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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医学阴阳与哲学阴阳

阴阳学说,既是医学的,又是哲学的。关于这一问题讨论很多,如何认识,涉及对中医学理论的评价和对中医学学科属性的认识。

原则上说,哲学范畴与自然科学概念应该是不同的,即使两者的名称相同,含义也有差别。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哲学范畴(如阴阳)至今还和自然科学概念没有实质性差别,有些哲学范畴(如气)虽然已和自然科学概念区别开了,但人们在理解时,又往往不自觉地把二者混同起来,因此,造成了很多理论上的麻烦。

由于《内经》及其之前的时代,自然科学与哲学尚未分化,许多医学概念与哲学范畴往往是合为一体的。因此,对于有的中医学概念,可以从科学的实证性与哲学的思辨性等不同层次的意义上去认识理解。

如“气”这一概念,既是中医学的,又是哲学的。从概念与范畴的差别来看,中医学的气概念与哲学的气概念具有一体两层性,是一个本体的两个层次,在中医学里气概念已经实现了从哲学向医学的转化。

而阴阳则没有哲学与医学之分,其本质是一种关系的说明,中医学概念与哲学范畴无本质上的差别。对于阴阳这一概念可以这样表述:阴阳属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含有对立统一的概念,主要用以标明事物的属性特征和说明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的关系。

关于医学阴阳与哲学阴阳的讨论,笔者有专论发表,附于后,供大家讨论。

附:阴阳无医学与哲学之分(陈利国)

近年来,关于阴阳实质的研究,在理论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关键,主要不在于研究角度和理论观点的不同,而在于指导思想和立足点的差异。因为仅存在着研究角度和理论观点的不同,只要所研究的目标一致,最终会得出相同或相似的结论。但若存在着指导思想上的差异,就会出现理论上的严重分歧,导致把研究阴阳本质问题具体化,形成以气为阴阳的物质基础,把阴阳实质与气的实质混淆的局面。本文就什么是阴阳、什么是人身阴阳、阴阳的本质与人身阴阳的本质有什么区别、探讨人身阴阳的物质基础有什么意义等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1.什么是人身阴阳

《素问·宝命全形论》说:“人生有形,不离阴阳。”那么,什么是“人身阴阳”呢?《素问·金匮真言论》说:“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合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阴也;鸡鸣至平旦,天之阴,阴中之阳也。故人亦应之。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言人身之脏腑中阴阳,则脏者为阴,腑者为阳。肝心脾肺肾五脏皆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皆为阳。所以欲知阴中之阴,阳中之阳者何也。……故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此皆阴阳表里内外雌雄相输应也,故以应天之阴阳也。”

显然,这里关于“人身之阴阳”的论述,是对“阴中之阴,阳中之阳”从自然界到人体的具体说明,也是人“以应天之阴阳”的具体体现。不仅如此,在《内经》里,除本篇中对昼夜晨昏和人体脏腑的说明外,《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还有对药食气味的说明。说:“水为阴,火为阳,阳为气,阴为味……味厚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厚者为阳,薄为阳之阴。”

可见,人身阴阳是与天地阴阳相对而言的,皆在于说明阴阳的可分性,与天地之阴阳、气味之阴阳、水火之阴阳等并无二致。作为阴阳本质问题的讨论,没有必要区分“阴阳的本质”与“人身阴阳的本质”。

我个人的认识是,作为中医学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应当遵循中医学的规律,既要符合中医学的经典认识(即准确全面地理解经典理论),又要符合中医学的临床实际。

在《内经》中,论述阴阳较为集中的有《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素问·生气通天论》、《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阴阳离合论》、《素问·阴阳别论》、《灵枢·阴阳系日月》等。有关内容涉及自然界、人体等多个方面。阴阳为“天地之道”,已经具有了较为普遍的意义。《内经》一书所论述的内容较为广泛,但总是以人体生理、病理为中心。生理上强调“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素问·宝命全形论》)。病理上以水火为“阴阳之征兆”,提出了“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虚则寒,阴虚则热”的病理总纲。治疗上要求“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素问·至真要大论》)。把阴阳的对立统一作为自然界的基本规律的目的,也是在于指导如何防治疾病。所以,《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

