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根据乔尔乔·科利(Giorgio Colli)和马志诺·蒙提那里(Mazzino Montinari)编辑的十五卷本考订研究版《尼采著作全集》(Friedrich Nietzsche: Saemtliche Werke, Kritische Studienausgabe in 15 Einzelbaenden, 简称科利版)第6卷译出。
二、文中注释分为“编注”和“译注”。“编注”根据科利版《尼采著作全集》第14卷第410一434页(对《偶像的黄昏》的注解)译出。“译注”则是译者对若干人名、地名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补充性说明。
三、科利版《尼采著作全集》的“编注”集中于第14卷,以页码加行号的方式进行标注。本书中文版把“编注”和“译注”置于全书之后。“编注”的标注方式为:
1.如果“编注”涉及整个章或节,把注释标号置于该章标题或节号之后;如果注释涉及若干小节,则把注释标号置于其中第一个小节的节号之后。
2.如果“编注”涉及一个名称、短语或短句,把注释标号置于该名称、短语或短句之后,并以“名称、短语或短句]”的方式进行注释。
3.如果“编注”涉及较长的内容,把注释标号置于该部分内容的结尾处,并以“起始词语……]”方式进行注释,表示该注释涉及内容始于“起始词语”。
四、原文正文及注释中使用的缩写或简写,中文版尽量翻译为中文全称。注释中没有翻译为中文的少数手稿和笔记的简写,请参阅书后的“尼采手稿和笔记简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