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喜欢表示,德意志国建立于1870年至1871年。然而那其实是一种误导性的说法。德意志国并非冷不防骤然被“建立”出来的,相反它具有一段相当漫长、为时超过二十年的演进历程:从1848年到1871年。
德意志国衍生自一个怪异的不对称联盟,其中一方是普鲁士的德国政策,另一方则是德意志民族运动。这个同盟关系之所以不对称,不仅仅是俾斯麦稍微把重心拉到了普鲁士那一边的缘故,同时也因为它一开始就由完全相互对立的势力所组成,是一个既矛盾十足又难以预测的联盟。
无论普鲁士还是德意志民族运动,二者在德国历史上现身的时间都很晚。普鲁士是在1701年才成为一个国家,于1756至1763年的“七年战争”期间才开始跃升为强权, 而且严格说来是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以后才成为德意志的强权。之前普鲁士一直强烈倾向于朝着波兰的方向发展,而且在1796年至1806年的十年之间内,它更是一个半德意志半波兰的双民族国家——华沙当时隶属于普鲁士。
普鲁士实际上是在1815年才转向西方,被推入了德国的怀抱。它所拥有的波兰土地已经丧失殆尽(但并未悉数损失),它在德境西部的疆域则大幅扩充,获得了莱茵省作为补偿——然而,那些新增的土地与普鲁士位于德境东部的核心地带完全不接壤。普鲁士因此在地理上成为一个不完整的国家,必须想方设法将自己的领土连贯起来,而且是在德意志境内这么做。也就在这个时候,普鲁士跃升为德境仅次于奥地利的第二大强权。听起来非常怪诞的事情是:在19世纪推动德国政策的那个普鲁士,其实迟至1815年以后才开始成形。
德意志民族运动存在的时间也长不了多少,它诞生于拿破仑的年代。我们首先必须明白的是:19世纪之前从未有过德意志民族国家。古老的神圣罗马帝国向来就不是一个民族国家,而且它在13世纪以后日益裂解成许许多多个据地称雄的诸侯国。但这并不意味着,当时的德国人会觉得那是什么特别不自然的现象。例如名作家维兰德在18世纪末叶为席勒的《三十年战争史》撰写序论时仍然可以表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来宣称,……这种四分五裂的局面为我们带来的整体益处,远远凌驾于坏处之上。或许说不定正是归功于分裂的缘故,我们才会享有这么多的益处。”在那个年代可还没有人认为,德国必须变得跟法国一样,成为一个紧密结合的权力架构,成为一个国家,而且是一个民族国家。
无论是民族运动,还是身为德意志主要强权的普鲁士,都在19世纪初叶才走入德国历史。同时二者起先绝非盟友,反而是敌人。有两个很好的理由促成了这种敌对关系。首先,若以现代通用的政治概念来表达,普鲁士属于“右派”:它仍然是一个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农业国,一如既往由贵族在乡间进行统治,同时这个农业国又具备了现代化的专制官僚体系。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这两项特质都会被归类成十足的“右派”作风。
德意志民族运动却是一个“左派”的运动。其初衷在于模仿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因此起先也与民族解放以及自由民主等运动有所关联。德意志民族运动随着拿破仑才开始强大起来,而拿破仑先是在德国政治界与知识界的圈子内,接着也越来越在一般德国大众那边激发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其中之一是:“这种事情绝不可再度发生到我们身上!”第二种反应则大致为:“我们有朝一日也要有办法那么做!”拿破仑时代的法国是德意志民族运动的榜样,而拿破仑就是该运动的“非婚生父亲”。
