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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世·任事

任道与任事

梁启超说明代“士习甚嚣”(《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410页),此“嚣”即应当表现在“诸生干政”一类场合。 明人未尝不自以为士习之“嚣”,批评诸生干政的,就不乏其人。明清之际,顾炎武一再谈到“诸生政治”的阴暗面,即如“出入公门以挠官府之政”,“官府一拂其意,则群起而哄”,且“前者噪,后者和;前者奔,后者随;上之人欲治之而不可治也,欲锄之而不可锄也,小有所加,则曰是杀士也,坑儒也”,甚至以为“百年以来,以此为大患”(《生员论中》,《顾亭林诗文集》第22页)。还说生员“聚徒合党,以横行于国中”(《生员论下》,同书第24页)。《日知录》“生员数额”条,也说生员之“劣恶”者,“一为诸生,即思把持上官,侵噬百姓,聚党成群,投牒呼噪。至崇祯之末,开门迎贼者生员,缚官投伪者生员”(卷一七)。其实大有相反之例——顾氏所说的崇祯之末,“举义”者中就尽有生员。

明代士习之嚣,自不限于诸生干政的场合。此“嚣”除了见之于言论(朝堂建言及处士横议),也表现在政治地位的谋取上。“嚣”缘于“竞”(即其时所谓的“嚣竞”)。下文还将谈到,明清易代之际,此种“奔竞”近乎无耻,以致在清初一段时间,成为人们讥嘲的话题。 好义与热中,界限本难以分明。且“热中”与“勇于任事”,有可能不过是同一事的正面与背面;喜事与热中的,或许正是同一人。无论下文将要谈到的士人的热心任官、勇于任事,还是热中、奔竞,都可以由制度、朝廷律令得到部分解释。

王夫之曾于明亡之后,分析明代士风的躁竞,以致“昭代无隐逸”,归因于“经义取士”,“安车蒲轮之典旷废不行”,及本之于《大诰》的“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充军之例”(参看《搔首问》,《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626页)。将有关士风归结为制度性后果,以上无疑是一些较易于想到的原因。实则“制度”本身也不无矛盾。即如既有“军民人等”“臣民”均可上奏本陈情、建言、申诉的许诺(参看《大明会典》卷七六、叶盛《水东日记》卷一〇),又有禁生员“出位妄言”“军国政事”的律令(见之于洪武十五年颁布的《学校禁例十二条》,即所谓“卧碑”)。 《明史》卷一三九门克新传:“初,教官给由至京,帝询民疾苦。岢岚吴从权、山阴张桓皆言臣职在训士,民事无所与。帝怒曰:‘宋胡瑗为苏、湖教授,其教兼经义治事。汉贾谊、董仲舒皆起田里,敷陈时务。唐马周不得亲见太宗,且教武臣言事。今既集朝堂,朕亲询问,俱无以对,志圣贤之道者固如是乎?’命窜之边方,且榜谕天下学校,使为鉴戒。” 由后世看去,此种“榜谕”与禁止诸生干政的律令,传达的是互有磗格的信息,其后果之复杂不难想见。

上述明太祖训谕中提到的胡瑗(安定)任教苏州、湖州,设“经义”“治事”两斋 ,到了本书所论的时期,已被作为制度想象的重要资源。天启二年刘宗周上《修举中兴第一要义疏》,建议“略仿胡瑗经义、治事之意,令士子朝夕学舍,以明经为主,兼通世事。如兵屯、水利、盐法、天文、地理、算数之类,就其质之所近,各习一事,渐以类通。官师以时考讯,又以其暇行射礼及雅歌琴瑟……”(《刘子全书》卷一四)张履祥一再提到“安定先生之教”,以两科之设为圭臬(如《与严颖生二》,《杨园先生全集》卷四第93页)。陆世仪亦以为学校之制当“仿安定《湖学教法》而更损益之”,“‘治事’则宜分为天文、地理、河渠、兵法诸科,各聘请专家名士以为之长”(《思辨录辑要》卷二〇)。颜元则以为胡瑗“主教太学,立经义、治事斋,可谓深契孔子之心”(《存学编》卷三,《颜元集》第75页)。直至梁启超清末任湖南时务学堂教习,订立学约,尚有“远法安定经义治事之规,近采西人政治学院之意”云云(《湖南时务学堂学约》,《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二册第28页)。由下文可知,在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胡瑗的创制被强调的非“经义”“治事”的二分,而是其间的关联:以经义治事、通经兼能治事。儒者以此自期,也以此为长养人才的标准。

一些年后的回忆文字中,黄宗羲说到当明末坊社盛时,他的一班同道都有志于功名,“直望天子赫然震动、问以此政从何处下手”(《寿徐掖青六十序》,《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第64页)。黄氏在另一处也说,其时会社中人,“俱务佐王之学”(《诸硕庵六十寿序》,同书第65页)。由有关的文献看,那些参与造成“复几风流”而为后人艳羡的名士,并不即以“種哔”为有妨于“佐王”,一时蔚兴的会社中,时文兴趣与经世热情同其高涨。明末社事,又往往与朝局相表里,朝端朝外,打成一片;士人无论身处朝野,实施干预的热情,都不可遏抑。 明亡之际做绝望的抵抗,期非常之人出而救世,朝野也均有此种期待。钱谦益主张轨外用人,说“范仲淹在政府,收天下之士,不考其素,苟可用者,虽狂猾无行之徒,亦自效于下风。而仲淹亦躬为诡特之行以振起之”(《向言》下,《牧斋初学集》卷二四第784页)。即崇祯也主张用人不拘一格。黄宗羲所撰董守谕墓志铭,记南明鲁王语,曰“得孟轲百,不如得商鞅一,得谈仁讲义之徒百,不如得鸡鸣狗盗之雄一”(《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301页),正应和了其时士人的普遍渴求。

即使这种呼唤不足以造就奇才,也鼓励了一种不无夸张的用世热情。正如上述黄宗羲所形容,其时的青年志士无不自负经济,以“医国手”自期,好言王霸大略,斯人不出如苍生何,“视天下事以为数著可了”(《陆文虎先生墓志铭》,《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339页)。吴应箕《拟进策》(《楼山堂集》卷九)自比贾谊,说恨无贾谊之遇,狂态十足。陈子龙的《求自试表》也语气狂妄,曰“陛下诚能用臣,以待伊、吕之流,臣必脱屣风云,推引轮毂,敢如今人久窃贤路!”(《陈忠裕全集》卷二四)到清中叶,全祖望撰写《刘继庄传》,对于这旧时人物于倾倒之余,也发现了某种讽刺性。全氏说刘献廷关涉经世的撰著,“虽言之甚殷,而难于毕业,是亦其好大之疵”(《鲒埼亭集》卷二八)。好大,也是其时通病。但如上文已经说到的,明清之际诸多可歌可泣之事,确也赖喜事的书生及其“一往之意气”。唯有此意气,也才有危机时刻不惜一掷的绝望的抗争。承有明一代的流风余韵,直至清初,刘献廷、王源、梁份等一批豪杰之士,犹不屑于为词章之学;即使以文章为时所重如魏禧者,也自命“志士”,不欲以“文人”自限。这些人相互激赏、激发,尽管已不可能再如当年的复社中人,发挥实际影响于当代政治。

无论由正面所见士人政治参与、政治议论的活跃,还是由负面看到的奔竞、热中,无疑是在同一政治环境中发生的。即顾炎武所痛疾的诸生干政,也自有其负面与正面。把持官府、关说公事固然是“干政”,如傅山所倡首的晋中诸生为袁继咸伏阙讼冤、陈确的率诸生攻逐贪吏也是“干政”——原不可一概而论。更何况如上文所说,参与“最后之抵抗”的,尽有诸生。黄道周隆武朝率领出关迎战清军的,多为诸生所招募,黄氏称之为“君子之军”(《将出关疏》,《黄漳浦集》卷五)。无论正面或是负面,有一点却是无疑的,即士的政治能量的扩张,自信的增长,在一个长时期中积蓄而成。有明一代,士人(以至“草民”)的尚气任侠,笃于风义,不唯亡国之际为然。天启朝党祸中东南士民自发的反阉活动,即是突出之例。北方何尝不然!孙奇逢《乙丙记事》(《夏峰先生集》卷八)所记畿辅士民尤其鹿太公等人的义举,确可谓“古色照人”。时论、士论乐道义行义举,无疑鼓励了上述风气。只不过到了亡国的危机迫在眼前,那种道义承当愈加具有悲壮色彩罢了。

“士”原有“任事”一义。 勇于任事,可以看作返回“士”的原初语义、原始职能。尽管在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之后,无论“士”抑“事”以及“任事”,内涵都大大地复杂化了。吕坤曾说“任有七难”,分别论说“繁任”“重任”“急任”“密任”“独任”“兼任”“疑任”对于人才的要求(《呻吟语》卷四之四《品藻》,《吕新吾先生遗集》)。到本书所论的时期,方以智撰《任论》阐发“任”之义,说:“六行之教,任居一焉。”“任而义也,见义不为,孔子耻之。”(《曼寓草》中,《浮山文集前编》卷五。按“六行”指孝、友、睦、姻、任、恤)该文肯定了“任侠”。当明清之际的“任事”,却未能如任侠的洒脱,而不能不是更为沉重的担当。

“任”的通俗化的表达,尚有近人沿用至今的如下说法,即挑担子。被清人许为粹儒的陆世仪,说:“学道贵能自任,盖既自任,便有一条担子轻易脱卸不得。”(《思辨录辑要》卷一)陆氏本人属于勇于任道也勇于任事者,相信有“轻易脱卸不得”的担子,方能为人生增重,也应属经验之谈。张岱引湛若水说“仁以为己任”,曰:“今人只为一切担子累得此身重了,故不能任。”他于此说“担荷”“仔肩宇宙”,口吻与其时自命“志士”者无异(《四书遇·论语·弘毅章》第196页)。前此唐顺之就说过“且向前担却一条担子”(《与杨朋石祠祭》,《唐荆川文集》补遗卷四)。无论唐顺之的时代还是张岱的时代,“担荷”都有可能以支付生命为代价。

当此际士人的用世热情为“救亡”所激发,“开物成务”与“弘济时艰”,后者被认为更有直接的功利性,也有更紧迫的时间性。不止方以智以任侠、任事为世倡,其时切实地担当事任的孙承宗,也好用此一“任”字。“任”被孙承宗赋予了某种庄严性——对斯世斯民的庄严承当。孙承宗说:“夫天下不敢任而豪杰能任,故称‘权’。‘权’非有形之物也,以豪杰所敢任合天下所不敢任而成权。故豪杰见为冒天下之患、任天下之事,而细人见为握天下之权。”(《毕白阳先生督饷疏草序》,《高阳诗文集》卷一一)至于他本人任事的动机,或许可以由下面的说法得一证明,即“天下事得言之,不若其得为之”(《贺嗣龙周邑主擢贰云中》,同书卷一二)。他不满足于言说,力求亲力亲为,切实地施加影响于时局。

回到本章的题目上,应当说任事之勇,原非为明末士人所特有;这里我感兴趣的,毋宁说是有关的记述文字对此的复杂态度,以及此种“任”与其时的士风、学风的关联。

“任”本是居官者的常态。凡居官即有职事。此处所谓“任事”的“事”,当不限于(或曰主要非指)职事。到了本书所论的危机时刻,更特指士夫通常所不任、不足以任之事,如孙承宗、卢象癉、鹿善继所任的兵事。本书下编还将谈到,士夫所任,尚有素所不屑之事。如钱谷刑名簿书之类,由此扩大了他们的政治实践的范围。任非所任(如兵事),任大、任难、任繁剧、任艰危,固然意味着承担严重的道义责任;任鄙琐的地方政务,任有赖于行政技能、专门知识的事务,也挑战了士类中流行已久的偏见。前者有助于提升他们的道德境界,后者则丰富了他们的政治经验。

王充说,“儒生所学者,道也;文吏所学者,事也”;“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与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论衡·程材》)。在漫长时期“士大夫政治”的发展演变中,任道者任事,儒者与官僚一身而二任,已不适用于王充的描述。本书所论的时期即使没有形成更具有整合性的观念架构,以二者并重,也是一种适应时势的言论姿态。顾炎武说,“君子之为学,以明道也,以救世也”(《与人书二十五》,《顾亭林诗文集》第98页),不以“明道”与“救世”作对立观。刘宗周则径说:“夫匡国翊运拯溺亨屯,孰非吾道中事任?”(《与王右仲问答》,《刘子全书》卷九)值得注意的倒是,明清之际严重的社会政治危机,引发了对于不任事(道义缺失)、不足以任事(能力缺失)的反省。

隆、万时赵用贤就说过,“今不患无材,而患无实下手做事之材耳”(《与周元孚》,《明经世文编》卷三九七)。“实下手做事”,实膺民社之寄、任民物之责,当明亡之际,较之平世,不消说更要胆识与气魄。明末有关于“喜事”的批评。其时固然有“喜事”者,却也更有避事者。只要官,不要“任”,尤其逃避军事责任。因而一方面是不任此事的文人侈谈兵事(参看本编“谈兵”一章),一方面是当事者相戒以谢责,也算得当时的一种怪现状。更有“以无官为幸”者(《总催大僚考选疏》,《范文忠公文集》卷一)。当着事已不可为,对事任的恐惧,亦人情之常;避祸全生,即号称忠臣者也不免有此一念。士人的心理隐微,由家书中往往能得一点真消息。即如刘宗周、黄道周于出处间的游移。吴麟徵也曾在致伯兄的书札中,说“干戈云扰时,万一粘手,急难脱身,蹈不测之险,不如今日早卸为安”;“以此时尚可抽身,过此则不可知矣”(《寄禀伯兄秋圃》,《吴忠节公遗集》卷二)。于“万万难为”(吴氏语)之时,为人所不敢为、不能为,的确不宜责之于常人。却也正因此,黄道周、吴麟徵的挺身担当,终于身殉,正有所谓的“不容已”。

上文谈到了有关制度的内在矛盾,这里却应当说,后世所以为“矛盾”者,未必不出于有意的安排。即如朝廷政治中“任事”“议事”的区分——体现于使“建言”专职化的台省设置;而“议”与“任”间某种对抗态势的造成,又直接系于位卑权重的“言官”在朝廷政治中的地位、作用。由章疏一类文字看,以“任事”自居的,通常是任职户、工、兵诸部的官员。卢象癉自说“任事者也,非议事者也”(《剿荡三大机宜疏》,《卢忠肃公集》卷四)。鹿善继也区分“议臣”“任臣”(《采集廷议敬效折衷疏》,《认真草》卷一一);因其本人曾切实任事,对言论的牵制,体验殊深。明亡之际,任事者每为议论所牵制,为此不免啧有烦言。卢象癉就曾说到“长安口舌如锋”(《明史》卷二六一本传)。针对士人的“侈谈边事”,凌义渠愤愤地说“任不必议,议不必任”;“议之非难,任之则难”(《兵饷议》,《凌忠介公文集》卷一)。孙承宗解释“任之议与议之议”之不同,以医为譬,曰:“夫任之议与议之议异,议之议指发诟病,不必自辨方术,抑口授方术,令主者自辨;而任之议如病家属病于国手”,此“国手”“势必自酌自剂,无得更以病呼而反乞方于主人”(《毕白阳先生督饷疏草序》,《高阳诗文集》卷一一)。 有意地以“秩—事”“事—权”的非统一为控驭手段,这种诡谲的制度安排,出于雄猜之主的政治设计,不能不深刻影响于有明一代政治以至士人风貌。

卢象癉说,“从来任事之人,即任罪之人”(《密陈边计疏》,《卢忠肃公集》卷五),语意沉痛。任其时之事者,也承担了那个混乱时代的种种乖谬;在激烈的政争中因任事而任罪,成了他们无可逃避的命运。嘉靖间王维桢就说过:“夫有非常之功者,必有非常之议;有非常之议者,必有非常之谤。”(《赠东谷先生考绩序》,《明经世文编》卷二六二)孙承宗自说其任事受谤,“几令天下以任为戒”(《督理事宜序》,《高阳诗文集》卷一一)。金声也叹息着“从来任事之难如此”(《复李□□年兄》,《金忠节公文集》卷四)。任事之难,确也要在事局中才能深知。 明清之际的历史,部分地也就在任事者的具体处境中,在他们所任之“事”中,在诸多个人的政治经历、经验中。而这一时期的历史,确也经由上述个人经验,而现出了饱满与丰盈。

吕留良解“自任以天下之重”,曰“任天下之重,全在一‘自’字”,“只完全一个自己,便是任天下之重”。还说因“此句最易说入豪士急功名、英雄试经济”,故有上述强调(《吕晚村先生四书讲义》卷三八)。“正己乃所以正天下,天下是己分内事”,此亦其时的讲学家语。在此,“任”的必要性是由人格完成的方面论说的:不止缘于道义责任,也缘于(或者说更缘于)内在要求;“任事”不止是时势之于个体的吁求,也是不懈地追求人格提升的士人的内在要求。由上文可知,当明亡之际以救亡自任者,强调多在一“任”字,儒家之徒却不将“任”与“自”作对立观,于是而有王夫之等人一再申说的“自靖”“自尽”:“君子之自靖以忠于所事,亦为其所可为而已矣”(《读通鉴论》卷一二,《船山全书》第十册第448页);“忠也者,发己自尽之谓。尽己之所可为,尽己之所宜为,尽己之所不为而弗为……”(同书卷二〇第779页)。自靖,语出《尚书·微子》:“自靖,人自献于先王”;“自尽”即尽其在我。 “自靖”“自尽”的非功利指向,所强调的,亦承当者的内在需求,他们提升精神、完成人格的渴望。不以功效为主要目标,追求自我道德人格的完成,尽其在我,不知有他——我们在这里又遇到了“正义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与下文将要说到的事功、功利追求,是同一时期士人的不同面向,或许也是同一人的不同“精神侧面”,并不被认为不相容,甚至未见得不互为补充。也要这样,才更足以应对复杂情势。

当其时确有一些人物,当着狂澜既倒,毅然担当,即令到了数百年之后,那一种气概也仍然令人神旺。即如上文谈到的卢象癉,说“时至今日,到处皆以封疆为陷阱”(《卢忠肃公集》卷一一《与少成吴葵庵书八首》之八),却表示自己“于封疆之事,有任无让”(卷八《西阅晋边摘陈切要事宜疏》)。 另如辅佐孙承宗处理辽左军事、以“认真”著称的鹿善继。鹿氏说自己每每想到罗洪先答唐顺之的话:“此生若活得千人命,便甘心不向世外走”,感叹着“有味哉其言之也”(《答范景龙书》,《认真草》卷八)。罗洪先此语,鹿氏一再引用(另见同书卷三《定兴县籽粒折征记》)。“此生”即当世,这里有价值指向,也有信念;淑世救人,鹿氏精神贯注在此一事,作为王学中人,践履切实处亦在此一事。当他人避事唯恐不及,鹿氏却一反常谈,说“天下事未坏不必为,小坏不可为,可为者独大坏耳” 。还说:“大要吾辈犯得一分难,便干得一分事;拼得一分官,便做得一分人。”(卷八《回潘怀鲁书》)“山东司谓事求其可,功求其成;本司则谓事可做者,决意去做,成败利钝,非能逆睹”(卷一一《回户部咨》)——无论事是否可为。不计成败得失利害,不惜为不可为,与“明道不计功”的思路,又不无相通。我在那本《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中谈到了士人在明亡之际的抵抗中“可不死的死”。“可不死的死”或部分地出于被动,“知不可而为”则出诸主动的选择,与儒者的非唯“功利”“成效”的思路确有其一致。

