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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宾格:我的忠实小狗的故事

Bingo,the Story of My Dog

——节选自《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Wild Animals I Have Known)

作者: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1860—1946),苏格兰裔加拿大人(后加入美国国籍),著名作家,动物题材画家,美国青少年团体“美国童子军”组织的创建先驱之一。他还是个博物学家,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也是现实动物小说体裁的开创者,其中最著名的动物小说《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还使他赢得了时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从林之书》也是在这本书的启发之下写成的。

那是在1882年的11月份,马尼托巴的冬季刚刚来临。吃过早饭以后,我懒散地在椅子上斜靠了一会儿。透过居住的简陋棚屋的玻璃窗,我的目光在远处的草原、牛舍,与近处钉在木桩上的一首题名为《富兰克林的狗》的古诗之间转换着。但是这种远景与近景的梦幻般的组合很快被打破了,因为我看见一个巨大的灰色身影穿过草原,冲进了牛棚,还有一个黑白杂色、体型较小的动物在其后面紧追不舍。

“一只狼!”我惊呼了一声,抓起猎枪跑了出去,准备帮助那条狗。可是还没等我走到那里,它们已经离开了牛棚。它们在雪地中跑了一小段之后,狼嗥叫着转过身来。我们邻居的那只牧羊犬,围着狼转着圈并寻找下口的机会。

我对着空中开了几枪,结果仅仅是令它们重新在草原上展开了追逐。又追逐了一段距离之后,这只无可匹敌的狗逐渐接近对方,一口咬住了狼的腰,但是怕对方攻击自己的要害,所以又不得不松开口。它们又开始对峙起来,然后再次开始在雪地上追逐。每隔几百码,这种情况就会重演一遍,这只狗每次也都想在新一轮的追逐战中将对方解决掉;但是狼总是设法变换逃跑的路线,并向东面幽暗的树林地带跑去。最终,经过一英里的对战和追逐之后,我追赶上了它们。因为看到自己有了很好的后援,那条狗逐渐进逼,想要结束这场战争。

几秒钟之后,地上盘旋缠斗的两个动物突然变成了一个,原来那条狗抽身跳上了狼的后背。虽然已经血流不止,但那条狗还是紧紧地咬住对方的喉咙。我现在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这场争斗了。我抢步上前,用子弹射穿了狼的脑袋。

这时,那条超级旋风一般的狗看见自己的敌手已经倒地死去,就没有再多看一眼,而是穿过雪原,朝四英里以外的地方快步跑过去了。因为那里是它离开主人,开始追逐那只狼的地方。这真是一条出色的狗,尽管事实上它的身材比较矮小,而那头狼的体形要大得多,但毫无疑问,即使我没有出现,它也会只身杀死这只狼的;因为我听说它曾经多次只身杀死恶狼。

我对这只狗的勇敢无畏充满了钦佩,马上想不惜任何代价地将它买到手。而它的主人却傲慢地回答:“你还是等着买它的孩子吧!”

看来我是买不到弗兰克了,所以我只好满足于退而求其次,等着它的后代出生。也就是,等着要它妻子生出的儿子。我认为这也是非常好的选择。

这个杰出父亲的后代是一个矮胖的黑色小毛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尾巴长长的小熊,而不像小狗。不过,它也有弗兰克皮毛上棕褐色的斑纹,我希望这些斑纹可以确保它将来像它爸爸一样伟岸;同时,在环绕口鼻的地方,还有一圈儿很有特色的白色皮毛。

已经拥有了这条狗,接下来就是该帮它起一个好名字了。当然这个问题也已经解决了。那首《富兰克林的狗》的古诗,是我们相识的内在基础,所以我们满含赞美之意地给它起名叫小宾格。

那个冬天剩下来的日子,宾格是在我们的小屋里度过的。它是一条胖胖的、善解人意的,但却总是很调皮的小狗。每天它都会吃下很多的东西。它长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笨拙。我们甚至有无法教会它,让它不要把鼻子放在捕鼠器里的伤心经历。它对待猫的极其友好的态度却被完全误解了,结果它只好保持一种中立而戒备的态度,偶尔反倒会被猫给吓着,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最后。还是宾格先想到了解决办法,它自愿睡到谷仓里去,完全避开了小屋。

