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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嘴男人

艾萨·惠特尼是圣·乔治文学神学院已故院长、科学博士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弟弟,沾染上了很重的鸦片烟嗜好。据我了解,他是由于在大学读书时阅读了德·昆西 描述吸毒后的梦幻和快感而染上了这个恶习的,他把烟叶浸在鸦片酊里后再抽,企图获得同样的效果。艾萨·惠特尼跟许多人一样,后来才发现这种做法上瘾易,戒掉难,多年来便一直成了毒品的奴隶,一个叫亲友既厌恶又怜悯的对象。他那副德行样儿我至今记忆犹新,面色蜡黄,憔悴不堪,眼皮耷拉,瞳孔缩小,全身蜷缩在一把椅子里,活脱儿一副衰败贵族的落魄相。

一天晚上——那是在1889年6月里——有人拉响我的门铃。那当儿已是人们打呵欠,瞥一眼时钟的时辰。我当即在椅子上坐起身来,我太太把手中的针线活儿放在膝头,脸上略显不大高兴的样儿。

“病人!”她说,“你又得出诊啦!”

我哼一声,因为我今天忙了一整天,已经疲惫不堪,刚回到家。

我们听到开门声和几句急促的话音,随即是一阵快步走过毡毯的声响。我们的房门给打开了,一个身穿深色衣服、蒙着黑面纱的女人走了进来。

“请原谅我这么晚来打搅你们,”她说道,接着就失控地奔向前搂住我太太的脖子,伏在她肩上哭起来。“唉,我真倒霉透顶了!”她哭着说,“太需要有人帮帮我啦。”

我太太把她的面纱掀起来,说道:“哦,原来是凯蒂·惠特尼。你可真吓了我一大跳,凯蒂!你方才进来,我一点也没想到是你。”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直接找你来了。”事情总是这样的,人们有时遇到了麻烦,都会来找我的贤妻,就跟鸟儿在黑夜扑向灯塔似的。

“你来找我,我感到很高兴。那就先喝点酒和水,舒舒服服地坐会儿,再慢慢告诉我出了什么事,要么我让杰姆斯 先去睡,咱俩私下里谈谈,好不好?”

“哦,不,不,我也需要听听大夫的指点和帮助。是关于艾萨,他有两天没回家了。我真为他担心。”

我作为一名医生,我太太作为她的一个老朋友和老同学,听她说她先生的麻烦事,已经不止一次了。我们尽量用诸如此类的话来安慰她,例如,她知道她先生去哪儿了吗?我们有可能把他找回来吗?

看来这倒是可以办到的。她掌握了确切的信息她老公近来一犯鸦片烟瘾,就去老城区最东边一家鸦片烟馆厮混。迄今为止,他一向只在外荒唐一天,晚上浑身抽搐,散了架那样返回家来。可是,这次,他竟鬼迷了心窍,出去了48小时都没回来,他现在准是跟码头上那些社会渣滓一起躺在烟馆里吞云吐雾,要么就是过足了瘾,倒头酣睡,等慢慢缓过劲儿来。她敢肯定能在北天鹅坝巷那家“黄金窟”里找到他。可她又能怎么办呢?她这样一个年轻弱女子,怎能进入那样的地方,从那帮无赖当中拽走她的丈夫呢?

情况就是如此,当然也只有一个办法可想,那就是我能否陪她一块儿去呢?可我后来转念一想,她又何必去呢?我本人是艾萨·惠特尼的健康顾问,对他也有些影响力。我如果独自前去,也许会处理得更好些。我便答应她,艾萨要是真在她说的那个地方,我就会在两小时之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于是,四分钟后,我便离开我的安乐椅和温馨的起居室,乘一辆出租马车急速赶往东区,去完成一项怪使命。当时我是这么想的,可后来竟会是那么离奇古怪,真叫我没有料到。

不过,我这次探奇历险活动头一阶段倒没遇到多大麻烦。北天鹅坝巷隐藏在伦敦桥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场后边,是一条最脏的小巷,夹在一家出售廉价现成服装的商店和一个小酒馆之间,有条陡峭的台阶直通下面一个洞口般的黑门,我在那儿找到了我要寻访的那家烟馆。我吩咐马车夫停下车等着,便顺着台阶走下去,这段石台阶中间已让那些川流不息、摆摆晃晃的脚步踩得凹陷不平;我借助那扇门上方一盏闪烁不定的油灯亮光,找到了门闩,便走进一个矮矮的长房间,里面弥漫着浓重的棕褐色鸦片烟雾,靠墙排列着一长串木榻,就跟移民船只甲板下面的统舱一样。

透过昏暗的灯光,你可以隐隐约约瞥见一些躺在木榻上面东倒西歪的人影儿,有的缩头耸肩,有的屈膝蜷卧,有的头向后仰,下巴朝天,这儿那儿都有倦怠无神的目光望着新来的客人。那些阴影里闪烁着红红的小光圈,随着点燃的毒品融化进金属的烟枪锅而忽明忽暗。大多数烟鬼都静悄悄地躺在那里,也有个别人在嘟嘟囔囔地自言自语,还有几位用一种单调古怪的腔调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滔滔不绝,接着话音又突然越来越低而沉寂,各人嘟哝起自己的心事,对旁边人的话充耳不闻。远处那头有个小火盆,炭火熊熊,盆旁边有个瘦高的老头儿坐在一个三只腿的矮木凳上,双拳托腮,两肘支在膝盖上,双目盯视着炭火。

我一进屋,就有一个肤色灰黄的马来伙计急忙走过来,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鸦片烟,招呼我到一张空榻那边去。

“谢谢,我不是来抽烟的,”我说。“我有个朋友艾萨·惠特尼先生在这儿,我想找他说几句话。”

有人在我右边蠕动,喊了一声;我透过昏暗的灯光瞧见面色苍白、憔悴不堪、邋里邋遢的惠特尼,瞪着大眼在望着我呐。

“老天爷!原来是华生,”他说道,反应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儿,激动得每根神经都在发颤。“我说呀,华生,现在几点钟了?”

