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开始得平平淡淡,在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里,每一天都是这么过的。
要说在这所位于曼哈顿市区的实验学校里有什么可以称得上“实验”的话,那就是我们不再坐桌子而是改坐舒服沙发了,这里不分年级高低,老师们也都穿着牛仔裤和摇滚T恤衫上班。
所有的一切都很合我的胃口。我是说,像大多数混血者一样,我有多动症和阅读障碍症。在这里,我不会因此而被迫退学。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的唯一缺点就是:老师们看待事情总是抱有期望,而学生们却总是……无可救药。
就拿今天的第一节课英语课来说吧。整个学校学生都读了《蝇王》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一群孩子流落到一个荒岛上最后变疯的故事。因此,作为期末考试的题目,老师把我们带到操场上,想看看如果没有大人的监管,我们这群孩子在一个小时之内会发生什么事情。结果呢,我们进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吊裤子”比赛,两场石子大战,还有一场扭抱式的篮球比赛。这些活动大多是在校园恶霸马特·斯隆的倡导下开始的。
斯隆个子不高,块头不大,可打起架来毫不含糊。他长了一双凶神恶煞般的眼睛,一头蓬松的黑发。他还时常松松垮垮地套上一件名牌时装,以显示自己对富裕的家世毫不在意。有一次,为了体验什么叫“激情时速”,斯隆把他爸爸的保时捷跑车偷出来开,结果撞在一块标有“前方有小孩,请慢速驾驶”的提示牌上,磕碎了一颗大门牙。
言归正传,斯隆逼迫每一个男孩儿都参加“吊裤子”比赛,只不过他不该找我的朋友泰森的麻烦。
泰森是学校里唯一的一名孤儿。据我和妈妈估计,他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家人遗弃了,很可能是因为他太……特别了。他的身高足足有两米,身体壮实得像个野人。可他动不动就哭,芝麻大的小事都能吓坏他,有时他居然能被自己脑子里的念头给吓哭。五官嘛,跟“端正”二字差得太远。你若问我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我可真不知道。因为我就算仰起头也顶多能看见他那口歪七扭八的牙齿。他的声音不大,但说来好笑,说起话时居然像个娃娃——我猜这里大概是他上的第一所学堂吧。泰森穿着一件大补丁摞小补丁的牛仔裤,一双二十码大的破烂球鞋。那件格子的呢上衣也是千疮百孔。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纽约巷道的气味,那是因为他住在那里的缘故:第七十二街的一个冰箱纸壳里。
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出于公益的目的给他办了入学手续,因为有泰森在这所学校里,所有的学生都会感到生活幸福美满。可惜的是,大部分的学生都跟泰森过不去。终于有一天,学生们发现尽管泰森个头高大,模样吓人,其实就是草包一个,于是他们就百般捉弄他以寻找生活乐趣。我是泰森唯一的朋友,这话反过来说也成立,泰森也是我唯一的朋友。
妈妈曾向学校反映过无数次,指责他们对泰森帮助得不够。她甚至还打了社会公益热线,可是情况没有丝毫改观。公益人员声称这世上根本没有泰森这个人,并且指天指地地发誓说他们已经按照我妈妈提供的地址去那条巷子里找过了,可没有找到泰森。真不明白,这么活生生的一个人怎么就找不到呢。
言归正传,马特·斯隆偷偷摸摸地走到泰森身后,抓住他的裤腰猛然往上提。泰森顿时吓得不知所措。情急之中他反手打了斯隆一下,手劲儿也就稍稍大了几分,就把斯隆甩飞到几米之外,卡进小孩子们的轮胎秋千里。
斯隆破口大骂:“你这丑八怪!干吗不滚回到你的纸壳箱里去!”
泰森双手捂住脸,一屁股坐在铁栏杆上哭起来,铁栏杆都被他压弯了。
我大声喊道:“斯隆,快道歉!”
