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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旧制度与大革命》影响史资料

托克维尔曾于1850年12月26日从索伦托 给他的朋友居斯塔夫·德·博蒙写信,信中说:“很久以前,就像你所知道的,我就想着要写一部新书。我始终认为,如果我必须在这世上留点自己的什么痕迹的话,那一定是我的文字,而不是我的行动。此外,我觉得自己现在比十五年前更适合写书。于是,我走遍索伦托群山,开始寻找主题。我需要的主题应该是当代的,能为我提供一种将事实与思想、历史哲学与历史本身结合起来的手段。这些对我而言就是产生问题的环境。我经常想到第一帝国,如果说法国大革命是一部剧,那么第一帝国便是其中特殊的、还没有收场的一幕。但是,当我看到一些难以逾越的障碍,尤其当我想到自己似乎是要修改别人的名著,我常常就失去了勇气。但这一次,主题却是以一种新的且在我看来更易懂的形式呈现在我眼前。我认为与其写第一帝国史,不如力争指出并解释重大事件的起因、特点和意义,它们是构成那个时代链条的重要环节。可以说,事实只是一个牢固而持久的基础,我的所有思想都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既有我对那个时期,之前和之后的时代及这些时代的特点的思考,也有我对生活于其中的杰出人物及其为法国大革命运动指明的方向的看法,以及我对民族的命运及全欧洲的命运的关注。可以就此写一本小书,或许只有一两卷,但饶有趣味并且有可能成为一部重要的书。我全神贯注于这新的环境,头脑有点发热,我发现了许多不同的观点,而它们起初并没有给我深刻印象。一切都还只是一片云,在我的想象中飘来飘去。你是怎么看待这主题思想的?”

托克维尔的另一封信比上述文字更能彰显作者的意图,这封信是写给路易·德·凯尔戈尔莱伯爵,并且也是从索伦托发出的,日期是1850年12月15日。我们在信中读到:“重写一部大作,此念头由来已久,可以说挥之不去。我感到自己真正的价值尤其在思想领域,我的思维活跃,行动却不足。如果将来这世上会留下一点关于我的东西,那一定是我写的书,而不是对我所作所为的回忆。过去的十年从许多方面来看,我都没有什么大的成就,却让我对人类事务有了更加真实的了解,更关注细节,并依然保持着纵观人类事务的习惯。比起写《论美国的民主》那会儿,我觉得自己现在更有能力去处理政治文学的某个重要问题。但选什么主题呢?成功的几率多半在此,因为不仅要选一个读者都感兴趣的主题,更应发现一个令我振奋、让我不吐不快的主题。我是这世上最不愿为利益而违背自己的思想和趣味的人,如果我从所做的事中找不到极大的快乐,那就会连个普通人都不如。所以,近几年我常常寻找(至少是当我还有一点安宁,可以观察四周,看到我投身其中的那场小论战之外的东西),看可以从哪个主题着手,但没发现一个完全符合我的意愿、让我惊喜的主题。然而,青春已逝,时间在走,或者更确切地说,时间在壮年之坡奔跑。生命的种种限度更明了,近在咫尺,活动范围受到限制。所有这些思考,也可说所有这些纷乱的思想,都自然而然地促使身居僻静之地的我更严肃更深入地寻找一部书的主题思想。我极想把脑海里涌现的这些想法告诉你并征求你的意见。我只能考虑某个当代主题。其实,惟有我们这个时代的事情既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又能让我动情。今日世界的景象既壮观又奇特,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以致历史性事件未能被赋予众多价值,因而只能满足有闲社会和博学阶层的需求。当代问题很多,到底选哪一个呢?最新颖且最符合我的天性和理解习惯的当是对当代的一系列思考和概述,对我们现代社会的自由评价以及对这个社会未来种种可能性的预见。但是,当我来这里寻找此种主题之症结——即该主题所引发的所有思想相遇并相连的那一点——时,却没有找到。我看到一部作品的诸多部分,却看不见整体。我有经纱却没有纬纱,织不了布。我必须在某个地方为我的思想找到牢固而持久的事实基础。我只能在写历史的时候才能碰到它,因为当致力于某个时代时,我可以在讲述这个时代的同时描绘我们时代的人和事物,将这些零散的图拼成一幅完整的画。可以提供这个时代的惟有法国大革命这部长剧。我早就有个想法(我好像跟你讲过),要从1789年至今这段时间(我继续称之为法国大革命)里选取第一帝国的十年,这也是大革命这令人难以置信的壮举之诞生、发展、衰落和灭亡的时期。我越是这么想就越认为要描述的这个时代选得或许还不错。说到这时代本身,它不仅伟大,而且独特,甚至是独一无二的。然而,直到今天,至少在我看来,对第一帝国时代的描述都带有虚假或庸俗的色彩。此外,这个时代不仅照亮了之前的时代也启发了之后的时代。使人能对大革命全剧作出正确评价并就该剧的整体说出人们对此可能想要说的,一定是大革命的一幕。我感到困惑的不是主题的选择,而是论述方式。我最初的想法便是按自己的方式重写梯也尔先生 的著作,写第一帝国的作用,只是注意不要长篇大论地讲军事那部分,这部分已在梯也尔先生的笔下很友善且很有才华地得以再现。但是,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突然对用这种方式处理主题深表怀疑。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该作品将是一件需要付出长期努力的事情。此外,历史学家的最大长处是善于把事件串联起来,我不知道这门技巧是否在我的能力范围内。到目前为止,我最大的成就便是对事件作判断,而不是简单地叙述事件。而在这种严格意义上的历史中,我自认为拥有的这种能力却用得越来越少,并且只是附带着用(除非在历史体裁之外),而且会使叙述变得累赘。最后,这还会给人一种矫揉造作的感觉,仿佛重走梯也尔先生刚走的路。读者很少会因为这些企图感激你,因为当两位作家论述同一主题时,读者自然会认为第二位作家没有什么可以告诉他的了。这些便是我的疑虑,我跟你讲,想听听你的看法。”

