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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七
绛侯周勃世家第二十七

绛侯周勃者,沛人也。其先卷人 ,徙沛。勃以织薄曲为生 ,常为人吹箫给丧事 ,材官引强

【集解】徐广曰:“卷县在荥阳。”

【索隐】韦昭云属河南,《地理志》亦然。然则后置荥阳郡,而卷隶焉。音丘玄反,《字林》音丘权反。

【正义】《括地志》云:“故卷城在郑州原武县西北七里。”《释例·地名》云:“卷县所理垣雍城也。”

【集解】苏林曰:“薄,一名曲。《月令》曰‘具曲植’。”

【索隐】谓勃本以织蚕薄为生业也。韦昭云“北方谓薄为曲”。许慎注《淮南》云“曲,苇薄也”。郭璞注《方言》云“植,悬曲柱也”。音直吏反。

【集解】如淳曰:“以乐丧家,若俳优。”瓒曰:“吹箫以乐丧宾,若乐人也。”

【索隐】《左传》“歌虞殡”,犹今挽歌类也。歌者或有箫管。

【集解】《汉书音义》曰:“能引强弓官,如今挽强司马也。”

【索隐】晋灼云“申屠嘉为材官蹶张”。


高祖之为沛公初起,勃以中涓从攻胡陵,下方与。方与反,与战,却适 。攻丰。击秦军砀东。还军留及萧。复攻砀,破之。下下邑,先登,赐爵五大夫。攻蒙、虞 ,取之。击章邯车骑,殿 。攻爰戚、东缗 ,以往至栗 ,取之。攻啮桑 ,先登。击秦军阿下 ,破之。追至濮阳,下甄城。攻都关 、定陶,袭取宛朐 ,得单父 令。夜袭取临济,攻张 ,以前至卷,破之。击李由军雍丘下。攻开封,先至;城下,为多⑪。后章邯破杀项梁,沛公与项羽引兵东如砀。自初起沛还至砀,一岁二月⑫。楚怀王封沛公号安武侯,为砀郡长。沛公拜勃为虎贲令⑬,以令从沛公定魏地。攻东郡尉于城武,破之。击王离军,破之。攻长社,先登。攻颍阳、缑氏⑭,绝河津⑮。击赵贲军尸北⑯。南攻南阳守齮,破武关、峣关。破秦军于蓝田,至咸阳,灭秦。

【索隐】二县名。《地理志》属梁国。

【集解】服虔曰:“略得殿兵也。”如淳曰:“殿,不进也。”瓒曰:“在军后曰殿。”孙检曰:“一说上功曰最,下功曰殿,战功曰多。周勃事中有此三品,与诸将俱计功则曰殿最,独捷则曰多。多义见《周礼》。故此云‘击章邯车骑,殿’,又云‘先至城下为多’,又云‘攻槐里、好畤,最’是也。”

【索隐】孙检说是。

【集解】徐广曰:“属山阳。”

【索隐】小颜音昏,非也。《地理志》山阳有东缗县,音旻。然则户牖之为东缗,音昏是。属陈留者音昏,属山阳者音旻也。

【正义】缗,眉贫反。《括地志》云:“东缗故城,汉县也,在兖州金乡县界。”

【正义】《括地志》云属沛郡也。

【索隐】徐氏云在梁、彭城间。

【索隐】谓东阿之下也。

【索隐】《地理志》县名,属山阳。

【正义】冤劬二音,今曹州县,在州西四十七里。

【正义】善甫二音,宋州县也。

【集解】《汉书音义》曰:“攻寿张。”

【索隐】《地理志》东郡寿良县,光武改曰寿张。

⑪【集解】文颖曰:“勃士卒至者多。”如淳曰:“《周礼》‘战功曰多’。”

⑫【索隐】谓初起沛及还至砀,得一岁又更二月也。

⑬【集解】徐广曰:“一云‘句盾令’。”

