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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傻瓜”这个绰号的来由

无论是说实话或是瞎扯,总得有诀窍才行。

——《傻瓜威尔逊格言日历》

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密西西比河密苏里州这一边的道生码头镇,这地方在圣路易下游,乘轮船有半天的路程。

一八三○年的时候,这地方还是个幽静而舒适的小市集,那儿的房屋是一些一层和两层的朴素的木架住宅,外面粉刷的白色灰浆几乎被墙上爬满的月季花,忍冬藤和牵牛花完全遮住了。这些漂亮的人家每一户前面都有一个花园,围着白漆木条的栅篱,满园种着许多蜀葵、金盏花、水金凤、鸡冠花和其他的一些不时兴的花;这些房屋的窗台上摆着一些种着重瓣蔷薇的木匣子,还有一些赤土陶器的花盆,那里面长着一种天竺葵,开着大朵的深红色的花,把房屋前面满墙月季花的一片淡红衬托得特别耀眼,仿佛是一片火光一般。窗台上除了花盆和木匣子而外,还有猫儿栖身的余地,只要天气晴朗,猫儿就在那里歇着,伸直身子,舒舒服服地睡懒觉,它把那毛毵毵的肚子向着太阳,一只前爪搭在鼻子上。于是这所住宅就十分完备了,有了这个特殊的标志,就可以使大家一看就明白,这个人家是心满意足、悠闲安乐的,因为这是一个最可靠的证据。一个人家如果没有一只猫——一只喂得胖胖的,很受宠爱,而且相当受尊敬的猫——也许还可以算是一个美满的人家,但是那怎么能证明它的高贵门第呢?

沿街两旁,在砖铺的人行道外边,耸立着两排刺槐,树干都用木框子护着,这些树夏天可以给人遮阴,到了春天一簇簇的花蕾开放的时候,就散发出芬芳的香气。主要的一条大街与河流平行,离河边只隔一排房屋,那是唯一的商业街道。这条大街分成六段,每段都有两三幢砖砌的三层楼商店,高耸在那些夹在当中的许多木架房屋的小铺子之上。整条街上,到处都有随风摆动的招牌,叽叽嘎嘎地叫着。漆着糖果条纹的圆柱,原是标志威尼斯那些两旁排列着高楼大厦的水道上印高傲而古老的贵族门第的,但在这里却只是道生码头大街上的卑微的理发店的招牌。在一个重要的街口,竖着一根很高的没有漆过的杆子,从顶上到底下挂满了洋铁锅、洋铁盘于和杯子,这是镇上最大的一家洋铁铺的广告牌,大风一吹,就丁丁当当地响起来,叫大家都知道,这家铺于是在那个街口营业的。

大河里清澈的流水冲刷着这个小镇的前沿;镇上的街道和房屋向一个坦缓的斜坡向上伸展,最后面的部分向外围分散,一直到那些山脚边上;群山高高地耸立笋,把这市镇包围在一个新月的弧形里,从山脚到山顶,都是林木葱茏。

大约每隔一小时左右,总有来往的小火轮由这里经过。属于卡罗镇的短程航线和盂斐斯的短程航线的轮船都在这里停靠,奥尔良的大定班轮船却要有人招呼,有旅客要上岸或是船上要卸货,才靠码头,大队的非定班船也是这样。这些非定班船来自十几条河——伊利诺斯河、密苏里河、密西西比河上游,俄女俄河、摩嫩加希拉河、田纳西河、红河、白河等等,它们往各地航行,船上装载着各式各样的讲究东西或是日用必需晶,凡是密西西比河上的居民所需要的,都应有尽有,从严寒的圣安东尼瀑布以下,经过各种不同的气候,直到炎热的新奥尔良的沿河各地的脾胃,它们都能投合。

道生码头是一个蓄奴的市镇,它后面有一片富饶的地区,利用奴隶的劳动种着庄稼,养着猪。这个市镇是幽静,舒适而安乐的。它有五十年的历史,还在慢慢地发展着——发展得实在是很慢,然而总算是在发展中。

镇上首要的居民是约克·莱塞斯特·德利斯科尔,他大约有四十岁上下,是县法院的法官。他对于他那久远的弗吉尼亚的家谱很引以自豪.始终保持着这个家族的传统作风豪爽好客,态度相当庄重而严肃。他是个文雅,公正而慷慨的人他的唯一的虔诚愿望就是要做尸个绅士——一个无疵无瑕、十全十美的绅土——他对这种愿望是很真诚的。全镇的人都尊重他,敬爱他。他的家境相当富裕,产业还在逐渐增加。他和他的妻子大致是幸福的,但还不十分满煮,因为他们没有儿女。时光一年年飞逝了,他们盼待一个宝贝孩子的渴望越来越强烈,而这种福气却始终没有降临——而且永远不会如愿了。法官的一个居孀的妹妹瑞契尔·普拉特太太和这对夫妻住在一起,她也是无儿无女的——她无儿无丸也因此很伤心,无法排遣。这两位妇女都是善良的、平凡的人,她们各尽其职,良心上得到了安慰,又受到社会上的赞许,总算是善有善报。她们都是长老会的教友,法官却是不信教的。

