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徐志摩开的一通玩笑
徐志摩是“新月派”中最享盛誉的诗人,他的作品节奏感、旋律感极强,亦即富于音乐性,因此他也喜爱富于音乐性的诗歌,比如波德莱尔的作品。但严格说来他并非学者,涉猎面广而缺乏深度。诗人卞之琳在《徐志摩选集·序》中,就批评他讲西方诗“多借题发挥,跑野马”;“他讲法国象征派先驱波德莱尔固然有些隔靴搔痒,他讲英国浪漫派大家拜伦也废话太多,就是到后来讲哈代,既不成其为有分量的学术性论作,也不是有创见的印象式论评。”(原载《上海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3期)
1924年12月1日,徐志摩在《语丝》周刊第3期发表了一首译诗《死尸》。这首诗通译为《腐尸》,是法国象征派诗歌前驱、现代派诗歌鼻祖波德莱尔《恶之花》中的代表作。与常规不符的是,徐志摩在译诗之前借题发挥,大跑野马,加了一段长达1100余字的引言。徐志摩不懂法文,他是根据两三种英译转译的,读者难以判断他译文的优劣。但在那段引言当中,徐志摩却非常露骨地宣扬了一种神秘主义的诗歌鉴赏观。他认为诗的真谛不在于字义,而在于音节,而音节跟音乐一样,完全是不可捉摸的——它只要你“听”,并不要你“懂”,因为“听”便是“懂”。比如水边的虫吟,梁间的燕语,山壑的水响,松林的涛声,其意义完全在各人不同的想象当中,恰如不同人的爱人唇边的香味各不相同一样。徐志摩毫不隐晦地宣称自己是一个神秘主义者(Mystic);他不仅能听有音的“乐”,而且会听无音的“乐”。他深信天上的星星,水上的浮鸭,林间的炊烟,朋友的信件,战场的炮声,坟堆的鬼火,巷口的石狮,昨夜的梦境,无一不是音乐。你若听不懂,只能怨自己的耳朵,而不能怨天尤人。
鲁迅是《语丝》的同人之一,而且就在同一期刊物上发表了他的著名散文诗《秋夜》,以及另一篇杂文《关于杨君袭来事件的辩正》,所以自然会读到徐志摩的这首译诗。跟徐志摩一样,鲁迅也是波德莱尔诗作的爱好者。不仅有研究者指出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跟波德莱尔的散文诗集《巴黎的忧郁》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鲁迅还翻译过他的散文诗《窗户》。但是,鲁迅对于徐志摩宣扬的这种神秘主义的诗歌鉴赏观不仅无法认同,而且十分反感。于是他在同年12月15日出版的《语丝》周刊第5期上发表了一篇杂文《“音乐”》,跟徐志摩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鲁迅用讥讽的口吻称徐志摩为“音乐先生”,将他的那番议论称为“神秘谈”,同时有意编造了一段谁也不懂的文字:“……慈悲而残忍的金苍蝇,展开馥郁的安琪儿的黄翅,唵,颉利,弥缚谛弥谛,从荆芥萝卜玎琤淜洋的彤海里起来……”你听不懂这种“绝妙的音乐”么?那么借用徐志摩的话回答你:“你听不着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别怨我。”
波德莱尔的诗歌是否真像徐志摩渲染的这么神秘,而且神秘到只能“听”,无法“懂”,“听便是懂”吗?事实并非如此。
我们承认,作为“独创诗人”的波德莱尔,其作品的确存在着笔触神秘、信息模糊的特色。这是因为他违反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沿习已久的直抒胸臆和客观白描的手法,用象征、暗示、隐喻、联想的方式表现心物感应,将知性与感性、具体和抽象、现实与梦幻、官能性与神秘性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深刻反映了人生的矛盾和内心的冲突。这样的作品固然不能一览无余,但也绝非神秘莫测。
