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自主权为解释多种管理现象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完善制度建设提供了启示。依照前述文献回顾的逻辑次序,我们阐释了未来的六个研究方向,并构建了系统分析框架。
在制度情境方面,以往主流研究均集中于考察市场经济体内部或之间的管理自主权,较少关注转型经济体内部乃至经济体之间的CEO管理自主权差异。实际上,市场经济体与转型经济体在制度完善程度上存在巨大区别,从而可能引发CEO管理自主权的差异,并进一步导致公司治理模式、企业战略选择与绩效结果的不同。因而,未来研究若能结合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基础学科知识,以及经济、社会与传统文化(郭重庆,2007),挖掘转型经济体内部或之间的制度环境差异,考察其通过CEO管理自主权对企业过程与结果施加的影响,并进而比较这种影响效应与路径在市场经济体与转型经济体中的区别,将为我们理解真实世界提供新视角,也将为CEO管理自主权空间效应的检验及其适用范围的拓展创造条件。
在组织情境领域,郭重庆(2012)指出,探索符合中国情境的企业乃至大学的治理结构,是值得关注的中国管理实践之一。1985年出台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系统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控制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然而,从1992年一直到今天,中国的高等教育都是以发展代替改革,而不是以改革促发展(马国川,2008)。因此,未来研究可回顾中国历史上不同阶段大学校长管理自主权的变迁,解释当代大学校长管理自主权的影响因素,并比较中外尤其是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东亚地区大学校长的管理自主权,为完善顶层设计、探究中国大学治理结构改革提供建议。此外,还可将研究情境从大学拓展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
其一,本质方面,尽管管理自主权概念在不同学科之间存在行为自由度与目标自由度的差别,但考察其间潜在的相似之处亦至关重要。无论是行为学还是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均关注管理者是否、何时、如何以及为何能够不受干扰地进行独特的企业决策。Shen和Cho(2005)有机组合两种不同自由度的努力,以及Crossland(2008)基于行为自由度但仍包罗目标自由度视角的探讨,为我们从CEO管理自主权影响效应进行探讨,以便理解管理自主权的本质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其二,内涵方面,鉴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者活动”将成为管理自主权的第四种来源(Finkelstein and Peteraf,2007),后续研究有必要在Chang和Wong(2003)、王世权和牛建波(2008)对人事、战略、财务及其他决策自主权进行探讨的基础上,从人事、生产、投资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其内涵,比较这些不同内容自主权之间的大小,以及其对其他组织过程与结果变量影响程度的大小。其三,外延方面,此前学界对管理自主权与权力(Finkelstein,1992)的研究,要么各成体系,要么混为一谈(Caze,2007)。对这两个构念的内涵、外延的界定,将是未来研究的当务之急与无法绕开的门槛。其四,主体方面,Hambrick(2007)指出,将高阶梯队理论的研究主体从CEO个体拓展到高阶梯队,是战略领导研究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未来研究可在张长征和李怀祖(2007)的基础上,实证探讨团队自主权的内涵、测量、前因与效应。
如前所述,现有研究多以行业或企业层次的客观特征作为代理变量。这就难以解释为何在同样的外在条件下,由于管理者对可享有的行为自由度大小存在认知偏差而引发的企业行为差异(Caze,2007)。因而,测量方法上应致力于通过访谈或问卷调查等方式,更加直观地反映管理者自身感知的自主权大小(张长征、李怀祖,2008a)。
未来研究可致力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张三保和张志学(2012)对61位学界专家与84位公司高管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扩大已有省份层次数据的调查范围与对象,获取更具代表性、更大样本量的各省CEO管理自主权数据;第二,在Chang和Wong(2003)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多家企业CEO管理自主权进行问卷调研的基础上,重新设计调查问卷,与两家证券交易所研究部合作调研,获取沪深两市上市公司CEO在多种决策活动中的自主权大小;第三,运用世界银行三次“投资环境调查”中涉及的企业CEO管理自主权数据 ;第四,与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联合,对中国民营企业开展大样本调查。
当然,尽管代理方法不如感知测量精确,但只要把握好代理指标与拟描述变量之间逻辑关系的一致性和可靠性,研究者仍能从大样本二手数据中提取相应的代理指标,实证证明基于问卷调查或访谈数据所得出的结论。比如,可采用CEO与其他高层管理者的差异性(Dissimilarity)指标来度量(Li,2011;Tsui,Egan and O'Reilly,1992),并从“中国上市公司数据库”中提取相应数据,从而回应Hambrick(2007)有关连接高层与中层管理者的倡议(Ou,et al.,2013)。
