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属于中国古代哲学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含有对立统一的概念,主要用以标明事物的属性特征和说明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的关系。
阴阳的最初含义是日光的向背,后来引申为气候的寒暖。中国古代用阴阳来说明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象中普遍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自然界的基本规律。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表1-1 阴阳的对立
阴和阳,既可代表对立的事物,也可用来分析事物内部对立的两个方面。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均可概括为阴和阳两大类,事物内部又可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而每一事物的阴或阳之中,还可以再分阴、阳。《素问·阴阳离合论》:“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
需要指出的是,用阴阳来概括或区分事物的属性,必须是针对相互关联的事物或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才有意义。如果二者不相关,不是统一体的对立双方,那么用阴阳来区分其相对属性及其相互关系,就毫无意义。
事物的阴阳属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一方面表现为阴阳在一定条件下可相互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另一方面,体现在事物的可分性,即阴阳之中可再分阴、阳。《素问·金匮真言论》:“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合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阴也;鸡鸣至平旦,天之阴,阴中之阳也。”
一、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1.阴阳的对立制约
对立,指事物和现象的阴阳属性特征。制约,说明了阴阳之间的关系。对立斗争,促进了事物的发生、发展;相互制约,使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不至于太过。
阴阳双方对立制约,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维持着一种平衡状态。即所谓“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阴阳的对立制约,是维持阴阳之间平衡的重要因素。
平衡是在动态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例如,一年四季的气候变化,春夏阳气盛,气候温热;秋冬阴气盛,气候寒冷。仅就一个或几个季节局部来看并不平衡,但从一个年周期来看,则是平衡的。
2.阴阳的互根互用
互根,指阴或阳互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其中的任何一方不能离开另一方单独存在。互用,指阴阳双方不断地相互资生、促进和助长,即阴根于阳,阳根于阴,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阴阳之间的这种互相依存关系,称为阴阳的互根互用。例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
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可以用来阐释自然界的气候变化和人体的生命活动。如春夏阳气生而渐旺,阴气也随之增长,天气虽热而雨水增多;秋冬阳气衰而渐少,阴气也随之潜藏,天气虽寒而降水较少。如此维持着自然界气候的相对稳定,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阳生阴长,阳杀阴藏”。再如人体的兴奋与抑制两种功能,既是相互制约的,又是相互为用的。人与自然界相统一,白天,人体阳气随自然界的阴阳变化而旺盛,兴奋功能占主导地位,但须以夜晚充足的睡眠为前提;夜晚,人体阳气衰少而阴气渐盛,抑制功能占主导地位,但须以白天的充分兴奋为条件。
如果阴阳之间的这种互根互用关系被破坏,就会造成“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的状态,甚至“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导致死亡。
阴阳的互根互用,是阴阳相互转化的内在根据。如果阴阳之间不存在互根互用关系,也就是说,如果阴阳不在统一体之中,也就不可能发生阴阳的相互转化。
3.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始终处于运动变化中。所谓消长平衡,是指阴阳之间的平衡不是静止的、绝对的平衡,而是在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在“阴消阳长,阳消阴长”中维持着相对的平衡。消长,反映了阴阳双方在量上的不断变化;平衡,反映了阴阳双方的变化状态,即通过阴阳的消长变化维持着一种动态平衡状态。
阴阳的消长平衡,符合事物运动的规律,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在绝对的运动之中包含着相对的静止,在相对的静止之中又蕴涵着绝对的运动;通过阴阳量的不断变化维持着阴阳的相对平衡,在相对的平衡之中存在着阴阳量的不断变化。