与波德莱尔(1821—1867)同时代的法国雕塑家罗丹(1840—1917)就对这首《腐尸》做出了准确的阐释。罗丹对文艺批评家葛赛尔说:“当波德莱尔描写一具又脏又臭,到处是蛆,已经溃烂的兽尸时,竟对着这可怕的形象,设想这就是他拜倒的情人,这种骇人的对照构成绝妙的诗篇——一面是希望永远不死的美人,另一面是正在等待这个美人的残酷命运。”“那时,我的美人,请你告诉它们/那些吻你吃你的蛆子/旧爱虽已分解,可是,我已保存/爱的形姿和爱的神髓!”(见《罗丹艺术论》第4页,人民美术出版社1978年出版;摘引的译诗见钱春绮译《恶之花》第7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
艺术上的善恶美丑,跟世俗上的善恶美丑不是一个概念。波德莱尔在《腐尸》中虽然描写了成堆的蛆虫,触鼻的恶臭,以及嗡嗡的苍蝇,淫荡的女子,流动的脓液,攫食人肉的饿狗……但是却显示出一种精神主义的理想主义的倾向。罗丹将这种手法称为艺术家的点金术:只要用艺术的魔杖触一下,“丑”就化成美。为了阐明这一艺术规律,罗丹以莎士比亚塑造亚果(《奥瑟罗》中的人物)和拉辛塑造奈罗和纳尔西斯(《勃列塔尼古斯》中的人物)为例,说明精神上的丑同样可以成为极美好的艺术题材。此外,罗丹还用油画《费巴斯提恩》和《扶锄的农夫》进一步支持自己的论点。前一幅是西班牙画家委拉斯凯兹的作品。占据画面中心的是国王菲力浦四世宠幸的一位侏儒。这位畸形的残疾者为了生存,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尊严而异化为玩物和人肉傀儡。他目光流露出的痛苦越强烈,这幅作品就越显得美。后一幅是法国画家米莱的作品。画面上的农夫靠锄柄支撑着他那因疲劳而弯曲的躯体,在骄阳的炙晒下,他像一头牲口,目光呆滞,遍体鳞伤。这个任凭命运安排的噩梦中的人物,在罗丹看来变成了全人类最好的象征。总之,这两幅作品再次证明,艺术中的丑,是指虚假矫情,缺乏性格的力量;而自然中的丑,比如畸形残缺,皱蹙秽恶,却往往比世俗的美更显露出它的性格。罗丹的上述评论启示我们:艺术中的神秘并非像徐志摩渲染的那样完全不可知;如果深谙艺术三昧,那种貌似不可言状的作品也能得到合理的阐释。
鲁迅本人并没有将《“音乐”》这篇作品收进他的自编文集中,但他暗中却为这篇辛辣的杂文而感到得意。他在为杨霁云编《集外集》所作的序言中特意提到这段文坛公案:“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而他偏爱到各处投稿,《语丝》一出版,他也就来了,有人赞成他,登了出来,我就做了一篇杂感,和他开一通玩笑,使他不能来,他也果然不来了。这是我和后来的‘新月派’积仇的第一步;语丝社同人中有几位也因此很不高兴我。”文中提到语丝社的同人中有人赞成徐志摩,这个“有人”是谁呢?据我推测,很有可能是周作人。因为此后周作人一直在邀徐志摩继续为《语丝》撰稿。1926年1月26日徐志摩致周作人信中说:“你要我报答,给《语丝》一点东西,我还不敢随口答应。”徐志摩陈述了三点理由,其中第二点是:“二来我不敢自信,我如果投稿不致再遭《语丝》同人的嫌(上回的耳朵!)。”
“上回的耳朵”,是指徐志摩前文中的一句话:“你听不着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鲁迅在《“音乐”》一文中对这种说法进行了讥刺。但是,徐志摩并不了解鲁迅对他反感的原因。他在1926年1月31日致周作人信中说:“只有令兄鲁迅先生脾气不易捉摸,怕不易调和,我们又不易与他接近,听说我与他虽则素昧平生,并且他似乎嘲弄我几回,我并不曾还口,但他对我还像是有什么过不去似的,我真不懂,惶惑极了。我极愿意知道开罪所在,要我怎么改过我都可以,此意有机会时希为转致。”徐志摩写此信的当时,鲁迅与周作人久已失和,但周作人仍“转致”了徐志摩的意思,所以这两封信迄今都保存在鲁迅的遗物中。
鲁迅跟徐志摩的格格不入当然不止于文艺鉴赏观的不同,本文不拟作全面细致的分析。我只想在本文结尾指出《集外集·序言》中的一处小疵,即鲁迅《“音乐”》一文发表之后,徐志摩并非“果然不来了”。比如1925年3月9日,徐志摩还在《语丝》第17期发表了一首译诗《在一家饭店里》,原作者是英国的诗人、小说家哈代(Thomas Hardy)。吸取了前回的教训,徐志摩在译诗之前没敢发一句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