下文将要谈到士人追求“政—学”“仕—学”之“一”。这里也有“任道”与“任事”的统一,承当事任与承担道义的统一。“为政”一向是士夫重要的实践活动,儒者重要的践履。在明亡前的特殊情境中,为政而救亡、抵抗,尤被作为了德行的淬炼之地,非但无妨于成德,而且被视为达成这一目标的条件。孙奇逢终生未仕,却劝导他人,说:“从古英人志士,当可有为之时,用以摅一朝之意气,发千古之悲凉,切莫当面错过。一瞬失之,终身莫赎,悔何及矣!”(《夏峰先生集》卷一三《语录》)关心的也非止成败,而是上述“摅”“发”,即某种精神的张扬。对于“任”的意义,孙氏确乎不唯由事功的方面估量。

参与了最后的抵抗且也以身殉的金声,本谢事家居(参看其《上徐元扈相公》一札),没有非任不可之责,却在乙酉致书刘宗周,说“不敢自度其身之不能为,不敢料天下事之不可为,为一郡倡明大义,力疾支持,方画岭而守,愿效死勿去”(《与刘念台》,《金忠节公文集》卷五)。前此他可以“谢”朝廷职事,至此却不能不任抵抗之一事,也因此事已超出寻常“出处”,被视为士人不容推卸的道义责任。金氏说:“无天下万世之深情者,不可以与深言天下之事。”“故有天下万世之深情者,必不听其命于天地,而以为天下之事存乎其人。”(同书卷一《一人元良万邦以贞论》)他的于万难措手之时,挺身担当,也应基于此种信念。挟了道义的人格的力量,如鹿善继、金声一流人物,追求的更是此种“担当”,由此而开发出了各自的人性深度。 本书中我将一再谈到我由其时的文字间读出的那个时代士大夫的“严肃”,这“严肃”确也尤见之于危机时刻的担当。

有明一代,权力机构之外的士大夫的政治参与,异常活跃。本章开头谈到的诸生干政,只是一端。即如荐绅所从事的赈济一类的“民间政治”,固然系“不容已”,也出于对自身才干的自信。刘宗周记沈祖诚崇祯十三年的赈灾:“岁庚辰,吾越告饥。沈子独率其乡之人行赈里中,全活者甚众。明年饥益甚,上官廉知沈子贤,遂委以一乡之政,而沈子征发期会,井井如也。至措置粥厂事宜,纤悉皆周,远近就粥者,归之如投怀。”(《文学沈本人传》,《刘子全书》卷二三)沈氏不过一诸生,却“隐然为一方中正,有达官贵人所不及者”(同上)。冒襄自记其明末以诸生而破产佐赈,“得活数十万众”事,足以令人想见其政治才具(参看《巢民文集》卷二《寿汤惕庵先生暨太公同岁六十八十序》等文)。祁熊佳撰祁彪佳《行实》,记祁彪佳“虽家食,凡施济事,知无不为。一赈剡饥,再赈全越饥,先生力为担荷。虚礼下士,感物以诚,富家大室,闻风乐施,所全活不可计”(《祁彪佳集》卷一〇第237页)。 上文所谓的“民间政治”,赈济只是一端。陆世仪的友人陈瑚避地蔚村,曾用“兵家束伍法”,“导乡人筑岸御水”(《清史稿》卷四八〇陈瑚传)。黄宗羲说查遗(逸远)“以经济自期许”,洞悉政治利病,无所施为,也仍然能以沟渠保甲社仓诸法行之一方(《查逸远墓志铭》,《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367页)。陆世仪对局外的谋划若有成算,其《桑梓五防》曰:“鄙谚有言:‘当局而任之,不如旁观而议之;纷纭而理之,不如闲暇而谋之。’”他本人的佐幕,也应出于这种效用方面的估量。钱谦益《梅长公传》也记有“失势家居”的梅之焕代行官府职能,捕盗缉贼,捍御地方——却也干预词讼(《牧斋初学集》卷七三)。明代的“朝外政治”“缙绅政治”,其复杂性即在同一事例中;也如诸生干政,不宜做一概之论。

士人的应世能力,未始不也养成在此种风气中。有明一代大规模的党社运动,对士人的自组织能力即无疑是一挑战。无论上述“民间政治”,还是会讲活动、文人社集,都要有人具体操办;后者如馆舍、厨传,即现代人也未必能从容应付。据记述,其时确有“咄嗟立办”者。吕公忠撰其父吕留良《行略》,也说吕氏“遇事盘错疑难,迎刃立解,精神过人”;“丁酉倡社邑中,数郡毕至,敦盘裙屐,豭乐纷沓”,吕氏“指挥部署之,终会不失一匕箸,人服其综理之密”(《吕晚村先生文集》附录)。我注意到有关文字对于“能力”的评价态度——无论官员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还是民间领袖人物处理民间事务的能力。明清之际轰轰烈烈的党社、讲学活动,也要赖上述人物方能推动。其时士人所称道的“干办”“干局”,何尝只表现在官方政治中!

儒者处理政务未必就迂,文人、名士也未见得无能。即一时以通脱、狂狷著称的文人、名士,也不妨为能员干吏。儒家之徒中,从来不乏注重实践(包括道德实践与政治实践)者;以“开物成务”为“儒效”,有明一代,也未尝乏人。贺钦号称名儒而通达治理,其奏疏中的主张,被认为可见诸施行。读吕坤《忧危疏》等,令人不能不感慨于其时士人对世情民隐的洞悉,以及“苍生”在其人心目中的分量。在明清易代之际的政治舞台上,“理学名臣”“王学名臣”如范景文、李邦华、施邦曜、蔡懋德等,各有其令人印象深刻的表演。虽朝廷建言时的刘宗周曾被讥为迂远不切事情,却无妨这同一人在京兆尹、左都御史任上现身为干练的官员。王夫之即称道刘宗周为“匡济之才”(《搔首问》,《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645页)。 陆世仪谙练世故,洞悉官邪民隐,言及政事,无不切实,若老于官场者,绝少道学的迂陋。张履祥的政治才能尤见于《保聚事宜》《赁耕末议》《授田额》一类文字,不唯示人以儒家之徒“民胞物与”的情怀,且显示出面对深刻的社会危机的清醒反应,与关涉具体事务设想的周严缜密。至于孙奇逢崇祯十一年的率众避地,尤堪为蕴藏于士人中的政治能量作证(参看《孙夏峰先生年谱》)。

“喜事”在其时的表述中通常为贬义。未尝非针对时人的“喜事”,孙奇逢说:“任当其才,则千钧可加;任违其常,则一毫亦乖。士当自量,不得轻借口。”(《夏峰先生集》卷一四《语录》)黄宗羲以冯京第为“喜事”,说其“为人夸大自喜”,“心雄气豪”,“以霸业自许”(《御史中丞冯公墓志铭》,《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第88页)。黄氏本人所撰写的冯氏墓志铭却使人相信,当其时也要冯京第这种人,才能“屡起屡蹶”、至死方休。而文人的“喜于任事”,或也出于“好奇”(奇谋奇计奇行奇节)。明亡之际士人的任侠尚义以及略成风气的谈兵游幕,与有明一代士人活跃的政治干预与发达的名士文化,均不无关系。从事于坛坫的,未必即迂执书生;耽嗜于声色征逐者,或也热衷于谈兵,甚至不惜亲历战阵。当明亡之际,柳车复壁,以至慷慨赴义者,无非此辈。在一种眼光下,二百余年间活跃的民间政治、布衣政治,正可以视为明亡之际发动于民间的抵抗运动的准备。明儒的注重“践履”,名士的不甘寂寞、寻求自我表现,以至为铨选、科举制度刺激了的功名欲,都或隐或显地“参与”了士人在此一特殊历史关头的选择。

清初关于明亡的追论,往往以“有君无臣”为说,不过袭用明人当绝望之时的话头。“袖手谈心性”一类说法,不足以概“明儒”,何况其余!明人决不较其他任何朝代的士人缺少政治才能与行政能力——即使所处乃“理学时代”。明必不亡在士人的无能上。在此题目上,正无须拣拾前人的唾余。魏源说明代士人“自成进士释褐以后,则不复以声律点画为重,士得以讲求有用之学。故中材之士,往往磨厉奋发,危言危行,无所瞻顾。凡本兵、吏部文武之任,往往有非常豪杰出乎其间,虽佚君乱政屡作,相与维持匡救而不遽亡”(《明代食兵二政录序》,《魏源集》第161-162页),未始非平情之论。在我看来,清初的“经世思潮”,不必是对于晚明士习的反拨,而更可能是明代士风的延伸。

战乱灾荒,在使士人备受摧折的同时,也提供了他们政治参与的机会,拓宽了他们用世的渠道;而幕业于明中叶以降的发展,则使得无缘于仕途的士人另有了参政的机会(参看本书下编关于易堂的分析)。明清之际士人的游幕固然背景、动机不一,至少在明亡前后的一段时间,有关选择仍然基于“为政”(此“政”首先即官方政治)被认为的优先性。游幕之外,更有士人组织、参与了地方性的抵抗,如吴应箕、金声、陈子龙等人——为此支付了沉重的代价。

有用之学,有用道学

士人明亡之际的政治参与,或可认为构成了明清之际“经世思潮”的一部分背景。当然只是“一部分”背景。明清之际士人的经世取向,未必即由上文所涉及的人物表征,与他们的挣扎、奋斗却未必无干。这一思潮的根据,自然也在有明一代的思想、学术中,无论远缘抑近缘,都不便轻易归结。

任事固然使所学得有所用,也使学之不足有了证明的机会。这也应当是下文将要谈到的士人竞相为“有用之学”的动力。殉明的左懋第生前曾为韩城令,说“只恨读书时草草,不曾确有经济,临时无可措手”(《答杨茂才书》,《左忠贞公文集》卷二),是很实在的话。其所谓“经济”,仍然得之于“读书”,问题在读何种书。可以相信的是,紧迫而直接的“用”,推动了被认为“适用”的知识的传播,以至当失却了“救亡”这一目标之后,惯性仍足以使得对“功效”的主张较之此前此后都显得不但必要而且正大。这是后话。

在明将亡、既亡的背景上,“有用”这一尺度,确也被一些士人格外地强调了。李塨的门人记李氏“尝谓自太公武侯而后,儒者之中惟王文成通变不迂,文武兼资,肃皇称为有用道学。诚哉,其为有用道学也!故道学而无用,乃木石而衣冠耳,乌睹所谓‘道’所谓‘学’耶!”(《二曲集》卷四五《历年纪略》)李氏还说,“道不虚谈,学贵实效。学而不足以开物成务,康济时艰,真拥衾之妇女耳,亦可羞已”(《体用全学》,同书卷七)。刘宗周说,“见得是非后,又当计成败,如此方是有用学问”(《应事说》,《刘子全书》卷八)。黄宗羲《姜定庵先生小传》:“道无定体,学贵适用……”(《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607页)张履祥也以为“处今之世,自非实学、实才不足有济”(《答吴文生》,《杨园先生全集》卷九)。其所谓“实学”,应泛指实有用之学。颜元尤好以有用无用论人。他以许三礼(酉山)为“有用道学”(《上张束岩通政书》,《颜元集》第437页),说吕坤是“有用杰才”(《习斋记馀》卷一《通俗劝世集序》,同书第400页),以王安石为“宋朝第一有用宰相”(《朱子语类评》,同书第288页)。不消说,“无用之用”这一种思路,是颜元所不具备的。在不免极端化了的“实用”眼界中,其时所谓“学术”的价值,也被由其适用于时务的程度衡量。王猷定将此表达为“学必有术,其大者在于拯世抚化,乱则戢之,解纠纷应卒,易如承蜩,是谓学术”(《澹台讲疏序》,《四照堂集》卷二)。王汎森所说其时“去形上化”的倾向,于此亦可以得一证明。

“有用”作为尺度原有模糊性,但其时的士人仍然有关于知识有用与否的大致相近的判断。钱谦益撰郭正域墓志铭,说其“生平好有用之学,于朝章国故,河漕盐屯,兵食大计,四方风土人物,利弊兴革,储峙胸中,倒箧而出之,裕如也”(《牧斋初学集》卷五一第1296页)。可知其所谓“有用之学”所包括的门类。王源《刘处士墓表》曰刘献廷“于礼乐、象纬、医药、书数、法律、农桑、火攻、器制,傍通博考,浩浩无涯縵”(《居业堂文集》卷一八)。前于此吕坤就说过:“夫用世之人,明习世故,练达朝章,大之而政体之低昂,纪纲之张弛,风俗之美恶,边防之废修,夷情之向背,钱谷之盈缩,河漕之通滞,盐法之调停,宗室之操纵,吏治之污隆,人才之邪正,民情之苦乐,宦戚之盛衰,君子小人之机括;细之而古今名物,礼乐刑名,等威器数,弭盗防奸,文移簿书之简繁,文武官吏士卒之增损,征解清勾赋役保甲之利弊,此非不忘天下者之所留心乎?”(《别尔瞻书》,《去伪斋集》卷四)将其所谓“有用”的范围划得很清楚。吕坤于此未标“经世之学”或“有用之学”一类名目,以上所说,无疑是他以为的“经世”所关,其内容涵括了近世“社会科学”以至“自然科学”的诸多门类。通常被认为关涉“经世”者,原是内容庞杂、边界模糊的知识体系,举凡礼乐刑政、天文律历、朝章国纪、赋税水利,以至古今成败兴废之故,天地阴阳之变,伯王大略,兵机利害,壬奇风角,韬钤阴符,几于无所不包。明代有志于经世的士人,也即以此“无所不包”为知识追求。《明史》卷二〇五唐顺之传,曰“顺之于学无所不窥。自天文、乐律、地理、兵法、弧矢、勾股、壬奇、禽乙,莫不究极原委”。其中天文、地理、兵法、弧矢、壬奇、禽乙,是其时认为与兵事有关的知识。明人之学以“杂”而为清人诟病,本书所论这一时期的士人,学正不避“杂”。李塨的门人记李氏所学,曰其“上自天文河图九流百技,下至稗官野史壬奇遁甲,靡不究极”,顺治十二年“究心经济”,顺治十三年“究心兵法”(《二曲集·历年纪略》)。刘宗周的挚友刘永澄官不过七品,却“于国朝掌故,兵屯漕储之类,靡不谙练,有条贯,思以见诸行事”(姚名达《刘宗周年谱》第47页)。黄宗羲撰徐石麒神道碑铭,说徐氏曾告诫自己“学不可杂,杂则无成。无以将兵农礼乐以至天时地利人情物理,凡可佐庙谟裨掌故者,随其性之所近,并当一路,以为用世张本”(《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忠襄徐公神道碑铭》,《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241页)——徐氏显然不以自己所说之学为“杂”。 凡此,均可资考其时以“用世”为目标的士人的知识准备。即使上述文字不免夸张,也仍然可以作为了解其时士人的知识状况(包括知识门类的划分,某些专门知识的普及情况)的材料。由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看,被其时士人目为“经世之学”者,不但包括了已成专门之学的如天文、历算、舆地等门类,也包括了其他有关生民福祉、社会利病的实用性知识。“经世”于此已不只是一种笼统的取向,而与诸种专门与非专门的知识以至技术发生了关系。

上引文字所涉及的,就其性质而言,既有“学”(学问),又有“术”(政术、君人南面之术);有近代眼界中的专门知识,亦有方术。在那一时期通常的表述中,“有用之学”首先不是由学术门类而是以主体的目标意识(即“举而措之天下”)为标识的,因而归入此“学”者通常不具有同质性。论者却无不以当世为指向,强调其所谓“学”的实践品格,以“见诸施行”为期待。正是“应用”之为目标,使不同的知识门类得以并置,尽管某些门类(如历算、舆地等),“专业化”程度已相当高,那些“专业知识”却作为实现经世目标的知识准备,依实用指向被组织在某种网络中(如舆地学被作为军事学或实用军事的附庸)。这有可能限制了其作为“专业”的自身发展;同时又因其服务于“经世”目标,在另一系统中地位得以提升。

有明一代,学求有用,向不乏人;演成“士风”,就我所读到的明人传记文字看,应以嘉、隆之际的抗倭为契机。处明末清初的士人,对嘉、隆人物不胜倾倒。黄宗羲记周述学(云渊),说其人“自历以外,图书、皇极、律吕、山经、水志、分野、算法、太乙、壬遁、演禽、风角、鸟占、兵符、阵法、卦影、禄命、建除、埋术、五运、六气、海道、针经,莫不各有成书,发前人所未发”(《周云渊先生传》,《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547页)。王锡爵则称赞归有光不徒以文章而负海内之望,且“明习古今成败,即令召公、毕公为方岳,必且参与谋议,不令北面受事而已”(《明太仆寺寺丞归公墓志铭》,《震川先生集》别集附录第981页)。归氏本人也自负其经世之学,认为自己的《水利论后篇》及《禹贡三江图叙说》“前人有不及者”(《与沈敬甫十八首》,同书卷七第868页)。

明清之际颜元、陆世仪等人所乐道的“六艺”,嘉、隆之际士人先已言之;在这一话题上,颜、陆不过是在接着说。归有光就说过:“夫天下学者,欲明道德性命之精微,亦未有舍《六艺》而可以空言讲论者也。”(《送计博士序》,《震川先生集》卷九第213页)唐顺之批评其时儒者治象数之学,“往往以儒者范围天地之虚谈,而欲盖过畴人布算积分之实用”,“后世儒生所论六艺,往往而然,不特历也”(《答万思节主事书》,《唐荆川文集》卷四),是切中肯綮的批评。但唐氏同时也强调“六艺”的道德功能,曰“即此而鼓舞凝聚其精神,坚忍操炼其筋骨,沈潜缜密其心思”,“非特以实用之不可缺而姑从事云耳”(同卷《答俞训导书》)。在另一场合他也说:“窃意六艺之学,皆先王所以寄精神心术之妙,非特以资实用而已。”(同卷《与顾箬溪中丞书》)尽管不妨认为唐氏于此得了“儒先”的正传 ,明清之际的颜元、陆世仪,关于“六艺”,关心却正在其实用价值。这一点区分不可小视。下文还将谈到,明末清初士人注重功用的倾向,他们对于“技术性”的关心以至躬亲制器的行为,提供了改变关于“艺”的传统偏见的契机。

