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Chapter One

第一章

自己和世界的关系

我总认为,每个人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是他对世人展现自己的生存模式、能力和独特风格的表演。也就是说: 人的行为,始终来自于自身对自己和对世界的看法 。请勿对此论点感到讶异,因为我们的感官所感受到的,只是我们主观的错觉,本来就不是实际的真相。而我们所认知的世界,也只是外在世界投映在我们心里的主观映像而已。当你投入心理学研究时,千万别忘了塞内加( Seneca )的这句话:“如何解释现实世界的意义,要看我们内在的诠释风格和方式。”当我们的幻觉破灭,或者主观认知和现实世界相冲突时,我们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现实世界的一切,然后修正我们心中对此事实的主观看法。

事实上,当某人看到一条“毒蛇”靠过来,不管那是真的毒蛇,还是只是先入为主地认为那是一条毒蛇,对这个人来说,意义都是一样的。就像从小被宠坏的孩子般,每当母亲离开他身边时,就会感到焦虑,对任何的人和事物都会感觉害怕,即使是母亲向他证实并不会有人对他不利,但他还是会焦躁不安。

罹患广场恐惧症( Agoraphobia )的人会不敢到大街上去,因为他会觉得地面不停地在摇动。事实上,在他没有发病的时候,如果地面真的开始摇动,他的反应也是一样。这些病人的行为,某些时候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其实是对的,因为那是他们内心中独特的角度与世界。

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个三十六岁的律师,他早已经对工作失去了兴趣,事业不顺利。他为自己做分析,那是因为他不能带给顾客好印象,而且他总觉得自己很难和别人融洽地相处,尤其是和女孩子在一起时,他就会非常害羞。最后他十分勉强地,甚至可以说是心不甘情不愿地结了婚,然而不到一年就离婚了。现在他和父母亲同住,过着隐士般的生活,生活开销大部分都由父母负担。

他是一个独子,母亲非常溺爱他,总是陪伴在他身边。母亲不停地说服自己的孩子和她的先生,让他们相信有一天他会成为一个很不平凡的人。当然,这位律师从小也一直这样期许自己,并且他的成绩十分优异,似乎也证明了他母亲的想法没有错。然而,就像大部分被宠坏了的孩子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一样,他染上了手淫的习惯,甚至上了瘾,一直摆脱不掉。不久之后,这个习惯被人发现,他成了学校里女同学们的笑柄。于是,他开始停止和外界的接触,但又想象着自己在爱情与婚姻方面,可以得到别人所没有的幸福。最后,他开始讨厌全天下的女人,认为真正能给他爱的感觉的人,只有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也完全被他支配,有相当长的时间里,他把性方面的幻想都和母亲联结在一起。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所谓的“俄狄浦斯情结”( Oedipus Complex )不是一个“必然性”的事实。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个人内心都有这样的情结,而是某些人在母亲的过度宠爱下,所产生的不正常与不自然的结果。当这名内心充满不安和虚荣心的男孩,觉得自己被女孩子出卖,以及在他无法发展出对社会的充分兴趣和参与感时,感到不能和其他人融洽相处时,这种现象更加明显。

于是,在这位律师开始步入社会谋生时,他得了忧郁症,因此他再次打退堂鼓,远离社会和其他人。像所有被宠坏的孩子一样,他从小就很胆小,也很怕面对陌生人。长大之后,在与同性及异性间的人际关系里,也一样是消极被动且没有自信。

同样地,他不敢面对他的事业困境,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现在,至今仍没有什么改变。事情发展至此,只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这个人的想法,一辈子都不会改变。他总是想出人头地,然而,当他对成功没有把握时,他又习惯性地选择了逃避。

他永远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理念,下面是我们帮他推想出来的真心话:

“既然上帝不肯把胜利赐给我,我只好用撤退来躲避,并把这件事当成自己最后的人生目标。”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不能不承认他的做法是正确的、聪明的。在他自定义的人生意义和生存规则里,没有所谓的“理性”,也没有“常识”和“逻辑”,存在的只是他所认同的“私人智慧”( private intelligence )。如果在这样的人生观中,有任何想法或理念在客观事实上被别人否定时,他会不理别人的意见,并继续执行他原来的计划,没有人可以改变他。

接下来是一个类似的案例,只是表现形式不同,也没有上述那个律师有着不想和别人来往的强烈倾向。

他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大男孩,在家里是次子,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母亲则比较喜欢长子和幼子。因此,他十分嫉妒哥哥,决心要和优异表现的哥哥一较高下。结果,他对母亲采取了批判和不认同的态度,他开始依赖父亲,事实上,这种行为对一个孩子来说,是无可奈何的。

后来,他对母亲的厌恶,在受到祖母与一名护士的恶习影响之下,开始蔓延到所有女人身上。这时的他,立志要摆脱女人的掌控,同时渴望支配男人的野心也越来越强烈,接着,他开始用尽各种方法要破坏哥哥的优越地位。例如:哥哥体力比他好,在体操、打猎方面的表现优异,他因此就厌恶所有的运动,并且把这一项活动从自己的人生规则里排除,就好像将女人从自己的世界排除一样。他喜欢享受成就感,可是只有当成就带给他胜利的快感时,他才会被某样事物所吸引。

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但他却故意和她保持距离。然而,那个女孩不喜欢这样子的恋爱,于是抛弃了他,投入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可是他哥哥的婚姻却很美满,他又开始担心自己不会那么幸福,就像童年时妈妈对他的忽视那样,让他经常在众人面前扮演次要或不重要的角色。于是,他内心有着对哥哥的一种强烈敌意,甚至有向哥哥挑战的冲动。例如:有一次哥哥去打猎,带回一张很好的狐皮,并以此为荣,他却偷偷地把狐皮上面的白毛剪掉,以这种方法来消灭他哥哥的胜利。

情势发展到最后,由于他的性本能( sexual instinct )可以满足的机会比较少,相对被压抑的能量就比较大,加上他把女性排除在自己的性爱名单之外,因此,他就只能走那唯一剩下的路,成为同性恋。

事实上,他人生意义的内容不难解读。他的人生意义是:“在做每一样事情时,我都必须是优胜者。”因此,他把所有让他觉得不能胜利的干扰因素都加以排除,以努力达到他的目标。为了了解他的病情,我和他有过很多次会谈,在谈话中他表示,他不得不承认让他痛苦而又烦恼的一件事,是他在和同性恋伴侣的某次性行为中,对方宣称“胜利”,而这个“胜利”是因为他的性伴侣的魅力造成的。

对这个案例,我们也可以说他“自己的妄想”并没有错,有一些男人只要被女孩子拒绝,都会和他走同样的路。

事实上,把“自己的妄想”合理化的强烈欲望,经常是每个人在建构自己的生活风格或人生意义时,导致自己误入歧途的一个基本要素。

事实上,“人生计划”与“意义”在个人成长过程中是可以互补的。两者都起源于孩童时期,在他们还不能依经验做推论,以及不能用言语、抽象概念来表达想法的时期。不过,他已经开始从非言语表达的推论中,或从一些不重要的事件中,从强烈情感字句表达的经验中,发展出比较一般性的行为方式。这些一般性的推论,以及与它们同类型的想法,是在还没有言辞与观念的时候形成的,这在他们以后的生活里会继续产生作用。当然,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有许多不同方式的修正及常识介入,或多或少影响他们,使他们免于过分依赖既定的规则、言辞和原则。因此,他们以后可以感觉到,因为不安全、自卑带来的压迫感,及过分努力地追求别人的肯定,这些因素所造成的不安。

下面的例子,也是我们常常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同样的错误认知也可以在动物身上见到。