德意志民族运动同时也是一个反法运动,因为法国人来到德境时的身份,并非只是榜样和现代化的推手而已,他们还是征服者、压迫者与剥削者。他们更特别成为军事上的剥削者,因为德国人曾经被迫加入法方作战,以致在拿破仑战争期间流了许多鲜血。
完全相反的观感因而混杂在一起:一方面是对法国人的强烈恨意(“这种事情绝不可再度发生到我们身上!”),另一方面却出现了心向往之的愿望(“我们有朝一日也要有办法那么做!”)。拿破仑所成就的功业,显然必须归因于法国在大革命期间的“民族主义化”与“全面政治化”,而且他将二者继承过来以后便继续发扬光大。德境某些圈子里面的人士,则早在拿破仑时代之前即已醉心于法国新出现的自由、平等,以及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民主。就“解放战争”时期的普鲁士军方而言,他们的态度也没有太大差别——从沙恩霍斯特或格奈森瑙均可看出此点。 其立场为:我们必须向法国学习,必须仿效法国人向我们示范的事情,而最终的目的不外乎为了以牙还牙。仇恨与钦佩便如此交会起来。
人们往往喜欢将德意志民族运动过度理想化,甚至直到今天依旧如此。早期的德意志民族主义者们,特别是其中最具重要意义的施泰因男爵,迄今仍一直被视为德国政治家的楷模。 可是在此还是小心为妙。如果我们将歌德排斥德意志民族运动的态度纳入考虑,如果我们进而阅读托马斯·曼于《绿蒂在魏玛》一书中对这种排斥态度所作的陈述, 难免会变得忧心忡忡。因为那个早期的民族运动已经不无国家社会主义的味道:例如以一种极度夸张的自我标榜和自我崇拜,将德国人视为“原本民族”、固有的民族、真正的民族,以及欧洲最实在和最优秀的民族——但其中同时又充满了可怕的恨意,例如剧作家克莱斯特写道:“把他们打死!最后的审判不会向你们询问那么做的理由。”在恩斯特·莫里茨·阿恩特那边,我们也可以发现这种既模仿法国又极度仇视法国人的令人忧虑的混合态度。 更糟糕的是,那种态度因为哲学家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而进一步得到合理化。
这些潮流之所以产生了极为重大的意义,是因为在普鲁士与民族主义的不对称联盟当中(德意志国即由此衍生而出),德意志民族运动旷日持久之后反而成为较强大的一方——尽管俾斯麦起初看似达成了完全相反的结果。到了最后,民族运动遥遥凌驾于普鲁士之上,促成德意志民族主义和扩张主义节节攀升,最后在希特勒统治下臻于极致。不过,这种“左”“右”之间的对立,仅仅是促成普鲁士与民族运动彼此出现敌意的两大理由之一而已。第二大理由则源自奥地利与普鲁士的对立关系:德意志民族运动走的是“大德意志”路线,普鲁士却顶多只可能采取“小德意志”的德国政策。然而,那要等到1848年革命以后才昭然若揭。
普鲁士与奥地利曾经在1815年至1848年之间携手合作,而且合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镇压德意志民族运动。两国在这方面的共同工具乃“德意志邦联”。
在维也纳会议上,具有革命色彩的德意志民族国家理念遭到断然拒绝;但是重建不合时宜的、1806年已遭解散的“神圣罗马帝国”之构想,也同样被束之高阁。德意志邦联这个由三十八个邦国和利伯维尔所组成的松散同盟,如今取代了古老的神圣罗马帝国,而且它从一开始的目的之一,也正在于阻止中欧出现一个权力集中的民族国家。
德意志邦联的结构非常不平均:其成员国包括奥地利和普鲁士两大强权,巴伐利亚、符腾堡、萨克森与汉诺威四个中等大小的王国,其余则都是一些小邦国,再加上利伯维尔。这种内部权力的分配方式,可让人由小见大联想起今日联合国的状况。身为德意志邦联之父的奥地利首相梅特涅,在想法上类似联合国的精神导师、美国总统罗斯福。令罗斯福深信不疑的是,联合国的顺利运作有赖于美、苏两强不断事先取得谅解;梅特涅也始终坚信,除非担任主席国的奥地利小心翼翼地与另一个强权——普鲁士——携手合作,否则德意志邦联便无法运作下去。以1819年的《卡尔斯巴德决议》为例,它是事先由奥地利和普鲁士在卡尔斯巴德敲定,然后才由德意志邦联在法兰克福表决通过,导引出恶名昭彰的“追捕煽动者”措施。虽然该决议的构想源自奥地利,普鲁士却把它执行得特别起劲。
