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祸患的产生,
首先起因于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卢梭《答斯坦尼斯拉斯·勒辛斯基 的驳难》(1751年9月)
卢梭的《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简称为《论不平等》 或第二篇论文。这篇论文所表述的论点,是卢梭政治思想体系中的重要一环。1762年1月12日,他在致法国国家图书总监马尔泽尔布的信中说,他的“三部主要著作,即第一篇论文 和关于不平等现象的论文及关于教育的论著 ……是不可分开的”。这篇与《论科学与艺术》及《爱弥儿》“应合起来成为一部完整的著作” 的论文,是因何而作的?它包含有哪些重要内容和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译者谨就管见所及,略陈几点如下:
1750年,卢梭的获奖应征论文《论科学与艺术》一发表,便引发了一场持续一年多的大论战。1752年4月,他在为回答一个名叫夏尔·波尔德对他的批评而写的文章的结尾说他对论战已“感到厌倦,决定从此搁笔,不再为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执笔撰文”。 然而,使卢梭感到惊异的是,正当围绕着《论科学与艺术》的论战开始平息之际,这个夏尔·波尔德于1753年9月又发表了一本题为《再论科学与艺术带来的好处》的小册子,猛烈攻击卢梭。这一次,卢梭决定改变战术,不与论敌一个一个地打笔仗,而要把他的论点加以整理,做一个全面的陈述和总的答复,因为他发现,在与论敌笔战的过程中,他的思路愈来愈开阔,触及的问题远远超过了科学与艺术的范围。于是,他写信告诉他的朋友克雷基夫人说:他将不再理睬波尔德,而要“另寻机会”详细阐发他的思想。
真是天遂人愿,这个机会不久就到来了。1753年11月,第戎科学院在《法兰西信使报》上刊登了一则有奖征文启事。启事的全文如下:
1753年的精神奖是一枚价值三十皮斯托尔 的金质奖章。征文的题目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是什么;这一现象是否为自然法所容许?
谁能最好地解答这个问题,谁就将获得这枚奖章。文章可以用法文写,也可以用拉丁文写;文章的长度,以宣读起来不超过三刻钟为限。文章可免费邮寄,在4月1日征文截止日期前寄交第戎老市街科学院秘书佩蒂先生收。
卢梭看到这则征文启事提出的题目,又惊又喜。他当时的心情,在他的《忏悔录》中记述甚详:
我记得,第戎科学院公布了一则以“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为题的征文启事。这个大题目使我深感震惊。我没有料到这个科学院竟敢提出这么一个题目。好嘛,它既然有胆量提,我就有胆量写;于是我就着手写了。
为了能静下心来从容思考这个重大的题目,我到圣热尔曼去小住了七八天。……我每天走进树林深处;我在林中寻找,而且终于找到了远古时候的情景。我奋笔疾书,描述当初真正的史实。我要驳斥人们胡言乱语的谎言;我要如实展现人原本的天性,充分揭露使人的天性大变其样的时代和事物演变的过程……以便使人们看到在所谓人的完善化的过程中所遭受的苦难的真正原因。我的灵魂被这种高洁的沉思所振奋,竟至上升到了神明的境界。……这样沉思的结果,遂产生了《论不平等》这篇论文。
关于这篇论文评选的结果,卢梭在《忏悔录》中是这样写的:
我早就料到它不会赢得奖品,因为我知道各个科学院的奖品不是为按照我这样的文笔和内容写的论文设置的。
事情果然不出卢梭的预料。第戎科学院对参赛论文评选的结果,把奖章发给了一个名叫塔贝尔的神甫。塔贝尔神甫用圣保罗说的“世上的一切都出自上帝的安排”这句话作为他的论文的篇首题词。从这个题词出发,他认为“不平等”这个现象是出自上天的意志,是对人的罪恶和欲念的一种惩罚。卢梭的论文落选的原因,表面上是说他的文章写得太长,“宣读起来超过了规定的三刻钟的时间限制,”但真正的原因,是那些认为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院士们觉得他的文章具有很大的颠覆性,所以没有投他的票。
第戎科学院的征文活动是1753年的事。1755年《论不平等》由书商雷伊在阿姆斯特丹出版前,卢梭在论文前面加写了一篇献词。关于这篇献词,他在《忏悔录》中说:
在离开巴黎之前 ,我已开始起草添加在《论不平等》之前的献词。这篇献词,我是在尚贝里 写完的,并注明“1754年6月12日于尚贝里”。因为我认为,为了避免有人风言风语说闲话,所以,最好是既不注为“写于法国”,也不注为“写于日内瓦”。