对于阴阳理论的认识,《灵枢·阴阳系日月》提出了“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的命题。非常明确,它作为一个相对的概念,已经从具体的事物中抽象了出来,用来标明事物的属性特征和说明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的关系,其本质是一种关系的说明。阴阳从哲学到医学,其本质并没有改变,概念本身也无哲学与医学之分。探讨阴阳的本质与人身阴阳的本质,实际上是一回事。

若从临床实际分析,在临床病证中最能体现阴阳关系的是“动静”和“寒热”,所谓“阴静阳躁”,“阴胜则寒,阳胜则热”。但是,同为寒证或热证,又有虚实之分,这又怎么能用同一种标准来进行说明呢?有人提出,“要探讨中医的阴阳本质和阴阳的物质基础,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这种物质的生理作用应能解释阴、阳的主要表现,包括主要的临床证候及实验室指标,该种物质的代谢变化应与临床阴证、阳证(或阳虚、阴虚)的外观表现相对应,甚至这种物质的变化出现在前,虚证的症状表现在后,与中医关于阴阳对立统一的规律基本相符;②临床上出现阴证、阳证(或阳虚、阴虚)的动态变化时,这种物质也要有相应的动态变化”。该提法是有违阴阳基本概念的,亦不符合中医学的实际。

2.什么是阴阳的物质基础

“气分阴阳”如同天地分阴阳、水火分阴阳、气味分阴阳一样,都是一种属性的规定和关系的说明。阴阳具有广泛的物质基础,气与其他事物一样,是阴阳的物质基础之一。从哲学到医学皆是如此。

医学阴阳理论来自于哲学阴阳理论。在哲学上,阴阳与气从结合到分离,从初始的哲学形态到具有真正意义的哲学阴阳理论,经历了一个不断成熟、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

阴阳最初是与气结合在一起的。如伯阳父在论述公元前780年泾、渭、洛三川地区的地震时说:“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阳失而在阴,川源必塞;源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水土无所演,民乏财用,不亡何待?……”(《国语·周语上》)那时候的阴阳,仅仅是表示自然界内部的两种势力或作用而已,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理论,不具有辩证的性质。

传说在黄帝时代,我们的先人就注意掌握“日月之行”和“阴阳之气”以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认识到了“相其阴阳”和“燮理阴阳”的重要性。然而,这些阴阳观念还只是一种形象的直观,还没有抽象成哲学范畴。成书于商周之际的《易经》,才第一次把阴阳观念升华到哲学的高度,但仍显得粗糙和原始。

如《易经》开篇的《乾》卦,以龙的变化飞腾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曰:“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明确指出在事物向上发展的过程中,当事物发展到极端时会走向反面。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具有阴阳交感的思想。但从“泰”、“否”、“既济”、“未济”等卦的卦象来看,所利用的只是天地、水火的自然趋势,只能看作是阴阳理论形成的先行观念,还不是阴阳说本身。直到春秋时代的医和,也仍然是将气与阴阳结合在一起。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载的医和给晋侯看病时的一段议论,医和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菑;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是“道阴阳”的《易传》使阴阳与气彻底分离之后,阴阳才真正具有了哲学的意义,才具备了辩证的性质,只是它仍然保留着《易经》的基本思想。而《内经》则不同。《内经》把阴阳作为自然界的基本规律,称阴阳为“天地之道”、“万物之根本”。用阴阳理论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解释人体的各种生理功能和病理现象,以阴阳失调作为人体疾病的基本病机,以调整阴阳作为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以阴升阳降(《易经》里是阳升阴降)作为阴阳交感的基本规律,以“有名无形”作为认识阴阳的基本准则。使阴阳完全摆脱了具体形态的羁绊,成为具有真正哲学意义的理论。

