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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梦的问题的科学文献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要证明有一种可用来释梦的心理学技巧。运用这种技巧,任何梦都可以成为富有意义的心理结构,可以归入清醒状态下精神活动的特定区域。

此外,我还想解释清楚,导致梦如此奇特和难以辨认的背后机理,并且从中挖出那些深层心理力量的实质,正是这些力量之间的协作或斗争导致了梦的产生。我的解释只要能实现这一目的就行了,因为一旦做到这一点,梦的问题就会汇入更广泛的问题,而要解决那些问题,就得运用其他材料了。

首先概要介绍一下,关于梦的问题,前人已有哪些成果,目前的研究状况又是怎样的,因为在本书的论证过程中,我很少有机会再谈到这个话题了。

大体上,尽管努力了几千年,人们对梦的科学认识却很少有什么进步,之前的研究者也普遍承认这一点,因此好像没有必要一一列举各类观点。在本书的后面,我附了一份文献目录,关于梦的主题,这些文献中有许多颇有见地的评论,还有大量有趣的材料,然而,并没有或很少有材料能够澄清梦的本质,或者彻底澄清关于它的任何一个迷津。而受过一般教育的外行人当然了解得就更少了。

史前时代的原始人类是如何理解梦的,梦对原始人世界观和灵魂观的形成有什么影响,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课题,以至于我在这里忽略它,是有所不舍的。关于这个课题,我还是推荐大家去读一读约翰·卢伯克、赫伯特·斯宾塞、E.B.泰勒等人的名作,但要说明一下,只有当我们完成摆在面前的“释梦”任务之后,才能真正理解这类问题和猜想的意义。

在古典时代,原始人类对梦的看法显然仍旧影响着各民族对梦的态度。 他们认为,梦与他们笃信的一个超自然世界有关系,梦带来的是神灵或魔鬼的启示。此外,他们还相信,对梦者来说,梦是有重要意义的,通常是预告未来。可是,梦的内容的表现形式及其对做梦者的影响过于纷繁复杂,很难用一种统一概念予以解释,有必要根据这些梦的价值和可靠性,对它们进行各种区分与归类。

古代哲学家们对梦的评价高低,当然还是取决于他们对占卜术的重视程度。亚里士多德有两部论及梦的著作,在这两本书中,梦已经成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了。亚氏告诉我们,梦并非神赐,其本质与其说是神灵的,毋宁说是魔鬼的,因为人的本性实恶非善。也就是说,梦并不是来自超自然世界的启示,而是服从着人类精神活动的规律。当然,人的精神与神灵也还有一定关系。梦被亚氏定义为人在睡眠过程中发生的心理活动。

亚里士多德了解梦的部分特点,例如,梦会将人在睡眠中的轻微感官刺激放大成剧烈刺激(“人身体的这个或那个部位仅仅是轻微变热,做梦的人就会相信他正从火中走过,正被灼烧”)。他由此得出结论:梦会将身体变化的最初迹象透露给医生,而这些迹象白天是注意不到的。

如前所述,在亚里士多德之前,人们并不认为梦是睡眠过程中心理活动的产物,而将之当作来自神灵的启示。我们在解梦中随时可见的两种相反观点,在那时候就已经萌芽了。古人把梦分为两类:一类是真实的、有价值的梦,是被送来向睡眠者发出警告或是预言未来的;另一类则是虚伪的、欺骗的、无意义的梦,其意图只在于把睡眠者引入歧途或是毁灭。

根据马克罗比乌斯和阿特米多鲁斯的观点,格鲁伯也对梦做过类似划分:“梦分为两类。一类只受现在(或过去)的影响,但对未来并无意义,这类梦包括了失眠——它直接再现一个确定的观念或其反面,如饥饿或飨宴;也包括了幻觉——它用幻想的方式扩展一个确定的观念,例如梦魇的情况。另一类梦正好相反,它们对未来具有决定意义,此类包括:1)人在睡眠中直接得到的预言;2)预告一件将要发生的事件;3)象征性的、需要做解释的梦。这种理论流行了几个世纪之久。”

这些对梦的纷繁评价,与“释梦”的任务密切相关。通常,人们希望从梦中解读出一些重要的答案,可是,并非所有的梦都明白易懂,人们无法断定某个难解的梦中是否蕴含着有意义的内容,因此一直以来,人们都在努力寻求一种方法,想把梦中那些无法理解的部分替换为容易理解的、有意义的内容。在解梦方面,达尔迪斯的阿特米多鲁斯是古典时代晚期最伟大的权威,他的著作非常庞杂。鉴于解梦著作大部分都已失传,他的书弥补了不少缺憾。

在科学问世之前,古人对梦的观念与他们总体的世界观必然完全一致,即习惯将只存在于精神世界的事物,投影到外部世界的现实中去。这解释了清醒状态下,梦残留在清晨的记忆给人的主要印象。因为相对其他精神活动,在这残留记忆中似乎有全然陌生的东西,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如果认为梦的超自然来源说在今天已经没有市场,可就大错特错了:那些虔信派和神秘主义派的学者自不必说——他们执迷于曾占统治地位的超自然领域的残骸,直到这些残骸被科学解释扫荡一空。与他们不同的是,我们也经常能发现一些思想敏锐、排斥各种奇谈怪论的学者,也相信超凡神力的存在和影响,并以梦这种现象的不可思议性来支撑对这些力量的宗教信仰;还有些哲学流派,如谢林的追随者,他们对梦的看法清楚地表明,“梦是神圣的”这一古老观点仍未绝迹;某些思想家仍在争论梦是否具有预卜未来的力量,这是因为从心理学角度所做的解释无法应对日积月累的海量材料。尽管凡是坚持科学立场的人,都会旗帜鲜明地排斥对超自然教条的信仰。

梳理人类对梦的科学认知史,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这种认知在某些方面虽然可能很有价值,却无法看到它沿着明确的方向有所进展。没有可靠的研究结果来奠定真实的基础,后继研究者就难以展开进一步研究,每位新来者都要重新捡起这些问题,从头开始。如果要我按照时间顺序,枚举每位研究者对梦的问题都发表过哪些观点,那我就无力全面、清晰地描绘人们目前对这一课题的认知状况了。因此,我还是选择跳过那些研究者,而从主题入手。论及每个关于梦的问题,我都会引用相关文献中找到的材料。

由于资料分散,而且还夹杂在别的文献中,无法全部找到,因此我要请求读者朋友们,不要太过挑剔——只要我没有遗漏任何基本事实和重要视角。

就在不久前,大多数研究者还倾向于将睡眠和做梦关联对待,并且精神病理学中的类似状态以及其他一些与梦相似的现象(如幻觉、幻视等),通常也被一视同仁。然而在近年的研究中,人们开始收缩研究的主题,转而将梦作为一个特别的课题单独考量。我乐于相信,这表明了人们越来越相信,只有用一系列细致研究才能澄清这些隐藏在黑暗中的东西,才能达成共识。我在这里提供的正是这种细致研究,而且是纯心理学式的,虽然睡眠状态表现出来的特征中,必然包含官能条件的变化对精神活动机能的影响,但我还是很少去研究睡眠,因为它本质上是一个生理学问题。所以,有关睡眠问题的文献也不在考虑之列。

对梦的现象本身的研究兴趣,让我们提出了以下问题,它们之间又在一定程度上相互依存,有交叉的地方。

Ⅰ 梦与清醒生活的关系

人从梦中醒来后,会天真地以为,梦即使不是另一个世界来的,至少也将睡眠者带入了另一个世界。我们要感谢老一辈的生理学家布达赫对梦所做的细致、精巧的描绘,他有一段广为人知的话:“人们白天经历的劳累、享受、快乐和痛苦是不会再重复的,相反,梦的目的是把我们从中解脱出来。即使我们全神贯注于某一事物,即使我们内心悲痛欲绝,或全力以赴地执行一项任务,梦向我们展示的要么是一些非常奇怪的东西,要么只是从现实世界中抽取一些元素加以组合,要么只是进入我们的情绪而象征性地反映现实世界。”I.H.费希特也直接在相同意义上提到了补足性的梦,并将之称为精神自愈的秘密福利之一。斯特伦佩尔的观点相似,他在一篇广受重视的论文里,这样评论梦的本质和起源问题:“人在做梦时离开了清醒意识的世界”;“在梦中,人对清醒意识下的有序内容及其正常举止的记忆几乎全部消失了”;“在梦中,人的心灵世界与清醒状态下的日常生活内容及过程分离了开来,几乎什么都记不起来。”

不过,关于梦与清醒生活的关系,绝大多数学者持相反看法。哈夫纳就认为:“梦首先是清醒生活的延续,我们的梦总是与不久前存在于意识中的想法有关,只要认真观察,几乎总能找到梦与前一天经历有关联的线索。”魏甘德径直反驳布达赫的那段话:“因为,很明显在绝大多数梦中都可以观察到,它们把我们直接带回到日常生活,而非把我们从中解脱出来。”莫里曾用一个简洁的公式表述如下:“梦就是我们所见的、所说的、所想的、所做的。”耶森于1855年发表了《心理学》,里面有更详细的描述:“梦的内容永远或多或少地取决个体人格,取决于年龄、性别、立场、知识水平、生活习惯以及个体此前全部生活中的事件和经验。”

在这个问题上,哲学家I.G.E.马斯的态度最明确:“经验证实了我们的看法,这就是,我们最常梦到的是我们最热烈期待的东西。从中可以看出,我们的热情一定会影响到梦的产生。有雄心的人梦到的是(也许只是他自以为的)已经摘取或行将摘取的桂冠,热恋中的人则在梦中为自己甜蜜的期待而忙碌……沉睡于心底的一切生理上的喜好和厌恶,由于某种原因受到了刺激,就会结合其他念头衍生成梦,或者让它们加入到一个已在进行的梦中。”

关于梦中内容对生活的依赖关系,古人的看法其实并无二致。这里引用拉德斯托克的一段话:“薛西斯一世在征伐希腊之前,遭到了臣下的谏阻,可是梦却一再鼓动他出征。对此,古波斯睿智的老解梦师阿塔巴诺斯一针见血地对他说,这不过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而已。”

卢克莱修的教育诗《物性论》中有这样一段诗句:“不管我们热烈追求着什么,无论往事如何萦绕心间,心灵不息追逐的目标,还时常出现在我们梦田;辩护人寻根觅据,推敲法典,将军则运筹帷幄,跃马扬鞭。”

西塞罗也有类似的诗句。正如几个世纪后莫里所说的那样:“那个时候,在心灵世界里激荡翻腾的,是白天思想和行动的残余。”

关于梦中世界与清醒生活的关系,上面的两种观点相互矛盾,似乎确实无法解决。因此,我们有必要回想一下F. W.希尔德布兰特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在他心目中,梦的特征只能用“一系列看似不断激化的矛盾对立”来描述,舍此别无他法:“首要矛盾就是,一方面,梦与现实世界的真实生活是完全分离或隔绝的,另一方面,两者之间又时刻都在相互渗透,每一方都永远依赖另一方。梦绝对是从意识清醒状态下所经历的现实中筛选出来的东西。可以这样说吧,梦是一个封闭自足的存在,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将它与现实生活分隔开来,梦让我们与现实脱离,泯灭我们对现实的回忆,把我们带到了另一个世界,去经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一种与现实世界毫无瓜葛的生活……”

希尔德布兰特进一步解释道,一旦入睡,人作为一个存在整体就像“在一道看不见的坠门”后消失了一样。也许,我们会在梦中乘船前往圣赫勒拿岛,给幽禁在那里的拿破仑送一些上品的摩泽尔葡萄酒,这位昔日皇帝会热情地欢迎我们,当这个有趣的幻境被梦醒毁灭时,我们甚至还会感到惋惜。不过,还是对比一下梦境和现实吧。我们从未卖过葡萄酒,也不想干这一行。我们从未乘船出海过,即使出海也不太可能以圣赫勒拿岛为目的地。对拿破仑,我们绝没有什么好感,只有爱国主义的仇恨。况且,当拿破仑在岛上去世的时候,我们这些做梦者都还没出生呢,与他建立个人关系是绝不可能的事。因此,这种梦中经历看起来就像一种异质的东西,嵌在了两个相互关联、相互继承的时间片段中间。

“尽管如此,”希尔德布兰特继续说道,“它的反面看起来同样是真实的、正确的。我相信,梦既与现实世界分离、隔绝,又与它有着最密切的关系。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梦不管提供什么内容,它的材料永远来自现实世界,来自依托现实世界展开的精神生活。不管梦的内容多么奇特,它永远都摆脱不了真实的世界,梦中形象无论多么瑰丽或者滑稽,它们的基本材料永远都是借来的,要么借自我们在外部世界中看到的东西,要么借自在我们清醒思维中不管以何种方式出现过的东西,换句话说,借自我们在主体世界或客体世界经历过的东西。”

Ⅱ 梦的材料:梦中记忆

不管以什么方式,构成梦中内容的所有材料都源自人的经历,它们在梦中被重新加工、回忆,对我们来说,至少这种认识可被毫无疑义地接受。可是,如果认为梦的内容与清醒生活的关系可通过对比直观地显现,却可能是错误的想法。大量的事例中,这种关系一直都在隐藏着,必须用心寻找才行。其中的原因就在于,梦中的回忆能力具有许多独特之处,人们虽然注意到了这一点,但是迄今为止并未做出相应的解释,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一下这些特征。

首先,人们发现,梦中出现的内容材料,人在清醒后并不认为自己知道它或经历过它。人也许能记起来自己梦到了某一内容,却记不起来是否真有过这种经历以及它的发生时间。人们不晓得梦从何处汲取了这一信息,于是就偏向于认为,梦有独立生成信息材料的能力。经常直到很久以后,一次新的经历牵出了已遭尘封的旧事,梦的源头才由此真相大白。于是,人们不得不承认,人在梦中所知道的和回忆起来的,正是人在清醒状态下无力忆起的。

关于这类例子,德勃夫就讲过自己的一次做梦经历,让人印象格外深刻。在梦里,他看到家中的院子被雪覆盖了,两只小壁虎埋在雪中,几乎已被冻僵了。作为一个爱护动物的人,他捡起了两只壁虎,暖热了它们,并把它们放回土墙上特地留出的一个小洞里,还给了它们一点长在墙上的一种蕨类植物上的叶子,他知道壁虎很喜欢吃这种植物。在梦中,他知道这种植物的名称——Asplenium ruta muralis。梦在继续,经过了一个插曲之后,又回到了壁虎。德勃夫惊奇地发现,又来了两只小壁虎在大吃剩下的蕨叶。他转身往空地上看去,又看到第五、第六条壁虎也正向墙上的小洞爬去。最终,壁虎排成了一列,占据了整条过道,都在朝着同一个方向爬去。

在清醒的时候,德勃夫只知道很少几种植物的拉丁文名称,其中并不包括蕨类植物。让他非常吃惊的是,他发现确有一种叫这个名字的蕨类植物,它的正确名称是“Asplenium ruta muraria”(银杏叶铁角蕨),只不过在梦中略微有些走样而已。这不可能只是一种巧合,但德勃夫就是想不通,他在梦中到底是如何知道这种蕨类植物的名字的。

这个梦是1862年做的。16年后,这位哲学家去看一位朋友,在友人家中,他看到了一个小相册,里面夹着一些晒干的花,在瑞士的许多地区,这种花是卖给外地来的人做纪念的。这勾起了他的回忆。他打开植物标本,在里面发现了他梦见的那种蕨类植物,写在旁边的拉丁文名称恰是他自己的笔迹。这样,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清楚了。1860年,也就是在他梦见壁虎的两年前,这位朋友的一个姐姐在蜜月旅行时,中途拜访了德勃夫。当时,她身边带着这个要送给弟弟的相册,德勃夫花了很大的力气,在一位植物学家的口授下,给每一种晒干的植物都注上了拉丁文名称。

还有一次意外运气,让德勃夫追踪到了这个梦中另一部分内容被遗忘的源头,因此这个例子更值得与大家分享了。1877年的一天,他无意中拿起一本旧画报,在里面看到了一幅壁虎排成一列的画,与他1862年在梦中看到的情景一模一样。这本画报的出版年份是1861年。他这才回想起来,从这份画报开始出版发行起,他就一直在订阅它。

梦具有回忆的功能,但这种回忆在清醒状态下却办不到,这一事实非常值得注意,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我想再举几个这种“记忆增强”的梦,希望引起大家对它的重视。莫里曾经讲过,有一段时间,“穆西丹”这个词常在白天进入他的脑海。他知道这是一个法国城市的名字,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了。有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在和一个人交谈,那人说自己来自穆西丹,当他追问城市的位置时,那人回答道:“穆西丹是多道格涅行政区内的一个专区城市。”醒来后,莫里并不相信梦中得到的这个答案,可是地理辞书告诉他,这一答案完全正确。这个例子证明,梦其实知道得更多,只不过这些知识的来源不明,被遗忘了。

耶森也讲过一个类似但更为古老的梦:“此外,老斯卡利格的梦也是如此。他写了一首诗赞美维罗纳的名人们,一个自称布鲁克纳鲁斯的人出现在他的梦里,抱怨自己被他忘掉了。斯卡利格虽然记不起自己曾经听说过他,但还是写了诗赞美他。后来,他的儿子在维罗纳了解到,那里以前确实有过一个著名的批评家,叫布鲁克纳鲁斯。”

