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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德利斯科尔饶了他的奴隶

亚当只不过是个人罢了——这就说明了一切。他并不是为了苹果而吃苹果,他之所以把苹果吃掉,只是因为它是禁果。错就错在那条蛇不曾被列为禁物;否则他会把蛇吃掉的。

——《傻瓜威尔逊格言日历》

傻瓜威尔逊初来的时候,稍有一点钱,于是他就在这镇上最靠西的那一头买了—所小房子。他这所房子与德利斯科尔法官的住宅之间只隔着一片草坪,当中竖了一道木条栅栏,作为两家产业的分界。他在镇上的热闹地区租了一个办事处,挂上了一块洋铁皮的招牌,那上面写着:

大 律 师

大卫·威尔逊

兼营测量、运输业务

但是他那句致命的傻话断送了他的前途——至少是在法律事务方面,根本就无人问津。过了些时候,他就把招牌取下来,刮掉那上面的“大律师”三字,把“兼营”改为“专营”,挂在自己的住宅门口。这么一来,他就只靠担任土地测量员和专门会计师这两种卑微的行业混生活了。有时候他得到一点测量的工作,间或也有商人找他整理账目。他以苏格兰人的坚忍和勇敢的性格,决计从实际生活中洗刷自己的坏名声,还是要努力奋斗,在法律界找出路。可怜的人啊!他怎么也预料不到,居然要熬过那么闷人的漫长岁月,才能如愿以偿。

他有充分的闲暇,但是并不闲得无聊,因为他热中于思想领域里出现的一切新鲜事物,总要在家里用心钻研,进行实验。手相术就是他最喜爱的怪嗜好之一。另外还有一种嗜好,他根本没有说出它的名称,也没有向任何人说过它有什么用途,只说那不过是一种消遣罢了。事实上,他已经发觉他那些古怪的嗜好使他那傻瓜的名声更加响亮起来;因此他越来越谨慎,不肯多跟别人谈到这些事情。那个没有名称的嗜好是研究人们的指纹的。他在上衣口袋里带着一只盒底很浅的盒子,那里面有一些凹槽,槽里放着许多五时长、三时宽的玻璃片。每块玻璃片的下边都粘着一张小白纸条。他要求人家把手指头伸到头发里搔一搔(为的是要使手指上沾上一层薄薄的天然油),然后在一块玻璃片上按一个拇指印,再依次把每个指头的指印按在那上面。在这一排模糊的油渍指印底下,他在那块白纸条上写上说明——象这样:

约翰·斯密士,右手——

再加上年月日,然后又叫斯密士在另一块玻璃片上按下左手的指印,再写上人名和日期,加上+左手”二字。完了之后,他就把这些玻璃片放回那只有凹槽的盒子里,和他所谓的“资料”收藏在一起。

他时常研究这些资料,聚精会神地仔细琢磨,用心思索,每每干到深夜,但是他从不把他所发现的东西向任何人泄漏出去——如果他居然有所发现的话。有时候把一个指头留下的复杂而细致的指纹照样描绘在纸上,然后再用缩放仪把它放大许多倍,这么一来,他就可以毫不费力,随随便便地研究那些弯弯曲曲的蛛网似的纹路了。

在一个酷热的下午——那是一八三○年七月一日——他正在他的工作室里整理着一批乱七八糟的账簿——从他的工作室向西边望去,可以看见一大片空地皮——这时候外面有一阵谈话的声音搅扰了他。谈话是用高声的喊叫进行的,这说明交谈的双方并不在一起:“嘿,罗克珊,你的娃娃怎么样?”这是远处传来的声音。

“好得很;你怎么样,杰斯白?”这是近处的喊声。

“啊,我还马马虎虎;没什么可埋怨的。我快要找你相好了,罗克珊。”

“你配吗,你这黑鬼子密西佬!哎呀呀!我跟你这种黑得要命的家伙来往,那还不如干点别的事儿强哪。老库柏小姐家的南锡给你碰了钉子吗?“罗克珊说完这几句俏皮话,接着又痛痛快快地哈哈大笑了一阵。

“你吃醋了,罗克珊,你准是犯这个毛病了,你这骚货——唷——唷——唷!现在我可要把你勾上了!”

“啊,真是,你勾上我了,是吗!老实告诉你,杰斯白,你要是老改不掉那个自高自大的毛病,迟早会送掉你的命。我要是你的东家的话,那就不让你的毛病犯得太厉害,先把你卖到大河下头去再说。我只要一看见你的东家,就把这话告诉他。”