以四时气候变化为例:从冬至春至夏,气候从寒冷逐渐转暖变热,这是“阴消阳长”的过程;由夏至秋至冬,气候由炎热逐渐转凉变寒,这是“阳消阴长”的过程。四季的气候变化反映了阴阳消长的过程,通过阴阳量的变化达到平衡。
4.阴阳的相互转化
阴阳的相互转化指事物的总体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相反的方面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
阴阳对立双方能够相互转化,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阴阳互根互用,这是阴阳转化的内在基础;二是阴阳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外在条件。
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的过程,阴阳转化则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物之“生”与物之“极”,是事物发生、发展、变化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极”是阴阳转化的条件。阴阳相互转化,一般表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素问·六微旨大论》:“物之生,从于化,物之极,由乎变,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也。”
例如,急性温热病,由于热毒极重,严重损伤正气,在持续高热的情况下,可突然出现体温下降、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阴寒危象。这种变化就属于由阳转阴。此时,若抢救及时,处理得当,则四肢转温,色脉转和,阳气恢复,病情出现转机。
综上所述,阴和阳是事物的属性特征,具有相对性;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相互转化等,说明阴阳之间不是孤立、静止不变的,而是相互联系、相反相成的。
表1-2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简表
二、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作为中医学理论的哲学基础,贯穿于中医学的各个方面,用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一)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素问·宝命全形论》:“人生有形,不离阴阳。”根据阴阳对立统一的观点,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体内部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的关系,人体的一切组织结构,既是有机联系的,又可以划分为相互对立的阴阳两部分。故《素问·金匮真言论》说:“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言人身之藏府中阴阳,则藏者为阴,府者为阳。肝心脾肺肾五藏皆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府皆为阳。……故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
表1-3 人体脏腑组织的阴阳属性
(二)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
阴阳学说认为,人的正常生命活动是阴阳两个方面保持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协调关系的结果。其中对人体具有温煦、推动作用的属阳,具有滋润、濡养作用的属阴。
(三)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疾病的发生、发展关系到正、邪两方面。正气,指人体的生理功能,包括人体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和修复能力;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正气和邪气均可用阴阳来区分其属性。
正气包括阴精和阳气两部分,邪气亦有阴邪与阳邪之分。阳邪致病,阳盛伤阴,出现热证;阴邪致病,阴盛伤阳,出现寒证。
邪正之间的作用、斗争,均可用阴阳的消长失调,即偏盛偏衰来概括说明。
1.阴阳偏盛(胜)
阴阳偏盛,包括阴偏盛和阳偏盛,简称阴盛、阳盛,是属于阴阳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的病理变化。
阳盛则热,阳盛则阴病:阳盛是阳邪侵犯机体,“邪并于阳”而使阳绝对亢盛所致的一类病证。由于阳的特性是热,故说“阳盛则热”。如温热之邪侵入人体,出现高热、汗出、口渴、面赤、脉数等热证。由于阳能制约阴,所以阳盛时必然会消耗和制约机体的阴液,导致阴液的损伤,故说“阳盛则阴病”。
阴盛则寒,阴盛则阳病:阴盛是指阴邪侵犯机体,“邪并于阴”而使阴绝对亢盛所致的一类病证。由于阴的特性是寒,故说“阴盛则寒”。如寒邪直中太阴,可出现面白形寒、脘腹冷痛、泻下清稀、舌质淡苔白、脉沉等寒证。由于阴能制约阳,所以阴盛时必然会耗散和制约机体的阳气,导致阳气虚衰,故说“阴盛则阳病”。
2.阴阳偏衰
阴阳偏衰,包括阴偏衰和阳偏衰,简称阴虚、阳虚,是属于阴阳任何一方低于正常水平的病理变化。
