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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朱尔·勒纳尔 著有《日记》,法国文学中的一部二流名著,他还写过三四部独幕剧,说不上多好,但也不是太糟;既不能逗人一乐,也没法儿打动人心,但若是演得好的话,倒也能叫人耐着性子看完,不至于觉得过于无聊。他还写过几部小说,最成功的是《胡萝卜须》,讲他自己童年的故事,描述了一个笨拙憨厚的小男孩儿,母亲不近人情、严厉凶狠,让他的生活无比悲惨。勒纳尔文笔朴实,既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刻意的强调,这样的笔法倒让那悲惨的故事显得愈发哀婉凄楚。可怜的孩子苦楚连连,生活中无以解忧,连一丝黯淡的希望之光都没有,读起来真叫人心碎。看到他想讨那个母夜叉欢喜时那笨笨的样子,你会苦笑,对他所受到的羞辱感同身受;看到他没犯什么大错却被狠狠地惩罚,你会忿恨不已,就好像挨罚的是自己一样。除了那些铁石心肠的坏家伙以外,谁目睹这样的恶毒残酷、责罚折磨,都会怒火中烧、义愤填膺。这可不是一本叫人过目即忘的书。

朱尔·勒纳尔其他的小说都无足轻重,它们或是作者的生活片段,或是他的详细笔记汇编,其中记录了与他有过密切联系的人,很难算得上是小说。他极其缺乏创造力,让人奇怪他为什么要做个作家。由于没有创意,他没法儿让自己那些细致入微的观察成形,更不要说彰显某个事件的关键点了。他收集事实,可小说不能只由事实堆砌,事实本身是死的,它的作用是阐发思想,说明主题,而作家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对有些事实可以进行调整,强调一些,放弃另一些,作家不仅可以这么做,并且必须这么做。确实,朱尔·勒纳尔自己有一套理论,他宣称自己写作的目标只是陈述,可以说就是给读者提供资料,让他们自己构建小说,而任何其他做法都是文学造假。但是我对作家的理论总不太信任,那些理论从来都只不过是作家为自己的不足找来的理由。所以,若是哪个作家没本事编出合情合理的故事,他就会告诉你,对于小说家来说,讲故事的能力是众多才能中最不重要的;而如果他毫无幽默感,他就会哀叹正是幽默毁了小说。若想让无情的事实焕发出生命的光辉,就需要赋予其情感,改变其性质。因此当朱尔·勒纳尔回忆起自己不幸的童年时,自怜和对母亲的恨如毒液一般渗透记忆,这样,他才得以写出自己唯一一部出彩的小说。

我猜,如果不是勒纳尔死后有人出版了他的日记,他可能早就被遗忘了。那日记他坚持不懈、一丝不苟地记了二十年,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他认识许多那个时代文学界和戏剧界里的重要人物,如演员莎拉·伯恩哈特 和吕西安·吉特里 ,作家罗斯丹 和卡普斯 。他将自己与这些人之间的交往记录下来,描述得活灵活现,充满生气,却又略带刻薄讥刺。在这里,他敏锐的观察力派上了用场。但是尽管他的描绘写实逼真,笔下这些聪明人的谈笑也真实可信,想要真正欣赏领会日记的这些部分,你或许得对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巴黎社会有所了解,亲身经历可以,道听途说亦行。日记出版后,勒纳尔的那些作家同行们发现他在日记里对他们冷嘲热讽,很是恼火。在他笔下,那个时代的文学界一派野蛮景象。常言道狗不咬狗,同室不操戈,但这话放在法国文人身上就行不通了。我觉得,在英国,文人多半懒得彼此搭理,不像法国作家那样终日厮混在一起。虽然他们的确偶有碰面,但那也十有八九只是凑巧遇上了。我记得几年前一个作家对我说过:“我还是乐意与我的创作素材呆在一起。”他们甚至不怎么阅读彼此的著作。一次,一个美国评论家去英国,打算采访一些著名作家,请他们谈谈英国文学现状。但他只采访了一位就放弃了自己的计划,因为他发现这位声名显赫的小说家居然连一本吉卜林的著作都没读过。英国作家会评价同行,他会告诉你这个人还不错,那个人不太行。但是他们虽喜欢前者却不至于狂热,虽瞧不起后者却不会贬低攻击他,而只是冷漠以对。谁要是大获成功,他们也不特别嫉妒;而如果这家伙明显是无功受禄的话,他们也只觉得好笑,不会勃然大怒。我觉得英国作家都唯我独尊。他们也许和所有人一样虚荣自负,但只要有一小群私人朋友欣赏他们,就足以满足他们的虚荣心。不友好的批评不怎么影响得到他们,而且他们也不会煞费苦心去博得书评家的欢心。他们宽以待人,互不相扰。