糟糕的是,他把献词标明“献给日内瓦共和国”,这就是说献给由全体公民组成的大议会,而不是献给实际执掌权力的小议会 。这引起了小议会的不满;一个名叫让-路易·杜班的“显要人物”写信告诉卢梭说:“你太恭维我们了;你对我们的描写,是我们应当努力争取做到的样子,而不是我们现在实际的样子。”
卢梭的谋篇布局独具匠心。他把献词、序言和小引作为引人入胜的前奏。这三则短文宛如三道画廊,向我们展示了许多生动的形象,引导读者从当时的日内瓦走到古希腊雅典的校园,然后走出画廊,眼前豁然开朗,看见上古时候无边无垠的草地和原始森林。他这样一步一步地往远古追溯,一步一步地唤起我们的想象力,与他一起进入林中观察自然状态中的野蛮人。这时,他用凝重的声音向世人宣告:“人们啊!不论你们是哪国哪省人,也不论你们的看法如何,都请细心听我讲述……你们的真实的故事。”
在理论著作的写法方面,卢梭总是“首先从简要说明所要论述的主题入手”。 他首先在序言中提出三个问题作为全书立论的张本。他说:“如果不首先从对人本身有一番认识开始,又怎么能找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呢?如果不从时间的推移和世事的沧桑在人的本质上引起的变化着手研究,又怎么能了解当初大自然创造的人是什么样子呢?又怎么能把人固有的东西和环境与人的进步对他的原始状态添加的或改变的东西加以区别呢?”
正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着重描写处于自然状态中的原始人的幸福生活,第二部分追述他们的幸福生活是怎样失去的。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硬说‘这块土地是我的’,……这个人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缔造者。但是,如果有人拔掉他插的界桩或填平他挖的界沟,并大声告诉大家:‘地上的出产是大家的,土地不属于任何个人’——如果有人这么做了,他将使人类少干多少罪恶之事,少发生多少战争和杀戮人的行为,少受多少苦难和恐怖之事的折磨啊!”
他开门见山,序言的头一句话就指出了他这篇论文的针对性。他说:“在我看来,在人类所有的各种知识中,对我们最有用但是是我们掌握得最少的,是关于人的知识。”造成这种“掌握得最少”的原因,不是在这方面著书立说的人少,而是尽管有许多人发表了关于研究人的著作,但都没有正确揭示人类社会出现“不平等”这一现象的根由。他认为,如果人们想发现这一现象的起因,入手的办法应当是先了解社会契约产生之前的原始人是什么样子:要有正确的社会学,就必须先要有正确的人类学,就必须对自然状态有一个充分的了解。这个工作做起来很不容易,因为这种状态“现在已不复存在,而过去也许根本就没有过、将来也永远不会有的。”因此我们只能推测它史前是什么样子;从这个推测出发,就有可能窥知事情演变的过程。
他指出,尽管其他的哲学家也曾采用这个方法,但他们观察问题的角度和得出的结论全都错了。他说:“对社会的基础作过一番研究工作的哲学家 都认为必须追溯到自然状态,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真正追溯到这种状态。……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各个都不厌其烦地在书中大谈什么人类的需要、贪心、压迫、欲望和骄傲,把人类只有在社会状态中才有的观念拿到自然状态中来讲。他们说他们讲的是野蛮人,但看他们笔下描绘出来的却是文明人。”
他也不赞成基督教徒的说法。基督教的教义让人们相信《创世记》所说的人是出自上帝之手,世上的不平等是“全能的”上帝的安排 。卢梭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说:“尽管宗教的教义硬要我们相信是上帝亲自使人脱离了自然状态,相信他们之所以不平等,是因为上帝希望他们不平等,然而宗教的教义并未禁止我们根据人的天性和他周围的事物进行一些猜测:如果让人类放任自流地自由发展,他们将变成什么样子。”
因此,他主张“让我们抛开事实不谈”,即抛开《圣经》上所说的“事实”,而进行“假设的和有条件的推论”。在这一点上,他的看法同狄德罗的看法是相近的。1753年,狄德罗在《百科全书》第三卷出版的同时发表的“为准备研究自然哲学的年轻人而作”的小册子《对自然的解释》中的第58段说:“如果基督教的教义只告诉我们出自造物主之手的动物就是我们所看到的这个样子,如果允许人们对它们的开始和终结可以提出一丁点怀疑,那么,耽于臆测的哲学家难道不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测吗?”
