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加利福尼亚州库柏蒂诺市的苹果总部。
苹果首席设计师乔纳森·艾维单独向乔布斯展示了一个新的、不太成熟的技术:多点触控(Multi-Touch)。艾维心情很忐忑,担心乔布斯还会说“这是一堆狗屎”。但这一次,乔布斯说:“这就是未来。”
这是乔布斯事业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乔布斯发现,可以利用多点触控技术来解决手机界面的问题。如果成功,这绝对是一个杀手级应用。《史蒂夫·乔布斯传》( Steve Jobs: A Biography )中提到这样一个细节:在一次iPod产品述评会上,乔布斯点评当时市场上的手机,说它们都很烂。手机功能太复杂,有些功能没人能搞明白,包括通讯录。手机的程序简直跟拜占庭一样混乱不堪。
乔布斯启动手机项目时兵分两路:一组研发滚轮手机,代号P1;另一组研发多点触摸屏手机,代号P2。
说起屏幕,也是斑斑血泪。当时手机屏幕有两种:一种是电阻式触摸屏,就是笔触屏,要拿着笔点点点。诺基亚用的就是这种屏幕,优点是成本便宜,而且抗摔。要知道,诺基亚当年对外宣称投资350亿美元在黑匣子项目上,就是研究未来3~5年消费市场的新技术,屏幕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点。在iPhone问世前,诺基亚内部员工已建议使用触控式屏幕,但被高层否决了。
另一种就是电容式触摸屏,一般称之为指触屏,iPhone采用的就是这种屏幕,用手指点就可以。乔布斯特别反感手写笔,他说:“只要有手写笔,这产品就废了。”
但是,多点触摸屏有巨大的技术风险。乔布斯是拍板人,他的理由是用户体验。“物理键盘似乎是个简单的解决方案,但是会有局限,如果我们能用软件把键盘放在屏幕上,那你想想,我们能在这个基础上做多少创新。赌一把吧。”
2007年1月,iPhone发布,乔布斯说:“我们想要重塑手机的意义。什么是杀手级应用?杀手级应用就是创造通信!轻松打电话!太多手机打起来实在太过痛苦,我们要让大家有全新的通话体验。”
当时,微软CEO鲍尔默说:“这是世界上最贵的手机。但它对商务人士没有吸引力,因为没有键盘。”诺基亚的工程师说:“这部手机太不经摔,一定没有未来。”
但是,仅2012年,iPhone就卖出了1亿多部。到2013年9月,iPhone销量突破4.2亿部,销售收入占苹果公司总收入的53%,超过微软、可口可乐、迪士尼,利润占据全球智能手机的半壁江山。
请注意:iPhone的成功有三个重要的关键因素:杀手级的硬件体验——多点触控、杀手级的软件体验、粉丝经济。
在iPhone成功的所有元素中,最大的“质变”不再是材料,而是交互界面——多点触控技术。
终其一生,能让乔布斯真正佩服的人十分有限。其中,就有亨利·福特。乔布斯非常推崇福特的一句名言:“如果我问顾客想要什么,他们可能会说自己想要一匹快马。”超越消费者所想,才能打造超级产品,这是乔布斯和福特的共鸣。1982年,《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报道称:“苹果之于个人电脑,就如福特T型车之于汽车。”
苹果iPhone产生了10倍于福特T型车的能量,这就是互联网时代的爆品模式。它是基于用户的杀手级应用,不再是在公司价值链上进行大刀阔斧的创新,而是从用户价值链上进行创新,通过用户的强口碑产生10倍级的爆炸级效应,一年一款产品就能产生10亿美元、100亿美元,甚至是1000亿美元的收入。
这是苹果式爆品模式,能复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