下文将要谈到其时的儒者欲“广”儒学(“广”即扩充,包括经由经典释读,为某些概念扩容)。这里应当说,其时士人的学术眼界与知识视野,受制于“明清易代”这一具体历史情境,不免“广”而又有其“狭”,且广与狭互为因果,并存共生。陆世仪说读书应当“识货”,方不致错用工夫,“如四书五经性理纲目,此所当终身诵读者也;水利农政天文兵法诸书,亦要一一寻究,得其要领;其于子史百家,不过观其大意而已,如欲一一记诵,便是玩物丧志”(《思辨录辑要》卷四),岂不太过功利?在明亡之后的语境中,如唐甄一流批判者,更不免将功利之为价值绝对化了。即使如此,“有用”仍然未见得是被普遍认可的价值;你甚至无从估计持有这一价值尺度者在士类中的比例。同一时期不但有对无用之用的继续坚持,也大有非功利论者,不断重申“正义不谋利”“明道不计功”。至于勇于任事而不“取必于功能”——这一点区分更非同小可。近世学人所乐道的明清之际的“经世思潮”,其思想根柢原非一致,也宜于由差异处看取。

“经世”取向并非到了明清之际,才获取了伸张的空间。从来有不同的儒者,不同的儒学取向。注重义理而不废事功,儒学中原有此一脉——其深因在士的生存方式、士的精神传统中。特殊情势,或特定的学术派别,不过加强或削弱了上述取向而已。 且如史华慈所说,儒学内部对立双方均未放弃“修身”与“平天下”这两个目标中的任一个,只不过对其关系提供了各自的解释;然而考虑到“在顾炎武以后的一个世纪里,知识的获得在某些方面被提高到几乎成为了目的本身,而不再涉及修身的目标,也不涉及平天下的目标”(《儒家思想中的几个极点》,《学术思想评论》第四辑),上文所谈到的士人的知识兴趣尤其目标意识,才是值得特别关注的。

至于有明一代士人的“经世”取向,其近缘无疑在宋代,即如宋的永嘉(薛季宣、陈傅良)、永康(陈亮)之学。 宋儒风采对于有明一代士人,有持久的吸引力。明初大儒方孝孺以陈亮为“俊杰丈夫”(《读陈同甫上宋孝宗四书》,《逊志斋集》卷四)。到明清之际,对陈亮的倾倒凭借了更具说服力的背景。全祖望《阳曲傅先生事略》记傅山:“或强以宋诸儒之学问,则曰:‘必不得已,吾取同甫先生。’”(《鲒埼亭集》卷二六)王馀佑(五公山人)《乾坤大略·总序》自说“独慕陈同甫之好谈霸王大略,又悦其倚天而号、提剑而舞,为有真英雄风度也”。另有被他人发现的精神联系。陆世仪说归庄“多经济大略,人以为陈同甫”(《赠昆山归元恭序》,《桴亭先生遗书》卷四)。张自烈(芑山)由文字间发现吴应箕“之人之文,大都似昔陈同甫”(《贵池二妙集》附录二张自烈序)。朱彝尊《书吴次尾先生遗集》也提到张自烈的上述说法,以为“是诚知言”(《贵池先哲遗书》吴应箕《启祯两朝剥复录》)。 朱熹曾说陈亮“血气粗豪”(《朱子大全集·文集》卷三六《答陈同甫》),上述诸人所取,或正是陈亮的“血气”以至“粗豪”。

不唯陈亮,前代名臣如诸葛亮、陆贽,当代权相张居正,都由此一时期的士人那里获得了敬意。金声说:“江陵(按即张居正)佐神庙定四十年太平,一时相业,近代希遘。”(《寿明之黄太翁六秩序》,《金忠节公文集》卷七)——可感士人思路之转。在一个急剧衰落的过程中怀念“强势政治”,也正是人情之常。黄宗羲论“从祀”,说:“上下千古,如汉之诸葛亮,唐之陆贽,宋之韩琦、范仲淹、李纲、文天祥,明之方孝孺,此七公者,至公血诚,任天下之重,矻然砥柱于疾风狂涛之中,世界以之为轻重有无,此能行孔子之道者也。”周、程、张、朱,虽由其言可以信其行,毕竟“不当事任”;黄氏愤然于议从祀者,“凡古今震动之豪杰,一概沟而出之”(《破邪论·从祀》,《黄宗羲全集》第一册第193页)。 唐代始建的从祀制度,使得后世的议从祀,往往成为不同取向的儒者间的思想演练场,不同的儒学尺度得以展示的平台;此儒与彼儒间的观念差异,在此种场合往往有对比鲜明的呈现。黄氏于此强调的,是当否“事任”,有无功业,是否切实“行孔子之道”。由上文可知,这也正是易代之际曾经任事者的思路。陆世仪以为《论语》四科(即德行、言语、政事、文学)是关于人才的基本分类,四科中的杰出人物均应与于从祀之列。以“言语”“政事”“文学”与“德行”并列(其所谓“德行”,也不以是否儒者为取舍),“政事”即以“孔明、房、杜、韩、范、司马”为例,以为不应排摈“功业彪炳、志行卓荦”的“奇伟英雄之士”(《思辨录辑要》卷二一),与黄宗羲所见略同,只是黄氏之论有更强烈的论辩色彩而已。

陈亮为明清之际的士人所倾倒,固然因了其人的事功追求与豪杰气概,也应因其以“中兴”“复仇”为事业——即使在鼎革之后,这种目标仍然足以激动士人尤其遗民的心。只不过他们不免于贵远而贱近,对于自己所处时代的人物疏于辨认罢了。全祖望于清中叶回望清初人物,所见即有不同。在他看来明清之际如顾炎武者,已非陈亮以至薛季宣、叶适等人所能比拟。其《亭林先生神道表》曰:“予观宋乾淳诸老以经世自命者,莫如薛艮斋,而王道夫、倪石林继之,叶水心尤精悍。然当南北分裂,闻而得之者多于见,若陈同甫,则皆欺人无实之大言。故永嘉、永康之学皆未甚粹,未有若先生(按即顾氏)之探原竟委,言言可以见之施行,又一禀于王道,而不少参以功利之说者也。”(《鲒埼亭集》卷一二)当然清人所见也互有不同,四库馆臣就说:“惟炎武生于明末,喜谈经世之务,激于时事,慨然以复古为志。其说或迂而难行,或愎而过锐。观所作《音学五书后序》,至谓圣人复起,必举今日之音而还之淳古。是岂可行之事乎?潘耒作是书序,乃盛称其经济。而以考据精详为末务,殆非笃论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杂家类)

就明清之际的士人而言,更直接的刺激,仍然来自明亡过程中士大夫深切的无力感,他们对于儒者、书生无能的痛切感受。在明清之际儒学内部反省的语境中,激于时势,有关的言说往往情绪激切而无暇顾及分寸,以致成为清人讥嘲明儒的口实。即如据传施邦曜殉国之际绝命诗所云“惭无半策匡时难,惟有一死报君恩”(《弘光实录钞》,《黄宗羲全集》第二册第39页)。前于此顾泾凡就曾批评讲学者“恁是天崩地陷,他也不管,只管讲学”(《明儒学案》卷六〇第1469页)。 黄宗羲也说其时“自附于所谓道学者”,“天崩地解,落然无与吾事”,假儒者之名以欺世者,“当报国之日,则蒙然张口,如坐云雾”(《留别海昌同学序》《赠编修弁玉吴君墓志铭》,分别见《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627、421页);顾炎武则有“置四海之困穷不言,而终日讲危微精一之说”云云(《与友人论学书》,《顾亭林诗文集》第40页) ,为世变中的儒者画像,固不无生动,却也便于引为一概之论。凡此,未必非袭用陈亮的形容。陈亮《上孝宗皇帝第一书》,说“今世之儒士自以为得正心诚意之学者,皆风痹不知痛痒之人也。举一世安于君父之雠,而方低头拱手以谈性命……”(《陈亮集[增订本]》卷一第9页)

从来有儒学内部的批评与反省;只不过到明清之际,上述方向上的批评尤为集中罢了。上文所引黄宗羲的《赠编修弁玉吴君墓志铭》,将其所见琐琐小儒的“僻固狭陋”刻画得淋漓尽致:“儒者之学,经纬天地。而后世乃以语录为究竟,仅附答问一二条于伊、洛门下,便厕儒者之列,假其名以欺世。治财赋者则目为聚敛,开阃磗边者则目为粗材,读书作文者则目为玩物丧志,留心政事者则目为俗吏,徒以‘生民立极、天地立心、万世开太平’之阔论钤束天下。一旦有大夫之忧,当报国之日,则蒙然张口,如坐云雾,世道以是潦倒泥腐,遂使尚论者以为立功建业别是法门,而非儒者之所与也。”他另在《七怪》中说今之学者好骂,其中就有骂有志于经世者为功利,留心政事者为俗吏(《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632页)。曾从学于黄氏的万斯同也提到其时为“圣贤之学”者,以经世为“粗迹”(《与从子贞一书》,《石园文集》卷七)。 被“儒学内部反省”作为前提的,即“儒”的原始职能。在明清之际“反经”的空气中,有批判精神的儒者,以“广”儒学为诉求(“广”的反面即“僻固狭陋”),力图由此开出新境界;而所以“广”之之途,就包括了重新引入“事功”这一价值目标。他们意欲由此而重新界定所谓“儒”,重申“儒学”的基本观念。其时有诸种与“分/合”有关的论说,即如文武分合、兵民分合(参看下一章“谈兵”)。论者也由分合的角度论“儒”“儒学”,如黄宗羲所批评的“仁义”“事功”之分,“学道”“事功”之分 ,万斯同所谓“学术与经济遂判然分为两途”(《与从子贞一书》),以使分者复合(在此种论述中,复合亦复古)为救弊之途。稍后的唐甄说得更明白,他以为到了宋,“则儒大兴而实大裂。文学为一途,事功为一途;有能诵法孔孟之言者别为一途,号之曰‘道学’”(《潜书》上篇上《劝学》第46页)。唐氏批评“内外分”导致“仲尼之道裂”;他所谓“外”即事功、“治功”(同书上篇下《良功》第52页)。此外尚有道、术之裂,“修”“功”之裂等等。使裂者(即分者)复合,也是唐氏开出的改造儒学的方案。也有欲“广”儒学而反“狭”的例子,如颜元所谓“习行经济之儒” 。即使同有对有用之学与事功的追求,也令人不难分辨其时论者价值立场、文化态度、经验背景的诸多差异。

理学常谈的“必有事焉”(《孟子》),固非实有其事(不必是政事或任何具体之事);有关的论说所取,乃“事”的抽象义。在此抽象的层面上,即有刘宗周所说“有是心不患无是事,亦不必遂有是事”(《刘子全书》卷二一《刘氏义田小记》);即有张履祥一再称引的陈献章诗“廊庙山林俱有事”(如《训门人语二》,《杨园先生全集》卷五三)。王夫之之子王敔《大行府君行述》记王夫之尝自署其椠,曰“吾生有事”(《船山全书》第十六册第74页),亦无非此种“事”。孙奇逢更以“行所无事”为“必有事焉”的进境,曰:“我辈不能‘行所无事’,先自‘必有事焉’始,久之自当省事,而渐进于无事矣。”(孙奇逢《日谱》,顺治六年答门人问)无论“必有事焉”还是“行所无事”,均被作为对于儒者精神状态的要求,儒者既被要求保有为进德修业所必要的紧张感(“必有事焉”),又要非有意、刻意(“行所无事”),微妙处在二者间的平衡,至于实所从事,则属于另一层面。而这一时期欲引入事功以“广”儒学者,言述策略即包括了赋予“事”以实义——果有是事。 上文所引黄宗羲《姜定庵先生小传》记姜希辙,说其人“以事悟道,久之以道合事,从人情物理之恰好处,体当受用”。这里的“事”,即政事;在这样的表述中,任事被作为了“学道”“悟道”的条件。李塨所谓“在朝在野,皆有事也”(《答魏环溪先生》,《二曲集》卷一六),由上下文看,也指实事。

主张学为经世者,其所谓“事”仍不妨有轻重大小之别。潘平格以为“未有舍家国天下见在事使交从之实地,而悬空致我一体之知者”(《求仁录辑要》卷一《辨清学脉》),黄宗羲针锋相对,说“孔、孟之周流历说,欲以得君行道,亦是经生私意以窥圣人”;“使举一世之人,舍其时位,而皆汲汲皇皇以治平为事,又何异于中风狂走”(《与友人论学书》,《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145页。按《求仁录辑要·辨清学脉》,有“汲汲皇皇,忧世忧民”等语)。“汲汲皇皇以治平为事”,正是明代士人中常见的情态。方祖猷《黄宗羲与甬上弟子的学术分歧——兼论蕺山之学的传播和没落》一文论及黄宗羲与潘平格之争,说“这使人想起了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初见王阳明时,王阳明以‘君子思不出其位’来责难他的事。黄氏这种说法与他同时代顾炎武所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论点相比,是大大不如了;也与自己抗清时那种‘濒于十死’的行动相矛盾”,只能认为黄氏“意气用事”(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二十二卷)。由理学的逻辑看,黄氏的说法本无弊。由本文所设角度看,潘平格“将宋明理学以来思想概念倒转过来”(王汎森《明末清初儒学的宗教化——以许三礼的告天之学为例》),说不能治国平天下即不能明心见性,固然在其时的经世思潮中,黄宗羲的驳论也未必即在那思潮之外。潘、黄之争,在我看来,仍然以黄氏的思路更有启发性。士人以天下为己任,所任本不限于“治”“平”。将“治”“平”之为价值绝对化,亦一种“隘”;黄宗羲欲破此“隘”,无疑有助于广儒学,也广了认知空间,令人隐约可感“转型”期的学术氛围。黄氏批评的是“皆汲汲皇皇”,并非即否定了对“家国天下见在事”的承当。当清定鼎后提示“时位”,更是意味深长。到这个时期,士大夫对于“经世”的理解已相当广阔,原不以“治平”为限。前此王艮已有以“身”为本而以“天地万物”“天下国家”为末的思路;其所谓“出”“见”非即指“仕”,毋宁说更指一种积极的人生姿态、生存方式。他就说过“经世之业,莫先于讲学以兴起人才者”(《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一《语录》)。 为孙奇逢所仪型的宋儒邵雍,则有“唐、虞揖让三杯酒,汤、武征诛一局棋”的说法,还说“尧、舜事业,一点浮云过目”。将“治”“平”的价值相对化,便于校正极端经世论者的偏至;到本书所论的时期,也注释了黄宗羲、孙奇逢一流遗民所取姿态。

盐屯茶马,事关军国。除屯政似乎人人可议外,其他更是任事者的话题。《皇明经世文编》除边务外,盐政、马政、漕运、水利,均被认为经世之大端,亦对于士人从政能力的切实检验。盐、屯以及矿税,向为利薮,司其政者不能不言利。因而在其位、任其事者与无此职任者,有关“功利”的态度自有不同。主持政务者,委任责成,必求实效,也不能不言功。到了明亡,扶危定倾,是经世最要之务,也是最要谋的功利。但也仍然应当说,即任事者也不至于将“事功”“功利”之为价值绝对化。 如上文已经说到的,无论孙承宗、鹿善继还是徐光启在崇祯末年的奋斗,由后世看去,正如鲁阳挥戈,是绝望的抗争,岂是惟功利论者所屑于为的!至于刘宗周这样的儒者,鼓励任事而不“取必于功能”,更是至死也不忘将自己与惟功利论者区分开来。

所谓“经世思想”“经世潮流”均有待别析。无论嘉、隆之际还是明末清初,并未出现过内部一致的经世“思想运动”。上文涉及的论者间有诸多差异;只不过由后世看去,有关的思想与言说像是流在同一条河道中罢了。繁复的取向、多向的思考,正为一个士风生动、言论活跃的时代所宜有。关于差异,下文还将一再提到。我不认为在本章所涉及的范围,出现了思想重大变动的契机或迹象、征兆。因为我所看到的,确也更是诸种言说的延续。有关的“批判思想”经历了漫长的积累过程。“批判思想”通常被联系于有明“商业文明”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萌芽”来解释,而忽略了思想史之为积累,思想衍变的脉络线索。之所以不认为当其时出现了思想重大变动的契机或迹象、征兆,也因了方法上的不自信:且不说上文中对有关言论的搜集远未充分,即使更有增补,也仍不足以概其余;所引用的言论材料仍不免于偶然与个别。如上文所说,我的兴趣更在思想与经验之间——即使难以诉诸明晰的判断。我由那一时期的杰出的人物那里,总能察觉他们的思想、言说与“易代之际”的政治经验间的关联。特殊历史情境中的个人经验即使不具有思想史的意义(更不消说引发思想史上的“革命”),仍可能别有价值——即如对于丰富“士的历史”。那些人物将其生命刻写在了“历史”上,只是这些刻痕因深浅的不同,有待于细心地辨认罢了。

有清一代学术分途,乾嘉考据之学的兴盛,学人的职业独立(参看艾尔曼《从理学到朴学》),使明清之际士人的经世取向与经世之学,由回溯而具有了“士风”的意味;晚清“经世学派”与明末清初士人的经世取向遥相呼应——顾炎武和他的同代人自然不可能逆料二百年后有此回声。士大夫的经世热情与有关的价值态度,至今仍活在知识者的灵魂中,但这已不在本章的论述范围之内。至于上文谈到的明清之际的儒学批评,是儒学内部的批评。批评者中最称激烈者如颜元与其高弟李塨,所接续的更是明代士人的思考——“颜李之学”的规模、气象,正承自他们所批评过的朝代。至于此学在颜、李身后的不昌,固然可以象征“经世之学”在清代的命运,而清代诸种实用知识的积累,“有用之学”的发展,又提示了问题的复杂性。“式微”的或只是明人式的目标意识、注入其中的明人的精神意气以及明人以其精神意气所营造的意境。经世之学在有清一代,仍流在那河道中,且在清末随着“科学世界观”的输入、洋务运动的展开,接通了新的以“实用”为目标的运动。

政、学之“一”,仕、学之“一”

尽管“任”不必“仕”,“仕”的优先性,在这一时期仍然得到了强调。刘宗周曾对其婿说:“既为儒者,若定要弃去举业为圣学,便是异端。”(《刘子全书》卷一三《会录》)王夫之以“仕”为士的道德义务、道义责任,不以严光、周党的选择为然,说:“故君子者,以仕为道者也,非夷狄盗贼,未有以匹夫而抗天子者也。”(《读通鉴论》卷六第231页)他对时文之士“讥康斋之欲入内阁、白沙之应召拜官”,不以为然(《搔首问》第647页)。他的有关议论,可用以自注其永历朝的出,尽管他本人事后对那一“出”也正心情复杂。当其时即令处士,也未必不承认“仕”的优先性;为清人所讥诮的明代“征君”“处士”“山人”朝外政治的活跃,置诸当时的情境中,确也顺理成章。