法国那边的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在那里文学生涯就是一场残酷无情的斗争,人与人之间互相开战,派系与派系间互相攻击。你必须时刻警惕,提防敌人布下的陷阱,而且说起来你都没法保证朋友不会从背后捅你一刀。这是一场混战,而且就像某些角力比赛,允许不择手段。这样的生活充斥着辛酸、嫉妒和背叛,满是恶毒和仇恨。我想这其中是有原因的。自然,原因之一是和我们比起来,法国人对待文学更认真严肃,一本书对于我们来说不甚重要,对于他们来说却意义重大,他们时刻准备着就基本原则展开辩论,争论热烈激昂,不仅让我们大为惊愕,还让我们忍俊不禁,因为我们实在是觉得把艺术这么当回事儿有些滑稽。其次,在法国,文学里总能卷进政治和宗教问题,于是一个作家会发现自己的书受到猛烈抨击,不是作品本身不好,而是因为他是新教徒、民族主义者、共产党员,等等,等等。这里有不少是值得赞扬的。作家不只认为自己所写的书重要,亦能意识到别人写的书也重要,这很好。他们认为书籍的确是有意义的,认为它们的影响或于人有益,或害人匪浅;前者要捍卫,后者要抨击,至少作家们能这样想,这也很好。一本书如果连作者自己都不把它当回事儿,也就成不了什么气候。正是因为法国人极其看重他们的书,他们才会因此而掀起如此激烈的辩论。

还有一件事儿法国作家们都常做:他们会把自己的作品念给同行听,念正在创作中的稿子,也会念完成了的书稿。他们的这个习惯总是让我很惊讶。英国作家有时也会把自己尚未出版的书稿寄给同行,请他们指教。“指教”的意思是赞扬,哪个作家要是真对别人的书稿提出异议,那他可就太轻率了,他这样只会冒犯别人,他提出的批评也不会有人理睬。尽管英国作家们有时确实也会请人“指教”,但像那样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听另一位小说家朗读他的新作,这种无聊到叫人痛苦的事儿,我可不信哪个英国作家能够忍受得了。但在法国,这似乎是理所当然、心照不宣的事儿,一个作家就该这样做,而且更奇怪的是,哪怕是杰出的大作家,也常常利用这种方式获得批评意见,并据此修改、重写文稿。不说别人,鼎鼎大名的福楼拜就承认自己听了屠格涅夫的点评后,把书稿重写了一遍;而读了安德鲁·纪德的《日记》,你会发现他也常从此法中获益。这一直让我很困惑,而我最终给自己的解释是:对于法国人来说,写作是一个光荣高尚的职业(在英国它就从来都不是),因此许多人尽管没有多么出色的创造力,却依然选择从事写作。他们机敏聪慧,受过良好的教育,深受悠久法兰西文化的熏陶,这使得他们能创作出高水平的作品;但能有这个结果,不是出于不可遏制的创造欲望,而是因为他们下定决心,勤勤恳恳,并且头脑聪明,学识渊博。所以文学批评,即用心良好的人提出的意见,就可以起到极大的作用。不过我可不相信有些高产的大作家,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巴尔扎克,会去这样“自找麻烦”。他们写作是因为他们必须写作,一旦写完一本,只会考虑下一本要写什么。法国作家有这一习惯,自然说明他们乐于为使自己的作品臻于完美而不遗余力。而且,虽然他们感情丰富细腻,却不会像英国同行们那样自我陶醉。

