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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与银行关系的沿革

1.2.1 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与银行关系

(1)新中国成立前的财政与银行关系。

1932年,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开始建立金库,责成国家银行代理总金库,分支银行代理分支金库。“国库及分库直接受中央财政部之指挥与监督,各地税收均按期解缴国库或分库收存,国库及分库对中央财政部负责,所付款项必须每7天向中央财政部列表报告”(湖南财政局,1986,pp.434435)。为了切实做好国库的管理工作,1932年临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国库暂行条例》。《国库暂行条例》规定了国库的业务由国家银行代理,并规定了国家之一切收入,均由人民委员部国库管理局管理。总金库、支金库、分金库的主任,由国家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的行长兼任。这样,国家银行执行中央临时政府的规定,设定相应的组织机构,承担代理国库的任务,行使一部分财政职能(赵梦涵,2002,pp.1920)。由此看来,在新中国成立之前,银行与财政部门便开始了紧密联系。

(2)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财政与银行关系。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我国总体的经济任务是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对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将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确立了其作为国家银行的法定地位。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终结时,人民银行建立了全国垂直领导的组织机构体系,对各类金融机构也实行了统一管理(刘明康,2009)。一直到改革开放前,我国银行体制实行的都是“大一统”模式。这个时期的银行与国家财政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许多财政职能要通过银行的操作来实现。财政与银行是领导与被领导、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在预算方面,国家财政收入由代理国库的银行负责保管和存储。财政支出的重点是保证军队战争的供应、人民政府巩固政权的经费开支与恢复国家经济的必要投资。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现金管理的总机构,也经常配合国家的预算业务,不仅统一划拨国库军政机关及公营企业的资金(赵梦涵,2002,pp.6468),而且对需要加强的经济部门发放贷款,以促进国家预算的实现。由此可见,中国人民银行不仅有自己的政策业务,而且也代表国家财政行使各种职能,在国家财政管理体制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赵梦涵,2002,pp.201 202)。

在综合信贷方面,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结余是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为与高度集中的银行体制相适应,从1953年起我国便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即全国信贷资金不论是资金来源还是资金运用,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掌握,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办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中国人民银行担负着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职能,统一经营各项信贷业务。

在基本建设拨款方面,我国在1954年成立了隶属财政部,专门办理基本建设拨款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随着基建规模的扩大和管理体制的变化,财政开始委托建设银行直接参与基本建设拨款的分配,也把建设单位的财务决算审批权交由建设银行负责办理,从而使建设银行身兼二任,不仅负责办理国家整个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业务,并有权检查基建投资的使用情况,如经济核算、财务管理,并负责办理基建投资的计算业务,具有财政和银行的双重职能(赵梦涵,2002,pp.203204)。

(3)“大跃进”时期的财政与银行关系。

1956年我国开始转入全面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在这一时期,由于鼓吹取消商品和货币,银行的业务制度和原则均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195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由财政与银行“双口供应”改为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企业所需流动资金全部转为银行信贷,这不仅增加了银行的业务负担,而且把企业在流动资金供应和使用上的矛盾全部转移到了银行部门,对银行来说也是不堪重负的。同时信贷制度实行“存贷下放,计划包干,差额管理,统一调度”,给银行对流动资金的供应和管理造成很大混乱,使财政和银行在资金安排上产生了新的矛盾(赵梦涵,2002,pp.291292)。“大跃进”使银行盲目放权,导致信贷投放失控,现金发行过多。这一时期,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5%,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0%。此外,在体制下放的高潮中,多数银行机构被精简、合并和撤销,如在1958年撤销了建设银行。

(4)“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财政与银行关系。

在这段时期,国家与社会高度统一,所有资金运行都控制在国家手中,财政与金融在机构、职能上混在一起,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不能实现专业化分工。银行的制度被废除,作用被削弱,机构大批撤并,人员大量精简。财政和银行于1969年秋被合并成一个部门,1970年4月建设银行并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金融部门管理业务一度只有一个“财政业务组”和一个“银行业务组”,工作处于半停顿状态。从事金融业务的人员最少时不足百人,行长也只是由财政部副部长兼任,银行处于财政的直接监督之下,各级分支机构的设置也由各地自行决定,从上到下没有统一集中的工作系统。银行作为财政的二级单位存在,财政部决定给哪个企业拨款,银行就给钱,相当于一个小出纳,银行职能大为削弱,对财政具有明显的依赖性。1972年后才逐步恢复一些司、局,但财政、银行两大部门仍合在一起。