阳虚则寒:阳虚指人体阳气虚损。根据阴阳动态平衡的原理,阴或阳任何一方的不足,必然导致另一方相对的偏盛。阳虚不能制约阴,则阴相对偏盛而出现寒象。如机体阳气虚弱,可出现面色苍白、畏寒肢冷、神疲蜷卧、自汗、脉微等“阳虚则寒”的寒证。
阴虚则热:阴虚指人体阴液不足。阴虚不能制约阳,则阳相对偏亢而出现热象。如久病耗阴或素体阴液亏损,可出现潮热、盗汗、五心烦热、口舌干燥、脉细数等“阴虚则热”的热证。
综上所述,阴阳的偏盛,多指阴或阳的绝对亢盛,即阴或阳的一方高于正常水平所致的病理变化。引起阴阳偏盛的主要原因,多为邪气所并,也就是邪气盛的一类病证。《素问·通评虚实论》:“邪气盛则实。”故阴阳偏盛导致的病证,属实证范畴。阳盛则热为实热证,阴盛则寒为实寒证。
阴阳的偏衰,多指阴或阳的绝对虚衰,即阴或阳的一方低于正常水平所致的病理变化。引起阴阳偏衰的原因较复杂,有病邪、饮食起居、环境和禀赋体质等各种因素引起的正气虚衰。《素问·通评虚实论》:“精气夺则虚。”故阴阳偏衰导致的病证,属虚证范畴。阳虚则寒为虚寒证,阴虚则热为虚热证。
尽管疾病的临床表现及其病理变化复杂多端,但均可用阴阳偏盛偏衰来概括说明。“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虚则寒,阴虚则热”是中医学的病机总纲。
3.阴阳互损
由于阴阳之间是互根互用的,所以在阴阳偏衰到一定程度时,会出现阴损及阳、阳损及阴的阴阳互损的病理变化。即当阳虚到一定程度时,阴液无以化生,从而在阳虚的基础上导致阴液的不足,出现既有阳虚又有阴虚的临床表现,称为“阳损及阴”。同样,当阴虚到一定程度时,阳气无以化生,从而在阴虚的基础上导致阳气不足,出现既有阴虚又有阳虚的临床表现,称为“阴损及阳”。“阳损及阴”或“阴损及阳”,说明了导致阴阳两虚的过程,阴阳两虚是阳损及阴、阴损及阳的结果。阴阳互损,往往存在着偏于阳虚或偏于阴虚的主次、轻重之分。
由于阴阳是相互对立制约的,所以当一方偏盛至极时,会出现“阴盛格阳”和“阳盛格阴”的阴阳相互格拒的病理变化,从而出现“真寒假热”和“真热假寒”等错综复杂的临床表现。
由于阴阳之间存在着相互转化的关系,所以阴阳失调所出现的病理变化,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各自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即阳证可以转化为阴证,阴证也可以转化为阳证;寒证可以转化为热证,热证也可以转化为寒证。故有“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和“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之说。
(四)用于疾病的诊断
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基本病机在于阴阳失调,所以中医临床诊断首先要辨明的就是阴阳属性,也就是《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的“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
以色泽分阴阳:色泽鲜明为病属于阳,色泽晦暗为病属于阴。
以声息分阴阳:通过观察病人呼吸气息的动态,听病人发出的声音,判断病证的阴阳属性。声高息粗、多言而躁动者,属阳;声低息微、少言而沉静者,属阴。
以症状分阴阳:恶寒属阴,恶热属阳;口润不渴属阴,口干而渴属阳;躁动不安属阳,蜷卧静默属阴。
以脉象分阴阳:以部位分,寸为阳,尺为阴;以脉动过程分,至者为阳,去者为阴;以至数分,数者为阳,迟者为阴;以脉形分,浮大洪滑等为阳,沉小细涩等为阴。
表1-4 诊法中的阴阳
(五)用于疾病的治疗
疾病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阴阳失调。相应地,治疗疾病的基本思路就是调整阴阳的偏盛偏衰,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
1.阴阳偏胜的治疗原则:损其有余
阳胜则热,阳热太过,用寒凉药物以制其阳,为寒者热之;阴胜则寒,阴寒太过,用温热药物以制其阴,为热者寒之。
2.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补其不足
阴虚则热,对于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的虚热证,不能用寒凉药物直折其热,须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称这种治疗为“阳病治阴”。王冰称其为“壮水之主以制阳光”。阳虚则寒,若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的虚寒证,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称这种治疗为“阴病治阳”。王冰称其为“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对于阴阳偏衰的治疗,明代医家张景岳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提出了“阴中求阳,阳中求阴”的治法。他在《景岳全书·新方八阵·补略》中说:“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
总之,治疗的基本原则是,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阳盛者泻热,阴盛者祛寒;阳虚者助阳,阴虚者滋阴。察阴阳偏盛偏衰之所在而调之,复归于平衡协调的正常状态。
(六)归纳药物的性味和作用
阴阳学说也被用于描述药物对人体的作用,包括药性、药味和作用趋势,作为指导临床用药的依据。
表1-5 药物性味和作用的阴阳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