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是涉及很广又分歧甚多的学科,任何一种企图将其简单地概括为一个整体的作法都是不无疑问的。但是,我们可以提出三个被广泛使用的概念,它们部分地是从社会学中的经典社会理论的持续性影响中衍生出来的,这种影响约束了人们对现代制度作出令人满意的分析。第一个概念涉及到对现代性作出制度性诊断,第二个概念与社会学分析的基本焦点“社会”有关,第三个则是社会学知识和这种知识所涉及的现代性特征之间的联结点。
1.社会学中最著名的理论传统,包括那些从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的著作引伸出来的观点,在解释现代性的性质时都倾向于注意某种单一的驾驭社会巨变的动力。对那些受到马克思影响的学者们来说,影响现代世界的主要变革力量是资本主义。随着封建主义的衰亡,建立在地方庄园中的农业生产,被供国内与国际市场需要的生产所取代,这个新市场不仅拥有无比丰富的物质产品,而且在那里人的劳动力也成了商品。现代性所呈现的社会秩序,在其经济体系和其他制度方面都具有资本主义的特征。现代性之躁动和多变的特征被解释为投资—利润—投资循环的后果,这种循环与总体利率的降低趋势相结合,产生了一种为其体系扩张所需的恒常性配置。
这个论点受到了来自涂尔干和韦伯双方面的批评,他们将力度不相上下的解释引入了社会学理论,这些解释后来强有力地影响了此后的社会学的分析。在圣西门传统的影响下,涂尔干把现代制度的性质主要归结为工业主义(industrialism)的影响。对涂尔干来说,资本主义性质的竞争并不是正在兴起的工业秩序的主要因素,他把某些马克思极为重视的特征看成是边缘性和暂时性的现象。他认为,现代社会生活急剧变迁的特征,主要不是源自于资本主义,而是产生于复杂的劳动分工的强有力的刺激,通过工业对自然的开发,去满足人类的需要。我们不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秩序之中,而是生活在工业秩序之中。
韦伯也讲“资本主义”(而不是工业秩序),但在某些关键方面,他的观点更接近涂尔干而不是马克思。韦伯所描述的“合理资本主义”,包括了马克思所指出的经济机制,包括了雇佣劳动的商品化。然而,在韦伯的意义上,“资本主义”与马克思笔下的同一个概念有明显的区别。如在技术和人类活动组织中所表明的那样,以官僚制的形式出现的“合理化”才是其主调。
我们现在是否生活在资本主义的秩序之中?或者在现代性制度的形成中,工业主义是不是占统治地位的力量?抑或我们是否应该把合理控制信息看作是现代性的基本特征?我将指出的是,不能以这种形式去回答这些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不应该把它们看成是彼此排斥的特征。我认为,现代性在制度性的层面上是多维的,每一个被各种传统详细说明的要素都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2.在许多社会学的话语中,“社会”这个概念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然,“社会”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可以在很一般的意义上用它来指“社会联系”,或者用来指社会关系的一种独特体系。在这里我只考虑第二种用意,这也是以出现在每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学传统中的基本用法。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们可能有时更偏爱“社会形态”而非“社会”概念,但就“紧密连接的体系”而言,其内涵大体是相同的。
在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中,特别是那些受到涂尔干影响的观点中,社会这个概念与社会学本身的定义密切相关。当社会学的通常定义说(实际上,每一本社会学的教科书都是以此为开篇的)“社会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学科”或“社会学是研究现代社会的学科”时,就清楚地表述了这个观点。现在虽然已很少(如果还有的话)有当代学者像涂尔干那样以一种几乎是神秘的方式把社会当作一种个体成员对其敬畏有加的“超然存在”,但是,作为社会学核心概念的“社会”的首要地位已经得到了人们广泛的承认。
为什么我们要对社会学理论中通常使用的“社会”概念有所保留?这里有两个理由。第一,那些把社会学当成“研究各种社会”的学者试图把各种社会都与现代性联系起来,尽管他们不一定在每个场合都这样说。在概念化这些“社会”的过程中,他们想到的是被相当清晰地界定了的体系,而且,这些体系具有自身内部的统一性。现在,当我们作了如此理解之后,我们可以说,他们所说的社会其实就是民族国家。然而,尽管在讨论一个特殊社会的时候,社会学家可能会使用“民族”或“国家”来代替社会,民族国家的特性却很少被直接理论化。为了解释现代社会的性质,我们必须抓住民族国家的具体特征,这是一种以特别突出的方式与前现代性国家形成鲜明对照的社会类型。