1.2.2 计划经济时期财政银行关系的特点

(1)“大财政、小银行”。

自新中国成立初期直至改革开放之前,国家财政在社会资源配置中扮演了主角,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都由财政统一计划并加以控制。财政是社会投资主体,包揽各项社会事业,职能延伸到社会各类财务职能之中。财政支出机制大而宽:不仅巨额的经济建设投资由财政直接拨款,国有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也由财政无偿拨付,此外财政还要承担国防、外交、行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支出。与此同时,人民银行作为财政的附属部门,“是国民经济各部门资金活动的中心和枢纽,是国家的总会计,总出纳”(杂志社论,1965)。由此可见,银行只是被定位于会计和出纳,而非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或是实施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措施的机构。

(2)“财政挤银行,银行发票子”。

按照当时财政与银行的关系以及综合平衡的要求,财政收支平衡,可以增加财政性存款,以增加信贷收入;国家有能力增拨信贷基金,以利于平衡信贷收支。但是,从新中国成立到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不仅承担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还承担着重要的经济建设支出,而我国在这一时期财政能力较弱,财政收入常常难以满足各项支出的需要,财政出现困难,特别是在几次基建规模、投资规模较大的情况下,通常会采取财政动用历年结余、向银行透支等方法解决,从而产生“财政挤银行、银行发票子”的情况。

(3)财政银行分工多次变动。

由于缺乏基本的经济建设经验,我国对财政银行体制进行了多次尝试,主要集中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与国有企业流动资金供应体制两个方面。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我国在1954年成立了隶属财政部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专门办理基本建设拨款;1958年试行财政包干制,同年建设银行撤销;1962年恢复建设银行;1970年4月建设银行并入中国人民银行;1972年4月,恢复建设银行建制。

国有企业流动资金供应方面,国有企业定额流动资金主要由财政无偿拨付,但资金供应方式几经调整。1951—1954年,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和银行分别供应;1955—1957年,流动资金计划数额全部由财政供应;1958年,恢复定额流动资金由财政、银行分别供应的方法;1959—1961年下半年,全部流动资金都由银行供应,即“全额信贷”;1962—1965年,定额流动资金全部由财政供应;1966—1971年,在核定的流动资金占用额内,由财政、银行分别供应;1972—1978年,恢复由财政供应的办法。

(4)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理论形成并在实践中逐步重视。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到需要正确处理财政与银行的关系,认识到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的重要性。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统一财经、稳定物价、稳定经济的实践中,已经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财政收支平衡对稳定经济的重要作用。在经历了1953年的“小冒进”和1956年的“大冒进”后 ,人们逐渐认识到财政信贷综合平衡对稳定经济的重要意义。在处理财政银行关系上,针对当时银行靠自身吸收存款难以满足贷款需要的现实,国家财政开始自觉和有计划地对银行信贷进行支持。从1954年起,国家预算开始实行每年编列一笔“增拨银行信贷资金”。正是基于这一时期的实践,陈云在1957年《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的报告中,正式将“三大平衡”,即财政收支平衡、信贷平衡、物资供需平衡,作为指导经济建设的理论,力保它们之间统一、协调的综合平衡。陈云同志主张,用于经济建设的资金不能超过国家掌握的财力,财力还要与物力相适应,因为光有钱没有东西也是枉然,也会引起通货膨胀。陈云同志说:“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都必须平衡,而且应该略有结余。只要财政收支和信贷是平衡的,社会购买力和物资供应之间,就全部来说也会是平衡的”(陈云,2005)。财政、信贷、物资综合平衡的理论,在“大跃进”和随后的经济调整时期,在“文化大革命”和之后的经济调整时期,对促进当时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指导作用(李成瑞,1991,pp.387 388)。

(5)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实行分口管理。

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分口管理和综合平衡,是银行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严林、金任,1965)。国家财政和银行信贷都是动员和分配资金的工具,都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发展必不可少的部分,但是由于它们取得资金和分配资金的形式作用不同,因此必须实行分口管理,并在分口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综合平衡(王兰,1965)。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分口管理、分别使用的原则是无偿的归财政管理,有偿的归银行管理,长期占用的归财政管理,短期周转的归银行管理,不准用信贷资金搞财政性的开支,不准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这种原则是根据各种资金不同的来源和周转、回收的特点决定的(宁学平,1982)。

1.2.3 计划经济时期“连裆裤”关系形成的原因

财政与银行本身就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经济环境更是强化了以财政为主导的财政银行一体化。

