顿学医,在乌特勒支获医学博士学位。1664年被推举为伦敦医师公会名誉会员。1666年伦敦大火后,他感到建立火灾保险的必要,在他的倡议下,伦敦建立了第一家火灾保险公司。他在1690年和1695年两度当选为国会议员。1695年到1696年,他建立并经营土地银行。巴尔本的著述颇多,主要有:《给一位乡村绅士的信》(1684年)、《为营造者辩护》(1685年)、《对减息反对论的答复》(1694年)、《土地银行论》和《新币轻铸论》。《贸易论》是他在1690年发表的。

马克思对巴尔本的评价很高,指出他“特别在理论方面进行过研究并获得巨大成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77页),把他和配第、孟德维尔、魁奈并提。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多次提到巴尔本,并在多处引证过他的论述。比如,马克思在阐述商品的交换价值时写道:“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0页)马克思接着引证了巴尔本《新币轻铸论》中的一段话:“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转引自上书)在这里,马克思是认为巴尔本的观点和自己的观点是相一致而加以引用的,肯定了巴尔本在商品交换价值这一点上的论述。同时,马克思对巴尔本的错误观点也进行了批评。如对巴尔本关于流通手段量决定价格的看法,对调节流通手段量的规律的错误理解等,马克思在阐明有关理论时,都作了深刻有力的分析和批判。(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43、149、166页)

巴尔本的《贸易论》是一部理论性的著作,全书篇幅不大,但涉及的范围较广。书中对贸易作了全面的论述,对重商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批判。

巴尔本和托马斯·孟一样,在《贸易论》的开头就指出了贸易的重要。他批判了反对发展贸易的看法。同时,他认为过去对贸易大都是各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对一些特定贸易部分进行论述,而不了解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关系,不考虑它们之间的各种比例标准,因而不能正确描述整个贸易。他指出,晚期重商主义的主要代表托马斯·孟的《贸易论》也是不全面的。但是我们从他的论述中看到,他对贸易的发生、发展的真正原因也是认识不清的。

在《贸易论》中,巴尔本论述了什么是贸易的问题。他说:“贸易是为他人制造和出售一种货物。”(本书第51页)他进一步指出,进行贸易的一切商品是整个世界的动物、植物、矿物,包括陆地或海洋的一切。按照他的说法,这些商品又分为自然商品和人工商品。它们由于各国的气候、风土不同而分别成为各国的主要商品,这些主要商品是永不枯竭的。而且,任何一个国家的主要商品是该国的财富,也是对外贸易的基础。从巴尔本对贸易的分析可以看到,他与重商主义者不同,在他的贸易观念中已明确地包括了制造业,并且指出这些商品是进行对外贸易的基础。

巴尔本论述了和贸易相关的商品、价值和价格问题。他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的效用决定的。他说:“一切商品的价值来自商品的用途,没有用的东西是没有价值的”,又说:“商品的用途在于满足人们的需要。人生来就有两种总的需要,即身体的需要和精神的需要。世界上满足这两种需要的一切东西都是有用的,因此都有价值。”(本书第55—56页)当谈到人的精神需要与商品价值的关系时,他指出商品价值是完全由精神需要决定的。他说:“大多数物品的用途是满足精神的需要,而不是满足身体的需要。而且这些需要的绝大部分是由于想象而产生的,精神发生变化,物品变得没有用了,也就失去了它们的价值。”(本书第57页)这一点可以归结得更明确些,这就是,人的主观爱好和需要决定商品的价值。这里我们看到,在边际效用学派以前很久,巴尔本就有了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物品的效用的思想,但这一思想当时并没有流行。

在论述货币时,巴尔本指出:“货币是法律规定的价值。”(本书第58页)他进一步分析了货币的用途,认为货币是用来计算一切物品的价值,作为一切其他物品的价值的替换物的。因此,货币的价值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否则这两项用途都不能实现。他并由此推论说,因为唯一的价值是来自法律,货币就不绝对需要由金银制造。他认为值若干先令或若干英镑的标记打在什么金属上并不重要,它由黄铜、铜和锡或其他任何别的东西制造,具有同样的价值,起着同样的作用。他指出,重商主义者非常重视金银并认为金银本身有内在价值的看法是错误的。他说这一错误产生的原因,是货币由金银铸造,以致他们不能辨别货币与金银。他说,货币有确定的价值,因为它是法定的,而金银的价值是不确定的。巴尔本批判了重商主义者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的看法。巴尔本的这些论述反映出重商主义学说已开始解体,但巴尔本不理解货币的本质、起源及其职能。他在论述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将价值尺度与价格标准混同了。