镇上还有一位知名绅士潘布洛克·霍华德,是个当律师的独身汉,年纪大约四十上下,他也是年代久远的弗古尼亚名门望族,魂实是初到美洲的家族舶后裔。他是一个文雅,勇敢而威严的人物,是符合弗吉尼亚传统的严格要求的一位绅士,是一个虔诚的长老会教友,法典的权威,他是个好胜的人,如果你对他的任何言行表示怀疑,他一定要很有礼貌地和你据理力争,向你多方解释,有时候轻言细语,有时候大发议论,不把你说服决不甘休。他和大家人缘很好,也是法官最亲密的朋友。

此外还有赛西尔·柏莱·艾塞克斯上校,也是一位威风十足的弗吉尼亚名门望族——不过我们和他却没有什么关系。法官的弟弟波赛·诺散布兰·德利斯科尔比他小五岁,早已结过婚,家里曾经有过儿女;但是这些孩子一个个害了麻疹、马脾风和猩红热,这就使医生有机会施展他那上古时代的有效疗法,于是摇篮又空了。他是个很有财运的人,善于打投机的主意,他的财富日益增长起来。一八三○年二月一日,他家里添了两个男孩;一个是他的,另外那一个是他家的女黑奴罗克珊生的。罗克珊才二十岁。她刚生下孩子,当天就起床,到处忙碌,两手都抱着孩子,因为两个孩子都归她照料。波赛·德利斯科尔太太产后一星期内就死去了。罗克珊继续负责照料那两个孩子。她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因为德利斯科尔先生不久就专心致志于他的投机事业,孩子的事就让她随意处理了。

就在那个二月里,道生码头添了一个新居民。这就是大卫·威尔逊先生,一个苏格兰血统的青年人。他出生在纽约州内地,后来东漂西荡地来到这个偏僻地方,寻求出路。他才二十五岁,受过高等教育,两年前在东部的一个法律学校里修完了研究生的课程。

他是一个其貌不扬的青年人,长着一脸雀斑,一头淡茶色头发,一双聪明的蓝眼睛里含着坦率和亲切的神情,和一股隐约的,讨人欢声的闪光。要不是因为他说了一句倒楣的话,不消说,他一定马上就会一帆风顺地在道生码头发迹了。但是他刚到这个村镇来过日子的头一天,就说了那句惹祸的话,这就使他招来了晦气,无法摆脱了。他刚刚结识了一群居民的时候,碰巧有一只隐藏着的狗汪汪地咬起来,还大声嗥叫,使人听了非常厌烦,于是年轻的威尔逊就象一个心里有话憋不住的人似的说道:“那只狗要是有一半归我才好呢。”

“为什么?”有人问道。

“因为我想把我那半只狗打死。”

那一群人好奇地察看他的脸色,甚至还有些替他担心,但是他们看来看去,看不出他脸上有什么表情。于是大家就好象避开一个神秘可怕的东西似的,从他身边溜走,私自把他议论开了。有人说:“象个傻瓜似的。”

“象个傻瓜?”另一个人说。“我看你还不如说,干脆就是个傻瓜哩。”

“他说那只狗要是有一半归他才好,这笨蛋,”又一个人说。“他也不想一想,要是把他那半只狗打死了,另外那一半会怎么样?你想他难道还以为那一半还能活着吗?”

“嗐,他准是那么想的,否则他就真是世界上最十足地道的大傻瓜了;因为他如果没有那么想过,那他就会要整个的狗,因为他明白他要是打死了他那一半,剩下那一半也死了,他还是会要对别人那一半负责,并不能说他只打死自己的半只,没打死人家那半只。你们看是不是这么回事,诸位?”

“是呀,这话不错。如果把那只狗对半平分,一半归他,那当然会是这样,如果把它分成前后两截,一截归他,一截归别人,那也还是一样;特别是照前面那种分法,因为你要是把对半平分的半边狗打死,谁也会说不清那半边究竟是谁的,要是前后分成两截,一截归他,他也许还可以把他那一截打死,那么……”

“不,那也不行;他打死了他那一截,另外那一截也得死掉,那他对人家那一截就不能不负责。依我说,这个人的脑筋是有毛病的。”

“依我说,他根本就没有脑筋。”

第三个人说:“嗐,不管怎么说,他反正是个怪物。”

“他就是这么个家伙,”第四个人说,“他是个神经病——十足的神经病,这种人是从来少见的。”

“是呀,您哪,他是个大傻瓜,我可得叫他这么个名儿,”第五个人说。“谁有别的想法我不管,反正我的感觉是这样的。”

“我同意你们的看法,诸位,”第六个人说。“十足的笨驴——要说他是个大傻瓜,并不算太过分。他要不是个大傻瓜,那就算我瞎了眼,没别的可说了。”

于是威尔逊先生就被大家加上了这么个雅号。这件事情传遍了全镇,人人都郑重其事地发表了意见。还不到一个星期,他原来的名字就没有人用了;“傻瓜”代替了他的本名。后来过了一些时候,人们渐渐对他有了好感,而且很喜欢他;但是到了那时候,他的外号已经在他身上粘牢了,因此就继续沿用下来。当初那一天的判决使他成了个傻瓜他无法摆脱这个称号,甚至连略加变更都办不到。这个绰号不久就用惯了,再也没有什么唐突或是不客气的意味,但是它却牢牢钉住,—直继续着钉了二十年之久。 LXeoA6kbFxaiPz5F8Kdrs79tQhR/Z/1RbdoDoTyk0SGlaTP8PDpFP6+V5G6kjv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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