各种钳制措施所波及的对象主要为各大学、文学界和新闻界,但它们实际着眼的目标就是民族运动——在1815年至1848年之间,只有通过大学、文学界和新闻界之类的“媒介”(这是我们今日的用语),才能够让人感觉到民族运动的存在。于此情况下,1848年革命不仅是针对镇压与迫害所作出的响应,同时也是一场民族革命。它试图取消1815年时有关德国的规定,并以一个德意志国来取代德意志邦联,而且那个国家应当是一个“大德意志国”。
这第一个德意志国竟然从1848年夏天到1849年初,存在了将近一年之久。它有过一位国家元首、一个内阁,以及一个国会(即召开于法兰克福“保罗教堂”内的国民议会)。那个国家甚至还得到美国承认,只不过它并没有真正的力量。
这第一个德意志国唯一的权力基础,就只是德境各邦爆发的“三月革命”,而且那场革命气数不长。早在同一年的夏天,革命即已显露疲态;时序入秋之后,德意志双雄已在本国境内敉平革命——在奥地利是血腥镇压,在普鲁士则是不流血落幕。法兰克福“保罗教堂”内的国民议会开始注意到,自己的德意志国缺乏国家的构成要素,即军队与政府。国民议会必须设法张罗它们。可是该从何处着手呢?这种念头所得出的奇特结论是:要把那两个机构借过来使用,而且是向普鲁士借用。
当那个崭新的德意志国为了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缘故,打算在1848年向丹麦开战的时候,便委托普鲁士军方代为执行,而且战事起先进行得还相当顺利(那是在1848年夏初,当时普鲁士自己也仍然拥有一个革命政府)。等到普鲁士由于列强的干预而在同年9月被迫退出战局,同时法兰克福也爆发骚乱之后,普鲁士军队又被召唤过来进行救援。时至革命的最后阶段,亦即1849年初,保罗教堂国民议会完成自己建国大业的做法就是进行表决,以微弱多数通过将普鲁士国王选举为世袭的德意志皇帝。但众所周知的结果是,普鲁士国王拒绝了那顶皇冠,因为他再也无意跟革命有所瓜葛。
对保罗教堂里面的那些先生们而言,此事不啻晴天霹雳。但更加令人诧异的事情(起初就连他们自己也大感意外),却是那些议员竟然派团劝进,请求普鲁士国王接受德意志的皇冠。德意志民族运动其实向来具有大德意志色彩,而且法兰克福国民议会的成员也一面倒地心怀大德意志:他们推举出来的“帝国摄政王”是一位哈布斯堡家族的大公爵;奥地利人在“德意志国政府”内的声势非常浩大;奥地利的代表们还一起参加了投票。那么他们为什么会突然转而投向普鲁士的怀抱呢?
这是一种权宜之计、一种退让行动,以及向现实投降——因为奥地利帝国非但出人意料地并未土崩瓦解,反而还铆足全力恢复原样,并且再也不打算将自己的德裔百姓释放出去,让他们加入一个新炮制出来的大德意志国。法兰克福国民议会于是迫不得已而限缩范围,愿意接受一个由普鲁士出面领导的小德意志国。那是民族主义革命者所采取的“现实政治”,是一种令人心痛的牺牲,更何况还是遭到拒绝以后所作出的牺牲。但无论如何,德意志民族主义首度认同了普鲁士的小德意志方案,即便那只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结果早在俾斯麦登台之前,德意志民族主义运动已经一度主动着眼于这种替代性的联盟。
这种普鲁士与德意志的协同一致,甚至还在俾斯麦主政以前第二度短暂成真,而且是直接发生于1848年革命结束后。但这一回是由普鲁士采取主动。普鲁士虽曾拒绝从革命者手中接受德意志的皇冠,可是有关普鲁士出面领导小德意志统一的构想,在柏林并未被当成耳边风看待。柏林当局的构想是组成一个诸侯同盟,它固然结构松散,不过最起码已初具邦联的形式,并且还拥有一个国会——更何况那一切当然与革命无关。于是普鲁士在腓特烈·威廉四世国王主导下,在1849年成立了“德意志联盟”,一个由二十八个德意志邦国所组成的邦联。其涵盖范围与日后的德意志国不尽相同,因为巴伐利亚和符腾堡自始就不捧场。汉诺威和萨克森两个王国也在加入不久以后便退出了。