“快11点了。”

“是哪天呢?”

“6月19号,星期五。”

“我的天!我还以为是星期三呢。今天明明是星期三嘛,你干吗要吓唬人?”他低下头,把脸埋在双臂之间,尖声刺耳地呜咽起来。

“我跟你说,今天就是星期五。尊夫人在家里整整等你两天了。你该感到羞耻。”

“对,我是该感到羞耻,可你弄错了,华生,我到这里才几个小时,只抽了三锅烟,四锅烟——我都记不清几锅了。不过,我会跟你回家。我不该让凯蒂担心害怕,可怜的小凯蒂,扶我一把!你雇马车了吗?”

“早就雇好了一辆,在外面等着呐。”

“那我就乘坐它吧,可我还得付账呢,华生,去算一下我欠了多少钱。我真是一点精神也没有了,没法自己办事啦。”

我从那条窄过道穿过去,两边的木榻上都躺着人,我屏住呼吸,免得吸进那令人麻木恶心的鸦片臭气,到处寻找店老板。我走过那个坐在炭火盆旁边的瘦高个子身旁,觉得有人猛揪一下我的衬衫,还有人在悄声说:“往前走几步,再回头看看我!”这两句话清清楚楚地传入我的耳中。我低头一看,这话只能是出自我身旁那个老头儿,可他坐在那里跟刚才一样沉思呢,他骨瘦如柴,满脸皱纹,衰老佝偻,一杆烟枪摇摇晃晃地耷拉在他的双膝间,好像是因为他手指无力握着才滑落下去的。我朝前走两步,回头一看,真是大吃一惊,幸好我竭力克制才没喊出声来。他转过身来,除我之外,不让别人看到他的脸。他舒展开身子,脸上的皱纹消失了,呆滞的两眼又炯炯有神。那个坐在炭盆旁边咧嘴笑我吃惊的神情的家伙不是别人,正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微微冲我暗示叫我走近,随即转身侧面朝向众人,又显出一副老态龙钟、哆哆嗦嗦的痴呆样儿。

“福尔摩斯!”我喃喃问道,“你在这烟馆里干什么啊?”

“嗓音尽量放低些,我耳朵灵得很,”他答道。“你如果能把你那个瘾君子朋友打发掉,我倒很想跟你谈几句话。”

“外面有辆小马车在等着呐。”

“那就叫车送他回家吧。你可以完全放心,他分明已经没精神再惹是生非了。我还建议你写个便条让车夫捎给尊夫人,就说咱俩又搭上伙了。你先到外边等一会儿,我过五分钟就来找你。”

要拒绝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请求,那是很困难的,因为他的请求一向极其明确,总是以挺高超的温和气度提出来,因此我也认为一旦把惠特尼关进马车里,我的任务也就实际上完成了;剩下的事嘛,能跟我的朋友一道去进行一次探奇历险活动,那可是再好不过的事了,而那对福尔摩斯来说,则是他正常的生活境况。我花了几分钟工夫写好短信,付清惠特尼欠的账,领他出去上了车,目送他在黑夜中乘车而去。没多会儿,就从鸦片馆里走出来一个衰颓的老头儿,我便跟歇洛克·福尔摩斯顺着街道走下去。在两条街的路程上,他都驼着背,晃晃悠悠地蹒跚而行。接着,他向四周迅速望一下,便挺直身子,放声哈哈大笑起来。

“华生,”他说,“我猜想你大概认为我除了可卡因注射以及你从医学观点加给我的其他小毛病之外,现在又增添了抽鸦片烟这个癖好了吧。”

“在这里碰到你,当然叫我感到惊讶。”

“可决不会比我在这里见到你更惊讶吧。”

“我是来这儿找一个朋友。”

“我却是找一个敌人!”

“一个敌人?”

“对,我的一个天然敌人,要么可以说我的一个当然捕猎物。简单说吧,华生,我在进行一次极不平凡的侦察呐。我想按照从前干过的那样从那些烟鬼的胡言乱语中找出一条线索。我如果在那个烟馆里让人认出来,过不了一小时性命就会不保,因为以前我为了破案在那里侦察过。那个开烟馆的流氓拉斯卡发过誓要找我报仇。那所房子后身有个活暗门,就在保罗码头拐角附近,黑黢黢的深夜里通过那扇门发生过不少怪事。”

“什么?你别是指尸体吧?”

“对,华生,正是尸体。我们如果为每一个在那烟馆里给弄死的倒霉蛋伸冤而挣到一千镑,咱们就该会成为阔人啦。那里是整个沿河一带最险恶的杀人陷阱。我担心奈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走了进去,就再也出不来啦。哦,咱们的轻便马车应该就在这里等着呐!”他把两手的食指塞进上下牙之间,吹出一声尖哨,远处回应了一声同样的哨声,没多会儿就传来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嘚嘚的马蹄声。

一辆单匹马拉的双轮马车从黑暗的地方驶过来,两旁的吊灯射出黄光。福尔摩斯说:“华生,你现在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吗?”

