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一开始将先讨论“爱”,这看来似乎和本讲的主题无关,但是如果你能暂时保留你的意见,读完本讲,你也许就会同意“爱”这个话题是不能省略的,否则就会有损本讲的价值。
“爱”字在此涵盖了世间一切之爱!
有许多事物和人可以激发我们爱的天性。有些工作为我们所不喜欢,有些工作我们稍微有点兴趣,而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有某种工作我们真正热爱!
譬如,伟大的艺术家通常都爱他们的工作。相反工人通常不仅不喜欢他们的工作,实际上可能很痛恨他们的工作。
一个人只是为了谋生而去从事的工作,通常不会赢得他的喜爱,反而会遭致厌恶和痛恨。
当一个人从事他所喜欢的工作时,他可能会连续工作一段令人难以相信的漫长时间,而不会感到疲倦。从事厌恶或痛恨的工作,很快就会给工作者带来疲劳。
因此,一个人的忍耐力,大部分取决于他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爱憎程度。
在此,我们正为这条至关重要的法则打下基础,即:“当一个人从事他所喜爱的工作或是为他所爱的人从事工作时,他的效率最高,也更容易迅速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