卢梭从圣热尔曼回到巴黎后,忘记了他有病,也不去看医生,天天到布洛涅树林中去继续沉思和推测。他的思想像四年前去万森纳的路上那样激动和奔放 。他在沉思中看见了许多前所未见的美妙景象,发现了已尘封千百万年的真实事实。他看见在上古的原始森林中晃动着一个身影——一个直立行走的两足动物:“我看见他在一棵橡树下心满意足,悠然自得;哪里有水就在哪里喝,在向他提供食物的树下吃饱了就睡:他的需要全都满足了。”他身强力壮,已习惯于莽莽丛林中的荒野生活,敢于同野兽搏斗,斗不过就逃跑。他从不生病,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他也不知道什么叫“病”;他的感觉极其敏锐,但他从来不思考什么问题。关于这一点,卢梭有一个敢犯众怒的“断言”,他说:“如果大自然的本意是要我们成为健康的人,那么,我敢断言,动脑筋思考的状态是违反自然的状态,动脑筋思考的人是一种性格反常的动物。 ”这个“两足动物”,后来在他1762年发表的《社会契约论》中被称为“愚昧的、局限的动物 ”,1762年11月18日,他在致巴黎博蒙大主教的信中再次说明这个动物“完全局限于他身体的本能;他身无长物,像畜生那样愚昧。我在《论不平等》这篇论文中向人们展示的原始人就是这个样子”。
不过,人这种动物有他独特的地方。其他动物在长大之后,其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性就定了型,没有任何变化,永远是那个样子。而人则不然;他具有改变其行为方式的能力,他在后天可以获得他先天没有的本领。他不是拉梅特里 所说的完全受因果关系制约的机器。“一切动物的行为都要受大自然的支配,它们必须服从大自然。人虽然也受大自然的支配,但他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自然的支配。正是由于他认识到他有这种自由,所以才显示出他心灵的灵性。……人有自我完善的能力。这个能力,在环境的帮助下,可以使其他的能力不断发展。”
这个人的天性是善还是恶呢?英国的霍布斯认为人的天性是邪恶的,无止无休地和他的同类进行斗争,经常处于“战争状态”,以致必须建立一种“社会秩序”才能保住人类不至于灭亡。卢梭认为霍布斯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说“人天生是善良的”。
“有些人觉得卢梭的这一论断令人好笑。不过,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它的意思。说他是‘善良的’,并不等于说他是‘有道德的’,因为‘道德’有一个伦理标准,因此也就有一个社会标准。说人是善良的,意思是说人的性情是温和的、不好斗的。”
“野蛮人一吃饱了肚子,就和大自然相安无事,对他的同类也十分友好。”在广阔的大自然里,到处都可找到食物,他为什么要去和同类你争我抢,互相打斗呢?他没有贪心,没有个人财产观念。千百万年前的原始人只有两种感情:一种是自爱心,即爱他自己,这是一种为保持自己生存的本能;另一种是怜悯心,不愿意看见自己的同类遭受痛苦,这种表现,我们在某些动物中也是可以看到的。
卢梭在圣热尔曼森林的沉思中所见到的原始人就是这个样子:他不和任何人交往,甚至对他自己的存在也无意识。这种情况持续了无数个世纪,千百代人在静静的时光流逝中诞生,度过数十寒暑,最后又悄无声息地回到大地。人类就是这样一代又一代地繁衍,“每一代人都照例从原先那个起点从头开始,千百个世纪都像原始时代那样浑浑噩噩地过去:人类已经老了,但人依然还是个孩子。”
不过,尽管原始人在森林中过着孤单的生活,但他们并不是天生不合群的。他们有潜在的群居性,一有外因的推动,这种群居性就会发生作用,使他们聚集成某种形式的联合。例如在单凭一个人的力量不能捕获一头猛兽时,他们就会联合起来合力围捕。这种联合,尽管是短暂的,在击毙猛兽各人分到应得的一份之后就各自散去,但应当指出,这种形式已不再是自然的,因为它是人的行为的结果,包含有某些人为的约定和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后来,这种短暂的联合又逐渐导致其他形式的联合,例如合力挖掘洞穴或用树枝搭建躲避风雨的窝棚。男人和女人的频繁接触,由于本能的驱使,自然会进行交配和生育孩子。他们的生活方式也随之改变:女人留在洞穴或窝棚里照管孩子,而男人则出去寻找食物。对共同生活的逐渐习惯,便形成了早期的家庭,而且有了简单的语言:有节奏和声调高低变化的呼叫或模拟某种事物的声音。