记忆增强的梦,其最鲜明的特征在于,人们最初并未看出梦中的内容乃是回忆,在随后的梦中却不得不承认。圣丹尼斯的戴尔维侯爵曾经讲过他做的这样一个梦:“有一次,我梦见一位金发女郎在和我姐姐聊天,她还把一件针织品拿给我姐姐看。在梦中,我觉得她很面熟,甚至认为自己曾多次见到过她。梦醒后,她的面容仍栩栩如生地浮现在眼前,但我无论如何也认不出来。我又睡了过去,她的形象再次来到我的梦中。这一次,我跟她打了招呼,并且问她,我是不是很荣幸地曾在哪里遇到过她。‘肯定啊,’这位女士回答道,‘您只要回想一下珀尼克海滨浴场就明白了。’我立刻又醒了过来,现在,我终于可以肯定地回忆起与梦中这俏丽面孔相关的细节了。”

这位学者还讲过另一个梦:有一次,他认识的一位音乐家在梦中听到一支曲子,觉得它很新,多年以后,他在一本旧乐曲集中发现了这支曲子,但他一直回想不起来,自己以前是否翻阅过这本集子。

我相信麦尔斯应该发表过一些记忆增强式的梦,是他自己收集的,可惜我找不到发在哪里了(《心理学研究协会会刊》的某一期)。人在清醒的状态下,有时候会认为自己不知道或记不起来一些事情,然而梦却可以把这些内容告诉他——我想,每个研究梦的人都会认为这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我后面就会讲到,在为神经症患者所做的精神分析报告中,我每周都会反复用病人自己做过的梦向他们证明,一些格言、脏话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他们虽然在清醒状态下忘记了,但在梦中其实记得很清楚,而且还会说出来。这里,我先讲一个普通的梦中记忆增强现象,因为在这个梦里,我们很容易发现,那些只在其中出现的信息是从哪里来的。

有位患者做了个长梦,梦见自己在一家咖啡厅里点了一份“Kontuszówka”。讲完这个梦后他就问,这会是什么东西,他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我知道答案,告诉他“Kontuszówka”是一种波兰白酒,这个名字不可能是他在梦中发明的,因为我早就在海报中读到过了。最初,患者并不信我的话,但就在梦到咖啡厅的几天后,他在一张海报上看到了这个名字,就在路的拐角处,几个月来,他每天至少两次经过那里。

我从自己做过的梦中也发现,经常是一些偶然事件让我们找到了梦中内容的源头。例如,在写这本书之前的几年里,我经常梦到一座看起来非常普通的教堂尖塔,我记不起来自己是否见过它。后来,在经过萨尔茨堡和赖兴哈尔之间的一个小站时,我突然认出它来了,而且绝对有把握。那是在(19世纪)90年代后期,而我第一次坐车经过那里是在1886年。此后的多年里,我已在深入研究梦的问题了,有个奇怪的地点却在梦中频繁光临,让我颇感困扰。我用相对于自身十分明确的位置关系,梦见左边有个黑乎乎的房间,可以看到里面立着一些奇形怪状的砂石雕像。我隐约记得,这是一个酒窖的入口,但又不太相信自己的回忆。我既不明白梦中的这个形象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它是哪来的。1907年,我偶然去了一次帕杜瓦市——自1895年后,我就没能再去那里,一直引以为憾。第一次游览这所漂亮的大学城时,我没有尽兴,没能参观马多纳·德尔竞技场教堂中乔托所作的湿壁画,由于听说这所小教堂那天不开放,我当时就中途折回了。十二年后再次前往,我想弥补一下缺憾,首先找到了去马多纳·德尔竞技场的路。途中,在我左首的路边,很可能就是1895年我中途折返的地方,我发现了这个在梦中一再看到的地点,里面立着一些砂石雕像,实际上,这是一个餐厅花园的大门。

梦予以再加工的材料,有一部分是人在思维清醒的时候记不起来,也不会用到的,其中一个来源就是童年生活。这里,我只列举几位注意到并强调过这一现象的学者。

希尔德布兰特:“人们已经明确承认,梦有惊人的再加工能力,有时候,它能将一些早已远去,甚至已被遗忘的童年往事忠实地带回我们心中。”

斯特伦佩尔:“有时候,梦会将童年经历过的一些地点、事情、人物原封不动、栩栩如生地展示给我们。注意到这一点,这个课题就更加有趣了。梦的记忆不仅包括那些当初让我们兴高采烈的事情,或者具有强烈精神价值的事情——这些内容后来作为回忆在梦中再现,让人梦醒之后仍会感到兴奋;相反,梦中记忆的纵深,更包括童年时期我们很少注意到或没什么精神价值,又或者内容早已残缺的人物、事情、地点、经历,在没找到它们的源头之前,对这一类的内容,我们无论是在梦中还是在醒着时,都会感到非常陌生。”

沃克特:“幼儿及青少年时期的回忆非常喜欢走进我们的梦里,这值得特别注意。那些我们早已不再去想,对我们早已不再重要的事情,梦却不知疲倦地提醒我们不要忘记它们。”

大家知道,童年经历大多分散在醒时记忆的缝隙里,而梦对童年记忆材料的支配,可能会产生一些有趣的记忆增强的梦。我想举几个这样的例子。

莫里讲过,小时候,他经常从自己的家乡莫城到附近的提尔普特去,他的父亲正在那里主持修建一座大桥。有一天夜里,他梦见自己来到了提尔普特,又在市内的街道上玩耍。一个穿制服的人走近他,莫里问他叫什么名字,那人自我介绍说他叫C某某,是守桥的。醒来后,莫里对梦中的内容将信将疑,他问家里看着自己长大的那位老仆人,是否记得一个叫这个名字的人。“当然了,”她回答道,“他是个守桥的,那座桥当时就是您父亲主持修建的。”

莫里还讲过一位F先生做的梦,同样很好地证明了梦中出现的童年回忆是真实可靠的。F先生在蒙布里松市长大。在阔别二十五年后,F先生决定重返故乡,看望一直没能再见面的亲朋好友。动身前的那个晚上,他梦见自己到了目的地,在蒙布里松近郊遇到了一位看起来并不认识的先生,那人告诉他,他是T先生,是他父亲的一个朋友。在梦中,F先生知道自己小时候认识一位叫这个名字的先生,醒来后却记不起他的相貌了。几天后,他到达蒙布里松,找到了他在梦中没能认出的那个地点,还遇到了一位先生,而且马上认出他就是梦中见到的那位T先生,只是现实中的T先生比他在梦中见到的要苍老不少。

这里,我还可以讲一个自己做过的梦,梦中印记表现为一种关系。在梦中,我见到了一个人,梦中的我知道,他是我故乡的那位医生。他的长相看不清楚,但这张脸却让我想起一位中学老师的样子来,而这位老师我现在有时候还会碰到。醒来后,我想不明白这两个人之间有什么联系。我向母亲打听我小时候这位医生的情况,这才知道,他只有一只好眼,而我的那位中学老师也是独眼,两个人的形象在梦中重合了。我已有三十八年没有再见到这位医生了,虽然下巴上的一个疤痕可以让我回忆起他曾经给我的帮助,但我确信,自己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从没想起过他。

有些研究者认为,在绝大多数梦中,都能找到最近经历的痕迹,听起来,这是要平衡一下认为童年经历在梦中起主导作用的观点。罗伯特甚至认为,一般说来,日常生活中的梦只与最近几天的经历有关系。罗伯特关于梦的这种理论将近期经历推到台前,而把童年印象挤到幕后,似乎有些专横,不过,罗伯特所说的这种事实也的确存在,我可以用自己的研究予以证实。美国学者纳尔逊就认为,在梦中最常见的是梦前第二天或第三天经历的印象,似乎做梦前一天经历的印象被冲淡得还不够,还没有远去。

还有一些研究者,他们并不怀疑梦的内容与清醒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但也注意到,那些在清醒意识中占主导位置的材料,只有当它们或多或少地被人们每天的思维活动边缘化之后,才会在人的梦中出现。所以,当亲人去世时,活着的人只要还沉浸在哀伤之中,一般不会马上就梦见他们。最近,还有一位研究者哈勒姆女士在这方面收集了一些相反的例子,在梦的材料问题上,她更强调人的心理个性因素。

梦中记忆的第三个特点,也是最引人注意、最难以理解的一点,体现在梦对再加工材料的选择上,它并不像人在清醒状态下那样,只重视最重要的内容,那些最无足轻重、最不引人注目的回忆也被包括在内。对此,一些研究者感到非常惊讶,这里,我就引用一些他们的原话。

希尔德布兰特:“最值得注意的是,梦的内容通常并不来自那些重大的、具有深刻意义的事件,并不来自前一天所做的重要事情,而是来自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来自近期或更早经历过的一些毫无价值的杂事。亲人的去世让我们沉痛万分,夜不能眠,但直到次日在悲痛中醒来,这一记忆才会带着悲痛的力量回到我们的记忆,在此之前的睡眠中它被记忆排除在外。相反,我们遇到一个陌生人,从他身旁走过之后,我们是绝不会再去想他的,但他额头上长的一个疣却可能会主导我们做的一个梦。”

斯特伦佩尔:“如果将梦进行拆解,就会发现它的组成部分虽来自昨天或前天的经历,但都是意识清醒状态下不重要、无价值的内容,经历后不久即渐被忘却。这类经历可能是偶然听到的一些话、模模糊糊地注意到的他人的行为、接触后很快淡忘的人或事、读物中的一些细节,诸如此类。”

哈夫洛克·埃利斯:“清醒状态下的深刻情感,还有那些我们为之主动耗费大量心力的问题和烦恼,通常不会马上进入梦的意识中。就刚过去的一段时间而言,能够进入梦境的,多是日常生活中那些琐碎的、偶然的、‘被遗忘了’的印象。清醒时最强烈的精神活动,正是沉入睡眠最深处的活动。”

宾茨从梦中记忆的这些特点出发,表达了对自己支持过的释梦理论的不满:“正常的梦向我们提出了类似问题。为何我们梦到的并不总是近几日的记忆印象,而是经常动机不明地一头扎入遥远的、几乎已消失了的过去?为何梦中意识唤醒的经常是无关紧要的回忆图像,而存储着最敏感经历的脑细胞此时却缄默不语,毫无反应,除非清醒时的急速信息更新刚刚激活了它们?”

很容易看出,梦中记忆偏爱那些因无关紧要而未被注意的日常经历,这经常让人们认识不到梦对日常生活的依赖性,至少会让我们难以说明每个具体的梦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因此,惠顿·卡尔金斯女士在统计她(和丈夫)的梦时才会发现,11%的梦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并不明显。希尔德布兰特认为,只要我们每次都有足够的时间和材料寻找梦的来源,梦中形象都能从起源学的角度进行解释,这显然是有道理的。当然,他也认为这是“一项极其辛苦而且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它通常会将那些毫无心理学价值的东西从记忆匣子最偏僻的角落里赶出来,让那些早已过去、已被遗弃的无足轻重的瞬间重见天日,像这种瞬间,也许下个小时又会有一批增加进来”。但我还是感到遗憾,这位睿智的学者没有沿着这条已悄然开启的道路走下去,他其实完全可以将它引向释梦理论的核心地带。

显然,对任何一种记忆理论来说,梦中记忆的表现方式都是至关重要的,它告诉我们,“只要是曾被精神占据过的东西,没有什么会彻底消失”(朔尔茨),或如德勃夫所说,“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印象也会在你的脑海里留下恒定持久的印迹,说不定哪一天它就会再次出现”,其他许多精神生活中的病理现象也迫使我们得出这一结论。现在,我们要记住梦中记忆的杰出能力,以便真切体会梦的矛盾复杂之处。对这种复杂性,后面提到的一些释梦理论会有相应分析,根据那些理论,梦之所以显得荒唐且无条理,就是因为我们白天熟悉的东西被部分地遗忘了。

或许有人会产生这样一种想法,即,干脆将梦的现象简化为记忆现象,梦是记忆材料再加工活动的表现形式,这种在夜间也不停息的再加工活动本身就是目的。皮尔茨在报告中就持这种观点,他认为做梦的时间和梦的内容之间有固定的关系,这是可以证明的。人在沉睡时,记忆再加工的材料来自遥远的过去,到了清晨,再加工的则是近期的印象。不过,这种观点从一开始就未必成立,梦对待回忆材料的方式就说明了这一点。斯特伦佩尔不无道理地指出,梦绝不会重复人的经历,梦或许会有同样的开头,但随后的环节不会复现,它会有所变动,或代之以全新的内容。梦带来的只是记忆再加工后的片段,这无疑已是规律,可以成为理论了。不过也有例外,有时候,梦也会完全重复一次经历,和人在清醒状态下的回忆一样。德勃夫就讲过一位大学同事做的梦,那位同事曾在一次车祸中神奇地死里逃生,后来在梦中,他又经历了这样一次危险的驾车之旅,细节完全一致。卡尔金斯女士也提到过两个梦,它们都精确地再现了前一天的一次经历。我后面也会分享一个我所知道的梦,它丝毫不差地再现了我的一次童年经历。

Ⅲ 梦的刺激和梦的来源

梦的刺激和梦的来源指什么?用一句民谚“梦来自胃”就可以解释得很清楚了。这种想法的背后隐藏着一种理论,它认为梦是人的睡眠受到干扰的结果,如果在睡眠过程中没有干扰因素出现,人就不会做梦了,梦是对这种干扰因素的反应。

在学者们对梦的描述中,对梦因的探讨占据了最大的篇幅。当然,这个问题是在梦成为生物学研究的对象以后才出现的。对古人来说,梦是神灵的启示,不需要去寻找它的刺激来源,梦的产生源于神灵或魔鬼的意志,梦的内容则来自神魔的智慧或意图。科学则马上提出一个问题,即,导致梦产生的刺激是单一的还是多样的。而接下来的一个问题则是,对梦因的解释究竟属于心理学,还是更应归入生理学的范畴。大多数研究者似乎都认为,睡眠受到干扰的原因,即梦的来源,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身体刺激和精神刺激都有可能成为梦的触发因素,可是,到底是该优先考虑这种还是那种刺激因素,该怎样根据对梦之产生的重要性将这些刺激来源进行分级排序,学者们的观点却是大相径庭。

列举一下梦的所有源头,不外乎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也被用来对梦进行分类,它们是:

1. 外部(客体的)感官刺激;

2. 内部(主体的)感官刺激;

3. 内部(机体的)躯体刺激;

4. 纯粹的精神刺激来源。

1. 外部感官刺激

哲学家斯特伦佩尔的儿子小斯特伦佩尔有一部研究梦的著作,经常指导着我们思考梦的问题。他公开过对一位病人的观察记录,这个病人患有全身皮肤无感觉症,多个高级感官也处于麻痹状态,如果封闭他仅有的几个与外界联通的感官渠道,他就会陷入沉睡。如果我们想睡觉,也会设法创造一个与小斯特伦佩尔的实验相似的情景:关闭我们最重要的感官渠道,也就是眼睛,努力抵制来自其他感官的刺激,或忽略已有外界刺激的种种新变化。这种努力从来没有完全成功过,但我们仍然可以入睡。我们既做不到让感官彻底远离刺激,也无法完全消除感官自有的兴奋性。我们随时都可能被强烈的刺激唤醒,这就证明,“精神即使在睡眠过程中也一直与外部世界保持着联系”,而睡眠过程中出现的感官刺激很可能就是梦的源头。

这样的刺激有很多:既有睡眠状态本身带来的或偶尔容忍的刺激,是必然的;也有可能终止睡眠或刻意用来将人唤醒的刺激,是偶然的,比如一道刺眼的强光、一种较强的噪声、一股刺激鼻黏膜的气味。睡眠过程里,我们无意中转动身体,使某些部位暴露出来,会有寒冷的感觉;改变躺卧的姿势,会产生压或触的感觉。我们可能会被蚊蝇叮咬,夜间的一次小意外也可能同时袭扰多个感官。曾有细心的观察者收集了大量的梦,发现醒后查明的刺激与梦的部分内容相符,从中可以看出刺激是梦的来源。

耶森就收集过这种可归入客体感官刺激的梦,它们或多或少都带有一些偶然性,这里引用几个:“每一种模糊的声响都会导致相应的梦境产生,隆隆的雷声让我们置身沙场,公鸡啼鸣被转换为人的惊叫,房门嘎嘎作响则让我们梦见窃贼入室。”

“夜里睡觉时被子滑落,我们可能会梦见自己正一丝不挂地漫步街头,或是掉进了水里。如果斜睡在床上,脚伸出了床沿,我们也许会梦见自己站在一个可怕的深渊边,或正从悬崖上掉下来。如果睡梦中头部偶尔滑下了枕头,我们可能会梦见巨岩悬在上方,正欲压下埋住我们。精子越积越多,我们可能就会做性梦。身体某个部位疼痛,我们会梦到被虐待、被敌人进攻或身体受到伤害……”

“有一次,迈耶梦见自己被几个人袭击,他们将他直挺挺地仰面打翻在地,并在他的大脚趾和第二脚趾之间钉了一个木桩。他正在梦中想象着这一幕,忽然醒了过来,发现原来脚趾间夹了一根秸秆。据赫宁斯说,还有一次,迈耶因衬衫领子扣得太紧而梦见自己被处绞刑。霍夫鲍尔年轻时有一次梦见自己从高墙上掉下来,醒来发现原来床架散了,他确实掉下来了。格里高利在报告中说,他有一次上床睡觉时,把一个装有热水的瓶子放在脚边,随后,他在梦中爬上了埃特纳火山,觉得地面灼热难耐。有人头上敷了膏药后,梦见自己被一群印第安人剥头皮;还有人穿着湿衬衫睡觉,梦见自己被人牵着过河。睡觉时足痛风发作会让病人相信,他已落入宗教法庭手中,正受刑罚折磨(引自麦克尼施)。”

