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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文森的生平及其著作

这位在著作中以“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署名的作家,原名为“罗伯特·刘易斯·巴尔弗·斯蒂文森”(Robert Lewis Balfour Stevenson),亲密朋友们常常叫他“刘易斯”;1850年11月13日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在父系方面,他属于闻名一时的灯塔工程师家族,其中有他的祖父罗伯特,伯父艾伦,以及父亲托马斯。斯蒂文森家族的出名,不仅因为他们建造了若干在北方最最著名的灯塔,也因为他们有许多重要的发明,首先是间歇的和闪光的灯光,人们称之为“在世界上每一角落如今闪耀得格外光亮的伟大的海上灯光”。在母系方面,斯蒂文森属于苏格兰的一个地主和牧师家族,论血统也许与誓约派教士有关。他母亲玛格丽特·伊莎贝拉(Margaret Isabella),是爱丁堡西南数英里处利思港畔科林顿地方刘易斯·巴尔弗牧师的女儿。她是个“修长、瘦削、端庄”、面容姣好的妇女,活泼动人,只是胸脯平坦,肢体虚弱。刘易斯是她的独生儿子。

斯蒂文森承传了他母亲的脆弱体格。从两岁时起,他就长期患有喉部和肺部的疾病;也有健康较好的日子,特别是在夏天,此时他可以出至户外进行活动。在这些日子里,无论他居住自己家中还是住在他伯父的科林顿牧师住宅,他都参加各种各样游戏活动,是所有玩乐伙伴中玩乐兴致最高的一个。而在漫长的北方冬天里,他不能走出户外,一出去就得患支气管炎或肺炎,因此一直有个保姆看护着,他常说那保姆看护他比一个天使还有耐心。他在保姆的影响下度过了“一个誓约化的童年”,因为保姆一遍又一遍地读《圣经》和古代誓约派传记给他听。年事稍长,他有了按照自己的兴趣读书的强烈欲望。他所爱读的书很多,其中有《天路历程》和《天方夜谭》,稍后又有司各特的威弗利小说和莎士比亚的戏剧。他的少年时代,就是这样在冬季蛰居户内与夏季沐浴阳光之间交换着过日子,中间有几次愉快地随他母亲暂住到英格兰南部,又有一次往法国和意大利各地旅行,然后走莱茵河下游回返英国。

到十一岁上,他的健康状况有了改进,于是就有可能为进入爱丁堡大学作准备,至1867年进入了这个大学,目的是继承他父亲的专业。虽然北方海域的浪漫趣味强烈地吸引着他,可是他却没有这个祖传职业所必需的坚韧体格和科学头脑足以使他出人头地。彻底想定了这一点之后,他放弃了工程学,改学法律,并不是因为他喜欢法律这一门,而是因为他父亲希望他从事一项自由职业。他顺利地通过了所有法律功课,接着又按规定被批准上苏格兰法庭当律师。然而法律及其一切严格的日常事务,对于一个具有斯蒂文森那样活泼性格的青年人来说,是完全格格不入的。大学里的科学和法律课程,没有培养一点使他以后在终身事业上取得成就的能力。他记起往昔的岁月,想到的主要是当时的一些朋友。在他的好友中,有一个是他的堂兄鲍勃,正式姓名为罗伯特·艾伦·摩布雷·斯蒂文森,——“这个人,”刘易斯说,“是我历来所见与我最为相似而又最不相似的人。”还有就是沃尔特·辛普森爵士(我们只能自举一个姓名),“稳重不露自己的德性和才能,”多次与斯蒂文森一起作徒步旅行,并鼓起他驾驶单人游艇的兴趣。最后,我们不应忘记爱丁堡大学的思辨学社,斯蒂文森由此密切接触了许多心气相投的伙伴,同时借此而能从辩论与驳诘中与他们进行较量。“哦,我的确认为,”他这样写道,“思辨学社大概是爱丁堡最值得赞美的事物。”