比起英国同行来,法国作家们之所以更容易互相敌对、记恨,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们的读者太少了,供养不起这么多的作家。我们有两亿读者,而他们只有四千万。每一个英国作家都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你可能从未听说过他,但只要他在任何一个方面有一定的特长,他的收入就不会太糟。他不会太富有;可话说回来,如果他的目标是大富大贵,他也就不会选择当一个作家。假以时日,他便能赢得自己的一批忠实读者,而报纸为了吸引出版商来登广告,不得不留下大幅版面给评论文章,于是大众报刊就给了他足够的关注。他既然自己衣食无忧,也就可以不带妒意地看待其他作家。但是在法国,很少有作家能靠写小说谋生,除非他们有私人收入或是其他职业来满足自己的生活之需,否则他们不得不靠从事新闻工作来赚钱。买书的人太少,不是每个作家都能摊上,于是一个作家大获成功,另一个就要遭殃。扬名立万是一场搏斗,保住读者的尊重欢喜也是一场搏斗。于是,作家们拼了命地要获得评论家的好评,得知哪张哪张报上将要刊登一篇短评,就连已经功成名就的作家,不知自己的努力有没有奏效,也会坐立不安;发现那文章是篇恶评,也会暴跳如雷。在法国,文学评论的确比在英国有分量得多。某些评论家影响巨大,一本书的成败就捏在他手中。尽管世界上凡有文化的人都懂法语,也并非只有巴黎人才读法语著作,但法国作家真正在乎的是巴黎人的看法,巴黎评论家、巴黎作家、巴黎睿智读者的意见。正因为所有的文学抱负都集中于这一个区域,这才出现倾轧和妒恨。也正是因为对作者的经济回报是如此微薄,作家才会对获某些奖项或是进入哪个学会如此渴望,用尽手段去争取;这样一些奖项每年会颁给某些著作,那样一些学会则会邀人入会,这不仅标志着作家文学生涯成就的顶峰,还能提高他的市场价值。但是,有许多雄心勃勃的作家却没有多少奖项,没有太多空缺的学会席位。没有多少人知道,为了获奖中选,作家们会忍受多少辛酸,做出多少交易,参与多少密谋。不过,法国当然也有一些作家对金钱不屑一顾,对荣誉嗤之以鼻;而由于法国人慷慨宽厚,这些作家便获得了一致的绝对尊敬。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作家,若是按合理标准来看明显无足轻重,却享有盛誉,特别受年轻人推崇,叫外国人摸不着头脑。因为可惜啊,才华和创意并不总伴随高尚品格。

朱尔·勒纳尔很诚实,在《日记》里并没有怎么美化自己。他恶毒、冷漠、自私、狭隘、善妒,而且忘恩负义,他唯一可取的一点是对妻子用情至深,整部日记里,勒纳尔只有提到她的时候才总是语气可亲。他动不动就觉得自己被冒犯了,虚荣心重得骇人。他毫不仁慈亲善。对于不理解的东西,他愤怒地蔑视以对,从没想过不懂它们也许是他自己的错。他可憎,不行善举,也没什么善念。但尽管如此,他的《日记》却是一本极好的读物。它非常有趣,诙谐、微妙且常透着智慧。这是一位职业作家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做的笔记,他热情地追寻真理,追求文风纯粹、语言完美,没有哪个作家能比他更一丝不苟、兢兢业业的。朱尔·勒纳尔匆匆记下了巧妙反驳、机智词句、俏皮警句、所见所闻、人们说的话和他们的表情、对风景的描述、对阳光明暗效果的描绘等。简言之,只要将来他坐下来写文章时能派上用场、好发表的东西,他就都记了下来。当收集了足够的资料,他便把它们连缀起来,串成个多少还算连贯的故事,便成了一本书。这样的情况我们知道有好几例。对一个作家来说,这是这几部书最让人感兴趣的部分:它带你走进作家的工作室,向你展示哪些材料他觉得值得收集,他又是如何收集这些材料的。至于他没有能力让它们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不是重点。我记不得是谁曾经说过,每一个作家都应该有一本笔记,但又要注意不要去参考它。我认为若是琢磨透了,这话是有道理的。看到让你眼前一亮的东西,你就把它记录下来;原本你心中意识流延绵不断,阻塞了脑海,这个记录过程就能让你把这个事物分离出来,或许还能让你牢牢地记住它。我们都有过不错的想法,有过真切的感受,本觉得将来应该能用得上,但我们太懒了,不做记录,最终把它们忘了个精光。当你知道自己要记下一个东西的时候,便会格外专注地观察它。在这过程中,头脑中逐渐出现词句,这些词句会让它在现实中拥有自己的位置。使用笔记的危害在于你会发现自己渐渐对它产生依赖,从而丧失了自我写作的自然流畅。想要能有这样的酣畅,就要放手让自己的潜意识充分运作,这个过程一般还有个比较浮夸的名字,叫灵光一现。你也容易把笔记生拉硬扯进文中,也不管它们是不是突兀。我听说沃尔特·佩特 以前做了大量的笔记,记录自己的所读所想,他把这些笔记分门别类保存,攒够了关于某个题材的笔记,他就把它们整合到一起,写一篇文章。如果真是这样,也许就能解释为什么读他的作品会觉得局促。这也大概是为什么他行文会没有韵律,文笔无力。至于我,我认为做详尽的笔记是个极好的习惯,我后悔自己天性懒惰,没能更勤奋地做笔记。只要灵活、谨慎使用,笔记定会发挥巨大的作用。

