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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法

……我们现在触及到文明制度的痛处;这是一个重大的任务——必须高声反对现在的愚蠢的行为,反对现在大受欢迎的幻想。

现在来反对商业的荒谬,等于让自己被革出教门,如同在十二世纪时敢于反对教皇和诸侯的专横时的情形一样。假如必须要在两个危险的角色中选择一个的话,那么我认为以专制君主所不喜欢的真理去侮辱专制君主,比之于侮辱商人——统治文明制度和统治国王们本身的暴君——的精神所冒的风险还要少些。

当人们入迷的时候,是从来不能对于社会问题作出健全的判断的,最好的证明就是对待商业制度的问题,因为对这个制度稍加分析就可以证实它从各个方面毁坏和瓦解文明制度,就可以证实它在商业方面也如在其他一切方面一样,在非精确科学的影响下正越来越陷入迷途。

关于商业的学究式的争论已延续了将近半世纪,争论的参加者们已经出版了数以千卷的书籍,但是就没有看出商业机构是违反常识而组织起来的。这个机构使整个社会服从于不事生产的游手好闲的经理人阶级,即商人。一切主要的阶级——小生产者、农民、工业家——甚至政府,都服从于这一次要的阶级——商人;商人应该是受这些人委托的驯服的、替他们办事的可靠的代理人,但是商人一意孤行,控制商品流通的一切原动力,并妨碍这些原动力发挥作用。

这就是我所要加以讨论的情况;我断定在适当的政策下商业团体应该是团结一致的和自行保险的,而整个社会则应该是被保险的,即保证其不受破产、证券投机、囤积居奇、高利贷、不生产的损失,以及由这样一种制度所产生的其他紊乱局面的危害。如果一切政论家对善良习俗哪怕还有一点点他们所自夸的尊重的话,那么这种制度早就应该引起他们义愤填膺了。

对待与商业无关的其他谬见方面,学者们和舆论界是够谦让的;一般来说,他们一致的意见是:哲学体系是危险的妄想;我们对趋于完善化的能力的奢望已被经验所推翻;我们关于自由的学说与文明制度互相抵触;我们的善行是社会的伪装;我们的立法是乱七八糟;他们甚至对时髦的争论的对象——思想体系也加以嘲笑。但是商人的利益及其利益所系的资产负债表、平衡、担保、均等这些原则,变成了一切人对它叩头膜拜的遗训的神龛。因此,这也是我论述和谐制度的人们的商业统一性的那一作品中所必须加以澄清的一种错觉。

必须预先证明我们的商业制度,即受人俯首崇拜的对象正是真理、正义,从而也是统一的对立物。对于这一点我将用这一篇的最大篇幅来加以阐明。这一篇将以讨论三种统一性:商业的统一性、行政的统一性和宗教的统一性的三章来结束。

如果只根据人所共知的一些后果,例如海上垄断和官方垄断、国债的增加、由发行纸币而引起的各种程度的破产、各方面的欺诈行为的日益猖獗等来判断世人所实行的政策,那就很难向他们宣布:被他们看作英明的模范事业——商业制度——的那种活动,实在就是打在他们全部政策上的愚昧无知的烙印。我们已经可以痛斥自由商业的机构或自由欺骗的机构、经济中的真正无政府状态和可怕的力量,因为这种力量逃避政府的干涉,而在和谐制度下政府是必须控制商业,正如现在的政府必须控制发行货币权和制定度量衡权(这是在我们各个方面唯一充满诚实的事业)一样。

现在,社会机构中最虚伪的阶级竟受到正义的使徒们百般的庇护,这一点怎么理解呢?鼓励我们轻视财富的学者们对那不管诚实与不诚实(per fas et nefas)地一心只想发财的阶级、专搞证券投机和囤积居奇的阶级却称赞不绝,这又怎么理解呢?哲学家们也曾一致谴责过那些心安理得地硬说是拿并非是偷的那些社团中的人物。可是现在,他们却变成更龌龊的阶级的拥护者了,这类人物说:囤积居奇并不等于欺骗,蒙骗顾客不等于是盗窃他,从事证券投机、囤积居奇并不等于掠夺生产阶级,最后说:必须一心一意专为金钱而工作,而不是为了荣誉;这是大声合唱:“我们不是为了荣誉而工作”的商人们的叠唱词。各种最新的科学由于忠于鼓吹这类原则的人们的事业而陷入歧途,那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呢?

如果说商人,连同他们的原则和阴谋诡计都值得受人鄙视的话,那么能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商业也必须受到鄙视呢?不,决不能这样,因为商业是各种经济关系的轴心。人们只是当他们开始进行交换的时候,才进入社会状态。因此,商业是社会之树的主要枝干。既然大树的主要枝干已经浸透了欺骗的毒素,那么大树当然只会结有毒的果实了。

商业的欺骗状况,就是促使欺诈统治我们一切方面的原因。科学曾希望在行政管理方面建立诚实的作风,但同样也必须在商业中建立诚实的作风。诚实的作风只要一劳永逸地在这个要点上扎下了根,那么它就会由此扩及到一切社会组织方面去。被我称之为保证制度的第六社会时期所起的作用,就应当是如此。如果人们不是把商业机构看作是违反常识的东西,而是努力按诚实的方法把它组织起来的话,那么人们早在一百年以前就已经走进保证制度了。古代人只知嘲笑商业的欺骗,可是却忽略了去发现它。单是嘲笑商业的罪恶是不够的,应该找出反对这种罪恶的方法来。至于说到我们新时代的人,那么他们不但不去寻觅防止商人狡猾的解毒剂,反而极力去赞扬自由的欺骗,他们不但不努力去发现集体的和简单化的竞争,反而极力去称赞个人的和复杂化的竞争。