清楚不过的一点是,斯蒂文森天生是个弄文学的。科学与法律仅仅是两种假托,借此大量阅读各种各样的书刊和不断操练他的笔墨。从他在随意阅览的众多书籍中把《圣经·新约》、沃尔特·惠特曼诗集和赫伯特·斯宾塞的哲学著作放在一起这一点,可以见到他的阅读兴趣如何广泛。大仲马的小说,是他所热爱的,他坐在火炉边阅读着,度过冬天的漫长夜晚;此外,与班扬和莎士比亚在一起的,还有蒙田、贺拉斯、佩皮斯、赫兹利特、彭斯、海涅、济慈、斯泰恩,以及菲尔丁。这当然是五颜六色的一群。斯蒂文森如何在以上这些作家和其他许多作家的影响下操练他的写作技巧,有他自己在多年后所写、如今已成名文的一段文章讲得很明白:

“我经常在口袋里放着两个本子,一本是阅读的书,另一本是笔记本。走路的时候,我的心里不停地针对所见的事物寻求适当的描写字眼;到我坐下在路旁的时候,我有时读书,有时手里拿上一支铅笔和一本廉价抄本,记下当地风景的特点,或者把随口吟成的几个诗节写了下来。我就这样在文字堆里过生活。我这样写下来的东西,没有别的用途;那是有意识地写来作练习的。我希望成为一名作家的心情,并没有超过我曾发誓说的想要学习写作的愿望(尽管我也有成为作家的心愿)。……每逢我读到一本特别使我欢喜的书或书内这样一个章节,其中恰到好处地说明一件事物或者产生某种效应,在其风格上具有某种显著的力量或者某种可喜的特色,我一定立刻坐下来,设法令自己模仿那优点。……我一直用这个方法孜孜不倦地模仿赫兹利特、兰姆、华兹华斯、托马斯·布朗爵士、笛福、霍桑、蒙田、波特莱尔,以及其他优秀作家。”

斯蒂文森用这个方法练习笔头从而写成的随笔、诗歌,以及戏剧或对话,有时刊于当地出版的小册子,有时刊登于《爱丁堡大学杂志》,后者为一种期刊,出版不久便停刊了,是由他自己和思辨学社一些朋友编辑的。正当他有一篇文章发表在《伦敦文粹》(London Portfolio)上、使他接触到更多公众的时候,肺结核病明显征象的初次发现使他的终身事业突然受到中断的威胁。他在移居南方的医嘱下,到里维埃拉地区的门托尼度过了1873—1874年的冬天。在这里,由于与西德尼·科尔文(Sidney Colvin)和安德鲁·兰(Andrew Lang)的交往而得到激励,他的身体逐渐恢复健康,到夏天就回返爱丁堡。不久,他又结识了莱斯利·斯蒂芬(Leslie Stephen)、威廉·亨利(William E·Henley)和埃德蒙·戈斯(Edmund Gosse),于是住到伦敦,住在萨瓦伊尔俱乐部里。嗣后几年,他往来于爱丁堡和伦敦两地,又几次往法国作长期旅行。每到一地,他都是以讨人欢喜的伙伴出名的。他喜爱巴黎,但他最喜欢的,还是结交那些在枫丹白露森林附近的巴比松镇上形成一种社团的艺术家们。为了经常进行露天活动,他和沃尔特·辛普森爵士多次在法国中部几处河谷地带徒步旅行,又有一次,像游记书上所写的那样,从比利时划游艇南下到塞纳河。有一次,他离开家乡独自来到山地市镇莫纳斯提埃,就如他的游记所述,赶着毛驴横过塞文山区,一路上随处与偶然相识的人闲聊,到夜里睡在星光下。