其中值得注意的地方是,法兰克福国民议会的残余成员在哥塔继续集会,并决议支持“德意志联盟”。他们对此作出的解释是:应以实现之前在法兰克福所追求的“目标”为重(即统一德国,必要时不惜采取小德意志统一方案),而非斤斤计较表面上的形式。
因而,民主派的民族主义者并非导致“德意志联盟”失败的理由,外交方面的因素才使得它未能成功。奥地利在俄国的支持下强力反对“德意志联盟”,最后并以战争为威胁,要求重建昔日的“德意志邦联”。结果普鲁士被迫让步,同时俾斯麦在普鲁士下议院发表了关键性的演说来声援退让措施。俾斯麦当时仍然反对与德意志民族主义结盟、支持恢复旧邦联,并赞成重建普鲁士与奥地利之间的良好关系——正因为这层缘故,他在1815年7月被送去法兰克福,担任普鲁士派驻重建后的德意志邦联之代表。俾斯麦在法兰克福一直任职到1859年3月初。他是在那段期间才逐渐痛下决心,要让普鲁士与德意志民族运动结盟。
接下来必须对俾斯麦多加着墨。但是,我们在转向俾斯麦的故事之前最好先说明一下,普鲁士与德意志民族运动矛盾百出的结合,如何在1866年和1870年被俾斯麦带向成功之前,就已经昙花一现地有过具体结果。
1849年至1850年的“德意志联盟”,在宗旨上已经与1870年至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相同,在实务上则有些类似1867年俾斯麦的“北德意志邦联”——若无法涵盖整个德国的话,那么至少也应该在德境北部组成一个由普鲁士出面领导的诸侯同盟,并且将奥地利排除在外。不过,这种行动必须获得德意志民族主义者以及议会成员的积极认同与配合。至于在普鲁士与民族革命运动结成的同盟里面,到底应该由谁来当马、由谁来当骑士呢?就连这个问题也已经完全用类似日后俾斯麦的方式加以解决。
1848年至1849年的时候,民族革命运动还打算让普鲁士为自己出力,可是那种做法遭到拒绝。到了1849年至1850年,却是普鲁士让民族革命运动为普鲁士的德国政策效劳。随着主客形势的易位,双方于是在哥塔缔结了盟约。那整个行动之所以失败的原因,则在于缺乏外交上的保障与作战的意愿。俾斯麦后来在1866年和1870年补足了这两样东西。俾斯麦个人对德意志建国所作出的贡献就在于此——而且基本上仅止于此。建国构想本身在他之前早已存在,所需要的只是争取到俾斯麦,让他皈依过来罢了。
此事发生于俾斯麦派驻法兰克福的时期,亦即19世纪50年代;促成俾斯麦改变信念的因素,则是他在重建后的德意志邦联所亲身领教的奥地利政策。1855年他在一份递交柏林的报告中写道:当我四年前过来的时候,我绝非彻头彻尾地与奥地利为敌;然而现在,除非我否认自己的每一滴普鲁士血液,否则便无法对时下奥地利当权者所认知的那种奥地利维持最起码的好感。
我们不妨回忆一下:德意志邦联在1815年至1848年之间,始终是由奥地利与普鲁士共同主导。奥地利固然是德意志邦联内部最大的强权,并且固定担任主席国,但普鲁士毕竟是另外一个大国。梅特涅治理下的奥地利在1815年以后,决意与身为另一强权的普鲁士携手合作。但1848年后的情况已不复如此。甚至重建德意志邦联的工作,也是奥地利不顾普鲁士的反对而强制完成的。两国是以竞争者、对手和敌人之身份步入新的德意志邦联的,同时奥地利起初是占优势的一方。
德意志民族运动在1848年以前始终受到压迫,而1848年以后却不再有办法完全加以制服。因为德国人此时已经昙花一现地有过实地建立德意志国的经验,而且那个经历令他们难以忘怀。德意志民族运动即便无权无势,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政治因素,成为两大强权都必须设法笼络利用的对象。1848年至1849年以后,于是出现了一个直到1848年为止都还不存在的东西:德国问题。
奥地利与普鲁士即为德国问题当中的竞争对手,而这正是俾斯麦在法兰克福担任普鲁士驻德意志邦联代表时所发现的情况。