“我如果能派上用场,当然乐意去。”

“嗯,一个信得过的伙伴总是有用的,更甭提还是一个记录我的事迹的人呢。我在杉园那间屋里有两张床。”

“杉园?”

“对,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房子。我调查这桩案子就住在那里。”

“那在哪儿啊?”

“在肯特郡,离李镇不远。马车要走七里路。”

“可我真是一无所知啊。”

“你当然马上就会知道。上车吧!好了,约翰,不麻烦你了,这儿是半克朗 。明天11点钟左右等着我。把缰绳交给我吧,再见!”

他轻抽那匹马一鞭子,马车就驶行起来,经过一条条寂静无人的漆黑街道,随后路面渐渐展宽,我们飞快驶过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桥下缓缓流着黑沉沉的河水。前方出现一片净是砖头灰泥的荒地,只有巡警沉重的脚步声或一些狂欢寻乐的人在晚归中唱歌喊叫声,打破了那里的寂静。一堆散乱的乌云从天空缓慢飘过,这儿那儿一两颗星星在云缝中微微闪亮。福尔摩斯默默地驾驶着马车,脑袋耷拉在胸前,像是陷入了沉思;我坐在他身旁,好奇地想知道这到底是一桩什么案子,竟会使他耗费如此大的精力,可我又不敢打断他的思路。我们行驶了几英里,渐渐来到郊外别墅区的边缘,这时他忽然振作起来,耸耸肩,点燃他的烟斗,现出洋洋自得的神气。

“华生,你可真有保持沉默的天赋,”他说,“这使你成为一个非常难得的好伙伴。哎,说真话,有个可以推心置腹地说说话的人,对我来说,倒也至关重要咧,因为我的想法不一定招人喜欢。我正踌躇今天晚上那位可亲的年轻夫人在门口迎接我的时候,我该对她说什么。”

“你忘了我对这事一无所知啊。”

“咱们到达李镇之前,我正好有时间把案情给你说说。这事看上去简单得出奇,可我不知怎的,却摸不清头脑。线索倒是很多,却让我抓不到头绪。我现在简明扼要地把案情讲给你听听,华生,也许你能替我看出点眉目来。”

“那就讲吧。”

“几年前——更确切地说是1884年5月——有位绅士叫奈维尔·圣克莱尔,来到了李镇,看上去他挺有钱,购置了一栋大房子,周边也修饰得挺漂亮,过着蛮体面的日子。他跟邻居逐渐交了朋友,1887年娶了当地一位酿酒商的女儿,现在他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他没有固定职业,却对几家公司挺感兴趣,作些投资,他平常每天早晨进城,傍晚5点15分从坎农街乘车回家。圣克莱尔先生现在37岁,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是个好丈夫,有爱心的父亲,受相识者欢迎的人。我还可以补充说,他目前就我们已经可以查明的全部债务是88镑10先令,而他在那家首都与郡府银行里存有220镑呢。因此没有理由认为他有财务上的思想压力。

“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比往常要早些进城。临走前,他提到有两件重要的事要办,还说会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说来也巧,就在同一天早晨,他走后不久,他太太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个相当贵重的小包裹——一个她一直在等待的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请她去取。喏,你如果熟悉伦敦街道,就会知道那家公司办事处在弗雷斯诺街,那是天鹅坝巷上的一条岔道,也就是你今夜见到我的那个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进城了,在商店买了些东西便到公司办事处去取了她那个包裹,正好在午后4点35分穿过天鹅坝巷前去车站。你听明白了吗?”

“听得清清楚楚。”

“你还记得星期一那天特别热吧,圣克莱尔太太慢慢走着,朝四下里张望,巴望雇到一辆出租马车,因为她不喜欢那里四周围的环境。她沿着天鹅坝巷朝前走,蓦地听到一声惊叫或喊声,抬头一看,只见她老公在一栋楼房的三层楼窗口那儿朝下望着她,像是在朝她招手呐,这真叫她惊吓得浑身冰凉。那扇窗户是敞着的,她清清楚楚看到他的脸,据她形容,那样子十分焦虑不安。他向她拼命挥手,却又突然一下子从窗口消失,像是让后面一种没法抗拒的力量揪了回去。她那双女性敏感的眼睛发现了一个异常现象,那就是她老公虽然还穿着进城时穿的那件深色上衣,脖子那儿却没有硬领,也没有领带。

“她确信她老公一定出了什么事,便急忙奔下台阶——因为那幢房子正是今晚你发现我在那儿呆过的烟馆——她穿过前屋,打算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却在楼梯口遇到了我刚才提到过的那个流氓拉斯卡,他把她推开,并在一名丹麦籍伙计的帮助下把她推到街头。她满怀焦虑和恐惧的心情,极其恼火地顺着小巷跑出去,难得幸运地在弗雷斯诺大街遇到了正在巡逻的一名警官和几名警察,他们便跟她返回。尽管烟馆老板再三阻拦,他们还是进入了圣克莱尔先生刚才让人发现的那个房间,可是屋子里却没有他呆过的任何迹象。整个那层楼里其实除了有个面目丑陋的瘸子住在那里之外,别无他人。瘸子和拉斯卡都赌咒发誓说那天下午没人来过这间前屋。他俩说得那么肯定,连警官也动摇了,正想认为圣克莱尔太太准是看错了人,这时她忽然大叫一声,扑到桌上放着的一个松木盒儿前,把盒盖儿打开,哗啦啦地倒出一大堆儿童积木玩具。这正是圣克莱尔曾经答应要带回家的玩具。