这种无聊的扯淡你来我往地扯个没完,双方都很欣赏这种不伤和气的对话,各人都对自己所表现的一份才气感到满意——因为他们认为这就算是才气。

威尔逊走到窗前去瞻仰这两位战将;因为他们这场舌仗老打不完,他实在工作不下去了。杰斯白在老远的空地上,他是个黑得象煤一样的、身材魁伟的小伙子,坐在一辆独轮手车上,晒着强烈的太阳——他假装着在那儿干活,其实是在开始工作以前,先休息一个钟头再说,这时候只是准备干活罢了。罗克珊站在威尔逊的门廊前面,身边有一辆本地土制的婴儿车,那里面坐着她所照料的两个孩子——一头一个,面对面坐着。从罗克珊说话的音调听起来,外人一定会猜想她是个黑人,其实她却不黑。她只有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而那十六分之一表面上又看不出来。她的体态和身材都气派很大,态度潇洒,有一股雕像般的神韵,她的举动和姿势也很出色,显示一种高贵和端庄的魅力。她的肤色很白,两颊泛着精力充沛的玫瑰色红晕,她的面孔富于个性和表情,一双棕黄色的眼睛是亮晶晶的,头发纤细而柔软,也是棕黄色的,但是这一点却看不出来,因为她头上系着一条格子花头巾,头发在那底下藏起来了。她的面孔长得模样很好,又聪明,又清秀——甚至可以说是漂亮。她在自己的同种人当中的时候,有一股潇洒不凡的风度,还有一种高傲和莽撞的神气,但是她在白种人面前,当然是老老实实:服服贴贴的。

实际上,罗克珊要算是白种人,比谁都不逊色,但是她那十六分之一的黑人血统却把另外那十五分都抵消了,因此她还只能算是黑人。她是个奴隶,既然是奴隶,也就可以出卖。她的孩子有三十一分白种血统,但是他也是个奴隶,而且根据荒唐的法律和习俗,仍然是个黑人。他长着一双蓝眼睛和一头淡黄色的卷发,和他那个白种小伴一样,但是那个白种孩子的父亲虽然和这两个孩子很少接触,却能根据衣服的不同,把他们分辨出来。因为白种孩子穿着有皱折的细软洋布衣服,戴着珊瑚项链,而另外那个孩子却只穿着一件勉强及到膝盖的粗麻布衬衫,没有戴什么饰物。

白种孩子的名字是汤玛斯·阿贝克特·德利斯科尔,另外那个叫做“小书僮”,没有姓——天经地义,奴隶没有带姓的权利。罗克珊不知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几个字,她觉得声音很悦耳;而且她以为那是个名字,于是就把它安在她的宝贝身上。当然,这个名字不久就简化为“小书”了。

威尔逊是和罗克珊面熟的,舌战渐渐结束的时候,他就走出去搜集一两份指印。杰斯白一看人家发现了他闲着没事,立刻就很卖劲地干起活来了。威尔逊察看了一下那两个孩子,问道:“他们多大了,罗克珊?”

“两个一样大,先生——五个月。都是二月一号生的。”

“这两个小把戏倒是很漂亮。一个赛过一个,真是。”

一阵称心如意的微笑使这姑娘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她说道:“哎呀呀,威尔逊先生,您这话说得太客气了,因为这里面有个黑奴。倒是个呱呱叫的小黑奴,我就老爱这么说,可是那当然是因为孩子是我的罗。”

“他们光着身子的时候,你怎么分得清楚呢,罗克珊?”

罗克珊哈哈大笑,那笑声与她的高大身材是很相称的。她说:“啊,我倒是分得清,威尔逊先生,可是我管保波赛老爷是分不清的,要他的命也分不清。”

威尔逊闲聊了一会,随即为了搜集他的研究资料,叫罗克珊给他按了指印——左手右手的按在两块玻璃片上;然后写上了人名和日期等等,再给两个孩子也按了指印,写上了名字和日期等等。

两个月以后,九月三日那一天,他又给这三个人取了一次指印。他喜欢弄一“整套”,隔一些时候取一次,儿童时期一共取两三次,后来每隔几年再取一次。

第二天一一也就是九月四日——发生了一件事情,给罗克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德利斯科尔又失掉了一点钱——这也就是说,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情,而是从前已经发生过的。事实上,从前已经发生过三次。德利斯科尔再也忍耐不住了。他对待黑奴和其他动物是很厚道的;对他自己同种的人们的错误,更是非常宽厚。不过盗窃他却不能容忍,而他自己家里显然是有个贼。不消说,这个贼一定是他的黑奴之一。非采取严厉手段不可了。于是他把仆人们都叫到面前来。除了罗克珊而外,还有三个仆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他们彼此并没有亲属关系。德利斯科尔先生说:“你们几个都早已受到过警告。可是我的话白说了。这回我可要给你们一个教训。我要把偷钱的人卖掉。谁偷了钱?”

他们听到这种恐吓,都吓得浑身发抖,因为他们现在这个家是很好的,要是换个新主,情况可能要坏一些。于是大家都一致否认。谁也说没有偷过什么东西——反正钱是没有偷过的一顶多不过拿过一点糖,一个饼子,一点蜂蜜或是这类小东西,那是“波赛老爷不会在乎的,连知也不会知道”,钱可是没有偷——一分钱也没有偷过。他们替自己申辩,说得滔滔不绝,但是德利斯科尔先生听了却无动于衷。他对他们一个个都只严厉地说一声:“是谁偷的,快说!”