巴尔本提出,随着商业的发展,信用也必然发展,进而论述了对利息的看法。他说:“利息是财货的租金,正像它是土地的租金一样。”(本书第62页)可见,巴尔本在这一时期,对利息也有了一定的理解。与此同时,他还论述了作为财货借来的货币不能放在身边而造成失去利息损失的见解。但是他对利息的看法还是有局限的,并且错误地主张利息应由国家法律规定。

巴尔本论述了贸易的用途和利益。他提出“贸易的用途在于制造和提供为生活的维持、防御、舒适、欢乐和豪华所必需的或对这些有用的物品”。(本书第63页)他说,贸易可以使政府增加收入,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同时,巴尔本和托马斯·孟一样,认为贸易有助于帝国的扩大,实际上是主张结合贸易进行对外侵略。他说:“如果一个世界性的帝国或者一块非常辽阔的版图能够在世界上重新建立起来,那么,这看来很可能是靠贸易实现的。”(本书第65页)他并进一步论述了向欧洲以外地区进行扩张的主张。这一点说明了巴尔本同样认为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中,贸易总是同对外侵略结合在一起的。

巴尔本分析了促进贸易的原因,指出了促进英国贸易发展的因素。他认为那种禁止外国商品输入的重商主义政策是错误的。他主张贸易自由,反对靠国家干预和限制贸易达到贸易平衡的做法。他认为期望靠禁止办法得到好处的特殊贸易往往是一种失策,因为这并不等于使不禁止的商品销路更好。他说:“任何国家制定禁止一切外国货物的法律,都会使其他国家也制定同样的法律,后果将是毁掉一切对外贸易。”(本书第79页)他提出,英国要发展对外贸易,就必须改变“禁令多,利息高”的做法,实行自由贸易。

巴尔本的《贸易论》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时期对重商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反对,它发出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呼声。巴尔本是重商主义解体时期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著名代表。

达德利·诺思(1641—1691年)是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最著名的理论经济学家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91页),是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初期的代表人物。他是英国的一个第一流的商人,曾在土耳其君士坦丁堡经营商业,回国后在海关和财政部任职。他的主要著作是1691年出版的《贸易论》。

诺思和巴尔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这期间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重商主义的理论和政策逐渐成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诺思的《贸易论》对重商主义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同时论述了自由贸易的主张。诺思的“这部著作……和配第的著作直接有关,并直接以配第的著作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第394页)

诺思的《贸易论》包括前言、论减低利息、论铸币和附录几部分。在前言中,作者以第三人称讲述了几篇文章的特点,抨击了当时英国社会上的不良文风,提出了“这几篇文章的主题,即商业和贸易以及作者对它们的态度”(本书第95页)。

诺思反对重商主义者认为货币是财富唯一形态,对外贸易是财富源泉的观点。他在探讨贸易的性质时,论述了什么是财富以及什么是财富的真正源泉。他说:“有些人由于勤劳和精明从地里生产出超过供应自己消费需要的果实,于是他们把剩余的东西留下来,这就是财产或财富。”又说:“贸易不外是多余物品的交换。”(本书第103页)他还提出,只要人们勤劳,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仅他们得到供给,而且外国商品也会大大过剩,扩大他们的贸易,从而得到巨大的好处。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诺思已把贸易和生产联系起来,从生产上论述对财富和贸易的看法,这和重商主义者相比已前进了一大步。但他是用“温和政治经济”中田园诗式的语言来描绘资本原始积累的。马克思指出:“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82页)

诺思的《贸易论》主要是研究商业资本。马克思在讲到诺思这方面的成就时指出:“在他所研究的问题的范围内,表现了行家的谙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第394页)

在《贸易论》中,诺思论述了他对利息的观点。按照他的说法,土地所有者可以出租土地而获取地租,资本所有者可以出租他的资金而得到利息。他说:“所谓利息不过是资本的租金罢了。”(本书第105页)他并进一步讲道:“当地主或当财主是一回事;地主有利的地方只在于他的佃户不能把土地带走,而资本的债户却可以把资本带走;因此土地提供的利润应当比冒较大风险借出的资本所提供的利润少。”(本书第105页)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出诺思把利息和地租对立起来,这实际上反映了当时资本家和地主之间的矛盾。马克思在评论诺思的这些观点时指出:“这是 资本 起来反抗 土地所有权 的最初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第395页)