“紧接着这第一种对待主题的方式,我的脑海里又涌现出另一种方式:我要写的不再是一部长篇巨著,而是一本非常小的书,或许只有一卷。准确地说,我不再写第一帝国史,而是对这段历史作整体的思考和判断。我将指出事件,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会遵循事件的连贯性,但我的主要任务不是讲述事件。我特别想让人们了解最重要的事件,看到引发这些事件的各种原因。第一帝国是怎么到来的;它怎么会在大革命所创造的社会中被建立;它使用了哪些手段;创建第一帝国的那人,其真正的本性是怎样的;他成功的秘诀,失败的原因;他对世界命运,尤其是对法国命运所产生的短期影响和长远影响。我觉得这里就有制造一部非常伟大的著作的素材。但困难是巨大的。其中最令我头痛的一个困难就是将严格意义上的历史与历史哲学糅合在一起。我还不知道怎样将二者结合起来(但这二者必须结合在一起,因为人们会说前者是画布,后者是颜料,而作画必须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我担心一方会损害另一方,担心自己缺乏那种必不可少的准确选择事件的极大的本领,这些事件应当说能够支撑思想。此外,叙述既要翔实,让读者顺着饶有趣味的陈述从一种思考被引向另一种思考,但又不能过于繁琐,以突显本书的特点。这方面无与伦比的典范便是孟德斯鸠论罗马兴衰的那部作品 。罗马的兴衰可以说是通过整个历史显现的,然而,人们发现罗马的历史还有许多东西需要作者加以解释才能理解。抛开这一点即某些伟大的经典远远好于所有仿作不谈,孟德斯鸠在他的书中也发现了本不应有的不足。”

孟德斯鸠关注的是一个极宽广极遥远的时代,他能做的只是选择一个比一个更遥远的最重要的事件,并对这些事件只说最普遍的东西。如果他把自己的研究限定在某十年内并通过大量详细而确切的事实探索自己的道路,那么该著的难度肯定会大很多。

“上述这番话是想让你充分了解我的精神状态。我刚才跟你讲的所有这些想法令我振奋,但我的思想还处在一片黑暗中,或者仅仅有些微光,只能让我看到主题之重大,却无法辨别这广阔空间里具体有哪些事物。我非常希望你帮我明察一切。我敢说我比任何人都有能力把某种伟大的精神自由带进类似的主题中,客观而毫无保留地谈论人和事物。因为说到人,尽管他们曾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我可以肯定我对他们既没有爱也没有恨。至于人们所说的宪法、法律、朝代、阶级这些事物的形式,如果不考虑它们所制造的效果,可以说它们在我的眼里是不存在的(我不说它们是没有价值的)。我没有传统,没有党派,也没有事业,除了自由和人类尊严的事业。对此我可以保证。对于这种工作来说,类似的倾向和天性是有益的,而当事情涉及的是介入人类事务而非仅仅谈论时,这些倾向和天性常常是有害的……”

