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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天主教的宗教信仰在中世纪的社会中却不是不起任何作用的。有意制造一个包罗万象的神学体系的阿奎那,便是这种信仰的著名的阐释者。他用天主教的信仰代替知识:从神到人,从自然到社会,从教会到国家,他都囊括无遗地做了解释。对于阿奎那这一辩护整个封建制度的思想体系,本书中的“英译本编者序言”的作者唐特雷佛却认为是“超然的”,而且还说什么:这种超然的性质正是阿奎那的政治思想的“真正历史意义”所在。 这是极其荒谬的说法。阿奎那一生的活动都是为僧侣统治阶级服务,他的著作自是这种活动的一个不可分割的而且是主要的部分,怎么可能是“超然的”呢?在我们看来,阿奎那的学说尽管在各个方面都披着宗教的外衣而最后都归结到宗教,但是它的实质却是以维持封建剥削关系和僧侣的及世俗的封建统治为目的的。在本节我们先看看阿奎那对于奴隶制一般以及对封建所有制的看法是怎样。

阿奎那是承认并且拥护社会不平等的。在这一点上,他和他所推崇的亚里士多德的主张相同。 但是亚里士多德是用世俗的理由来说明社会不平等制度产生的原因,而阿奎那则是远承几百年前那死后也被尊为“圣人”的奥古斯丁(St.Augustine)的说法, 认为:虽然神创造的人都是自由的、平等的,但是由于人的罪恶,所以神就使人沦为奴隶,作为对人们的惩罚。阿奎那又肯定,当时各个民族在万民法中规定了奴隶制度是合乎神的意旨的。阿奎那还把奴隶制和战争特别联系起来,而认为在战争中,战败的敌人被俘之后就成为奴隶。他虽然认为战争是“坏事”,但却是“必然的”坏事。那么,这逻辑就很明显了:人类不能避免战争,奴隶自然就会源源而来,这都是神的意思。这种对奴隶制一般的辩护,乃是阿奎那对于封建剥削关系态度的根据。

从这一观点出发,阿奎那自然是要极力拥护封建所有制的。他说:取得和处理物质财富〔当然包括土地在内〕的权力是完全可容许的。因为在他看来,人们对获得与其自身有关的东西的关心胜过对于与其他人共同的事务的关心;因为,当每个人都有其自己的事业要照料时,人们的事务就会处理得更有条理,而且也因为,如果各人都对自己的处境满意的话,私产便可以使人类处于一种和平的境地。阿奎那为私有制提出了这些辩护的“理由”之后,他又说:“私有权并不违背自然法,它只是由人类的理性所提出的对于自然法的一项补充而已。”私有权既然合于自然法,那就当然也合乎神的意旨:因为前者是受后者支配的。

是不是所有的教士都是私有制的辩护者呢?这却不尽然。往远些说,早期的基督教教义中便有公有制的主张。 早期的基督教是公元1世纪时在罗马帝国中被压迫群众,如奴隶、解放的奴隶、贫民以及被罗马所征服或驱散的没有权利的各族人民的宗教。他们是被压迫、被剥削者,他们自然会有反对当时奴隶占有制的思想。距阿奎那的时代较近、十世纪中叶就开始了的异端运动“博哥米尔派”, 也是代表当时被剥削阶级的利益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认为这种制度是“魔鬼”建立的。这两种看法,虽然时代不同,却都是反对当时私有制的主张。他们对当时那种不平等的社会基础是仇视的、攻击的,他们所持的是显明地反奴隶制和反封建制的态度。阿奎那则恰恰相反,他不但拥护封建土地所有制,而且还反对公有制,说什么:“只有在那些联合地和共同地占有某种东西的人们中间,才往往最容易发生纠纷。”则阿奎那完全为封建经济基础服务的态度,已经极为明显,他的学说并非如本书《引论》作者所谓“超然的”,也自无待言。 OHUtoViOv3omISgzUrGLgBROfL37Pjf+kG1eR3w49wFQq3RgmaS9E5x01dKQan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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