【索隐】《汉书》云“襄贲令”。贲音肥,县名,属东海。徐广又云“句盾令”,所见本各别也。

⑭【正义】缑音勾。洛州县。

⑮【正义】即古平阴津,在洛州洛阳县东北五十里。

⑯【索隐】贲音肥,人姓名也。尸即尸乡,今偃师也。北谓尸乡之北。


项羽至,以沛公为汉王。汉王赐勃爵为威武侯 。从入汉中,拜为将军。还定三秦,至秦,赐食邑怀德 。攻槐里、好畤 ,最 。击赵贲、内史保于咸阳,最。北攻漆 。击章平、姚卬军 。西定汧 。还下郿、频阳 。围章邯废丘 。破西丞 。击盗巴军,破之⑪。攻上邽⑫ 。东守峣关。转击项籍。攻曲遇,最。还守敖仓,追项籍。籍已死,因东定楚地泗水、东海郡,凡得二十二县。还守雒阳、栎阳,赐与颍阴侯共食钟离⑬。以将军从高帝击反者燕王臧荼,破之易下⑭。所将卒当驰道⑮为多。赐爵列侯,剖符世世勿绝。食绛⑯八千一百八十户,号绛侯。

【索隐】或是封号,未必县名也。

【正义】《括地志》云:“怀德故城在同州朝邑县西南四十三里。”

【索隐】《地理志》二县属右扶风。

【集解】如淳曰:“于将率之中功为最。”

【索隐】《地理志》漆县在右扶风。

【正义】今豳州新平县,古漆县也。

【索隐】卬音五郎反,平下将。

【正义】口肩反。今陇州汧源县,本汉汧县地也。

【索隐】《地理志》郿属右扶风,频阳属左冯翊也。

【正义】郿音眉。《括地志》云:“郿县故城在岐州郿县东北十五里,频阳故城在宜州土门县南三里。”今土门县并入同官县,属雍州,宜州废也。

【索隐】《地理志》“槐里,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槐里”。而此云槐里者,据后而书之。又云废丘者,以章邯本都废丘而亡,亦据旧书之。

【集解】徐广曰:“天水有西县。”

【正义】《括地志》云:“西县故城在秦州上邽县西南九十里,本汉西县地。”破西县丞。

⑪【集解】如淳曰:“章邯将。”

⑫【正义】音圭。秦州县也。

⑬【索隐】《地理志》县名,属九江,古钟离子国。

【正义】括地志云:“颍阴故城在陈州南顿县西北。钟离故城在濠州钟离县东北五里。”

⑭【索隐】荼,如字读。易,水名,因以为县,在涿郡。谓破荼军于易水之下,言近水也。

【正义】《括地志》云:“易县故城在幽州归义县东南十五里,燕桓侯所徙都临易是也。”

⑮【索隐】小颜以当高祖所行之道。或以驰道为秦之驰道,故《贾山传》云“秦为驰道,东穷燕、齐”也。

⑯【正义】《括地志》云:“绛邑城,汉绛县,在绛州曲沃县南二里。或以为秦之旧驰道也。”


以将军从高帝击反韩王信于代,降下霍人 。以前至武泉 ,击胡骑,破之武泉北。转攻韩信军铜鞮 ,破之。还,降太原六城 。击韩信胡骑晋阳下,破之,下晋阳。后击韩信军于硰石 ,破之,追北八十里。还攻楼烦 三城,因击胡骑平城下 ,所将卒当驰道为多。勃迁为太尉。

【索隐】萧该云:“《左传》‘以偪阳子归纳诸霍人’,杜预云晋邑也。字或作‘靃’。”

【正义】霍音琐,又音苏寡反。颜师古云:“音山寡反。”案:“霍”字当作“葰”,《地理志》云葰人,县,属太原郡。《括地志》云:“葰人故城在代州繁畤县界,汉葰人县也。”案:《樊哙列传》作“靃人”,其音亦同。

【集解】徐广曰:“属云中。”

【正义】《括地志》云:“武泉故城在朔州北二百二十里。”

【正义】《括地志》云:“铜鞮故城在潞州铜鞮县东十五里,州西六十五里,在并州东南也。”