有计划地对睡眠者施以感官刺激,就能产生相应的梦境,这种实验若能成功,所谓梦的内容和刺激之间有相关性的论点就会更令人信服。据麦克尼施说,吉鲁·德·别沙连格已做过这样的实验了:“他睡觉不盖膝部,就梦见自己在夜间乘邮车旅行,旅行中的他发现,只有乘邮车旅行的人才会清楚膝盖夜间是如何挨冻的。还有一次,他睡觉时裸露后脑,就梦见自己在室外参加一个宗教仪式——在他生活的那个地区,按照风俗头是要一直蒙着的,只有在举行宗教仪式时才会例外。”

莫里曾以自己为实验对象制造梦境,并做了鲜活的观察(其他一些实验却没有成功):

1)让人用羽毛拂他的嘴唇和鼻尖——他梦见自己遭到酷刑:他的脸上敷了一副沥青面具,撕掉面具时,他的脸皮也被带了下来。

2)让人在钳子上磨一把剪刀——他在梦中听到钟声响起,然后就是警钟大作,把他带回了1848年6月大革命的那些日子里。

3)让人拿古龙水给他闻——他在梦中来到约翰·玛丽亚·法丽娜在开罗经营的一家店中,还经历了一些奇遇,醒来后却记不清这些奇遇的内容了。

4)让人轻按他的脖子——他梦见有人给他贴膏药,进而想起了一位小时候给自己看过病的医生。

5)让人拿一块热铁靠近他的脸——他梦见一帮“火夫”溜进了民房,他们将住户的脚放进炭盆,逼他们把钱交出来; 后来,阿布朗泰斯公爵夫人出场了,他则作为秘书陪伴左右。

6)让人往他的额头滴上一滴水——他梦见自己来到了意大利,全身大汗淋漓,于是喝起了奥维多的白葡萄酒。

7)让烛光透过一张红纸持续照到他身上——他先后梦到了风雨大作、酷热难当,继而陷入了一场他曾在拉芒什峡见识过的海上风暴。

此外,戴尔维、魏甘德等人也做过一些制造梦境的实验。

不少学者“都注意到梦有一种独特的能力,能把感官世界中的突发事件直接编入梦中形象,引导梦境走向一个逐渐安排好的灾难式结局”(希尔德布兰特)。这位学者还写道:“年轻时,为了总在清晨的某个时刻起床,我有时候会使用大家都知道的挂式闹钟。闹钟响时,铃声刚好融入一个长长的、前后连贯的梦,好像整个梦都只是在为这个铃声做铺垫似的,随着铃声响起,梦才会达到在逻辑上不可或缺的高潮和最终目的。这种梦已经发生过不知多少次了。”

我从其他角度再引入三个和闹钟有关的梦。

沃克特:“有位作曲家梦见自己在上课,正在给学生们解释某个问题。解释完后,他转身问一个男孩:‘你听懂了吗?’这个学生发疯一样喊道:‘是的!’他有些生气,责备这个学生不该大声叫喊,谁知整个班都大喊起‘Orja’来,喊声随后变为‘Eurjo’,最后成了‘Feuerjo’。这时,他被街上真正的‘Feuerjo’(救火)的呼叫声惊醒了。”

卡尼尔给拉德斯托克讲过一个梦。有一次,拿破仑一世正在马车中睡觉,梦见自己又一次渡过塔利亚门托河,并遭到了奥地利人的连续炮击,他惊呼着“我们中埋伏了”醒了过来,原来,是一颗真实炮弹的爆炸声将他从梦中惊醒了。

莫里做过一个非常有名的梦。他生病了,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母亲坐在他身边。他梦到了恐怖弥漫的大革命时期,他先是目击继而参与了一些可怕的谋杀行动,最终被送上了法庭。在那里,他见到了罗伯斯庇尔、马拉、富坎—丁维勒以及那个恐怖年代所有的悲剧英雄,并接受了审讯。经过了一些醒后已记忆模糊的插曲后,他被判处死刑。随后,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下,他被带到了刑场。他走上断头台,刽子手将他绑在木板上,木板翻了过来,斩首机的铡刀落下,他感觉到自己身首分离,在极度惊恐中醒了过来。他发现,是床头上的饰板掉下来了,正砸在他的颈椎上,真像斩首机的铡刀落下一样。

对这个梦,勒·洛林和艾格尔曾在《哲学评论》上发起过一个有趣的讨论,即在感觉到唤醒刺激和实际从梦中醒来之间,如此短暂的时间跨度内,做梦者要将这些看起来无比丰富的内容连缀在一起,这是否可能,又如何办到。

这类梦给我们的印象就是:睡眠过程中的客体感官刺激是梦最可靠的来源,在普通人看来,这也是梦的唯一源头。如果问一个受过教育但对梦一无所知的人梦是如何产生的,他会援引一个自己知道的例子来回答,在这类例子中,梦全都是通过醒后发现的客体感官刺激得到解释的。不过,科学研究却不能就此止步。人们在观察中发现,睡眠过程中刺激感官的因素,在梦中并不以真面目出现,而是被一个与它有某种关系的形象所替代。这就提出了进一步的问题,用莫里的话说就是,梦的刺激和梦境之间的“亲缘关系具有任意性,并非独一无二”。那么,让我们读一下希尔德布兰特的三个与闹钟有关的梦,就会不由得产生疑问:为什么同一个刺激导致了不同的梦境,为什么生成的偏偏是这些梦?

“一个春天的早晨,我出去散步。我穿过正在变绿的田野,来到附近的一个村子,看到那里的村民穿着节日的盛装,腋下夹着赞美诗集,正成群结队地向教堂走去。对啊!今天是礼拜天,晨祷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决定也去参加,不过,由于走得有些热,我得在教堂墓地中先乘一下凉。我在墓地读各种碑文时,听到了敲钟人登上教堂尖塔的脚步声,也看到了尖塔顶部的那口小钟,晨祷开始的信号将从那里发出。有好一会儿,钟一动不动地挂在那里,后来,它开始摆动起来,钟声一下子响亮、刺耳起来,震耳的钟声终结了我的梦。其实,这是闹钟在响。

“第二个梦。一个晴朗的冬日,路上还积着厚厚的一层雪。我应邀一起乘雪橇旅行,但等了好久,才接到通知说雪橇到了。于是,我开始做登车准备:穿上皮衣,取出暖脚套。终于,我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但出发还是耽搁了一下。最终,缰绳给等待的马匹发出了明确的信号,马便拉起了雪橇。马铃剧烈摇晃,奏起熟悉的土耳其乐,撕碎了我此刻的梦。这一次不是别的,仍是刺耳的闹铃声。

“还有第三个梦例!我看到一个厨房女佣捧着几打摞起来的盘子,正沿着走廊向餐室走去。我觉得她捧着的那摞瓷盘有失去平衡的危险。‘小心点儿!’我提醒道,‘整摞盘子会掉地上摔碎的。’自然,她的回答是否定的:她对这个工作已经很习惯了。可是,我还是很担忧地看着她慢慢走过去。果真,她在门槛处绊了一下,那些易碎的餐具掉了下来,丁零当啷、噼里啪啦地碎了一地。不过,我马上就发现,这一通响声并不是摔碎东西的声音,而是真正的铃声。我醒了,原来是闹钟按时响了。”

为何心灵在梦中会误判客体感官刺激的实质呢?对这个问题,斯特伦佩尔和冯特的回答几乎是相同的:在应对睡眠过程中侵入的外部刺激时,心灵处于易形成错觉的条件下。如果一个感官印象足够强烈、清晰、持久,如果我们有必要的时间进行思考,那么,这个感官印象就会被我们认出并正确理解,也就是说,它会被我们按照往日经验归入某一组回忆中。如果不能满足这些条件,我们就会认错作为印象来源的事物,从而产生错觉。“如果一个人在旷野中散步,模模糊糊地看到远处有一个物体,也许他最初会认为那是一匹马。”再走近些看,觉得它是一头躺着休息的牛。最后才是确定的答案:原来是一群人坐在那里。同样,心灵在睡眠过程中因外部刺激得到的印象,其本质也是不确定的。这些印象会制造错觉,因为它们会唤起或多或少的回忆图像,借以获得自身精神价值。不过,在相关的许多组回忆中,感官印象究竟从哪一组中唤起相符的回忆图像;而在各种可能的联想关系中,究竟哪一种联想关系能最终实现——斯特伦佩尔也认为,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只能由人的心灵世界任意决定。

现在,我们必须做选择了。我们可以承认,关于梦的形成规律,实际上无法再追踪下去了,这样我们就能放弃追问,不用再去思考:要解释清楚感官印象带来的错觉,是否还得考虑其他的条件。或者,我们也可以做一个猜想,在睡眠过程中侵入的客体感官刺激,它们作为梦的来源只不过起了一种较次要的作用,是其他的因素在决定着应该唤起哪些回忆图像。事实上,如果检查一下莫里通过实验生成的那些梦(我已详细描述过了),我们也许会说,这种实验只不过从来源角度考察了梦的因素之一而已,其实梦的其他内容看起来太具独立性,也太多细节了,不可能被单一条件清晰解释。就是说,梦的每一种内容必须要与试验中引入的要素一一对应才行。当我们意识到,梦对感官印象的解读有时候是最怪异、最离题的,就会开始对梦的错觉理论和客体印象制造梦境的能力产生怀疑。例如,西蒙就讲过一个梦,他在梦中看到一些巨人坐在桌边,清楚地听到他们咀嚼食物时上下颚相撞发出的可怕的嘎嘎声。醒来时,他听到了从窗边疾驰而过的一匹马的蹄声。如果要我不经做梦者的帮助而进行解释,就会设想马蹄声刚好唤起了一组有关《格列佛游记》的回忆,如布罗卜丁奈格岛(大人国)的巨人、贤马国中那些高尚的马,但是,这样一组回忆对感官刺激来说是如此不寻常,难道就找不到别的动机对他们做出进一步诠释吗?

2. 内部(主体的)感官刺激

尽管意见不统一,有一点人们却不得不承认:睡眠过程中的客体感官刺激具有促使梦产生的作用。如果在分析了这些刺激的本质和频率后,发现它们好像仍不足以解释所有的梦中形象,就要继续去寻找作用相似的其他来源了。在考察外部感官刺激的同时,也要考虑存在于感官之中的内部(主体的)刺激,这种想法我不清楚最初是在哪里出现的,不过,最近所有关于心灵创伤学的讨论都在或多或少地强调这一点,这却是事实。冯特就说过:“我认为,在梦的幻象中,那些主体的视觉和听觉感受也有重要的作用。在清醒状态下,这些主体的感受包括视觉暗区中的光团、耳鸣等,尤其是视网膜刺激,这也就解释了梦的一个奇特倾向,即,它会用许多相似的或相符的对象哄骗眼睛,于是,无数的小鸟、蝴蝶、鱼以及五颜六色的珍珠、鲜花等就会呈现在我们眼前。视觉暗区的光尘会形成幻象,组成光尘的无数光点也会被梦以许多具体的形象展现出来,由于光团不断移动,这些光点在我们眼中就成了活动的物体,而梦的最大倾向性可能也就在这里,那便是各种各样的动物形象,因为丰富的动物形象比较容易与主体光影的各种特殊形式协调起来。”

作为梦中形象的来源,主体感官刺激显然与客体感官刺激不同,它们并不受制于外部的偶然事件,可以这样说吧,只要有需要,它们随时可供我们阐释。观察和实验证实,客体感官刺激对梦的形成有触发器的作用,可是,我们却很难或根本不能以同样的思路去考察主体感官刺激,在这一点上,它们比不上客体感官刺激。主体的感官刺激也具有成梦的能力,主要证据就是所谓的睡前幻觉,约翰·米勒称之为“视觉幻象”,这种幻觉经常出现在入睡过程中,许多人经常碰到,往往是些非常生动、变化多端的图像,睁开眼后,它们仍会保持一会儿。莫里就很容易产生睡前幻觉,他对此非常重视,认为它们与梦中形象有关甚至完全相符(约翰·米勒也持这种观点)。莫里说,要产生睡前幻觉,精神必须适当转为被动,注意力要降低,不过,只要有片刻的工夫陷入昏睡状态就够了,同时辅以其他安排,就可以看到睡前幻觉了。随后,人可能会醒过来,多次重复这个游戏后,人就睡着了。按莫里的说法,只要不是睡得太久,醒来后经常可以分辨出,哪些梦中形象就是入睡前飘浮在自己眼前的睡前幻象。曾经,一些表情扭曲、发型奇特的怪人形象屡屡在入睡前的一段时间浮现在莫里眼前,让他不堪其扰,醒来后,他能回想起自己梦到了这些怪人。还有一次,他因节食而饥肠辘辘,睡前恍惚看到了一个碗和一只拿着叉子、正从碗中取食的手,到了梦中,他又梦见自己坐在一张摆满丰盛菜肴的餐桌旁,还听到人们使用刀叉进餐发出的声音。又有一次,他在眼睛过敏引起的疼痛中入睡,睡前幻觉到一些小得要用显微镜才能看清的符号,不得不非常吃力地逐一辨认。一个小时后,他被人从梦中唤醒,就回想起自己梦中得到一本书,打开后发现,书的印刷字体很小,让他读起来非常吃力。

与视觉幻象相似,词语、名字等的听觉幻觉也能在睡前幻觉中出现,并在随后的梦中复现,就像序曲一样,宣告了歌剧即将开始的主旋律。

最近,还有一位学者乔治·特朗布尔·拉德也在研究睡前幻觉现象,方法与约翰·米勒和莫里相同。通过训练,拉德能做到在慢慢入睡二至五分钟后突然醒来,同时不睁开眼睛,这就有机会将正在消失的视网膜感觉与记忆中留存的梦中形象进行对比。他坚称,每次都能在两者间找到一种内在关系,具体地说,视网膜感知的光点和光线似乎制造出了心理上感知到的梦中形象的轮廓和框架。例如,他在梦中看到印刷清晰的几行字,还仔细地读了,这与视网膜的光点排成了横线是相符的。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在梦中读到的一页印刷清晰的纸渐渐变成一个物体,在意识清醒时的他看来,就像一张已印刷好的纸,由于距离太远,为了看清楚些,他便通过一张纸上的小洞细看。拉德认为,我们所做的视觉方面的梦,几乎都建立在视网膜内部刺激所修饰过的材料上(这样说并非低估这一现象中更核心的要素)。对在黑暗的房间里入睡后不久所做的梦来说,这一点尤其适用;至于清晨即将醒来时所做的梦,刺激的来源则是亮起来的房间里映入眼帘的真实光线。视网膜的自身光线刺激具有变化多端的特点,正与我们梦中图像的无穷流变相符。如果我们认真对待拉德的观察结果,就不可轻视这种主体刺激源对梦的作用,因为大家知道,我们的梦主要是由视觉图像构成的,除听觉外,其他感官领域所起的作用微不足道,而且也不稳定。

3. 内部(机体的)躯体刺激

如果不是从机体的外部而是从它的内部寻找梦的来源,就要想到一点,差不多所有的内部器官在处于健康状态时,我们都几乎察觉不到其存在,但当它们出现所谓的刺激反应或发生病变时,就会成为让我们感到十分不适的源头,就像来自外部的疼痛和感觉刺激一样。这些都是老经验了,斯特伦佩尔就曾这样说过:“人在睡觉时,心灵对身体状况的感受要比清醒时更深、更广,它不得不接受来自身体各个部位及其状态变化的刺激印象,并受其影响,而在清醒时是意识不到这一切的。”亚里士多德早已指出,疾病刚开始出现时,人在清醒状态下察觉不到,梦却很可能会提醒人们注意这一点(梦对接收到的刺激印象做放大性处理的解释,见前文)。一些医学专家坚决不信梦的预卜能力,但在梦有宣示疾病的作用这一点上,他们至少还是认可的;许多更久以前的学者也是如此。

古希腊有解梦的神托所,祈求康复的病人常去那里。病人走进阿波罗神庙或阿斯科勒庇俄斯神庙,在那里接受各种仪式、沐浴、按摩、熏香,进入亢奋状态,然后被平放在一张祭祀用的公羊皮上,病人入睡后就会梦到药物,这些药物以其自然形态或以象征和图像的方式出现,神职人员随后要做解读。关于希腊人的这种梦幻康复法,可以参阅雷曼、布歇·莱克勒克、海尔曼、伯廷格、劳埃德、德林格尔的著作。

关于梦的这种诊断功能,好像近代也不乏确切的例子。比如,蒂西就根据阿蒂格的记录讲过一位43岁女士的故事:她有几年时间看似健康无比,却困扰于一些焦虑的梦,在体检时,医生发现她刚患上了心脏病,不久,她即死于这种病。

显然,体内器官的严重障碍,在不少人那里都会刺激梦的产生。一般认为,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经常会做焦虑的梦。对这一现象,许多研究者都很重视,我这里只提一下相关文献,如拉德斯托克、斯皮塔、莫里、M.西蒙、蒂西的著作。蒂西甚至认为,病变器官会让梦的内容各具特征。心脏病人的梦通常很短,常常会在惊惧中醒来,梦中几乎总有恶劣环境下的死亡场景。肺病患者则会梦到窒息、拥挤、逃亡的场景——他们当中许多人都被熟悉的梦魇困扰着,这类梦魇伯尔纳曾通过实验获得,方法是往脸上放东西,或是堵住呼吸通道。消化系统异常时,梦中会出现与享受或厌恶美食有关的念头。最后,性刺激也会影响梦的内容,我们每个人对此都不乏经验,对器官刺激导致梦的形成这一理论来说,它是最有力的支持。

翻阅研究梦的文献资料,会发现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一些研究者(莫里、魏甘德)正是因为注意到自身病症对自己所做的梦有影响,才开始研究梦的问题。