斯隆嗤之以鼻:“你着什么急,杰克逊?你若不是总护着那个怪物,兴许还能多交些朋友呢。”
我攥紧拳头,脸蛋儿憋得通红:“他不是怪物,他只是……”
我竭力想反驳,但斯隆哪听得进去!只见他和他那群狐朋狗友哈哈大笑。也不知是我的幻觉,还是斯隆身边聚集了更多的恶棍。平时他的周围只有两三个帮凶,可今天居然有六七个,而且我从没有见过他们。
斯隆叫道:“体育课后等着瞧吧,杰克逊。有你好果子吃的!”
一个小时过后,英语老师麦洛先生从外面走了进来,对我们之间的闹剧进行一番查看后,宣布我们都已充分理解了《蝇王》的精髓,因此我们集体通过了他的考核,并且长大后也不会变成疯子。马特·斯隆听得连连点头,并且还咧开大嘴露出残缺不全的门牙,冲我笑了一下。
我好说歹说,以一个花生酱黄油三明治为代价,方才哄得泰森止住了啼哭。
他问我:“我是个怪物吗?”
我恨恨地说:“不是。斯隆才是怪物呢!”
泰森吸了吸鼻子,说:“你真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如果明年我不能……我会想念你的。”
他的话音有些颤抖。我意识到他对自己明年能够继续上学的事不抱什么希望。不知道校长是否已经找他谈过话了。
于是我劝慰说:“别担心,大家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泰森感激地看着我,使我感到自己活像一个大骗子。面对泰森这样的孩子,你怎么能保证说“一切”都会好起来呢?
接下来是自然课考试。泰斯拉夫人要求我们用化学药品制作一种能够爆炸的化合物。泰森是我的实验搭档。他的手太大,拿不稳我们使用的化学药瓶。手忙脚乱中,他把一盘化学药品碰翻在地,顿时升腾起一阵橘红色的烟雾。
等泰斯拉夫人忙着抽吸实验室里的烟雾,又叫来毒垃圾清理人员收拾残局之后,她对我和泰森大加赞赏,并且鼓励我们将来要当化学家。能在三十秒钟之内从她那里拿到考试满分的,我们这个组合是有史以来头一个。
整整一个上午,我时时刻刻都挂念着那件事情。一想到营地出了变故,我就忧心如焚。更糟糕的是那个噩梦总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有种可怕的感觉:格洛弗有危险。
在社会学这门课上,老师要求我们画经纬图。我打开笔记本,呆呆地盯着里面的照片——那是安娜贝丝假期里在华盛顿照的。照片上,她穿了一条牛仔裤,橘红色的混血大本营T恤衫外面套着一件条纹夹克,满头的金发用一块大手帕束起来。她抱着手臂站在林肯纪念堂前面,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她设计的纪念堂呢。安娜贝丝立志长大后要成为一名建筑师,因此她常常光顾纪念碑之类的建筑。在我的眼中她算得上是个另类了。这张照片是她在寒假后寄给我的,我时不时地看看它,以提醒自己安娜贝丝真有其人,而且混血大本营也不是我想象出来的。
真希望安娜贝丝能在身边啊!她肯定能够帮我解开梦中的谜团。虽然有时候她挺惹人烦的,可她比我聪明得多。当然啦,这种话当着她的面我可不承认。
我正要合上笔记本,斯隆突然探过身子一把抢走了照片。
“嗨!”我生气地说。
斯隆看了看相片,眼睛一下睁大了:“不可能吧,杰克逊。这是谁?她不会是你的——”
“快还给我!”我的耳朵有些发烫。
斯隆把照片递给他的那群小跟班,后者则干脆把照片撕碎,放在嘴里咀嚼一番之后充当喷射子弹。这群孩子十有八九是来学校参观的,因为他们的衣服上都有一个广告上贴的标签,标签上写着:“嗨!我的名字是: ”这一帮小恶棍也压根儿不懂什么叫幽默,因为他们在其后填写的都是一些很差劲的名字,比如:顶尖笨蛋,食骨人,还有阿猫阿狗,等等。没有哪个正常人会起这样的名字。
斯隆虚张声势地说:“明年他们就会来这里上学。不像你的那个弱智朋友,人家可都能付得起学费!”好像这些话能吓倒我似的。
“泰森不是弱智。”天哪,斯隆那张脸对我的诱惑太大了,真想狠狠来上一拳。
“没用的东西,杰克逊。我不想你下学期继续活得这么惨,还不是为你好!”