“这一发现和那个瘸子明显惊惶失措的神情,让那位警官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于是,那几间屋都给仔细搜查了一通,结果表明一切都跟一桩可憎的罪行相关。前屋陈设简朴,是一间起居室,通向一间小卧室,从卧室窗户可以望见一个码头的后身。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有条窄沟,落潮时是干涸地面,涨潮时至少让四尺半的深水淹没。卧室那扇窗户挺宽敞,由底下朝上开启。大家在检查时,发现窗台上有斑斑血迹,卧室地板上也有几滴血。拉开前屋里一道布帘子,后面竟放着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只缺那件上衣。他的靴子呀,袜子呀,帽子呀,手表呀,全都在那里。从那些衣物上倒看不出发生过什么暴力的痕迹,却也不见圣克莱尔先生的踪影。他想必是从窗口跳出去的,因为没发现屋里还另有别的出口;从窗台上不祥的血迹来看,他想游泳逃生是不大可能的,原因是这场悲剧发生时,潮水正涨得高极了,来势汹涌。

“再说说那些看来跟此案有直接牵连的歹徒吧。那个拉斯卡是个臭名昭彰的地痞流氓。可是按圣克莱尔太太的说法,她老公在窗口出现后仅仅几秒钟,拉斯卡便已经站在楼梯口那儿,这家伙至多是这起犯罪案件的一个帮凶而已。拉斯卡分辩说自己对这事一无所知,对楼上的房客修·波恩的所作所为也完全不清楚,对那位失踪的先生的衣服出现在现场,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拉斯卡老板的情况就是这些。现在再说说那个住在鸦片烟馆三楼样儿阴险的瘸子吧。他当然是最后一个亲眼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叫修·波恩,凡是常去市中心的人都熟悉他那张丑陋的脸。他是个职业乞丐,由于要避免警方的管制,他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在离针线街不远的地方,靠左那边,你可能也注意到过,有个小墙角,那个可怜的家伙每天就坐在那里,盘着双腿,把少得可怜的几盒火柴放在膝上;由于他那副可怜相,人们布施给他的硬币就像雨点那样落进他放在身边人行道上的一顶油腻腻的皮革便帽里。我曾经不止一次注意过这个家伙,后来我了解了一下他的乞讨情况,才对他一会儿工夫就有那么丰盛的收入深感吃惊。要知道,他的形象那么异常,谁在他面前走过,都会看他一眼的。一头蓬松的红头发;一张苍白的脸让一块可怕的伤疤毁了容,那块伤疤一收缩就把上唇外部边缘翻卷上去;一副哈巴狗似的下巴;一双目光挺锐利的深色眼睛,那两只眼跟他的头发在颜色上形成奇特的鲜明对比;这一切都显出他跟其他一般乞丐迥然不同;此外,他的智力也不一般,甭管过路人投给他什么破烂儿,他都能脱口道出一句相应的回答。我们现在知道他就是那个烟馆楼上的房客,也是最后一个亲眼见到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位绅士的人。”

“可是一个瘸子!”我说。“他独自一人又能把一个正当壮年的人怎么样了呢?”

“就走路一瘸一拐这一点来说,他是个残疾人,可在其他方面,他看上去却是个蛮有力气、营养良好的家伙。华生,你的医学知识肯定会告诉你,人一肢不灵活的弱点,常常可以由其他肢体格外强壮有力而得到补偿嘛。”

“请接着往下说吧。”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台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随即便由一名警察雇一辆马车护送她回家了,因为她在场,对他们的调查毫无帮助。巴顿警长负责此案,非常仔细地检查了现场,却没找到什么弄清此案的线索。当时犯了一个错误,没有立即把修·波恩逮捕,因此想必使他有了几分钟时间可以跟他的朋友拉斯卡串供。不过,这个错误很快就给纠正了;他被拘捕,并受到搜查,可是并没发现什么可以定他罪的证据。他的衬衫右袖子上确实有些血迹,可他指着自己左手第四指的指甲边缘被刀划破的地方,解释说血是从那儿流出来的,还补充说他刚才曾到窗口那边去过,那里发现的血迹无疑也是这么来的。他坚决否认曾经见过奈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并且赌咒发誓说那些衣服出现在他的房间里,他也跟警方一样感到是个谜。至于圣克莱尔太太确认她真看见了她老公出现在窗口,他声称她想必不是疯了,就是在做梦。他在大声抗议下给押往警察局,而警长仍留在案发现场,希望等退潮后能发现些新线索。

“他们虽然没在泥滩上找到他们担心会找到的尸体,可还是找到了一样东西,那不是圣克莱尔先生本人,而是他的上衣。那件上衣在退潮后暴露在泥滩上。你猜他们在那件上衣兜儿里发现了什么?”

“猜不出来。”

“嗯,我料你也猜不出。每个兜儿里都装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的硬币——总共有421枚一便士硬币和275枚半便士硬币。怪不得这件上衣没让潮水冲走。可是人的躯体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座码头和那栋楼房之间有一股水势汹涌的退潮。看来很可能是那件挺沉的上衣给留了下来,而那赤裸的身躯却给咂进河里去了。”

“可我理解警官发现别的衣服都在那间屋子里啊。难道他只穿了一件上衣吗?”