【正义】并州县。从铜鞮还并,降六城也。

【集解】应劭曰:“硰音沙。或曰地名。”

【索隐】晋灼音赤座反。

【正义】案:在楼烦县西北。

【正义】《地理志》云在雁门郡,《括地志》云在并州崞县界。

【正义】《地理志》云在雁门郡。《括地志》云:“朔州定襄,本汉平城县。”


击陈豨,屠马邑。所将卒斩豨将军乘马絺 。击韩信、陈豨、赵利军于楼烦,破之。得豨将宋最、雁门守圂 。因转攻得云中守遫 、丞相箕肆、将勋 。定雁门郡十七县,云中郡十二县。因复击豨灵丘 ,破之,斩豨,得豨丞相程纵、将军陈武、都尉高肆。定代郡九县。

【集解】徐广曰:“姓乘马。”

【索隐】絺,名也。乘音始证反。

【索隐】圂,守之名,音胡困反。

【索隐】音速。

【正义】《括地志》云:“云中故城在胜州榆林县东北四十里,秦云中郡。”

【集解】徐广曰:“箕,一作‘薁’。勋,一作‘专’,一作‘转’。”

【索隐】刘氏肆音如字,包恺音以四反。汉书“勋”亦作“博”字,并误耳。

【索隐】《地理志》县名,属代郡。

【正义】《括地志》云:“灵丘故城在蔚州灵丘县东十里,汉县也。”


燕王卢绾反,勃以相国代樊哙将,击下蓟 ,得绾大将抵、丞相偃、守陉 、太尉弱、御史大夫施,屠浑都 。破绾军上兰 ,复击破绾军沮阳 。追至长城 ,定上谷十二县,右北平十六县,辽西、辽东二十九县,渔阳二十二县。最从高帝 得相国一人,丞相二人,将军、二千石各三人;别破军二,下城三,定郡五,县七十九,得丞相、大将各一人。

【集解】张晏曰:“卢绾郡守,陉其名。”

【集解】徐广曰:“在上谷。”

【索隐】施,名也。屠,灭之也。《地理志》浑都县属上谷。一云,御史大夫姓施屠,名浑都。

【正义】《括地志》云:“幽州昌平县,本汉浑都县。”

【正义】《括地志》云“妫州怀戎县东北有马兰溪水”,恐是也。

【集解】徐广曰:“在上谷。”骃案:服虔曰沮音阻。

【索隐】案:《地理志》沮阳县属上谷。

【正义】《括地志》云:“上谷郡故城在妫州怀戎县东北百二十里。燕上谷,秦因不改,汉为沮阳县。”

【正义】即马邑长城,亦名燕长城,在妫州北,今是。

【索隐】最,都凡也。谓总举其从高祖攻战克获之数也。


勃为人木强 敦厚,高帝以为可属大事。勃不好文学,每召诸生说士,东向坐而责之 :“趣为我语。”其椎少文如此

【集解】如淳曰:“勃自东乡坐,责诸生说士,不以宾主之礼。”

【集解】瓒曰:“令直言,勿称经书也。”韦昭曰:“椎不桡曲,直至如椎。”

【索隐】大颜云:“俗谓愚为钝椎,音直追反。”今案:椎如字读之。谓勃召说士东向而坐,责之云“趣为我语”,其质朴之性,以斯推之,其少文皆如此。


勃既定燕而归,高祖已崩矣,以列侯事孝惠帝。孝惠帝六年,置太尉官 ,以勃为太尉。十岁,高后崩。吕禄以赵王为汉上将军,吕产以吕王为汉相国,秉汉权,欲危刘氏。勃为太尉,不得入军门。陈平为丞相,不得任事。于是勃与平谋,卒诛诸吕而立孝文皇帝。其语在《吕后》、《孝文》事中。

【集解】徐广曰:“《功臣表》及《将相表》皆高后四年始置太尉。”