看着他的那群小跟班在张口大嚼我珍爱的照片,我恨不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可是喀戎曾严令无论这些凡人有多么讨厌,都不许我在他们身上使手段。我唯一的敌人只能是魔兽。
不过,我内心里仍隐隐存有一个念头:假如斯隆见识了我的真面目……
这时,下课铃声响了。
就在我和泰森要离开教室的时候,一个女孩儿的声音在我耳畔悄声说:“波西!”
当我转头环顾四周的时候,却发现所有人都在做自己的事,根本没人答理我。仿佛当众叫我的名字对于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的女生来说是件很丢人的事一般。
我刚想自己是不是又出现幻觉了,便见一大群学生蜂拥向体育场而去,登时把我和泰森挤在中间,不得不顺着人流前进。
这一节是体育课。教练曾许诺说要举办一场自由放任的躲避球比赛,而马特·斯隆也曾发过誓,说要教训我。
麦利怀特大学预科学校的运动服统一为天蓝色短裤,搭配一件杂染的T恤衫。幸亏我们都贴身穿着运动服,否则又得像一群傻小子蹦蹦跳跳地经过翠贝卡三角带了。
为了避免和斯隆在更衣室里碰面,我飞快地换好衣服。正要离开时,却听泰森叫道:“波西?”
泰森站在健身房门口,运动服并没有穿在身上而是抓在手里。他请求说:“你能……哦……”
我心里重重叹了口气,说:“噢,好吧,没问题,伙计。”
泰森飞快地溜进健身房里,我无奈地守在门口。虽然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做起来时总有些尴尬。也许泰森不愿意让别人看见他浑身是毛吧。而且他的背后还有一道奇怪的伤疤,我从不敢问他其中的故事。
等泰森穿好运动服走出来,我强忍着对他的滑稽打扮做出一副熟视无睹的样子。因为如果我在这个时候笑了,他就会很生气,气得能把衣柜上的门都拆下来。我见识过他的厉害。
我们来到体育场,看见南利教练正坐在他的小桌上阅读《体育入门》。南利教练怎么说也有七八十岁了吧,戴着一副老花镜,嘴巴瘪瘪的,牙都掉光了,花白的头发像鸡窝一样凌乱。看见他,我就想起混血大本营里的神谕——其实是一个早已干枯了的木乃伊。只不过南利先生尚能挪动两步,而且鼻子里也不会喷出绿色的火焰。谁知道呢,至少我没见过。
斯隆说:“教练,能让我当队长吗?”
“哦?”教练放下手中的杂志,喃喃说,“哦,可以,可以。唉!”
斯隆咧开大嘴笑了笑,开始点将了。他让我当另一队的队长,其实我挑谁当球员都无所谓,因为所有能打球的同学都站到了斯隆的队伍里,那些来校参观的“太子党”自然也不例外。
再看看我的阵容:贝乐是个电脑虫,曼大利是个数学迷,其余的也都是些经常被斯隆“匪帮”欺负的人。若在平时,就我和泰森两个也足够应付了,泰森一个人就能顶半支队伍,可是那些参观的学生一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跟泰森不相上下。泰森只有一个,而他们却有六个。
斯隆将一袋球倒在场地中央。
泰森嘟嘟囔囔地说:“真吓人!好奇怪的气味!”
我瞅瞅他,觉得他还不至于说他自己,于是问:“什么好奇怪的气味?”