这些确凿的事实让梦的源头更加丰富了,但这个问题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重要,毕竟梦是一种普遍现象,健康的人也做梦(也许每人都会,也许每夜都有),器官病变显然并非产生梦的必要条件。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不是那些特殊的梦从何而来,而是普通人日常梦境的刺激源头究竟是什么。

现在,我们只需要再往前走一步,就可以见识到一个梦的源头,它比之前任何一个源头都更丰富,而且永不枯竭。如果可以确定,体内器官生病时会成为梦的刺激源;如果我们承认心灵在睡眠状态下与外部世界分离,转而更加关注身体内部——那就可以设想,为了让刺激抵达睡眠状态下的心智,并继而以某种方式成为梦中图像,器官其实并不一定要出现病变才行。在清醒的时候,我们会模糊地感受到一种人所共有的一般体内感觉,我们能感受到的只是其整体强度。在医生看来,这是所有器官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到了夜间,这种一般体内感觉开始发挥强大的作用,它的单个组成部分都会行动起来,从而成为梦中表征的最强大同时也最常见的源头。剩下的工作就是研究器官刺激按照哪些规则转化为梦中表征。

这种梦的生成理论,已为所有的医学研究者所青睐。人的存在本质(蒂西称之为“内脏神经自我”)潜伏在暗区,不为我们所知,而这个暗区与形成梦的那个暗区非常契合,两者自然应当被联系在一起。此外,将植物性的器官感觉视为梦的塑造者,这种思路对医生还有一个启发:梦和精神病的表现形式多有一致,因为一般体内感觉的变化和来自内部器官的刺激,也被认为是精神病产生的重要因素,故此可以从病因学角度把两者联系起来。所以,追溯躯体刺激理论,会发现它的源头不止一家,这没什么可奇怪的。

对许多学者来说,哲学家叔本华于1851年发展出的观点具有方向性意义,他认为:我们的理智会将外部获得的印象以时间、空间、因果关系的形式重铸,由此形成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来自有机体内部的刺激,其根源在交感神经系统。白天,它们对我们情绪的影响至多是潜意识的,然而到了晚上,当白天的印象停止其遮蔽一切的影响力时,从身体内部浮上来的那些印象就会引起心灵的注意,就像我们晚上可以听到潺潺的泉水声,但白天它却会被噪声湮没。不过,理智对这些刺激的反应,与它履行自己的特有功能相比,能有什么两样呢?也就是说,它还是会将这些刺激伪装为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形象,这些形象沿着因果关系的主线运动,于是,梦就产生了。舍尔纳以及后来的沃克特,都曾进一步研究过躯体刺激和梦中形象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研究结果将在“梦的理论和梦的功能”一节讨论。

精神病学家克劳斯通过异常执着的研究,像推导谵妄和臆想的源头一样,也从相同的因素即机体决定的感觉中推导出了梦的成因。在他看来,难以想象人的有机体中会有什么地方不能够成为梦或幻觉的出发点。这些由有机体决定的感觉又可以分为两组:“一组是影响整个系统的一般体内感觉,另一组是植物性有机体核心系统的内在特殊感觉。第二组又可分为五种:1)肌肉感觉;2)气体感觉;3)肠胃感觉;4)性的感觉;5)末梢感觉。”

根据躯体刺激理论,克劳斯将梦中形象的产生过程设想如下:刺激所产生的感觉,按照某种联想规则唤起一个与它同源的想象,并与它共同形成一个有机结构,但意识对待这个有机结构的态度却与平时不同,它并不重视感觉本身,而是将其完全归入伴生的想象。这也就解释了,意识为什么会长时间地误解事实。克劳斯还发明了一个专用术语,称这个过程是从感觉向梦中形象的“变质(Transubstantiation)”。

有机躯体刺激影响着梦的形成,这种看法今天已几乎被普遍接受,但关于两者之间关系本质的问题,回答却并不一致,而且经常含糊不清。按照躯体刺激理论,解梦的特殊任务就在于,将梦的内容回溯到导致其形成的有机刺激上去,可是,我们如果不认可舍尔纳找到的解梦规则,就不得不经常面对一个尴尬的事实,那就是:寻找有机刺激的来源恰恰别无他途,只能通过梦的内容来推断。

不过,对各色所谓“典型”的梦,人们的解释却相当一致,因为它们在许多人那里都以非常相似的内容再现。人们熟悉的这种梦,包括从高处跌落、掉牙、飞翔以及赤身裸体或衣衫不整的场景,其中最后这类梦境的出现,一般纯粹是因为人在睡觉时感觉到被子掉下去了,自己赤身躺在那里。梦到掉牙可以归结到“牙齿刺激”,但这种刺激并不一定意味着牙齿生病了。按照斯特伦佩尔的说法,飞翔的梦是因为胸部的皮肤失去感觉时,心智运用必要的图像,以解释肺叶上下翕张而产生的刺激强度。正是这种情况导致的感觉激起了飞翔梦境。至于从高处跌落的梦,其诱因在于,皮肤压感消失的情况下,有一只胳膊从身上垂下来,或者收拢的腿突然伸开,这导致皮肤的压感又复苏了,这种从潜意识向意识的过渡会被心智表达为从高处跌落的梦。这些解释确实有说服力,但缺陷也很明显:它们没有进一步的线索,只是让这一组或那一组器官感觉进入或淡出心智的感知范围,直至形成一种对解梦有利的情势为止。后面,我还会再谈到典型的梦和它们的来源问题。

关于器官刺激对其所致梦境的性质造成了什么影响,西蒙比较过一系列相似的梦,试图推衍出个中规则,他说:如果在睡眠过程中,一个通常参与表达某种情绪的器官,由于某个原因而处于它在表达那种情绪时通常会有的激发状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梦,就会包含与那种情绪相符的景象。

西蒙提出的另一个规则是:如果在睡眠的过程中,某个器官处于活动、兴奋或紊乱的状态,那么,梦所呈现的观念就会与该器官所要履行的功能相符。

穆利·伏尔德曾通过针对单一生理区域的实验,来验证躯体刺激对梦境形成的影响。他改变睡眠者肢体的姿势,并将每次生成的梦与这些变动进行对比。实验结果报告如下:

1)肢体在梦中的姿势与现实中的大致相符,即,人们梦到的是静态的肢体,符合实际情况;

2)如果人们梦到肢体移动,则移动时出现的肢体姿势总会有一个与现实中的相符;

3)在梦中,人们也可能会将自身肢体姿势归到一个陌生人身上;4)人们也可能会梦到肢体的行动受阻;

5)处于某一姿势的肢体在梦中可能会以动物或怪物的形象出现,两者之间会有某种类比关系;

6)肢体的姿势可能使梦中出现与该肢体有某种关系的念头,例如,动用手指,人会梦到数字。

从这些结果中,我得出的结论是:在决定唤起哪些梦中形象时似乎具有任意性,而躯体刺激理论也不能完全排除这一点。

4. 纯精神刺激来源

我们在分析梦与清醒生活的关系以及梦中材料的来源时发现,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研究梦的学者都认为:人梦到的是白天的作为,是清醒时感兴趣的东西。这种兴趣从清醒生活延伸至睡眠状态,它不仅是一条联系梦与现实的精神纽带,还是梦的一个不可轻视的来源,它与睡眠状态下活跃起来的新兴趣(即睡眠中发生的刺激)联手,就足以解释一切梦中形象的起源。但是,我们也听到了相反的看法:梦使睡眠者远离白天的兴趣,白天全力以赴去做的事,通常只有当它失去对清醒生活的现实意义时,我们才可能梦到。这样,我们在分析梦时,每一步都会觉得,如果不用“经常”、“一般”、“通常”作为前提,不准备承认例外的有效性,便无法建立普遍的规则。

假如将清醒时的兴趣与来自内外部的睡眠刺激加在一起,就足以揭示梦的成因,那么,我们也就能对梦中一切要素的来源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了。剩下的任务,便只是界定在每个具体的梦中,精神刺激和躯体刺激各自所占的份额。但实际上,试图用这种办法彻底解决梦的问题,还没有成功过。每个这样做的人都会发现,梦总会有太多成分来源不明。显然,白天的兴趣作为梦的精神来源,意义还不够深广,无法证实“人在梦中会继续从事白天活动”的断言。

梦是否还有其他带有精神属性的来源?尚不清楚。故此,一旦遭遇如何追踪梦的最具独特性的意象材料这个问题,现有文献中所有的解释就都留有一个大漏洞——大概只有后面将要提到的舍尔纳的理论是个例外。在此困境下,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尽可能贬低梦的精神刺激成分,因为它太难解决了。他们虽然将梦分为神经刺激的梦和联想的梦两大类,其中后一类梦的唯一源头是再现,但仍然无法消除的疑问是:“它们是否可以不经躯体刺激而产生?”同样,纯粹联想的梦有什么特征?也说不清楚。沃克特说:“在严格意义上的联想的梦中,也难以找到一个稳定的核心,某些散乱结合的因素也能挤进梦的中心地带,在那里,脱离理智掌控的想象性因素,无法同那些更重要的躯体和精神刺激结合在一起,只是松散、杂乱地发挥作用。”冯特也曾试图贬低梦的精神刺激成分,他是这样解释的:“将梦中幻象视为纯粹的幻觉也许是不合适的,很可能大多数的梦中表征实际上只是幻想,源于在睡眠过程中也不会消失的微弱感官印象。”魏甘德接受了这种观点,并进一步将它普遍化,他认为:“一切梦境的直接原因都是感官刺激,之后才会有联想性的因素依附进来。”蒂西在压制梦的精神刺激来源方面走得更远:“从来就没有什么纯精神的刺激来源。”在其他场合,他还曾说过:“我们梦中的观念,都来自外部世界。”

还有一些学者,像极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冯特一样持中间立场。他们总是不忘指出,在大多数梦中,是躯体刺激因素连同要么未知、要么被视为日间兴趣的精神刺激因素在共同起作用。

在下文中,我们将了解到,只要阐明一个意想不到的精神刺激源头,就可以解开梦的形成之谜。目前,人们高估了来自精神世界以外的刺激因素对梦之形成的作用,对此无需惊讶,因为这类刺激很容易找到,并可用实验证明,而且,从躯体角度探讨梦的产生也契合当代精神病学的主流思路。虽然,人们格外强调大脑对有机体的支配作用,但任何事情,只要它能证明精神世界的表达是自发的,能证明精神世界是独立于可实证的有机体变化的,都会让精神病学家们惊恐不已,似乎若承认这一点,我们就会重返旧时代的自然哲学和对灵魂属性的形而上观念中去!可以说,精神病学家们利用这种怀疑将精神置于自己的监护之下,绝不让它的任何冲动泄露出自主能力,但这种做法只能证明,他们对于连接肉体和精神的因果链条的有效性并无信心。即使研究证明,某一现象的基础动因是精神上的,然而进一步的研究迟早会发现,这条路走下去将到达精神的有机体基础。当然,仅就我们当前的认知程度来说,终点站一定是精神,这已不必怀疑。

Ⅳ 为何醒来后会忘记梦

众所周知,梦在早晨就会“消失”。当然,梦是可以回忆起来的,因为我们知道梦,正是通过醒后的回忆。不过,我们通常认为,回忆起来的梦并不完整,夜里实际的梦内容更丰富。我们还可以观察到,清晨回忆的梦还栩栩如生,白天就会慢慢消失,最后就只剩下零星的片段了。我们经常知道自己做了梦,但不记得梦到了什么。梦是很容易忘记的,对此我们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夜里做了梦,次日清晨不仅忘了梦的内容,而且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否做了梦,这种情况我们并不觉得荒谬。另一方面,梦又能够长时间地保存在记忆中,我给自己的病人分析过他们二十五年前以及更早前做的梦,我也能回忆起自己做过的某个梦,它距今至少已有三十七年,依然历历在目。这一切非常奇特,初看起来难以理解。

对梦的易忘性阐释最详细的是斯特伦佩尔。显然,这种遗忘是非常复杂的现象,因为斯特伦佩尔列举的原因并非一个,而是一大串。

首先,导致我们在清醒生活中遗忘事情的所有因素,对梦也同样有效。在清醒时,我们通常会很快忘掉许多感觉、知觉,因为它们太微弱了,与它们相连的精神刺激强度太低了。这个道理也适用于许多梦中形象,它们被遗忘也是因为它们太微弱了,而那些较强烈的形象就会被记起来。不过,强度本身肯定不是能否记住梦中形象的决定性因素。斯特伦佩尔和其他一些学者都承认,我们经常会很快忘记一些非常生动的梦中形象,但记忆中却保留了许多模模糊糊、感觉微弱的形象。此外,我们清醒时很容易忘记只发生过一次的事情,而可以反复感知的内容会更容易记住。大部分的梦中形象都是一次性的体验,这一特点也会导致梦逐渐被遗忘。 第三个原因的意义则重要得多——感觉、想象、观念等要想在某种程度上被回忆起来,就不可分散独存,而要适当地相互联系、结合在一起。如果将一行短诗分解成孤立的词语,再将它们胡乱拼在一起,就很难再记住了。“有序、恰当排列的词语之间会有互助效果,从而组成一个有意义的整体,就容易长久保存在记忆中。一般说来,我们很难或很少记住不合情理的内容,杂乱、无序的东西也是如此。”大部分的梦恰恰都是难以理解、没有秩序的,梦的结构本身就不利于记忆,它们通常随即就会瓦解,从而被忘记。而拉德斯托克却认为,我们记得最清楚的恰恰是那些最离奇的梦——这观点与上面的说法并不那么合拍。

在斯特伦佩尔看来,对梦的遗忘性更有影响的,是基于梦与清醒生活的关系而产生的其他因素。梦在意识清醒时容易被忘记,这显然只是呼应了前面提到的一个事实,那就是:梦(几乎)从来不会从清醒生活中接收条理清晰的回忆内容,只是从中抽取一些细节,并使之脱离了习惯性精神联系,而正是这些联系才让它们在醒时被记住的。这样,在由精神序列所填充的心智世界中,梦的结构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没有能帮助它回忆的要素。“这样一来,梦中形象似乎就飘离了心智世界的土壤,在精神的空间中像朵云一样飘浮在天上,醒来后的第一口呼吸都能迅速将它吹散。”醒来以后,感官世界的印象会挤过来,迅速占领精神的注意力,只有极少量的梦中形象能够禁得住这种强力考验,它们大多都会让位于新的一天里出现的那些印象,正如在太阳下,星光都会黯然消失一样。

最后还要注意,梦之所以容易被忘记,还由于人们大多对自己的梦并不怎么感兴趣。如果谁在一段时间里专注梦的研究,对梦有特别的兴趣,那么他做的梦就会比平时多,也会更容易、更经常地回忆起他的梦。

关于梦的易忘性,博纳泰利在斯特伦佩尔论述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原因——其实它们可能已包含在斯氏的理论中了——即:

1)一般感觉在睡眠状态和清醒状态之间的差异,不利于两者的相互再现;

2)梦中材料的不同编排方式,使其在清醒意识中变得无法理解。

不过斯特伦佩尔也强调,尽管多种原因导致了梦的易忘性,还是有不少梦留在了记忆中,这就越发值得注意。学者们前赴后继地寻求梦的记忆规则,也无异于承认在这方面确有一些待解之谜。最近,梦中记忆的某些特点引起了格外的关注,例如人们以为已经忘记了一个梦,但由于某种知觉偶然触及了(已被遗忘的)梦的内容,梦又被回忆了起来。

然而,也有人以批判的姿态反对回忆梦的内容,极力贬低其价值。因为人们不免会怀疑,既然对梦的回忆被略去良多,那么残存的也可能已被扭曲了。对于梦的内容能否被准确地回忆起来,斯特伦佩尔也持怀疑态度:“清醒的意识在回忆梦时会不自觉地添加一些东西进去,人们以为梦到了这些内容,但它们其实从未在梦中出现。”

耶森的怀疑尤为坚决:“在研究和阐释前后连贯、合乎逻辑的梦时,我们几乎总是在对梦的回忆中混入了真实。我们会下意识地填充、补齐梦中形象的空缺之处。这种情况以前常被忽视,现在则很受重视了。有的梦虽然连贯,却很少或从不会像我们回忆中那样地连贯,即使一个最热爱真相的人叙述自己做的怪梦,也不太可能不添加任何内容、不做任何修饰。人的心智非常倾向于以联系的观点观察一切事物,在回忆一个内容有些不太连贯的梦时,它也会不由自主地补充内容上的缺漏。”

艾格尔也有过相应评论,听起来就像是对耶森上面这段话的翻译:“对梦进行观察有着特殊的困难。在类似问题上,唯一能够避免出错的方法是,立刻在纸上记下刚刚经历或观察到的内容,否则很快就会完全或部分遗忘。完全遗忘并不严重,真正危险的是部分遗忘,因为如果人们开始讲述那些尚未遗忘的内容,就得凭想象来补全记忆中那些缺乏条理、支离破碎的残片……我们不知不觉中就成了颇有创造力的艺术家。一再重复的讲述能让故事的叙述者也信以为真,于是,他会真诚地把这一切当作以正当方法确立的可靠事实呈现给大家。”

斯皮塔的观点也很相似,在他看来,只要我们试图复述梦,就一定会将梦中松散联系的元素予以整理排序,“把并列的现象解释为前后相继、因果相联的现象,也就是给梦加上它本身所缺少的逻辑关系”。

要检验我们的回忆对梦的忠实程度,除了依靠客观证据,别无他法。可是,梦是我们个人的经历,回忆是我们认识梦的唯一来源,不可能有客观证据,那么,我们对梦的回忆还能有什么价值呢?