【正义】下云“以勃为太尉。十岁高后崩”。案:孝惠六年高后八年崩,是十年耳。而《功臣表》及《将相表》云高后四年置太尉官,未详。


文帝既立,以勃为右丞相,赐金五千斤,食邑万户。居月余,人或说勃曰:“君既诛诸吕,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赏,处尊位,以宠,久之即祸及身矣。”勃惧,亦自危,乃谢请归相印。上许之。岁余,丞相平卒,上复以勃为丞相。十余月,上曰:“前日吾诏列侯就国,或未能行,丞相吾所重,其率先之。”乃免相就国。

岁余,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 ,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 。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 ,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曰:“绛侯绾皇帝玺 ,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集解】徐广曰:“文帝四年时。”

【集解】李奇曰:“吏所执簿。”韦昭曰:“牍版。”

【索隐】簿即牍也。故《魏志》“秦宓以簿击颊”,则亦简牍之类也。

【集解】韦昭曰:“尚,奉也。不敢言娶。”

【集解】徐广曰:“提音弟。”骃案:应劭曰“陌额絮也”。如淳曰“太后恚怒,遭得左右物提之也”。晋灼曰“《巴蜀异物志》谓头上巾为冒絮”。

【索隐】服虔云“纶,絮也。提音弟,又音啼”,非也。萧该音底。提者,掷也,萧音为得。恚者,嗔也。遭者,逢也。谓太后嗔,乃逢冒絮,因以提帝。陌音“蛮貊”之“貊”。《方言》云“幪巾,南楚之间云‘陌额’”也。

【集解】应劭曰:“言勃诛诸吕,废少帝,手贯玺时尚不反,况今更有异乎?”


绛侯复就国。孝文帝十一年卒,谥为武侯。子胜之代侯。六岁,尚公主,不相中 ,坐杀人,国除。绝一岁,文帝乃择绛侯勃子贤者河内守亚夫,封为条侯 ,续绛侯后。

【集解】如淳曰:“犹言不相合当。”

【集解】徐广曰:“表皆作‘修’字。”骃案:服虔曰“修音条”。

【索隐】《地理志》条县属渤海郡。

【正义】《括地志》云:“故条城俗名南条城,在德州条县南十二里,汉县。”


条侯亚夫自未侯为河内守时,许负相之 ,曰:“君后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 ,贵重矣,于人臣无两。其后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父侯矣,有如卒,子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口曰:“有从理入口 ,此饿死法也。”居三岁,其兄绛侯胜之有罪,孝文帝择绛侯子贤者,皆推亚夫,乃封亚夫为条侯,续绛侯后。

【索隐】应劭云:“负,河内温人,老妪也。”姚氏案:《楚汉春秋》高祖封负为鸣雌亭侯,是知妇人亦有封邑。

【索隐】音柄。

【索隐】从音子容反。从理,横理。


文帝之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 ;祝兹侯徐厉为将军,军棘门 ;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柳 :以备胡。上自劳军。至霸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以下下骑送迎。已而之细柳军,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 ,持满 。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 ’。”居无何,上至,又不得入。于是上乃使使持节诏将军:“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壁门士吏谓从属车骑曰:“将军约,军中不得驱驰。”于是天子乃按辔徐行 。至营,将军亚夫持兵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 。”天子为动,改容式车 。使人称谢:“皇帝敬劳将军。”成礼而去。既出军门,群臣皆惊。文帝曰:“嗟乎,此真将军矣!曩者霸上、棘门军,若儿戏耳,其将固可袭而虏也。至于亚夫,可得而犯邪!”称善者久之。月余,三军皆罢。乃拜亚夫为中尉

【正义】《庙记》云:“霸陵即霸上。”案:霸陵城在雍州万年县东北二十五里。

【正义】孟康云:“秦时宫也。”《括地志》云:“棘门在渭北十馀里,秦王门名也。”

【正义】《括地志》云:“细柳仓在雍州咸阳县西南二十里也。”

【索隐】彀者,张也。

【索隐】《六韬》云:“军中之事,不闻君命。”

【集解】应劭曰:“《礼》‘介者不拜’。”