除了普鲁士之外,就连奥地利也必须在1848年以后发展出自己的德国政策,而且是以自成一格的方式来进行。普鲁士的德国政策自然而然一直偏向“小德意志”,有时甚至只着眼于德国北部。相反的是,奥地利如欲继续维持自己的多民族国家特质,同时却又主宰一个在某种程度内获得统一的德意志国,那么就必须以“超级大德国”为目标:一个“七千万人的帝国”。那正是奥地利的“俾斯麦”——施瓦岑贝格侯爵在1850年实际推动的政策。施瓦岑贝格即便已于1852年猝逝,其思维方式却并未随之消逝,而且他敌视普鲁士的态度更是继续沿袭下去,从此普鲁士被看成是争夺德国时必须加以削弱,甚至尽可能加以摧毁的对手。俾斯麦是一个非常容易受到刺激的人,对此的感受也就特别强烈,纵使奥地利的德国政策在他的法兰克福时期已不再那么直接具有攻击性。以下引文摘自俾斯麦1856年撰写的备忘录:
维也纳的政策已让德国对我们双方而言过于狭窄;若始终无法针对各自在德国的势力范围做出诚实协议并付诸施行的话,我们两国就是在耕种同一块受到争执的田地,那么奥地利将是唯一可以让我们持续有所失或持续有所得的国家。
他在同一篇《宏观报告》的另一个段落,也已经谈到了下列可能性:
我们将在不很长的时间内,必须为了自己的生存对奥地利作战,而且那是我们无力避免的事情,因为德国的事态别无其他出路。
无怪乎在那个称得上是“俾斯麦的信仰转变期”,并由此衍生出许多德国历史事件的阶段,最先出现的就是俾斯麦对奥地利的敌意。有关普鲁士与德意志民族革命运动结盟的想法,则来得比较晚。而且那可谓是新形成的普奥敌对关系所导致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在一份完成于1858年的冗长备忘录里面(柏林政治圈当时讥之为“冯·俾斯麦先生的小书”),我们可以读到:
普鲁士的利益与除了奥地利之外的大多数邦联成员国完全一致,却无法与邦联各国政府的利益取得交集,而最德国化的做法,莫过于发展出立意正确的普鲁士分离主义。
如果那听起来还有些拐弯抹角的话,俾斯麦在一年以后便开门见山地表示:“普鲁士所能拥有的唯一既可靠又持久的盟友——若有心争取的话——就是德意志民族。”又过了一年以后,他在1860年已经忍无可忍地表示:“我们为何如此畏惧人民代议制——无论那是在德意志邦联还是在关税同盟议会?”(十年以前他还认为,“普鲁士的荣誉”首先在于“普鲁士远离与民主的一切可耻同盟关系”。)时至1863年1月,普鲁士派驻法兰克福邦联会议的代表公开宣读了一份原则声明,赞成通过直接秘密普选来组成一个代表民意的议会。那时,俾斯麦已经在三个月之前出任普鲁士首相兼外交部长。
“普鲁士宪政冲突”促成俾斯麦被任命为首相,但我们无须在此细述那段戏剧性的历史。我们只需要记住的是,普鲁士也曾经有过非常强大的自由主义民族运动。俾斯麦以“冲突部长”之姿所推行的政策,使得他自己起先无法被那个运动接受。 然而,俾斯麦的脑海中始终萦绕着一个念头,那就是他有朝一日可将普鲁士境内与境外的自由派人士争取为盟友,与他们和解——他必须那么做,并且能够成功做到,而实际做法就是满足那些人的民族愿望。俾斯麦担任首相以后,便在他著名的第一篇演说中表示:“德国所仰望于普鲁士的,不是自由主义,而是其实力”,以及“当前的重大问题不是靠演说和多数派决议所能决定的,而是靠铁和血”。那也就是后来果真发生的事情。
人们向来只注意到那篇讲词当中具有挑衅意味的“铁和血”这个用语,却忽略了俾斯麦已在此做出暗示,向自由派人士表达强烈的求和意愿。“铁血宰相”向国会议员们传达的讯息是:政府需要那支违背其意愿而被扩大的军队,以便有朝一日能够用武力来实现他们也争取的目标,亦即建立一个德意志民族国家——一个与普鲁士结盟、受到普鲁士领导的国家,即便它只是一个小德意志国,甚或仅仅是一个北德意志国。这打从一开始就是俾斯麦的主意。因此,若有人宣称,当俾斯麦在1862年出任普鲁士首相和外交部长之际,1866年的战争及随后的和约已经在他脑海中构思完毕,那并不算是特别夸张的讲法。
只不过这种讲法多少还是有一点儿夸张。俾斯麦于1890年被解职之后不久,曾在一次访谈中大致说出了有关自己的实话:
政治人物就好比是森林中的健行者,他固然清楚自己行进的路线,却不晓得将在哪一个地点走出森林……只要有任何解决方案能够让我们不必打仗就实现普鲁士的扩大和德国的统一,我都会欣然接受。有许多不同的道路通往我的目标。我必须按照顺序一步接一步走下去,最后才走上最危险的一条路。一成不变可不是我的作风。