春天到来的时候,我着手对它进行严格的训练。在我花费了很多精力,它也耗费了不少精力之后,它终于学会了听到命令以后,前往那个没有围栏的草场,去找回在那里懒散地吃草的老黄牛。

一旦学会了这项本领,它就变得非常热衷于此。对它来说,什么事情都没有比命令它出去找牛更有趣了。它总是猛地扑出去,高兴地欢叫着,高高地跃到空中,以便更好地扫视草原,也能更快地找到那个倒霉的牛。很快,它们就回来了。它赶得那头母牛大步流星地跑在前面。它一刻也不让牛安生,直到把牛气喘吁吁地赶到牛棚最深处的一个角落里为止。

如果它不那么精力旺盛,我们可能会更加满意一些。不过我们还是容忍着它的这种做法,发展到后来,它过于喜欢这种一天两次的放牧工作了,以至于开始在我们没有要求它去做的情况下,就带着老牛“邓恩”出去了。最后,这种私自赶着母牛出去再回来的情形,每天不止一两次,而是会有很多次。这个精力过剩的牛倌,总是在自我责任感的驱使下,自发地将牛带出去,然后再将牛赶回家里的牛棚。

最终,事情发展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它感觉应该练习一下了,或者有几分钟的空余时间,甚至只要一想起来,宾格就会突然动身,以赛跑的速度飞奔到草原上,几分钟以后又跑回来了,当然跑在它前面的是一条飞奔着的、心不甘情不愿的老黄牛。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觉得这种情况还不算太糟糕,这样它就不会让牛因为跑得太远而迷路;但是不久我们发现它的这种方式妨碍了牛吃草的过程。母牛变得越来越瘦,产的奶也越来越少。此外,母牛似乎还有了思想负担,因为每次它看见那条可恨的狗的时候总是精神紧张。上午的时候,它总是在牛棚的附近溜达,似乎不敢冒险走得太远,这样的话,一听到那条狗的命令它便可以立马跑回牛棚了。

这事情发展得似乎有些过了头。我们让宾格在它的乐趣上保持克制的努力全都失败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强迫它完全放弃这个乐趣。打这之后,尽管它不敢再将牛赶回家,但它依旧对牛表示出极大的兴趣,每当给牛挤奶的时候,那条狗总是守在牛棚的门口不肯离去。

夏天来了,蚊子开始肆虐。在挤奶的时候,邓恩总是不停地摆动尾巴,这似乎比蚊子更令人讨厌。

弗雷德兄弟负责挤牛奶的工作。他这个人善于创新,但是又没有多少耐心。于是他发明了一个不让邓恩再摆动尾巴的简单方法。他将一块砖头系在牛尾巴上,然后抱着可以舒舒服服工作的信心,开始动手挤牛奶;而我们都抱着怀疑的态度看着他工作。

突然,有一群蚊子“嗡嗡”叫着穿过薄雾,向牛发动了虽不算激烈但持续不断地进攻。母牛仍旧在安安静静地吃东西,但是弗雷德却站起身来,用挤奶时坐的凳子生气地击打母牛。因为被一头愚蠢的母牛甩起来的砖头打到耳朵已经足够难堪的了,而旁观的人的捧腹大笑和嘲笑奚落简直让人忍无可忍了。

宾格听到了牛棚里面的骚动声,估计可能该是它出场的时候了。于是它冲了进来,从另一边开始攻击邓恩。当事情终于平息下来的时候,牛奶洒了一地,盛牛奶的桶和凳子已经被摔烂了。狗和牛都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可怜的宾格不能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很久以前它就开始看不起这头牛,到现在它对这头牛更是彻底地厌恶了。于是它决定放弃,甚至再也不守在牛棚的门口了。从那时候起,它就专门管马并出现在马厩门前了。