泰森指指那几个参观的学生,说:“是他们。他们身上的气味很奇怪。”
我放眼望去,看见那几个人正把手指关节捏得咔咔作响,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就好像在看待宰的羔羊。真搞不懂这几位高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听说有些地方大人们让小孩儿吃生肉,不听管教就棍棒相加。
斯隆吹了一下教练的哨子,比赛开始了。
只见斯隆的队员迅速抢占了中线。再来看我这一边:曼大利径直奔向体育馆的紧急出口,嘴里还叽里呱啦大呼小叫着,大概是说“我要上厕所”吧;贝乐则直往墙幕后面拱;其余队员也都缩成一团,以免被对方当成球靶子。
我大喊一声:“泰森,冲——”
突然一球飞来,砸在我的肚子上,我登时坐倒在地。对方立刻哄堂大笑。
这一球力道凶狠,砸得我眼冒金星。这哪是人发出的球,这比金刚的力气还大啊!
就听泰森大呼:“波西,快闪!”
我急忙就地打了个滚儿,另一个躲避球从我耳边呼啸而过,都赶上超音速了。
噗的一声,球砸在墙幕上,只听贝乐疼得呼爹喊娘。
我气得大声说:“嗨!你这样会出人命的!”
那个叫“阿猫阿狗”的访问学生冲我狞笑着说:“没错,珀修斯·杰克逊,是要人命。”那一瞬间,他看上去似乎大了许多……甚至比泰森都高了,周身的肌肉也把身上的T恤衫撑得鼓鼓囊囊。
听见他喊我的名字,我顿时如坠冰窟。除非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别人是不会叫我珀修斯的。对方是朋友,还是……敌人?
泰森的话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他们身上的气味很奇怪。”
是魔兽。
斯隆周围那些来校参观的学生也越变越大。此时的他们哪里还有孩子的模样,一个个身高两丈,凶面獠牙,毛茸茸的臂膀上刺着各种图案,有巨蛇、穿着草裙的女人,还有血淋淋的心脏。
斯隆吓得松开手中的球,说:“老天爷!你们不是从底特律来的!是谁……”
斯隆队的其他学生尖叫着一窝蜂朝大门跑去。那个叫“顶尖笨蛋”的巨人挥了挥手,一球激射而出,从逃命的曼大利身边飞过击中大门。大门像中了魔法似的咣的一声关上了。曼大利和其他学生挤在门口拼命地撞门,可大门纹丝不动。
我对巨魔们吼道:“放他们出去!”
那个叫“阿猫阿狗”的巨魔胳膊上刺着“小孩儿味道最鲜”,这时说:“放走嘴边的美味?不,海神之子。我们莱斯特律戈涅人可不是仅仅来杀你的,我们还要吃饭!”
他挥了一下手,又变出了一批躲避球,不过这次它们不是红色橡胶制作的。这次它们变成了炮弹大小的铜球,球身上密密麻麻都是喷火的圆孔。就是这种滚烫的火球,巨魔们空手就拈了起来。
我焦急地喊:“教练!”
南利教练迷迷糊糊地抬起头,如果他这时看见运动场上有什么异常情况的话,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可他终究是肉眼凡胎。有一种名唤“迷雾”的障眼法能够掩盖魔兽和神的真面目。这种障眼法十分厉害,一旦施展起来,所有奇异的景象在凡人的眼里都会变得普普通通。此时,球场上的一切在教练看来也许只是几个高年级孩子在欺负小学生而已。也许,在其他学生的眼里,是斯隆的新朋友们在到处扔燃烧弹罢了(这种事情也不是头一回了)。不管怎么样,除我之外没有人意识到嗜血食人魔正在大开杀戒。
南利教练嘟囔着说:“是啊。唉!大家乖一点,好好玩!”
说着,他又低头看他的杂志了。
名叫“食骨者”的巨魔投来一个火球,我急忙转身避开,火球擦着我的肩膀飞过。
我叫道:“贝乐,小心!”
只见泰森刚把贝乐从墙幕后拉了出来,墙幕就被火球炸成了碎片。
我对身后的队员们喊道:“快跑!从另一扇门出去!”