前因研究多以CEO个人、所在企业与所属行业等微观或中观视角切入,甚少探讨宏观制度的影响。即使个别研究有所涉及,但分析层次要么集中于国家层次(Crossland and Hambrick,2011),要么集中于省份或城市层次(张三保和张志学,2012;张三保、张志学和秦昕,2013),却未考察一国内部不同区域层次(如东、中、西部)制度差异的可能影响,且对制度环境所包括的内容、互动与变迁缺乏必要关注。据此,未来研究可以:第一,结合中国国情,从正式与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探索可能影响管理自主权的制度指标与测量方法。值得注意的是,现有文献对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划分,无法将那些不具备外部合法性却得以广泛流行的规则(如潜规则)和具有外部合法性的规则区分开来。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有必要进一步把制度区分为显性制度和隐性制度。将“显性”和“隐性”以及“正式”和“非正式”的分类标准进行交叉,就形成了四种类型的制度(严霞、王宁,2013)。未来研究可挖掘它们的内涵、互动与变迁带来的效应。第二,结合已有指标和数据,结合横向上的静态与动态机制,以及纵向时间变迁上的动态效应,开展三个方面的实证研究:①比较不同内容、不同层次制度环境对不同内容管理自主权的影响;②考察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环境的互动对CEO管理自主权的影响;③探索地区制度环境随时间变迁对CEO管理自主权影响效应的稳定性,即时间效应。第三,如前所述,张三保、张志学和秦昕(2013)分别探讨了地域制度环境、企业所有权性质对管理自主权的影响;未来研究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比较地区制度、企业性质乃至治理结构对管理自主权影响程度的大小差异。
过往对主效应的研究多以财务绩效等静态结果为导向,较少关注组织战略与治理等动态过程。未来研究应从静态结果到动态过程过渡,进一步考察在宏观制度环境作用下,CEO管理自主权通过影响动态的微观企业行为(如腐败、谈判方式、商业模式、内部治理、外部战略等),进而对静态的企业绩效产生效应,从而初步建立起“宏观制度—管理自主权—微观企业行为与产出”的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后续研究还有必要进一步考察微观企业绩效通过“加总”形成的宏观经济发展水平,并推动宏观制度环境的变革,实现从微观到宏观的拓展。 综合前述有关管理自主权前因与效应的分析,我们不但初步构建了图2.2中“宏观—微观—宏观”的系统分析框架,更通过分析框架中第⑥步倒逼制度改革的方式,为解决中国进一步发展面临的两个重要问题提供了可能的思路。
图2.2 “宏观—微观—宏观”的一个分析框架
注:此研究框架受益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姜国华教授在第二届“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学术研讨会上所做的主题发言。
此外,管理自主权的调节效应已受到足够重视,而中介效应则需获取更多实证证据。未来研究可结合前述调查数据,以区域(东、中、西部)或企业为分析层次,继续探索CEO管理自主权对制度环境与企业战略的中介效应。进一步,未来还可检验其被调节的中介和被中介的调节等复杂情况下的效应(温忠麟、张雷和侯杰泰,2006;林亚清、赵曙明,2013)。
为进一步检验定量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未来研究可聚焦有行业特色或影响力的企业,开展单案例研究;或以同行业的不同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开展比较案例研究。
单案例方面,比如,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国美电器高管层的控制权争夺战,表面上反映的是大股东与管理层的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祝继高、王春飞,2012),实质则反映了董事会、大股东、高管团队其他成员、机构投资者及独立投票咨询机构对CEO管理自主权的综合影响。对这些案例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精确地理解CEO管理自主权的前因与效应,实现高层与中层的有机连接(Hambrick,2007)。
比较案例分析法对于促进理论构建和创新,促使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可以实验、探索、总结的一种新的思维和新的方法(敬采云、闫静,2012)。以航空业为例,比较曾经盛极一时却昙花一现的东星航空,以及至今仍在夹缝中艰难而顽强生存的春秋航空,在国有垄断企业、外国投资者、地方政府和代表中央政府的行业监管机构共同作用下的CEO管理自主权差异,将有助于为两家民营航空公司的不同结局提供有力解释,并为预测中国民营企业发展乃至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新的启示。
为了弥补既有研究的不足,本研究将在转型中国情境下,通过定量分析和案例探讨,进一步明晰管理自主权的本质,运用感知测量方法,探索宏观制度环境影响管理自主权进而作用于微观企业行为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