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八种快不快乐,是最基本的经验与能力。未于小学与初中阶段给予系统的教育训练,就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来揣摩。
第一种快乐:我的需求被满足,所以我很快乐。第一种快乐是最原始的快乐,也是泛文化的、共同的快乐判则。从婴儿时期开始,人类不学而知、不知而行的执行第一种快乐。又因为父母扮演照顾者的角色,强化孩子接受了更绵密的第一种快乐,也养成了享受或等待第一种快乐的经验与习惯。在个体成熟与生涯发展的历程中,从婴儿、儿童、少年、青少年、青年、中年至老年,满足第一种快乐的生活场是“家庭”,提供这种满足感的人主要是“父母”。
伴随个体的生涯发展历程,个体向不同的对象需索快乐,而建立了各种不同的人际关系。原生家庭的父母,会主动而无条件地提供子女,各种衣食住行娱乐等基本需求的满足。但是满足的形式、内容与时空条件,对子女而言却仍须付出“代价”。子女必须在常规的遵守,学业与才艺的学习和学习的成就上,付出相对的代价来交换各种需求的满足。又因为需求的种类、数量的多寡,以及满足程度的差异期待,又造成交换行为的冲突,导致相对权力体系与情爱关联的破坏。亲子间绝大部分的冲突,竟然来自孩子的原始动机:我要(第一种)快乐。个体年龄渐长,进入学校、社团、机构、社区与社会,更发现三个真相:
1.第一种快乐的需求:欲望
欲望:第一种快乐的需求,竟然是随心“可欲”。心念一动,欲望就出现——人立刻处于需求不满足的状态。“可欲”的需求,不但种类多,不同的欲望可以并存。而且主动向个体招手的“欲求”,透过商业化的宣传与同侪的煽动,更让个体几乎无处躲避。某些欲求俨然是一种时尚或流行,逼迫个体非“要”不可。欲望出现以下几种特质:
(1)易于滋生。
(2)多而复杂。
(3)有主动的,有被诱惑的,有被逼迫的。
2.第一种快乐的实现:满足
满足:第一种快乐的满足,竟然控制在别人身上。交换的条件只是必要的条件,相对人的意志才是重要的条件。某些欲望永远得不到满足,某些满足却向你兜售欲望。大部分物质类欲望的满足,都标明了“金钱”的数量。金钱的取得,也标示着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路径。精神类欲望的满足则标示:先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付出一生的许诺,才会得到爱情与亲情。有些人的交换总是失败,有些人学会:用钱交换情爱的满足。有些人被喂饱满足,有些人永不满足。满足出现以下几种特质:
(1)大量的无料的(免费的)满足。
这种满足,让一个人认定:第一种快乐是常态,是不须支付任何成本的。某些人或大家,都应该自动给我第一种快乐,才是合情、合理与合法的。
(2)轻易而快速的满足。
这种满足方式,让一个人认定:第一种快乐是呼之即来的快速满足方式。只要我说我要,父母或大家都应该立刻满足我,而且这对他们也只是举手之劳的小事。
(3)付出承担不起的代价所获得的满足。
如果没人满足我的第一种快乐,就算付出再大的代价,就算付出我所承担不起的代价,我也必须得到第一种快乐。第一种快乐变成绝对性的需求,就如毒瘾般愈要愈多,甚至用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方法也在所不惜。
(4)永远有欲望尚未满足。
无穷止尽的欲望在脑海盘旋,有的儿童初进玩具反斗城(大卖场)——什么都想要。一个欲望刚满足,另几个欲望又升起。正享受着某个第一种快乐,却又已盘算着其他的欲求。怎么满足他都没用,因为他——需索无度,所以很快地又掉入另一个第一种不快乐之中。
3.第一种快乐的执行
欲望出现就会不满足,就会想做些什么,把不满足变成满足。追求人类基本需求的满足是本能性行为,追求基本需求之外文明生活形式之需求的满足是必须性行为,追求奢华品的满足是流行时尚相对于经济能力的学习性行为。所以追求第一种快乐并没有对错之别,有问题的是追求——做的方法。做的方法一共有三种:
(1)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法
操作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法追求第一种快乐,或者企图把第一种不快乐转变成第一种快乐,这是每个人都必须学习与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
(2)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方法
操作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方法追求第一种快乐,或企图用这些方法把第一种不快乐转变成第一种快乐,这是每个人都不可以尝试或学习的错误方法。
(3)不合情、不合理却是合法的方法
操作不合情理却是合法的方法,用强迫的方式胁迫对方,来获得第一种快乐。当孩子发现这方法有效时,亲子关系即将受到一波强过一波的挑战。这是天大的秘密,父母绝不能让孩子发现这个秘密。
发现这个秘密,学习这种手段,重复操作这类的行为,真是惊心动魄的过程。大哭大闹、大吵大叫也就算了,故意延宕某些行为或破坏某些事件或物品就令人不满。故意伤害自己或别人身体,甚至伤害自己或别人生命,更令人痛心不已。这个秘密一定会曝光,如何令人有所不为或不敢为,就变成亲子教养的重大文明课题。
4.第一种快乐的角色内涵:被爱
只要第一种快乐出现,就必须伴随出现三种内在正向反应,一是感谢,二是感动,三是感恩。愈大的快乐,愈是得来不易的快乐,就必须反应出这三颗心,表达出感谢或感动或感恩的外显行为,传达于满足我第一种快乐的人。如果家庭角色发展历程中,扮演儿女角色的孩子,只是一味地享受第一种快乐,从来就没有激发感谢的心,感动的心,以及感恩的心,甚至从来就没表达这三种语言与行为,那么教养是失败的。教孩子礼仪,凡事“谢谢”不离口,就是由外到内化的过程。
第一种快乐代表被爱,代表那人爱我,而且我接受而被爱。第一种快乐表面上源自于需求的满足,本质上来自于被爱的满足。“需求的满足→被爱的满足→感谢感动与感恩的回报行为”,这是第一种快乐的三段式引爆与提升。这将把第一种快乐提升至第二种快乐。第一段的快乐,孩子仍然沉溺于自己需求的满足。第二段的快乐,孩子将抬头张大眼看着瞧着满足他的相对人,感受到对方源源推送的爱,以及自己毫无保留的被爱。第三段的快乐,才让孩子的心砰砰乍响,心终于开了动了,真诚地说出“谢谢”,努力地想要向对方回报——报恩的行为。这一切,让第一种快乐,好美!好奇妙!但是,如果,第一种快乐一直停留在第一段,从儿童到成人到老人,都未曾引爆到第二,三段呢?那么,好丑!好凄惨!