【索隐】应劭云:“《左传》‘晋郤克三肃使者而退’,杜预注‘肃,若今撎’。郑众注《周礼》‘肃拜’云‘但俯下手,今时撎是’。”

【索隐】轼者,车前横木。若上有敬,则俯身而凭之。

【正义】《汉书·百官表》云:“中尉,秦官,掌徼巡京师。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应劭云:“吾者,御也。掌执金吾以御非常。”颜师古云:“金吾,鸟名,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备非常,故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也。”


孝文且崩时,诫太子曰:“即有缓急,周亚夫真可任将兵。”文帝崩,拜亚夫为车骑将军。

孝景三年,吴、楚反。亚夫以中尉为太尉 ,东击吴、楚。因自请上曰:“楚兵剽轻 ,难与争锋。愿以梁委之 ,绝其粮道,乃可制。”上许之。

【正义】《汉书·百官表》云:“太尉,秦官,掌武。元狩四年置大将军大司马。”即今十二卫大将军及兵部尚书也。

【索隐】《汉书》亚夫至淮阳,问邓都尉,为画此计,亚夫从之。今此云“自请”者,盖此亦闻疑而传疑,汉史得其实也。剽音疋妙反。轻读从去声。

【索隐】谓以梁委之于吴,使吴兵不得过也。亦有作餧音,亦通。


太尉既会兵荥阳,吴方攻梁,梁急,请救。太尉引兵东北走昌邑,深壁而守。梁日使使请太尉,太尉守便宜,不肯往。梁上书言景帝,景帝使使诏救梁。太尉不奉诏,坚壁不出,而使轻骑兵弓高侯等 绝吴、楚兵后食道。吴兵乏粮,饥,数欲挑战,终不出。夜,军中惊,内相攻击扰乱,至于太尉帐下。太尉终卧不起。顷之,复定。后吴奔壁东南陬 ,太尉使备西北。已而其精兵果奔西北,不得入。吴兵既饿,乃引而去。太尉出精兵追击,大破之。吴王濞弃其军,而与壮士数千人亡走,保于江南丹徒 。汉兵因乘胜,遂尽虏之,降其兵,购吴王千金。月余,越人斩吴王头以告 。凡相攻守三月,而吴楚破平。于是诸将乃以太尉计谋为是。由此梁孝王与太尉有郤。

【索隐】韩穨当也。

【正义】弓高,沧州县也。

【集解】如淳曰:“陬,隅也。”

【索隐】音子侯反。

【索隐】地理志县属会稽。

【正义】括地志云:“丹徒故城在润州丹徒县东南十八里,汉丹徒县也。晋太康地志云‘吴王濞反,走丹徒,越人杀之于此城南’。徐州记云‘秦使赭衣凿其地,因谓之丹徒。凿处今在故县西北六里。丹徒岘东南连互,盘纡屈曲,有象龙形,故秦凿绝顶,阔百馀步,又夹坑龙首,以毁其形。坑之所在,即今龙、月二湖,悉成田也’。”

【正义】越人即丹徒人。越灭吴,丹徒地属楚。秦灭楚后,置三十六郡,丹徒县属会稽郡,故以丹徒为越人也。


归,复置太尉官。五岁,迁为丞相,景帝甚重之。景帝废栗太子,丞相固争之,不得。景帝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

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景帝让曰:“始南皮、章武侯 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主各以时行耳 。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乃其子彭祖顾得侯 。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景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

【集解】瓒曰:“南皮,窦彭祖,太后兄子。章武侯,太后弟广国。”

【索隐】谓人主各当其时而行事,不必一一相法也。

【正义】人主作“人生”。

【索隐】许慎注《淮南子》云:“顾,反也。”


其后匈奴王唯徐卢等五人降,景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景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唯徐卢等为列侯 。亚夫因谢病。景帝中三年,以病免相。

【索隐】功臣表唯徐卢封容城侯。


顷之,景帝居禁中,召条侯,赐食。独置大胾 ,无切肉,又不置櫡 。条侯心不平,顾谓尚席取櫡 。景帝视而笑曰:“此不足君所乎 ?”条侯免冠谢。上起,条侯因趋出。景帝以目送之,曰:“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 !”