牛是属于我的,马是属于我弟弟的,而宾格从牛棚转到马厩的行为,似乎它连我也一同放弃了。就这样,我们的日常联系和友谊便停止了。可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宾格就会转向我,而我也会转向它。我们俩似乎都感觉到,狗和主人之间的联系应该是一种持续终生的关系。

在同年秋天的年度卡伯里大会上,宾格又一次充当了牛倌的角色。这次大会上有很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奖项,除能够获得荣誉以外,最好的牧羊犬还有两美金的物质奖励。

在一个鲁莽的朋友的误导下,我给宾格报了名。比赛那天一大早,我就把母牛赶到了卡伯里村庄外面的草场上。当比赛时间到了的时候,我给宾格指出母牛所在的位置,然后发出号令 “把牛带回来”。当然,这也就意味着它应该把牛带到站在裁判旁边的我面前。

但是动物们有自己的想法,而且整个夏天它们俩也没排练过别的项目。因此当邓恩看见宾格飞奔而来的身影时,它认为它获得安全的唯一希望就是回到牛棚里去;而宾格也同样相信,它生命中唯一的使命,就是让母牛加快脚步往牛棚里跑。所以很快它们就跑出了草场,像狼在追赶一只鹿一样,向两英里以外的它们家的方向跑去,很快它们便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这是裁判和评委最后一次看见那只狗和那头牛。奖金当然给了另外的、也是唯一的参赛选手。

宾格对马队的忠诚已经达到了无与伦比的程度。在白天,它会在它们旁边跑来跑去;到了晚上,它就睡在马厩的门口。马队到哪里宾格就跟到哪里,任何事情都不能将它从它们身边赶走。宾格的这种将自己假定为马群主人的有趣行为,使得后来发生的事情更加有意义了。

我并不迷信,直到现在也不相信任何预兆。但是发生在宾格身上的一件奇怪的事情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时只有我们两兄弟住在德沃顿农场里。一天早晨,我弟弟前往沼泽地的小溪附近去运一车干草。来回的路程很远,所以他很早就出发了。十分奇怪的是,宾格生平第一次没有跟着马队。出发前我弟弟招呼宾格,但它只是静静地站在安全距离之外,斜着眼注视着马队,不肯移动半步。突然,它仰头抬起鼻子,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忧郁的叫声。它一直目送着车队,直到看不见了为止;它甚至跟出去了一百多码的距离,并时不时发出十分忧伤的嚎叫声。

随后的一整天,它都待在谷仓周围,这也是它唯一的一次主动与马队分开。每隔一段时间,它就会发出悲痛欲绝的嚎叫。我独自一个人呆在农场,宾格的这种行为,让我产生了即将大祸临头的不祥预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预感也越来越强烈。

大约六点钟左右,宾格的叫声让人再也无法忍受了。所以连想都没想,我就拿起一件东西向它扔了过去,并命令它离开。但是老天啊,当时我心中充满了恐惧。为什么我要让我弟弟独自上路呢?我还能看见他活着回来吗?从宾格奇怪的举动中,我知道可能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了。

最后,当他们返回家的时候,我看见约翰好好地坐在马车上。我接过马,长长地舒了口气,故作没事似地问了一句:“一切还好吧?”

“很好。”他简短地回答道。

现在,谁又能说没有预感这回事呢。

可是,事情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把这件事儿告诉了一个在灵异方面很有造诣的人,他神情庄重地问:“宾格总是在危机来临时刻转向你吗?”

“是的。”

“那么不要笑。那天处于危险之中的是你。它呆在你的身边,救了你一命,尽管你永远不会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二年早春的时候,我开始训练宾格。没过多久,它就又是我的宾格了。

在我们的农场和卡伯里村之间是绵延两英里的草场,草场的中央立着我们农场的界桩。界桩是立在矮土墩上的一根非常结实的柱子,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得见。

我很快便注意到,宾格如果不仔细观察这个神秘的柱子一番,是从来不会从这里经过的。后来我了解到,原来这个地方经常有狼群和周边地区的狗出没。后来,我借助望远镜做了一系列的观察。这有助于我更了解这件事情,同时也使我能够更加深入地参与到宾格的私人生活中去。

