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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教学评估 促进音乐学习

梁信慕

摘要: 音乐是一门具有创造性特征的学科,但在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下,音乐教育逐渐趋同于以技能技巧为中心的技术教育,而忽视了音乐教育自身的审美教育及对学生音乐兴趣爱好的培养。本文以音乐教学评估为着眼点,结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并参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音乐教育的评估,对香港音乐教育教学的评估现状及未来的音乐教学、评估发展趋势进行探讨。音乐教育实践不应被成绩评估的压力所束缚,而应该让学生获得丰富而具创意的音乐体验,激励他们与音乐成为终身的朋友。

关键词: 音乐学习;教学评估;现代科技

在香港的课程文件中,英语“assessment”一词译作“评估”,在与公开考试有关的时候则译为“评核”。 “评估”是一个很广泛的课题,其中包括很多不同的理念,也一直是学与教讨论的重点,但不同学科、学者对评估的界定不尽相同。王文中(2004)认为“评估跟考试、测验的性质大同小异,只是评估强调对搜集回来的数据作价值判断”;莫礼时(1996)界定“评估是‘搜集学生知识、态度和技能数据的活动’”;美国学者Wiggins(1993)界定评估是对学生学习表现全面的、多角度的分析活动,他后来又补充“评估不应只停留在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还应改善学生的表现”。香港课程发展议会于2002年出版的《基础教育课程指引(第五册学校评估政策—评估实施方式的转变)》指出,“评估是通过观察学生的表现、测验、考试等方式,去搜集学生知识、能力、价值观和态度等各方面的学习显证”。由此可见,评估的定义有的侧重数据的性质,有的偏重数据的处理,有的着重活动的过程,重点各有不同。

音乐课程是一门具有创造性特征的学科,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音乐教学中不存在一个整齐划一的体验,不同的表达、理解音乐的方式等不确定特征,为人们的不同想象与联想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所以音乐学习的关键在于学习者自身的感受与体验,“统一结论”、“标准答案”是有悖于音乐学习思维过程的独特性和多样性的。音乐教育追求的也是一种自由、平等、和谐、双向交流的教学氛围。音乐教育要尊重学生对音乐的不同体验。通过音乐教育,让学生发挥创造力及培养审美的能力,进一步发展音乐技能,建构不同文化的知识,发展评赏音乐的能力,并透过音乐有效地与人沟通,使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得到提高,培养他们对音乐的终身兴趣。音乐教育承认差异,但拒绝“选择”与“淘汰”,希望能让学生在音乐学习中体验成功、享受快乐。相对其他学科,音乐教学更重视学习的过程,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估,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学习,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和发展。 PlTRrnqRTR+Iv1toAnJ+4ghackEDR8jir/ePUJiu96/AHhC0Z5KbrgS4WRd5My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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