于是大家朝更衣室奔去。但是随着巨魔“阿猫阿狗”挥了挥手,通往更衣室的大门也关闭了。
巨魔“阿猫阿狗”咆哮着说:“谁都逃不掉的!都得进我们的肚子里!”
说着,他又发射了一颗火球,同学们纷纷闪避。火球落在地面上爆炸,炸出了一个大坑。
我伸手摸口袋想找激流剑,结果摸了个空,这才想起我穿的运动服没有口袋。激流剑被我锁在衣柜里。此时去更衣室的门已紧闭,我现在手无寸铁。
又一个火球冲我飞了过来。泰森一把将我推开,但火球爆炸后的冲击力仍旧将我掀翻在地。我仰面躺在地上,被浓烟熏得头晕眼花,身上的T恤衫也已千疮百孔。站在场地中央的两个饥肠辘辘的巨魔正恶狠狠地盯着我。
他们号叫说:“血肉!要吃英雄的血肉!”说着,他们朝我发射火球。
泰森大喊:“波西,我来救你!”边说边跑过来挡在我的身前。
“泰森!”我失声叫道。
两个火球齐齐地射向泰森……等等……他接住了火球。平时笨拙得连实验室器材都处理不好的泰森,此时竟然接住了闪电般飞来的火球。泰森反手一甩,两个火球立刻朝它们的主人飞去。两个巨魔刚刚说了句“大事不好”,火球已射到他们胸前爆炸开来。
两个巨魔顿时化成一股灰烟。魔兽不像凡人那样死去,而是变成烟雾被驱散。这也好,省得英雄们激战之后还得打扫战场了。
食人魔“阿猫阿狗”哀号一声“兄弟”,接着,他发狂似的说:“我要用你们来祭奠我的兄弟!”
我急忙喊:“泰森,当心!”
又一个火球飞来,泰森挥拳击出,火球登时改变方向,越过南利教练的头顶,轰的一声落在露天看台上。
孩子们尖声惊叫着四处逃散,露天看台被炸出了一个大坑,刺刺地火花四溅。还有些学生继续撞门呼救。斯隆则完全被吓傻了,呆呆地站在体育场中央,看着死亡火球在身边飞来飞去,依旧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南利教练仍然浑然不觉,眼睛固定在他的杂志上一动不动,只是偶尔敲敲耳朵上戴的助听器,似乎略微受到了爆炸声的干扰。
这时,全学校都应该听到这里发出的声音了。无论是校长还是警察,总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食人魔“阿猫阿狗”吼叫说:“胜利属于我们!我们要在你们的尸骨上开庆功宴!”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过于把这场躲避球游戏当真了,他又举起了一个火球,其余三个巨魔也举起火球。
这下死定了。泰森不可能同时挡住这么多火球,只怕头一个火球就已经把他的手烧伤了。没有我的神剑……
突然,我的脑海里蹦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我拔腿便朝更衣室跑去。
“闪开!”我边跑边喊,“把门让开!”
只听身后巨响传来,原来泰森将两个火球击打回去,两个巨魔被炸成了灰。
现在还剩两个巨魔。
第三个火球冲我射来。我壮着胆子站在大门前不动,心里默数——一,二——然后迅速躲闪一旁。火球打在门上,登时将大门炸开了。
接着,火焰引爆了房间里的天然气管道——轰!
四周的围墙被炸塌了。衣柜门、袜子、运动短裤,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个人物品齐齐地被炸上了天,如满天花雨般纷纷落下。
激战中,泰森一拳正中“食骨者”的脸庞,“食骨者”立时一命呜呼。巨魔“阿猫阿狗”非常狡猾,手中握着火球待机而发,趁着泰森杀死“食骨者”后转身的空当,一举手射出了火球。
我惊叫说:“不要!”
那个火球打中泰森的胸口,在巨大的力量冲击下,泰森顿时被抛了起来撞在墙上。那墙体如何能承受住这股力量,瞬间断裂崩塌,将泰森压在废墟下。围墙倒塌后形成一个大洞,直通教堂大街。还好的是,泰森除了被撞得头脑有点眩晕之外,居然没有什么大碍。他想踢开脚边仍在燃烧的火球,但终究体力不支,又倒在废墟里。
巨魔“阿猫阿狗”哈哈大笑:“正好就剩下老子一个,免得有人跟老子抢肉吃啦!”