犬科家族公认为这根柱子是它们共同的登记处。它们那敏锐的嗅觉,使得它们中间的每个个体都能够通过来往的痕迹,立刻分辨出最近都有哪些动物来过这里。每当下雪的时候,我便可以发现更多的东西。随后我发现这个柱子是覆盖着整个乡村的大系统的一部分,简言之,整个地区每隔一段合适的距离就分布着一个信号站,这些信号站就是可以用来标记的非常明显的柱子、石头、水牛头骨,或者恰好在合适的位置的其他物体。通过大量的观察,我发现这是一个获得和提供信息的非常完备的系统。

每条狗或者每只狼都非常重视到访自己途径的信号站,通过拜访它们能够知道哪一个最近来过这里。这就像一个人返回镇上时,总是要前往俱乐部查看一下登记簿一样。

我看见宾格来到柱子跟前,闻了闻,又在周围巡视了一番;然后竖起鬃毛、怒目圆睁地嚎叫起来,同时开始用它的后脚猛烈而持续地刨地;最后不得不硬生生地离开,但还时不时地回头瞟上一眼。这整个的过程,翻译过来就是:

“哈!汪汪!是那只名叫麦卡锡的卑鄙的杂种,汪汪!我今天晚上会照看好它的!汪汪!汪汪!”还有一回,在最初的搜索仪式过后,它突然对一只草原小狼来去的踪迹非常感兴趣,还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后来我了解到它说的是:

“这只草原小狼是从北方来的,它闻到了死牛的味道。是真的吗?普尔沃斯的老斑点最终一定是死了。这个倒是值得一探究竟。”

还有一次,它不停地摇摆着尾巴,在附近地区来来回回地跑动,目的是让自己的痕迹更加明显,可能是方便它那刚从布兰登回来的弟弟比尔更容易找到它吧!因此有一件事儿绝非偶然。一天夜里比尔出现在宾格的房门口,然后带着它到了山上,那里有个美味的马的尸体,很适合庆祝它们的重聚。

有的时候,它会突然被从这个信号站得到的消息弄得兴起,开始循着踪迹,跑到下一个信号站获取更新的信息。

有时巡查完毕后,它的表情非常沉重,似乎是自言自语地说:“天啊,这究竟是谁呢?”或者也可能是:“好像是我去年夏天在波蒂奇遇到的那个家伙吧。”

有一天上午,在接近柱子的时候,宾格的每根毛发都竖起来了,与此同时,它的尾巴下垂,并不停地颤抖着。它的样子分明表示它突然之间感到反胃,这绝对是恐惧的标志。看样子它不想再追查下去,也不想知道更多的情况,只是转身回了家。事情过去半个小时之后,它的鬃毛还竖立着,它的脸上是某种憎恨或者害怕的神情。

我研究了这种令它害怕的痕迹,因此得知在宾格的语言中,处于半惊恐状态,发出低沉的“呜呜”声的意思是“大灰狼”。

这些都是宾格教会我的东西。在那以后,我如果碰巧看到它从马厩门前结满霜花的窝里醒来,伸伸懒腰,将皮毛上的积雪抖掉,稳健地小跑着消失在黑暗之中时,我经常会想:

“哈!老狗,我知道你要去哪里,也知道你为什么要避开小屋的庇护。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你每天晚上在固定的时间要穿过村庄,也知道你是如何知道你要去什么地方,想要什么东西,还知道你是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得到这件东西的。”

在1884年秋天,我们将德沃顿农场的小屋关闭了,于是宾格搬了家,它搬到了戈登·怀特——我们最好的邻居家的马厩里,而不是屋子里。

在它还是小狗的那年冬天,除非是在雷暴天气里,否则它就不太喜欢进屋。对于雷声和枪声,它心底里有一种深深的恐惧——毫无疑问,对雷声的恐惧源于对枪声的惧怕;而对于枪声恐惧的原因,可以看得出是由于几次不愉快的猎枪射击的经历引发的结果。

