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问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智,公绰之不欲,卡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宪问》)
鉴赏
成人,即成就一种君子的人格。孔子以为,完美的人格离不开礼乐的熏陶,如有臧武仲那样的智慧、孟公绰之清心寡欲、卞庄子式的勇敢、冉求的才艺,再“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他还从义利之辩的角度,提出“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宪问》)。
在孔子看来,君子人格的造就,并不只是局限于心性的修炼和道义的坚守,还要在实功事利的追求中,仍能遵循和信守道义的原则,即使面对危险境地也能勇于承担责任,虽长处困顿亦不忘平时许下的诺言。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孔子确认了“见利思义”才是君子人格的一项基本标准和培养原则。可见,片面地从纯道义论立场上理解孔子关于君子人格的理念,不能真正契入孔子话语的本意。
诚然,孔子有许多关于“义以为上”的道义论思想。如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又讲:“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强调“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卫灵公》)。声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以至他的学生都觉得“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子罕》)。但孔子毕竟不是单纯的道德学家,作为一个富有经世致用精神、怀抱救乱治平之志、敢于直面社会人生的仁人和智者,他有救世改良的使命感和重民、惠民、富民、教民的责任心,在张扬道义信念的同时,并不排斥实功事利的追求和富贵欲望的企及。他在合理设计义利关系的先后次序和轻重缓急的方面,凸显了君子人格的立体性和丰富度。
其实,通读《论语》,我们可以发现孔子还有许多关于功利关切、富贵追求的言语,如他直言:“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述而》)他又申明:“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里仁》)显然,《论语》宣示了孔子一个强烈而执着的理念:只要合乎道义,手段正当,追求富贵理所当然,脱贫弃贱当义无反顾。所以,《论语》说:“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子张》)又说:“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宪问》)其确认的“见利思义”原则,应该说是反映了孔子的心声,昭示了原始儒家义利之辩的真精神。
实际上,“见利思义”的观念,在孔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代并不鲜见。《国语·周语》就记载有“言义必及利”的命题,后来的孟子虽言必称尧尧,重在阐发性善、养气之论,以为“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孟子·公孙丑上》),但他同时指出:“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孟子·滕文公上》)。孟子又强调“明君制民之产”(《梁惠王上》),主张给民以“五亩之宅”、“百亩之田”的私人恒产,作为推行道义、落实仁政的经济基础。而荀子直接提出“以义制利”(《正论》)的命题,认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辱》),更是把孔子的“见利思义”理念的深刻含义进一步阐明了。
至于汉代董仲舒所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以及宋代理学家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应该说对孔子“见利思义”理念的解读失之偏颇。难怪宋代的事功派儒家要对此作争论、批判,而明清之际的启蒙儒者更是通过对理学、心学作“悔过自新”(李二曲语)式反思,进而重扬先秦儒学的经世致用精神,更是在义利结合、理欲统一的基础上,接续孔子“见利思义”的观念,发展了儒家的义利之辩。
今天,社会主义中国正承担着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同时也面临着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公正失衡、道德人格危机等现实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从先哲孔子“见利思义”理念的思想遗产中,我们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