1876年秋天,当他和一批英国及美国的艺术家们同在格雷兹(“平原上一个美丽而又凄凉的村子”)住居时,他遇见了奥斯朋夫人(本名芬妮·范·德格里夫特)。其时她在婚姻生活破裂之后,带了两个孩子从加利福尼亚来到国外。两人一见就爱上了。然而,随后却被迫分离了三年。斯蒂文森回到英国,对他父亲和其他一切人瞒住了恋爱的事,只跟少数几个亲密朋友谈了;而奥斯朋夫人则亦被召回加利福尼亚。斯蒂文森闻知她病了,尽管当时他只靠父亲的少量接济过日子,但却不顾一切决定和她结为夫妇。因此在1879年夏天,他搭乘轮船上的二等舱横渡大洋,向西作长途航行。到纽约后,他借住在一家廉价的寄宿所里,有一天晚上,听见一个爱尔兰小女孩给她的妹妹高声诵读他的《携驴旅行记》(Travels with a Donkey,1879),心里大为高兴。他拿他的作品向纽约几家杂志投稿,可是得不到编辑们的一点青睐。于是他搭上一列移民火车去往旧金山。这种方式的旅行,艰苦备尝,几乎毁了他的生命。奥斯朋夫人与丈夫办了离婚手续,于1880年5月19日跟斯蒂文森结婚。他们在旧金山迤北山地里买了一所废弃的矿工住房,在这里,妻子的悉心护理使患病的丈夫恢复了健康;他在散文《西尔弗拉多的蛰居者》(The Silverado Squatters)中曾经描述了这所住房。这个青年人海陆奔波以赢得新娘的浪漫故事,具见于《非正式移民》(The Amateur Emigrant)与《横过大草原》(Across the Plains)二文。他们的婚姻,尽管朋友们有些担心,事实上是一场非常精诚的结合。

1880年夏季将尽时,斯蒂文森偕同新妇回英国看望他的父亲。以后几年里,他们在英格兰、苏格兰和欧洲大陆居住过好几处地方,最后定居于英吉利海峡边上的布恩默思。此时肺结核病的病象已很明显了,可是,尽管疾病迅速侵袭,这一段时间却是斯蒂文森文学活动最旺盛的时期,是他声誉鹊起的时期。可以肯定地说,他已有某些惊人的作品赢得公众的赞誉了。散文集《给少年男女》(Virginibus Puerisque)中有几篇富有魅力的文章已于此时发表,同时在短篇小说方面,他也已掌握了完美的写作技巧。自从爱伦·坡以来,没有一篇小说是足以与《借宿》(A Lodging for the Night,1877)和《马雷特洛瓦老爹家的大门》(The Sire of Malétroit’s Door,1878)媲美的。早期作品还有《内河航行记》(An Inland Voyage,1878)和《携驴旅行记》。但当时由于某种原因,斯蒂文森还不能掌握到广大的读者群。他的广大读者是其后由《金银岛》(Treasure Island)和《化身博士》(The Strange Case of Dr. Jekyll and Mr.Hyde)所赢得的。前者一经出版,立刻成了最受人欢迎的冒险故事之一;后者被人们引用于上千个讲坛,其构筑一部分出于梦境。

接着出版了《诱拐》(Kidnapped),是个苏格兰故事,这本小说在我们看来,即使不能说是他的最好作品,也是近乎最好的一本。这本书耗尽了他的精力,接着他父亲又于1887年5月8日去世,他好不容易才从父丧的悲痛与抑郁中存活过来;待他恢复健康到足以出海航行的时候,他立即自渡大西洋,这回是和他的夫人及母亲同行的,意在寻求一处振奋精神的生活环境。9月初到达纽约,此时他发现,他的名声业已先他而到达了。报章杂志的编辑们,几年前曾经冷淡对待,甚至挥斥了这个流浪汉的,现在都急切争取他供应短篇论文和小说稿件了。这一年的冬天,他居住在阿迪隆达克山区萨拉纳克莱克一个导游人的小屋里,尽管天气严寒,并有许多不舒服的地方,他还是动笔写作了《白兰垂小爵爷》(The Master of Ballantrae),又写了几篇文采动人的故事和散文。最轰动读者的,也许是他在《斯克里布纳杂志》上发表的十二篇文章中的一篇论布道题目“我们是尘土和影子”的文章,那布道题,或者如斯蒂文森仿照托马斯·布朗爵士的方法所作的精细题解,讲的是“这种人是多么古怪的幽灵,病变成黏结的尘土,交互提起两脚,要不然就是躺下来熟睡了”。