青年期自立更生之前,父母“主动”提供第一种快乐的满足。少儿青少年只要接受或等待或提出需求即可,几乎不必有任何相对的付出或回馈。但是,离开“原生家庭”踏入学校、职场、社团或婚姻家庭时,相对人或相关人或不相干的人,却都不会主动提供个体第一种快乐的满足,甚至强烈提出需求也得不到满足。这时候就像原生家庭的父母延宕满足孩子的需求,或没有能力或意愿满足孩子的需求时一样,孩子就会表出“不快乐”的心身状态。
第一种快乐的衍生性问题中,最具破坏性的就是会衍生第一种不快乐。年龄愈大,拥有的资源愈多,“要”得到的东西就愈多。难处在于:第一种快乐的需求内容,永远会高于他人提供满足的能力或意愿。这个情形出现时,为了需索快乐,却引发了第一种不快乐——因为:我的需求没有被满足,没有人愿意满足我的需求,没有任何人有能力满足我的需求,所以:我的欲望愈炽烈,我的心愈饥渴,我痛苦莫名,我不快乐。
只要有第一种快乐,就会陷入第一种不快乐。孩子在家庭中有可能大部分是第一种快乐,可是到了幼儿园和小学,却发现到处都是第一种不快乐。聪明的孩子会立刻发现,想在学校的团体生活中,得到大量的第一种快乐,只有当个乖宝宝拚命读书获得好成绩。或者拚命使坏,操作不合情或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来逼迫大家让我快乐。聪明的孩子也发现,想在学生生涯尽量避免第一种不快乐,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放弃某些欲望,放弃某些第一种快乐。二是找对的人要第一种快乐,主动避开不愿意或没能力满足各种欲求的人。
只要欲望升起,饥渴的心就炽烈燃烧,眼睛亮、精神来、心里明白,整个人处于蓄势待发的准备状态,“如果我可以……”的自我语言在心里不断地复诵,第一种快乐还没得到,人却已处于心灵正向激发的状态。这段心理蜜月期间不会长久,念头一进入达成目标的可能性评估时,往往就开始泄气了。
人们突然发现:总是念头方起,不快乐(第一种)就悄然而至。人们更惊讶于:需索快乐的结果总是不快乐居多。而且,话不必说出口,行为不必做出来,第一种不快乐直接寄居在心根意念之中。用想的,就可以一直浸泡在第一种不快乐之中。
1.第一种不快乐的四段错误归因
“需求不被满足→被爱不满足→人家不爱我→我不值得被爱”。第一种不快乐容易引爆以上四段式的内在反应。第一段的不快乐,燃烧着欲望与嫌恶,人就沉溺在无穷无尽的欲望与饥渴之中。第二段不快乐,把自己推落万丈深渊之下的冰窟之中。我需要被爱,我得不到爱,为什么没人来爱我。孤寂可怜、凄凉、冰冷的寒意,把整个人冻成一个渺小无比的小人。第三段不快乐,引爆怒火狂烧相对人。“你不满足我,是因为你根本不爱我”“为什么你不爱我?”“你怎么可以不爱我,你是我的△△或□□呀!”“你对不起我”、“我不原谅你”、“你伤害我”、“你是坏人”、“你可耻”、“你……该死!”。第四段不快乐,是自我囚禁,是自虐,是自我惩罚,是自我伤害,更是自我挫败。因为我不值得人家爱。因为,我没用,我无趣,我无能,我没品,我没资格被爱,我不值得任何人爱,我不配、不该、不能想……我该骂、我该打、我……该死!
2.第一种不快乐的破坏力
第一种不快乐的四段错误归因反应,会严重破坏自己的心身状态,以及人际关系。破坏力分述如下:
(1)引发不快乐的情绪状态
负向情绪出现,有人又叫又跳又笑又闹,有人不言不语不吃不睡,有人哀声叹气怨天尤人,有人……。
(2)引发不快乐的动机状态
负向动机状态出现,满脑子盘旋的自我语言,都是“我不高兴”“我不快乐”“我非常难过”“我心情很不好”“我的情绪坏透了”“为什么要这样害我不快乐”“凭什么不让我快乐”“怎么可以这样强迫我不快乐”“我为什么这么可怜~这么不快乐”“某人故意要让我不快乐”……。
(3)引发不快乐的生理状态
负向生理状态出现,身体变得紧张而僵硬,呼吸变得急促而不规律,脑神经系统开始突发性的兴奋或阶段性的抑制而不活动,内分泌系统开始混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容易恍神、记忆力减退、反应力时而迟钝时而强烈、口干舌苦……。
(4)引发不快乐的偏差行为
负向行为状态出现,当事人开始报仇,开始故意不去做该做的事,并且故意去做不该做的事,企图重创对方与双方的关系。
(5)引爆内心更强烈的欲望
第一种不快乐出现之后,如果未能积极管理欲望或改变需求等级,欲望会愈强烈地需索满足。时间延宕愈久,愈可能采取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方法来争取,也愈可能压抑在内心狂烈地挣扎而引发精神疾病。
(6)破坏自我形象、自信心与相对角色扮演
第一种不快乐会破坏相对角色扮演,当事人会拒绝自我角色扮演,故意错乱自己角色行为内容,也会拒绝相对角色扮演,故意错乱相对角色行为期待。严重的更会破坏自我形象(self-image)、自信心,错认自己是一个没有用的人或不幸的人,而逃避与畏惧人际关系的互动。
3.第一种不快乐的救援
因为破坏力惊人且出现的几率很多,所以必须学习救援或删除第一种不快乐的方法。儿童从小就必须被教育与练习下列程序,生涯发展过程才不会再三困死在第一种不快乐之中。
(1)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法去争取需求被满足。
(2)争取成功就好好享受第一种快乐。