说着,他又捡起了一个火球对准了泰森。
情急之下我大声说:“住手!要打你就冲我来吧!”
巨魔狞笑说:“你想先死吗,小英雄?”
武器,我需要武器。激流剑肯定就在附近某个地方。
我眼一瞥看见巨魔的脚下有一堆冒烟的衣服,我的牛仔裤赫然就在其中。如果我能靠近那里……虽然没什么戏,除此之外也无法可想了。
巨魔“阿猫阿狗”大笑:“这下我的午饭有着落了。”他举起火球准备发出。我暗地叹了口气,闭目待死。
突然,巨魔僵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从狞笑转为惊骇。只见他的衣衫破裂,从肚脐眼处长出了一个角——不,不是一个角,而是一段闪着寒光的刀锋。
火球从巨魔的手中落下,他兀自不相信似的低头看着那把破腹而出的匕首。
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巨魔“阿猫阿狗”化成了一团绿烟。眼前的肉还没到嘴,自己先做了个饿死鬼。
绿烟散尽时,安娜贝丝手持匕首出现在那里。只见她灰头土脸的,肩上背了一个粗布背包,那顶棒球帽也被塞在口袋里,浅灰色的眸子充满了惊慌的神色。看她的样子活像被鬼追赶得穷途末路了。
一直像个木头桩子呆站在原地的马特·斯隆此时也渐渐缓过神来。他眨了眨眼睛,看着安娜贝丝十分眼熟,接着想起她就是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儿,不由得失声叫道:“她就是那姑娘!她就是那姑娘……”
安娜贝丝不由分说,一拳将斯隆打倒在地,警告说:“再敢招惹我的朋友,有你好果子吃。”
体育场浓烟四起,孩子们惊叫着四处逃散。远处响起警笛声。透过大门上的玻璃,我看见校长邦赛先生正在拧门锁,他的身后围了一大群教员。
我结结巴巴地说:“安娜贝丝……你怎么……这段时间你……”
安娜贝丝把匕首插回刀鞘,说:“日子过得千篇一律。我一直在找合适的机会和你见面,可总也找不到你独处的时候。”
“今早我瞧见的那个影子……那个影子是……”我突然想起什么,顿时脸皮发烫,“老天爷,原来那个透过窗户窥视我的卧室的人是你呀!”
安娜贝丝俏脸微红,低声啐道:“没空儿跟你解释!我只是不想……”
这时,一个女人嚷嚷说:“他们在那儿!”只见大门洞开,许多大人急急忙忙地拥了进来。
安娜贝丝对我说:“咱们在外面会合。”她指了指仍然靠着墙坐在地上、未完全清醒的泰森,说:“你最好也带上他。”她瞧泰森的眼光里透着一种莫名的厌恶神色。
“怎么啦?”
“没时间了!快!”
说着,她戴上那顶扬基队的棒球帽——那是她妈妈送的珍贵礼物——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校长带着一群老师和两名警察赶到体育场内的时候,只剩下我独自站在场馆中央。
邦赛先生说:“波西·杰克逊?什么……这怎么……”
泰森从碎砖头堆里站了起来,嘴里嘟嘟囔囔说:“头好疼,头好疼!”
斯隆也跑了过来,恐惧地盯着我,突然大叫:“是波西干的,邦赛先生!是他放的大火。南利教练能作证!他亲眼看见的!”
南利教练本来一直在专心致志地研究他那本杂志,也算我倒霉——他偏偏在这个时候听见斯隆提到我的名字,于是抬起头答应说:“哦?啊,是啊。唉!”
大人们一齐看着我。我知道这个时候自己就算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于是我从破牛仔裤里掏出激流剑,招呼泰森:“我们走!”从墙上被炸出的大洞跳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