当人们听到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在学术界默默无闻的人宣布发现了几种非常精彩的、非常有用的新科学的时候,是会感到惊讶的;每个人都会自问,一个无名小卒的人怎么能够做出比全体学者还要多的事情呢!在这一篇中,人们可以看到这个谜是怎样解开的;稍一分析商业,就可以证明新时代的人们拒绝研究像商业这种新的未曾触及的部门,他们也不想对商业进行分析。因为这种分析会引起对颂扬文明制度的那些科学的怀疑,会给新商业形式的问题和诚实保障的问题以应有的地位,并且这种研究很快就会使人们摆脱文明制度和获得无数的发现。但是当世人把欺骗或商业的无政府状态,以及个人的专横拿来作为‖社会进步‖的指南的时候,当你看到这些发现是由遵循相反的途径的人,即抨击欺骗、抨击自由商业,并研究诚实的有保证的行为方式的人作出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感到惊讶呢?

我曾说过保证问题,现在再把关于有理性的政策下商业团体应该是团结一致和自行保险这个问题说一遍,是适宜的。这种普遍的自行保险仅为达到在商业中以及在其他一切中的完善地步(人们只能逐渐达到这种地步)的第一阶段而已。我们将进一步看到商业的改善在于彻底铲除中介所有制,它是一切商业罪恶的轴心特点,是一切商业罪恶主干的基本部分。

在讨论关于商业机构的阶段问题时,我们必须区别:

半完善的阶段,这个阶段在于保障诚实的竞争,由于有了这种保障,已成为自行保险的商业团体就不至于再遭受破产、证券投机的折磨。

充分完善的或延长的寄售的阶段,这种寄售办法可使欺骗完全无用武之地,并可杜绝往往以生产者为牺牲品的那种损失。

这两个阶段属于第六时期即保证制度,以及第七时期即单纯协作社的两种商业方法。

{在研究这两种方法时,我不得不担任两种角色:有时作为文明制度下的人来研究问题,有时作为协调制度下的人来研究问题,因为第六时期的方法非常近似文明制度,而第七时期的方法则离开文明制度很远。所以我的基本论点按照下面的情形而有所变化,我是作为倾向于第六时期的方法的文明制度的人来考察问题,或是作为按照第七时期的方法而行事的和谐制度的人来考察问题。}

要讨论关于现代商业的弊病或关于欺骗方法的问题,必须利用下列的两个一览表,一个表是表明商业的各个阶段及其与各个不同时期的衔接,另一个表包含复杂化商业的各种特点或复杂化的商业的罪恶行为,第五时期或文明制度的商业情况正是如此。

我们应该根据后一个表对个人的竞争或文明制度的方法加以分析,并指出那些妨碍社会精神上升到保证制度方法或协调制度竞争的谬见。

这一研究首先要求分析构成现代方法,即构成欺骗的斗争和复杂化的斗争的第五种方法的各种特点。我现在以混合谢利叶的形式列出这些特点的一览表来。

分析这三十六个特点将能证明:文明制度完全不懂得商业机构的性质和目的,虽然这个制度应该尽快地了解整个命运的全部机构。

适用于各个时期的商业方法的顺序的系列

文明制度下商业的各种特点

一览表

〔按混合谢利叶形式分配的〕第五阶段

1.作用的双重性

2.价值的任意确定

3.欺骗的完全自由

4.团结一致精神的缺乏

5.资本的转移

6.日趋降低的工资

7.人为的停滞

8.引起萧条的丰裕

9.重复的掠夺

10.破坏性的政策

11.不景气或信用的破坏(反响)

12.虚假的货币(个人的)

13.国库的复杂化

14.传染性的犯罪

15.愚昧主义

16.寄生现象

17.囤积居奇

18.证券投机

19.高利贷

20.无益的劳动

21.工业的抽彩

22.闭关自守的团体的垄断

23.官方的垄断或因伪造所迫而实行的国家的管理

24.异国的或殖民地的垄断

25.粗暴的海洋垄断

26.封建的、阶级的垄断(由于集中的结果)

27.挑拨离间

28.不生产的损失

29.腐败堕落

30.对于健康的损害

31.破产

32.走私

33.海盗行为

34.最高价格和征用

35.投机性的奴隶制(黑人)

36.普遍的利己主义

文明制度为了要完全依附于作为自己的政治方针的商业,现在的确忽视了自己以前的一切政治和道德的幻想,从而承认自己以前的一切制度都是有缺陷的。现在要待证明的就是将代替这些制度的那种制度更是有缺陷的。

这里包括有协调制度的种种好处的间接证明,因此最好是叙述一下世人所最赞美的文明制度机构的分支,以便使人们可以判断其缺陷已为人们所公认的别的分支是怎么样的,并可以判断产生三十六种与现代商业结果相反的结果的商业制度又将是怎么样的。

要把这三十六种结果一一加以说明,未免过于冗长;这将是一部篇幅很大的著作的论题。因此我们只能选择其中极少数的几种结果来说说;我现在仅仅说明如下的七项,其中

这样,我们就把所研究的问题归结为七章,这将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概念,足以使我们确信文明制度在商业政策方面已经完全陷入迷途,因为它不是去努力过渡到V,过渡到单纯的和复杂的联合的垄断(这是自然的出路或者说依据于本能的出路),而是努力达到上面第二表中所列举的22—26号五种垄断中的正在酝酿的第五种垄断。这种垄断将引起文明制度体系的全面衰落,并使这个制度陷入它已被有力地吸引去的第四阶段。 dFVeHEpYyQrtBH0upiVqtKBnno20lW8wnWmnuFgZpdxody4UOEZH495svPG7NZ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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