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阿奎那所阐释的“宗教理论”的确起了维护封建社会经济和政治法律的作用。他所努力的特别是在于从理论上调和13世纪存在的各种矛盾。例如封建领主与农奴之间的矛盾、政权与教权之间的矛盾以及所谓“知识和信仰”两者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矛盾都是当时阶级斗争的表现。封建领主与农奴之间的矛盾是基本的矛盾,我们由第三节中可以看到:阿奎那完全是站在剥削者一边的,他是被剥削者农奴的敌人。他的手段是用神学的说辞来论证剥削制存在的合理,亦即合于神的意旨。政权与教权之间的矛盾在中世纪经常表现为主要的矛盾,它是世俗封建主和僧侣封建主之间的矛盾。阿奎那用他那使政权究极地从属于教权的主张,表明了他是站在僧侣阶级一边的。但是,只要世俗的统治者们尊重上帝代表人教皇的意旨,则他也是站在他们一边的。因为这个矛盾只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作为被治者的人民才是真正的对立面。至于“知识与信仰”的矛盾,其实质内容也是以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为主的。在政治思想方面,信仰是指对于统治与服从关系的宗教解释,也是指世俗的统治仍须服从更高的神的统治;知识则指亚里士多德对于政治权力的世俗看法。由于原封不动的亚里士多德主义对于宗教是不利的,所以阿奎那便从各个方面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论》和《伦理学》中的许多主张,予以宗教化。在加以引申之后,在世俗的政治法律理论之上冠以宗教的渊源和目的之后,“危险的”亚里士多德学说就变成无害的和为教皇统治服务的了。而这个所谓“知识和信仰”的矛盾也就解决了。在理论上几乎把一切矛盾都做了对僧侣和世俗统治阶级有利的“解决”的人,难道还不被统治阶级尊为“圣人”么?然而对人民,特别是当时处在被压迫最底层的农奴,阿奎那的工作则是在世俗统治的枷锁之外,又加上了一副精神统治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