只要人类满足于他们简陋的小屋,“只从事单独一个人就可操作而不需要多人合力就能完成的技术工作,他们就能过着他们的天性所许可的自由自在的美好幸福生活……但是,从一个人需要别人帮助之时起,从他感到一个人拥有两个人的食物是大有好处之时起,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就不存在,私有财产的观念便开始形成。”(第95-96页)随着冶金和农耕这两种技术的发明,人类的生活又产生了一次巨大的变化:原先以寻求个人食物为主的经济活动,现在让位于以生产为主的经济活动;财产的占有,开头是占有地上的产品,后来发展到占有土地本身;对个人的评价,从前是看他的力气大不大,而现在是看他的财产多不多。拥有土地的人必须强要没有土地的人替他耕作,他的土地才能产生效益,于是形成了主人和奴隶两个对立的阶层。这时,也只有在这时,才能出现霍布斯所说的“可怕的战争状态”:穷人对富人的战争,没有土地的人对拥有土地的人的战争。
在这场无止无休的战争中,富人是少数,处于不利的地位,有失去一切的危险,于是提出建立一个有法规可循的社会来保护自己。有了社会,就有了秩序,就可以在保障社会安宁的借口下,用不公平的契约建立权力机构来保护他们的财产,使经济掠夺发展成为政治权力的窃取。
这种情况,开始还不太脱离自然状态,因为那时候的权力还不是绝对的,首领和行政官员是推选的,若不称职,可以撤换。但后来权力完全落入富人、野心家或经验丰富的长者手中,而且,他们的权力愈来愈扩大,甚至演变成可以世袭:
这时候,人民已经习惯于处于依附的地位,习惯于生活的安稳和平静,已经不愿意打破他们身上的枷锁了;甚至为了生活的宁静,就是再加重对他们的奴役,他们也甘愿忍受。这样一来,国家的首领便成了世袭的,他们把官职看作是他们家中的一项财产,把自己看作是国家的主人,……把公民视为他们的奴隶,把公民像奴隶那样计算在自己的财产数目之内;他们把自己看作是等同上帝的列王之王。
现在,一切都在快速发展:不平等现象愈来愈严重,社会等级的区分愈来愈明显,贫富的悬殊愈来愈扩大。怎么办?退回到原先的自然状态吗?这是不可能的;卢梭并不像伏尔泰等人所指摘的那样主张返回原始森林。他没有主张倒退,因为他知道事物的这一发展是不可逆转的。他虽怀念远古时候的情景,但他并不是乌托邦主义者,他“从未主张把所有一切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通通拉平。他只是主张:财产以满足个人的真正需要为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应以财产的多寡来划分,而应以个人才能的天然差别来划分”。 细读全书,人们不难发现,卢梭并未主张返回自然状态,更不赞成永远停留在自然状态而不进入社会状态,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人的潜在资质无由显现和发挥。他在《论不平等》中所谴责的,是社会状态错误的发展方向和社会结构只有利于富人与统治阶层。他在这篇论文中表述的观点,承续了他在《论科学与艺术》中的思想,再次告诉人们,“后来的种种进步,表面上看起来是使个人走向完善,但实际上却使整个人类走向堕落”,跌入不公平的社会化陷阱。
如何离开这个陷阱,建立公平、民主和法治的社会呢?这要留待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来回答这个问题。
1750年卢梭的第一篇论文(《论科学与艺术》)发表以后,有一个问题一直萦系在他心中,想加以揭示和论述。这个问题是:为什么人的真实面貌和他所表现出来的样子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他在第一篇论文中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再不敢表现真正的自己;……我们永远也不会明确知道我们是在和什么人打交道,甚至于要认清楚自己的朋友也得等到重大的关头,也就是说,要等到不可能有更多时间的关头,因为唯有到了这种关头,对朋友的认识才具有本质的意义。” 人的心态到了这种地步,是十分可悲的。
