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喜欢一个女孩。那年,我17岁,初识她是那样的偶然,一个白雪皑皑的冬日,兴奋的足球场边立着一个激动的女孩,我也正站在足球场边。我多么想和她说上几句话。
想起来似乎那样地简单,然而真正地迈出却是那样的艰难。从此,在我的心中,就这样多了一个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的身影。
每每在路上,见她远远走来,脚步异常轻盈,于是我故作轻松地与她擦肩而过,过后却又是那样懊悔,为什么不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一看她的双眸是否有一种异样的情感?为什么不漾出一丝微笑对她透露一点点心灵深处的秘密?为什么不去问一问她叫什么名字?
高二时,我俩一起分到文科班,那份欣喜、那份快乐将满心的希望溢得满满的。我心里隐隐地盼望着、期待着。
她喜欢笑,喜欢大嚷大叫,这让那些沉迷于题海中的人大为恼火,对于我,却是至上的乐趣。我随她的慷慨之词在内心一同慨叹着,又为她的幽默调侃而会心欢笑。尽管她不知道有这样一个最忠实的听众,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
我宁愿每个课间都去散心,更喜欢在晚自习时将头侧向窗外,一片浓黑的夜色中,看见她清晰而熟悉的身影。
那片属于我的平静天空,开始阴晴不定。她的灿烂笑容,是我明媚的阳光,她若闷闷不乐,我也会雾雨蒙蒙。
我默默地注视着她,不愿开口,她不敢开口,怕言语玷污了这份清纯而美丽的感情。
更重要的是我正面临人生最大一次抉择——高考。每当心绪浸漫于这种情感中不能自拔时,我便想起了那句话:“人生如赶路,在欣赏两边的风景时,不要忘记向前走。”
高考临近,日子渐渐沉闷,我只能把思想束缚在冷漠的繁琐公式上。感情,似乎早已麻木了。
终于,我也挤过了那条独木桥。一纸薄薄的录取通知书,告慰了父母的期待和我自己的心。
今日,在美丽的大学校园,蓦然回首,我发现自己走过了那道最美的风景线。时间在现在与过去之间已竖起一道透明而厚实的墙。
我真的有些后悔,但觉得好幸运,我没有迷失自己。我像其他的孩子一样爱踢足球、爱玩、爱闹,惟一不爱的是读书。每天在课堂中,望着窗外的白云,做着自己的梦,忽然有一天,我喜欢上了听歌和唱歌。只是一个原因,在某一天,在电视屏幕上看到了一个女孩,清清纯纯的样子,一双汪汪的大眼睛,在银屏上载歌载舞。那一刻,我竟然呆了,我不知她在唱什么,只是觉得,她触动了我心中的某一根神经了,令我不能思考,也无法移动。我觉得我们似曾相识,便如宝玉哥哥见到林妹妹时说的“这个妹妹见过”。
从此,我便喜欢她的歌声,我不是那种“追星”的男孩,我只是把喜爱放在心中, 默默地收集与她有关的东西:录音带、照片、签名……我把这些放在自己的抽屉里,在没人的时候欣赏,与它们对话,像对一个久远朋友……
我变了,变得沉默,我不再跑去踢足球,也不再无所事事的神侃,我整天忧郁而心事事重重,每天都企图给她写信,每天都将信收在盒子里。我知道其实我们很遥远,像太阳和月亮永不会相逢,但我依然执著地喜欢她,甚至因此而下定决心努力学习,出人头地,娶她为妻。
带着这份期望,我沉浸在自己的梦幻里,每天为了她而读书,为了她而做很多我很讨厌的事情,这些我都视为她对我的考验,每当夜晚,听到她那活泼的歌声,我就快乐,就开心。
三年的高中生活,那个女孩的歌声伴我走过,我上了大学,工作了,自己变得成熟了,每天干着一些有益或无益的事情。然而,某些时候我会蓦然想起那段时光和那个唱歌的女孩……青春的岁月,似一条河,它是没有回程的,往事如姻,生命依旧美丽。我感谢生命中曾有的那份感动,感谢那个遥远遥远的女孩,因为她曾经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了那段美丽的日子,我不知道我是否算一个“追星族”,也不知道这段日子是否算作我的初恋,然而我却知道,那段日子没有白白流淌过去。
每个人都曾拥有那份如花的青春,每个人都曾有过那种心动的感觉。我很庆幸,我善待了这份感觉。
也许正是认识了她,我才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考上大学。
爱之鼠标:
初恋是这样定义的,当你对某一个人萌发一种爱意时,你最初产生这种爱意的念头就是初恋。所以说,初恋它总是失败的。
——别林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