“不,华生,这事也许能自圆其说嘛。假定波恩这家伙把奈维尔·圣克莱尔推出了窗外,却没人亲眼目睹这件事。随后,他会再干些什么呢?他当然马上会想到得把那些会泄露天机的衣服赶快处理掉。他就拿起那件上衣,正要往外扔的时候,一转念想到那件衣服会飘浮在水面上而沉不下去。这当儿,他已经听见那位太太非要上楼不可的吵闹声,也许还听见他的同伙拉斯卡说街上已有几名警察正朝这里跑过来。他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刻不容缓。他就冲到那个藏匿着自己靠乞讨而积攒下来的银钱的密柜,能抓出多少硬币就抓出多少,塞进那件上衣的兜儿,确保它能沉入水底。他扔出上衣后,想必还打算如法炮制,把另外几件衣服也处理掉,却听到了楼下急促的脚步声,因此警察出现在那间屋里时,他只来得及把那扇窗户关上。”

“听起来确实像是这么回事。”

“好,咱们在没有更好的推测前,就暂且把这当作有用的假设吧。我刚才跟你说了,波恩给逮捕带到局子里去了,可警方又拿不出什么证据证明他犯过什么前科而可以控告他。他多年来一直是众人皆知的叫花子,过着似乎挺安静而于人无害的生活。目前情况就是这样摆在咱们面前。该弄清的问题不少,诸如奈维尔·圣克莱尔到烟馆去干什么?他在那里究竟出了什么事?眼下他身在何处?修·波恩跟他的失踪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都还远远没有得到解答。我不记得我经办过的案件当中曾经有这样一件乍一看似乎挺简单却出现这么多难题的案子。”

福尔摩斯在详述这一连串怪事时,我们乘坐的马车正飞快地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后来把那些零零落落的房子也甩在后面了。马车随即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小道行进。他刚一讲完,马车便驶过两旁有疏疏落落农舍的村庄,有几家窗户微闪着灯光呢。

“咱们现在到了李镇边缘,”我的伙伴说。“在这短短的旅途中,我们竟路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从米德尔赛克斯郡出发,经过萨里郡一角,最后抵达肯特郡。你看到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里就是杉园,那盏灯旁边坐着一位妇女,忧心如焚,支楞起耳朵倾听呐,无疑已经听到咱们的马车奔驰的嘚嘚声。”

“可你干吗不在贝克街办这件案子呢?”

“因为有不少事得在这里询问。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盛情安排了两个房间供我使用。你尽管放心,她一定会对我的朋友兼同事表示热烈欢迎。华生,我没有得到她老公的消息之前,真不想见到她。咱们到了。吁,吁!”

我们在一座大别墅前停下车,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中。一个马童跑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跟福尔摩斯踏上一条通往楼房的弯弯曲曲的小碎石道。我们走近时,楼房的前门开了,一位金发小妇人站在门口,身穿一套浅色真丝薄绸衣服,领口和袖口镶着蓬蓬松松的粉红薄纱花边;她在灯光衬映下,轮廓鲜明,一手扶门,一手急切地半举着,腰微微弯倾,探首向前,双唇微张,目光充满着渴望,一副询问的神情。

“怎么样了?”她喊道,“怎么样了?”随后她看到我们是两个人,又见我的伙伴摇头耸肩,起先还充满着希望地喊着,便转而陷入叹息。

“没有好消息吗?”

“还没有。”

“没有坏消息吗?”

“也没有。”

“那我谢天谢地!请进来吧。二位足足辛苦了一整天,一定很累了吧。”

“这是我的好友华生大夫。他在我以往办的一些案子里帮了我很大的忙。我很幸运能把他请来跟我一起调查这个案子。”

“很高兴见到您,”她说,跟我热情地握手,“您要是能考虑到我们遭受的打击,就会原谅我们任何接待不周的地方。”

“尊敬的夫人,”我说,“我可是个久经沙场的老战士,即使不是,也看得出您根本没必要道什么歉。我要是能对您或者对我的朋友有所帮助,那就真是太高兴啦。”

“福尔摩斯先生,”那位夫人说,这时我们走进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桌上摆好了冷餐,“我很想问您一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请您给我一个坦率的回答。”

“当然可以,夫人。”

“请不必担心我的情绪。我不会犯歇斯底里,也不会轻易晕倒。我只想听听您实实在在的意见。”

“哪方面呢?”

“请您说真心实话,您认为奈维尔还活着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好像被这个问题窘住了。“请说真心实话!”她又说了一遍,站在地毯那儿俯视着正坐进一把柳条椅子里的福尔摩斯。

“那么,说实话,夫人,我不认为。”

“您认为他已经死了吗?”

“对。”

“让人谋杀了?”

“我没那么说,也许吧。”

“那他是哪天被害的?”

“星期一。”

“福尔摩斯先生,那就请您解释一下我怎么会在今天收到了他寄给我的这封信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像触了电似的,从椅子上跳起来。

“什么?”他喊道。

“没错儿,就在今天。”她面带微笑站在那里,高高举起一张纸。

“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

他从她手中抓过来那封信,把它抚平在桌上,挪过灯来,仔细审视。我也离开座椅,从他背后注视那封信。信封挺粗糙,盖着格雷夫森德的邮戳,发信日期是当天,要么可以说是昨天,因为现在已经过了半夜。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道。“这肯定不是您先生的字迹吧,夫人。”

“不是,不过信中附来的一样东西却是他的。”

“我还看出,信封甭管是谁写的,那人都得先打听一下地址。”

“您怎么能这样说呢?”

“您看,人名是用深黑墨水写的,自动干的,其余部分则是淡灰色,说明用吸墨纸吸过。要是一气儿写下来的,再用吸墨纸吸过,便不会有深黑色字了。这人写下姓名,停顿了一下,才写地址,这只能表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当然是件区区小事,然而再也没有什么比小事更重要的了。现在咱们看看这封信!嘿!随信还附来一样东西呐!”

