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了正确理解本书的前四章,必须注意,我所说的美德,在共和国里就是爱国,也就是爱平等。这既不是伦理美德,也不是基督教美德,而是政治美德。正如荣宠是推动君主制的动力一样,美德是推动共和制的动力。因此,我把爱国和爱平等称作政治美德。我有一些新的想法,所以不得不寻找一些新词,或者赋予一些旧词以新义。在不明白这一点的人看来,我所发表的是令世界各国都感到愤慨的谬论,因为,在世界各国,美德都为人们所追求。
其次,必须注意,说某种品质、心灵转化或美德不是推动一种政体的动力,与说它们根本不存在于这种政体之中,这两者截然不同。比如,当我说这个圆片或这个齿轮并非这只钟表的驱动力时,难道能由此得出结论,说这只钟表里面根本就没有这个圆片和这个齿轮吗?伦理美德和基督教美德远未被排除于君主制之外,甚至连政治美德也并未被排除于君主制之外。总而言之,政治美德固然是共和制的推动力,荣宠却也存在于共和制之中;荣宠虽然是君主制的推动力,政治美德却也存在于君主制之中。
最后,本书第三章第五节所谈及的善人,并非基督教善人,而是政治善人,具有我所说的政治美德。他们爱本国的法律,而这种爱正是促使他们行动的动力。我在本版中对以上这几点作了新的阐述,使之更加明晰。我原来所使用的美德一词,绝大数都以政治美德取而代之。
[1] 《论法的精神》最初几版中没有这个说明。当时冉森教派的批评家因孟德斯鸠不把美德视为君主制的原则而大为恼火,甚至指责他犯下了大逆不道之罪。为了回应这些指责,孟德斯鸠补写了这个说明,首次刊出于1757年版,此时孟德斯鸠已经过世。——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