“四书”中的《大学》,一向被认为最与经世相关。 清初与同门友激辩,指《大学》为“伪”的陈确,说“《学》《庸》二书,纯言经济,而世不察,谓是言道之文,真可哑然一笑”(《与吴仲木书》,《陈确集》第74页)。颜元则由正面,说他以为“经济”“次第在《大学》一篇,施为在《孟子》井田、王道诸篇”(《习斋记馀》卷三《答五公山人王介祺》,《颜元集》第429页)。到本书讨论的这一时期,修齐治平,内圣外王,已被士人作为共同目标。甚至通经致用、经术经世,也不再为儒家之徒所专,而成为士人的普遍追求。基于“正、诚、修、齐、治、平”的所谓的“《大学》之道”,明儒强调“政”“学”之“一”。吕坤以为不应以格致诚正与治平为“两截学问”(《答姜养冲》,《去伪斋集》卷五)。何瑭《儒学管见》则曰“学与政非二道也,学以政为大……本之以《大学》之道而行之以国家之法,为政之道,思过半矣。此儒者之正学也”(《明儒学案》卷四九第1164页)。贺钦说“政事学问原自一贯”(同书卷六第99页)。王艮则说“学外无政,政外无学”(《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二《尺牍论议补遗·与林子仁》)。

士人由更切身的经验出发,又将政学之一表述为仕学之一。王阳明曾对其属官说:“我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传习录》下,《王阳明全集》卷三第95页)吕坤说:“自《大学》之教不明,而仕与学分为两段。”(《别尔瞻书》)邹元标以为“仕学一道”(《讲义》,《明儒学案》卷二三第544页)。李贽也说“仕、学,一也”(《道古录》卷上第三章,《李贽文集》卷七第350页)。明末范景文说:“夫学,以学所仕,则古人之学;仕,以仕所学,则古人之仕。”(《贺韩霈霖学博擢令柏乡序》,《范文忠公文集》卷六)孙奇逢所说,更有其具体:“对簿书则学在簿书也,对狱讼则学在狱讼也。”(《答姜二宾》,《夏峰先生集》卷二) 颜元每不免将儒学固有的逻辑推向极致,在这一题目上,即说“吾儒原是学为君相、为百职”(《四书正误》卷一,《颜元集》第158页),“学,正是学作有司耳”(《存学编》卷一《学辨一》,同书第50页)。前此归有光的说法更有意味,他将“学”与“仕”之不一,归结为科举作为制度的后果,说:“自科举之学兴,而学与仕为二事。故以得第为士之终,而以服官为学之始。士无贤不肖,由科目而进者,终其身可以无营,而显荣可立望。士亦曰吾事毕矣。故曰士之终。占毕之事,不可以莅官也;偶俪之词,不可以临民也。士之仕也,犹始入学也。故曰学之始。”(《送王汝康会试序》,《震川先生集》卷九第192页)因学非所用,直至仕始学为政,的确是一种奇怪的制度安排。至于以得第为“士之终”,更有妙义,值得大大发挥,可惜的是此一思路并未展开。刘宗周将自己体验到的求道于政事的不相妨,做了如下描述:“湛然寂静中,常见诸缘就摄,诸事就理。虽簿书鞅掌,金革倥偬,一齐俱了。此静中真消息……”(《刘子全书》卷一〇《学言上》)明亡在即,刘宗周犹向祁彪佳说:“道只在事君当官,莫于此外更求道,此外求道妄也。”(刘汋撰刘宗周年谱,崇祯十五年,《刘子全书》卷四〇)以为政任事践行其道,如刘宗周这样的儒者对于意义之境的追求,无疑提升了政治行为的境界。

士人的经世取向,与此取向有关的价值态度,本来就依据于对“政—学”“仕—学”关系的传统理解。追求政与学之“一”、仕与学之“一”、学术与经济之“一”(亦其时被认为完整意义上的“学术”),即学即治,学而致用,明清易代之际的论者,未出上述思路。在有关明亡的追论中,士人议政中认识的混乱,往往被归结为“不学”。认识到学术荒陋的后果,士之有识者辨析名实,讨论义理,欲以“学术”校正的,正是以道德论为政论,道德价值的绝对化。在此意义上,又可认为有关“学术—政事”的检讨,参与构成了经学复兴以至“学术转型”的契机。

上文说到一些士人务为“有用之学”。这里应当说,其时关于有用与否的判断,仍然受制于“政”之为“制”,且基于“仕”的经验,首取“政务”所关。士人与朝廷政治有关的经历,非但影响了为学境界,且影响于人格塑造——政治实践作用于古代中国知识人的品性,较之影响于他们的知识状况,或更有其深刻。这一点下文还将讨论。

有是职掌即有是学。朝廷关于“政事”“事权”的划分,无疑潜在地影响着士人有关知识的类型意识。朝廷的六部之设,关于“职事”的划分,与其时被认为“实学”诸门类,确也隐隐对应。士人所论“政”与“学”,即多少基于此种结构性的对应。 而政事也对某些知识门类的发展有直接的推动。如工、兵等部所处理的政事,确也赖有“实学”(“有用之学”)的支持。士人为适应“经世”取向的知识准备,与上述政治需求不无相关。其中就有被认为对于“专才”需求尤殷的水利。有关“经世”的著述中,多兵书与有关水利之书,后者被认为最与生民利害相关。由潘季驯《宸断大工录》(《明经世文编》卷三七五—三七八)不但可知“河臣”的职掌,且可知潘氏之于水利所达到的“专业化”的程度,以及“能臣”之于职守,其所遵循的“职业伦理”。四库馆臣以为张国维《吴中水利书》所记,“皆其阅历之言,与儒者纸上空谈固迥不侔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部地理类)。

尽管归有光所说服官乃士人“学之始”非无根据,也仍然应当看到,即使在这一时期之前,诸种实用的知识始终在积累中,对于士人的知识状况不便仅据其“致身”的途径而做一概之论。以善理财、“钩校”著称的能吏周忱、王琼一流人物,无不是科甲出身;与我将在下文谈到的明习兵事的文官一样,他们有关的知识、能力,得之于自我训练或历练,与其为“进身”的训练或并行不悖。 无论有是学而任是事,还是任是事然后为是学,任事的经历有助于成其学,却是可以相信的。当然,有其学而无其任,任此事而无是学,则是更为常见的情况。陆世仪批评其时缺少专才,又用违其才,任官者似吏、户、兵、刑无所不可(《思辨录辑要》卷一二),此种问题,不可能在其时的制度框架内解决。

至于政与学孰为先后,也的确格于科举制度,当其时不可能有合理的安排。王艮以为宜先学而后入政,而非以政为学,说倘欲“自试”,可“于师友处试之”,“若于人民社稷处试,恐不及救也”(《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一《语录》);还说“社稷民人固莫非学。但以政为学最难。吾人莫若且做学,而后入政”(同上)。这意思无疑很要紧。《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子产曰“侨闻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但在事实上,“以政为学”始终更是常态。徐孚远为《皇明经世文编》撰序,说:“余尝闻诸长者云,新都杨文忠公、江陵张文忠公自释褐以后,即弃去向所业文词,尽取国朝典故诵之,手指心忆,得其条理。及其当国,沛然施之,无不如意。”但到了明将亡、既亡,已不可能有“学而后入政”的从容,且其时论者说政学之一,重心无不在前(即在“政”),强调学的目标意识;颜元甚至不惜将此目标唯一化,说其所谓学,即学“经济本领”(《四书正误》卷四,《颜元集》第214页)。

“经世”之为人生目标,原即组织在儒者的人格建构中,即“内圣外王”中的“外王”。此“内”“外”落实于“出—处”这一组更具体的生存情境,即出为帝王师,处为天下万世师。上文已说到其时注重事功者,也不就以“见诸施行”为仅有的期待,何况如黄宗羲、顾炎武所说,“施行”尚可期之于将来!此外上文还谈到,其时的士人更相信,即不出,也无妨其从事于“治”“平”的“尧、舜事业”。“经世”于此而具有了精神性,已非止于直接具体的“事功”指标所能限囿与衡度。

同处此时,遗民中的敏感者有意将其所谓“政”,与官方政治区分开来。如上文所说,王夫之一向强调仕作为士的选择的优先性。苏轼曾说过,“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譬之饮食,适于饥饱而已”(《灵璧张氏园亭记》,《苏轼文集》卷一一第369页);王夫之正不取此“无适而不可”。 释《周易》“观”卦,他说:“君子之学修,虽耕钓而有天下之志,然必上宾于廷,乃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以先王经世之大法,广其见闻之不逮,故虽衰世之朝廷,犹贤于平世之草野,非窥关者所能测也。”(《周易内传》卷二上,《船山全书》第一册第205页) 却又说,倘“礼乐刑政之精意具于一室之中”,即不“出而图君”也是“为政”;即不仕,也大不同于隐逸之士(《四书训义》卷六第311页)。江右魏礼也以为“仕”非必有待于“受官服政”,他说:“四十曰‘强而仕’。夫‘仕’者,非必受官服政也,有仕之道者皆是也。”“仕也者,必能有施设于世,有补于生民,有济于君,夫然,虽未仕,有仕之道矣。”“有仕之道而未仕,是吾既具乎仕也。具乎仕,仕焉仕也,未仕焉仕也,迟速仕焉仕也。故曰:士者事也,仕也者士也。”(《赠涂生尚萶四十序》,《魏季子文集》卷七)说得有点绕,但大意不难理会。事实上,无论孙奇逢、李塨的向“有司”论道讲学 ,顾炎武欲在关中“略仿横渠蓝田之意,以礼为教”(《与毛锦衔》,《顾亭林诗文集》第141页。按横渠,张载;蓝田,即北宋吕大钧、吕大临等),更无论易堂魏际瑞、魏礼、曾灿等人的作幕或充当策士,在一个较大的视野中,均关涉“为政”,属于魏礼所谓的“未仕”之仕。

儒学中原自有这一种思路。儒家之徒以“为政”原则为普适性的伦理;《大学》之道,齐、治一揆,其间的区别,被认为更在士人所处的位置。 据此,陆世仪说:“古之为治者,治心、治身、治家、治国、治天下,一而已矣。”(《思辨录辑要》卷一八)张履祥推广“王政”于家族,于日用常行,说:“尝读《孟子》,曰:‘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士庶之家亦如此。家法,政事也;田产,土地也;雇工人及佃户,人民也。”(《补农书下》,《杨园先生全集》卷五〇)以齐家为政治实践,在清初这一特殊时期,儒学中上述固有的逻辑,无疑向遗民或有遗民倾向的士人许诺了践行“《大学》之道”的广泛可能性。 “为政”不过狭义的“经世”,“经世”则是广义的“为政”;不以“为政”作特殊观,在一种宽泛的“经世”视野中,孔子的“学”“教”非但与“尧、舜事业”等值,而且并不被认为有性质的不同。官方政治外的“经世”努力,无论平世还是乱世,都由上述理解获致了支持。而同一时期“仕”之外用世渠道的进一步开通(如游幕),无疑也有利于“经世”概念的扩展与丰富。

“经世”乃士人处当世的一种人生选择、学术取向。宋徵璧所拟《皇明经世文编·凡例》,说“兹编义在救时”。该书编辑者相信“高论百王,不如宪章当代”(徐孚远序)。明亡之际鹿善继说“天下事……只论不可错过之今日,岂论或有变态之异日”(《窾议序》,《认真草》卷一二)。着眼在当下、“今日”,亦志在经世者的姿态。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士人所谓“涉世”“经世”“持世”“转世”“济世”的“世”,无非斯世。尽管经世的目标不必限于当代,但作为士夫的人生实践,不能不作用于当代,往往预期效应也更在当代。所谓“经世之学”,也以实践性及“作用于当世”为基本品性。如上文所说,被笼统地划归“经世之学”者,未必不具备近代意义上的“学科”性质,但当其与其他知识门类并置时,是以实践性、实用性、可作用于当世等为理由的。

上述取向体现于学术,即注重当代典章制度,以及其他与当代政治、制度相关的知识。陆世仪引薛蠧所说“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当熟读深考”,不满于后儒学孔子,“动称周家法度,而于昭代之制,则废而不讲”(《思辨录辑要》卷四)。“时王之制度”以至名贤议论,从来被作为“经世”之资。黄宗羲说徐石麒其人“尤熟于朝章国纪”(《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忠襄徐公神道碑铭》)。关于《大明会典》,李塨以为“明已亡矣,典则在也。虽时异世殊,然朝政之所关,故事之所详,学者安可不知?”(《体用全学》)陆世仪为学圣贤之学者开列书目,以为“本朝事实”“本朝典礼”“本朝律令”,尽管国家不以之入功令,又无“钦定之成书”,却“最为知今之要”(《思辨录辑要》卷四)。《明儒学案》记鹿善继:“首善书院之会,先生将入,闻其相戒不言朝政,不谈职掌,曰:‘离职掌言学,则学为无用之物,圣贤为无用之人矣。’遂不往。”(卷五四第1305页)鹿氏还说:“看来为学只在当下,学术事功亦分不得也。”(《论学书》,同上第1306页)

经世取向者对当世的注重,表现在对当代思想学术的吸纳。陆世仪不但引徐光启关于“区田”的说法,且介绍《农政全书》中所记农具(《思辨录辑要》卷一一)。刘献廷也论及徐光启的《农政全书》(《广阳杂记》卷三)。王源《平书》关于农田水利,引述了徐光启的主张,论治河,则引潘季驯。《日知录》更是显例。顾炎武以“抄书”的方式示人以诸种具体方向上认识的演进,“批判思想”的积累,令人可考明清之际的制度论者对已有思想资源的利用。由王源《平书》、李汋的《平书订》对陆世仪、顾炎武的一再援引(《平书订》一再引述陆氏的《思辨录》),其他如《天工开物》引《本草纲目》,及《天工开物》的被同时著作引用,均可资考当时著述流布、知识传播、思想推衍,同一时期士人间相互启发、资源共享的情况。那一时期士人的议论往往有不谋之合,由此也可以得一解释。

经世取向无疑基于对当世的乐观。积极入世、用世,从来可以视为一种文化性格,这种被认为“积极”的人生姿态,通常是以“尚有可为”的判断为基本前提的。然而对于处清初之世的遗民,上述取向的正当性决非自明、不待论证的。“经世”的此岸性、现世性以至当代性,与遗民处境不无矛盾,遗民所遭遇的伦理难题也缘此而发生。

在经历了“易代”这一重大事件的士人,“明亡”划出了一条至关重要的时间界限,因了这一界限,诸多事物、行为的意义都被改变了。即如本章开头所说的“任”,更何况“仕”!有了“明亡前后”,就有了如下的追问:仕何朝,“经”何“世”,提供给谁的制度设计,以谁为期待的制度批评,等等。 李塨称许梁份“所筹边陲情形,可谓天下之大有心人”(《答梁质人》,《二曲集》卷一七)。刘献廷也说梁氏的《西陲今略》乃“有用之奇书”,“虽止西北一隅,然今日之要务,孰有更过于此者”(《广阳杂记》卷二第65-66页)。然而当明亡之后,该书有何用,系何种“要务”,即问刘氏本人,也未必能问出个究竟的吧。 黄宗羲送万斯同赴明史馆,有诗曰:“不放河汾声价倒,太平有策莫轻题”(《送万季野贞一北上》),岂不也出于遗民对其伦理处境的警觉?说治道、治术于明亡之际,以至明既亡之余,总难以免于疑论。经世确乎是积极的人生姿态,争奈学者所处,是一个如此特殊的历史时刻!

遗民之为遗民,是由一系列行为规范界定的。对规范的逾越意味着身份的变更。骆钟麟为李塨《匡时要务》作序,说李氏曾著有《帝学宏纲》《经筵僭拟》《经世蠡测》《时务急著》诸书,“既而雅意林泉,无复世念,原稿尽付祖龙,绝口不道”(《二曲集》卷一二)。李塨记吴野翁“究心经济,务为有用之学”,甲申闻变,即“取平日所拟时务并杂撰付火”(《吴野翁传》,《二曲集》卷二〇)。自焚其关涉“时务”之书,是申明遗民身份的动作。不与当道合作,不介入当世政务,亦遗民自律。当其时遗民中流行“俭德避难”的说法,易堂的魏礼不以朱子训“俭”为“敛”为然(《朱容斋八十一岁赠言序》,《魏季子文集》卷七)。但某种敛抑(往往意味着主动放弃),确也是遗民处乱世而保全节操的即使是不得已的选择。守身、洁身的道德要求与用世热情于此冲撞,冲撞中的痛苦,由当时士人文字间不难察知。

有意味的是,尽管发生了目标的紊乱,由后世看去,明末清初,却是“经世之学”大放异彩的时期。一时并出的(“出”谓写出,未必即面世),就有黄宗羲的《待访录》,顾炎武的《日知录》《郡县论》《钱粮论》,王夫之的《黄书》《噩梦》,陆世仪的《思辨录》等。也是由后世看去,有意味的尚有诸人对于自己著述动机的申述。黄宗羲自序其文字,说:“古之君子著书,不惟其言之,惟其行之也”,自己却只能“留之空言而已”,却仍然冀后之人“有因吾言而行之”(《留书·自序》,《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第1页)。顾炎武自说“待一治于后王”(《与杨雪臣》《与友人书》,《顾亭林诗文集》第139、190页),待“王者起”(《与人书二十五》,同书第98页),“待一治于天行”(《答王茂衍》,同书第196页)。 陆世仪有类似的表述,说“一旦天心若回,拨乱反正,皆出诸胸中素学,此便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思辨录辑要》卷一)。《黄书》编成于顺治十二年、永历十年(1656),时南明朝的抵抗已近尾声,王夫之“变姓名,为猺人”,避地漂泊(刘毓松《王船山先生年谱》,《船山全书》第十六册第202-204页),谁是其政治设计的期待中的实施者?该书《后序》,毋宁读作自辩,语意曲折隐晦,说自己“言之当时,世莫我知。聊忾寤而陈之,且亦以劝进于来兹也”(《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539页)——以为必待申辩,与黄宗羲、顾炎武没有什么不同。王氏另在其《噩梦·叙》中说:“吾老矣,惟此心在天壤间,谁为授此者?”(同书第549页。按《噩梦》编成在康熙二十二年)“谁为授此者”,这确实是难以回避的一问。钱穆比较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与乾嘉学者,说:“不忘种姓,有志经世,皆确乎成其为故国之遗老,与乾嘉之学,精气绝焉。”(《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自序》)同书还说,乾嘉诸人,“其意气远非梨洲亭林船山习斋之比”(第六章第257页)。这是后人的见识,与顾、黄、王当时的状态、心事,已不大相干。

在清初遗民,辩护其经世冲动的最有力的根据,在儒者的当世承当。倘是真正的儒者,对于生民利病,即不能膜外置之。李塨虽处“土室”,自说“世道人心,未尝一日忘怀”(《司牧宝鉴·小引》,《二曲集》卷二八)。顾炎武也说“不忘百姓之病”(《答王茂衍》)。且因有遗民的身份自觉,愈见出不容已。王夫之以其史论,表达了对于民生的严重关切。张履祥以为讲求“先王经世之实政”,正乃今之学者“隐居求志之务”,目标则在“成就一种人才,为天地间见小大功用,使斯世斯民有所赖藉”(《与严颖生二》,《杨园先生全集》卷四)。在他看来,这目标并不因易代而失去了正当性。魏禧也说,“士时位有不同,天下民生则自唐虞三代以迄于今,一也”(《赠宋员外榷关赣州叙》,《魏叔子文集》卷一〇)。