关于利息率,诺思的见解比配第和洛克的见解都较正确。配第在论述利息时混淆了货币和借贷资本的区别,洛克认为利息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而诺思则认为决定利息率的不是货币,而是借贷资本的供求关系。他说:“如果放债人多于借债人,利息也将下降;所以,并不是低利息促成贸易,而是贸易日益发展,增进了国民资本,使利息下降。”(本书第106页)可见,在利息问题上,诺思的观点与配第的经济学说之间明显地存在着继承关系,但诺思对利息率的看法已较配第、洛克前进了一步。马克思说:“诺思看来是第一个正确理解利息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第395页)诺思还明确提出,贷款利息应由市场自由决定,不应受法律约束。他认为法律限制利息会给贸易造成很大障碍,这种法律也是收不到效果的。

诺思与重商主义者不同,认为货币是一种商品,是买与卖的衡量尺度。他说:“金银和用金银铸造的货币无非是衡量的尺度,有它们比没有它们更便于交易”。(本书第115页)诺思所说的买和卖的衡量尺度,也就是商品交换时用货币表示的商品的价格。商品先在价格中表现为交换价值,以便以后再转化为使用价值,马克思指出:“在经济思想方面迈出的最初的步伐之一,就是认为金银在这里只作为商品本身的 交换价值的存在形式 ,作为 商品形态变化的一个因素出现 ,而不作为金银本身出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第396页)诺思受所处时代的局限,不可能明确地说明这一点,但他对这一问题的论述是很巧妙的(马克思语)。诺思是这样说的:“因为货币是买和卖的通用的尺度,所以每一个要卖东西而找不到买者的人,总以为他的商品卖不出去是因为王国或国内缺乏货币,因此到处都叫嚷缺乏货币。然而这是一个大错误……”(本书第111页)诺思并举例说明了这一问题,他指出,叫嚷缺乏货币的那些人究竟要的是什么呢?比如乞丐,乞讨货币,如果有了货币,他将用它购买面包等等。这表明实际上他要的不是货币,而是面包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诺思进一步指明,叫嚷缺乏货币是个错误,因为货币是不会缺乏的。他说,货币的来去,是会自行调节的,货币少了,金银块就铸成货币,反之,超过商业的需要,货币就会被当做金银条块对待;铸币就像旧金银器一样,只能按它所含的成分出卖。从诺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他已把货币还原为商品,金银具有便于充当货币的条件,因而成为货币并在流通中执行许多职能。诺思对货币的理解已经解脱了拜物教观念的束缚。但他并没有也不可能真正了解货币的起源和本质以及货币所执行的职能。

在《贸易论》中,诺思实际上论述了货币作为资本必须不断投入运动使之自行增值价值。他写道:“谁也不会因为用货币、金银器等形式把自己的全部财产留在身边而变富,相反,倒会因此而变穷。只有财产正在增长的人才是最富的人,不管他的财产是农场的土地,还是放出去生息的货币,还是投入商业的货物。如果有人出于一时的高兴,把他的全部财产换成货币,并死藏起来,他就立即感到自己的穷困随着吃空活资本而增长。”(本书第111页)可见,诺思已经认识了货币的贮藏和货币的自行增值之间的对立,认识了作为资本的货币的意义。诺思的这一思想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最早的发现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第397页)。

诺思反复论述了贸易自由的思想。他坚决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主张国内、国外贸易必须自由进行。他说:“阻碍贸易的法律,不论是关于对外贸易或是国内贸易,不论是关于货币或其他商品,都不是使一个民族富裕、使货币和资本充裕的要素。”他并且说:“我们可以费力筑篱去围杜鹃鸟,但这是徒劳的,因为从来也没有一个人是靠政策致富的;而和平、勤劳和自由却能促进贸易和财富,此外别无其他途径。”(本书第125页)诺思关于自由贸易的思想,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已经达到无须国家的保护就可以在世界上取得统治地位的程度。但诺思写这部著作时,正是英国保护关税获得最终胜利的时候,因此,这一著作的发表并没有得到当时权贵们的重视。然而它在理论上确实发生了影响,在诺思死后英国出版的一系列经济著作中,可以看出它们同诺思一些观点的关系(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第258—259页)。 1F37E14xvTyk3eL0KIjXo9wi2ndN7vSEkbpXSp+IzBpMEyxQTBV0/RpmW9VBEC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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