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盛夏,几个朋友一起开车去加拿大东部游玩。
在我们旅行的途中,一直相伴的是加拿大土地上到处盛开的野玫瑰。那玫瑰繁茂瑰丽,色彩夺目,以至在每一个停留地,我都不由自主地站在玫瑰的前面,试图与它亲近。大海是美丽的,高山是美丽的,看到这些美景的时刻,就像遭遇爱情一样,是震撼心灵的时刻。这些野玫瑰同样地美丽,即使它出现在没有海和高山的任何地方,也并不能因此减少它的风姿。
野玫瑰对我而言并不陌生。小时候,妈妈很喜欢用野玫瑰花瓣与红糖相拌,和面做成玫瑰馅饼。其味除香甜之外,又有一种略涩之口感,很是别致。知道玫瑰蜜饯是长大之后的事,北京的很有名。去年有朋友从台湾来,特地带一份玫瑰蜜饯与我喝茶品尝,那玫瑰蜜饯有浓郁的香气,传统手工炮制出多重滋味,久留唇齿,妙不可言。与妈妈做的相比,是甜腻厚重与清淡略涩两种,风格迥异,各有韵味。
我亦喜欢直接吃玫瑰的花瓣,那种滋味,在口中可盘桓很久,其香味轻轻浮在甘涩之上,可直冲鼻腔。而含一片玫瑰在口,耐心地等待它的味道由涩转甜,由浓转淡,也是一种心境的转变。
因此想起英国作家罗根·史密斯的一篇散文。写一个终生未娶的老侯爵,在他的后花园里种着一株野玫瑰,当他垂垂老矣时,对初次见面的远来客,貌似毫不在意地讲述了野玫瑰的来历。他说他年轻时曾爱过一个少女,常常策马扬鞭,赶很长的路去看他的情人。然而那情人却常常姗姗来迟。有一天他在花园里等待,无聊至极愤怒之时,便折了一支她的野玫瑰,藏于袖中,回家种在后花园里。没想到,这玫瑰生命力极强,在花园里茂盛开放。第二天远来客将走,车后有人追来,原来老侯爵派人送来了一枝野玫瑰。这远来客也是花痴,一回到家,便种下这枝野玫瑰,竟也繁茂盛开。每年六月,猩红浓郁,蔚为壮观。文章结尾叹曰,如今老侯爵早已不在,而那茂盛的玫瑰,却仿佛还带有那意大利情人燃烧的愤怒。
站在娇媚而野性的玫瑰花前,想到那个遥远的愤怒情人和燃烧的花朵,一缕微笑便不由自主地浮上嘴角。
车子继续开,我们一路向北,野玫瑰花依然随处可见,我便常常怀想起那篇美丽的散文,并把那侯爵的情感反复掂量,体会其中美丽与哀婉的元素,和对爱情丰富而永恒的描述。仿佛咀嚼玫瑰花瓣一样,浓而至淡,淡而复浓,后来竟有了一种深入骨髓的体贴和慰藉。于是每站在玫瑰花前,就忍不住想到,也许这就是从那侯爵花园里移来的玫瑰,如果真是这样,北美大地上岂不是处处都有因为爱情的愤怒而怒放的玫瑰?这样想时,玫瑰的颜色好像更加艳丽,而因此触及的少年的爱情,也展示在眼前,就像看到了那样一幅青春之爱恨交织的画面。岁月流逝,生命短暂,唯有千古玫瑰,在风中兀自开放,好像一团团燃烧不息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