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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引言

预算外资金的存在可以说是我国经济的一大特征,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财政民主发达的西方国家里,是不存在“预算外”资金这个概念的。因为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是被完全纳入规范的政府预算的,在国家的财政预算之外,是不可能存在其他收支计划的。在我国,预算外资金作为不纳入预算管理,却用于满足政府履行其职能需要的财政性资金,形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至今它已经历了60年的发展和变化。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预算外资金的内涵也是在不断变化的(见表3—1)。

表3—1 我国预算外资金内涵的变化

续前表

预算外资金作为不纳入预算管理、却用于满足政府履行其职能需要的财政性资金,形成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但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后,随着政府职能和社会分配格局的巨大变化,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增长。

1978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47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30.7%;此后,在体制转轨和财政分权改革的过程中,我国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1992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 855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家财政决算收入的97.7%,到了2007年全国预算外收入总量已达到6 820亿元。而期间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占国家财政决算收入的比例更是从最低的1953年的4.18%,增长到1992年的110.7%,此后又下降到2007年的13.3%(见图3—1和图3—2)。

我国预算外资金规模不断的发展变化,其占财政收入比例的不断消长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我国财政预算制度、公共财政体系不断改革完善的过程。

图3—1 国家财政决算收入与预算外资金总收入(1952—2007年)

资料来源: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3—2 预算外资金收入占财政决算收入的比例(1952—2007年)

资料来源: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raOQsWyy9FPOCtHPRolhZPcJLifvFCyB1yAsKIvICWU1r7ZLWz3qfs4Whjvrjm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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