(1)苏联经济模式的影响。

我国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很大。在理论上,认为仿效苏联废除市场制度,建立以高度集中的行政协调为特征的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天经地义的事情。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苏联实行的都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单一银行体制,即主体是以国家银行为中心,包括建设银行、外贸银行、劳动储金局,体系庞大,结构单一,且囊括了全国的金融信贷业务。国家银行的职能范围很广,既包括类似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的职能,又包括类似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职能;既负责货币政策、货币发行,又负责银行存贷业务,致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一直不明确。建设银行主要管工业基本建设的投资贷款;外贸银行承办外贸结算和非贸易汇兑业务;储金局下面的储蓄所主要是吸收居民现金用于国家经济建设。这些专业银行只是在银行业务的某些方面对国家银行起一定的辅助作用,不能进行独立核算。因此,整个银行体系不健全,主要附属于财政,承担着结算中心的职能,银行对资金分配的作用很小。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苏联的金融机构是代表国家管理金融业务的,是一个行政单位,财政要拨多少款给企业,银行就得拨,没有盈利的目标和任务,利率常年不变,银行的自主性和自我约束力都不够,没有良好的信用基础(陈柳钦,2007)。苏联的财政银行关系对我国起到了示范作用。

(2)计划经济体制是当时“连裆裤”关系形成的根本原因。

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逐渐确立,将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确定为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1949—1952年,国家首先对金融业和对外贸易实行了计划管理,并对棉纱、棉布等少数重要产品实行了统购统销。1953—1956年,计划管理基本涵盖了产品市场。1958年,政府直接控制了农村经济运行,至此计划经济完全形成(项怀诚,2006,p.89)。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计划。计划支配一切,从生产、分配、流通到消费,无处不是计划在起作用。

财政作为国家筹集运用资金,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配置资源的主要工具,自然要打上计划经济体制的烙印。财政是对生产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内分配的职能部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一直被界定为社会分配的主体。相应的,财政所负担的职能也囊括社会生产的各个方面:生产建设、社会公共消费、人民生活,其中生产建设又占据主导地位,形成了社会主义财政的生产建设特色(范林录,1992)。另一方面,传统财政理论认为,社会主义财政是生产建设性财政,是社会再生产的主要构成要素。企业没有投资权,没有能力扩大再生产,国家财政代替企业,成为社会投资主体。

计划经济要求在国民经济一切部门消灭资本主义成分,因此为市场经济服务的私人银行、股份制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同时,以商品流通为基础的货币价值关系的发展,必然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而银行正是经营货币、授受信用的机构,自然只能处于我国国家财力运用的次要地位。并且由于财政采取了统收统支的做法,企业的活动均纳入国家预算进行管理,所需资金由财政无偿拨付,银行只能作为财政的附属物存在,在较小的范围内从事业务活动,对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实际上只属于国家的“出纳”机构。

(3)国家实施强有力宏观调控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建立富强国家的强烈愿望促使我国在经济发展中通过计划手段集中国家的各种力量进行各项事业建设,为此也就相应地建立起物资统调统配、财政统收统支、银行统存统贷,力求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宏观调控体系。

第一,国家从使用价值和价值两条线对国民经济进行计划调控。国家首先控制了物资的产、供、销。国有商业和物资系统控制了工业产品的生产、供应与销售,农村供销社系统掌握着农产品的购销粮食与工业品的返销,粮食部门则控制了粮食的收购、加工和销售。另一方面,“物随钱走”,国家利用价值手段进行分配,实现流通和消费。这种宏观调控方式是建立在当时生产力不很发达、物资相对匮乏、供不应求、整个社会处于卖方市场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由于国民经济发展中经历很多波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物资供求实行计划调节,社会资金的筹集分配主要是由财政实行统收统支,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郑炎潮,1986)。

第二,财政是国家计划得以实现的一个手段。国家计划制订好以后,具体的实施工作则主要靠财政来执行。财政通过执行国家预算,参与国民收入的价值分配,逐步形成各种基金,如折旧基金用于完成简单再生产,消费基金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积累基金用于追加投资,进而形成单位和个人的货币购买力,在流通领域实现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这个统一过程也是国家计划得以实现的过程(牛泽厚,1995)。