“对,一枚戒指,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肯定这是您先生的笔迹吗?”

“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一种他在匆忙中写字的笔迹,跟他平时的笔迹不大一样,可我还是认得出来。”

“‘亲爱的,甭害怕。一切都会好转的。事已铸成大错,也许需要些时间来纠正。请耐心等待。奈维尔。’这封信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的,纸上没有水纹。嗯,这封信是由一个大拇指挺脏的人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嘿!信封盖儿是用胶水粘的,我如果没弄错的话,封信的人是一个一直在嚼烟草的家伙。您敢肯定这是您先生的笔迹吗,夫人?”

“这我敢肯定,是奈维尔写的字。”

“而且信和戒指都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来的。那就好,圣克莱尔太太,乌云已散,可我还不敢说危险已过。”

“这么说,他一定还活着呐,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封信是巧妙伪造的,想诱导咱们误入歧途。这枚戒指也毕竟证明不了什么,那可以从他手上摘下来嘛!”

“不,不,这是——这是他的亲笔!”

“那好,可这封信也可能是星期一写的,今天才给寄出。”

“这倒也可能。”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段时间里也可能发生不少事。”

“哦,福尔摩斯先生,请您别叫我丧失信心。我知道他一定没事儿。我跟他之间有一种敏锐的心灵感应,他要是遭到不幸,我就会感到。我最后见到他那天,他在卧室里划破了手指,而我在楼下饭厅里心里一惊,就知道他准是出了什么事,马上奔上楼去。您想我对这么一件小事都有反应,难道对他的死亡会一点反应都没有吗?”

“我见过的人情世故太多了,哪能不知道一位妇女心中的敏感印象也许会比一位分析推理家做出的论断更有价值呢。何况您从这封信得到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看法。不过,您的先生如果还活在世上,又能写信,却为什么不回家来呢?”

“我想像不出为什么。这真叫人不可思议。”

“他星期一出门时没对您说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坝巷望见他时吃惊了吗?”

“真是大吃一惊。”

“窗户敞着吗?”

“敞着呐。”

“那他可能是在喊您?”

“可能是的。”

“按我理解,他只不大清楚地喊了一声。”

“对。”

“您认为那是呼救声吗?”

“是的。他还摆动双手呢。”

“可那也可能是一声惊呼。出乎意料地见到了您,使他可能惊讶得举起了双手。”

“这倒也可能。”

“可您认为他是让人从后面给揪开的吗?”

“他一下子就消失了。”

“那也可能是他朝后跳开了。您没见到屋里还有别人吗?”

“没有,可是那个面目丑陋的家伙承认自己一直在那里,还有那个拉斯卡在楼梯口那儿。”

“这倒也是。就您所见到的情况来说,您先生身上穿的是他平时穿的那身衣服吗?”

“是的,只是没了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看到他光着脖子呐。”

“他以前提起过天鹅坝巷没有?”

“压根儿没有。”

“他以往显露过抽鸦片烟的迹象吗?”

“压根儿没有。”

“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这正是我绝对要弄清楚的几个重点。我们现在先吃点晚饭,然后就休息,因为我们明天可能要忙碌一整天呢。”

一间宽敞舒适的房间里放着两张床供我们使用。经过一夜探奇历险的奔波,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很快便钻被窝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是这样一个人,他每逢心中有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自己掌握的各种情况,从各个角度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么弄个水落石出,要么深信自己搜集的材料还不够充分时才肯罢休。我很快就明白他又准备坐个通宵啦。他脱掉外衣和坎肩儿,穿上一件宽肥的蓝睡袍,然后在房间里四处转悠,把床上的枕头以及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收拢在一起,摆成一个东方式沙发。他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放好一盎司劣质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看见他端坐在那里,嘴里叼着一个欧石楠根雕成的老烟斗,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蓝色烟雾从他嘴边盘旋缭绕冉冉升起。他默默不语,纹丝不动,灯光照在他那山鹰般坚定的容貌上。他就那样坐在那里,我则渐渐堕入梦乡。我有时撒呓挣叫唤一声,从梦中惊醒,他还那样坐着呐。最后,我睁开两眼,夏日朝晖已经照进屋里。那个烟斗依然叼在他嘴里,青烟在他头上缭绕。浓重的烟雾弥漫全屋,昨夜我见到的那堆板烟丝已经荡然无存。

“睡醒了,华生?”他问道。

“嗯。”

“早上赶车出去遛一趟如何?”

“好吧。”

“那就赶快穿上衣服。眼下谁都还没起床呐。我知道小马童睡在哪儿,咱们可以立刻把马车套好出去。”他一边说,一边格格发笑,两眼闪烁着光芒,似乎跟昨夜冥思苦想的他判若两人。我穿上衣服,看下表,这时才清晨4点25分,怪不得还没人起床。我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走进来说小马童正在套车呢。

“我要去检验一下我这个小小的推理,”他穿上靴子,说道。“华生,你现在大概正站在全欧洲一个最笨的蠢货面前。我该让人一脚从这里踢到伦敦查林十字街去!可我眼下已经找到开启这个谜案那把锁的钥匙了。”

“在哪儿呢?”我微笑着问道。

“在洗手间里呐,”他答道。“哦,是的,我没在开玩笑。”他发现我不大相信的样子,又接着说。“我刚去过那儿,已经把它拿出来了,放在这个格莱德斯通手提包 里了。走吧,伙计,让咱们瞧瞧我这把钥匙对不对得上锁。”