一只小狗在街上接受紧跟主人的训练。当它在技巧上进步不少之后,有一天,它突然跳上一辆正在行驶的车子,结果从车子上被抛下来,虽然没有受伤,但已让小狗受到了惊吓。

这对小狗来说,当然是过去没有的经验,小狗几乎不可能对这件事有本能的反应。结果,就算它日后在街道训练方面有了更大的进步,可是仍无法诱使它接近当初它被抛下车的地点。然而,我们这时也很难用“条件反射”( Conditioned Reflex )来分析这个现象。小狗不怕街道、不怕车辆,但就是怕当初出事的地点,如果我们以平常人的心态来做推论,小狗的想法应该是:“该责备的不是自己的不小心及没有经验,而是那个地方。”因为,那个地方存在威胁它生命的危险因素。它和大部分人都采取了相同的心理机制,而且都固执地守着那样的解释,因为这样做至少可以保证一点:它再也不会在“这个地点”受到伤害

老实说,类似的心理机制常常可以在神经官能症患者身上发现。有些患者害怕即将到来的失败,或是怕丧失自己个性,于是把这时身体与心理产生的症状,拿来作为保护自己的最佳借口和盾牌。

由此可知,真正影响我们的心理和行为的,不是“事实”,而是我们对事实的解释。在解释这些实际事件时,我们所表现的信心和勇气的多寡,如果只凭借着经验来获得,那是永远不够的,我们应该看自己的解释是否有矛盾,要看这个解释得到的结论,是否对我们自己有建设性。对于没有经验的孩子以及孤僻的成人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

事实上,我们也不难看出,上述那些评量常常是不够充分的,因为我们的活动领域十分有限,即使我们只犯了小小的错误,也常在茫然和无助下,不敢面对这个错误。这也使得我们的生活模式一旦形成之后,内心就会牢牢地抓住它不放,任何人都无法改变我们的生活模式和风格。只有在我们犯下重大的错误时,现实才会逼我们去反省自己的生活模式和风格是否有问题。有时候,这种反省行为,甚至只有在那些愿意通过合作解决人生问题、不以个人优越为追求目标的人身上才会发生。

因此,我们得到了下面的结论:每个人对自己或对人生的解释,都有一个“观念”,也就是一个生活模式或一个惯性律,会将他牢牢套住,虽然他并不了解这个观念,也不能去分析这个观念是好是坏,然而这样的观念却会影响他的一生。

而这个惯性律是在童年的狭小生活范围中所形成的,因为在没有分辨及选择的能力时,我们只好运用天生的本能,以及在有限的外在世界影响下,顺势发展成我们自己习惯且熟悉的生活规则。这个惯性律,是孩子的艺术品,是他用来达成人生目的,或指导与使用自己所有的“本能”与“冲动”的。它不能从“有的心理学”( Besitz )的角度去了解,必须从“用的心理学”( Gebrauch )的角度去了解。例如:某种、类似、差不多等这类字眼,常常是某人因为表达能力不足才会使用的。举例说,对于强烈自卑感的诊断,即使被诊断出来了有自卑情结,这时仍然对病人没有任何帮助,但这也不表示教育或社会环境有任何问题。因为,这些自卑感永远都以不停变化的形式,在个人对外在世界的态度上表现出来。再者,由于孩子创造力,以及对问题的解释不同,因而所谓的自卑感,在外在形式的表现上也是不尽相同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用一些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有一个孩子,在消化器官上有遗传的缺陷,一生下来就有肠胃方面的问题,如果在饮食方面又没有得到妥善的照顾,最后这个孩子就会对食物以及和食物相关的一切产生浓厚的兴趣。从此,他对人生和自己的看法,也会因此更加紧密地和食物或营养联结在一起。日后这种兴趣也可能扩展到金钱,因为他很快就会觉察到食物与金钱间的关系,不过这一点在不同案例中,多少会有些差异。