【集解】韦昭曰:“胾,大脔也。音侧吏反。”

【索隐】脔音李转反。谓肉脔也。

【集解】应劭曰:“尚席,主席者。”

【索隐】顾氏按《舆服杂事》云“六尚,尚席,掌武帐帷幔也”。櫡音箸。《汉书》作“箸”。箸者,食所用也。留侯云“借前箸以筹之”。《礼》曰“羹之有菜者用梜”。梜亦箸之类,故郑玄云“今人谓箸为梜”是也。

【集解】孟康曰:“设胾无箸者,此非不足满于君所乎?嫌恨之。”如淳曰:“非故不足君之食具也,偶失之。”

【索隐】言不设箸者,此盖非我意,于君有不足乎?故如淳云“非故不足君之食具,偶失之耳”。盖当然也,所以帝视而笑也。若本不为足,当别有辞,未必为之笑也。孟康、晋灼虽探古人之情,亦未必能得其实。顾氏亦同孟氏之说,又引魏武赐荀彧虚器,各记异说也。


居无何,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 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 。取庸苦之 ,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 ,怒而上变告子 ,事连污条侯 。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 ,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吾不用也 。”召诣廷尉 。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集解】徐广曰:“一作‘西’。”

【索隐】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属尚方,故云工官尚方。

【集解】徐广曰:“音披。”骃案:如淳曰“工官,官名也”。张晏曰“被,具也。五百具甲楯”。

【索隐】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也。

【索隐】污音乌故反。

【集解】如淳曰:“簿问责其情。”

【集解】孟康曰:“不用汝对,欲杀之也。”如淳曰:“恐狱吏畏其复用事,不敢折辱。”

【索隐】孟康、如淳已备两解,大颜以孟说为得。而姚察又别一解,云“帝责此吏不得亚夫直辞,以为不足任用,故召亚夫别诣廷尉,使责问”。

【正义】景帝见条侯不对簿,因责骂之曰:“吾不任用汝也。”故召诣廷尉,使重推劾耳。馀说皆非也。


绝一岁,景帝乃更封绛侯勃他子坚为平曲侯,续绛侯后。十九年卒,谥为共侯。子建德代侯,十三年,为太子太傅。坐酎金不善 ,元鼎五年,有罪,国除

【集解】徐广曰:“诸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皆在元鼎五年,但此辞句如有颠倒。”

【索隐】既云“坐酎金不善”,复云“元鼎五年有罪国除”,似重有罪,故云颠倒。而《汉书》云“为太子太傅,坐酎金免官。后有罪,国除”,其文又错也。案:表坐免官,至元鼎五年坐酎金又失侯,所以二《史记》之各有不同也。


条侯果饿死。死后,景帝乃封王信为盖侯。

太史公曰:绛侯周勃始为布衣时,鄙朴 人也,才能不过凡庸。及从高祖定天下,在将相位,诸吕欲作乱,勃匡国家难,复之乎正。虽伊尹、周公,何以加哉!亚夫之用兵,持威重,执坚刃 ,穰苴曷有加焉 !足己而不学 ,守节不逊 ,终以穷困。悲夫!

【索隐】亚夫自以己之智谋足,而虚己学古人,所以不体权变,而动有违忤。

【索隐】守节谓争栗太子,不封王信、徐卢等;不逊谓顾尚席取箸,不对制狱是也。


【索隐述赞】绛侯佐汉,质厚敦笃。始击砀东,亦围尸北。所攻必取,所讨咸克。陈豨伏诛,臧荼破国。事居送往,推功伏德。列侯还第,太尉下狱。继相条侯,绍封平曲。惜哉贤将,父子代辱! dVGRB5cC5d2OBHg94gLEMBHPoB8d9MM5Ey2lMiQEeumOSXcL+fhFET6owIhlRv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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