(3)争取失败就要制止自己,千万不可以用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方法去抗争。
(4)要求自己打消原来的需求与欲望。
(5)要求自己改变原来需求与欲望,满足的对象、时间、空间与方法。
(6)要求自己改变原来需求的内容与欲望满足的等级。
(7)如果以上都做不到,就要请父母亲帮忙。
(8)如果父母也帮不上忙,就要向朋友、师长求助。
(9)如果师长、朋友也帮不上忙,就要向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求助于专业的心理咨询师。
(10)如果也帮不了忙,就要向临床心理师求助。
4.第一种不快乐的正确归因
(1)A归因
“需求不被满足→需求的条件(需求的目标物、数量、金额、次数、强度、时间、空间、对象……等)出了问题→修改需求条件→更换可被满足之其他需求(当原始需求无法修改时)。”
(2)B归因
“需求不被满足→被爱不被满足→谁满足?谁也不满足→人家不爱我→我先学习怎么爱别人→我不值得被爱→对方有什么需求→我能否去满足对方的需求→对方值不值得我爱他。”
(3)AB归因的形式与过程都需要父母、师长、朋友、社会典范、模拟与练习,经由个别化、集体化到仪式化的程序,每个孩子每个个体都要从他律到自律,而养成AB归因的生活反应习惯。但是父母师长还不会如此教养子女时,每个孩子或成人都会“自然地”执行第一种不快乐的四段式错误归因。人类发展的儿童教养,面临的第一个挑战,竟然是——修正错误的本能性反应行为——在第一种不快乐四段式错误归因的必然威胁下,企图建构第一种不快乐的正常AB归因。
第二种快乐:我有能力满足他人的需求让他人快乐,因为看到对方快乐我也快乐起来。这种为了自己有能力给他人快乐而感受到的快乐,比自己的需求被满足更快乐。第一种快乐源于“需求的满足”,第二种快乐源于“能力的实践”。第一种快乐的需求是自己的需求,第二种快乐的能力是“满足别人的需求”。第二种快乐是文明的快乐,也是泛文化的快乐。这种形式上完全与第一种快乐相反的行为,必须经由观察、模仿与学习而来。这种利他行为也会奇迹似地出现在父母的角色内容中,成为亲子互动的利他行为。因为每一个父母近乎本能的执行第二种快乐,所以每一个子女才得以近乎本能地享受第一种快乐。
1.第二种快乐的角色规定
每一个人都可能经历第一种快乐——从必然变成不必然的质变。但是,享受第一种快乐的孩子,却不一定看得到或学得到第二种快乐。第二种快乐是文明的快乐,文化已经把第二种快乐“规定”为“父母”的角色内容,所以是为人父母者的“本能”。可是个体扮演其他社会或家庭角色时,却不必然、不愿、不会、不能或不甘心,操作第二种快乐于相对人的相对角色。所以一个母亲会自然地对孩子执行第二种快乐,却对先生执行第一种快乐。第二种快乐,不会在角色之间迁移,而必须在角色之内学习。
第二种快乐也被文化规定到“情侣”的角色内容,必且规定在“比较爱对方”的那个人身上,或者规定在“爱”人之时。“比较不爱对方”的人或“被爱”的人,则被规定执行相对的第一种快乐。在人情与友情之间,其实也可以看到第二种快乐的执行者,而被称颂与感谢。深入的追究才了解:第二种快乐并非“配置”于相关角色,而是连结于“爱与被爱”的“爱”。
2.第二种快乐的角色内涵
原来,第二种快乐的角色内涵,就是“爱人”。想要爱人也是欲望,但是爱人的欲望分成三级:第一级是“占有”或“拥有”对方的爱—被爱的欲望或需求,亦即第一种快乐的需求。第二级是“求爱”的欲望或需求,当事人必须去想去说去做许多的事,来“求得”对方愿意“爱我”,愿意满足我的需求——让我“被他爱”。第三级是“爱他”的欲望,觉得对方很美、很好(欣赏对方),想到他或看到他或在一起就觉得喜乐(喜欢对方),进而想要满足对方的需求让对方更好更快乐(爱对方)。第二种快乐可能是上述第二级欲望:“求爱”的形式,也可能是上述第三级欲望:“爱人”的内容。
爱人,不论是以上三级欲望的任一种,都还可区分为动机状态与执行状态两大类。第二种快乐不只是欲望或动机,而是一种行为状态。所以执行爱人的第二三级欲望,而且对方愿意接受,接受“求爱”或愿意“被爱”时,个体就会出现第二种快乐;反之,对方不愿意、不接受“求爱”或“被爱”之际,个体就会出现第二种不快乐。
因为相对第一种快乐而言,在时序上是生命体经历的第二种快乐。第一种快乐的获得老是要看别人脸色,第二种快乐却操之在我。第一种快乐是被动的快乐,第二种快乐却是主动的快乐。所以不论第二种快乐的激发条件,是来自学习或自然发生的。个体发现第二种快乐,就好像找到宝藏一样。他将开启“找——就可以得到”的寻宝游戏。第一种快乐的获得,必须依赖他人的“给予”才能满足;第二种快乐的获得,则必须依赖他人的“接受”才能满足。满足与否的真相,却又不只在于接不接受。
第二种快乐是能力的实践,这个能力可区分两种判别标准如下:
(1)我有能力满足他人的需求,所以我很快乐。
因为我有满足他人需求的能力,而觉得快乐无比。亦即,对方只是一个受体或媒介。只要我做了这些行为,不管对方接不接受,更不管对方快不快乐,我都可以很快乐。
(2)我有能力让他人快乐,所以我很快乐。
因为我有让别人快乐的能力,而觉得快乐无比。对方的需求若已满足,可是却不快乐,我还是无法引以为乐。一定要对方快乐了,我才会快乐。
3.第二种快乐的特质
从练习性行为到习惯性行为,第二种快乐会出现以下几种特质:
(1)大量的练习性行为,大量的享受自己的能力。
(2)大量的惯性行为,大量的肯定自己的价值。
(3)特定角色的目的性行为,大量的享受对方的快乐。