为了追根溯源,论述这个问题,卢梭在第二篇论文中把“当初大自然创造的人”和“在社会环境的重重包围中”的人加以对比,他发现:
“如同格洛巨斯的雕像之遭到天气和海水的侵蚀与狂风暴雨的吹打已经被弄得不像一尊海神而像一头猛兽,人的灵魂也一样;在社会环境的重重包围中,由于千百种不断产生的原因的影响,由于在获得许多知识的同时又接受了许多谬见,由于身体气质的变化和欲念的不断冲动,可以说,人的灵魂也是被弄得几乎认不出来了。”(第35-36页)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变了形的人的面貌后边,卢梭看到了“带有天国庄严的纯朴的烙印”的原始人的面貌。他告诉人们:只要留心观察,就能看出他“从大自然的手中出来时的样子”。
把卢梭的两篇论文加以比较,我们不难发现,第二篇论文的笔调与第一篇论文的笔调有所不同。第一篇论文重在批评,行文是道德学家的口吻;而第二篇论文则重在分析,以哲人的目光观察处于自然状态中的野蛮人与处于文明状态中的文明人之间的差异。他说:“野蛮人和文明人在心灵深处和天性的倾向方面是如此的不同,以致在野蛮人看来是极幸福的状态,在文明人看来却苦不堪言。”这种差异,在两篇论文中都有所论述,但不同的是,第二篇论文的文字却始终围绕着这样一个问题:人是怎样从一种状态进入另一种状态的?卢梭认为,阐明了这个问题,就可找到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产生的原因。因此他无视第戎科学院提出的征文题目,将科学院的原题“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是什么;这种现象是否为自然法所容许” 改为“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因为,在他看来,问题的关键是要阐明人是怎样从自然状态中的平等沦落到社会状态中的不平等的;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之间相隔着巨大的距离,其间经历了千百个世纪,人类是怎样走过这漫长的道路,从这个状态过渡到另一个状态的?为了解答这个问题,卢梭设想了两次“巨大的变化”;由于这两次巨大变化的结果,才使处于自然状态中的人过渡到社会状态。
这两次巨大的变化中的第一次变化,是大自然造成的,是各种外因的综合,例如人的生活环境的突然变化,改变或破坏了人赖以生存的条件,依赖土地和山林的出产与气候的适宜的人遇到了灾难性的困难,迫使他们不得不联合起来结成小型的群体,才能渡过难关,于是出现了初期的家庭;有了家庭随之就有了少量的家庭财产和简单的语言。在卢梭看来,由小型的群体形成的这种社会状态,是“人类真正的青年时期”。这段时间是“人类最幸福的时代,同时也是持续的时间最长的时代,关于这一点,我们愈是深入研究,便愈是发现这种状态是最不容易发生剧变的状态,因此对人类来说,是最好的状态,只是由于某些后果严重的偶然事件相继发生(为了共同的利益,它们永不发生就好了),人类才脱离了这种状态”。不过,这时候离卢梭描述的“不平等的极限”还十分遥远,还需要第二次巨变才能完成导致人类堕落的最后一个步骤。
这第二次巨变,卢梭认为是冶金和农耕这两种技术的发明。这两种技术使人类进入了一种“事物的新秩序”。这一演变,不是大自然造成的,而是人为的结果。“使人走向文明但使人类走向堕落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黄金和白银,但在哲人看来却是铁和小麦。”
这第二次巨变,又引起了一系列其他的变化。卢梭告诉我们:“循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在这几次革命性的变化中的进展情况继续探讨下去”,就可发现法律和个人产权是怎样确立的,就可看出政治权力是怎样演变成专制制度的。《论不平等》第二部分所要揭示的就是这些伦理和政治问题的奥秘。
李平沤
2005年7月
凡属于自然的东西,我们就不要在天性已经败坏的人的身上去寻找,而应当在行事合乎自然的人的身上去寻找。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