Ⅴ 梦的心理特征

梦是我们自身精神活动的产物,此假设是对梦进行科学研究的出发点。然而,梦看起来是那么陌生,我们并不情愿承认自己就是它的作者,因此我们既说“我做了梦”,也会说“得了一个梦”之类的话。这种梦的“精神陌生感”是从哪里来的呢?

根据之前对梦之来源的讨论,应能断定,梦的这种陌生性不是由进入梦中的材料决定的,因为大部分材料为梦的世界和清醒生活所共有。那就要追问,会否是梦中精神活动的变化导致了这种印象?我们甚至可以假设,这种变化的存在就是梦的心理学特质。

没有谁比费希纳更强调梦的世界和清醒生活之间的本质区别,他得出的结论也最有意义,相关内容收录在他的《心理物理学要素》一书中。在他看来,“无论是简单地将有意识的精神生活压到阈限感觉阀之下”,还是转移对外部世界影响的注意力,都不足以解释梦的世界相对于清醒生活的独特之处。他的猜测是,梦中世界的舞台也不同于清醒世界中的舞台。他这样说道:“如果在睡眠时和清醒时,心理物理活动的舞台都是同一个的话,那么在我看来,梦就只能是在更低一级的强度上对清醒生活的继续,那它就应该分享清醒生活的材料和形式,然而,情况却绝非如此。”

费希纳所说的精神活动的场所变化指的是什么,人们并不清楚。据我所知,也没有谁沿着他在这段论述中指出的道路继续走下去。想从大脑的生理定位角度做解剖学式的阐释,或从组织学的角度对大脑皮层进行分层,这两种可能性应该是可以排除的;不过,如果指的是一个由若干依次嵌接的系统构成的精神结构,那么,这种观点也许有朝一日会被证明是非常精妙、很有用处的。

也有一些学者只满足于强调梦的某个鲜明的心理异质性,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梦的研究。

人们已经注意到,在入睡的过程中,梦的一个主要特征就出现了,这被称为预睡现象。根据施莱尔马赫的说法,清醒状态的特征在于,思维活动以概念而非图像的形式进行。然而,梦的思维形式主要是图像,而且,通过观察可以发现,在即将进入睡眠状态时,人的自主活动会变得困难起来,相应地,不自主表征开始走向前台,它们都属图像类型。梦有两个恒定的特点,一是似乎刻意地封闭了概念式的思维活动,二是精神涣散之时图像的出现。在对梦做心理学分析时,我们必须承认这是梦的根本特征。而且我们还发现,从内容上看,这些图像本身(也就是睡前幻象)与梦中形象是一致的。

梦的思维主要以视觉图像的方式进行,不过也不尽然,它也会借助听觉图像,还会在更小的程度上利用来自其他感官的印象,许多都是作为思想或观念直接出现在梦里(可能以词语的残余形式表现出来),和清醒时一样。不过,最能表现梦的特征的,只是那些表现方式与图像类似的内容成分,也就是说,这类内容更像知觉,而非记忆表征。谈到幻觉,撇开精神病学家熟悉的那些关于其本质的讨论,学识广博的专家都会认为,梦是在产生幻觉,即以幻觉取代思想。从这个角度说,视觉想象和听觉想象没有区别。人们发现,当一个人随着一段音符沉入睡眠后,对这段音符的回忆就会转化为对同一个旋律的幻觉,重新醒来时,幻觉就会让位于那些更微弱、性质迥异的回忆,而当再次休眠时,幻觉复位。

幻觉取代概念,这并不是梦和清醒状态下相应思想的唯一不同点。借助这些幻觉图像,梦会营造出一个场景,上演一个正在发生的故事,如斯皮塔所说,它将一个概念戏剧化了。不过,人在做梦的时候(通常如此,例外情况需做特别说明),会误以为自己并不是在思考,而是在体验,也就是说他会毫无保留地相信并接受幻觉。只有将这一点也考虑进来,梦在这一方面的特征才是完整的。也有评论认为,人在梦中什么也没有体验,只不过是在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即做梦)思考罢了,但这种评论也是人醒来后才做出的。这一特点将真正的睡梦和白日梦区别了开来——白日梦与现实是从不会混淆的。

关于迄今为止人们对梦之特质的探讨,布达赫总结如下:

1)我们心灵的主体活动会以客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幻想的产物被人的知觉视同感官印象;

2)睡眠终结了自主行为,因而入睡具有某种程度的被动性……睡眠中的图像取决于自我控制力的减弱情况。

只有当自主能力趋向减弱,梦中幻觉才能出现,接下来要解释的是:心灵为什么轻易相信这种幻觉?斯特伦佩尔的分析是:心灵此时是在按照自己的机制正常运转,梦中元素绝非纯粹的想象,而是心灵真切的、实际的体验,如同通过感官进入清醒意识中的体验一样。在清醒状态下,心灵以词语意象和语言进行想象和思考,而在梦中,心灵则以实际的感觉图像进行想象和思考。此外,梦也具有空间意识,与清醒状态下一样,感觉和图像也被置于一个外部空间中。所以我们要承认,在梦中,心灵对图像与感觉的态度,和清醒状态下是一样的,假如心灵仍然出错,原因就只能在于:睡眠状态下,心灵缺乏一个能独立辨别外来感官知觉及内源感官知觉的标准,它无法让自己的图像接受能够独立证明其客观现实性的检验;此外,心灵还会忽略能够任意调换的图像与别无选择的图像之间的区别。心灵之所以出错,是因为它不能把因果律应用于梦的内容上。总而言之,心灵之所以相信主体的梦的世界,其与外部世界的隔离也是原因之一。

德勃夫所做的心理分析略有偏离,不过结论相同。他认为:我们之所以相信梦中形象的真实性,是因为我们与外部世界分开了,在睡眠的过程中没有用来对比的其他印象。不过,我们相信自己梦中幻觉的真实性,倒不是因为梦中没有检验的途径,梦是可以假装具有一切检验手段的,比如它可以让我们去触摸看到的玫瑰花,但我们此时其实是在梦中。在德勃夫看来,判断某事究竟是梦还是清醒的现实,除了醒过来这个事实(这只是一般性经验)外,并无绝对可靠的标准;如果醒来后发现自己没穿衣服躺在床上,就会认为,自己在入睡和醒来之间所经历的一切都是错觉。在睡眠过程中,把梦中形象看作是真实的,是因为思维习惯难以改变,它一定要让人假设一个与其自我相对立的外部世界。

如果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分离上升为决定性因素,决定着梦最引人注目的特征,那么就值得考察一下老布达赫的精妙观察。他的评论既揭示了沉睡的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又对我们给上述推论的过高评价持保留态度。布达赫说:“睡眠只有在心灵不受感官刺激影响的条件下才能够实现……不过,睡眠的条件并不仅限于没有感官刺激,更重要的是心灵对它们没有兴趣; 要让心灵安静下来,有些感官印象反而是必要的,比如,磨坊主只有听着他的磨臼转动时发出的咯咯声才会入睡,而一个人如果经常让夜灯亮着以防不测,那他在黑暗中就会睡不着觉。”

“心灵在睡眠过程中与外部世界隔绝,从临界地带退了回来……但此时它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并未完全中断;如果只有醒来后才能够听和感,在睡眠过程中则不可以,那么人就根本不可能被叫醒过来。感觉的持续性还可以用更好的办法来证明,比如,导致我们被唤醒的并非总是只有感官知觉的强度,还有它与心灵的联系。一个无关紧要的词唤不醒正在酣睡的人,但是如果叫他的名字,他就会醒过来……也就是说,心灵在睡眠的过程中依然能够区分感觉……因此,如果一个感官刺激能让人联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来,那么,甚至用取消这一感官刺激的办法也能把人唤醒。所以,夜灯灭了那个人就会醒来,磨臼停止工作磨坊主同样也会醒。他们醒过来是因为感官活动的中断,前提是,这一感官活动已被心灵感知,但被视为不那么重要或只有安慰性的作用,并未惊扰心灵。”

这些反对意见绝非毫不可取,我们即使想忽略它们,也不得不承认,迄今所讨论过的梦因为脱离外部世界而具有的那些特点,并不足以充分解释梦的陌生性,否则,我们就可以将梦中幻觉重新变回观念,将梦中场景复原成思想,这样就可以完成解梦任务了。现在,我们其实并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在醒后通过回忆重建梦境,而且,不管这项倒译的工作能够全部成功,还是只能部分成功,梦的谜团都不会因此变小。

另外,学者们毫无保留地一致认为:清醒状态下制造出的材料到了梦中,还会发生另一些更深刻的变化。斯特伦佩尔就分析过其中的一种变化:“随着感官活动和正常意识的中止,心灵会失去它的情绪、欲望、兴趣和行动赖以生存的土壤,而那些在清醒状态下依附于回忆图像的精神状态、情绪、兴趣、价值判断都会笼罩在一种遮蔽性的压力之下,这导致它们与这些图像的联系中断。清醒状态下对物体、人物、地点、事件、行动的知觉图像分别被大量复制出来,但它们都不再具有自己的精神价值了。由于脱离了这种价值,它们就会按自己的方式在心灵中四处游荡……”

图像与自己的精神价值分离,源于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分离,斯特伦佩尔认为这是导致梦的陌生性的主要原因,它使得留在我们回忆中的梦与现实生活很不一样。

我们知道,人只要入睡了,就会放弃某种精神活动,具体地说,就是放弃观念制造的自发过程。那么,我们必然马上就会想到,睡眠状态也会扩展到精神职能上去。在睡眠状态下,这种或那种精神职能也许会完全停滞,但问题是:其他的精神职能是否可以继续进行?它们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正常运作?于是就出现了一种观点,认为梦的特征可以用睡眠状态下的受限精神活动来解释。在我们能够清醒判断的情况下,梦给我们的印象恰与这种观点相符。梦不具有连贯性,会毫无原则地夹杂一些非常矛盾的内容,它放行不可能的事情,将我们白天的有用知识抛掷一旁,在伦理道德问题上也表现鲁钝。谁如果在清醒时也如梦中一样行事,我们准会认为他疯了;谁如果清醒时也像梦中那样说话,或是向别人大谈他梦到的内容,我们就会认为他要么智力有问题,要么就是个糊涂虫。我们对梦中精神活动的评价很低,尤其是觉得高级智力活动在梦中被取消了,或者至少是严重受损的,我们觉得这样的评价实事求是。

学者们对梦的这种评价出奇地一致(例外的情况将在下文中探讨),这些论断会直接引向关于梦的某种理论或解释。现在是时候了,关于梦的心理特征,我不能再像上面那样只做概要性的说明了,而是要援引一些学者(哲人和医生)对这个问题的一系列评论:

莱蒙尼认为:梦的唯一根本特征是梦中形象的无条理性。

莫里赞同这种观点,他的看法是:“不存在绝对合理的梦,只要是梦,都会包含一些前后矛盾、时间错乱或内容荒诞的地方。”

斯皮塔援引黑格尔的观点,认为梦中缺乏客观的、理性的联系。

杜加斯的观点是:“梦是情绪、精神和心理的无政府状态,各种官能自行其是,不受控制、漫无目的地发挥作用。在梦中,心灵成了一种精神自动装置。”

按照沃克特的理论,睡眠过程中的精神活动绝非毫无目的,不过他也承认:“在清醒状态下,人的观念活动由中心自我以逻辑的力量统摄在一起,然而到了梦中,它们就会消散、分解,被胡乱地搅拌在一起。”

对梦中观念之间联系的荒谬性,西塞罗在《论占卜》中的贬损可以说是最严厉的了:“比我们做的梦更荒谬、更复杂、更异常的事是无法想象的。”

费希纳的评论:“好像精神活动由一个智者的大脑移到一个傻瓜的大脑里了。”

拉德斯托克的评论:“事实上,在这种疯狂的活动中找不到恒定的规律,摆脱了指导清醒观念的理性意志的严格控制和注意后,在一种疯狂的游戏中,梦将一切胡乱卷成了一个万花筒。”

希尔德布兰特的评论:“睡梦中的人,对推理链条中的跳跃性可以容忍到多么惊人的程度!他会多么大胆地彻底颠覆那些最常见的经验之语!在梦的内容怪诞、荒谬到让他醒来之前,他竟能够容忍在自然和社会规律看来是如此可笑的矛盾!我们有时候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乘法运算:3乘以3等于20!狗可以给我们背诵一首诗,死者会自己走向他的墓地,巨岩可以漂浮在水上,凡此种种都不会让梦中的我们感到惊奇。我们可以肩负使命,郑重地赶往伯恩伯格公爵或利希滕施泰因侯爵的领地,去参观他们公国的海军,或是赶在普特瓦战役即将开始前,自愿到查理十二世的麾下效力。”

宾茨的评论则直指源于这些印象的释梦理论:“十个梦中至少有九个的内容是荒唐透顶的。在梦中,我们把相互之间毫无关系的人和物连在一起,就像万花筒一样千变万化,里面的组合随时都可能翻新,而新出现的组合甚至比之前的那个更无意义、更疯狂。没有完全入睡的大脑不停地玩着这种游戏,直到我们醒来,抚额自问,我们究竟还有没有理性地想象和思考的能力。”

莫里为梦中形象与清醒思维之间的关系找到了一个类比,对医生来说很有启发意义:“在清醒状态下,这些梦中形象通常是由意志唤起的,在理智看来,这些梦中形象——清醒状态下它们通常是由意志唤起的——与舞蹈症和瘫痪症引起的一些动作大致相符。”此外,他还认为,梦意味着“思维和推理能力的持续退化”。莫里还论述过梦中的各种更高级的个体心理活动,曾被不少学者引用和评论,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斯特伦佩尔认为,在做梦时,甚至在任何会忽略无意义性的情境里,心智中所有遵循逻辑原则、建立在关系和联系基础之上的行动都退场了。斯皮塔认为,梦中的想象看起来已完全脱离了因果规律的制约。拉德斯托克和其他一些学者则强调,判断和推理是梦固有的弱点。约德尔认为,梦中不存在批判,人的整体意识并不修正梦中的一系列感知活动,他还说:“所有类型的意识活动都会在梦中出现,但都是不完整的、受阻的、割裂的。”至于梦与我们清醒生活的矛盾,斯特里克(及其他许多学者)的解释是:这是因为梦会忘记事实,会丢失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如此等等。

有些学者对梦中的精神活动总体上持消极的判断,但他们也承认精神活动还是会有一部分残留在梦中。冯特的理论对许多研究梦的学者影响极大,他也格外强调这一点。人们当然可以追问,出现在梦中的这些正常精神活动的残余内容究竟是什么类型、什么性质。现在一般认为,复制能力,也就是记忆,在梦中受到的损害似乎最小,虽然在有些情况下,梦的荒诞性恰恰要用梦的遗忘性来解释,但与清醒状态下的同一功能相比,梦的记忆反倒显示出了某种优越性(参阅前面的相关论述)。在斯皮塔看来,这其实就是心灵的情感生活,它并不受睡眠的损害,它是梦的导演。斯皮塔对“情感”的定义是:“情感”是“各种情绪的恒定综合体,是人最内在的主观本质”。

朔尔茨发现,梦中有一种精神活动表现为“比喻性再阐释”,梦的材料都要受其支配。西贝克也在梦中找到了精神的“补充性阐释能力”,它作用于梦中所有的知觉和观照活动。意识被认为是最高精神功能,如何评判它在梦中发挥的作用,是格外困难的问题。由于我们只能通过意识来了解梦,意识存在于梦中是毫无疑问的。不过,斯皮塔认为保留在梦中的只是意识,而没有自我意识。德勃夫则表示,他不明白为何要做这种区分。

将观念联系在一起的联想规则同样适用于梦中形象,而且,这些联想规则的支配性在梦中表现得更为纯粹和强烈。斯特伦佩尔表示:“看起来,梦要么只是按照纯粹表征的规则进行,要么只是按照伴随着此类表征的官能刺激规则进行,也就是说,思维、理智、审美趣味、伦理判断在这里毫无用武之地。”我在书中引用过一些学者的观点,他们大致按下面的方式设想梦的形成过程:睡眠时起作用的多来源感觉刺激,以总和的形式首先在心灵中唤起许多观念,这些观念表现为幻觉(因其源于内部和外部刺激,冯特认为更应该叫做“错觉”);这些观念按已知的联想规则联系在一起,并按同样的规则唤醒了另一组表征(图像);之后,精神残余在梦中的思维、组织功能,对所有这些材料尽其所能地加工处理(参见冯特和魏甘德的著作)。但究竟是按哪一种联想规则来支配那些并非来自外部的图像,背后起决定作用的动机到底是什么,我们现在还不清楚。

不过,人们已经一再注意到,将梦中观念联系在一起的联想规则属于一种特殊的类型,不同于清醒思维活动中的联想规则。沃克特是这样评论的:“梦中的观念根据偶然的相似性和几乎无法感知的关联性相互追逐嬉戏,所有的梦都贯穿着这种漫不经心、无拘无束的联想。”莫里很重视梦中观念相互联系的特点,这使他可以更紧密地将梦与某些精神疾病进行类比。他确定了“谵妄”的两个主要特征:

1)精神活动是自发、自动的;

2)观念的联系有缺陷、不规则。

莫里还讲过自己的两个梦,是极好的例子,在其中,仅是同音的单词就将不同的观念联系起来了:有一次,他梦到自己去耶路撒冷或麦加朝圣(pélérinage),在经历了许多冒险后,他转而前往拜访化学家佩尔蒂埃(Pelletier),一番交谈后,化学家给了他一把锌制的铲子(pelle)。在随后的一段梦中,这把铲子又成了他手中的一把大刀。还有一次,他梦见自己在一条公路上边走边读路边里程碑上刻的公里数(Kilometer),然后他来到了一家香料店,店里有一个大天平秤,一个人往秤盘里放公斤砝码(Kilogewicht)要称莫里的体重,之后,店主对他说:“您没在巴黎,而是在济罗罗(Gilolo)岛上。”随后出现的场景中,他看到了翠蝶花(Lobelia),之后,还见到了不久前死讯刚被登出的洛佩兹将军(Lopez),最后,他在玩一盘乐透游戏(Lotto)时醒了过来。