(4)利他行为的经验与能力,大量的品德与价值内化的成长。
4.第二种快乐的异形
一样来自父母角色或爱人的需求,一样全力以赴地执行满足他人需求的行为,一样的享受第二种快乐,可是却令对方极不快乐,这就是第二种快乐的异形。许多父母和爱别人的人都陷落于此,自己沾沾自喜——为了自己可以无私的利他行为而自诩之际,不是误以为对方很快乐,就是去质问(或疑惑)对方“为什么不快乐”,“为什么我已经为你如此这般了,你竟然还不快乐?”原因在于以下三项:第一个原因是误判对方的需求,给的不是对方要的。第二个原因是操作爱人的第一种欲望,强龙硬压地头蛇,硬说对方的需求是错的,“你根本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我认为你真的需求是什么……”总以为自己说的才是对的。因此,尊重或协助对方找到他的需求,并以对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来满足对方的需求,才不会把自己的第二种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第三个原因是满足需求的方式,不是对方喜欢或能够接受的。高傲的态度、盛气凌人的语言、夸张的动作、强势的行为、公开化的展示……,往往都是对方所厌恶的(灾区心理重建的救援团队,稍不小心就会犯这个大错)。
5.第二种快乐与第一种快乐
第二种快乐和第一种快乐,是相互需求对方的一组心理状态。可这种看似水乳交融的快乐,却出现极端差异的心理方程式(心理历程)——迷失与冲突。
(1)两种快乐的迷失
爱,迷失在两种快乐互相激发的历程之间。不是迷失于心理历程,而是迷失于行为历程。也不是迷失在行为历程,而是迷失在“物”。初开始,是食物的满足,接着是衣物、器物……各种物件的满足。
(1)第二种快乐心理方程式
A.主程式Ⅰ:A→B→C→D→E→F
对方处于快乐状态了,我才获得第二种快乐。
B.副程式Ⅱ:A→B→C→D
给了东西、满足了需求,我就快乐了。
C.副程式Ⅲ:A→B→EF
直接满足对方被爱的需求,我很快乐。
D.副程式Ⅳ:A→B→C→D→E
满足了对方东西与被爱的需求,我才算快乐。
(2)第一种快乐心理方程式
A.主程式Ⅴ:C→D→E→F
东西与被爱的需求都满足了,所以很快乐。
B.副程式Ⅵ:C→D→F
需求的东西被满足,所以我很快乐。
C.副程式Ⅶ:D→E→F
需求的东西不被满足,需求的爱却被满足,所以我很快乐。
(3)迷失与冲突的心理方程式
A.第二种快乐心理方程式的迷失
(A)第二种快乐的源头,是让对方快乐。只有主程式Ⅰ,才算真正的第二种快乐。
(B)副程式Ⅱ、Ⅲ、Ⅳ,都只是满足了对方的需求,并不在乎对方是否快乐。这是标准的“我爱”,而非“爱你”。是我有能力满足你的需求,我有能力付出,我有能力扮演好这个角色,所以我很快乐。而不是像主程式Ⅰ一样“爱你”,我要让你快乐,满足你需求的内容与方式,必须能够让你快乐,我才会快乐。
(C)主程式Ⅰ让第二种快乐价值非凡,但似乎对自己太严苛。副程式Ⅱ、Ⅲ、Ⅳ虽然只问付出不问结果,却是大多数人真切执行的快乐。看似草率,可多数人就这样子——享受着第二种快乐,持续执行第二种快乐,而成就了教养子女的行为。
B.第一种快乐心理方程式的迷失
(A)第一种快乐的源头是需求被满足。只有主程式Ⅴ,才算真正的第一种快乐。
(B)副程式Ⅵ,Ⅶ,只要满足任一种需求,就快乐了。这种快乐看起来仓促草率,有捞到就算数了。可是却发展成通俗文化中最简易的快乐,一个被贬抑却多数人乐此不疲;一个被崇敬却只少数人得以欢喜。前者是副程式Ⅵ——纯粹物质满足的快不快乐,后者是副程式Ⅶ——纯粹精神满足的快不快乐。
C.第二种快乐方程式与第一种快乐方程式的冲突
第一种快乐源于“接受”,第二种快乐源于“给予”。但是对方不给予,自己就没得接受。对方不接受,我也无从给予。甲乙二人,双方都执行第一种或第二种快乐心理方程式时,只能造成冲突,没人可以得到快乐,双方都不快乐。这种冲突模式,将撕裂人情、友情、爱情与亲情。
人类不论处于哪一种感情模式,都必须调整成一方执行第一种快乐程式,另一方执行第二种快乐程式,或者两方快乐程式随机交换的状态,否则两人就无法共处与共事,更无法同喜也同乐。在对偶相应模式下,还会出现以下12种选择。
(A)同乐模式
A、D、E、F、G、I等6个人际关系组合,是双方同喜同乐模式。一施一受,施受同喜,各得其乐。
(B)独乐模式
B、C、G、J组合,给的人高兴,受的人不高兴。
H、L组合,给的人不高兴,受的人高兴。
爱并不等同于快乐,我们生活在人情、友情、爱情与亲情等四种感情系统中。有时为爱而喜乐冲天,有时为爱而悲苦卧地。任凭死生相许之后,还不知这世间情为何物?其实问题都出在人际互动模式的非控制状态。情爱缠绵与交流之际,双方只要觉察与调整快乐心理方程式,把冲突调为对偶相互模式,把独乐模式调整为同乐模式,那么有情人生就是充满喜乐的生活,而且脱离共苦,脱离一苦一乐,而臻同喜共乐的心灵层次。
第二种快乐,执行以下的心理方程式。
“满足他人的需求→让别人快乐→爱他人→我有能力爱别人让别人快乐。”第二种快乐的核心意志是爱人。但相对于第二种快乐的接受者,正在享受第一种快乐的相对人,正在执行的心理方程式,却是我的需求被满足,所以我很快乐;而不是他爱我,所以我很快乐。“第二种快乐—第一种快乐”这一组人际互动行为,在“给予”和“接受”之间,只传递了“需求—满足”,而流失了“爱—被爱”。“满足对方的需求”只是表达“我爱你”的形式。表达了形式,却未成功传递内容,怎么办呢?