它夜里总是睡在马厩外面,即使最寒冷的夜晚也不例外。你可以轻易看出,宾格身上的始祖遗传,使得它非常享受夜晚的充分而完全的自由。

宾格半夜里经常会到几英里以外的地方溜达,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有一些住得非常远的农户给我捎过话来,说告诉老戈登,如果夜里他再不看管好他的狗,我们就要用枪了。宾格害怕火器,说明这些威胁不是毫无用处的。一个住在彼得雷尔——一个非常远的地方——的人,说他在一个冬天的夜里,看见了一头巨大的黑色的狼在雪地上杀了一只草原小狼,但是后来他又改口说“猜想它一定是怀特家的狗”。无论什么时候有一只被冻死的牛或者一匹马,宾格夜里肯定会出去,赶走成群的郊狼,独自享用大餐。

有时候,宾格夜晚出击的主要目的是与距离比较远的狗打架。尽管这有遭到报复的危险,但似乎没有理由担心宾格这个狗族的支脉会绝种。一个男人曾说他看见一只郊狼,身后跟着三只小狼;还说那头大的似乎是它们的妈妈,因为除了体型巨大、毛色发黑以外,还有就是在口鼻周围有一圈白色的毛。

不论那些传言是不是真的,我在这个三月底知晓了全部答案。当时我们正乘着雪橇外出,宾格小跑着跟在后面。突然之间,凭空出现了一只郊狼。宾格开始全力追逐,但是这只狼并没有使出全身解数来逃跑,因此跑了一阵儿,宾格就已经非常接近这只狼了。可是非常奇怪,既没有反抗,也没有争斗!

宾格非常亲昵地跑到狼的旁边,开始舔狼的鼻子。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叫喊着催促宾格与之战斗。我们叫喊了好几次,也逐渐接近它们了,那只狼才开始再度奔逃,宾格又开始追击,直将那只狼压倒在地为止。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它的亲切举动是显而易见的。

“那是一只母狼,宾格不想伤害她。”当我们渐渐了解真相的时候,我开始向大家解释道。可戈登说:“老天,岂有此理!”

所以我们叫回了我们那只极不情愿的狗,然后继续赶路了。

这件事情以后的几个星期,我们恼怒地发现:一只郊狼杀死了几只小鸡,并从房子的后面偷走了几块走味儿的猪肉,还从窗户里往里面探看了好几次,吓到了棚屋里的孩子;而当时我们这些大人都不在家。

对于这只动物,宾格似乎没有起到看家护院的作用。最后那只狼,是一只母狼,被射杀了。而宾格对奥利弗表现出了持久的敌意,因为是奥利佛杀死那只狼的。

一个人和他的狗如果可以不畏艰险地互相依赖,是一件非常奇妙、非常美好的事情。巴特勒讲了一个发生在遥远的北部印第安部落里的故事。这个部落的居民原本非常团结,但差点因为一条狗而灭绝。这条狗原本属于一个部落成员,但却被他的邻居给杀死了,因此引发了部落居民之间的相互残杀。在我们这里,也有诉讼、有纷争、有不同戴天之仇,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爱我,就要爱我的狗。”

我们有一个邻居有一条非常好的猎犬。他认为自己的猎犬是世界上最好的,也是最棒的狗。我爱他,所以我也爱他的狗。有一天,可怜的坦(那条狗的名字)爬着回了家。它身上有多处可怕的伤痕,最终死在了门口。我发誓与他的主人一起展开复仇行动,从那以后,我们一同不遗余力地寻找那个杀死狗的卑鄙小人。不仅悬赏捉拿,而且还收集各种零散的证据。最后,证据表明是南部地区三个人中的一个对坦下的毒手。线索逐渐清晰起来,我们本应该对那个谋杀可怜的狗的凶手进行审判。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情立刻改变了我的想法,这件事情使我相信,杀死老猎犬的绝不是那个不可饶恕的罪犯。而且经过进一步考虑之后,我只能说杀死坦是一件值得尊敬的事儿。

戈登·怀特的牧场在我们牧场的南面,有一天,小戈登得知我正在寻找凶手,就把我带到一边。他看看四下无人,对我耳语说:“是宾格干的。”