我们知道,对于这种轻视梦的精神功能的观点,也有来自各方的反对,只是这种反对看起来并不容易。那些轻视梦的学者中有人(斯皮塔)坚称,清醒时占支配地位的心理法则在梦中也起同样作用;有人(杜加斯)认为,“梦不违反理性,甚至并非完全无理”。

而他们一般将梦描述为:精神无政府状态和器官功能解体。到目前为止,他们的观点与这种描述并不一致。不过,看来也有学者已经能够隐约认识到:或许梦中的疯狂并不是毫无章法,说不定只是伪装而已,就像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伪装一样。这些学者要么是避免了只看外表就下判断的错误,要么就是梦到了他们那里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面孔。

哈夫洛克·埃利斯没有被梦的荒诞外表所迷惑,在他看来,梦是“一个充满了汹涌的情绪和不完善思想的蛮荒世界”,对梦进行研究,可以让我们了解人类精神生活的原始阶段。

萨利对这种观点的描述更为开阔、深刻,因为他比任何心理学家都更坚信隐藏在梦中的意义,所以他的评论更值得注意:“那么,我们的梦就是一种保护手段,让我们的个性得以连续。一旦入睡,我们就会恢复原来看待和感知事物的方式,回到很久以前主宰着我们的心理冲动和行为。”

像德勃夫这样的思想家也有过相关评论:“在睡眠中,除感官以外,一切精神功能(理智、想象、记忆、意志、道德)本质上都原样不变,只不过,它们被应用于想象中的、活动的对象,做梦的人就像一个演员,任意扮演各种角色:疯子和贤者、刽子手和受刑者、侏儒和巨人、魔鬼和天使。”当然,由于德勃夫没有举出例证来批驳意见相反的材料,他的说法也不够坚实。

对贬低梦的精神功能的观点,批评得最激烈的是戴尔维侯爵,莫里与他有过针锋相对的辩论,我也曾搜寻过侯爵的著作而未得。莫里是这样评论他的:“戴尔维侯爵认为,睡眠时的大脑完全具备行动和注意力的自由,睡眠似乎不过是感官的闭塞,是与外部世界的隔绝。根据他的观点,一个睡着的人与一个闭塞自身感觉而任由思绪翱翔的人几乎没有区别。普通思想和睡眠中的思想,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以可见、客体的形式出现,极似外界事物引起的感觉而难辨真伪,在回忆中被披上了现实的外衣。”

不过,莫里又做了补充:“另一个关键差异是,入睡后的理智功能不像清醒时那样能维持平衡感。”

瓦西德对戴尔维著作的分析更透彻,关于梦表现出来的无条理性,他表述如下:“梦中图像是观念的副本,观念是根本,图像只是附属品。确定了这一点后,我们要懂得如何追随观念的脚步,去分析梦的结构,这样,梦的无条理性就会迎刃而解,最荒诞的观念就会变成逻辑完美的简单事实。”还有:“如果知道了如何分析梦,即使最离奇的梦,我们也可以找到完全符合逻辑的解释。”

施泰克指出,有一位叫沃尔夫·戴维森的学者(我没有听说过此人)曾于1799年对梦的无条理性做过类似分析:“我们梦中的观念之所以有如此奇特的跳跃性,原因全在联想规则。因为在心灵中展开的联想有时非常模糊,导致我们经常觉得观念之间不连贯,其实不是这样。”

梦是精神活动的产物,相关文献对它的评价很不一致:从我们前面已领教过的极度贬低,到隐约预感到其中蕴含的价值,再到过高评价,认为梦的意义远超清醒生活,可谓一应俱全。我们知道,希尔德布兰特曾用三组矛盾来描述梦的心理特征,在第三组矛盾中,他总结了两个极端:“要么抬高、夸大梦的技艺到臻于化境的程度,要么是坚决贬低、削弱梦中的精神生活,经常低到了不属于人类的水平。对比悬殊至此。说到前者,任何人都能通过自己的经验证明:梦具有创作和编织的天赋,它能不时表现出我们深邃而真挚的情感、温柔的知觉、明晰的观念、细致的观察、从容的睿智,而这些都是我们在清醒生活中会谦虚地否认的。梦里会有美妙的诗意、恰当的隐喻、超凡的幽默、精致的讽刺。梦以一种奇异的理想化眼光观察这个世界,它对事物现象做出的夸张表达,往往基于它对潜在本质的深刻理解。梦给俗世的美笼上神圣的光辉,为崇高披上最为壮美的外衣,给恐怖以最可怕的形象,使荒唐变得出离滑稽。有时候,我们醒来后仍然沉浸于上面的某种体验,会隐然觉得,现实世界还从未给我们带来过这样的体验,而且将来也不会。”

人们不禁会问,那些贬低的评语和这段热情的赞美,针对的真是同一个对象吗?是不是一方忽略了那些荒唐透顶的梦,而另一方则忽略了那些深刻、精妙的梦呢?如果两种情况都出现了,有两种得到不同评价的梦,那么,所谓寻找梦的心理特征岂不多余?只要说梦中一切皆有可能,梦的精神生活既可能极端低劣,也会飞升到清醒时无法企及的高度,不就足够了吗?这种解决办法真是太舒畅了,但它必然遭到反对,因为,对所有研究梦的学者来说,他们的努力都有一个前提,这就是,他们坚信在梦的基本特征里,必定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特征,足以克服上面所说的那些矛盾。

在过去的理智时代,人们无疑更乐意和热情地认可梦的精神功能,因为在当时,是哲学而非精密的自然科学在统治着人的精神世界。如舒伯特说过的“梦是精神从外部自然力量中获得的解放,梦是灵魂对感官束缚的摆脱”,以及小费希特的类似评论等等,都认为梦表现的是心灵向一个更高境界的飞升。 今天的我们已经很难理解这种观点了,现在,只有神秘主义者和虔信派信徒才会复述这些话。 随着科学思维方式的介入,人们对梦的评价出现了逆转,尤其是医学研究者,最倾向于认为梦的精神活动微不足道、毫无价值;哲学家和非专业的观察者(业余心理学家)则更贴近普遍的心理感受,他们坚信梦的心理价值,对这一领域的贡献不可忽视。倾向于轻视梦的精神功能的人,在梦的起源问题上,当然更认可感觉刺激;另一些人则认为,心灵在梦中依然保留了清醒时的大部分功能,他们自然不会否认自发刺激的存在。

如果可以客观比较一下梦的突出贡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记忆。我们已详细讨论过一些常见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梦的另一个优点是以前的学者们经常称赞的,即梦有超越时间和空间距离的自主能力,但很容易分辨这只是幻觉而已。希尔德布兰特就表示:梦对时空概念的超越与清醒状态相比并无不同,也只是一种思维形式而已,这不过是虚构出来的优点。说到时间问题,梦确实还有一个优点,它能在另一种意义上超越时间进程,因为有一些梦,比如上文中提到的莫里那个被斩首机处决的梦,似乎证明了,梦可以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把大量知觉内容聚合在一起,远超我们的精神活动在清醒状态下可以处理的信息量。但这一结论也引起了争议,反对的理由多种多样,在勒洛林和艾格尔题为《关于梦的持续时间之假象》的文章发表后,还出现了一场有趣的讨论,不过,这个棘手却又深刻的问题,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根据大量的报告材料和沙巴内科斯所做的梦例汇编,梦能够继续我们的脑力工作,并得出白天未能达成的结论。它能解决疑惑和问题,可以成为诗人和作曲家的灵感源泉,这一切看起来都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不过,事实虽然无可争辩,对其做出的解释却引来了广泛的质疑。

最后,梦是否具有预卜能力,也是一个争议性话题。在这个问题上,既有无法消除的怀疑论,也有坚决为这种观点辩护的声音。人们所能做的,大概就只能是尽量避免去否认相关的事实,因为,或许有些例证在不久之后就会得到合理的心理学解释。

Ⅵ 梦中的道德感

关于梦的心理学这个主题,我选取了一个侧面,即,清醒状态下的道德倾向和感觉会否延伸到梦中,会延伸到什么程度,至于这样做的原因,了解一下我本人对梦所做的研究就明白了。在讨论其他精神现象时,我们曾惊奇地发现学者们的观点相互对立,现在同样的矛盾又出现了,有的人坚称梦对道德要求一无所知,另一些人则认为人的道德本性在梦中也不会变,两派的立场都一样坚定。

从我们做梦的经验来看,前一种观点的正确性似乎毫无疑问。耶森认为:“我们也不会在梦中变得更善良、更高尚,相反,在梦中我们的良心会沉默不语,我们不再有什么怜悯之心,会毫不在乎地从事最严重的犯罪,包括盗窃、行凶、杀人,事后也不懊悔。”

拉德斯托克评论道:“需要注意的是,在梦中,当观念通过联想规则相互联系时,人的思维、理智、审美趣味、伦理判断是没有用武之地的,道德判断极其微弱,起主导作用的是道德冷漠。”

沃克特的评论:“每个人都知道,性关系在梦中尤其放纵,梦者不仅本人会毫不知耻地行事,将所有道德感和道德判断都抛到九霄云外,还会将其他所有人也视作如此,甚至是他最尊敬的人。而在清醒时,仅设想一下自己与他们有某种关系都会让他面红耳赤。”

在这个问题上,最尖锐的反对声音来自叔本华,他认为每个人在梦中不论做什么、说什么,都与他的性格完全相符。费舍尔就宣称,人的主体感受和欲望,或人的冲动和热情,在梦中都是受控制的,这说明人的道德特质同样也会表现在梦中。

哈夫纳评论说:“除了一些罕见的例外情况……一个高尚的人在梦中仍会是一个高尚的人,他会抵制诱惑,拒绝仇恨、嫉妒、怒火以及一切恶习。然而,一个罪恶的人即使到了梦中,通常还是会像他在清醒时那样,净想着干坏事。”

朔尔茨的评论:“在梦中,不管怎样用高贵或低贱进行伪装,我们总能够认出自己来,这是事实……诚实的人在梦中也不会丢脸地去犯罪,如果他仍然梦到犯了罪,会感到非常震惊,震惊于这种违反他本性的行为。所以,罗马皇帝下令处死一个臣民,因为此人梦到自己让人砍下了皇帝的头。皇帝的解释并非一点儿道理都没有,即,谁如果做这样的梦,那他在清醒时一定也有相似的念头。因此,当我们内心中绝没有行某事的念头时,我们常会用一句经典的话来表达:我做梦也没想到。”

柏拉图的看法相反,他认为别人在清醒时做的事,自己只在梦中经历,这才是最好的人。

普法夫则以一句略作改动的俗语作评:“给我讲讲你的梦,我就能说出你内心的秘密。”

希尔德布兰特写过一本小书,我曾经大量引用,在对梦的研究方面,它是我在文献中发现的形式最完善、思想最丰富的著作,这本书讨论的核心恰恰就是梦中的道德问题。希尔德布兰特也遵循一个坚定的规则:生活越纯洁,梦就越纯洁;生活越肮脏,梦也越肮脏。他认为,人的道德本性在梦中也会继续发挥作用:“计算错误无论有多明显,对科学的颠覆无论多么传奇,年代错误无论有多可笑,都不会对我们构成冒犯,也不会让我们产生怀疑。可对我们而言,善与恶、对与错、美德与劣习之间的区别却永远不会消失。白天伴随我们的事物,不管其中有多少会在我们睡眠时消失,康德的绝对命令都是紧随不舍的伙伴,它永远都在盯着我们,即使在睡眠时也不会放过……如此事实只能解释为:人的本性的基础,也就是道德本质,已牢牢嵌入我们体内,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骚扰刺激可以让幻想、理智、记忆以及其他类似的功能屈服,却无法对道德本质产生任何影响。”

随着对问题的讨论转向深入,两派的看法都出现了值得注意的变化,前后态度不一。严格说来,所有认为道德人格在梦中会走向解体的学者,就不该再对不道德的梦感兴趣,他们应该反对所谓做梦者对他的梦要负责的观点,反对去从一个人梦中的劣迹来推断这个人的邪恶本质,正如对那些用梦的荒唐性来证明清醒时脑力工作毫无价值的尝试,他们也类似地进行了批驳。至于主张“绝对命令”延伸至梦中的那些学者,则应全盘接受对不道德的梦要负责任的观点。我们只是希望,当这一派学者自己也做了这种卑鄙的梦之后,对自己道德品行的坚定信心不会随之动摇。

可事实上看来,尽管一个人不能够肯定自己究竟有多好或者多坏,他却几乎一定记得自己做过不道德的梦,任何人都不能否认有过这一类梦。尽管在评价梦的道德性问题上意见相左,两派学者却都在艰苦地寻找不道德梦的根源,并且在这个问题上又出现了新的对立:他们有的在精神生活的正常功能中寻找源头,有的则将目标锁定在躯体刺激对精神生活的侵蚀上。关于对自己做的梦要负责任的观点,不管是反对还是支持,在严峻事实的逼迫之下,两派学者还是被迫同意:不道德的梦有一个特殊的精神源头。

认为道德律令延伸至梦中的那些学者,反倒拒绝假定对自己所做的梦要负全责。哈夫纳说:“我们不能对梦负责,因为在梦中,我们的思维和欲望失去了生活赖以获得其真实性和现实性的唯一基础……因此,不能说梦中的某个欲望和行动是美德还是罪恶。”不过他也表示,一个人如果间接导致了一个邪恶的梦,还是要对它负责的,这将增强他的义务感,促使他在清醒生活中,特别是在睡觉之前,在道德上洗涤自己的心灵。

在梦的道德内容这个复杂的问题上,关于人究竟该承担还是该拒绝自己的责任,希尔德布兰特的分析要深刻得多。他的论证是:梦的表现方式是戏剧化的,它将最复杂的思维过程压缩到最小的时间段内,而梦中的观念元素品质被降低,又杂混在一起,人们在批评梦的不道德外表时,必须排除掉这些因素才行。不过他也承认,对于完全否认梦中罪行和过错之责任的观点,还是要格外慎重。

他说道:“当我们想坚决回击一个无端的指责时,特别是当这指责针对的是我们的意图和信念时,我们可能会说:这是我们做梦都不该去想的。这句俗话一方面表明,梦是我们需为自己的想法负责的最远、最后的领域,因为梦中的思想与现实世界中的我们,两者之间的联系太松散了,我们几乎不会认为那是自己的思想;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认为,甚至有必要在这一领域中也否认某种想法的存在,那就等于在间接承认,如果不把梦的领域包括在内,我们的辩护就不会完整。所以我想,我们其实是在无意中说出了事实。”

他还说:“任何梦中行为,最初一定先以愿望、欲望、冲动的形式在人们清醒时的心灵中走过,才能进入梦里。”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最初的冲动并不是梦的发明,梦仅仅是模仿和拓展,它只是用戏剧化的形式加工从我们身上找到的历史材料残片。梦会以戏剧性的情节演绎耶稣使徒的那句话:谁恨自己的兄弟,谁就是凶手。醒来后,我们重新意识到自己的道德力量,可以将整个被戏剧化演绎的堕落梦境付之一笑,然而,梦的原始材料并不想让我们发现它可笑的一面。我们觉得对自己在梦中的劣行还是负有责任的,不过并非是对梦中所有的内容,只是对其中一定比例的内容有责任。“总而言之吧,如果我们能够理解耶稣那句毫无争议的话,也就是‘恶念来自心中’,就不得不相信,对我们在梦中所犯的每一宗罪,我们至少都会隐隐约约地有那么一点儿负疚感。”

白天,邪恶的冲动会以思想诱惑的形式从我们心灵中走过,在这些邪恶冲动的萌芽和征兆中,希尔德布兰特找到了梦中不道德的源头。在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时,他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些不道德的因素考虑进来。我们大家都知道,正是这些思想及对这些思想的评判,使得古往今来的虔信者和圣洁之人都承认,自己是邪恶的罪人。

观念的截然对立是一种普遍现象,大部分人都可能会碰到,在道德以外的领域同样存在。对这一点,人们大概不会有疑问,只不过,对这种现象的评价有时已不那么严肃了。斯皮塔引用过策勒的一段相关评论:“不幸的是,精神的组织机理决定了,它很难在任何时候都拥有完整的力量,那些不仅无关紧要,并且极其可笑、荒唐透顶的念头总是打断我们连续而清晰的思路。确实,那些伟大的思想家都抱怨过这些做梦般的、戏弄人的、无赖一样的念头,因为这些缠成一团乱麻的念头扰乱了他们的深刻观察,打断了他们神圣、严肃的思维工作。”

关于这类对立观念的心理学意义,希尔德布兰特在进一步的观察中有了更清晰的洞见,在他看来,梦有时也许能让我们看到自己本质中最深的、清醒状态下无法接近的角落。康德在他的《人类学》中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认为梦的意义也许在于揭示我们隐藏的本质,它要呈现给我们的,并非我们是什么样的人,而是如果走另一条成长路径,我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拉德斯托克的看法是:梦呈现给我们的,经常只是我们不愿承认的事,因此,我们没理由斥之为谎言和骗局。埃德曼也说过:“梦从未告诉过我,应该对一个人持什么样的看法,它只是复现我对他的认识,复现我如何受了他的影响,这一点我已经多次从自己的梦中领教了,让我很惊讶。”I.H.费希特也有过类似的评论:“梦是我们全部心境的镜子,它所映现出来的,比我们在清醒时通过内省发现的要忠实得多。”