第三,全面统筹安排资金,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协调好财政与银行关系是关键。“计划经济时期没有‘宏观调控’这个词,但宏观调控的事是有的,当时称为‘综合平衡’”。“财政和银行的关系也是在综合平衡的指导下,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王丙乾,2009,pp.737738)。财政和银行是国家集中性资金分配的两条渠道,由财政、信贷形成的购买力是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收支平衡、信贷收支平衡是实现物资供求平衡的重要条件。在高度集中的财政经济体制下,银行的信贷资金仅仅依靠各种存款和正常的货币发行是不够供应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要的,因此,强调财政要支持信贷平衡,从而实现综合平衡。李先念担任财政部长时,在强调财政信贷搞好各自平衡的同时,强调财政、银行两家要“穿一条裤子”,共同把好口子,实现综合平衡。如1962年国家进行经济调整,加强了集中统一,银行能够吸收的存款相对减少。为了使银行能合理满足流动资金贷款的需要,支持生产的发展,李先念提出扩大银行利润的留成比例,以充实信贷资金。这些措施对国民经济由困难转向顺利发展,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王丙乾,2009,pp.188 189)。“总体看来,在计划经济时期,没有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体制基础,也没有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说法,我国财政是在综合平衡的理论和经济管理框架下,主要通过财政、信贷、物资、出口等几个方面做到综合平衡的。这种宏观调控的办法在计划经济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王丙乾,2009,p.738)。

(4)高度集权的行政体制是政治基础。

中国长时期是一个小农充斥的国家,“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形成了牢固的历史传统。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中形成的崇高威望的基础上,建立了在自己领导下的全能主义政府(项怀诚,2006,p.87)。在“全国一盘棋”的思路下,我国几度对财政、信贷、企业管辖权进行统一,加强了集中制。银行业实行严格的垂直领导,各级银行服从上级银行的领导,银行职能和服务对象也实行集中管理。这种情况下的银行实际上是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进行运作,是部门管理体系的一个环节。

(5)财政银行几度合并是促进因素。

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三次机构调整,都将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合二为一,随处可见“财政金融局”的牌子,中国人民银行几乎没有立足之地,一直处于可有可无、可归可并的地位。三度合并,实际上是将财政和银行视为一体。正因为历史上的三度合并,使人们逐渐形成了这样的观念,财政和银行既然可以归并,说明两者性质、职能是共同的(周建松,1989)。

1.2.4 “连裆裤”关系在特定历史时期的评价

(1)“连裆裤”关系的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实行计划经济,建立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这是历史与现实的选择。从1949年到1978年,尽管经历了1958年“大跃进”、十年“文化大革命”等重大挫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还是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银行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①对于特定时期稳定金融物价起到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党政府留下了长达12年的恶性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民族工业奄奄一息,工人大量失业,部队仍在前线扫清残敌,开支浩大,而各地财税政策尚不统一,收入组织缓慢,新生的国家政权还不巩固。当时财政银行体制的运行,使得中央能够果断采取统一的财政经济方针,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稳定金融物价,使国家财政经济形势得到好转。到1951年,国家财政收支实现了平衡,并略有结余。财政银行“连裆裤”关系为恢复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打击投机资本、支援抗美援朝、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建立了历史功绩(项怀诚,2006,p.98)。

②推动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特殊的财政收入机制,大而宽的财政支出机制,高度集中的管理机制,财政银行“连裆裤”体制的这些特点,使得国家能够避免资金的分散和消费性使用,最大限度集中国家的财力与物力,筹集巨额建设资金,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建立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特别是优先发展了重工业,大大改变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把中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了初具规模,走上工业化道路的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项怀诚,2006,p.99)。

③发展了各项社会事业。国家通过高度集中的财政运行机制,举办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国有事业单位体系,几乎覆盖所有的社会事业领域,为新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条件,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

(2)“连裆裤”关系存在的弊端。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不断迅速发展,经济关系日趋复杂,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断提高,财政银行的“连裆裤”关系也暴露了越来越多的弊端。

①银行功能异化。一方面,此期间的人民银行兼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承担多种不同的金融功能,从而不能集中精力致力于制定与执行有效的货币政策。中央银行功能异化,不再起“银行的银行”的作用。另一方面,银行存在效率低下的情况。银行表面实行经济核算,但只限于成本核算和收支平衡,不自负盈亏,没有盈利的任务和目标,金融业务单一,自主性和自我约束力都不足。同时,银行运行采用国家机关的管理模式,利率不是主要的考核指标,因此银行对所贷资金的盈利性并不关心,信贷资金投资效率逐年下降。银行业越来越失去自身应有的特性,还失去了发展的活力和内在的推动力(陈柳钦,2007)。

②缺乏激励机制。“连裆裤”体制的特点是权力过分集中,政府职能过度膨胀。财政取代企业微观决策职能,人们处于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形的权力等级中,不仅自主的权利很小,企业和个人能力很难充分发挥,而且其工作绩效也很难与其收益挂钩,压抑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长期持续发展(武力,2003)。