第二种快乐是善行,是利他行为。为了让对方快乐,付出的代价、资源、时间、钱财、精神……愈多,自己就愈快乐。甚至剥夺了自己的欲望或需求,让自己面对第一种不快乐的当下,还去满足对方的需求让对方快乐,这时候的第二种快乐就会展露强烈的价值感;不只为了自己的能力而快乐,不只为了对方快乐而快乐,更为了价值感而快乐。但是,当对方不愿告知他的需求时?当我无法了解或确认对方的需求时?当我没有能力满足对方的需求时?当对方不接受我的给予或协助时?当对方接受我的给予或协助却不快乐时?当对方享受第一种快乐却不知感谢或不知回报或出言不逊或恶形恶状或连接不法言行时,当事人就会出现第二种不快乐,严重的还并发自我价值感的崩溃与人际关系的破裂。第二种不快乐会破坏善行与善心,尤其是造成人格与德行的扭曲。
1.第二种不快乐的五种破坏力
第二种不快乐的五种破坏力如下:
(1)破坏品德
破坏德行、善行与人际关系。
(2)破坏情绪
引发失望、挫败、伤心、愤怒、冷漠……等状态。
(3)破坏感情
不再主动觉察或关怀他人的需求与苦乐状态。
(4)破坏价值
容易归因于对方不爱我或不值得我爱,或者归因于我没有能力爱人或我不该去爱人,而破坏感情(人情、友情、爱情与亲情)、成就的满意度。
(5)破坏自信
自信心、自我形象破灭,看不起自己,自我满意度破碎。
2.避免第二种不快乐的方法
减轻或删除或不引发第二种不快乐,最有效的方法有两个。只要能把握以下两个原则,第二种快乐就不会变成第二种不快乐,更不会引发对自己或对方的破坏力。
(1)满足对方需求的原因,来自于特定角色扮演时。
如果角色行为标准与相对角色行为期待,包含了满足对方需求的行为时,务必要把引发第二种快乐设定在第一个判别标准——我有能力满足他人的需求。所以,不管对方接不接受或快不快乐,只要我有做就很快乐。如果误设为第二判别标准,则将引起穷尽一生永无止息的第二种不快乐,除非撕裂原有角色关系,例如:父母对子女的亲情之爱。
(2)满足对方需求的原因来自于“我爱你”。
因为爱你,所以我不计一切地满足对方需求时,务必要把引发第二种快乐设定在第二个判别标准——我有能力让他人快乐。所以,不管我付出多大的代价与努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快不快乐。只要对方快乐,我才快乐。只要对方不快乐,我就必须变更原订的需求目标,以及满足需求的方式。
(3)第二种不快乐与第一种不快乐的比较。
第三种快乐:我有能力满足自己的需求,让自己快乐;这种快乐包括,需求的满足与能力的实践,也就是自得其乐。这种自得其乐的能力,来自于“自己满足自己”的动机意念,来自于“不假外求”的自我规范。这种快乐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经由学习来快速建构。第三种快乐不必等别人给予(如第一种快乐),也不必等别人接受或高兴(如第二种快乐),完全自主、自控、自给、自足,这是人间的极乐。但是这种极乐能力的训练,并未出现在家庭(文化的规范)或学校教育(课程的规范)领域中,导致几千年来许多的人类,一直都为了追求第一种与第二种快乐,而陷落在第一种与第二种不快乐之中。其中,最可怕的就是,把第二种快乐的行为,当成追求第一种快乐的手段。
1.五种能力的指标
第三种快乐的实现,包含下列五种能力指标。只要操作熟练,就可以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三种快乐。
(1)设定需求的能力。
欲望,有的人已经没有欲望。欲望不怕多,只怕没有欲望。有了欲望还要有筛选的能力,有的欲望想想就好,有些欲望却可以设定成需求:一定要实现的欲望。
(2)依照自己满足自己需求的能力,评估需求等级的能力。
欲望设定为需求之后,还要进一步评估需求的等级,是否在自己的能力之内。需求的等级分成以下五种:
A级: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的需求。
B级:一定要别人帮助或出现奇迹(如:中彩票)才可能实现的需求。
C级:若干较长的时间之后,自己晋升某个职级,承接某个角色,放弃某些想法,改变某些生活型态之后,才可能实现的需求。
D级:近期内只要累积某些资源、经验、钱财或能力,就可以实现的需求(包括:存款或支付得起的分期付款)。
E级:自己随时都有能力满足自己的需求。
(3)重新设定需求的能力
筛选欲望设定为需求,评估需求等级与自己能力之后,如果自己能力可以实现的就去执行。如果自己能力无法实现的,就要重新设定需求如下:
A:删除上述第一级与第二级需求,或变更该需求为“梦想”,意即:想想就好,想了就高兴,不必执行。告诉自己——有梦最美。
B:修订第三级与第四级需求,或变更该需求为“理想”,意即:长程或短程的理想,为了实现理想,现在的生活务必付出相当的代价。有能力规划与执行这些代价支付的期程,或修改需求的内容,来缩短期程或缩减支付的代价,理想就会实现而不会变成梦想。
C:修订、增订或删除第五级需求,让自己脱离需求无法满足或快速满足的困境。或是“新增”若干数量的第五级需求,立刻满足自己,用以改变不快乐的情境或自我状态。或删除若干数量第五级需求,不让自己沉溺在某些需求的标的物中,而消耗过多的时间、身体或资源,引发偏差或病态行为。
(4)执行的能力
执行的时候,不能只仗着自己能力足够,就一头栽进去——蛮干,忽略了时间、空间、他人、前后事件与环境因素而挫败。必须注意以下两个要件:
A:选择合情、合理、合法的时空与环境条件,满足自己的需求,让自己快乐。
B:选择合情、合理、合法的执行方法,满足自己的需求让自己快乐。
(5)维持快乐状态的能力
成功的执行能力让自己获得满足之后,这个快乐可以维持多久呢?如何让快乐延续更久呢?当事人还要练习以下两种能力:
A:延长快乐正向后效的能力
产出第三种快乐之后,正向迁移到下一个事件。因为前一事件的快乐,所以快乐地执行下一事件。这是一种能力,通过学习,更可以成为一种习惯。
B:切断快乐负向后效的能力
产出第三种快乐之后,随着下一个事件的开始,就立即切断快乐情绪。或者预设下一事件的挫败,而快速终结前一事件的快乐,甚至告诉自己“如果接下来是不快乐,现在愈快乐岂不愈痛苦”,所以“不可以快乐”。这种经验会变成习惯,必然重创所有的快乐。
2.求助而不求足的认知
第三种快乐,是上天赐予人类最神奇的礼物。第三种快乐不但具有第一种快乐的内涵——需求的满足,同时又具备第二种快乐的内涵——能力的实现,亦即包容了第一、第二两种快乐,却不必“求人给予”也不必“求人接受”,是人世间最美的快乐。如何在家庭与学校教育中导入学习历程?如何在社会教育中涵盖这种次文化的体验?也就成为当务之急了!第三种快乐最关键的先导条件是——不求于人,只求于己。个体必须建构一种观念——自己有能力做到的事,就不去要求别人代劳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亦即,有困难时,出现创伤事件时,可以向人求助。但是,只求(他人协)助,而不(向他人)求(满)足。第一、第二两种快乐,都容易陷落求足而不求助的困境。