以上评论使我们注意到,这种让我们的道德意识感到陌生的冲动之所以出现,恰恰类似我们熟悉的一种行为机制,即我们前面讲过的梦处理其他观念材料的机制。如贝尼尼的评论:“某些已被压抑或磨灭了一段时间的想法再次出现,被埋葬的往日激情又复活了,我们从未想过的人和事来到了眼前。”再如沃克特的评论:“甚至那些不经意间进入清醒意识的念头,它们也许将永远沉睡在遗忘边缘,但在梦中,它们却频频宣示自己在心灵中的存在。”至此,我们终于可以回忆一下施莱尔马赫的那个说法了,即,我们在入睡时伴随有“不自主观念(图像)”出现。

我们用“不自主观念”这个词组来概括所有出现在荒诞及不道德的梦中、让我们感到惊讶的观念材料。只有一个重要区别:道德领域中的不自主观念让我们觉察到它与我们正常感受的对立,其他领域的不自主观念只是让我们感到陌生。不过迄今为止,尚无相关的研究能让我们进一步认识这种区别。

不自主观念在梦中的出现有何意义?从这些冲突的道德冲动在夜梦的彰显中,心理学能推导出哪些结论,以帮助我们理解清醒时和做梦时的心灵?对这个问题,也有不同意见,学者们再次形成了不同的派别。遵照希尔德布兰特及其支持者的思路,我们也许只能这样理解:不道德冲动在清醒状态下也是具有一定力量的,只是被阻止了,无法通过行动表现出来,但在睡眠过程中,那种阻止我们觉察到这些不道德冲动的力量却消失了。也就是说,梦呈现出来的内容虽不是人的全部本质,却是真实的,梦是一种手段,它让我们认识到自己被遮蔽的心灵深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希尔德布兰特才将“警告者”角色归到梦的身上——它会提醒我们注意到,我们心灵所受的某些道德伤害被忽略了。这正如在医生看来,梦可以向意识报告未被觉察到的身体上的伤害。在分析青春期影响心灵的刺激流来源时,斯皮塔别无选择,只能采用这种观点,他会安慰做梦者说,如果在清醒的时候过一种严格符合道德要求的生活,在邪念一旦冒头时努力压下去,不让它们发展为行动,就已经是在尽力而为了。按照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不自主的”观念称为白天“被抑制的”观念,并且认识到,它们的出现乃是一种真正的精神现象。

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上面的结论并没有根据。在耶森看来,不论在梦中还是在清醒状态下,不论在发烧致幻还是在其他的谵妄情况下,不自主观念都“表现出一种休眠意志活动的性质,以及一种由内在冲动引起的图像和观念程序的属性,带有某种程度的机械性”,对做梦者的精神世界来说,一个不道德的梦,只不过证明了做梦者通过某种方式知道了此类观念内容,绝对证明不了这是他自身的精神冲动。

对另一位学者莫里,我们可能会感到困惑,不清楚他是否也主张梦具有某种能力,可以将心灵活动分解为它的成分,而不是胡乱地予以摧毁。他讲过一些梦,在那些梦中,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道德的藩篱:“是我们的习性在说话,让我们行动,虽然意识有时会发出警告,但并不约束我们。我有我的缺点和恶习,在清醒状态下,我尝试与它们争战,通常不会屈服就范,但在梦里,我总是把持不住,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在按它们的冲动而行动,既不担心也不后悔……在我心中展现并构筑梦境的那些景象,显然是由我感受到的刺激启发的,而我的意愿此时却隐身了,并不压制这些刺激。”

如果我们相信,梦能将一个实际上存在,但被压抑或隐藏起来的不道德倾向暴露出来,那么,没有谁比莫里对这种观点的表达更鲜明:“因此,一个人在梦中总是完全呈现为自我,他的天性和软弱全部暴露无遗,一旦意志停止发挥作用,他便成为所有激情的玩物,而在清醒状态下,意识、荣誉感和恐惧会为我们抵御这些激情。”他还另有中肯的评论:“梦中表现的主要是人的本能……可以说,人在梦中就回到了自然状态,他后天习得的思想渗透头脑的程度越低,与这些思想相抵触的习性就越能在梦中维持对他的影响。”随后,莫里还以身说法,表示自己曾发表文章猛烈攻击过一些迷信,可在自己的梦中,他却屡屡被这些迷信侵扰。

莫里的观察非常敏锐,不过,他只是想从这种现象中找到“心理自主性”的证据,在他看来,正是这种自主性支配着梦境。此外,他还把心理自主性看作精神活动的反面,这样一来,他这些观察的价值便受到了影响。

斯特里克的《意识研究》中有这样一段话:“梦并非只由假象构成。举个例子,一个人在梦中害怕强盗,虽然强盗是虚构的,然而恐惧本身却是真实的。”这让我们注意到,评判梦中的情感体验,与评判梦中的其他内容是两回事,于是我们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即,在梦的精神活动中哪些内容可能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在梦的精神活动中,哪一部分可被归入清醒状态下的精神活动?

Ⅶ 梦的理论和梦的功能

从特定视角出发,对观察到的梦的特征尽可能都做出解释,同时确定梦与一个更广泛的现象领域的关系,这样一种关于梦的陈述,就可以被称为梦的理论。各种关于梦的理论相互间的区别在于,它们分别将梦的这一个或那一个特征作为梦的主要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搜集信息、展开解释。从一种理论中,并非一定要能够推导出梦的某种功能(即梦的一种用途或其他职能),但我们对事物的期待总会不由自主地带有目的论特质,因此,一种理论如果对梦的功能也有相应的阐释,会更容易被接受。

我们已知道了好几种关于梦的看法,它们在这种意义上都可以被称为梦的理论。古人认为,梦是来自神灵的使命,是来指导人的行动的,这是一种完整的理论,它为当时的人们解答了关于梦的一切值得知晓的问题。自从梦成为生物学的研究对象后,我们又接触到更多关于梦的理论,不过,它们中间有一些还很不完善。如果我们不对所有理论一一列举,也许可以像下面这样,根据如何看待梦中精神活动的数量和性质这一基础问题,对梦的各种理论做一个大致分类:

第一类理论,主张清醒时的精神活动会完全延续到梦中,如德勃夫的观点。按照这类理论,心灵并不入睡,仍然正常工作,不过由于睡眠的缘故,它工作的环境、条件与清醒时有所不同,所以尽管它的功能正常,提供的结果与清醒时却并不一样。这类理论面临的问题是,梦与清醒思维的区别,是否仅用睡眠状态这唯一前提条件就足以推导出来。此外,人们无法通过这类理论了解梦的功能,不会明白做梦的目的——为何心灵的复杂机制即使处于看似无法应对的情况下,仍要继续运转。涉及梦的反应时,就只有两种有目的的反应:要么在睡眠的过程中不做梦,要么在出现干扰性的刺激时醒过来。

第二类理论正好相反,认为梦中的精神活动降至最低,各种联系开始消散,里面并无多少有用的材料。按照这类理论,睡眠的精神特征与德勃夫所描绘的完全不同:睡眠广泛地侵占了心灵,它并不仅仅将心灵与外部世界隔绝开,而且还介入其运转机制,使其暂时失效。

如果可以借用精神病学做类比,我会说,第一类理论将梦编织成了妄想狂,第二类则把梦解释作了某种低能或弱智。

认为精神活动在被睡眠麻痹后,只有很少一部分会在梦中出现,这样的理论在科学界和医学界已被广为接受。假如社会普遍关注并探讨释梦问题,我们也许可以把它看作其中的主流理论。值得注意的是,正是这一理论十分轻巧地避开了每一种释梦理论都会遇到的最危险障碍,没有在梦中固有的矛盾对立上触礁沉没。由于这种理论认为,梦是部分清醒状态的产物(赫尔巴特在《心理学》中认为梦是“一种渐进的、部分的,同时又很反常的清醒状态”),因此,这种理论能够借助从沉睡到完全清醒的一系列渐进的觉醒程度,覆盖一系列相应的精神活动:从因其荒唐而暴露自己的低劣梦境,直到全神贯注的知性活动。

如果有谁认为应从生理学的角度描述梦,或者认为生理学的描述更具科学性,可以在宾茨的描述中找到相关理论:

“可是,这种(麻木)状态在凌晨时分就会逐渐结束,堆积在脑蛋白中的致疲物质会越来越少,它们越来越多地遭到分解,或被永不停息的血流冲走。当周围的一切仍沉浸在麻木状态中时,有些细胞群已零星地醒过来了,于是,在我们依然恍惚的意识面前,这些细胞群展开了孤立的工作,它们产生的图像通常与刚刚消逝的物质印象相符,由于它们的工作不受主管联想功能的大脑控制,那些新产生的图像会杂乱无序地贴在一起。不过,随着获得自由的脑细胞数量越来越多,梦的非理性程度会越来越低。”

梦被视为一种不完整的、部分的清醒状态,在所有现代生理学家和哲学家那里,肯定都能找到这种观点或受这种观点影响的看法,其中以莫里的描述最为详尽。莫里的观点给人的印象是:清醒状态或沉睡状态易于在生理解剖部位之间转移,同时,每个生理解剖部位都与某个特定的心理功能联系在一起。不过,我在这里只想提出一点:即使这种所谓梦是部分清醒状态的理论可以得到证实,其细节有很多地方仍待讨论。

从这一类关于梦的观点中,当然无法推导出梦的功能来,这类理论对梦的地位和意义的态度,在宾茨的一段评论中可以更准确地得以表现:“我们看到,所有的事实都指向同一个结论,即,梦是一种躯体性的活动,任何时候都毫无用处,在很多情况下恰恰还是病态的。”

“躯体性”这个词能被推向前台用以描述梦,要感谢宾茨,而它的意义也许还不止于此。它首先就与梦因学有关,这层含义对宾茨来说尤其容易理解,他曾通过药剂的应用研究由实验生成的梦。这种情况与这类理论的一个倾向相符,它们都竭力将梦的刺激因素完全限制在人的躯体方面,若用一个极端的形式表述,可以这样说:假如排除一切刺激因素而入睡,我们就没有任何做梦的需求和理由了,直到次日清晨,随着新的刺激因素开始出现,我们才可能在做梦的现象中慢慢醒来。然而,要让睡眠过程不受刺激的干扰,这是办不到的,正如梅菲斯特抱怨的生命胚胎一样(见歌德诗剧《浮士德》第一部分第三幕),各种刺激无法遏制,会从四面八方袭向睡眠者,从外部,从内部,甚至从人在清醒时绝不会注意到的身体部位奔袭而来,这样,睡眠就会受到干扰。心灵一会儿在这个角落,一会儿在那个角落被刺激摇醒,醒来后,它会与被唤醒的部位一起正常工作一会儿,然后又会欣然入睡。梦是对刺激因素干扰睡眠的反应,而且是一种纯粹多余的反应。

无论如何,梦总归是精神器官的产物,这种理论却仍坚持把它描述为一种躯体活动的过程。这样做还有另一层意义,这是为了剥夺梦作为一种精神活动过程的尊严。人们用“一个乐盲的十指在乐器键盘上滑过”来比喻梦已经很久了,也许,这个比喻最能形象地说明,信奉精密科学的人们通常是如何评价梦的。以这种观点,梦是完全不可解释的,一个乐盲的十指如何能够弹出一支曲子来呢?

对这种梦是部分清醒状态的观点,很早就不乏质疑的声音。布达赫认为:“如果说梦是部分清醒,首先,这既解释不了清醒状态,也解释不了睡眠状态;其次,它所说的只不过是,有一些精神力量在梦中继续活动,而其他的则停下来了,可是,这样的不规则状态在人的一生中其实俯拾皆是……”

依据这种主流的释梦理论,即,梦是一种“躯体性的”活动过程,又出现了一个有趣的观点,是1886年由罗伯特提出来的,听起来很有说服力,因为它能够说明梦的功能,指出梦具有一种有益的效用。罗伯特的理论以他从观察中得来的两个事实为基础,在“梦的材料:梦中记忆”一节中已经讲过,大体说来就是:我们梦到的经常是白天留下的非常次要的印象,很少梦到白天发生的重要事情。罗伯特得出了一个完全正确的结论:能够成为梦的刺激因素的,从来不是我们深思熟虑的事情,而只会是那些我们还没有考虑清楚或是短暂地掠过我们脑海的内容。“因此,梦通常是无法得到解释的,因为导致它们产生的原因,正是前一天没有得到做梦者足够重视的那些感官印象。”一个印象要想走进梦中,条件就是,要么是它的加工过程受到了干扰,要么就是它太无足轻重了,所以根本得不到加工。

罗伯特认为:“梦是一种躯体淘汰程序,它以一种精神性的反应形式表现出来。”梦的工作在于剔除在萌芽状态就已被遏制的那些想法。“如果一个人做梦的能力遭到革除,到了某个时候,他肯定就会出现精神问题,因为他的大脑里积累了太多未完成的、未考虑成熟的想法以及各种粗浅的印象,在这些信息的重压之下,已经加工完毕、正要作为一个整体而融入记忆之中的那些内容就会窒息而死。”对负担过重的大脑来说,梦起到了一个安全阀的作用。梦具有治疗、减负的功能。

可是,如果你要问罗伯特,这些梦中表征是如何为心灵减负的,那就是误解他了。显然,罗伯特只是根据梦中材料的两个特征做了一个推论而已,认为在睡眠过程中,有一种躯体活动在以某种形式展开,目的是剔除那些无价值的印象,因此梦并不是什么特殊的精神过程,只是我们从这个淘汰过程得到的信息罢了。此外,夜间在我们心灵中展开的,并非仅是这种淘汰活动,罗伯特自己就补充说,白天留下来的刺激同样需要心灵去处理:“那些留在心灵中没有被消化掉的观念材料,如果仍不能剔除出去,可借用幻想的思路将它们修饰成一个整体,作为一种无害的幻象归入到记忆中去。”

然而,在如何看待梦的来源问题上,罗伯特的观点与主流的释梦理论是截然相反的。根据主流释梦理论,如果没有来自外部和内部的感觉刺激不断将心灵唤醒,人根本不会做梦,然而按照罗伯特的理论,做梦的驱动力就在精神自身,因为它过载了,要寻求释放。

而且,罗伯特的评论前后也完全一致,他认为在决定梦产生的各种原因中,躯体因素只占次要地位,如果精神中没有取自清醒意识的材料用以成梦,仅有躯体刺激因素是绝不可能让人做梦的。他只承认一点:梦中那些由心灵深处生发出来的幻象是可以受神经刺激影响的。因此,在罗伯特看来,梦并不完全取决于躯体因素,它并非一种精神活动过程,在清醒的精神活动中没有其位置。它是一种发生于精神活动机制中的夜间躯体活动,它的功能是防止这个精神机制过载,或者,我们可以用一个比喻来表示:为心灵做扫除工作。

还有一位叫伊维斯·德拉格的学者,也将自己的理论建立在梦的这些特点上(体现在梦的材料选择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对同一事物的理解稍加变化,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很有启发意义。

一位对德拉格有重要意义的人去世了,这件事让他产生了一种体会,即,人们不会梦到自己在白天投入全部精力去做的事情,除非这件事在白天时就已让位于他关心的其他事情,才会被梦到。后来,他又研究了其他人的例子,确证了这一事实的普遍性。德拉格曾评论过新婚夫妇所做的梦,如果内容属实,倒是很有趣:“如果他们沉浸在热恋之中,他们在婚前或蜜月期间是几乎从不会梦见对方的;如果他们做的是情欲的梦,他们在梦中只会与某个无关的人,甚至让他反感的人发生不忠关系。”那么,我们究竟会梦到什么呢?德拉格发现,在我们梦中出现的材料,是由前几天或更早之前印象的断片和残余组成的,所有在我们梦中出现的东西,我们最初经常倾向于认为是梦的创造,进一步审视却发现,它们只是未被我们认出的往日印象的再现,是“潜意识的留念”。不过,这些观念材料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源于印象,这些印象要么对我们感官的影响明显大过对我们精神的影响,要么就是出现后不久即被逐出了视野;印象越强而同时意识越弱,它就越有希望在接下来的梦中扮演一个角色。

大体上,它们就是罗伯特强调的那两类印象,即无关紧要的印象和未处理的印象。不过,德拉格将这种关系掉了个向,他认为,这些印象之所以能够出现在梦中,不是因为它们无关紧要,而是因为它们还没有得到处理;即使那些无关紧要的印象,某种程度上也未得到完全处理,就其本质而言也是新印象,“处于全面紧张状态”,也要在睡眠的过程中释放;与微弱、几乎不被注意的印象相比,那些处理过程被偶然打断或被有意抑制的强烈印象,更有权利要求在梦中占有一席之地;白天因阻碍和抑制而存储下来的那些精神能量,到了夜间就成为梦的动力了,那些被压制的精神因素就会在梦中表现出来。

遗憾的是,德拉格的思路至此中断了,他只愿意承认,独立的精神活动在梦中只起到了一种最微不足道的作用,于是,通过这种理论,德拉格又重新融入了主流的释梦学说,即,梦是大脑的部分睡眠状态:“总之,梦是漂泊的思想之产物,它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先后依附在各种记忆上面,而这些记忆保持了足够的强度,能打断游荡思想的行程,让它们半路停下来,并把它们联结在一起,这种结合时而微弱模糊,时而强烈清晰,这取决于究竟有多少大脑活动为睡眠所废止。”