系念“生民”“民生”,在此时刻无疑加剧了选择的艰难,却也使遗民中的儒者有可能面对当世保持其积极姿态。甚至对于遗民“选择的艰难”也不宜夸大。很可能上述诸人的痛苦并不如我们设想的那样深切。上文已经提到,训诲清初当道,李塨、孙奇逢都很坦然。陆世仪甚至以为易代之后遗民不妨任“学校之职”,说“昔武王访道于箕子,而箕子为之陈《洪范》,盖道乃天下后世公共之物,不以兴废存亡而有异也”(《思辨录辑要》卷二〇)。按此,他本人的陈说治道,也未始非待当道之访,且对此并不像有怎样的道义负担。陆氏以为“聘遗黎故老为学校之师,于新朝有益,而于故老无损”(同上)。“有益”固然,有损与否的判断,却不免有因人之异。李塨应聘主持关中书院,终于抽身而去,也因不能坚信无损。书院尚且如此,何况“学校”!陆氏的主张不大可能得到遗民一族的普遍支持,是可以相信的。陆氏被清人目为“粹儒”,由《思辨录》看,却每有越轨的思致;被奉为朱学大儒,对陆、王却并无怎样的门派之见,与其人其学的经世取向,其人思想的切于实际、时务,都应不无关系。对斯世的承当,亦儒之为儒,儒者生存价值所系;一部分遗民处清初之世的姿态,由此得到了意义支撑。

儒者的经世实践从来包括推行教化、兴起人才。宋元以降的理学之士,也以善俗以至基层社会生活的组织作为自己的责任。或许应当说,正是上述困境有助于儒者澄清其目标,恢复其品性。在本书所论明清之际,无论所从事者为敬族收宗、整顿宗法,还是讲学授徒、从事教化,无不可以归结意义于践道救世。拒绝与清初当道合作的士大夫,由此为自己的用世冲动找到了出路。上文已提到顾炎武曾有意在西北仿张载、蓝田吕氏从事教化,对此他说,“值此人心陷溺之秋,苟不以礼,其何以拨乱而返之正乎?”(《答汪苕文》,《顾亭林诗文集》第195页)那在顾氏,无疑是经世之首务,而且只能由儒者承当。儒者借诸同一时期的经学复兴,重建儒的社会文化地位,也还原了儒的原始职能。

发生在时间中的变化——时世迁转,目标暗移,其间轨迹,几无端倪可寻。至于上文说到的梁份留心边事、撰《西陲今略》,更像是明中后期士人的一种关怀在清初的延续。当时世变易之后,士习未即随之易移。如《读史方舆纪要》这样的皇皇巨著,掩蔽其间的那一段精神,与清代博雅之士的“为学问而学问”,相去确也不止一间。这距离却又是纯粹学术史的眼光所不能测度的。易堂彭士望、魏禧以“志士之文”自负,当其时也有志士的学术,非置诸其时的情境,即不能充分估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时以经世为目标者,被后世认定的意义,却在“学术史”上,也非顾祖禹、梁份辈始料所能及。尽管“心事”“精神”本是易于销磨的东西,却仍不妨力图经由学术而读人,将“人”读入其文字其学术——那“人”那“心事”,确也在文字间,有待于后人辨认。

专门知识、技术之为用

由遥远的后世看去,“学”与“政”的功能分化,本应是学术发展的必要条件。其实分化之为趋向,与追求政学之“一”、仕学之“一”,从来同时存在。也是在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钱谦益说有“儒者之学”与“帝王之学” ,固然不无文人对于儒者的成见,所言区分却大有道理。方以智以“物理”“宰理”“通几”为三个学术门类(《通雅》卷首之三《文章薪火》) ,也无非在确认事实上的分化——这也应当是清学兴起的一部分条件。如上文所说遗民适应时势的选择,无疑有助于推进政/学、仕/学的功能分化。一种专业化、知识专门化的倾向,可能由风气中得到了诱导与鼓励。

上文已说到了明清之际的士人欲“广”儒学。所谓“广”,非指知识范围。但由本章所设的角度看去,正不难注意到知识范围在其时的扩张。学求“有用”这一目标意识,为接纳新知预做了准备。此外,输入自西洋的新的资源,鼓励了对于精确性(亦可曰精密性)的追求,刺激了与“技术性”有关的兴趣,甚至引发了制器的热情。此中的确埋伏了新的机运——尽管终于不过“机运”而已。

我所读到的文字,记录了那一时期的士人当遭遇新知时的兴奋。即使僻处赣南,也无妨于易堂的邱维屏、彭士望对于泰西学术文化,表现出某种开放心态。彭士望《书欧阳子十交赞后》记他的友人欧阳斌元(宪万)“尝师事西洋士,学铳、天文、日月食测量数诸法”,为此不惜“易名就坛事耶苏,随村市人后瞻礼诵经,忍饥竟日。人或讥议之,笑谢不为止”(《树庐文钞》卷九)。王源读刘献廷《家藏墨苑》,说自己“披览自晨至夜漏三下”,其中包括“欧逻巴”利玛窦文字,“多生平所未见,于是掩卷惝恍,心荡慕,忽忽不知所至,而嗒焉自丧也”(《刘氏家藏墨苑序》,《居业堂文集》卷一二)。张尔岐以利玛窦所谓的“耶苏教”为“荒唐悠谬”(《蒿庵闲话》四三第299页),言及利氏所传播的“历象器算”(尤其仪器、方法,如质测之法),却兴味盎然。陈子龙以“泰西”的“水法”为“考工之亚”,甚至以徐光启的传播西学为“礼失而求诸夷”(《农政全书凡例》,《陈忠裕全集》卷三〇。按《农政全书》曾经陈子龙修订)。

最足以表征上述取向的人物,自然要推徐光启其人。《明史》徐光启传曰其“从西洋人利玛窦学天文、历算、火器,尽其术。遂遍习兵机、屯田、盐、水利诸书”(卷二五一)。阮元则注意到了为明史馆臣所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徐氏所表现出的与天下共享新知的态度。以西学为天下公器,徐氏的态度,未必不得之于西人的启示。无论他们对于西人的观察有怎样的误差,上述伦理方面的敏感都有意义。

传统的“经世”视野势必因士大夫知识范围而有扩张,甚至暗中扩张着“经世”的义涵。于此徐光启确也最足以表征。其时西学引起最大关注的,自然是天文历算,徐光启却力图唤起对于“算学”(曰“度数”“数学”“算数之学”“算术”)的应用价值更广泛的兴趣。 徐氏在其家书中说,其所为“历算之学”,“渐次推广,更有百千有用之学出焉”(《致老亲家书》,《徐光启集》卷一一第497页)。这的确是令人兴奋的消息。对于本章的论旨而言,徐光启所说数学关系“治道”,于“民生财计大有利益”(《条议历法修正岁差疏》),最可称其时的“新思维”。对“为政”的技术层面、精确性的关注,无疑蕴涵有新的政治理念,有可能发展出新的行政手段。徐氏的企图甚至不限于上述应用,他更以为“几何之学”有转移风气之力,“率天下之人而归于实用”(《几何原本杂议》,同书卷二第77页)。徐氏《刻几何原本序》引利玛窦语,以为羲和、般、墨之用犹其小者,“有大用于此,将以习人之灵才,令细而确也”(同书卷二第75页)。此所谓“用”,已出乎寻常“经世”视野之外,着眼在心智的开发,思维方式的改造,与古人“游于艺”的思路,暗中有合。上文已提到陆世仪关于朝廷政治中缺乏专才、用违其才的批评。前此徐光启就有“治”有待于专家、专门人才的思路,他问:“三代而降,国有水工,士有水学,亦犹是神禹之遗焉。今之时,有水工如郑国者乎?有颛门水学如郏覃、单锷、郭守敬其人者乎?”(《漕河议》,同书卷一第26-27页)以上所述令人可以设想,倘若徐氏拥有足够的影响力,其上述见识成其为士林的共识,有可能成为王朝行政革新的契机——当然这种“革新”并未出现。

尽管如此,士人对于技术的兴趣,仍然被西学所激发。《皇明经世文编》宋徵璧所拟《凡例》,说“有若刘庄襄之造车,余肃敏之修边,潘司空之治河,徐文定之制器,考其遗制,允为国工”(按刘庄襄,刘天和;余肃敏,余子俊;潘司空,潘季驯;徐文定,徐光启)——不依其事(“治河”抑“制器”),而以其“技术”性质,将此数项并为一类,属之“冬官”(大略即近世的工艺、技术类):亦可考其时的分类标准。

对于精确性的注重,就徐光启而言,不唯见诸治历诸疏 ,且见之于有关屯田、练兵、守城、制器的疏稿——非如其时朝臣的奏疏,惯于提出无所不包而不假论证的“一揽子”方案,也决不至于用“天下事数著可了”的名士口吻,确乎是实任其事或拟任其事者的态度与方式。陆世仪谈论治河,计算及于经费(《娄江条议》);关于水利,讨论至于计算土方之法(《思辨录辑要》卷一六)。 其说区田、清丈,也都涉及极其具体的技术性方面,且有关于精确性的要求(如同书卷一六论清丈),数量概念极清晰。从来有长于“操作”的官员;然而到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仍然不可能有成其为类别的“技术性官僚”;政治运作中的“技术性”部分,主要是由幕宾、胥吏之流承担的。倘认为有作为个人的“技术性官僚”,那么徐光启或许可以目为其人的吧。陆世仪没有仕宦经历,却具有类似的品质——由此不难分辨其时经世之学的不同进路。只不过技术的开发与物质文明的发展相因依。徐光启说利玛窦的《几何原本》“直是教人开矿冶铁,抽线造计;又是教人植桑饲蚕,湅丝染缕”(《几何原本杂议》,《徐光启集》卷二第78页);在“实业”未兴的条件下,他的推广算学于技术开发的设想,自然无从付诸实施。

也如“事”“物”,“用”亦有其抽象义;儒者所谓的“用”,本不必赖有应用性的知识、技术而达成。有体有用,体用兼赅,这里所谓“用”非即“实用”,却未必不指“实用”。明末清初所谓“实学”,界定因人而异。由“体/用”的方面,应即有体有用之学;在经世取向的士人,“用”往往落在实处。陆世仪为学圣贤之学者开列的书目中,既有四书五经性理诸书,又有天文、地理、水利农田、兵法等类之书,目标在使学者“俱为有体有用之士”(《思辨录辑要》卷四);其所谓“体”“用”,证诸书目,所指明确无疑。李塨也有以“明体”“适用”分类的书目(参看其《体用全学》)。技术、器物的应用价值,在此种空气中,得到了强调的机会。

尽管到本书所论的时期,传统的道器之辨还没有颠覆之虞,明末以至明清之交的一段时间,一部分士人对于制器,却表现出前此罕见的浓厚兴趣。输入中土的西学,制器法正是富于吸引力的方面,由此也可窥见其时士人急切的功效期待。崇祯年间宋应星编纂出版《天工开物》,有关于工艺流程的记述。明亡之际情势所急,欲制之器自然首推兵器(参看本编“谈兵”一章。李洵《下学集·明代火器的发展与封建军事制度的关系》一文,对于明代士人试验、改进、制作火器的情况,有详备的说明)。一时士人所好,却又不限于此器。姜埰《满文学传》:“甲申之变,首倡举义,擒斩伪官。事不成,弃家走东海上,日讲西人奇器,自木牛流马以至龙尾车,自推磨,无不手自制之,犹以西人磨法稍迟,益一齿,若有神助。”(《敬亭集》卷九)王弘撰承认西人虽道与吾儒悖,其“天文奇器”,确有“独长”(《山志》初集卷一第10页)。王源《亦安乐窝记》说吴子远“尤精西洋制器法”(《居业堂文集》卷一九)。万斯同称道梅文鼎(定九)能“制器”,曾制“窥天测影诸仪”(《送梅定九南还序》,《石园文集》卷七)。熊开元《沈留侯艺林汇考序》自记其在与西人的交往中,发现对方“测景量天、汲深瞭远、引重穿坚诸种种器用,洪纤毕备”,“力少而功多,理幽而事著”,惊叹之余,竟制作模型,“佣力负之还”(《鱼山剩稿》第475页)。该篇旨在说器用的更革、改进的意义,见识非迂儒所能比拟;对于“艺”,对于机械、工艺的评价态度,着眼于“利溥”而不拘泥中西,见识也较寻常的儒者为宽豁。陆世仪讨论农事也及于农具,包括新制的农具,表现出对“便巧之器”的热心,叹息着“农人刈获时最苦,伛偻而行,手足腰俱病,予甚悯之,欲思一便巧之器而无其法”(《思辨录辑要》卷一一),亦可资考其时士人制器的动力。经学的实学倾向(制度考察的兴趣与对于《礼》学的实践热情)、宗教的世俗转向、士人趣味的平民化、对“生活的艺术”(及相关器物)的耽嗜,与上述制器的热心,未必不在同一趋向、氛围中,且彼此呼应而相成。至于清末造船制器之学的兴起,与明末清初的上述趋向的关系,则已在本章的讨论范围之外。

在理学话语中,“器”较之“物”,更有形下意味。徐光启说:“器虽形下,而切世用,兹事体不细已。”(《徐光启集》卷二第67页)所说就是物质性的“器”,有形之“器”。宋应星说:“‘治乱经纶’字义,学者童而习之,而终身不见其形象,岂非缺憾也!”(《天工开物·乃服》第75页)他的此书,即令人经由可见的器物,可付诸说明的技术,给上述字义以形象——不消说他所示人的“器”(器具)、“艺”(技术),仍在“道/器”“道/艺”二分的视野中。

如同士人在制器一事上所显示的,他们并不缺乏“动手能力”。在这一时期,一些士人甚至在农事等方面,也不避烦碎,躬亲实验。徐光启在天津垦田,从事农业试验,致书鹿善继,说:“顷见东省旱灾至惨,深恨平时无劲农积粟之力,乃致一岁灾人相食……以此鄙意益坚,虽摩顶放踵犹为之。”(《徐光启集·补遗》第610页)徐光启曾实验区田法。陆世仪也曾将由文献中读到的区田法“遍商之老农”,且令他的友人陈瑚试其事以“得其实”。据陆氏所记,陈瑚确曾在蔚村做此实验(《思辨录辑要》卷一一)。陆氏本人也曾“仿其意一为之”(同书卷一五)。据黄宗羲说,张岐然也曾为试验“区田”而“入山中与老农种植”(《思旧录·张岐然》,《黄宗羲全集》第一册第388页)。张履祥于农事,不止于“督课”,而是“草屦箬笠,提筐佐”,据说其人修桑枝的技术,“老农不逮”(《张杨园先生年谱》顺治四年,《杨园先生全集》附录)。张氏曾应人之请,补涟川沈氏《农书》之未备,著《补农书》。其中关于农事的内容,极亲切实用,得之于他本人从事农桑的经验及实地考察。陆世仪、张履祥等人对于农事的兴趣,与遗民的生存状况,应不无关系。

何允泓(季穆)以诸生而“好谭三吴水利,访问三江故道,及夏、周疏浚遗迹,穷乡沮洳,扁舟往返。尝遇盗夺鱍被,忍冻以归,家人咸窃笑之”(钱谦益《何季穆墓志铭》,《牧斋初学集》卷五五第1375页)。梁份以为“凡书可闭户而著,惟地舆必身至其地”;倘“身未游历,所知非真;采摭旧闻”,即难免“踵讹增伪缘饰成书之病”(《与熊孝感书》,《怀葛堂集》卷一)。颜元记其与杨静甫的交往,“每见则举天文地志兵农水利算数,披图拈诀,或下及枪棍技击,手著作式,尝终夜不辍”(《习斋记馀》卷一《送安平杨静甫作幕序》,《颜元集》第406页)。强调实地去做,亲力亲为,无论农事、水利考察,还是舆地踏勘以至“军事技艺”的操练——与王学关于“知行一致”的主张,未必没有关系。陆世仪说:“学问从致知得者较浅,由力行得者较深。”(《思辨录辑要》卷一)此“力行”可以理解为道德实践,也可以理解为事务历练。儒者说践履,说知、行,虽此践非彼践,此行非彼行,却不能说其间绝无关联。

既然到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官僚仍然由“士”来承当,上述思想资源,一部分士人的知识状况,对于其时“政治”的潜在影响,是可以相信的,尽管这一点尚有待证实。我在这里要说的却是,对此“影响”不宜夸大。明末清初的经世取向,依凭了其时的历史条件(如西学东渐),开出了一些新的思路,不同于传统经世之学的新的方向、新的可能性;却也正是“历史条件”,限制了上述思路、方向、可能性的展开与实现。在举出了上述诸例后,我宁可相信上述取向的偶然与个别——只有为数不多的士人有此技术兴趣,只有为数更少的士人从事“制器”这一种活动,尽管“偶然”与“个别”并不因此而失去意义。黄宗羲自述其避乱山中,“布算簌簌”,“及至学成,屠龙之伎,不但无所用,且无可与语者”(《叙陈言扬句股述》,《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36页)。黄宗羲是明遗民中年寿较长者。终其一生,算学依然只是个别人士的特殊技艺,其应用价值远未得到开发。颜元于“六艺”中,强调更在射、御等准军事技能;没有迹象证明颜氏本人有数学造诣。尽管有徐光启谈到“度数”可用以理财,但到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地方行政中最为吃重的“钱谷”一项,仍操之于胥吏、幕宾之手,志在“经世”的士夫并不以“算”为“用世”所应当具备的知识或技能。 至于近代以来被划入“社会科学”的知识门类,在此时期或尚未产生,或尚未由其他知识门类中分离出来。陆世仪说“古者兵刑皆出于学校”,“惟知学然后可以刑人,惟知学然后可以杀人”(《思辨录辑要》卷一七)。李塨说律令“最为知今之要,而今之学者,至有终其身未之闻者”(《体用全学》)。“刑名”的专门人才,仍在胥吏、幕宾中。士夫无论擅长财计还是通晓刑名(上述即所谓“吏事”),依然被目为异秉。吕坤早就说过,“士君子非世用之难,而用世之难”(《别尔瞻书》)。被认为有用之学既无所不包,即难免无一精深。求实用而得空疏,亦其时以“经世”为标榜者的通病。上文已引全祖望说刘献廷的“好大之疵”,确是切中肯綮的批评。

经世之文

书生“经世”,其成果不能不主要见诸著述——“经世”作为著述的动力,也一定程度地决定了著作的形式。上文说到“任事”“任议”。我们今天所能读到的,几乎只限于“议”——关于“事”的议论,与“纯粹”议论。士人的政治参与、干预,主要是经由言论实现的;几种传统的文体,即如策论、章奏,在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仍然充当了士人论政的基本形式。