事情一下子急转直下。我承认,在那个时刻我竭尽全力想阻止复仇继续进行下去,在此之前,我还一直都在努力推动着这次复仇行动。

很久以前,我似乎就已经放弃了宾格,但是做为它的主人的感觉一直都在。不久,狗和主人之间这种割舍不断的友情,再次在与它有关的另一件重要的事情上发挥了作用。

老戈登和奥利弗是非常要好的邻居和朋友。他们相约一起伐树,一直到冬末,合作得都非常愉快。后来奥利弗的老马死了,他决定物尽其用,把马拖到草场上,撒上毒药,做成诱杀狼的毒饵。唉,可怜的宾格!它过的就是狼一样的生活,尽管这种生活一次又一次使它置身于狼的不幸遭遇之中。

与它的野生亲族一样,宾格也非常喜欢死马的尸体。就在那天晚上,宾格和戈登家的狗柯利一起来到了马的尸体旁边。似乎宾格主要忙于防止狼群的突袭,但是柯利却尽情享用了大餐。留在雪地上的痕迹告诉了我们这场宴会上发生的所有的事。宴会因为毒药开始发作而中断,从柯利返回时那种混乱的足迹来判断,它一定是忍受了非常巨大的痛苦。最终,柯利抽搐着倒在戈登的脚下,痛苦万状地死去了。

“爱我,就要爱我的狗。”我们无法接受任何的解释和道歉,强调这是一次意外也是毫无用处。而宾格和奥利弗之间的长期夙仇,也被重新翻出来,加重了彼此之间的怨恨。森林协议到此终结,所有的友情荡然无存。直到今天,也没见到哪个强大的国家能够阻止这种派系敌对。在柯利的叫喊声中,这种敌对状态立马兵戎相见了。

宾格也是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逐渐康复的。我们甚至以为它再也不能恢复成旧日那个强壮的宾格了。但是当春天再次到来的时候,它跟新生的小草一起重新获得了力量,恢复得越来越好。在几个星期之内,它已经又是那个浑身充满力量和精力,让它的朋友们为之自豪,让它的邻居们为之憎恨的宾格了。

一些变故使得我远离了马尼托巴一段时间。等我在1886年返回该地区时,宾格还是怀特家的成员。我还以为它已经把我给忘记了,因为我毕竟离开了两年时间。但是它并没有忘记。冬天的一个早上,在走失了48个小时以后,它终于蹒跚着回到了怀特家。它的一条腿上拖着一个套狼的夹子和一个非常重的木头,那条腿已经冻僵了。没有人敢上前帮助它,因为它的样子非常凶残。当时我对它来说已经是一个陌生人了,当我弯下腰,一只手抓住夹子,另一只手抓住它那条腿,准备把那个夹子解下来时,突然,它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并没挣扎,只是说:“小宾,你不认识我了吗?”

此时它还没有咬伤我的皮肤,立刻松开了嘴。尽管当我取下套子的时候,它一直都在呜咽,但却没有再做任何抵抗。尽管它变换了住址,我又离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还承认我是它的主人;尽管我放弃了做它主人的权利,但是我仍然觉得它还是我的狗。

虽然大大违背了它的意愿,小宾还是被带进了屋,因为必须为它那条冻僵的腿解冻。在那个冬天剩下来的日子里,它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它还因此失去了两个脚趾头。但是,天气尚未转暖,它的健康状况和它的体力又完全恢复了,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它曾有过被捕兽夹子夹住过的经历。

在同一个冬天,我抓住了很多狼和狐狸。它们不像宾格那么幸运,没能逃脱我在陷阱中设置的弹簧。即使这些动物的皮毛现在不值钱了,不过能得到一笔奖金也是好事啊!

