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汇核算内容及设置的账户
1.外汇核算内容
外汇业务,也称外币业务,是指外贸企业以人民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币种进行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的经济业务。其主要内容包括:
(1)外贸企业购买或销售以外币计价的商品和劳务,即商品进出口业务和劳务输入、输出业务。
(2)外贸企业从事的外币借贷业务。
(3)外贸企业拥有、承担、清算的外币债权、债务。
一般来说,外汇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外币业务发生时外币金额折算的账务处理和外币业务导致的外币债权、债务因汇率变动所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即汇兑差额的账务处理。
2.外汇核算设置的账户
为了进行外汇核算,必须相应地设置外汇核算账户,具体包括:
(1)库存现金——外币现金和银行存款——外汇存款账户。
(2)外汇结算的债权账户,包括应收外汇账款、应收外汇票据和预付外汇账款。
(3)外汇结算的债务账户,包括长(短)期外汇借款、应付外汇账款、应付外汇票据和预收外汇账款等。
(二)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
外汇业务的记账方法有外币统账制和外币分账制两种。
1.外币统账制
外币统账制是指企业在发生外币业务时,必须将外币及时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并以此编制会计报表的制度。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除金融企业外,绝大多数企业采用外币统账制。
2.外币分账制
外币分账制是指企业对外币业务在日常核算时按照外币进行记账,分不同的外币币种核算损益和编制会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日将不同币种的会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并与记账本位币业务编制的会计报表汇总,编制整个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的制度。我国的金融企业因外币交易频繁,涉及外币币种较多,可以采用外币分账制记账方法进行日常核算。
外贸企业在发生外汇业务时,应按照如下的核算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1)根据确定的外币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按照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登记相关的人民币账户,同时按照原币的币种和金额登记对应的外汇账户。
在折算汇率的选择上,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即时汇率(即“即期汇率”)。上述折算汇率方法一经采用,在一个完整的会计期间内一般不做变更。这里所说的外币折算汇率,是指会计准则规定的即期汇率,一般为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但当发生不同货币兑换交易或涉及货币兑换的交易时,还要使用买入价与卖出价核算(当汇率变动不大时,还可以用近似汇率,即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
(2)会计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应该对各个会计账户的余额,按照期末的市场汇率集中折算为人民币,并将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与对应的期末人民币账户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是汇兑损失和收益的简称,是指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外币业务核算时,一定数额的外币因汇率的不断变化,在不同的时点上所对应的记账本位币数额的差额。
汇兑损益在企业的外币核算业务中,是不可避免的业务类型,所不同的是,它有时使企业获得汇兑收益,有时则使企业产生汇兑损失。具体说来,当汇率上升时,外币货币性资产产生汇兑收益,反之,则产生汇兑损失;同理,当汇率下降时,外币货币性负债产生汇兑收益,反之,则产生汇兑损失。
(一)汇兑损益的产生
汇兑损益是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
汇兑损益包括外币折算差额和外币兑换差额两个部分。
1.外币折算差额
外币折算差额是指企业各外币账户的记账本位币由于折算的时间不同、采用的折算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差额。该差额产生的原因是外币业务要采用复币记账,除了以其原币金额反映外,还需按即期汇率将其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反映。发生外币计价的商品购销业务的时间与收回或偿付外币债权、债务的时间往往不一致,届时因汇率不同会产生外币折算差额。
2.外币兑换差额
外币兑换差额是指外币与记账本位币之间的兑换和不同外币之间的兑换,由于实际兑换的汇率与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差额。
(二)汇兑损益的确认方法
汇兑损益的确认要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在会计核算中及时确认,以便充分反映外汇风险。这里的及时包括外币兑换业务发生时,债权、债务清偿时和会计期末根据当日汇率确认几个方面。确认的方法可分为逐笔结转法和集中结转法两种。
1.逐笔结转法
逐笔结转法是指企业每结汇一次,就计算并结转一次汇兑损益的方法。
采用逐笔结转法,平时发生的外币业务通常按当日的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或买入价、卖出价折算,如与原账面汇率不同,就立即计算并结转该笔业务的汇兑损益。至期末,再将所有的外币账户的期末原记账本位币金额按当日公布的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算的金额作为该外币账户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该余额与外币账户原记账本位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予以转销。
逐笔结转法能够分别反映各笔结汇业务发生的汇兑损益和期末因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汇兑损益,但核算的工作量较大。这种方法适用于外币业务不多,但每笔业务交易金额较大的企业。
2.集中结转法
集中结转法是指企业平时结汇时,按当日的市场汇率核销相关的外币账户,将汇兑损益集中在期末结转的方法。
采用集中结转法,外贸企业平时发生的外币业务除结汇和购汇外,均按市场汇率登记原币和折算的人民币数额,不确认汇兑损益,月末再将外币账户中的银行存款、债权和债务中的原币按当日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并将人民币的数额与该原币账面上对应的人民币数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汇兑损益。而当结汇和购汇存在差额时,即将该差额确认为汇兑损益。
外币业务量大且零星的企业宜采用集中结转法来结转汇兑损益。
采用逐笔结转法和集中结转法虽月末、季末结果不一样,但年末两种方法的结果是一样的。企业可以自行选定一种,但选定后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企业会计制度对各种情况下汇兑损益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项目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在投入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损益。
(2)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目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3)企业经营期间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汇兑损益,应作为当期损益处理,计入财务费用。
(4)因银行结售汇或者不同币种之间的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价、卖出价与企业折算汇率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例2—1】 2015年1月1日,甲进出口公司“应收外汇账款”账户的余额为100000美元,汇率为1美元=6.18元人民币。采用逐笔结转法对1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处理如下:
(1)1月12日,销售给美国科迪公司电器一批,发票金额为50000美元,当日美元市场汇率中间价为6.18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美元户 (US$50000×6.18)30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309000
(2)1月18日,银行收妥上月结欠外汇账款100000美元,转来收汇通知,当日美元市场汇率中间价为6.17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US$100000×6.17)617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应收外汇账款——美元户 618000
(3)1月25日,销售给美国芝加哥公司电器一批,发票金额为65000美元,当日美元市场汇率中间价为6.17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美元户 (US$65000×6.17)401050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401050
(4)1月31日,美元市场汇率中间价为6.16元。计算汇兑损益如下:
应收外汇账款按期末市场汇率计算记账本位币余额=(50000+65000)×6.16
=708400(元)
应集中结转的汇兑损益=618000+309000+401050-618000-708400
=165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结转汇兑损益,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1650
贷:应收外汇账款——美元户 1650
【例2—2】 资料同上例,采用集中结转法对1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处理如下:
(1)1月12日,销售给美国科迪公司电器一批,发票金额为50000美元,当日美元市场汇率中间价为6.18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美元户 (US$50000×6.18)30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309000
(2)1月18日,银行收妥上月结欠外汇账款100000美元,转来收汇通知,当日美元市场汇率中间价为6.17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US$100000×6.17)617000
贷:应收外汇账款——美元户 (US$100000×6.17)617000
(3)1月25日,销售给美国芝加哥公司电器一批,发票金额为65000美元,当日美元市场汇率中间价为6.17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外汇账款——美元户 (US$65000×6.17)401050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 401050
(4)1月31日,美元市场汇率中间价为6.16元。计算汇兑损益如下:
应收外汇账款按期末市场汇率计算记账本位币余额=(50000+65000)×6.16
=708400(元)
应集中结转的汇兑损益=618000+309000+401050-617000-708400
=265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结转汇兑损益,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2650
贷:应收外汇账款——美元户 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