3.第三种快乐的敌人
第三种快乐最大的敌人就是“懒惰”与“依赖”,在儿童期如果养成这两种习气,或成年期父母或配偶过度的照顾,都会让人养成错误的习惯——只求于人,不求于己。这样子的人,就只能享受第一种快乐,而无法享受第二、第三种快乐。但是这种人能够生存,就是身边总是有相对人来满足他。虽然他无法享受第二、第三种快乐,可是却享受着第一种快乐,当然也包括第一种不快乐。儿童在教养的历程中,父母亲一定要记住下列原则,才不会教养出“只求于人不求于己”的儿童。
(1)儿童不会做的,要教到他会做。
(2)儿童学不会的,要和他一起做,并寻找专业援助。
(3)儿童会做的,一定要让他自己做,不管时间多紧迫或他怎么要求。
(4)儿童因为智障、情(绪)障、学(习)障、精(神)障而无法学习的,家长才帮他做。
第三种快乐是利己行为,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问题就在有些人不但不做这种利己的快乐行为,反而故意去做不利己、害己的第三种不快乐:我没有能力满足自己的需求,所以不快乐。
1.第三种不快乐的三个原因
(1)需求等级太高,数目太多。
个体欲望太大,需求的标的物远非自己能力所及时,就该降低或修改需求的标的物。个体欲望太多,为了满足需求而占满太多时间,以致影响其他生活作息。
(2)高估或低估自我能力与资源。
高估自我能力与资源,会诱发强烈的欲望,而设定太高或太多的目标,以致费尽心力后却达不到目标,而引爆强烈的第三种不快乐。低估自我能力与资源,会削弱各种欲望的产生,而设定太低或太少的目标。成就动机降低,满意水平也降低,甚至认为什么都做不到,什么目标都不敢想。所以,不管出现任何欲望,都会自觉没有能力满足自己,连做都还没去做,只是用想的意念就立刻引发第三种不快乐。
(3)忽视环境的时间与他人因素。
自恃能力高强而龙行虎步,也不管别人怎么想?会不会影响别人?碍着别人?时间会不会合适?地方是不是不恰当?想要就立刻要,想做就立刻做,忽视环境与他人因素的结果,往往令当事人错愕并且暴怒。他会把挫败当做环境或别人故意整他,而出现攻击他人或环境的行为。或者攻击自己:原来是我能力不足,自己差劲却还自以为是,于是“重创自己的自尊与自信”而引发第三种不快乐。
2.第三种不快乐的破坏力
第三种不快乐是最大的灾难,它同时包含了第一种不快乐的内涵——需求不满足,以及第二种不快乐的内涵——没有能力。需求不满足会否定环境,能力不足会否定自己,否定环境就觉得别人不爱他,否定自己就觉得无法爱别人。双重的不满与不足,将令人找不到存活的理由与价值。
第三种不快乐造成以下的破坏力:
(1)预期自己没有能力满足自己,而不敢有任何需求。
(2)自我形象差劲透底,自信心低落,自认“不配”要求任何需求。
(3)面对急迫性需求或问题时,呈现僵直或呆滞反应,等待别人伸出援手。
(4)别人愈帮他,他就愈看不起自己;别人愈不帮他,他就愈认为别人看不起他。
(5)陷落只要别人爱他,却不能爱别人——追求第一种快乐的困境中。
(6)陷落只要爱某些人,却不能爱自己——追求第二种快乐的困境中。
(7)陷落无法爱自己,也无法爱别人的困境中,亦即同时陷落在第一种不快乐,第二种不快乐以及第三种不快乐之中。
3.降低或解除第三种不快乐的方法
想要降低或解除第三种不快乐,可以采用以下六种方法:
(1)修改需求的标的物,让自己能够满足自己。
(2)修改需求标的物的等级。
(3)修改需求满足的水平,从100%执行才会高兴,变更为有做就高兴;从做了才高兴改成说了就高兴;从说了才高兴,改成想了就高兴。
(4)尽量执行轻易可满足的小需求,让自己常常处于第三种快乐之中。
(5)检核自己现有能力,依自己能力的向度,提出可以满足的需求。
(6)训练与发展自己的能力。
第四种不快乐,是社会人际互动下,最惨的结果。孩子本来以为快不快乐只是我的事,根本没空去想或实质上去关心父母快不快乐。慢慢长大以后上了学,才发现自己的快不快乐,会和其他同学或老师的快不快乐混在一起。愈长愈大之后,更发现快乐和不快乐有时候是分开、对立的,有时候却是混在一起乱七八糟的,有时候真的搞不懂自己的快乐里有几分不快乐?不快乐里又有几分快乐?
第四种不快乐是一大堆矛盾,一大堆双趋冲突、双避冲突和趋避冲突所结构而成的。个体会先遇到第四种不快乐,有能力解除这些冲突与矛盾,才会得到第四种快乐。第四种不快乐包括四种冲突:
1.我快乐,别人却因而不快乐
当我想要快乐的时候,却有人表示这会让他不快乐。当我在快乐的时候,却有人说我让他不快乐。当我快乐完了以后,有人告诉我说他不快乐,我却故意快乐让他更不快乐。这三种情形,大部分人都会遇上,遇上的时候,左右为难。快不快乐原本是“我想、我要”或者“我不想、我不要”,突然间“我”不能决定了,快乐变成“该与不该”。决定该不该快乐的,竟然不是我而是别人。会不会影响别人快不快乐,竟然决定我该不该快乐。
小时候,刚开始遇上时,心不甘又情不愿呀!表面上被长辈逼迫曲从或乖乖服从,心里头不踏实就写着一个不快乐。这时候,就开始体验快乐混合不快乐的双重情绪了。慢慢长大遇上更多,正负情绪上下里外搓揉,弄得自己也不知如何是好。体会多了,自己变成“因而不快乐的那个人”的次数也多了,才知道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同乐而不是谁让谁受苦。人的生命里,最重要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和他人的感情,这感情能不能建立与维持,就在于两人相处快不快乐。
长大以后,情义愈多愈舍不得别人不快乐,才知道该不该快乐,大于想不想要快乐。转折过来了,就拥有第四种快乐:不因为我要快乐而让别人不快乐,学会了用该不该来管理自己的快乐。没学的,转不过折子的,一辈子掉在第四种不快乐的冲突情绪之中。
2.我不快乐,别人也跟着不快乐
当你不快乐的时候,总有人劝你或威胁你说“你这样子,让我也不快乐了!”“看你一脸不快乐的样子,大家的心情都沉了下去!”“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就算你不快乐也不用摆在脸上展览吧!看了就难过!”这些情形,几乎每个人都会遇上。“小宝,乖!别哭了,你再哭,妈咪也要哭了!”“Honey,你心情不好,我的心情怎么可能会好”“老公,你摆个臭脸,全家人还要不要吃饭呀!”“老先生,年纪大了就要豁达,端着脸整天都不笑,家里人不说,外面谁看你脸色啊!久了哟!没人理你哦!”从小到大,从大到老,总有人纳闷:我招谁惹谁?我连心情不好的权利也没有吗?不高兴就只能躲在厕所不成?我不快乐干你们什么事?你们高不高兴,干嘛我要负责?我只是不快乐,又没对谁怎样?