朱尔·勒纳尔的《日记》正是因此引起了我的兴趣,于是我斗胆把自己的笔记搜集整理出来,请同行们一读。我得赶紧声明,我的笔记可没有朱尔·勒纳尔的那么有趣,差得远了。比起来,我的笔记断断续续。有好些年我根本就没做过笔记。它们也不是什么日记,我同那些有趣或有名人士的来往也没记录下来。没这么做,我挺遗憾。我与不少作家、画家、演员、政客有过或深或浅的交往,其中一些人颇为著名,如果我当时记下了我们的谈话,后面的篇章无疑会更有意思。可我根本就没想起来要这么做。如果我认为某件事对我将来的创作没什么用,我就绝不会记下它的。因此尽管我随手写下了各种各样的个人想法和感受(早年的笔记中这样的记录尤其多),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来迟早要把它们用在我创作出的人物身上。我把我的笔记作为贮存写作素材的仓库,以备不时之需,仅此而已。

随着我年龄渐长,更加清楚自己的意图,我就不怎么记录个人的观点了,我多半是趁着记忆还清晰的时候记录下一些风土人情。这种时候我都有明确目的,只记立刻能派上用场的东西。说起来,一次我去中国,心中略有打算要写本游记,结果我做的笔记详细极了,我干脆放弃了写书的计划,直接把笔记出版了。自然,这些笔记这本书里就没有再收了。同样,凡是在其他地方使用过的材料,我都没有收进来。如果常看我的书的读者发现了一两句似曾相识的句子,记得我在别处用过,那绝不是因为我实在对它们感到满意,非要重复一遍,而是不小心的疏漏。不过,在一两个地方我的确特意保留了那时的一些记录,这些东西给了我启发,我由此写了某部小说、某个故事,我觉得如果哪个读者碰巧记得那小说或是故事,读到这些笔记会觉得有意思的,可以看看我是在什么素材上添油加醋,创作出更复杂的情节。我从没说过自己有凭空编故事的本领;我往往需要一个事件或是一个人物才好动笔,不过我总是运用想象力、创造力以及戏剧感,把素材变成我自己的东西。

我早年的笔记里主要记录对话,原本准备要写些剧本,不过最终一部都没写。我觉得不会有人对这些感兴趣,所以也删去了。不过我保留了不少当时自己的所评所想,今天看来那些话真是既夸张又可笑。它们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对现实生活(至少他认为那是现实生活)以及自由的想法,他之前一直过着安稳无忧的生活,社交圈极小,满脑幼稚离奇的幻想,又读多了小说,结果误入歧途,对于我这种出身的男孩子,这是常有的事儿。它们还是这个小伙子对自己成长环境的反抗,表达了他对那套陈规旧习的不屑。我觉得如果自己隐瞒这些,便是欺瞒读者。我第一本笔记是1892年记的,那时我十八岁。我可不想把自己吹得有多么明智。我那时是一无所知、胸无城府、满腔热血、乳臭未干。

我的笔记加起来有厚厚十五卷,不过如上所述,我删了不少,最后剩下的内容绝不长过一般的小说。我希望这足以让读者能够容忍它的出版。我出版这些笔记,不是因为我狂妄自大,觉得自己写的每一句话都值得保存,应该永垂不朽。我之所以把它们发表,是因为我对文学创作技巧以及过程感兴趣,如果其他作家写了类似的书,我一拿到便会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很幸运的是,我感兴趣的东西似乎其他不少人也感兴趣。我从没奢望能这样,至今依然为此惊讶不已。但也许以前曾多次发生的奇迹,这次也会再次降临,说不定还会有读者能在接下来的这页那页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若我仍在全力从事文学创作,出版这本书便是极冒失无礼,那会显得我自恃功高,会冒犯我的同行们。但现在我已成了一个老人,我不是任何人的对头,我已经退休了,远离尘嚣,快快活活地把自己束之高阁啦。我若曾经有过什么抱负,也都已经实现了。我不再和任何人争论,不是因为无人值得我与之争辩,而是因为我要说的都已说完,我很高兴能把自己在文学界的一小块地盘让给别人。我已经做了想做的事,现在沉默更适合我。有人跟我说,现在这个时代,如果你不出新作,名字不时刻出现在大家眼前,那你很快就会被遗忘。这绝对是真的,我毫不怀疑。没事儿,我做好准备了。当我的讣告最终出现在《泰晤士报》上,大伙儿纷纷说:“什么?我还以为他死了好些年了呢!”到那时,我的鬼魂便会吃吃窃笑。 xKv7zw52KBOHPdT6z/lDnHNCugO4asEhclPweSwsTd7Tc1I/7nlbVodHRY4tSl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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