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伍”是指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的特点,有选择地将两味或两味以上的药物配合起来使用。但并非所有中药都可配伍使用,配伍也存在相宜相忌。在服用药膳时也要注意针对不同人群的用药禁忌,如孕妇等。
中药材的配伍关系
历代医家将中药材的配伍关系概括为七种,称为“七情”。一般来讲,家庭药膳配伍时应取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禁止使用相恶、相反的配伍。
1 单行 即用单味药治病。如清金散,单用黄芩治轻度肺热咳血;独参汤,单用人参补气救脱
2 相使 即将性能、功效有共性的药材配伍,以一药为主,一药为辅,辅药可用来增强主药的疗效。如黄芪与茯苓配伍,茯苓能增强黄芪补气利水的功效
3 相须 即将药性功效相似的药物配伍,可增强疗效。如桑叶和菊花配伍,可增强清肝明目的功效
4 相畏 一种药物的毒性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附子配伍干姜,附子的毒性能被干姜减轻或消除,这被称为附子畏干姜。一般来讲,传统中医有“十九畏”的说法,即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5 相杀 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干姜能减轻或消除附子的毒副作用,称干姜杀附子之毒。可见相杀、相畏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说法而已
6 相恶 一种药物能降低甚至去除另一种药物的某些功效。如莱菔子能降低人参的补气功效,所以说人参恶莱菔子
7 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加其原有的毒副作用,如配伍禁忌中的“十八反”。“十八反”即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专家这样讲妊娠用药禁忌
是指妇女在妊娠期,除了要中断妊娠或引产外,禁用或须慎用的药物。根据临床实践,将妊娠禁忌药物分为“禁用药”和“慎用药”两大类。禁用药多属剧毒药或药性峻猛的药,以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马钱子、川乌、草乌等。慎用药主要是指大辛大热药、破血活血药、破气行气药、攻下滑利药以及温里药中的部分药,如桃仁、红花、牛膝、川芎、姜黄、大黄等。
中药配伍中的“十八反”
某些中药配伍使用就会产生强烈的毒副作用,这被称为“相反”,应极力避免。中医传统中有“十八反”的概念,并被编成歌诀,以利牢记。
服用中药期间的饮食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