当个加害者却振振有词,好像蒙受天大的冤屈。总是要当了受害者,才知道“一定会被影响”“很难不被影响”“多少会被影响”,却又因为共事或共处一个空间而无路可逃。无处可逃是因为“情、义”绑住,斩情绝义就不会被影响,要下刀吗?薄情寡义,影响较少,要收心吗?若是情深义重,就会一路跟着难过,一边难过还得去慰藉对方的不快乐。到了此时,当事人才恍然大悟:问题是难在你情我义,而不是谁快不快乐或谁让谁快不快乐。真正在生活中淬炼过的人都了解:自己若是有情有义的人,就不能让别人(被影响)不快乐;因为会被你影响是对你有情义,对你无情无义的人是不会被你影响的。更了解:自己若是已经被影响,就是对人有情有义,就该再加深情与重义;让自己虽然不快乐了,却愿意去安慰对方。
3.别人快乐时,我却不快乐
自己不快乐的时候,身边却有人高高兴兴的,自己就会更不快乐(例:你没看我心情不好,还在那边叫什么叫?笑什么笑?)但是别人高高兴兴的时候,我可不可以不快乐?答案当然是不行。可是,有时候我不想高兴,也不行吗?干嘛?别人高兴我就一定要快乐?这种自己可以,别人却不行的双重行为标准,一直困扰着每个人。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心态,背后却是自己打败别人或别人打败自己。心思落入这两个命题,一辈子就只能怨叹:别人快乐时,为什么我就不能不快乐;自己不快乐时,别人却偏要快乐。想要解决这个趋避冲突的陷阱,就须坚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箴言。既然我快乐时,讨厌别人在眼前不快乐;那就不要在别人快乐时,自己不高兴地在那里晃来晃去。
还有一种情形,是酸葡萄心理。别人或大家在高兴时,因为没自己的份,就鼓起嘴来不高兴。没有凑趣、与人同乐和为别人高兴的能力,所以变得不快乐,这是最令人担忧的。有这三种能力,却不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还好,就和酸葡萄心理一样,只是德行不够充足。若欠缺这三种交友和与人共处的基本能力:凑趣、与人同乐、为别人高兴,所以才不高兴。就代表这个人、这个年青人、这个小孩,就急须补救性的教养行动。否则的话,这个孩子或这个人会终身孤单无友。
另种情形是:别人快乐的时候,我故意不快乐,想要破坏别人的快乐。让别人不快乐,就是我的快乐。这当然是种病态行为,务必寻求临床心理师的协助,开启心理治疗的疗程。还有种情形是:别人快乐的时候,我偏偏遇到或发现或想到让我不快乐的事。或者,我已经“先”不快乐了,别人却突然“后发先至”的快乐起来。这两种情形下,要让我的不快乐“出来”或继续“发展”吗?答案很清楚:有智慧的人,会用别人当借口,当成管理自己情绪的跳板。以爱人为名,以尊重他人为凭借,对自己做正向情绪管理,这是多么睿智的行为。反其道而行,当然也可以。只是又无理又鲁莽,又让自己身陷负向情绪的牢笼,谁会这么做呢?如果这么做了,请赶紧接受心理治疗。
4.别人不快乐,我也跟着不快乐
笨吗?真笨是笨,故意笨就不是笨。何为真笨?看到别人不快乐的时候,我自然地也开始不快乐,这是真性情。自己知觉被影响,不笨。不自觉中自己被影响,真笨。知道自己也跟着不快乐,却挡不住而停不下来,岂止真笨。自己也跟着不快乐,却能够控制自己心情渐缓趋于平静,真行。自知跟着别人不快乐,但能控制心情恢复平静,却执意选择继续不快乐,陪对方难过一下再做打算,这是真性情、大智慧与大能力。
怕的就是真笨与岂止真笨,赞叹的是不笨与大智大能,喜的是:都是真性情。虽然是真性情,却是滥情。对于负向情绪的渲染与影响,毫无招架之力的人,看电视、电影、小说容易感动,日常生活更容易被寻常事物牵动心情。可怕的是:易牵动的是负向情绪,让他动不动就处于不快乐的状态。为了自己的事而不快乐已经够累了,还要拿别人或不相干的人、事、物来让自己不快乐,真会累坏身边的人。老是被他人触动而不快乐的人,习惯于主动搜寻环境中的-S(负向刺激物),并对之作出-R(负向反应行为)。亲友慢慢会发现,晴天丽日下只有他头上在下雨,因为他活在“-S→-R”的方程式之中,他是一个不快乐的人。
第四种快乐截然不同于前三种快乐:人们追求前三种快乐而挫败,才落入前三种不快乐。第四种快乐却是先经历不快乐,战胜第四种不快乐,才会获得第四种快乐。前三种快乐几乎都是为了“获得”快乐“解除”不快乐,第四种快乐却是为了“管理”快乐与不快乐。前三种快不快乐的判断标准,几乎都在自己身上。第四种快不快乐的判断标准,却是会不会影响别人快不快乐。战胜四类第四种不快乐的人际互动状态,累积了经验、知识、智能与能力,才能获得第四种快乐。
1.第四种快乐的分类
第四种快乐相对于第四种不快乐,呈现下列四种状态:
(1)不因为我要快乐,而让别人不快乐。
如果因为我的快乐,而让别人不快乐,我会立刻结束自己的快乐状态。当我想快乐或正在快乐时,我会注意别人正在快不快乐?以及我的快乐会不会激起别人的不快乐?
