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是作家遵循美的规律、运用语言所创作的特殊文本。这一特殊文本,呈现着感人的艺术世界,拥有着重要的审美价值,并为读者的能动参与提供着广阔的空间。
审美性是文学作品最根本的属性。文学作品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凝聚着艺术美。
作家创作文学作品是基于自身对现实的审美掌握,而在创作过程中,总是能动地把握美的规律,并自觉地将自身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感融入其中。于是,作为文学创作成果的文学作品,便自然地成为了艺术美的特殊结晶。
每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最集中最生动地展示了艺术美。深层的审美内蕴、美的形象体系和外在的美的形式,交融化合,浑然一体,建构起文学作品具有永恒魅力的美的艺术世界。
文学的审美价值,在文学作品这一环节得到了充分体现。文学作品以其独具的艺术美,激荡着读者的情感,诱发着读者的想象,润泽着读者的心灵,陶冶着读者的人格,净化着读者的灵魂,呼唤着读者的自我意识,培植着读者的人性尊严……总之,文学作品全方位地满足着人类对美的渴求。
以文本形式存在的文学作品,尚未最后完成。这里所谓的未完成,并不是指作家的写作没有写完定稿,而是指文学作品的真正完成还有赖于读者的参与。文学作品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的审美需求而自觉创造的,必须通过读者的阅读活动,其自身存在的审美意义和审美价值才能得到确认和证实。在这一点上,文学作品与人类的物质产品是相通的。马克思在研究物质生产规律时指出:“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一条铁路,如果没有通车、不被磨损、不被消费,它只是可能性的铁路,不是现实的铁路。”“只是在消费中产品才成为现实的产品: 例如一件衣服由于穿的行为才现实地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居住,事实上就不成其为现实的房屋。因此,产品不同于单纯的自然对象,它在消费中才证实自己是产品。”当然,作为精神产品,文学作品也有区别于物质产品的地方,那就是文学作品在被读者阅读时不会像物质产品一样绝对损耗。
20世纪的一些学者,对文学作品的未完成性做了相当充分的阐释。法国的萨特在《为何写作》中说:“文学客体是一个只存在于运动中的特殊尖峰,要使它显现出来,就需要一个叫做阅读的具体行为。”“正是由于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努力,才使那个虚虚实实的客体得以显现出来。”德国学者加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说:“艺术作品的存在就是那种需要被观赏者接受才能完成的游戏。”“我们已经看到,艺术作品是在其所获得的表现中才完成的,并且我们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所有文学艺术作品都是在阅读过程中才可能完成。”
对于一部文学作品来说,本身所拥有的巨大审美能量还只是潜在的。正是借助着无数次的读者阅读实践,其审美能量才得以逐渐释放,其自身也才得以逐渐趋向于完成。
文学作品不是独立自足的、封闭的,而是开放的。文学作品面向读者开放,随时期待着与读者的对话、交流,期待着读者的能动参与和再创造。接受美学的核心人物姚斯曾经谈到:“一部文学作品,并不是一个自身独立、向每一时代的每一读者均提供同样的观点的客体。它不是一尊纪念碑,形而上学地展示其超时代的本质。它更多地像一部管弦乐谱,在其演奏中不断获得读者新的反响,使文本从词的物质形态中解放出来,成为一种当代的存在。”
具有开放性的文学作品,在自身的各个不同层次,往往都预留着大量的未定点和空白;而这些未定点和空白,有待于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加以个性化的填补和充实。未定点和空白的存在,是一部文学作品的正常状态。接受美学的另一位代表者伊瑟尔在《文本的召唤结构》中强调:“文学作品的意义未定点和意义空白,决不像人们一般所认为的那样是作品的缺陷,相反,它们是文学作品产生效果的重要根据。”“如果一部作品缺乏或没有未定点和空白,就不能算是优秀的文学作品,甚至根本不能算是文学作品。”伊瑟尔还特别将文学作品对读者的开放性表述为一种“召唤结构”。
文学作品的审美性、未完成性和开放性,决定了文学作品作为一个特殊的审美对象,能够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通过再创造而获得丰厚的审美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