我们尽量不出声,悄悄下楼,走出大门,迎向明媚的晨曦。那辆套好的马车在路边,那个还没穿好衣服的小马童站在车前拉住马。我们俩跃上马车,顺着伦敦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往城市运输蔬菜的农村大车在走动,可是路旁两边一排排别墅还寂然无声,了无生气,宛如梦境中的城镇。

“有些疑点显示这是桩奇案,”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扬鞭驱马疾驶。“我承认先前我的两眼瞎得像鼹鼠,不过,聪明才智学得虽晚,总比不学强。”

我们的马车经过萨里郡边缘一带街道时,城镇里起床最早的人刚刚睡眼惺忪地朝窗外眺望呐。马车驶过滑铁卢大桥,越过泰晤士河,飞快奔驶在威灵顿大街上,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博街 。警方人员都认识福尔摩斯,看守所门旁两名警察向他致敬,其中一名接过缰绳,拉住马,另一名便引我们进去。

“今天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布莱德斯特里特警长,先生。”

“布莱德斯特里特警长,你好!”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官从石板铺的通道走出来,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带有盘花纽扣的上衣。“我想跟你悄悄商量个事,布莱德斯特里特。”

“当然可以,福尔摩斯先生,请进屋来吧。”

那是一间像办公室的小房间,桌上放着一本厚实的分类登记簿,墙上挂着一架电话机。警官临桌坐下。

“大驾光临,不知有何吩咐,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来看看那个叫花子波恩——那人被控跟李镇奈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失踪一案有关。”

“对,他是给押到这里来候审的。”

“这我听说了。他在这儿吗?”

“在牢房里。”

“他闹不闹啊?”

“哦,一点也不捣乱,可他是个脏透了的坏蛋。”

“脏得很?”

“没错儿,我们只能做到叫他洗了洗手。他那张脸黑得跟补锅匠的一样。哼,等他的案子判完后,他得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见到了他,也会同意他真该好好洗洗啦。”

“我倒真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吗?那好办。请跟我来。您可以把手提包留在这里。”

“不,不,我还是随身拿着吧。”

“那也好,请跟我来,”他领着我们走过通道,打开一道上了闩的门,从盘旋式楼梯下去,把我们带到一条两边墙刷得粉白的甬道,两旁各有一排牢房。

“右边第三间就是他的牢房,”警官说。“就是这间!”他轻轻打开牢门上的一扇小窗,朝里望一眼。

“这家伙睡着了,”他说,“您可以从这儿很清楚地看到他。”

我们俩通过小窗的格栅往里窥视。那名囚犯脸朝着我们躺在那里正在酣睡,气儿喘得又粗又慢。他中等个儿,穿着一套跟他那个行当相称的粗料子衣服,贴身一件黑衬衫从那件破烂的上衣几处裂缝中显露出来。他确实像警官所说的那样脏里巴唧,脸上的污垢还是掩盖不住他那叫人恶心的丑容,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道伤疤一收缩便把上唇一边翻卷起来,那张豁嘴就露出三颗牙齿,像是一直在嗥叫的样子。一头乱蓬蓬锃亮的红发低低覆盖着脑门和两眼。

“是个大美人儿,对不对?”警官说。

“他的确得好好洗洗,”福尔摩斯说,“我倒想了一个可以给他洗洗的好主意,还擅自带来了些家伙。”他一边说,一边打开他那个手提包,从里面取出一块个儿挺大的洗澡海绵,这真叫我大吃一惊。

“嘻,嘻!您可真会逗乐儿,”警长格格笑着说。

“现在,劳您驾,把门轻轻打开,咱们马上就会让他变成一个蛮体面的人物!”

“行,这有何不可,”警长说。“他这副丑样儿一点儿也没给我们博街这个看守所增光,对不对?”他把钥匙插入门锁,我们便悄悄走进牢房。那个睡着的家伙翻下身,又睡熟了。福尔摩斯弯腰就着水罐蘸湿了那块海绵,便在囚犯那张脸上上下下使劲擦了几下。

“让我给诸位介绍一下,”他大声说,“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奈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种场面。那人的脸就像剥去树皮那样让海绵剥下一层皮。粗糙的棕色不见了!脸上缝着的那道可怕的伤疤和那显出一副可憎的冷笑的豁嘴唇也不见了。那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也一下子给揪掉了。这当儿,床上坐起来的是个面色苍白、愁眉不展、相貌英俊的男子,一头黑发,皮肤平滑,揉着惺忪的双眼,困惑地四下里张望。接着,他忽然领悟到事已败露,不由得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老天!”警长惊呼道,“他的确是那个失踪的人,我从相片认出他来了!”

那名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听天由命、满不在乎的架势,说:“就算是,你又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

“犯了藏匿奈维尔·圣——先生的罪。哦,好了,除非他们把这个案子当做自杀未遂案,否则不会控告你这个罪名,”警长咧嘴一笑,说道。“我已经干了27年警察,这次可真中了大奖。”

“如果我本人就是奈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我就分明没犯什么罪,因此我现在是被非法拘留。”

“没犯罪,可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要是信得过尊夫人,想必就会更好地跟我们配合。”

“倒不是因为我的太太而是为了我的孩子们,”那名囚犯嘟哝道,“愿上帝保佑,我不愿意他们因为他们的爹做的事而感到羞耻。天哪!这事暴露出去多丢人呵!我该怎么办?”