“策”之一体,缘用以试士而成为重要的政论形式,规范了士人的论政方式。尽管王夫之对于策问取士有所批评 ,仍不妨认为,策对、策论对于训练士人的论政能力,功能至巨。有明一代,士人讥切时政,就利用了此种文体、方式所提供的言论空间。据《明史》,嘉靖十六年,“应天府进试录,考官评语失书名,诸生答策多讥时政”,考官因而受到处罚,“而停举子会试”。隆庆五年会试,刘元卿“对策极陈时弊,主者不敢录。张居正闻而大怒,下所司申饬”,却终于获免(卷二八三)。天启四年,丁乾学、郝土膏主持乡试,“发策诋魏忠贤”,艾南英对策亦有讥刺语,“忠贤怒,削考官籍,南英亦停三科”(同书卷二八八)。 收入本书所论这一时期士人文集的策论,给人印象深刻的,也是涉及时政时的尖锐性(可以收入钱谦益、吴梅村文集中的策论为例)。明代言论的活跃,由此也可见一斑。

较之策论被认为更为重要的政论文体,则为章奏。章奏被认为的重要性,由此一体在其时诸种“经世文”编中所占比例可以证明。关于《历代名臣奏议》,李塨就说:“学人贵识时务,《奏议》皆识一时之务者也。当熟玩之,以为奏记之助。”(《体用全学》)尽管到明代中后期,士人论政的热情无间朝野,却仍然以“朝廷建言”更为时所重。而作为经世文的“题本”,“在许多情况下是解释政府的决定和政治行动并使之具体化”(《剑桥中国明代史》中译本第818页),其被认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但也应当说,士人论政为策论一体所囿,无论应试还是其他朝廷言论,多属“对策”,而缺乏更宽阔的文化视野与理论旨趣。到明亡前后,如黄宗羲的君主论、君臣论(《明夷待访录》中的《原君》《原臣》等),如顾炎武的《钱粮论》《郡县论》,如王夫之史论中的公私论、君臣论等,其意境已非通常策论所能范围。由后人尤其近人看来,较之策论以及章奏,如黄氏《待访录》、王氏《读通鉴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徐光启《农政全书》一类著述,更足以标识明清之际经世之学的成就。明清之际士之有识者的政论,虽未必能全然摆脱儒者式的道德化,仍然显示出对“政治”作为系统的认识水准。如黄宗羲、王夫之者,曾在事局中,其从政经验也使其立论力避玄远,务期见诸实行,既不为明代言路的毛举细故,亦非如“琐琐小儒”的拘守既有政治理念,与朝堂上徒作空言无裨实际或意在攻驳不顾后效者,非在同一境界。脱出了朝廷建言式的语境,也才更有可能从容讨论如井田、封建一类有关制度的大命题——尽管仍不免受制于诸种预设及其时的政论水准,难以获得近代“政治学”的品格。

一个在今人看来有趣的现象是,即使到了危机时刻,士人也仍有余裕推敲、品评文字——甚至对于奏议。钱谦益所撰孙承宗行状,说孙氏朝堂言论,“婉切风谕,言语妙天下”(《牧斋初学集》卷四七第1188页)。还说其人“发言盈庭,纷纠盘错,鬌解玦决,片言辄了,论事析理,刺经谐俗,谭言微中,诙谐间出”,“至于断国论,辨几事,应机撰割,不出晷刻”(同上第1223页),欣赏的是其人的政治智慧与传达此智慧的言论艺术。传统的政论方式既培养了言论态度,也训练了论政文体,以及对于此种文体的评价尺度。上文已提到的《皇明经世文编》宋徵璧所拟《凡例》,说“兹编体裁,期于囊括典实,晓畅事情”——大致即编辑诸人所认为的“经世文”的文体规范。同书任濬序也说到此编足资为臣者“格君敷奏”之“取法取裁”,相信也是编辑是书的一部分动机。

归有光曾称赞陆贽的政论,说“如贽之言,开卷了然”,以为“陆贽、司马光,其言固皆可以为万世之所取法”(《河南策问对二道》,《震川先生集》别集卷二下第778、779页)。可知归氏对于“言”(特指政治性建言)的衡度标准,即直接、明晰;非但作用于当世,且有益于后世。到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王夫之称道陆贽以奏议辅德宗,“一议为一事而已,非建立纲宗、统万殊万目于数纸之中”(《宋论》卷一〇第223页),所说则是他所认为的“奏议”一体的规范。反是,则如李纲,当危难之时“犹且组练篇章”,“琅琅”言之,所言皆“未可遽行之规画”,无当于用(同上第222页),针对的无不是明代章奏常见之病:无所不包,力图“统万殊万目于数纸之中”;正言谠论,铿铿锵锵,却不能“就事而谋之,因势而图之”,意不在施行,不过提供了当世后世均无可非议的言论而已。

明臣奏议,好为“一揽子方案”,动辄“五事”“十事”。即如“太平十策”;“策”而取十,即欲无所不包,难免于《明史》所说的“冗漫无当”。明太祖《建言格式序》,说刑部主事茹太素以五事上言,其书一万七千字,“直至一万六千五百字后,方有五事实迹。其五事之字,止是五百有零”。因“立上书陈言之法,以示天下:若官民有言者,许陈实事,不许繁文,若过式者问之”(《明太祖集》卷一五第305页)。洪武六年“诏禁四六文辞” ,却终不能抑制诸臣的炫耀辞采。张居正曾主张“省议论”,曰其“每见督、抚等官,初到地方,即例有条陈一疏,或漫言数事,或更置数官”,“读其词藻,虽若烂然,究其指归,茫未有效”;主张“一切章奏,务从简切,是非可否,明白直陈”(《陈六事疏》,《张太岳集》卷三六第454页),明末却愈多议论,且依旧“组练篇章”。贺逢圣讥讽道:“雕字镂句,斗俪夸骈,以明治平之道,欲不浮晦其意,令人只作一幅文观,得乎?”(《释历代道命说》,《贺文忠公集》卷一)

见诸明人文集的章奏,以及策论、史论,往往不免于时文习气,“赋得经世”,大言无实;所谓“经世文”,不过纸上经济,徒“文”而已。即危急存亡之时,也不忘雕章琢句,实在是明代政治的一大讽刺。 也因此任事、任议之臣的“经世”之文,并非总能由文体区分,甚至未必能令人识辨书写者的朝野位置。但承担事任者言事的文字,的确有可能较为素朴。徐光启议政,思路缜密,达意而止,不事藻饰,与其时章奏好用排偶、务求音调铿锵者不同(唐文献却批评其论说策议“行文学苏长公”,参看《徐光启集》第10页)。如鹿善继《认真草》一集中的“枢曹草”(卷一一、一二)、“榆关草”(卷一三、一四),也确系任事者的文字,与议事者(包括议兵事者)有不同。任事者所言,固有大计,亦有与职掌有关的(经了更细致的分类的)具体事务。由他们关于这些事务的谈论,固然可知其人与职事有关的思理、逻辑,亦可以辨认论者作为“士”的品质。鹿善继说过,“论不期高,期于中情”(《同难录序》,《认真草》卷一六),是任事者的作风,也可证其人的质实。据《邑志本传》,卢象癉“马首挂朱墨汁筒,文移往来,倚马立就”(《卢忠肃公集》卷首)。由收入遗集的奏疏看,确系写于羽书旁午、军务倥偬之际。在公诸庙堂的言论之外,书札等私人言说,或更能见出心迹。以私人书札商酌政事,较之朝廷建言,效用未见得不若。只不过这类文字存之于文集,往往不为研究者所重视罢了。

其时也有另外的思路。刘宗周就认为不必以议论与事功作对立观,甚至说“存此议论亦便有此事功”(《与范质公大司马》,《刘子全书》卷二〇)。这种关于议论与事功的关系的精致见解,也可以看作明亡前夕辑录刊行《皇明经世文编》的意义认定。由后世看去更其如此:即令言而不得行,“经世文”的价值仍在,是一代士人政治实践的一部分。“经世文编”取非一体,而是关涉经世的诸体的汇辑。明清之际,士人的论政热情不择地而喷发,利用了所能利用的诸种言论形式(王夫之甚至以诗论为政论,如《诗广传》)。我们今天所能读到的,名臣奏议以及上文提到的私家著述外,见诸大量刊行的士人文集,“论”“议”诸体也往往被用于论政。其中成就最高者,当属史论。问世较晚的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最称杰构。该书巨大的思想含量,已非寻常史论所能比拟。

即使策论、章奏、史论之为文体早已有之,到明末仍然出现了一些特殊现象。《剑桥中国明代史》的作者曾指出,到16世纪,刊行奏议才流行起来,而“为实际用途而精选出的奏议汇编,确实是明代的一大发明”;邸报或塘报也“只有到了明朝后期才成为一种经常的制度”(中译本第785页)。“16世纪后期历史著作新趋势的一部分是个人和多人的经世文的辑录。”(同书第818页)上述奏议汇编、“经世文”选编,“是这个时期一项真正的新发明”(第819页);其中集大成者,即明亡前夕由徐孚远、陈子龙、宋徵璧辑录的《皇明经世文编》。 此编篇帙浩繁,令人可知明代政论的规模,堪称洋洋大观。 收入是编的既有名臣奏疏,又有私家著述之被认为关系世道者。该书以文集形式编排,所选不拘在朝在野,虽仍以章奏为多且暗含了朝廷“政务”之为入选标准,较之清代贺长龄、魏源等人的《皇朝经世文编》的径以六部(吏、户、礼、兵、刑、工)标目,却又不仅于体例之别,与有明一代活跃异常的民间政治,不能说全无干系。经世原非为官员所专,也非六部政务所能涵盖。尽管民间人士的政论,通常也未出“朝政”范围。

《皇明经世文编》以“详军事”为辑录原则。近人张舜徽由《皇明经世文编》中选文三百二篇,依主题分为礼乐、兵刑、教化、学术、治道、将略、财赋、铨选、经营、水利、边防、“夷务”十二门(《中国史论文集·〈皇明经世文编〉选目》),其中与兵事有关的,计一百三十余篇。吴晗《影印明经世文编序》则将《皇明经世文编》全书内容归为时政、礼仪、宗庙、职官、国史、兵饷、马政、边防、边情、边墙、军务、海防、火器、贡市、番舶、灾荒、农事、治河、水利、海运、漕运、财政、盐法、刑法、钱法、钞法、税课、役法、科举、宗室、弹劾、谏诤等项,其中关涉军事的有八项之多——危机时刻的氛围,即于此弥漫书中。由《皇明经世文编》所设诸目,及近人的上述归类,也令人大略可知陈子龙的时代“经世”“经世文”的指涉范围。倘若有所谓的“人格经世”“道德经世”与“事功经世”(参看王尔敏《经世思想的义界问题》一文),此编向后者(即“事功经世”)倾斜的迹象甚明。 也因而难以进入关注更在具体政务的“经世文编”,不能不是为儒者所长的制度探究——这种探究通常借诸经学而展开,在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尤其凭借了“三礼之学”“三代论”所提供的场域。格于体例,限于编选者的眼光,卓见特识、迥出于流行见解之上的黄宗羲的《待访录》、王夫之足称“辉煌”的论史之作《读通鉴论》,纵然当时即公之于世,也难以进入任何一种“经世文编”,是可以相信的。 限制了经世之学的,尚不止于此,更有社会、政治以及思想、学术发展的水平。

当明清之际,即使非以经学名世者,文集中通常也有探究制度渊源的准“经学”内容,尽管才识卑下者难免泥古而流于迂陋。推详礼意,推究制度设施以至制度思想合否原典,本是儒家之徒制度论的深度所系。即如缘制度复古而为制度批评,由“职官”的角度为当代制度考量,到本书所论的这一时期,仍不失为使有关的讨论得以展开的有效方式。陆世仪据周官而分析制度沿革,对制度利病的论说就颇能入微(《思辨录辑要》卷一三)。儒者经世之学的理论旨趣,确也尤见于制度论。较之于无视制度条件,关注仅在局部的更革,制度论毕竟有其更为根本的性质,而儒者经学经世的限度也在于此。经学视野与既有、现行制度的双重限制,往往也见之于这类文字。井田(或“田制”)、封建(或“郡县”)、兵制、学校等,作为话题均已古老。漫长时间中的话语积累作为资源,支持了也限制了此一时刻士人的制度思考。此外如《明夷待访录》《平书订》等足以作为其时制度论的标本的,还有那种包罗田制、兵制、官制等诸多方面的“大全”式的著述趣味——正与上文提到的“十策”“十事”式的奏议相映成趣。孔子说“为政”,往往因人设论;明清之际有志于“经世”之士,则务求全备,乐于做纲目严整的完整设计。 李塨《拟太平策》设计至于乡以下“基层组织”(乡——邑——里——保),说“三代治民,匹夫匹妇,无一不治”(卷一):目标也在“无一不治”,无治外、化外之民。

但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外,同一时期王源的《平书》,李塨的《平书订》《拟太平策》等,仍可以作为“平民知识分子”从事制度设计的例子,令人可知士人政治经验的积累,他们从事制度设计与制度批评的能力,可据以衡度其时“经世之学”的一般水准。王源著《平书》,请李塨“订”之 ,李塨《拟太平策》附王源《平书》语于卷后(如该书卷五),都令人可以想象其间的讨论商榷,务求折衷至当——在在可感制度设计者的郑重不苟,决不因系“民间人士”而率尔下笔。顾炎武致书于向未谋面的黄宗羲,对其《明夷待访录》推崇备至(参看《南雷诗文集》附录《交游尺牍》,《黄宗羲全集》第十一册)。正因效用之所期在“天下万世”,故不私其见解,而与天下万世共之;也因了目标与共,有一位学者对于另一位学者的激赏。这种同志之感,“与天下共”的阔大的襟怀,也应为此后的士人所艳羡与怀念的吧。清初学人(尤其遗民学人)学术境界与人生境界的合致,的确令后世之人有持久的向慕。在顾炎武、李塨,上述境界的达成,与其说出诸自觉的追求,毋宁说出自学人本色,出自他们作为学人在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人生目标与生存方式。学以任道,学以救世,于此有儒者庄严的使命承当。对于这一种“经世文”,“文体规范”已显得无足轻重。辑录经世文者,于此确也不免要遭遇归类的困难。

曾从学于黄宗羲的万斯同,说自己之所为经世,“非因时补救,如今所谓经济云尔也。将尽取古今经国之大猷,而一一详究其始末,斟酌其确当,定为一代之规模。使今日坐而言者,他日可以作而行耳”(《与从子贞一书》)。尽管万斯同将关涉时务时政、“因时补救”的“经济”,与“经国之大猷”即根本之道、之法,作为不同境界的经世之学,由目标与学术方式上区别开来,而由遥远的事后看去,上述取向有别的经世之学,也正互为补充。或者可以说,有上述两面,才更能达到体用兼赅。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即有时政批评,论制度而不放弃“因时补救”。陆世仪既有《治通》,又有《苏松浮粮考》《娄江条议》等:不同的著述形式各有预期。论制度而以作用于时政为期待,更是明清之际论者的姿态——即使如上文所说,现世关怀与遗民身份不免磗格。清初学术转型中的经世之学,以经学为依托,强调经学经世、经术经世,现世性与学术性相得益彰,顾炎武是突出之例。王夫之也说无论“治”“教”,其“极致”是不易言说的;“所可言者,因时之极敝而补之”,尽管这种因时补救之言“非其至者”(《噩梦·叙》)。凡此,都示人以其时经世之学的现实品性。至于万斯同强调其志在此而不在彼,应当与清初他本人所处氛围有关。不以“因时补救”为指归的制度论,更足以标识“清学”取向,也更与经学复兴中“学术性”的渐趋强化一致。

但明清之际的制度论者,旨趣确又不限于“明代政治批判”,关心也在“应然”,在理想政治。上文已经说到了“经世”的当代指向。这里不妨说,或正因了明亡,使其时的有识者得以脱出切近的功利目的,与“当代”这一单一的时间向度。这里又有“易代”这一特殊历史情境所提供的言论空间,不同于平世的期待视野。

“政治中的人性”

上文谈到了“经世”“经世之学”的现世、现实指向。风险也正在此。全祖望说:“士若不通今,何以知世务。士或过通今,行且败吾素。”(《邸抄》,《鲒埼亭诗集》卷八)“通今”而不至于“过”,界限将设在哪里?可以相信的是,“通今”的道德代价,在如明清之际这样的特殊时世,尤有其沉重。朱熹关于陆游的批评,黄宗羲、顾炎武都曾引用。顾氏不客气地对李因笃说:“昔朱子谓陆放翁能太高,迹太近,恐为有力者所牵挽,不得全其志节,正老弟今日之谓矣。”(《答子德书》,《顾亭林诗文集》第74页)但也应当说,如李因笃的迹近能高,亦赋性所至;遗民的不能不务为敛抑,正是苦境。如上文所说,即名遗民陆世仪、陈瑚,也有压抑、按捺不住者,不免要小试牛刀,以不污为限;至于“污”否,也自难以断定——顾炎武、王夫之就以游幕为“污”。 前此唐顺之曾说过,“应务”难免“败露渐多”,“然一番败露则一番锻炼,从此工夫颇为近实”,想由此证明“应务”与修身本不相妨(《答周七泉通判》,《唐荆川文集》补遗卷二)。但以为应世即难免于“浼”,未必异于常谈。士人说仕、隐,以“肥遁”为“高尚其事”,未必不隐含了对于“浼”“污”的戒备。

上文说到儒者的欲“广”儒、儒学;“广”的反面,即“拘儒”,“琐琐小儒”,“種哔小儒”,“僻固狭陋”之儒。此“广”也未必没有风险,风险也在人格、心术。黄宗羲说魏学濂虽从学于刘宗周,“其所重却在经济上,此便是功利之学”;魏氏当京城沦陷而不即死,“亦是功利误之”(《翰林院庶吉士子一魏先生墓志铭》,《黄宗羲全集》第十册第404页)。刘宗周阅世读人,往往有极犀利透彻者,出于儒者在其政治实践中磨砺而成的人事洞察力。比如他说“凡人门面阔大者,多不易持守,亦甚留心世道,而不免太热,恐有枉尺直寻处”(《答叶润山》,《刘子全书》卷一九),所说未必不是魏学濂一流人物。姜宸英序梁份的《怀葛堂集》,说“智谋之士,俯仰规画,乘时抵隙,以赴功名之会,亦时有所论述,及试之有效不效者,其为己之私胜也。苟利于己,将不难悬饰利害,冀以速售其说已尔”,也应有鉴于诸多事例而云然。

上文谈到黄宗羲、陆世仪等人的议从祀。《明儒学案·蕺山学案·会语》录有黄宗羲与其师刘宗周的如下问答:“羲问:‘孔明、敬舆、希文、君实,其立心制行,儒者未必能过之,今一切沟而出之于外,无乃隘乎?’先生曰:‘千圣相传,止此一线,学者视此一线为离合,所谓“道心惟微”也。如诸公,岂非千古豪杰?但于此一线不能无出入,于此而放一头地,则杂矣。与其杂也,宁隘。’”(第1544页。按敬舆,陆贽;希文,范仲淹;君实,司马光)这里有极敏感的界限。你不能不承认,有此界限感,才成其为刘宗周式的“粹”。黄宗羲将其先师的上述言论记录于此,未必不以为可补相反思路之偏的吧。儒之为儒,赖有一定程度的“隘”;而“隘”,又对儒构成了限制。

