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是唯一的认证,之于艺术家。
余皆是生活,流言,传说与事件,传说虚幻膨胀,事件则如云烟。即便生前再精彩,故事再动人,都将烟消云散。没有作品的记录,传说与事件无法辅佐作品的存在。或充其量只能变成“名人轶事”的层次,无关艺术,只因历史。
事件之被再度述说,无非是为了印证作品创作过程的变量,如果作品不被艺术家创作出来,那就是再惊天动地的事件之举也将流于一时的喧哗,价值在事后将泯灭于流光而成幻影。唯有作品的遗世,一切的事件或是生活风格与品味,才有再度被述说之值。
卡米耶就是个例证,设若她早期没有令人惊艳的雕塑,那么她就是再疯狂再着迷罗丹,又有谁会想再提一回再看她一眼呢。罗丹身旁曾有过多少女子,这些女子不是草草潦潦地被简略地轻微提起,要不就是附属在罗丹的大太阳之下,而成为小小的一个黑影在历史的卷轴上。只有卡米耶,即使以疯狂作为女性创作者在爱情世界演出里的一场最大的受挫典型,但是因为作品的传世,最后她替自己的往事翻案,她确实是深具才情,让罗丹也得畏惧的才情。为此,卡米耶在雕塑界里成为一名早凋的才女。没有作品,事件就只是新闻;没有作品,爱情就和任何一段鸳鸯蝴蝶故事一般庸俗;没有作品,痛苦就只是必然的空苦一场。
没有作品,这一切的发生就不会让我着迷,我要以艺术作品作为创作者生命最后的认证,缺乏这样的认证,创作者就不能僭越这个称号。
创作者不论自身对自己的评价,与自身是如何地了结自己的生命,但无论如何,在生命还一息尚存时犹仍在各式各样的历程里,不论悲喜不论哀欢的流动里,去感知和提炼作品,这才是人生最后的谢幕。
差别只是每个人在生命舞台谢幕的方式不同而已。
作品是创作者最后在人生舞台的谢幕,是肉躯灰飞烟灭后的永恒舍利之光,也是我眼光定格之处。
作品穿过一切的一切。
当我敲下这句话时,内心突然百感交集。作品也因为地域性而有命运不同之叹。在国内若有不熟识者问我写书是写些什么东西时,我真有恼怒之感,甚至连和那人说话都不想。一本书如何被简单类型化?
若有外国人间我写什么?则非恼怒,而是不知从何说起,最多只能说写虚构小说啦,写长篇小说写散文之类的啦,以项目化来概括。
文学和视觉艺术的差异性在被理解的这一点上,是有更多更深的异质与超难度。
为此,她们的作品也就特别难以被我述说,只能透过翻译的版本来加以认识,岛内翻译不多,也借重不少大陆的翻译版本辅助,特别是杜拉斯的部分。为此在谈述作品的重点上,除了述及我个人偏爱(也定然有偏见和误谬的存在)的词句外,则以他们面对创作的态度为主要切人点。
以创作态度和创作的理念、当时的环境为主要述说体,也是一种认识作品原点的方式。有趣的是,法文的翻译可以因人之不同而产生极大差异之意,或是完全模糊不清的语句让人摸不着头绪。
举例:在杜拉斯《情人》的开头几页里,她提到了对于“写作‘的看法,同一段落我找到了岛内三种不同的翻译:
“写作,如果不能做到把一切事物都混合在一起不加以区分,而进入虚空之境,就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写作的时候,必须要把一切都混合在一起不加以区分,使溶合成本质上无法形容的单一事物。否则,写作就只是一种宣传而已。“(涂翠花译,小畅书房出版,1993年再版)
“既然不是为了虚荣,不是付诸阵风,写作什么也不是。我知道,假如并非每次把所有的事物混在一起使之变为一种唯一的事物—在本质上无以界说的事物—那么,写作什么也不是,除了是宣传。“(胡品清译,中法企业出版部,1994年出版)
“当一切事物都化为文字,而不能如风如烟,不能不以‘有用’为价值,那写作真的是没什么意义。当一切事物都不能化为一体,不能不以‘易于辨识‘为本质,那写作不过像广告?真的是没什么。“(蔡淑玲译,在其著作之《追巴黎的女人》一书之第154页,印刻,2002年出版)三种版本,都具杜拉斯的模糊不清特质,所以杜拉斯的作品在不同翻译版本的意象出入上会有很大的差别。大陆版本的译者有时则会舍弃拗口的字词,以流畅为翻译,好处是读了懂了,但失去了杜拉斯的某些阴暗模糊特性。我将依个人喜爱选取要“吐出”的字词。没有办法,因为我是那个写作者,眼光已然成形。有时想想,本来喜爱就隐含偏颇,光是为何我要选这三个女性就是一种个人的偏见,偏见的极致个人化似乎也就算不得是一种错误了。写至此,忽忽想起蔡淑玲说:“这样的杜拉斯,你想写她什么?”如雷鸣巨响于内,是不能再写什么,之于被定位与述说得如此完善的这位世纪女性。正午,鸟声竟反时地彻响在八里自家窗户河水前的榕树上。也许“反时“也是一种态度。逆向,背对。正因为历史论述已无须我这个小小异乡人的看法,正因一切建构看似已然完善,我才能好整以暇地面对个人,非常纯粹的向她们致意,与表达我的感受性喜爱。之于创作,之于她们,之于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