但无论如何,目标已经确定下来,那就是要扩大普鲁士,并且在与之并行不悖的最大范围内实现德国统一。同时,从一开始也相当清楚的是,这个目标只可能在违逆奥地利意愿的情况下得以达成,而且通往目标的最危险途径——战争之路——到头来势在必行。就此而言,1866年的战争不同于俾斯麦的另外两场战争,其中也包括了之前在1864年爆发的战争。那场因为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的缘故,由普、奥两国联手对付丹麦的战争,只不过是为了用武力来解决普鲁士与奥地利的德国之争而走上的许多条弯路之一罢了。俾斯麦通过战后起先由普、奥共管,而后分别加以统辖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在德意志两大强权之间制造出新的争端。然而,那其实只是一个即兴之作——导致这场争端的诱因事先无法预见,而且在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问题突然迫在眉睫之前, 俾斯麦几乎并未留意于此。
听起来或许令人吃惊的是,同样的讲法也适用于俾斯麦最后和最大的一场战争,即1870年至1871年的德法之战——那场战争促成德意志国的诞生,并且以远甚于1866年德意志“兄弟战争”的方式,于俾斯麦去世后为他在德国带来了荣誉和声望。
不过让我们再继续探讨一下那场兄弟战争,因为它以远甚于1870年至1871年德法之战的程度,导致德国局势出现革命性的变化。其结果完全符合——并且比之后的德法之战更能够符合——俾斯麦长久以来通过各种不同途径所争取的目标。这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看:
首先,普鲁士的面积巨幅扩大,不但并入了一整个王国(汉诺威王国),而且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黑森选侯国、拿骚公国都变成了普鲁士的省份;法兰克福那座古老的帝国利伯维尔与之前德意志邦联会议所在地,则成为普鲁士的省级城市。普鲁士同时完成了最后与最大一次的领土扩张,并在本国历史上首度于德境拥有完全连成一气的疆域。 我们应该不至于错怪了俾斯麦,如果我们宣称:对身为普鲁士政治家的俾斯麦而言,这就是那场战争的最重要结果。
其次,出现了一个新的机构:北德意志邦联。这个看似稀松平常的名称,实际上在背后隐藏着第一个德意志联邦国家,它可以——或许也必须——成为日后德意志国的滥觞,而且此事果然在四年以后成真。北德意志邦联二十三个成员国所占的比重非常不平均:普鲁士在1866年进行并吞之后,全国百姓多达二千四百万人,其余二十二个成员国的人口总数却只有六百万。可是不管怎么样,北德意志邦联拥有一个通过全民普选产生的“国家议会”、一位“国家总理”,以及一支邦联陆军 ——普鲁士陆军纵使遥居第一,却仍只是其中的成分之一而已。从俾斯麦的角度来看,北德意志邦联是他向德意志民族运动(及其议会民主愿望)支付的头期款。但仍无法确定的是,俾斯麦除了这笔头期款之外,是否还会愿意作出更多表示。
第三,南德的四个邦国(巴伐利亚、符腾堡、巴登、黑森—达姆施塔特)有史以来第一次变得完全自立自主,仅仅通过军事联盟和关税同盟与普鲁士产生联结。他们后来与北德意志邦联合并,其实是1870年至1871年的战争在德境内部造成的唯一改变,而且基本上并非什么惊天动地的变化。即便如此,对德意志民族意识来说,那才是真正的建国行动。至少它使得北德意志邦联可以更名为“德意志国”,北德意志邦联的普鲁士主席则改称“德意志皇帝”。
第四,奥地利在一千年的历史上,首度与德境其余部分完全不再具有同一国关系,并且因此而必须大规模进行内部改造,在与匈牙利达成“折衷方案”后,将奥地利帝国改制为奥地利皇帝兼匈牙利国王的双元帝国。 俾斯麦与奥地利签订的和约则刻意不要求割地赔款,借以避免造成任何不必要的羞辱,于是保障了日后与奥地利结盟的可能性。