第二个理由与社会概念密切相连的某些理论解释有关,其中最有影响的解释之一是塔尔科特·帕森斯提出来的。 按照帕森斯的观点,社会学的最高目标就是解决“秩序问题”,秩序问题对理解社会体系的边界极为重要,因为它被定义为整合问题,即在面对导致人们“互为仇敌”的利益分配时,它仍然能使社会成为一个整体。
我认为用这样一种方式来思考社会体系没有什么益处。 我们应该把对秩序的探讨变为社会体系究竟是怎样把时间和空间“连接”起来的。在这里,秩序问题应被看成是时间—空间伸延(time-space distanciation)的问题,即:在什么条件下时间和空间被组织起来,并连接在场和缺场的?必须从概念上区分这个问题与社会的“边界”(boundedness)问题。至少在某些方面,现代社会(民族国家)有着被明确限定了的边界。但是所有这些社会都被一些纽带和联系交织在一起,这些纽带和联系贯穿于国家的社会政治体系和“民族”的文化秩序之中。实际上没有一个前现代社会像现代民族国家这样,有如此明确的界域。农业文明曾经有过“边界”(frontiers)——这是地理学家们所使用的术语,而在通常情况下,较小的农业社区和狩猎及采集的社会逐渐地渗透和进入周围的其他群体,它们不具有以国家为基础的社会那种意义上的边界。
在现代性的条件下,时间—空间伸延的程度比即使是最发达的农业文明也要高得多。但是就时间和空间的跨度而言,社会体系的能力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扩张。为了认识作为整体的现代性的某些特质,我们必须深入地考察现代制度是怎样“适应于”时间和空间的。
3.在其他繁杂的理论形式中,社会学一直被看作是关于现代社会生活的普遍性知识,人们可以用它来预测和控制社会生活。关于这个问题有两种著名的观点。一种是社会学所提供的关于社会生活的信息,使我们能够对社会制度具有某种控制能力,就像物理科学在自然领域所作的那样。人们认为社会学知识以其工具性的联系同与之相关的社会世界发生关联,人们能够用这样的知识以某种技术性的方式去干预社会生活。包括马克思(或者至少,根据某些人所理解的马克思)在内的其他学者则提出了另一种观点。对他们来说,关键是“用历史来创造历史”的那样一种思想:社会科学的发现不能仅仅被用于解释缺乏活力的客体,还必须通过对社会主体的自我理解来对社会科学作出清理。
不可否认的是,后一种观点比其他观点更为复杂,但是它仍然是不充分的,因为它关于反思性的概念太简单了。社会学与其所对应的主题(现代性条件下的人类行为)之间的关系,必须进而用“双向阐释”(double hermennutic)才能加以理解。 一方面,社会学知识的发展依赖于外行(laymen)的行动主体(a-gents)的概念;另一方面,那些在社会科学的抽象化语言中被创造出来的概念,又不断地重新返回到它们最初由之提取出来,并对其进行描述和解释的活动范围中去。然而它并未直接通向那清晰可见的社会领域。社会学知识忽隐忽现地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范围之中,在此过程中,它既重构着社会学知识自身,也重构着作为该过程整体的一个部分的社会生活领域。
这是一种反思性(reflexivity)模式,而不是那种平行线式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社会知识的积累与对社会发展稳定的、更加广泛的控制是同步的。社会学(以及其他同现存人类打交道的社会科学)并没有按照人们所说的自然科学那种方式来积累知识。相反,把社会学概念和知识“嵌入”到社会领域中去,并不是一个能够被轻易疏通的过程,无论是提出这些概念和知识的人,或者甚至是权力集团和政府力量都不能做到这一点。然而社会科学和社会学理论的实际影响确实是巨大的,社会学的概念和发现,与“现代性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密切相关。以下,我将详细地阐述这一论点的重要性。
我所要提出的是,如果我们试图充分地理解现代性的性质,就必须摆脱前述既存社会学的种种视角。我们必须对现代制度的特别动力学机制和全球化范围作出说明,并解释其与传统文化断裂的性质。稍后我将讨论这些制度的特征,首先,我在这里提出这个问题:现代性的动力性质的起源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若干类不同要素需要加以区分,它们中每一种都与动力机制和现代制度的“拥抱全世界”的特性相关。
现代性的动力机制派生于时间和空间的分离和它们在形式上的重新组合,正是这种重新组合使得社会生活出现了精确的时间—空间的“分区制”,导致了社会体系(一种与包含在时—空分离中的要素密切联系的现象)的脱域(disembedding);并且通过影响个体和团体行动的知识的不断输入,来对社会关系进行反思性定序与再定序。以对时间—空间的定序为开端,我将逐一作出详细分析,其中包括对信任的性质的初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