“政治智慧”有时也正是“人事智慧”。士人的政治智慧并不能直接经由“举子业”获取,或者赖有家世背景,或者即凭借生活中习得的人事经验。儒家之徒一向关注政治伦理,包括从政者的道德人格,敏感于政治经验、政治经历之于人的意义。叶适说:“士君子之经世,非曰委蛇曲从,为终始牢固之术,然而变化诎伸,自当兼通义命。”(《习学记言序目》卷二三《汉书三》第328页)此“变化诎伸”,不可能无所作用于人格。鹿善继自说“初亦谓一‘直’足尽天下事,迨历事务,备尝人情事势之变态,始信庄生所论鲁国之儒一人,千变万转而不可穷,真善形容孔子之‘直’者”(《答郭金谿书》,《认真草》卷一四)。于“千变万转”中保有的“直”,势必与寻常经验的“直”有所区别。士人经世,所“经”之“世”参与了对于士的塑造,对士伦理的改造。任事,“事”亦作用于人;为政,“政”亦影响于人。“任事”这一种经历之于士人,正宜于置诸这样的眼光下审视。鹿善继躬亲边政,文集中关涉兵机者,有谋略之谈(亦他本人所谓的“深心审机”),其间必发生了“事”作用于人的过程。对于王阳明的权谋,理学之士议论纷纭。王氏的学术与政治实践,性质不同的经历、经验间的关系,发生于其间的相互作用,其复杂性几不可能付诸说明。尽管“世”“事”作用于士,所任之事作用于任事者,其机制难以剖辨,“从政”这一种经历之于士人,政治角色之于士人的人格塑造,不可一概而论,却不妨保有这一思考的角度。

上文已经提到王夫之批评以“策问”取士。在他看来取士以诗赋,所造之士可能不长于“治理”,却不至于发生“策问”所导致的心性、心术方面的缺陷(《宋论》卷四)。对于“政治”的由其作用于人心(“心术”),塑造从政者的人格的方面考察,出于古代中国知识人的特殊敏感。他们于此提供了一种自我审视的深度——包括对于“任”的代价的细致考量。对人性的紧张关注,复杂化了他们对自己所置身的情境的认识与感受,“政”对于他们的意味亦缘此而复杂。本章开头就已经谈到,承担(任)意味着承受那一时代的荒谬,却也另有补偿,即于荒谬中洞见情伪——尽管这补偿之微薄,与支付的代价或不成比例,因而那一种人事智慧中不免混杂了苦涩。

至于辨心术,别流品,正乃儒者所长。儒家之徒因了对于修身的注重,人事、人性洞察或别有一种犀利,在此类题目上非但不迂,且有可能示人以“洞明”“练达”。即使后人看来的迂论,也未必不出于深远之虑。吕坤曾说“当多事之秋,用无才之君子,不如用有才之小人”(《治道》,《呻吟语》卷五)。刘宗周却直至明亡的危机迫在眉睫,仍龂龂于与崇祯争论“才”与“守”孰为重轻。祝渊曾说张居正虽“心术欠正,事功、议论却好”,刘宗周断然道:“心术不正,更说甚事功、议论!”(《会录》,《刘子全书》卷一三) 李塨以子路的“品地”与管仲的“事功”比较,认为“不从心地做出”,即“一匡九合”,这种“经济”也“无本”(《四书反身录·孟子上》,《二曲集》卷四一)——甚至不能如孔子的通融。心术正邪,关系学术醇驳,儒者不能不有此关心。即使到了危机时刻,绩效也绝非较之人格更重要,道德关怀仍有可能压倒了成效追求。无论是否迂阔,你都不妨承认如刘宗周、李塨这样的人物持守之顽强。

由明清之际的文字间,随处可闻“才难”“乏才”“无人”“无臣”之类慨叹,因而有关于所期待者为何种人才的谈论。值得注意的是,如刘宗周这样的儒者仍坚守着他们关于人的信念,相信有是人,相信可造就是人,包括理想的政治人才——理想政治也就在其间。到了明亡之后,仍继续着这种谈论,于此也有对于切近、直接功利的超越。对此,我将留待其他场合讨论。

说理财

“经世·任事”章谈到了士人中任事者见识的通达。但也应当说,士人任事的经验之谈,不足以扭转舆论,使涉及“功利”“富强”等敏感命题的讨论翻出新意。你将其时诸种人物的有关言论稍加排比,即能听到一片激辩之声。具有实质性的异议、歧见,是个别地表达的,与主流论述之间甚至未必发生过真正的对抗、交锋。

刘宗周崇祯九年的奏疏,仍龂龂于义利之辨,主张“尊仁义而后富强”,说:“臣闻之:天子不言有无,诸侯不言盈缩,大夫不言多寡。”(《微臣不敢怀利事君仰祈圣鉴并敕禁天下言利以挽回世道疏》,《刘子全书》卷一六)其人所谓“怀利”“言利”,有具体所指,非泛泛之论。但“尊仁义而后富强”,确系其时粹儒口吻。据刘汋所撰刘宗周年谱,福王监国,会推冢宰,吏部特疏举刘氏,就有“经济独鄙富强”云云(同书卷四〇)。曾从学于刘宗周的章正宸,其时也曾“劝帝法周、孔,黜管、商,崇仁义,贱富强”(《明史》卷二五八本传)。明亡前后,“富强作为话题依然未失敏感性。”《日知录》卷一二“言利之臣”条:“读孔、孟之书,而进管、商之术,此四十年前士大夫所不肯为,而今则滔滔皆是也。……上行之则下效之,于是钱谷之任、榷课之司,昔人所避而不居,今且攘臂而争之。”

从来就有、这一时期也仍然有另一种声音——在本书所论的时期,多出自任军事或关注军事者之口。孙承宗慨叹着富强曾为人所讳言,现在却“希富强”而不可得(《送蠡吾沈明府应觐内征序》,《高阳诗文集》卷一二)。稍前徐光启就由军事着眼,说自己“少尝感愤倭奴蹂践,梓里丘墟,因而诵读之暇,稍习兵家言。时时窃念国势衰弱,十倍宋季,每为人言富强之术”。尽管他所以为的“富强之术”仍不出“重农抑末”的古老思路,所谓“富国必以本业,强国必以正兵”(《复太史焦座师》,《徐光启集》卷一〇第454页)。由后世读来,像是另一轮的古老争辩,而如孙承宗、如徐光启,在同一题目上,甚至未必能比之于前此海瑞、张居正等人的理直气壮。 李贽言“功利”“富强”至于肯定申、商,肯定桑弘羊(参看《藏书·富国名臣总论》)。 焦竑称许桑弘羊的理财,说:“自世猥以仁义功利歧为二涂,不知即功利而条理之,乃义也。《易》云‘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而岂以弃财为义哉!”(《书盐铁论后》,《澹园集》卷二二第272页)陈第也说:“若以货财为利而不言,则天子不问国课,庶人不理家业,文臣不核赋税,武吏不稽兵食,是乱天下也,如之何而可?且道理岂可空空而无所着乎?”甚至说:“义即在利之中,道理即在货财之中。”(《松轩讲义》,转引自容肇祖《明代思想史》第275页)这种大胆的言论,是孙承宗、徐光启辈所不能道的。

明清易代之后,关于“财”“利”,遗民中有识者的议论仍不失谨慎。顾炎武主张藏富于民、藏富于郡县(《日知录》卷一二“财用”条),主张兴纺织之利(同书卷一〇“纺织之利”条)、兴民间养马之利(同卷“马政”条),以富国裕民;同时坚持先教化而后货财——王朝政治的优先顺序。此种本末论,亦儒家所持守的根本之论。在理财方面见识不俗的王夫之,以管仲“衣食足而后礼义兴”为邪说(《读通鉴论》卷二第86页),亦因管仲的说法倒置了本末。论先王之道与“管商之末说”的原则性区分,王夫之说:“官天地,府山海,而以天下为家者,固异于持赢之贾,积粟之农”;“通四海以为计,一公私以为藏,彻彼此以为会。消息之者,道也;劝天下以丰者,和也;养衣食之源者,义也;司财务之生者,仁也”;“先王以裕民之衣食,必以廉耻之心裕之;以调国之财用,必以礼乐之情调之;其异于管、商之末说,亦辨矣”(《诗广传》卷三,《船山全书》第三册第394-395页)。非不“裕民之衣食”“调国之财用”,强调的仍然是不可倒置本末:“衣食足而后廉耻兴,财物阜而后礼乐作”,“是执末以求其本也”(同上第394页)。凡此,原是儒家之徒的常谈,但谈与不谈,置于何种上下文中谈,其间仍然有诸种差异。

顾、王的思路也并不重叠。顾氏虽强调上述“王朝政治的优先顺序”,却以为“欲使民兴孝兴弟”,“莫急于生财”(《日知录》卷六“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条),暗中未必不以管仲的“衣食足而后礼义兴”为然。同时北方儒者孙奇逢则将朝廷政治与民生作统一观,说:“大学平天下,而其实际在用人以理财。则财之理也,亦唯使家自为给,人自为足,合之而成丰亨豫大。自儒生俗士不知理财之务,而讳言理财之名,民生所以日促,而国家所以长贫也。太史公论富国家,洞悉人情,通达事体。能放其意而行之,无地不可富也,无人不可富也,无术不可富也。其言曰:‘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无岩处奇士之行,而长贫贱,好语仁义,亦足羞也。’此虽有激自道之词,然亦占尽地步,见唯岩处奇士,乃可以脱然于富贵之外耳。”(《题货殖传后》,《夏峰先生集》卷九。按所引语见《史记·货殖列传》)孙氏说处贫(个人的道德实践),不免迂腐,经济主张却未必不通达——亦出于思想的朴素,农民式的现实主义。

清初在有关的题目上谈锋最称犀利者,却不是上述遗民录中人物,而是颜元、李塨以及唐甄。颜元说“七雄以富强为主”,任用得当,“得比于周、姜、禹、稷”(《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下《王次亭第十二》,《颜元集》第663页)。还说,“‘广土众民,君子欲之’;圣贤之欲富贵,与凡民同”。但善用富,“富何累人”(《颜习斋先生言行录》卷上《学人第五》,同书第639-640页)。不唯肯定了“富国”,且较之孙奇逢,更明确地肯定了“富人”(即人的致富)。其高弟李塨接过了这话题,表达更有其明快,径说“自古无不富不强之王道,亦无患贫患寡之圣学”(《李塨年谱》第33页)。唐甄的说法则是,“立国之道无他,惟在于富。自古未有国贫而可以为国者。夫富在编户,不在府库”(《潜书》下篇上《存言》第113页)。许三礼《天中许子政学合一集》涉及“功利”“富强”,与颜、李等见解一致。如颜元者未必不承认礼义、教化的优先性,但如上文所说,谈与不谈,即有不同。倘若想到宋代即使陈亮这样的豪杰之士,言及富强也态度谨慎(参看其《策问·问皇帝王霸之道》,《陈亮集[增订本]》卷一五),自然会相信明清之际的士人,的确有了逸出常轨的思路。

与“富强”相关却更具体甚至更敏感的论域,即“财”“利”。孟森说:“明祖时时以言利为非帝王之体,至杖流言利者。”孟氏以此为“太祖开国之法意”(《明清史讲义》第37页)。你的确不难感到此“法意”于有明二百余年间对于有关言论的无形钳制。“理财”“言利”在明中叶以降的语境中,尤有敏感性。万历朝对于“聚敛”“言利之臣”的激烈批评,持续到了明末。上文已引刘宗周所说“臣闻之:天子不言有无,诸侯不言盈缩,大夫不言多寡”;刘氏在其他奏疏中,不避重复地申说此义,强调“德者本也,财者末也”(《遵旨回奏疏》,《刘子全书》卷一五)。天子以及古代的诸侯、大夫自有人为其理财,倘“士大夫”也“不言多寡”即不从事财计,王朝政治该如何运转?刘氏所谓“士大夫”,当是古义,却又未必不指其时的士夫:德本财末,应当是刘氏所认为普适的原则;上述本末论对于王朝对于士夫,同样适用。关于理财在朝廷政治中的功能地位,顾炎武由职官的角度,说:“古人以财为末,故舜命九官,未有理财之职。周官财赋之事,一皆领之于天官冢宰,而六卿无专任焉。”以下说汉、唐官制,均体现了“重教化后货财之义”(《日知录》卷六“财者末也”条)。

明亡前,鹿善继曾谈到权力机构中“计臣”(即户部官员)所处地位,曰:“天下之权,外在抚按,内在铨部,而计部之权,轻于飞羽。”(《与贺中冷书》,《认真草》卷一六)前此海瑞说过:“户部错认做个钱粮收头,犹之工部错认做个木匠头。”(《启谭次川侍郎》,《海瑞集》第417页)何以有此“错认”,却未追问。即如户部除收钱粮外,尚有何事可为?有无兴利生财之权?关于户部职掌,陆世仪说:“周制,地官司徒主教养万民,今之户部但主户口田赋贡役经费,非古制也。”(《思辨录辑要》卷一三)如此,户部官员也只能自认“钱粮收头”。前此林鴒就曾说到古今理财之不同,“司农”所司惟财计,而不及于财用(《赠节斋刘公之江西左辖序》,《明经世文编》卷三一三)。不唯此,大司农理其出(节用)不理其入(开源,生财)——权力机构内的分工已如此。在明亡前夜的情境中,户部的主持者更像是处于绝境。即使倪元璐这样事后殉明的忠臣,也无计可施。

本书所论的时期,志在济世者仍不免避财计若浼,甚至侈谈功利者,也可能讳言财之为利;至于财计作为专门的知识、技能,仍操之于胥吏之手。《日知录》卷八“胥吏”条引谢肇膌语,说明代户部十三司,胥算皆绍兴人,夤缘为奸,“弊孔蠹窦,皆由胥吏”。这是就大体而言。从来有另一面的事实。就我阅读所及,无论宋还是明,涉及“财”“利”,以及作为朝廷政治的“理财”,都尽有通达之论。叶适说:“古之人,未有不善理财而为圣君贤臣者也。”(《财计上》,《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二第658页)上文已引焦竑称许桑弘羊的理财。明亡前左懋第对晁错、桑弘羊等“言财利之臣”,有肯定的评价(参看《按季摘参疏》,《左忠贞公文集》卷一)。由后世读来正与刘宗周针锋相对,王夫之说:“天子不言有无,大臣不言钱谷,名之甚美者也。大臣自惜其清名,而又为天子惜,于是讳言会计,而一委之有司。”他反复批评大臣的“自标高致”,对于财计,“宾宾然若将浼己而去之”,“自矜高洁之名,而忘立国之本”(《宋论》卷七第180页),于“天下之务”,但能“上推往古数千年兴废得失之数”,即如司马光“经济之实学”,对“当世出纳之经制,积聚之盈歉”,也茫然不知。王夫之将此归结于士夫“学之不适于用”:“下者,词章也;进而上焉,议论也;又进而上焉,天人性命之旨也。”(同上第181页)既不能算,也就只能“亿”其有无,或“一听小人之妄为意计”了。以“上推往古数千年兴废得失之数”为“经济之实学”,而不知“当世出纳之经制,积聚之盈歉”,最是切中要害的批评。

王夫之辩护唐德宗时刘晏之理财,说聚财之为恶,“惟其殃民”,倘不殃民,而能“应变以济国用”,“讵非为功于天下哉”(《读通鉴论》卷二四第899-901页);以“持其大纲”(官府掌控制盐的专利)、“疏其节目”(放宽对商人贩运的限制),为刘晏榷盐的良法(同卷第901-902页。按刘晏,《旧唐书》卷一二三有传)。 陆世仪主张治财赋用商业手段,说:“凡治财赋,只要才大,治天下更易于治一国,只一转移间便有无穷之妙,不必拘拘然增科加赋也。洪武设开中法,不烦转输,边备自足。”“刘晏治财赋,古今称第一,只是转移妙”;“转移是商贾之术,然于国计有益,于国体无损”(《思辨录辑要》卷一六)。《日知录》“财用”条也批评财聚于上而不知流通之术,说“必有生财之方,而后赋税可得而收也”(卷一二)。“流通”“转移”均应指商业手段。缘此类议论,也不难辨认发生于其时经济生活中的变化,此种变化之于士人理财观念的浸润。

有明一代,财匮,物力诎,像是由来已久,非到了国之将亡才如此。林鴒就说:“国家经赋所入者,不过二百万,而九边之费,岁且三百万矣。”(《陈言边计疏》,《明经世文编》卷三一三)张居正也抱怨入不敷出:“计每岁所入折色钱粮,及盐课赃赎事例等项银两,不过二百五十余万,而一岁支放之数,乃至四百余万,每年尚少银一百五十余万,无从措处。”(《请停取银两疏》,《张太岳集》卷三六第461页)徐光启雄心勃勃的“选练”计划,终因经费支绌无功而废。同时的张鼐曾说到徐氏“盖为数百年拥护都城设此大方略,而无暇计钱粮之接济与时日之久暂也。……而一旦以官衔兼台职,铸印授敕而遣之,事颇创见,而原无善始善终之长算,即此时已觉了局之难矣”(《张鼐与王职方论徐詹事练兵书》,《徐光启集》第152页。按张氏此书即讨论妥善“收局”的可能性)。徐氏本人的一再上疏求去,也应为此。可否认为无“长算”、不计“钱粮之接济与时日之久暂”,亦书生治兵之一特点?