从俾斯麦的普鲁士眼光来看,上述一切加在一起以后,其实正是德国的理想状态。然而,在德意志——甚至是小德意志——民族主义者的眼中,那却只可能是一个过渡状态。但决定实际政策的人并非德意志民族主义者,而是俾斯麦。我们在此必须提出的问题是:俾斯麦从1867年到1870年之间的目标,是否果真在于完成民族统一之战?俾斯麦于1890年代撰写回忆录、为自己创造神话的时候,曾试图让人产生那种印象。不过,我们若阅读俾斯麦在1866年至1870年之间真正表达过的意见,尤其如果把它们拿来跟他1866年时的言论作比较的话,却会产生很不一样的观感。其中的矛盾之处十分醒目:俾斯麦在1866年以前态度坚定不移,不惜铤而走险来实现目标;在1870年以前却宁可静观其变,同时展现出斡旋或劝解的作风。他在那几年内虽然继续与德意志民族运动结盟,但是他对此的保留态度比1866年之前来得更加强烈。
俾斯麦的保留态度在1866年危机时最为强烈。1866年7月,当克尼格雷茨战役已告结束,普、奥双方尚未在尼科尔斯堡进行停战谈判之际,俾斯麦向普鲁士派驻巴黎的大使发出指示如下:
我们普鲁士的需求,只局限于通过某种形式来支配北德的力量……我毫不考虑便说出了“北德意志邦联”一词,因为在我看来,如欲在必要范围内巩固邦联的话,就不可能将南德、天主教、巴伐利亚的元素一并纳入。后者仍将在很长的时间内,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柏林统治。
与此同时,在一封发给普鲁士“美因河军团”指挥官的电报中,甚至出现了一个俾斯麦在1851年以前经常说出,但在1866年其实已不可使用的强硬字眼:“民族主义骗局”。
这个字眼此后不再出现。俾斯麦出任北德意志邦联的总理以后,便千方百计不让人对他的德意志民族意识产生怀疑;但是,他也刻意不对此作出任何承诺。例如俾斯麦在1867年3月再度向驻法大使表示:
他们打算将美因河沿线建构成竖立在我们与南德中间的一道围墙, 而我们已经接受此事,因为那符合我们的需求和我们的利益;可是他们是否未能在此认清,美因河并非一道真正的围墙,反而……像是一座栅栏,可任由民族主义的潮流从中寻路穿越?
他在1868年5月表达得更加含蓄:
我们每个人都把民族统一放在心上,可是对深思熟虑的政治人物而言,首先考虑的是必要性,然后才考虑喜欢与否——也就是先把房子盖起来,然后才扩建房屋。德国若还能够在19世纪达成自己的民族目标,那在我眼中将是难能可贵的事情;假如它在十年甚或五年之内即可实现,那就是一个非比寻常的事件,是出乎意料的上帝恩典。
最后则是俾斯麦针对德意志民族主义提出的各种忠告当中,或许最经常被引用的一段,出处是他1869年2月26日发送给北德意志邦联驻慕尼黑大使的公告:
通过武力来促进德国统一的做法,我也认为并非不可行。然而,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却是:应如何负起责任决定要用暴力导致一场灾难并承担后果来挑选行动的时间。若一意孤行、纯粹遵循主观因素来干预历史发展的话,所造成的结果将永远只是打落了尚未成熟的果实。德国的统一在此刻仍然是一个未成熟的果实,我相信这是有目共睹之事。
就我看来,上述那些引文反驳了长年以来在德国受到公认,并且由俾斯麦自己事后加油添醋的一种讲法:俾斯麦在1870年正如同1866年时那般,也刻意挑起战争,借此完成德国的统一大业,以便将北德意志邦联改造成德意志帝国。
其实,俾斯麦并不急于“扩建自己的房屋”,而且1870年在几天之内便导致战争爆发的“七月危机”,甚至让他本人也大吃一惊。他那一封著名的“埃姆斯电报”虽导致法国向普鲁士宣战,但实际上只是针对霍亨佐伦家族的旁支继承西班牙王位一事(更何况当事人已宣布放弃西班牙王位继承权),回复法国所作出的过度反应。俾斯麦固然引发了纷争,可是他那么做的理由,果真是为了要向法国开战?莫非那其实是一种测试,或者套用俾斯麦自己当时的讲法,是一座“和平的涌泉”?因为在1866年到1870年之间,法国和普鲁士彼此若曾有过嫌隙的话,怀恨的一方是法国而非普鲁士。法国觉得自己由于1866年的战事而受到委屈,甚至吃了闷亏。