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在传统体制下,基本建设支出居财政支出的首位,占国家财政支出的30%~40%。财政成为最重要的社会投资主体,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对国民经济运行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这一时期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没有突破财政按国民经济计划无偿拨付基建投资的模式,建设银行几经沉浮,也只是专门办理财政基建拨款的部门,虽有一定监督功能,但与真正意义上的银行相去甚远。这就导致了基本建设投资权责利脱节,缺乏内在的投资约束机制。基本投资项目由计划部门审批、立项,列入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部门按国民经济计划编制国家预算,安排基本建设支出,将资金拨付给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根据审批的基建计划,为建设单位提供资金,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建设项目成功,皆大欢喜,一旦失败,计划、财政、建设银行很难单独承担责任。统收统支下的建设部门、单位,更没有基本建设投资风险之虑。因而争项目、争投资、基本建设规模失控,成为“连裆裤”体制下的顽症(项怀诚,2006,p.93)。

④流动资金挤占过多。在统收统支体制下,企业没有留归自己支配的可用于生产方面的资金,扩建和更新改造要靠财政拨款,流动资金则是由财政和银行“双口”供应。但流动资金的需求一直不怎么受到人们的重视,似乎它具有可以极大地加以压缩的可能性。但是一定期间的流动资金需求是一个不能不予以满足的确定的量,不论是不是实行“双口”供应,也无论“双口”供应中按什么原则划分各自供应的比例,最终都要供应到这个确定的量为止。在编制计划时,当发现财政可能增拨的流动资金数量和银行可能提供的短期贷款数量不足以满足这个确定的量时,就应当相应压缩其他支出,以保证实际上不能不予以保证的流动资金的供应。然而,过去的实践往往是在这方面留下缺口。流动资金的供应安排往往不够充足,原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原因是,固定资金方面的需求,部分是靠压缩流动资金的供给来满足的;流动资金还存在着企业直接被挤占的现象。由于财政往往是在各项支出安排后剩多少钱就拨给流动资金多少钱,所以缺口事实上不能不由银行补足,而不论由此是否会引起银行信贷的过度投放。如果引起了过度投放,那自然就意味着财政信贷的综合平衡遭到破坏。或许可以说,在统收统支体制下,综合平衡主要就是从这点被突破的(黄达,2009,pp.236 237)。

⑤缺乏规范化、法制化。财政银行“连裆裤”体制在规范化和法制化方面有明显欠缺。30年间的财政运行体制变动频繁,截止到1978年,财政分配领域还没有一项国家的正式法律,银行的职能一直缺乏法律依据,业务均根据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需要,依靠行政法规来调节,有较大的随意性,这些都不利于形成清晰、稳定的制度体系和提高经济效益。

⑥结合过紧。旧的“连裆裤”体制按照集权原则,强调了计划、财政、银行的三位一体,把财政、信贷和货币发行强行捆在一起,互吃“大锅饭”,忽视了两种手段各自的独立性和资金运动的特殊规律性(周建松,1989),在许多方面背离了发挥其自身经济杠杆作用的渠道和范围。一方面,许多该由银行信贷和利息起调节作用的资金划分给了财政,结果削弱了经济杠杆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由于财政拨款的无偿性,企业普遍患了没有偿还观念、周转观念、利息观念和时间观念的“投资饥饿症”,从而大大降低了资金运用的经济效益,给国家建设事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卓然,1986)。

⑦缺乏制约。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既能相互作用,又能相互制约。但是,旧体制在耦合过紧的同时,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一方面,财政和银行缺乏明确的资金上限,无论是财政拨款于银行,还是银行上缴财政,都没有明确的数量界限,时多时少。从银行上缴利润来说,1958—1971年上交50%,1972—1974年上交20%。另一方面,无论是财政使用银行资金,还是银行使用财政资金都没有资金使用上的责权利。财政增拨信贷基金,弥补信贷收支差额;银行占用财政性存款,财政挤占银行资金,都不付费付息。这种无偿使用,即吃“大锅饭”的资金体制,严重地违背了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和要求,导致国民经济陷入如下循环:财政赤字—银行借款—财政挤银行,信贷不平—财政追加—银行挤财政。两种形式运行的结果,都会导致银行增发票子。因此,在国民经济中,无论哪一环节失控,都会以增发货币、牺牲市场为代价来“解围”(周建松,1989)。 xHo+hO0p/9cPnsoNPckiEabP1U7ya0GF6WHRD2b+fXpeEk96DW6I+ZGmmA775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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