事实上,除了罗克珊而外,个个都参加了这次的偷窃行为,她猜想其余那几个是偷了钱的,但是她不知是否确实。她一想起自己几乎犯了偷钱的罪,心里就很恐惧;幸亏在两个星期以前,她在一个黑人的美以美会教堂里参加了一次奋兴会,当时当地她就“入了教,”这一着总算是正好挽救了她。就在她干了这件幸运事情的第二天,她因为刚刚改了信仰,心情还很新鲜,她自觉身心已经变得纯洁了,很感到得意,这时候偏巧她的主人在书桌上丢下了两块钱,不曾掩盖起来,她正在用一块抹布在屋里到处收拾,忽然看见了这份诱惑人的财物。她对这两块钱望了一会,心里不由得越来越感到遗憾;后来她终于破口骂道:“那个奋兴会真该死,要是推到明天再开,那该多好!”

于是她用一本书把这份诱惑人的财物盖起来,结果让厨房里的另一个佣人拿走了。她这次的牺牲是作为宗教的礼节;这在目前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可是无论如何,决不能使它成为以后的行动的先例;不会的,一两个星期之内,她固然要锻炼锻炼信教的诚意,但是随后就会恢复理性,如果再有人丢下两块钱,把它忘了,那就不会没有人理会——究竟谁来理会,她是心中有数的。

她是坏人吗?她比一般黑人更坏吗?不,他们在生活的战斗中是处于不利地位的,所以他们认为钻钻敌人的空子,占点便宜,并不算什么罪过——其实也只占点小便宜;只占小便宜,而不占大便宜。一有机会,他们就要从食品贮藏室里混水摸鱼地拿点食物;再不然就要拿一只铜顶针,一块石蜡,一只磨针用的砂袋、一张插着针的纸片、一只银调羹,一张一元的钞票,或是小件的衣物,以及其他不大值钱的东西;他们决不认为这种报复行为是有罪的,因此他们尽管把偷来的东西放在衣袋里,照样可以若无其事地到教堂去做礼拜,拉开嗓子,诚心诚意地大声祷告。一个农庄的熏肉贮藏所也不得不加几道锁,因为连教堂里的黑人执事也禁不住一条火腿的诱惑,如果上帝显灵,给他报个梦,或是用别的方法,使他知道这种东西孤零零地挂在什么地方,希望有人喜欢它,他就不由得会手痒起来。但是尽管有一百只火腿挂在他面前,这位教堂执事也不会拿走两只——这是说,在同一个夜晚的话。在严寒的夜里,好心肠的黑人小偷会把一块木板的末端烤热,放在树上栖息着的一些鸡的冷冰冰的脚爪底下;于是一只打着瞌睡的母鸡就会走到那块温暖舒适的木板上,同时还感激不尽地发出咯咯的轻微叫声,于是偷鸡贼就猛一下把它抓到一只口袋里,然后再装进肚子里去,他满心深信,人家既然天天都在剥夺他的无价之宝——他的自由——而他自己不过拿他这么一点微不足道的东西,那当然不算是犯了什么罪,将来到了末日裁判的时候,上帝也不会想起这笔老帐来惩罚他。

“快把贼供出来!”

德利斯科尔先生已经说了四次,每次的声调都是同样地严厉。这回他又加上了两句含义很可怕的话:“我再限你们一分钟,”——他把表拿出来。“如果到时候你们还不供出来,那我就不但要把你们四个都卖掉,而且——还要把你们卖到大河下游去!”

这简直等于判决他们下地狱呀!密苏里的黑人,谁也不会怀疑这一点。罗克珊吓得头昏眼花,站也站不稳,脸色也变得惨白了;其余那几个都跪倒在地下,好象是挨了枪似的;他们眼睛里涌出了眼泪,哀求的双手举起来,三个人的回答同时说出来了:

“是我偷的!”

“是我偷的!”

“是我偷的!——老爷,可怜可怜我们吧——上帝饶了我们这些可怜的黑人吧!”

“好吧,”主人把表收起来,一面说道,“我就在本地卖掉你们,其实这是太便宜你们了。本当把你们卖到大河下游去。”

这几个犯人喜出望外,感激不尽,他们当时就趴倒在地下,吻着他的脚,口口声声说他们永远忘不了他的恩典,一辈子都要为他求福。他们说这种话是很诚恳的,因为他好象是神一样,伸出了他那强有力的巨手,给他们把地狱的门关上了。他自己也知道他做了一件高尚而仁慈的好事,内心因他的宽宏大量而感到很欣慰;当天晚上,他就把这件事情写在日记上,为的是要留给他的儿子日后去看,使他也因此受到感动,干出一些宽大和仁慈的事情。 b+88SY70S+M2TJftxwDT6emCHfcM16msgAWeTm9OXBRXI5DyS9cdeUK9O6BvSd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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