俾斯麦在1866年的时候,完全与拿破仑三世的法国携手合作。拿破仑三世当时所推行的政策,是与欧洲各地的民族运动结盟——起先是在意大利,然后在德国,以及在未获成功的波兰。这一切当然都必须由法国来操盘,而且巴黎当然希望借由此种政策获得土地作为回报。这种土地索偿问题,就是法国与北德意志邦联从1866年到1870年那四年内的真正争执点。
意大利曾经因为统一时所获得的协助(但意大利所获得的协助,远远超过了普鲁士—德国的案例),很大方地把尼斯和萨瓦割让给法国。俾斯麦也曾让法国寄望于获得某种形式的补偿,例如他在1867年甚至一度暗示可将卢森堡作为微薄的报酬,但接着又退缩了回去。于是,法国广泛形成了愤怒的情绪,出现“为克尼格雷茨复仇” 这个口号及某种形式的主战派。而后在俾斯麦的推动下,有一位普鲁士王室的远房亲戚成为西班牙王位继承人选。此举固然可以火上加油,但就另一方面而言,说不定是为了转移焦点并发挥舒缓作用。我们永远无法晓得,俾斯麦在内心深处究竟希望收到何种效果。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1870年导致战争爆发的法兰西—德意志颜面之争,与德意志民族问题并无关联。
尽管如此,这场对法之战还是变成了第一场真正的德意志民族战争,而且对德意志民族意识来说,北德意志邦联在战后的扩充才意味着真正的“建国”。1870年于是将德意志民族运动与其来自拿破仑时代的源头衔接起来:如今再度反抗法国,再度反抗一个名叫拿破仑的皇帝,更何况对许多德意志民族主义者而言——无论他们身在普鲁士、北德,还是在南德——1870年的战役,就是针对19世纪最初十年内的拿破仑征服战争所进行的复仇雪耻行动。民族自尊心和昔日对法国人的仇恨随之蓦然重返,而且这回德国人是较强的一方!那是多么的美好,而且应该如此继续下去,现在必须永远将德国建立和巩固起来。当时的民心就是那个样子,俾斯麦不得不加以迁就。
但说来奇怪的是,俾斯麦并没有完全迁就。这同一个人曾经在1866年以前肆无忌惮地并吞北德邦国、罢黜其君主、严加管束北德意志邦联较小的盟邦,此后却突然表现得宛如梅特涅时代的政治家。他很有耐心地与巴伐利亚国王、符腾堡国王、巴登大公爵、黑森—达姆施塔特公爵进行漫长的谈判,并且向他们作出重大让步。他们全部都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自主权,巴伐利亚甚至享有真正的国家地位:它在极大范围内保留自己的税赋体制、自己的邮政、自己的铁路、自己的陆军(唯有在战争时期才接受德皇指挥),而且更加骇人听闻的是,巴伐利亚有权向国外派遣大使,维持自己的外交工作!英国历史学家泰勒由此往往不把俾斯麦称作“帝国的建立者”,反而称之为“帝国的阻碍者”,认为他只在逼不得已的时候才允许民族统一。事实上,俾斯麦的“德意志帝国”就性质而言,远较“北德意志邦联”更像是一个邦联而非联邦国家。
那是因为,俾斯麦在“建国”时期虽仍愿意与德意志民族运动结盟,并且满足其情感上的需求,但他绝未追寻后者的目标——让德国成为领导和主宰欧洲的强权。 等到他治理新成立的德意志国之际,这种情况还可以更清楚地辨识出来。俾斯麦所在意的事项,依旧是维持普鲁士在德国的优势地位;然而在德意志帝国时代,此事已经不像北德意志邦联时期那般理所当然了。相反的是,既然所有的小德意志愿望皆已得到满足,下一个步骤自然就是实现大德意志的民族目标。
如果我们衡量德意志国历史的发展结果:该国在最末期和最向外拓展的阶段,是由一位奥地利人担任国家总理;这最后一任总理很快就从俾斯麦的小德意志国,制造出一个大德意志国;那个大德意志国随即采取迥异于俾斯麦的做法,推动了侵略扩张政策,而这一切所引发的亢奋情绪,是俾斯麦在小德意志国所从未面临过的,甚至连1870年的时候也不例外。那么我们禁不住想表示:俾斯麦的最高胜利已经暗藏着失败的根源,德意志国的覆亡已随着建国而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