斯蒂文森害怕在阿迪隆达克山区再过一个冬天酿成的后果,因此决意试一试太平洋上的温暖空气。运气很好,他居然在旧金山租到了一艘适于在南太平洋航行的快艇。1888年6月28日,他偕同妻子、母亲和继子,乘坐“卡斯科”号驶出了金门大桥——从此不再回来了。以后几年里,他搭乘这一艘和其他几艘纵帆船,在波利尼西亚群岛各个荒僻而又美丽的岛屿间航行,留居各个岛屿几天、几星期或者几个月。第一次巡航之后,他在檀香山附近定居了一段时间,租住了花园中的一座巨大楼阁,在这里写完《白兰垂小爵爷》。在檀香山的留居期间,他还多次出去旅行,所以生活有很多变化,最特出的一次旅行是往莫洛凯岛与麻风病患者共同生活了一个星期,与这些苦难中人亲密交往,不顾一切后果,从不采取预防传染的措施。在麻风病人居住区,他听说了达米安神父的故事,这位教士为了使这些无家可归者得到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安慰而给他们服务,结果传染上了麻风病,并因此而丧生。第二年,檀香山有一位教士抨击纪念达米安神父的举动,斯蒂文森写了他的那篇著名的《致牧师海德博士的公开信》(Open Letter to the Reverend Dr.Hyde),是近代最有打击力的一篇谴责文章。

斯蒂文森在太平洋上往来漫游之际,留恋于萨摩亚群岛的美丽景色,因此就决定在这里安家长住。他选择了群岛主岛乌波卢岛的海港阿皮亚的山上高地作为居住地点,购买了这里的四百英亩荒地,修建了他的住宅——一所布局散漫的木结构房屋,墙壁油漆成绿色,盖上红色瓦楞铁皮的屋顶。屋子前面有一片翠绿草地,后面耸立着伐亚山。他的这块地产可以从五条小溪获得灌溉,因此恰当地命名为“伐伊利马”,是萨摩亚语“五条河流”的意思。在这个林中住宅的宁静环境中,斯蒂文森度过了他短短一生中的最后几年,过的几乎是一个封建领主的生活,土著们十分敬仰他、尊重他,大家称他为“图西塔拉”,意思是“写故事的人”。他的文学活动持续到最后一息,他在这里写了《沉船打捞者》(The Wrecker)、《大卫·巴尔福》(David Balfour)和《圣艾夫斯》(St.Ives)。1894年12月3日晚上,当他正在写作《赫米斯顿的威尔》(Weir of Hermiston)时,突然之间病倒了;这部作品如果写成,可能是他的杰作。几小时后他就去世了。他的遗体由萨摩亚土著们用肩膀扛上伐亚山的顶巅,安葬在俯瞰大洋的一条狭窄山脊上。过不多久,在他的葬地用巨大的水泥条块建起了一座坟墓,刻上了英文和萨摩亚文的适当铭文。

他的死亡虽是令人悲惋的,但他的一生,我们可以细细辨识一下,却有传奇故事的魅力使人荡气回肠。和拜伦、济慈及雪莱一样,他也是在工作中间死去的。只要他能多活上一年,他就可以有维多利亚时期伟大小说之一留传于后世了。而就现有成绩来说,他也已远远越过英语世界的范围在被人们闻知、阅读和喜爱的许多小说、散文和游记上给后世留下了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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