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食物是药膳制作中的具体问题,主要是指合理选择食物、合理烹调加工、采用适当的食品类型等。
首先,必须注意合理选择食物,如果食物种类选择得当,又具有相应的食疗性能,加之搭配合理,就能符合人体健康的需要,达到养生的目的。反之就可能对人体健康不利。如心神不宁之人,应选择小麦、百合、莲子、大枣、猪心、鸡蛋等养心安神的食物搭配起来食用。
其次,合理烹调加工食物也很重要,它可以减少食物中水谷精微——营养素的损失,又可使食物增强其可食性而易于为人体消化吸收,如煮米饭时不宜淘米次数过多、不宜用力搓洗、水温不宜过高;如蔬菜类食物则应取材新鲜,宜先洗后切,切后不宜久置,做菜时加入适当的佐料以增加食物的色香味等。
最后,采用适当的食品类型也是必不可少的。如防治感冒采用辛味或芳香食物时不宜煎煮过久,以免香气挥发,失去解表功效;又如脾胃病往往采用粥食,以利于调理脾胃。
在一般情况下,食物多采用独食用,但为了增强食物的养生效果和可食性,以及营养保健作用,也常常把不同的食物搭配起来应用,食物的这种搭配关系称食物的配伍。食物之间或食物与药物通过配伍,由于相互影响的结果,会使原有性能有所变化,因而可产生不同的效果。根据药膳的具体情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相须相使
相须相使,即性能基本相同或某一方面性能相似的食物互相配合,能够不同程度地增强原有功效和可食性。如当归生姜羊肉汤中,温补气血的羊肉和补血止痛的当归配伍,可增强补虚散寒止痛功效;与生姜配伍可增强温中散寒效果,同时还可去除羊肉的腥膻味。又如菠菜猪肝汤,菠菜与猪肝均能养肝明目,两者相互配伍可增强养肝明目之功效。
(2)相畏相杀
相畏相杀,即当两种食物同用时,一种食物的不利作用能被另一种食物降低或消除,在这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前者对后者来说是相畏,而后者对前者来说是相杀。如经验认为大蒜可防治蘑菇中毒,橄榄能解河豚、鱼、蟹引起的轻微中毒,蜂蜜、绿豆解乌头、附子毒等均属于这种配伍关系。
(3)相恶
相恶,即两种食物同用后,由于相互牵制,而使原有的功能降低甚至丧失(产生这种配伍关系的食物其性能基本上是相反的)。如食银耳、百合、梨等养阴生津润燥的食物,又加食辣椒、生姜、胡椒等,就会减弱前者的功能;又如食羊肉、牛肉、狗肉之类温养气血的食物后,又食绿豆、鲜萝卜、西瓜等,则前者的温补功能也会相应减弱。在日常饮食中,这类不协调的食物同时出现在食谱里的情况很少,但是各地习惯不同,而且人们有时可能进食多种食物,所以有时也可能遇到这种情况。
(4)相反
相反,即两种食物同用时,能产生毒性反应或明显的副作用。据记载有蜂蜜反生葱、反蟹,海藻反甘草,鲫鱼反厚朴等,但这类情况均有待进一步证实。从人们长期饮食经验看,食物相反的配伍关系极为少见。
在多数情况下,食物通过配伍后,不仅可以增强原有的功效,而且还可以产生新的功效。因此,配伍使用食物较之单一的食物有更大的食疗价值和较广的适应范围。此外也可改善食物的色、香、味、形,增强其可食性,提高人们的食欲。这就是配伍的优越性,也是食物应用过程中的较高形式。根据以上食物配伍的不同关系,在实际应用中,就可以决定食物的配伍宜忌。
此外,还应当指出,一些地区喜欢在做菜时加生姜、葱、胡椒、花椒、辣椒等佐料,如果佐料与食物的性能相反,不能一概认为是相恶的配伍。如凉拌蔬菜时加入姜、葱或花椒、辣椒一类佐料,因实际上用量较少,主要仅起到开胃、美食、增进食欲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