福尔摩斯坐在那张床上他的身边,和蔼地拍拍他的肩膀。

“这事你若让法庭来查清就难免会宣扬出去,”他说,“可你只要让警察当局相信这不是一桩什么可以控告你的案子,我想也就没理由把案情细节由媒体公诸于世啦。我相信布莱德斯特里特警长会把你告诉我们的话记录下来,上报有关当局。这样一来,这事就根本不会上法庭啦。”

“上帝保佑您!”那名囚犯激动地大声说。“我宁愿忍受拘禁关押,唉,甚至处决,也不愿把我这悲惨的秘密作为家庭的一个污点留给孩子们。

“您是第一个听到我的身世的人。我爹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我在那里受过优良的教育。年轻时,我爱旅游,爱演戏,后来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想登一组反映大城市里乞丐生涯的报道文章。我自告奋勇承担这个任务。这就成了我平生探奇历险的开端。

“我只能化装成客串的叫花子,才收集得到写这组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当过演员,当然就学会了化装秘诀。我的化装技巧在剧场后台是很有名气的。我便利用这套本事,先用油彩抹脸,然后为了尽量把自己打扮成最叫人怜悯的模样,便用一小块肉色橡皮膏做出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个红色假发套,配上相应的服装,就在城里最热闹的地区选定一个地方,表面上是个卖火柴的小贩,实际上是个叫花子。我这样乞讨了七个小时,晚上回到家,惊讶地发现竟得到了26先令4便士。

“我写完那组报道文章,就不再想到那档子事了;后来过了一阵子,我在一位朋友的一张票据背面签了名做了担保,没想到后来接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25镑。这真叫我不知所措,我不知从哪儿能弄来这么多钱,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一个主意。我请求债主容我半个月时间筹款,又向报社请了半个月假,便化装成叫花子到市里去乞讨。只用了十天光景,我就有了钱,偿还了那笔债务。

“嗯,您想像得到在报社一周挣两镑薪金,多么辛苦呵!何况我知道只消在脸上涂抹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干挣那么多钱。是要自尊心呢,还是要钱,我思想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金钱占了上风,我便放弃了记者工作,天天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借着我那副可怕的面容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镚子就装满了我的兜儿。只有一个人知道我这个秘密,那人就是我在天鹅坝巷寄宿的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我在那里可以每天清早以一个邋里邋遢的叫花子模样出现,晚上又变成一个衣着体面的男人走出来。这个拉斯卡,我付给他高额的房租,这样我就感到踏实,深信他不会泄露我的秘密。

“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已经积存了一大笔钱财。我并非说伦敦街头的任何一个叫花子都能每年挣到七百镑——这数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我本人有化装特技,又有机智的应付本领,这两方面真是越练越精,就使我成了城里大众熟悉的人物。全天都有大批各式各样的银币流水般进入我的私囊,如果哪天收入不到两镑,那就算运气不济了。

“我越阔越有野心,就在郊区买了一座楼房,还结了婚,也从没引起谁对我的职业产生过怀疑。我那爱妻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晓得我究竟干些什么。

“上星期一,我干完了一天的活儿,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朝窗外看了一眼。叫我大为惊恐的是,见到了我太太站在街心,正两眼瞧着我呐。我不由得惊呼一声,赶紧用两只胳臂遮住脸,随即立刻跑去找我那位知己朋友拉斯卡,请求他别让任何人上楼来找我。我听到她在楼下说话的声音,心里明白她一时半会儿还不会上楼来,便连忙脱掉身上的衣服,换上叫花子那身装束,又戴上假发,脸上涂好油彩,连我太太都没法看出我这种伪装。随后我又想到他们也许会搜查我那个房间,我的秘密就可能让那些衣服败露,我便连忙打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竟又碰破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那个小伤口;平时我把讨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革袋子里,我就把里面的硬币掏出来塞进我那件上衣兜儿里,好让它增添分量,然后就把它扔出窗外,它就沉入泰晤士河没影儿了。别的衣服我本想也都扔下去,可是那当儿,楼梯上传来了警察冲上来的脚步声;片刻后,我发现自己没被认出是奈维尔·圣克莱尔先生,反倒给当成杀害他的凶手,并遭到了拘捕,可我承认这倒让我松了口气。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情况需要解释。我当时下定决心尽可能长期保持我的化装样儿,这就是我宁愿保留着一张脏兮兮的面孔的原因。我知道我太太会焦急万分,便在警察没注意的时候摘掉手指上的戒指,匆匆写封短信塞进拉斯卡手里,托他转告我太太不必着急。”

“可她昨天才收到你那封短信,”福尔摩斯说。

“老天!这一周她该是怎么熬过来的呵!”

“警方监视住了拉斯卡,”布莱德斯特里特警长说,“这我完全可以理解,他要想把信发出去而又不让人注意,是很困难的。也许他把信又托给了他的某位海员顾客寄发,那人又把这事忘了好几天。”

“就是这么回事,”福尔摩斯同意地点点头,“这我一点也不怀疑。可你压根儿也没因为乞讨而挨过处罚吗?”

“挨过多次,可罚点钱在我又算得了什么。”

“事情就到此为止吧,”布莱德斯特里特警长说。“如果要警方不声张出去,那么修·波恩就该不再存在了。”

“我已经郑重发过誓,保证说话算话。”

“要是这样,我想这事也就大可不必再深究下去啦。可你如果再让我们发现在街头行乞,那我们便会把这事和盘托出。我得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澄清了这个案子!我很想知道您是怎样得出了这个答案的呢?”

“这个答案嘛,”福尔摩斯说,“是全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得出来的。我想,华生,咱俩如果现在乘车回贝克街,正好赶上吃早饭哩。”

(1891) s4IPYtMgNngZ/oivH2iE/VnbG4mqJOuk5xmj+L4sQ16wLDlmKAWq9c1ua77dA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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