因为地处树林和部落之间,而且人迹罕至,肯尼迪平原绝对是一块设置陷阱的好地方。很幸运的是,我在那里得到了很多动物的皮毛。在四月末的一天,我骑着马去那里做例行的巡查。

捕狼的夹子是用一种重型钢材做成的,夹子上装有两根弹簧,每个弹簧有上百磅的弹力。在被掩藏好的诱饵周围,放置四个这种牢牢地固定在埋好的圆木上的夹子,上面再盖上棉花和沙土,以免被看出来。

一个夹子夹住了一只郊狼。我用一根棍子打死了那只狼,把它扔在了一边,然后像此前几百次做过的那样,重新设置陷阱。所有工作很快就做完了,我把扳手扔在了我的马站立的地方。看到附近有一些不错的沙子,我只要伸出手捧上一捧,放在陷阱上面,就会给陷阱加上一个完美的结局了。

噢!多么不幸的想法!噢!长期漫不经心造就了可怕的后果!那堆沙子下面是另一个陷阱,顿时,我自己也成了一名囚徒。虽然捕狼夹子没有锯齿,而我厚厚的手套减弱了枷锁夹住的力度,因此我没有受伤,但是捕狼夹子牢牢地拷住了我的手腕。对此我没有感到太惊慌,并力图用右脚勾到扳手。我趴在地上,将身体最长限度地拉伸,尽量把我被拷住的手伸得又长又直。这种姿势使我无法看着够到,但是凭着脚趾头的感觉,我知道我已经触到了捕狼夹子的小铁钥匙了。我的第一次努力失败了,我套着夹子,将身体拉伸到最长的长度,可我的脚趾头却没有够到任何金属物品。我以捕狼夹子为中心,缓缓移动我的身体,但又一次失败了。随后,经过费力地查看,我发觉我的脚向西伸出得太远了。因此我开始转动身体,盲目地用脚趾轻叩着地面,企图够到钥匙。就这样,我胡乱地用右脚来回地摸索着,却忘记了我的另一只脚,直到一声尖利的“当啷”声,第二个捕狼夹子的铁钳牢牢地扣住了我的左脚。

最初,这种可怕的情形并没有让我感到恐惧,但很快我发现我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力气。我无法从任何一个夹子中挣脱,也不能移动这两个夹子。我四肢伸展地躺在那里,被牢牢地困在当场。

我现在的情况怎样呢?因为寒冷的季节已经过去了,所以不大会有冻僵的危险。但是冬季里,伐木工人从来不会造访肯尼迪平原,而且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除非我自己设法逃脱出去,否则根本没有生还的机会了,仅有的可能是被狼群吞食,或者会被冻死和饿死。

我躺在那里,看着太阳逐渐从平原西方漂亮的湿地边缘落下。距离我几码开外的囊地鼠挖洞翻出的土堆上,一只角百灵正唧啾着它的夜歌,其歌声就像每晚在我们房门前的那只百灵唱得一样。尽管我的手臂已经失去了知觉,寒冷已经包围了我,但是我还是注意到它的耳朵上方的小簇绒毛有多长。随后我的思绪飞回了怀特家温暖、舒适的晚餐桌旁,我想他们现在可能正在煎着晚餐要吃的猪肉,或者刚刚就座。

我的矮马还在原地静静地站着,马缰绳耷拉在地上,它正在耐心地等着我骑上它回家。它根本不明白因何延误了很长时间,当我喊它的时候,它停止了吃草的动作,无言地看着我,无助地探究着我无法移动的原因。要是它能自己回家就好了,空空的马鞍会给人们传达信息,我也许能因此获救。但是它太忠心了,它会一直等下去,直到我冻饿而死。

我忽然回忆起老吉鲁这个猎手失踪的过程。到了第二年的春天,他的同伴们才发现了他的骨架——他的腿骨还夹在捕熊的夹子里。我还好奇地思索着,看看我衣服的哪个部分将会证明我的身份。这时一个新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我的这种感觉就是一头狼被夹住后的感觉。噢!我多么应该为它们的悲惨处境负责啊!现在,我就要得到报应了。

夜幕逐渐降临了。我听到一只郊狼的嗥叫声,我的矮马竖起了耳朵,慢慢地靠近了我,低头站在一旁。这时又一只郊狼嚎叫起来,接着是另一只,我听得出它们正从附近地区聚拢而来。我趴在地上,感到十分无助,如果不出意外,它们会扑过来,将我撕得粉碎。