对于阴阳的物质基础,天地、水火、气味等暂且不论。仅就人体部分,在《内经》里就有《素问·金匮真言论》中的“人之阴阳”之内和外,“人身之阴阳”之腹和背,“人身之脏腑中阴阳”之脏和腑,《素问·阴阳别论》中的“阴者,真脏也”、“阳者,胃脘之阳也”,《灵枢·阴阳系日月》中的“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以及《素问·阴阳别论》中的“去者为阴,至者为阳;静者为阴,动者为阳;迟者为阴,数者为阳”,《素问·金匮真言论》中的“阳中之阳,心也;阳中之阴,肺也;阴中之阴,肾也;阴中之至阴,脾也;阴中之阳,肝也”,《灵枢·阴阳系日月》中的“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等等。如果把这些都看作是人身统一之气相反相成的两个方面,把人身阴阳的物质基础规定为人身之气,就让人较难接受了。

其一,阴阳作为古代哲学和中医学共有的研究内容,它概括说明了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标明了事物的属性特征,既能说明事物内部,又能说明事物之间的关系。“阳化气,阴成形”是对“气”与“形”这一对关联事物关系的说明,和对“气”与“形”这一对关联事物的属性规定,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种最普遍的认识,并非只针对人体而言。

其二,关于人身阴阳的本质或人身阴阳的物质基础这一理论表述,就问题的指向而言是明确的,研究的范围是确定的,但带来的负面作用也是明显的。这样一来,把研究范围局限的同时也把所研究的问题给孤立了。这在对某些问题的研究中,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是可以的,但不适合于对阴阳本质这样的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因为联系中断了,背景取消了。

其三,对于“人之阴阳”、“人身之阴阳”、“人身之脏腑中阴阳”以及“阴中之阴,阳中之阳”等的复杂内容,根据已有的知识,它们的相同点是具有共同的阴或阳的属性,是不同的矛盾方面,不会统一到某一种物质上来。如果能够统一,就没有了世界的多样性,没有了人体生命的复杂性,就会一切都变得简单了,失去了阴阳有名而无形的真正意义,中医理论的精髓——辨证论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四,“气交之中,人之居也”(《素问·六微旨大论》)。“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素问·宝命全形论》)人气不同于天地之气。在哲学上,气是世界的本原,天地万物都统一于气。“人气”则不同,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物质之一,在人体没有统一之气。

3.阴阳研究可能带来的效应

既然阴阳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的说明,人身阴阳只是阴阳应人之象,那么,任何在阴阳实质研究中设想的某种客观存在或物质现象等,已不再有任何意义。

关于阴阳实质的研究,在说明了人身之阴阳与天地之阴阳、水火之阴阳、气味之阴阳等并无二致,说明了以人身阴阳的本质作为中医现代研究的内容已无意义,说明了“气分阴阳”与天地分阴阳、水火分阴阳、气味分阴阳一样,都是一种事物属性的规定和关系的说明,说明了把人身阴阳的物质基础规定为人身之气并不符合中医学的实际之后,对于阴阳实质等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就需要重新考虑建立新的研究方法,赋予中医学理论研究新的思想活力。

从某种意义上讲,阴阳理论之于中医学,是把哲学思考引向或导回到人的自身,是利用了这样一种理论来“认识你自己”。对于“阴阳者,有名而无形”这样古老命题的研究,需要借鉴现代科学包括现代医学的新理论和新方法,但更需要弄清楚它们之间的关系,充分考察两种理论形成的背景,认真考虑给目前所研究问题带来的影响,尤其是负面影响。同时,作为对医学阴阳理论的研究,既要考虑到阴阳理论形成的背景,也要考虑到中医学的实际。

不可否认,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会获得一些新的研究方法,随着对问题研究的深入,我们也会在理论实践中建立起一种新的研究方法,赋予中医学理论研究以一种新的思想活力,中医研究可能会出现很多新的、更富有时代特点的研究成果。但是,对医学这样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更应当认识到,立足点不同,指导思想不同,这样的研究会带来什么样的效应,是研究的方向,还是困惑和迷茫?