“财匮”作为问题,一旦军事形势严峻,就百倍地放大了。《孙子兵法·军争》篇:“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积贮乃国之大命,转输则兵之上务。师行而粮从;“后勤保障”从来是军事行动中的关键所在。士人谈兵,所谈往往不出兵谋兵略,关涉军饷的琐屑事务,非所计也。明亡之际,“中央政府”趋于解体,诘戎理饷,为一批士人所身任,国家理财之利病,不再是抽象论题,而是他们亲历的困境,有关的问题在这种经验中不能不具有了尖锐性。足食,足兵,有食才有兵。由其时的任事者的文字中,才能知晓粮饷的筹措之为绝大难题,有兵无食甚至无食无兵之为绝境。

明中叶以来,任军事者的奏疏,多关财计(军饷),亦可知“财”之为政,影响于其时军事之大。 仅由有明一代有关军屯的章奏,即可知粮饷问题的极端严峻性。嘉、隆间张卤就说过,“其最难而不可卒办者,莫先于无食”(《陈末议以备经画以赞安攘疏》,《明经世文编》卷三六四)。明末任军事者,在措饷一事上,莫不拮据万状。孙承宗说:“今天下急不在内外患忧,而在农粟兵饷。”(《送蠡吾沈明府应觐内征序》)卢象癉说“通计各省情形,大率寇多于兵,兵多于食”(《封疆大利大害疏》,《卢忠肃公集》卷三),还说“有司一闻大兵且至,人人皆欲服毒投缳”(同书卷四《剿荡三大机宜疏》)。将兵者希冀士饱马腾,卢氏说他所见“各军兵虽复摆墙立队,乘马荷戈,而但有人形,全无生趣”(卷八《请帑济军疏》)。他备御郧阳,曾“进各官兵而誓之曰:食尽之日,愿与三军同饿同僵”(卷一《投阁部揭》)。兵败之际,卢氏即率此“但有人形”之饥兵同赴死地。范景文任南京兵部尚书,自说“羽书手口应不遑,尝操药鰕坐武帐中简料兵食”(《絗园小记》,《范文忠公文集》卷九)。其人崇祯三年所上奏疏,也说其所见之军“鸠形鹄面”,不堪“戴甲横戈”(同书卷三《剔旧营积弊疏》)。鹿善继任职户部,其关于辽饷诸疏,悲愤沉痛而又无奈。孙传庭《致枢辅札》曰:“师行粮从,始能责以用命。比见所在刍粮皆苦难继,且地方士民恨兵若仇,一闻兵至,紧闭城门关厢,房屋惟存四壁,户牖锅灶一切无有……”(《白谷集》卷四)为兵食所困,孙氏至谓“恨不折肢为兵,糜骨作饷”(同书卷一《辞加级银币疏》)。

上述窘况,到南明朝更有其甚。弘光朝史可法说过,“兵行最苦无粮,搜括既不可行,劝输亦难为继”(《明史》卷二七四本传)。 隆武朝黄道周径称户部为“饷部”,说“臣于饷部实未尝有一毫之饷”(《谏亲征疏》,《黄漳浦集》卷五)。黄氏有《食尽兵单请自黜疏》,说为筹饷一事,“臣之心血皮骨消磨俱尽矣”(同书卷六)。鲁王监国时孙嘉绩、钱肃乐等人的处境更为狼狈,他们在武人垄断饷源的逼拶下(其时有分饷分地之议),一筹莫展。“举义”的士人在筹饷一事上所体验的艰辛,是明清易代过程中的痛苦经验,即使到了“鼎革”之后,创伤也久久不能平复。黄宗羲在其《行朝录》中描述孙、钱等人的困窘,有仍在其时似的屈辱与愤懑。其他由士夫参与组织的义军,也往往因严重的军饷问题,而陷入绝境。陈潜夫绝命词自说“独张空拳,以当贼骑”,“召募丁勇,三百而已,衣甲糗粮,皆予自备……粮寡兵微,于事何裨!”(汪有典《史外陈御史传》,转引自朱絯《明季社党研究》第240页)其人的死绝不像黄宗羲所说的那样不值一笑。

屯、盐不能行于世乱之时,不掠民即无以供军食。在卫所、屯田这类保障兵员、给养的制度瓦解的条件下,所谓“义军”在肆行劫掠时,已不能与“盗”“寇”有所区分。崇祯十年,卢象癉为滇兵之“劫掠”辩护,说:“夫人终日不食则饥,三五日不食则死。安有万里征夫额饷全无著落,行粮供应不时,千万成群、旦夕难保而不为乱者!”(《乞抚驭滇兵疏》,《卢忠肃公集》卷七)于此实任军事者与非任此事者有了议论的不同。

在原本就已败坏的供应系统失效之后,无论军、兵抑“义军”之为民害,无可避免。卷入军事斗争的士人于此体验了为“救亡”而残民的极大苦痛。必得由此类事实,才能读懂王夫之史论中关于“篡”的那些出常的议论(参看本书下编《君主》章)。明亡之际以“抵抗”为由的虐民,当时就令敏感的士夫痛心不已。曾率众抗清的金声说:“平时追呼课责所不能平,亦谓极矣,一朝有急,而帑无所取,于所谓不加赋而国用足者,未之或能也;而又不能坐而待尽,而民又于是重不堪也。”(《积贮天下之大命论》,《金忠节公文集》卷一)值得注意的是“又不能坐而待尽”云云。金氏的抉择是,宁坐而待尽,也不使民不堪。 关于熊开元在为国/为民、尊主/安民间,在“恢复”之为目标与“民生”之为关怀间选择的艰难,我已在《由〈鱼山剩稿〉看士人于明清之际的伦理困境》一文中论及(《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附录)。面对绝境,金声自赴死地,熊开元则终于为僧。南园啸客辑《平吴事略》记杨廷枢事:士民举义太湖,招杨共事,“杨曰:‘倡义固出忠心,但粮从何办?’湖寇曰:‘取之于民,不患无粮。’杨曰:‘若此,则为盗矣,何义之有!’誓不从”(《荆驼逸史》)。杨氏不难于从容就义,却不忍因粮而累民。在当时,或许惟真正的“义士”,才有此心肠?即使困于乏饷,呼吁“勿惜经费”“勿吝饷金”(《剿荡三大机宜疏》)的卢象癉,也努力区别“输助”与“加派”,苦心焦虑,设想办饷而不病民之法(参看其《剿寇第一要策疏》《定止输饷疏》),心情何尝不矛盾!他自说在郧阳,“每至一山村,行数十里或百余里,但见人面鹄形之老稚,非踉跄道旁,即展转沟壑,恨不能剜肉以啖焉,何忍再问其输将”(《借本屯田鼓铸修城疏》,《卢忠肃公集》卷二)。

致使“民怨沸腾”的“加派”,当时、事后均被指为民厉。吴麟徵说,贼“假仁义以招徕”,而我却“加派”,以致人心离散,“策反出贼下”(《与楚按某公》,《吴忠节公遗集》卷一)。黄宗羲追论其事,批评倪元璐为户部,“合三饷为一”,以新饷、练饷并入两税,以为所以亡天下即在于此,“此又元璐不学无术之过也”(《明夷待访录·田制三》,《黄宗羲全集》第一册第27页),并不因其人已殉明而有所宽假。黄氏《子刘子行状》概括刘宗周的有关思路,说其人批评崇祯的,是“以为剿寇则必强兵,强兵则必措饷,措饷则必加派。竭生灵之膏血,以奉军旅之费,岂知驱天下之民,而尽归于寇。饷无所出而愈不足,兵无所食而愈不强。其无兵无食者,皆于务兵食一念始基之也”(卷下,同书第259页)。万斯同更指控胡宗宪嘉靖间借抗倭军事而行“加派”,为害“吾浙”,似乎到了清初犹有余恨(《书陆给事[凤仪]王御史[汝止]劾胡宗宪二疏》,《石园文集》卷五)。万历朝申时行就曾抱怨道:“封疆大吏……无不请兵请饷,抚按与言官无日不请免加派。然则此物真从天降乎?从地出乎?司农真有点砂化铁之术乎?”(《后纶扉尺牍》卷七《答蔡元履》,转引自沟口雄三《中国前近代思想的演变》中译本第374页)倪元璐“左支右诎”筹边饷兵食,《明史》本传有记述。任事者不得已的苦衷,难以为议论者所知晓——黄宗羲对倪氏的指摘不免于苛。至于刘宗周的议论,在其时用兵者听来,应当是无裨实际的空谈的吧。 但刘氏所说的恶性循环,确又是其时的一种事实。于是你读到了当其时处在不同位置上的士人对同一事的不同反应。

赋役之于财政,从来是重中之重;“催科”关系地方当局的“考成”,乃地方上最大的政治。明末方岳贡序《农政全书》,说“今日议生,生则取之农耳;明日议节,节究亦取之农耳;加榷税、加捐助,究亦加之农耳”(《农政全书校注》附录一第1805页)。议理财者,依旧不出赋税、盐、屯、钱法,数题可尽。除此之外,几无利源。《皇明经世文编》宋徵璧所拟《凡例》曰:“司农专领度支,丰俭盈缩,必资心计。夫帝王之本务,垦土力田;富强之雄资,官山煮海。若乃出入不符,本末并失。”特将“徐文定之《农书》,袁运司之盐法”表而出之(按徐文定,徐光启;袁运司或即袁应振。卢象癉《鹿忠节公传》:“袁君领淮鹾,振百年之衰,至今赖之”)。竟有以造钞为生财之道者。 黄宗羲即批评明末有此主张的“言利之臣”(《明夷待访录·财计二》,《黄宗羲全集》第一册第40页),可知直到黄氏的时期,仍有此类议论。

在其时士人所谓的“经济”中,“财计”仍地位暧昧。士人由以进身的途径,也不足以造就理财的专门人才。作为传统话题的“功利”“富强”仍为陈言所充斥。尽管众声嘈杂中偶尔可闻异端的声音,也因其稀有与个别,不足以影响“士论”。利用厚生,经国足用,由何措手,论者依旧茫无主张。关涉理财,仍不出“积贮”与“节用”、“开源”与“节流”,且以后者(“节用”“节流”)为正当——关心确实更在是否“正当”,出于伦理的而非经济(此“经济”用法与今同)的衡量。 论者相信“天之生财,止有此数” ,应对财匮,无非裁减冗员,提倡撙节。黄宗羲《留书·卫所》极言卫所“冗食”之害。前此实任边事的鹿善继,却批评“简汰”(即减兵省饷)之说,曰“事不论所关之重轻,而只以省为美谈”(《与兵垣书》,《认真草》卷一四)。鹿氏以为当“省”的更是“议论”。徐光启崇祯年间疏论军事,也主张“勿惜财”,引《三略》“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荀卿所说“凡虑事欲熟,用财欲泰”(《钦奉明旨敷陈愚见疏》,《徐光启集》卷六第315页)。书札中也说:“荀卿言用财欲泰,用之而当,虽泰实省。”(《与李我存太仆》,同书卷一〇第465页)

黄宗羲批评腐儒“治财赋者则目为聚敛”(《赠编修弁玉吴君墓志铭》)。事实却是,从来就有借诸“理财”的聚敛。叶适就说过:“理财与聚敛异,今之言理财者,聚敛而已矣。非独今之言理财者也,自周衰而其义失,以为取诸民而供上用,故谓之理财。而其善者,则取之巧而民不知,上有余而下不困,斯其为理财而已矣。故君子避理财之名,而小人执理财之权。”(《财计上》,《叶适集·水心别集》卷二第657-658页)士人的讳言“理财”,也应基于此种事实。

明代固有所谓的聚敛之臣,更有热衷于聚敛的人主。万历间的矿税之争,就直接指向了被认为“好货”的神宗。由当时看来,这一事件的政治意义更大于经济意义。以此“利孔”为万不可开,几成其时朝廷中“正人”的徽记。太祖时的惩罚言利者,所谓“利”主要指开矿(孟森《明清史讲义》第37页)。 崇祯曾有意将汤若望译述的《坤舆格致》下发各省,以便用西洋之法开矿,对此朝议纷纭,刘宗周激烈反对,户部尚书倪元璐亦上《请停开采疏》(参看徐海松《清初士人与西学》第259-260页)。至于引发暴动的原因,梁方仲以为主要在榷税而非开矿:“因矿使税使由一人兼任,所以在当时人的奏议中,每将两事相提并论,请求同时撤消;后人不察,便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若将各种纪录仔细分析,则知引起暴动的导火线,由于榷税这一方面的原因居多”(《明代银矿考》,《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第111页)。但反对者的“将两者混为一谈”,毕竟造成了后果,影响深远者仍在经济。在此语境中徐光启等人的重申“农本”(《农政全书》),不免意味深长。由明末的情形看,“兴利”非但受制于其时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受制于政治状况,包括党争的格局。上述条件到了清代,才得以改变。清葛士濬《皇朝经世文续编》俞樾序,论“经世文”的分类,曰“开矿自昔有禁,而今则以为生财之大道”,非贺长龄、魏源《皇朝经世文编》“钱币”一目所能尽;“军国之用,取给抽厘”,非“榷酤”所能尽;“有轮船以行江海,近又有轮车以行陆”,非“漕运”所能尽。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例言说该编成书在葛编之后,“既续其书,应沿其例。惟法制损益,与时变通,有未可比同者……至厘捐开矿,大利所在,不能括之为理财” 。发生于经济生活中的变化,不但作用于既有的制度,改造着与“理财”有关的观念,且修改着“经世”的义界、“经世之学”所涉门类,扩张了“经世文”的范围。

与关于“聚敛”的激烈批评看似方向相反,明代以至明清之际,论者普遍主张利权操之在上。嘉靖朝赵炳然就说过:“利权在上,则操运重轻,得以通变,而货泉流沛,自无匮竭。”(《题为条陈边务以俾安攘事》,《明经世文编》卷二五二)唐顺之说沿海“市舶司”之设,曰:“舶之为利也,譬之矿然。封闭矿洞,驱斥矿徒,是为上策。度不能闭,则国收其利权而自操之,是为中策。不闭不收,利孔泄漏以资奸萌啸聚,其人斯无策矣。”(《条陈海防经略事疏》,《唐荆川文集》外集卷二)顾炎武《钱法论》由“钱重,而上之权重”,引贾山语,说“富贵”之柄应操之在上,不可令民与人主共操之(《顾亭林诗文集》第127页)。他以范蠡的致富为例,说:“范蠡用其霸越之余谋,以畜无牸,而泽中千足彘,得比封君。孳畜之权,不在国而在民矣。”(《日知录》卷五“六牲”条)王夫之也主张利权操之在上,“煮海种山”不可听民自擅,固为“抑末”,也避免启“争夺之衅端”,且不致使“奸富者益以富,朴贫者益以贫”(《读通鉴论》卷二第101-102页)——与对于集权的批评、分权的主张正在同一时期。

“利权”操之在上,却又非谓财聚于上(人主、京邸)。在本书所论的时期,正是主张“利权”操之在上者,激烈地反对上述“财聚”。《日知录》“财用”条,说“财聚于上,是谓国之不祥。不幸而有此,与其聚于人主,毋宁聚于大臣”。同书“守令”条,也说富国裕民,利权应在郡县(卷九)。关于开矿,顾氏以为问题在操之在谁,天子开之不如县令开之(《郡县论六》)。王夫之也说,“夫财之所大患者,聚耳”(《宋论》卷三第95页),批评君主“欲尽揽天下之利权以归于己”(《读通鉴论》卷二七第1028页),说“徒聚天下之财于京邸,一朝失守,只为盗资”(同上第1029页),令人不能不想到明亡之际。王氏主张“积富于军府州县”(同上),以为君主“吝于出纳”,不可谓得用财之道(同书卷一五第558-559页);害“莫甚于聚财于天子之藏”,“虐取于民,俭吝于用”(同书卷二二第855页)。这里有不同层面的“公—私”论。“民”固然是相对于“国”的私,人主却非即“公”。如神宗、福王那样的君、王,莫如说正是“私”的化身。

据黄仁宇说,唐、宋两代,财政管理已趋向“专业化”,明代由此倒退,财政管理水平“严重下降”(《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中译本第421页)。“绝大多数的明代学者并不将财政管理作为一个专题来看待,而是与其他问题放在一起进行讨论,这些问题虽然称之为‘经济’,其实都是‘管理’。”(同书第442页)黄氏还说:“会计制度的复杂性成为有明一代主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第78页)在他看来,明代“财政运作具有一种印象派的、艺术家的风格特点”(第215页)。赵俪生比较宋、明,认为宋、元人言及理财,与明人态度不同。“元人所修《宋史》,在《食货志》中就直言无隐地写道,‘大国之制用,如巨商之理财。’这种话头,在中古专制主义者们,岂肯说出口来?!但在宋元,就直接了当说出来了。南宋高宗赵构对大臣们说,‘朝廷拓地,譬如私家买田;倘无所获,徒费钱本,得之何益?!’这种用商人的口吻,从经营、核算的角度去谈论土地经济,宋以前很少见。元以后,譬如说,明初的洪武、永乐,专制主义又一度强化以后,绝不会这么地谈论了。”(《中国土地制度史论要》,《赵俪生史学论著自选集》第171-172页)

据《明史·食货志》,嘉靖朝,帑藏匮竭,世宗“令群臣各条理财之策,议行者凡二十九事,益琐屑,非国体”。“令群臣各条……”,显然不以为理财应为某一政府部门、有关的行政人员所专,而假定凡臣下均应有这一方面的主张。由表面看去,有关的问题是向士人敞开的——事实当然没有如是之简单。

然而即使明代确如黄仁宇、赵俪生所言,积累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变动,也仍然经由无论何种曲折的途径,影响了士人的思想行为。陈登原所撰《中国田赋史》就认为明人在田赋上有“观念之进步”:“自来言田赋者,如第五琦、杨炎之流,史均以聚敛之臣目之。而明世,则所谓能臣者,无不关念田赋。”(《中国田赋史》第177页)上文引顾炎武说今人攘臂而争“钱谷之任”“榷课之司”。果然如此,背后也应当有价值观的变化——与士类游幕而任钱谷、刑名,或在同一风气中。

尽管制度缺陷与士夫能力的缺失互为因果,明代也如前此任一朝代,朝廷与地方官中并不乏“言利”之臣与理财好手。黄仁宇说的是“绝大多数的明代学者”,被认为例外的,或许就有宣、正间著名循吏周忱。据说“当时言理财者,无出忱右”,“钱谷巨万,一屈指无遗算”,其人“治财赋,民不扰而廪有余羡”(《明史》卷一五三本传)。夏原吉则“凡中外户口、府库、田赋赢缩之数,各以小简书置怀中,时检阅之。一日,帝问天下钱谷几何,对甚悉,以此益重之”(同书卷一四九本传);王琼“为人有心计,善钩校。为郎时悉录故牍条例,尽得其敛散盈缩状。及为尚书,益明习国计”(同书卷一九八本传)。黄淳耀说,杨继盛年十一岁,“即能代兄收粮,收纳记算,卯酉点查,俱不错误”(《自监录》,《陶庵文集》卷一〇)。据说万历间的黄辉,幼年即熟于律例,且对于钱谷“一览辄记”(《明史·文苑四》)。

“契机”也在其时士人的知识状况中。沈德符曾谈到士人“算学不讲”对朝廷与地方政治的影响(参看《万历野获编》补遗卷三《算学》)。到本书所论的时期,徐光启已注意到士人从事理财的必要的知识准备。他因修历而说“度数”之为用,曰:“算学久废,官司计会多委任胥史,钱谷之司关系尤大;度数既明,凡九章诸术,皆有简当捷要之法,习业甚易,理财之臣尤所亟须。”(《条议历法修正岁差疏》,《徐光启集》卷七第337页)可以设想,倘算学在士夫中普及,势必影响于行政手段及效率。上文引王夫之批评士夫“学之不适于用”,只能“亿”其有无,“一听小人之妄为意计”。适用于“度支”的“学”,自然即算学。潘耒也说,数虽居“六艺”之末,然“治赋理财,非数不核”,而其时的官僚尤鄙“数”为不足学,“一旦有民社之责,会计簿书,头岑目眩,与一握算,不知颠倒。自郡县以至部寺之长,往往皆然。于是黠胥猾吏得起而操官府之权,奸弊百出而莫能诘,则亦不学数之过也”(《方程论序》,《遂初堂文集》卷七)。算学的普及及其在行政上的广泛应用,潘氏之后,仍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尽管明中叶以降士人以游幕为谋生手段,使得与“财计”有关的行政技术有可能被部分士人掌握,幕宾这一角色也如胥吏,作为既有行政力量的辅助与补充,既不足以影响体制,也不足以更新与理财有关的观念。关于这一点,本书下编“易堂”一章还将谈到。 Dels1ZOiveWe/7G5iwfiSb08Jj4Zq66BluRM+CASSmVmzou0RheUEYbSfKd2N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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