(2)不因为我不快乐,而让别人也不快乐。
如果因为我不快乐,让别人也跟着不快乐,我会立刻结束自己的不快乐。当我想要不快乐或已经不快乐时,我会注意别人快不快乐?以及我的不快乐,会不会激起别人的不快乐?
(3)不因为别人快乐,而故意让自己不快乐。
如果别人正在快乐,我却出现不快乐的情绪,不管是无意、故意还是其他原因,我都会立刻结束自己的不快乐。当我不快乐的时候,我会检查是自发性或是反应性(被影响的)?并且注意身边的人是否快乐?是否打扰了别人的快乐?
(4)不因为别人不快乐,而让自己不快乐。
如果我发现自己的不快乐,是被别人的不快乐所影响,我会立刻结束自己的不快乐状态。当我不快乐的时候,我会注意是被别人影响的,还是把别人当借口来借题发挥的(例:你那死样子,看了就不高兴,什么心情都被你毁了!)。
2.快乐修正程序
前三种快乐都是“想不想”或“要不要”,第四种快乐是“该不该”。操作该不该快乐,来修正或管理想不想、要不要快乐,显示第四种快乐,是第一、二、三种快乐与不快乐的修正程序。
(1)预期或已经获得一、二、三种快乐,却又预期或发现——自己的快乐将导致别人的不快乐——此时,个体为了“不让别人不快乐”而放弃自己即将或已经获得的快乐。此时,快不快乐的抉择,不再只是“利己”的自我满足与实现,而在于“利他”的人道精神之操作。为了别人而舍弃自己的第一、二、三种快乐,这是人类文明的重大演进。
(2)个体已经出现第一、二、三种不快乐时,可以评估环境因素,来修正或停止自己的不快乐。如果别人都在快乐或都想要快乐,我却摆出一副不快乐的臭脸,就好比“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为了不当老鼠屎,所以要求(管理或修正)自己停止不快乐——虽然导致不快乐的原因还存在。这种超越环境条件限制的不快乐修正技巧,提供一个原因。“事实就是如此不堪,为什么我不能不快乐?”答案是“我不要当一颗老鼠屎”,这种动机引发了利他行为,这种利他行为,终止了个体的不快乐状态。
(3)个体已经出现第一、二、三种不快乐时,也可以为自己的不快乐引发别人的不快乐,或是自己的不快乐导致别人因而不快乐,而停止自己的不快乐。尽管导致不快乐的原因未变,前者为了“不扫人兴”而不当“老鼠屎”,或者为了“不害人不快乐”而不当“毒药或病毒”。这两种改变不快乐状态的“动机”“原因”“价值观”,是个体改变自我不快乐状态的动力所在。否则,个体会滞留在“不快乐又怎样?”“我就是已经不快乐呀!”“事实上就是不快乐。”“不快乐也不可以吗?”“为什么不能不快乐呢?”“凭什么我必须停止不快乐?”的动机、意念所操控的自我身心状态之中。
3.渲染的快乐与不快乐
快乐或不快乐也会出现例外,例外于第一、二、三种快乐之外,意即渲染的快乐与不快乐。不符合第一、二、三快乐的条件,只因为别人快乐,自己也会跟着快乐。也不符合第一、二、三种不快乐的条件,只因为别人不快乐,自己也会跟着不快乐。相对的,自己的快乐或不快乐,也会渲染而影响别人快乐或不快乐。渲染的快乐与不快乐,是自然发生的常态现象,它就是:第四种快乐与不快乐。第四种快乐的渲染,包括顺向渲染和逆向渲染两种历程:顺向渲染是我或别人的快乐或不快乐,影响别人或我也快乐或不快乐。逆向渲染是我或别人的快乐或不快乐,导致别人反而不快乐或快乐。第四种快乐是抑制负向情绪的顺向渲染,也抑制正、负向情绪的逆向渲染。情绪的渲染效应,几乎可以视为本能性反应。第四种快乐,是人类用智慧来对抗与抑制,近乎本能行为的(一定会出现的)第四种不快乐。如果只是追求第一、二、三种快乐,人类的集体生活形式与文明的进化,都将成为泡沫幻影。
4.复合的快乐与不快乐
前三种快不快乐,都是单一的情绪状态、都是二元对立的选择,不是快乐就是不快乐。第四种快不快乐是复合的情绪状态,快不快乐混在一起同时并存,而且有差异的比例分配,出现几分快乐且几分不快乐的复合状态。正负向情绪复合比例的相对增减,借着第四种不快乐的本能反应,而成为日常生活中普遍呈现的状态,也成为心理治疗时情绪转换的枢纽。复合情绪量化如下图:
(1)单极的快乐或不快乐
上的每一个点,都是单极的快乐或不快乐的量化指标。从A、B、C、D、E点代表100%~20%快乐的量化指标,F点代表没有快乐也没有不快乐的零点,G、H、I、J、K点代表20%~100%不快乐的量化指标。
(2)LMNOPQRST曲线:双极的快乐与不快乐
LT曲线上的每一个点,都是双极的快乐与不快乐的量化指标。
AK上,B~J点都有地洞连接于LT曲线上的相对点,使得单极的情绪变成双极的情绪,而在双极情绪的LT曲线上移动。B点相对于T点进入双极性情绪,C点相对于S点进入双极性情绪,D点相对于R点进入双极性情绪,E点相对于Q点进入双极性情绪,F点相对于P点进入双极性情绪,J点相对于L点进入双极性情绪,I点相对于M点进入双极性情绪,H点相对于N点进入双极性情绪,G点相对于O点进入双极性情绪。
(3)虫洞:正负向单极性情绪的快速转换路径
A点经由AP虫洞进入,PK虫洞出去转换成K点。B点经由BT地洞进入双极性情绪,次经TO虫洞和OG地洞,转换成G点。C点经由CS地洞进入双极性情绪,次经SN虫洞和NH地洞,转换成H点。D点经由DR地洞进入双极性情绪,次经RM虫洞和MI地洞,转换成I点。E点经由EQ地洞进入双极性情绪,次经QL虫洞和LJ地洞,转换成J点。F点经由FP地洞进入双极性情绪,次经PA虫洞或PK虫洞,转换成A点或K点。G、H、I、J点转换成B、C、D、E点的程序,亦同。
(4)地洞与虫洞的操作
操作地洞与虫洞,进行单极与双极性情绪的转换,这是临床心理治疗忧郁症或情绪疾病患者时操作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