4.关于阴阳的本质问题

《灵枢·阴阳系日月》说:“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明确指出阴阳并不代表某种特定的事物,而是从具体事物与现象中抽象出来的,标示事物性态特征的范畴。

《内经》里的阴阳,一是代表两种对立的特定的属性,如光明与黑暗,表与里,寒与热;二是代表两种对立的特定的运动趋向或状态,如去者为阴,至者为阳;静者为阴,动者为阳;迟者为阴,数者为阳等。

其实,《内经》对于阴阳概念的认识也不尽一致,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既讲“阴阳者,天地之道也”,同时又讲“水为阴,火为阳”,以水火为阴阳之征兆,用水和火这两种人们最熟悉,并且其相对性极为鲜明的事物说明阴阳的抽象内涵。这样使人便于接受,但也产生了诸多问题,给人们的思维带来某种限制,只能概括说明客观世界存在的许多特殊矛盾。其原因就在于:阴阳不仅具有对立统一的属性,还具有另外一些特殊的质的规定,即阴阳各代表的一定的趋向和性态。所以,阴阳是宇宙万物中一种有限的具体的矛盾形式,是对客观世界实际存在的许多特殊矛盾现象的概括。其本质是一种关系的说明。

我们把阴阳五行作为中医学的论理工具,用来进行事物的分类,说明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的关系,或许可以看作具有某种符号的作用。但是,阴阳作为一种论理工具,用于进行事物的分类和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关系的说明,它不同于五行理论;作为一种关系的说明,它也有自己特有的内容和具体规定。

五行学说,是通过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属性规定,把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和现象进行归类,然后按照五行之间的生、克、乘、侮说明事物之间的关系。而阴阳学说,是在对阴阳属性严格规定的基础上,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的对立制约、消长平衡、相互转化、互根互用等进行概括说明。

也正是由于这种严格的属性规定,使其在进行关系的说明上具有了很大的局限性,只适用于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与现代辩证法所说的矛盾范畴有着根本的不同。

从哲学到医学,对于阴阳本质的认识,除以上规定外,还都强调了“阳”在阴阳和谐统一中所处的主导地位。所以,阴阳作为一种关系的说明,既不能作为一般的“符号”看待,也不能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认识。只能根据阴阳理论形成和演变的实际过程客观地认识和评价。

5.阴阳的层次性问题

在逻辑学里,概念分为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具体概念是指反映思维对象本身的概念,抽象概念是指反映思维对象属性或相互关系的概念。阴阳是从具体事物中抽象出来的、概括自然现象、反映事物属性和事物之间关系的抽象概念。

我们尝试对阴阳这一概念进行层次性分析,是为了说明阴阳在不同认识层次上的联系与区别,反映认识的规律性,从更深层次上揭示阴阳的本质。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人们对于整个世界(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根本观点的体系,是对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属最高的认识层次。自然科学是研究自然界的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科学。医学属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体,内容涉及人体的生理,病理,对疾病的诊断、防治等。

在中医学的奠基性著作《内经》里,对阴阳这一概念的使用,既有对自然知识与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也有关于人体生理功能、组织结构、病理变化、临床诊断、疾病防治等的具体说明。关于这方面的解释,多从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角度考虑,即认为是由于成书于先秦时期的《内经》吸收、引进哲学理论建构中医学理论框架而造成的。按照一般的认识规律,应该说,不同的认识层次具有不同的研究内容,同一概念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里具有不同的内涵。

事实上,对待阴阳这一概念不能这样简单地认识,不能运用这样的思维方式像对待“气”、“物质”等概念一样进行推理。阴阳有它的特殊性,这是由它的本质所决定的。就像对待矛盾一样,无论自然界、社会,还是人体,甚至是更深的层次上,它始终是对立统一关系的说明。而阴阳同样也没有哲学阴阳与医学阴阳之分。事实上,根本不会有什么“阴物质”、“阳物质”或“阴素”、“阳素”存在。如果说有,《内经》里的“水为阴,火为阳”、“清阳为天,浊阴为地”、“人生有形,不离阴阳”等皆可称为“阴物质”和“阳物质”。因为这样无论在理论认识上,还是临床实践中,都无多大意义,无助于对阴阳概念的理解。相反,只能使理论更加烦琐,使人们的思维更加混乱。[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1998,22(4):247~250] 7ioymN/RftiryG9fsG9CHcZCX62MW27erghhTS8ktRG28KUsGAaFkjeKwlRUGw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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