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茫茫人海中,我不停地奔波着,不敢回头,也不敢有片刻的停留,因为我知道一旦驻足,思绪便又会回到那个飘雪的冬季……
和胡俊相识,缘于那次公共选修课,眼看着差一刻上课铃就响了,我几个箭步冲入教室。好在费尽了千辛万苦抢到的“宝座”尚存人间,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看到周围那些羡慕而又无奈的眼神,少有的成就感涌了上来。
这时,一道亮光在我眼前闪过。只见一位女生款款走来。洁白洁白的羽绒服配着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相当的谐和,一头长长的乌发瀑布般地泻了下来,个头不高,如果用小巧玲珑来形容她,再恰当不过了。真是无巧不成了书,她正好坐在我前面的那位置。
一种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去竭力弄清她的模样。不知不觉我盯了她足足半个钟头。也许她有所察觉,猛地一下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体,目光正好与我相对。白皙的面庞上镶嵌着两颗闪闪发光的宝石,月芽似的弯眉自然垂下,小小的鼻子下面有着一张小巧的嘴巴,恬静与聪慧自然流露出来,让我怀疑她就是一座精雕细琢的工艺品。对视中,她的脸变得粉红,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去……一种潜在的东西开始酝酿。
在这以后,周六仍然是我最期盼的日子,不过等待的意义已有了质的变化。以往的我总寻求着在这一天早上睡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为了去弥补无数个早起时的抱怨声,当然也是为了去报复那些需要对此负重大责任的所谓的部委们。可现在,回味已成为我每晚的必修课,还想着那天,那地,那人的美丽与温柔,为她默默地祈祷着黎明的到来。
时间对人是大公无私的,它不偏袒任何一个人。墙上的钟摆依然嘀哒嘀哒地响着,它没有因我的执着做霎时的停歇。而我已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企图向心中的白雪公主表白,却苦于没有机会,且自己又不是那种善于制造气氛的人,所以我一直处在痛苦的边缘。
终于,机会来了。
还是每周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她也如期坐在我的前面。不知老师是心血来潮,还是怎么回事,竟然破天荒地布置了几道作业,还要当堂交,听起来近乎疯狂。谁知,机遇便在此间酝酿着。我拿起笔,刚准备施展毕绝技——龙飞凤舞,还是没忘记向那个熟悉的地方望一眼,只见她满脸通红,踏破运动鞋,左右求援,我猜想着她是不是忘了带笔和纸。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她早上走得太急,忘了带钢笔。
“同学,我正好多带了一支,要不你先救救急,”我主动搭腔,大有英雄救美之感。
“那太谢谢你了!”她的双眼就充满了感激。
一用完,她便还给了我,仍不失礼貌。但我已有了和她交谈的勇气。就这样,我们谈开了,我也正式知道了她的名字——胡俊,湖北武汉人,正好和我是老乡。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随着交往的回深,再加上同乡的缘故,话题自然很多。神农架原始森林的野人追踪记录,东湖风景,长江三峡,慢慢地,我们开始谈及人生,爱情。胡俊有过一段并不美好的回忆,她曾经深爱着一个男生,为了他,她几乎什么都愿意去做。在谈“非”色变的非典高峰期,他因患感冒不幸被隔离,而她总是顶着火烈日为他送饭,还不止千遍万遍地去开导他,安慰他,时不时说些趣闻轶事给他听。可他对她却是那般的冷淡,甚至连一句感激的话都没有。胡俊不是那种轻易放弃的女孩子,所以一直没把这些放在心上。但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忍耐底限。就像汽车总有抛锚的时候,柴总有燃尽的时候,火山总有爆发的那一刻。她终于疲倦了,也崩溃了。提出分手的时候,她的男友已经确诊无碍重返校园,他竟然没有一丝惋惜,更没有一丝伤痛,走得是那么的从容而又心安理得,把她——这个曾经深爱着他的女孩子彻彻底底地抛在了身后。
