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汇的定义
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它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以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和金融资产。其主要内容包括:
(1)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和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
(5)其他外汇资产。
(二)外汇的种类
1.按外汇能否自由兑换分类
按外汇能否自由兑换分类,可分为自由外汇和记账外汇。
(1)自由外汇。自由外汇,又称现汇,是指不需要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即可以自由兑换成任何一种外国货币或用于支付的外国货币及支付手段。具有可自由兑换性的货币都是自由外汇,国际上债权债务的清偿主要使用自由外汇,自由外汇中使用最多的是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和瑞士法郎。
(2)记账外汇。记账外汇,又称协定外汇,是指不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用于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它是在签有清算协定的国家之间,由于进出口贸易引起的债权债务不用现汇逐笔结算,而是通过当事国中央银行账户相互冲销所使用的外汇。记账外汇虽不能自由使用,但它也代表国际债权债务,年终签约国之间的清算差额有时也用现汇进行支付。
2.按外汇的来源和用途分类
按外汇的来源和用途分类,可分为贸易外汇和非贸易外汇。
(1)贸易外汇。贸易外汇是指对外贸易中商品进出口及其从属活动所使用的外汇。商品进出口收支的外汇包括出口、进口贸易外汇。而从属于商品进出口收支的外汇包括运费、保险费、样品费、广告费、推销费、商标注册费以及与商品出口有关的出国团组费等。因此,也往往将从属于商品进出口收支的外汇称为贸易经营管理外汇。
(2)非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是指国际贸易结算以外收付的外汇。非贸易外汇收支的范围较大,主要包括侨汇、旅游外汇、个人外汇、劳务外汇、留学生费、驻外机构经费,以及铁路、海运、航空、邮电、港口、海关、银行、保险、图书、电影、邮票、外轮代理及服务等所收支的外汇。
3.按外汇结算的交割期限分类
按外汇结算的交割期限分类,可分为即期外汇和远期外汇。
(1)即期外汇。即期外汇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在两个工作日内交割完毕的外汇。交割是指本币和外币所有者相互交换货币所有权的行为,也就是外汇买卖中外汇的收支活动。
(2)远期外汇。远期外汇是指买卖双方根据外汇合同约定,不需立即交割,而是在将来某一时间进行交割的外汇。交割期限一般为1个月到一年,但以3个月到6个月的居多。
(一)外汇汇率的定义
外汇汇率简称汇率,是指一个国家货币兑换为另一个国家货币的比率,也就是两种货币之间的比价。
(二)外汇汇率的标价方法
1.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也称直接汇率法,是指将每一单位的外国货币用可以兑换的本国货币金额来表示的一种标价方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也采用这种标价方法。例如,1美元=6.18元人民币,对于我国来说就是直接标价法。
2.间接标价法
间接标价法,又称数量标价法,是指将每一单位的本国货币用可以兑换的外国货币金额来表示的一种标价方法。例如,100元人民币可以兑换16.16美元等,对于中国来说就是间接标价法。又如,1英镑=1.6美元,对于英国来说,就是间接标价法。这种标价方法的原理与直接标价法正好相反,目前,国际上的几个大金融市场大都采用间接标价法。
目前,世界上使用间接标价法的国家不多,主要是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
(三)外汇汇率的种类
1.按外汇管制的松紧程度分类
按外汇管制的松紧程度来分,可分为官定汇率(Official Rate,即法定汇率)和市场汇率(Market Rate)。
(1)官定汇率。官定汇率主要是指官方(如财政部、中央银行或经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所规定的汇率。外汇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禁止自由市场的存在,官定汇率就是实际汇率,而无市场汇率。
(2)市场汇率。市场汇率是指在自由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的实际汇率。外汇管制较松的国家,官定汇率往往只是形式,有价无市,实际外汇交易均按市场汇率进行。
2.按外汇资金性质和用途分类
按外汇资金性质和用途来划分,可分为贸易汇率(Commercial Rate)和金融汇率(Financial Rate)。
(1)贸易汇率。贸易汇率主要是指用于进出口贸易及从属费用方面的汇率。
(2)金融汇率。金融汇率主要是指资金转移和旅游等方面的汇率。
3.按汇率是否适用于不同的来源与用途分类
按汇率是否适用于不同的来源与用途来划分,可分为单一汇率(Single Rate)和多种汇率(Multiple Rate,即多元汇率或复汇率)。
(1)单一汇率。凡是一国对外仅有一个汇率,各种不同来源与用途的收付均按此计算的汇率,称为单一汇率。
(2)多种汇率。一国货币对某一外国货币的汇价因用途及交易种类的不同而规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汇率,称为多种汇率,也叫复汇率。
4.按外汇交易工具和收付时间分类
按外汇交易工具和收付时间来划分,可分为电汇汇率(T/T Rate)、信汇汇率(M/T Rate)和票汇汇率(D/D Rate)。
(1)电汇汇率。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付款的外汇价格,叫电汇汇率。电汇汇率交收时间最快,一般银行不能占用顾客资金,因此电汇汇率最高。在银行外汇交易中的买卖价均指电汇汇率。电汇汇率是计算其他各种汇率的基础。
(2)信汇汇率。信汇汇率,即用信函方式通知付款的外汇汇率。由于航邮比电报或电传需要更长的通知时间,银行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占用顾客的资金,因此信汇汇率较电汇汇率低。
(3)票汇汇率。在兑换各种外汇汇票、支票和其他票据时所采用的汇率叫票汇汇率。外币兑换也可列入此类。因票汇在期限上有即期和远期之分,故票汇汇率又分为即期票汇汇率和远期票汇汇率,后者要在即期票汇汇率基础上扣除远期付款的利息。
5.按买卖对象分类
按买卖对象来划分,可分为银行间汇率(Inter-Bank Rate)和商业汇率(Commercial Rate)。
(1)银行间汇率。银行间汇率是指银行与银行外汇交易中使用的外汇汇率,即外汇市场的汇率。
(2)商业汇率。商业汇率是指银行与商人买卖外汇的汇率。
6.按外汇买卖的交割期限分类
按外汇买卖的交割期限来划分,可分为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
所谓交割,是指买卖双方履行交易契约,进行钱货两清的授受行为。外汇买卖的交割是指购买外汇者付出本国货币、出售外汇者付出外汇的行为。由于交割日期不同,汇率就产生了差异。
(1)即期汇率。即期汇率,又称现汇汇率,是买卖双方成交后,在两个营业日之内办理外汇交割时所用的汇率。
(2)远期汇率。远期汇率,又称期汇汇率,是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据以在未来的一定日期进行外汇交割的汇率。
(一)开户条件
外汇账户的开立条件为:有涉外经营权及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
(二)开户程序
在外汇管理局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一式两联)后,再去开户银行开立外汇账户。
(三)开户所需资料
外汇局所需资料主要有:
(1)开户申请书(写明开户原因、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币种)。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相关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资企业需提供)。
(7)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资企业需提供)。
(8)已到账外汇进账单或涉外收入申报单。
经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持《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银行存留联和外汇进账单可去开户银行办理结汇或另开立外币账户。
开户银行应填写《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交开户单位,开户单位须于开户后10个工作日内到外汇管理局领取《外汇账户使用证》。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收支范围办理收付;超出范围的收付,须逐笔报经外汇管理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