当我意识到它们那些模糊、黯淡的身影在偷偷摸摸地靠近的时候,它们已经嗥叫了很长时间。是我的马首先发现了它们,它那惊恐的鼻息声一开始还把它们给吓退了;但是后来它们离我越来越近了,最后在我周围的草地上坐成一圈看着我。不一会儿,一个胆子大一点儿的郊狼缓慢地匍匐前进,用嘴去拖拉它那已经死去的同胞的尸体。我大叫了一声,它咆哮着退下了。此时我的马已经吓得跑远了。很快,那只郊狼凑上前来。就这样反复进退了两三次之后,那只死狼的尸体被拖走了,并在几分钟之内就被其余的狼给分吃了。

吃完之后,它们围得越来越近了,全都蹲坐在地上看着我。胆子最大的那个嗅了嗅我的枪,并用脚刨了些土盖在上面。当我试图用我那只没被困住的右脚去踢它,并且开始大声叫喊的时候,它又退了回去。可是后来我越来越没力气了,它的胆子也变得更大了,它甚至走了过来,冲着我的脸咆哮着。见此情景,其他几只郊狼也围拢过来,而我意识到,我可能要被我最蔑视的敌人给生吞活剥了。

突然,黑暗空旷的草原上传来了一声怒吼,随即跳出一只大个头的黑狼。郊狼像一群废物一样四散奔逃,只有那个胆子非常大的留了下来。它被这个黑色的新来客紧紧地咬住,不一会儿就成了一具尸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噢,太恐怖了!这个力量强大的畜生跳到了我的面前!是宾格——我的高贵的宾格,它用乱蓬蓬的头蹭了蹭我,紧靠着我喘息着,接着用舌头去舔我已经冰冷的脸颊。

“宾格——宾格——好孩子——把我的扳手拿过来!”

它跑过去,旋即返回来,拖着我的枪,因为它认为这是我最需要的东西。

“不对——宾格——是扳手。”这次它叼来的是我的肩带,不过最后它还是取来了扳手,并因为做对了而高兴地晃动着尾巴。我用那只能自由活动的手拿到扳手,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拧松螺母。夹子分开了,我的手重新获得了自由;一分钟之后,我整个人也获得了自由。

宾格把马赶过来,我缓缓地走了几步,让血液重新循环起来,然后上了马。一开始我骑在马背上慢慢地走着,不一会儿便开始飞奔起来。宾格则像一个传令官似的,在前面一边跑一边欢叫着,我们就这样一路赶回了家。回到家之后才得知,在天色即将黑下来之前,勇敢的宾格的举动非常奇怪。它来到木桩信号站附近,呜咽着、守望着。最终当黑夜降临时,尽管这条狗从来没有去过设置陷阱的地方,尽管他们试图阻止它,但它还是消失在幽暗的夜色中了。凭借着一种超乎我们认知之外的本领的引导,它及时地赶到了出事地点,惩罚了凶手,并且解救了我。

忠诚的老宾格——它是一只奇异的狗。尽管它的心是和我连在一起的,但是第二天它经过时,几乎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可是当小戈登要它去追捕一只囊地鼠时,它的反应却非常的爽快。

它就这样一直生活到生命的终结。直到死去的时候,它一直过着狼一样的生活,那是它喜欢的生活方式。它总能寻找到被冻死的马的尸体;它再一次地发现一个被下了毒的诱饵,并像狼一样,又一次将毒饵吞吃掉;等到感到剧痛难忍的时候,它并不去找怀特,而是前来找我。它来到了我的棚屋的门口,我当时要是待在屋里该有多好啊!

第二天我返回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死在了雪地里。它的头倒在了我的门槛上——那是它小时候经常出入的门口。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在我的这条狗的内心深处,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是我的狗——在它极度痛苦的最后时刻,它寻求的是我的帮助,但是这种寻求是徒然无望的。 F7f9kqR3FdZOZ22EaIcri0ygTe0e7gXdTHVJEV4PwVYBurTerMG8Rcv4r/qXy8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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