第三类理论认为,梦中的心灵有展开特殊精神活动的能力和倾向,在清醒状态下,心灵根本不会执行这类精神活动,或无法完美地执行。通过运用这种能力,梦往往可以实现一种有用的功能。老一辈心理学家对梦的看法一般都可以归入这一类释梦理论,不过,我觉得只需以布达赫的评论为例就可以了。在布达赫看来,做梦乃是“心灵的一种自然活动,是感觉中枢的内在活力在自由地自我倾诉,它不受个性力量的限制,也不受自我意识的侵扰,还不受自决行动的引导”。

显然,在布达赫等学者的想象中,心灵完全自由地运用自身的力量,会是这样一种状态:心灵在更新自己,为白天的工作积蓄新的力量,大致就像一次休假。因此,布达赫认同诗人诺瓦利斯赞美梦王国的那些优美文字,并摘录如下:“梦是抵挡乏味生活的堡垒,它使想象挣脱羁绊,在这自由的想象中,日常景象全被搅乱,快乐的儿童游戏,打断了成年人的矜持不变。没有梦,我们定会更早地老去,所以,我们或可不必把梦看作神赐的礼物,但应把它视为珍贵的任务,在我们走向坟墓的朝圣旅途上,当它是个良伴。”

关于梦的提神和治疗功能,浦金野的描绘要更生动些:“那些具有创造性的梦尤其能够实现这种功能,它们是想象力的自由驰骋,与白天的事务毫无干系。心灵无意继续清醒时的紧张状态,它要解散它们,休息一下自己,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生成与清醒时完全相反的状态。它以欢乐治愈悲伤,以希望和明朗休闲的画面慰藉忧愁,以爱和友谊取代仇恨,以勇气和信心驱散恐惧,以信念和坚定的信仰平息怀疑,以愿望的达成消除无望的期待。许多感情的伤口白天是敞开的,睡眠会盖住它们,避免复发,从而愈合这些伤口,时间的疗伤作用一部分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对精神生活而言,睡眠是一种有益的活动,我们对此都有体会。显然,谁都不愿放弃这种朦胧的预感,即,梦是睡眠向我们施恩的一种途径。

将梦解释为心灵的一种特殊活动,只在睡眠状态下才能自由展开,这种最具独创性、意义最深远的观点是舍尔纳1861年提出来的。舍尔纳的著作以一种紧张、浮夸的文风写就,字里行间透着对研究目标近乎陶醉的热情。这种热情如不能被读者体味,定会引起反感,这给相应的分析带来了困难。因此,我们还是引一段简明清晰些的描述吧,这就是哲学家沃克特对舍尔纳理论的评价:“从神秘的聚集态中,从流光溢彩的爆发中,一道闪光带着对意义的预兆破空而出,可它并未就此照亮哲学家的道路。”即使是舍尔纳的支持者,也都是这样评价他的学说的。

有些学者认为,心灵的能力在梦中也不减弱。舍尔纳不同意这种观点,他的论证是:在梦中,自我的集中度和本能会衰退,由于这种偏离作用,人的认识、感觉、愿望、想象会发生改变,这些精神力量的残余部分将不再显示出精神特征,而只剩下机械本质,然而与此同时,被称为想象的心灵活动却在梦中登场了,它们不受理智的支配,从而摆脱了严格规则的束缚,成了梦中绝对的主宰。梦中想象虽然从清醒意识中接收了一批最近的建筑材料,搭出来的建筑却与清醒时的形象有天壤之别。它在梦中的工作不仅是复制性的,也是创造性的,它的这些特征让梦别具特质。梦中想象偏爱无度、夸张、怪异的事物,同时,由于摆脱了思维范畴的限制,它也在柔韧度、灵活度、变通度方面获得了更大的空间,它对细腻的情感刺激及各种激情的感知过度敏锐,会立刻将这种内心感受外化为立体的、生动的形象。梦中的想象缺乏概念语言,它想说的内容都必须形象地描画出来,由于概念在这里无法产生弱化影响,它就能以视觉形式描绘出所有的数量、力度和大小,这样,梦中想象的语言虽然鲜明,但会过于详尽、拖沓、笨拙。一个尤其妨碍到梦中语言之清晰明了的因素是:梦中想象排斥用一个物体本来的样子来表达它,而宁愿选择一个陌生的图像,而且,这个陌生的图像表达这一物体的能力只适用于梦中幻想对这个物体感兴趣的那一刻。这就是梦中想象的象征化活动……此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梦中想象对物体的表现并不翔实,只是描摹出它们的轮廓,而且是以最放纵的方式。因此,它的绘画看起来就像灵感来临时的速写。不过,梦中想象并不满足于再现物体,它还有一种内在的冲动,就是要或多或少地把梦中的自我也牵连进来,与它一起编织一个故事情节。比如在视觉刺激的梦中,它会画出一幅金币掉到街上的场景,而做梦者会把它们捡起来,然后欣然离去。

舍尔纳认为,梦中想象展开艺术活动的材料主要是白天那些模糊的机体感官刺激。也许舍尔纳的理论想象力过于丰富了,而冯特和其他一些生理学家的理论又太过理性,两者之间通常是水火不容的对立关系,但在梦的来源和梦的刺激因素这个问题上,它们却又完全一致。不过,根据生理学理论,心灵对内部躯体刺激的反应,只是唤起一些与这种刺激相联系的观念,随后,这些观念又会通过联想的途径唤起另外一些观念来支援自己。看起来,对梦中精神活动的探讨到这个阶段也就结束了,但在舍尔纳看来,躯体刺激只不过给了心灵一种材料,从而让心灵可以展开自己想象力的翅膀。当其他人都认为梦的活动已就此结束的时候,舍尔纳却认为,梦才刚刚开始呢。

人们当然不会觉得,梦中想象对待这些躯体刺激的方式会有什么目的性,它展开的是一场戏弄它们的游戏,它会用一种立体的象征符号来表现致梦刺激的感官来源。舍尔纳还有一种观点让沃克特和其他学者无法认同,即,梦中想象偏好用某一种方式来表现人的整个有机体,这就是房子,幸好它似乎并未将自己绑定在一幢房子上,有时候也会反过来,用一排房子表现某一器官,比如用一条穿过大片房子的长街回应内肠刺激。还有一些时候,房子的某个部分也被用来表现身体的某个部位,比如在一个头痛引起的梦中,房间的天花板指的就是头部(做梦者会看到天花板上爬满让人作呕的蛤蟆状的蜘蛛)。

除房子的象征外,其他任何物体都可以用来表示梦的刺激因素所源自的身体部位,“正在呼吸的肺可用一个内部火焰呼呼作响的炉子象征性地表示,中空的木箱和篮子可代表心脏,圆形袋状的或随便某种被腾空的器具都可用来代表膀胱。在男性性器官刺激引起的梦中,做梦者会看到一个单簧管的上端,或者一个烟斗的相同部位,还会在街上捡到一块毛皮。单簧管和烟斗代表的是与男性生殖器相似的形状,毛皮则代表阴毛。在女性性器官刺激引起的梦中,大腿并拢形成的腿腹间窄窝可以用一块被房子围起来的狭小庭院象征性地表示,女性的阴道则用一条穿过这个庭院的小路来代表,小路柔软湿滑,非常狭窄,而做梦者要走过这条小路,也许是给一位先生去送信”。尤其重要的是,在这类躯体刺激引起的梦的结尾,梦中想象会揭下自己的面具,直接提示发出刺激的器官或其功能。因此,在一个“牙齿刺激引起的梦”的结尾处,做梦者通常都会从自己嘴里取出一颗牙来。

不过,梦中想象的注意力并非只集中在刺激器官的外形上,器官本身的实质也可以被象征性地表示出来。例如,肠道刺激产生的梦可以用泥泞的街道表示,膀胱刺激产生的梦可以让人想到冒着泡沫的水。此外,刺激状态本身的性质、刺激欲求的对象,也可以象征性地表现出来;梦中的自我也可以与自身状态的象征物发生具体关系。在疼痛刺激引起的梦中,我们会看到自己正绝望地与咬人的狗或暴怒的公牛扭打在一起;在性梦中,妇女可能看到自己正被一个赤裸的男人追赶。不管梦的表现手法有多丰富,这种象征性的幻想活动在每个梦中永远都是核心力量。沃克特写过一本书,试图探讨梦中想象的特点,为这种精神活动形式在哲学思想体系中寻找一席之地。这本书写得优美而温情,但是,读者如果之前没有受过训练,对哲学的概念体系不了解,这本书将是非常艰深难懂的。

舍尔纳的象征式想象理论并不涉及梦的功用问题,在梦中,心灵只是在与接收到的刺激戏耍。人们可以猜想这只是顽皮的嬉戏而已;不过人们也可以发问:若深入研究舍尔纳的释梦理论,究竟能否得出某种有用的东西?因为其专断性及其与各种研究规则的背离都太明显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必要指出,未经检验就排斥舍尔纳的理论,这样的傲慢态度是不足取的。舍尔纳的理论基础是人从梦中获得的印象,他给予这些印象极大的重视,而且他本人似乎对研究精神领域中这类模糊现象也极具天赋。此外,这一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几千年来一直神秘难解却又有着丰富内涵的现象,而以当世显学自居的科学,除了完全不顾人的普遍感受而试图否定这一研究对象的内容和意义外,对这一问题的澄清可谓毫无贡献。最后,我们也应该老实承认,我们解梦的任何尝试好像都难以摆脱想象的成分。我们应该记得,还存在“神经节细胞想象”这种理论:在上文中,我曾引用过像宾茨那样冷静、严谨的学者,他描述了清晨的苏醒是如何洗涤大脑皮层中的睡眠细胞群的,其想象性和不可能性并不亚于舍尔纳的释梦理论。我希望能够找出潜藏在舍尔纳理论背后的某种真实的东西,只不过,人们对它的认识还很模糊,还不具有普遍性的特征,无法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关于梦的理论。目前,舍尔纳的释梦理论与医学理论的对立,也许能让我们看清,关于梦的解析,今天仍然在如此极端的两种观点之间不确定地摇摆着。

Ⅷ 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

谈到梦与精神疾病的关系,可能有三种情况:

1)病因学和临床学方面的关系,例如梦表现或预示着一种精神病状态,或是精神病的余波;

2)梦在精神疾病状态下出现的变化;

3)梦与精神疾病的内在关系,两者间本质上的相似性。

从斯皮塔、拉德斯托克、莫里、蒂西收集的相关文献中可以看出,两种现象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很久以前就是医学研究者偏爱的话题,目前又重新受到了关注,最近则是桑特·德·桑克蒂斯在认真研究这个问题。 就我们的讨论目的而言,这个问题只是略提一下也就可以了。

关于梦与精神疾病之间的病因学和临床学关系,我可以用下面的一些观察作为范例。霍恩鲍姆曾在报告中指出,精神错乱的初次发作经常会与一个焦虑、惊悚的梦联系起来,支配着它的念头与这个梦是有关系的(引自克劳斯)。桑特·德·桑克蒂斯对妄想症的观察也有类似结论,他认为,在那些病例中,梦是“精神错乱的真正决定性因素”。精神疾病可以因一个激烈的、含有妄想性内容的梦而突然爆发,也可以陆续通过一些将信将疑的梦慢慢地发展起来。在桑克蒂斯研究过的一个病例中,患者在做了一个感人的梦后,随即出现了轻微的歇斯底里发作,之后就陷入了一种惊惧且忧郁的状态。费里报告过一个梦,它带来了一种癔症式的麻痹症(引自蒂西)。在这些例子中,梦被我们视为精神病发作的原因,而如果我们认为精神错乱最初是在梦中出现的,它同样也可能首先在梦中取得了突破。在其他一些例子中,梦会包含一些病态的症状,要么就是那些精神病仅限于发生在梦里。托迈耶尔注意到一些焦虑的梦,在他看来,这些梦应被视为癫痫病发作。埃里森曾描述过一种夜发性精神错乱,这类病人白天看起来很正常,但是到了夜晚就会出现幻觉、躁狂等类似症状(拉德斯托克引证)。德·桑克蒂斯和蒂西有过类似的观察报告(如一个酒鬼进入了一种好似做梦的妄想状态,恍惚中听到了指责妻子不忠的声音)。蒂西还搜集了大量近期发生的病例观察报告,其中,那些带有病理学特征(如精神失常、强迫冲动)的行为都可回溯到一些梦中去。盖斯兰也介绍过一个病例,在这个例子中,病人的睡眠被间歇性的精神病取代了。

或许终有一天,除了心理学外,医生们还必须得了解梦的心理病理学。

在那些精神病康复期的例子中,病人白天精神正常,夜里做梦却仍属精神病状态,据说是格里高利首先注意到了这种现象(克劳斯引证)。马卡里奥也讲过一个躁狂症患者的情况,他在完全康复一周后,在梦中又体验到了发病时的那种意念飘忽和狂热冲动(蒂西引证)。

长期罹患精神病的人,他们的梦会有什么变化,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迄今很少,相反,梦和精神紊乱由于表现形式高度一致而体现出来的内在关系,却很早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据莫里说,是卡巴尼斯在那篇《关于身体和精神的报告》中首先指出了这点,之后还有莱卢特、莫罗,特别是哲学家梅恩·德·比让。这种比较肯定还可以上溯到更早的时候。拉德斯托克在著作中单辟一章讨论此问题,大量引用了评论梦与精神错乱之间相似性的名言。康德说过:“疯子是清醒时的做梦者。”克劳斯表示:“精神错乱是在感官清醒状态下做的梦。”叔本华称梦是短暂的疯狂,疯狂是长久的梦。哈根将谵妄视为一种梦,这种梦不是由睡眠,而是由疾病引起的。冯特在他的《生理心理学》中曾这样评论:“事实上,我们在精神病院看到的所有现象,几乎都可以在梦中亲身体验。”

两者间的一些共同点是这类对比的基础,斯皮塔将这些共同点列举如下(莫里有过极类似做法):

1)自我意识被取消或迟滞,导致无力判断所处的状态,无法产生惊讶的感觉,也丧失了道德意识;

2)感官的感知能力遭到改变,即,在梦中一定会被降低,而在精神错乱状态下通常却被大幅提高;

3)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只依据联想规则和复制规则,也即自动排序,由此造成观念之间的关系不成比例(夸张、幻觉);

4)以及以上各因素导致的人格变化(例如逆转),有时人的性格特征也会出现变化或倒错(反常)。

拉德斯托克又补充了几个特征,而这些都是材料方面的相似性:“绝大部分的幻觉、错觉都出现在视觉、听觉和一般体内感觉领域,与在梦中一样,嗅觉和味觉提供的成分最少;发烧病人在神志昏迷中会回忆起遥远的过去,就像一个做梦的人;清醒、正常的人好像已忘记了的事情,睡着的人和病人却能回忆起来。”正如同一家人在细微的面部表情和各种奇特的神情方面多有相似之处一样,梦和精神病之间的这种相似性也只有扩展到这样一种亲缘的程度,才能充分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来。

“一个身受肉体和精神痛苦双重折磨的人,梦会向他提供现实拒绝给他的东西:健康和幸福;同样,精神病人眼中也会出现幸福、伟大、崇高、富裕的光辉景象。自以为据有了财物,愿望得以实现(正是这些内容遭拒或被毁导致出现精神错乱),这通常就是谵妄的主要内容。痛失爱子的妇女,会在谵妄中享受生子做母亲的喜悦;损失了财产的人,会在谵妄中变身巨富;受骗的女孩,会在谵妄中享受柔情蜜意。”

拉德斯托克这段话简化了格里兴格尔的精妙分析,格氏曾明确指出,愿望的达成是梦和精神病的想象共有的特征。我自己的研究也告诉我,关于梦和精神病的心理学理论,关键就在这里。

“梦和精神错乱的主要特征是,联想怪诞,判断力低下。”在这两种状态中,人们都会高估自己的精神成就,而在清醒者看来,他们的成就其实毫无意义;梦中的联想进展迅速,这与精神病中的意念飘忽是一致的;两者都缺乏时间尺度;梦中可以出现人格分裂,比如将自己的知识分到两个人身上,外来的自我会纠正梦中真实的自我,这与我们熟悉的幻觉性妄想狂的人格分裂症状非常相似,而做梦者也会听到别人在表达自己的想法。甚至那些长期性的妄想观念,与刻板重复的病态梦(挥之不去的梦魇)之间也有相似之处。谵妄症患者在康复后往往会说,他们感觉整个生病过程常常就像一场相当惬意的梦,还告诉我们说,当他们还在病中的时候,有时候就在想,自己只是在做梦而已,和平常的睡梦没什么区别。

基于上面的情形,拉德斯托克和其他许多学者总结认为:作为一种不正常的、病态的现象,精神错乱可被视为对正常周期性梦境的一种强化状态——这看法并不令人感到惊讶。

克劳斯试图证明,比起梦和精神错乱相似的表象,两者之间在病理学(确切地说是刺激来源)方面的亲缘性或许更加密切,在他看来,两种现象共有的基本因素包括:由有机体决定的感觉、躯体刺激产生的感觉、由所有器官共同作用形成的一般体内感觉(参见珮西著作)。

梦与精神病的一致之处是毫无疑问的,甚至细节特征都很相似,对梦的医学理论而言,这是最有力的依据之一,可证明梦是一种无用的、干扰性的过程,是低度精神活动的表现。我们不能指望通过研究精神病来最终揭开梦的秘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对精神病发病机理的认识依然非常不能令人满意。反过来倒是有可能,我们对梦的认识如果出现什么变化,必定会影响到我们对精神病内在机理的看法。因此有理由认为,我们在努力揭示梦的秘密时,其实也是在为解开精神病之谜而工作。 IW0mn9rv7eW6kXSRJFBypFnwYuH10L/ATeFajfj1xsHYIlwRkcbhM6w99D9t5F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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