说到这里,她已泣不成声,怜惜,不,应该说是怜爱之情如韩流般袭来,我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勇气,张开双手把她牢牢地抱在了胸前,她没有过多的挣扎,只一味的小声啜泣着。“俊,我愿做那供你在漫长旅途上的小小驿站,”我终于吐出了心里话,“你能接受吗?”她点了点头,顿时幸福的暖流流淌于我的全身,我第一次完完全全地真真切切地融入了爱河之中。于是,我将她抱得便紧了,“我不要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不让你的眼泪陪我过夜!”有了胡俊的日子,我不再孤单;有了胡俊的日子,我不再空虚。我已陶醉于她的温存之中。我是那种面对老外除了“HELLO”,便是“GOODBYE”,再也无话可说的人,英语差得一塌糊涂。但在大学,我们是必须过四级的。胡俊总是不厌其烦,每天早上起床后便拉着我去晨读。矫正我的带有家乡话的发音,补充我的词汇。本想放弃,看到她那股认真劲儿,又不忍心,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英语终于打破了不及格的纪录。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味。虽然来了一年多,我还是无法适应这里的饭菜。胡俊就自己当起了厨师,自购了一个电饭锅,时不时为我煲汤。每次我喝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她的脸上总会露出灿烂的笑容,我的心也甜丝丝的;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登山。假日里,我们便相约去爬华山,太行山,领略大自然的神奇与美好,在夕阳下谈论着我们的未来。这个时候,她大都会依偎在我的身旁,静静地听着……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曾经以为/你不会给我太多惊奇/不会让我有太多惊奇/确实让我有太多回忆/可是/你确实给我太多回忆。当然爱情不是一帆风顺的。这其间,朋友们曾劝我离开胡俊,说她毕意有过男朋友。我淡淡一笑。因为我深深的明白我和胡俊的爱是纯洁的,不带任何功利性的。爱的真正目的不是奉献,当然更不是索取,也不是在奉献的过程中索取等价的东西,爱仅仅是一种权利,你的,我的,他的和全社会的。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爱情的铜豌豆,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她的灰马王子,后来才发现这不过是个梦而已。如果她没有他的再次出现,或许我还在梦中。可他还是来了……
记得那是一个阴晦的下午,凛冽的西北风伴着豆大的雨点吹下,本应是一个飘雪的季节,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张学友的《吻别》。
走到那片曾载着我们无数的回忆,至今还回荡着我们欢声笑语的小竹林,我们停下了脚步。
“刚,他又回来了。”
“谁?你说、你说谁又回来了?”我竟有几分恐惧。
“他向我道歉,在楼下整整等了我一个晚上,你知道……”
“那又怎样”他对你那么坏!莫非,莫非……”我几近蛮横地吼道。
“刚,我不想骗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只把你当朋友,而且我一直没有忘记他。”胡俊用小之又小的声音喃喃道。
“什么,不可能!”我退了几步,“你是爱我的,对不对?你说呀,胡俊,你是爱我的。”我冲上去,使劲儿地摇摆着她的双肩。
“刚,对不起!”胡俊猛地一下挣脱,冲了出去。
“对不起,”就这句随处可听,逢人便可说的“对不起”,我的付出,我的梦想,我所有的一切的一切,难道就为了这句“对不起”吗?一股热流顺着我的面颊淌了下来,滑进嘴里,咸咸的,苦苦的,涩涩的……
狂风带有几分胜利的狡笑张牙舞扑地向我扑来,雨水像得到了什么鼓舞似的肆意地洒向我的头顶。我不在乎,一个一无是处,一无所有,连最爱的人也遗弃了他的人还能在乎些什么?我已麻木!
回到宿舍,我躺了两天两夜,这中间我想了许多许多。我终于体会到了胡俊似乎总带着谦意的笑容,体会到了她为什么总爱扮演着一位忠实的听众的角色,体会到了她为什么从来不让我打开那本带锁的日记,原来这一切自始至终都带着几分牵强,都是我太傻不懂事,都怪自己太动情。
此后,我试过去挽回,但有些东西一旦失去便不会再拥有,胡俊已重新回到了他的怀抱。
喟叹,苦恼,悔恨,追忆伴我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转眼间,半个多年头滑过了生命的平台,我几乎在每个失眠夜都会想起她,想起以前种种的美好。无望和无奈使我认识到:狂热地爱着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这时爱就如同自戕,爱得越深,受伤就越重。爱的象征是一个被利箭刺穿的心。风平了,浪静了,我的心也寂了……
这就是我大学里的第一次恋爱,或许也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