又例如,某个被惯坏了的孩子,母亲从小就什么都帮他做,等他长大了之后,必定不愿意去做自己该做的事。因为这个孩子会认为他所有的事情,本来就应该由他人代劳,他从小就活在那样的认识里,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判断。

同理可证,在孩子小的时候父母总是听从他的指使,等他长大后,他就会想去支配其他人,而且大多数案例显示,这种人在遭遇多次别人拒绝被他支配的经历后,就会对世界采取“怀疑的态度”,同时也会带着他所有的幻想,包括性方面的幻想,退缩到自己的世界里去,而无法从社会群体的角度去调整自己的解释。

如果孩子在成长过程之中,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广义的解释也可以说是一种与拥有同等权力者合作的能力),如果能得到最好的发展,那么他就会根据自己正确的社会群体认知,去解决人生问题。

相同的道理,有一个女孩子,从小她的父亲就不顾家庭,甚至重男轻女,对她很不好,于是她长大后就会认为世上男人都是那样。如果她与其他异性亲友之间,也有过类似的不好经验,或是在成长过程中,碰过像她父亲这种人的话,她就会更加深信自己的想法。在这种情形之下,一旦她固有的信念维持了一段时间,而且成为惯性意识后,她就很难去接受其他不同的想法了。这时,要是家里刚好有个兄弟,正在计划念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或是去学习专门技能时,这些事实又会让她心中产生这样的解释:女孩子本来就是无能的,或者是女孩子永远应该被排斥在高等教育门外。

如果家中的某个孩子,总是觉得自己被家人忽略,不被重视,他心里可能觉得自己受到威胁,因而会被这种威胁感套牢,心中也会确信:“我就是得躲在别人背后。”或者,也可能产生反作用,深信自己有能力,只要努力奋斗,就可以超越所有其他人,从此不肯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同样地,过分宠溺儿子的母亲,可能会让儿子认为:自己本来就是要站在舞台中央的,必须是众人注意的焦点,这就是他要扮演的真正角色。

相对地,如果母亲对这个儿子过分唠叨,又不停地批评他,同时却又相当偏爱另外一个儿子,这将使得这个被批评的儿子,以后在和任何女人交往时都会产生自卑感或敌意,这种心理状态很可能会发生难以预测的后果。

一样的道理,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就出过很多意外,常常生病,可能就会因此认为世界充满了危险,并且因此采取退缩自闭的行为。

由此可知,这些对事实的解释,多少会和现实世界的事实发生冲突。个人对自己与人生的错误想法,迟早会使得他和冷酷的现实决裂,甚至陷入反社会或反体制的困境中。个人和社会冲突的现象,我们可以用电击来做比喻。失败者总认为他的生活风格是不被社会所认同的,而且受到不公平的严格考验,这时电击就来了,但这种对自己生活风格的执着,并不会因为电击就消失或改变。因此,某人对个人优越感的追求,仍旧会持续下去。电击的结果,通常是什么也没有改变,唯一有改变的是:当事人的生活领域变得更狭窄。再者,当事人会删除或消灭所有让他感到失败或威胁的东西;最后,他会陷入自己的惯性律,不敢面对问题,然后撤退到自己的城堡里。

不过,电击的结果还是有心理及身体上的副作用,电击会冲垮当事人心中仅剩的社会兴趣,导致他在人生道路上的各种错误决策,因为电击会逼人去逃避,神经官能症的产生就是这个原因。更糟糕的是,电击会把人逼上反社会的歧途。在这条路上,他仍旧会在狭窄的私人领域内采取行动,但是这绝不表示他是勇敢的,而是他会用打带跑或暗地行动的方式,来对社会做出反击。

从这么多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得出结论: “对世界的解释”,在个人的世界观里是最基本的要素,不同的解释,决定了他的思想、感觉、意志及行动。 CzOzIXfQI7Hj2iZ4pN1Fgx+xh1QP0MkrL87Z9QosNXhzkk5IaWkIBLVHZjgvE9pk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