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在回答对外部实在论的挑战,但是外部实在论本身是否能够得到辩护呢?我相信,要求对世界上的事物以一种不依赖于我们的表象的方式而独立存在的观点进行辩护,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任何进行辩护的企图都要以它试图为之辩护的东西为预设前提。任何试图发现实在世界的企图都要以预设一种事物的存在方式为前提。因此,这就是下述做法之所以不对的原因,即把外部实在论说成是那种认为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着物质对象,或存在着群山、分子等等东西的观点。假定没有群山、没有分子、没有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物质对象,那么,这些东西就都是关于世界是怎样存在的一些事实,因而就都要以预设外部实在论为前提。这就是说,对这种或那种关于实在世界的主张的否定,是以那种认为有一种事物存在的方式并不依赖于我们所主张的观点为前提的。
我一直在谈论着关于唯心主义和实在论等等的问题,似乎它们是在敌对的理论之间进行辩论和争议的问题。在哲学史上,看起来的确是那么回事。但是我相信,这样看待这个问题的方式是错误的。从深得多的层面上来看,事情的发生实际上就像我所认为的那样:外部实在论不是一种理论。它不是我所持有的那种认为有一个世界在那儿的意见。毋宁说,它是一种框架,持有关于行星运动之类事物的意见或理论要成为可能,就必须承认这种框架。当你对一种理论——如关于太阳系的太阳中心说——的是非进行争辩时,你就必须把有一种事物实际存在的方式看作是不言而喻的前提。否则,这种辩论就不可能着手进行。辩论中的语词本身就会成为不可理解的。而那个假设,即认为有一种事物存在的方式,它不依赖于我们关于事物如何存在的表象的假设,就是外部实在论。外部实在论不是关于这个或者那个物体存在的主张,而是我们如何理解诸如此类的主张的前提。这就是为什么这些“辩论”看起来总是没有确定结果的原因所在。你可能差不多是决定性地解决了关于达尔文进化论的争论,但你不可能以那种方式解决关于实在世界存在的问题,因为任何这样的解决都要以预设实在世界的存在为前提。这并不意味着实在论是不可证明的理论,毋宁说,它意味着实在论根本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种框架,在这种框架中才可能产生理论。
我不相信对实在论的种种挑战是由实际上所表现的那些论据所促成的;我相信这些挑战是由某种深得多的、但更少理智的东西促成的。如同我在前面所提出的那样,许多人觉得厌恶的是,我们,以及我们的语言、我们的意识和我们的创造力竟会去从属于、符合于一个无言的、愚蠢的、惰性的物质世界。为什么我们要去符合这个世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把“实在世界”设想为某种我们所创造的东西,因而是某种可以适合于我们的东西呢?如果全部实在都是一种“社会构造”,那么有权力的正是我们而不是世界。否定实在论的深层动因不是这个或那个论据,而是一种权力意志,一种控制的欲望,一种深刻而持久的怨恨。这种怨恨有着漫长的历史,到了20世纪后期,由于对自然科学的愤慨和憎恶而增大了这种怨恨。科学由于它的威望,它的明显的进步,它的权力和金钱以及它的巨大的伤害能力,而成了人们憎恶和怨恨的目标。一些思想家如库恩和法伊尔阿本德的著作给这种怨恨火上加油,他们似乎在揭露科学,去除其神秘的外衣。人们认为这些思想家指明了科学没有给予我们关于独立实在的客观知识,而是一系列或多或少的非理性的言语的构造物,一系列“范式”,科学家们就在这些范式中从事“解惑”活动,直到范式中的矛盾和不一致导致对(旧)范式的抛弃,科学家们又匆匆忙忙地去拥抱新的范式并重新开始。简言之,那种把自然科学描绘为正在为我们提供关于独立存在的实在的客观知识的图画——一幅在自然科学中被视为不言而喻的图画,因为任何一个受过自然科学严格训练的人都能加以证明——现在已大受攻击。在说过了科学没有给我们提供关于实在的客观知识以后,紧接着的下一步就是要说不存在这样的实在。只存在着社会的构造物。
我要再次强调我在前面说过的观点:我关于反实在论一般意义上是由权力意志、特殊意义上是由对科学的憎恨所促成的论述可以算作是一种诊断,而不是一种驳斥。如果打算将它作为一种驳斥,那么就会犯原发性谬误,即:假定对一种观点的因果性起源的解释足以证明这一观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