没有人比本书作者能更加清楚地指出《旧制度与大革命》创作的目的和方法了。或许应当指出,托克维尔曾在两封信中提到最令他头痛的那个困难即“将严格意义上的历史与历史哲学糅合起来”。其实,他这部著作无与伦比的特点就是这种“糅合”。在托克维尔之前或之后所写的所有法国大革命史都被注明了日期,打上了作品产生的时代烙印。而托克维尔的这部著作始终具有现实性且经久不衰,因为这是一部比较历史社会学著作。维科的《新科学》,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布克哈特 的《世界史之思考》,这些著作都不曾过时,即便我们的历史学方法或社会学方法变得更加专业化。《旧制度与大革命》当属此类经典著作,这是毋庸置疑的。

历经五年的深入研究,1856年6月,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终于付梓。差不多是同时,该书由亨利·里夫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此人是托克维尔的朋友,《论美国的民主》的译者,他的表妹达夫·戈登女士对该书的翻译给予了帮助。“她的翻译完美无缺”,里夫于1856年4月27日写信给托克维尔说。他还在这封信中对托克维尔说:“我对你寄来的那些章节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久而久之我对它有了深入的了解并为之陶醉。其中的一切都像一部艺术品给人以强烈印象,我从中又看到了希腊雕塑的痕迹和真貌。”里夫是托克维尔这部著作的第一位读者。他认为《旧制度与大革命》对于托克维尔的重要性如同《论法的精神》在孟德斯鸠作品中所占据的地位。(1856年5月20日里夫致托克维尔的信。)

从1856年到1859年即托克维尔逝世那年,《旧制度与大革命》在法国再版了四次:1856年两次,1857年一次,最后一次即本书所依据的那个版本是1859年,但在1858年12月已出版。这是第四版,1860年出了另一个版本,也称为第四版。一个被误称为第七版的新版本由居斯塔夫·德·博蒙于1866年出版,作为其编订的《托克维尔全集》的第四卷。我找到了1866年以后发行的所有版本,出版年代分别为1878年,1887年,1900年,1902年,1906年,1911年,1919年,1924年,1928年,1934年。《旧制度与大革命》在法国共有16个版本,计25000册。在英国,里夫的版本于1873年再版,增加了七章,均选自《托克维尔全集》(博蒙编订)第八卷。里夫的第三个版本于1888年发行。1904年,牛津克拉伦登出版社出版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法文版,由G.W.黑德勒姆作导言并加注,此版本于1916年、1921年、1923年、1925年、1933年和1949年重印。此外,巴兹尔·布莱克韦尔书店在帕特森的支持下于1933年出版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新英译本,遗憾的是没有托克维尔为该著加的那些重要的注释,此版本于1947年和1949年两次被重印。《旧制度与大革命》至今在英国已有13个版本。该书已成为英国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这个现象不难解释。20世纪初,牛津大学就将《旧制度与大革命》指定为教科书,即历史系和社会学系学生的基础教材。在美国,托克维尔的这部著作也于1856年以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之名出版,译者是约翰·邦纳,出版社是哈珀兄弟。德文译本也在阿诺德·博斯考维茨的关怀下于1856年出版,出版商是莱比锡的赫尔曼·门德尔松。

就《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思想对当代读者产生的影响写一本书,并非难事。我在此只是指出一些前后关系而已。夏尔·德·雷米扎在前引那篇谈论他的朋友托克维尔的著作的文章中写道:应当记住他第一部著作的主要思想。二十多年前当他把这思想用于欧洲时,他在论述美国的那部著作的结尾是这样总结的:‘在我看来,那些认为重新找到了亨利四世或路易十四的君主制的人都丧失了理智。就我而言,我对好几个欧洲国家已经达到的状况和所有其他欧洲国家即将达到的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不久的将来欧洲国家不是实行民主自由 就是独裁专制。’此想法由来已久,正因此,他从那时起就研究事物的强与弱,缩小普遍性,划定运用范围或验证准确性。但是民主始终在他看来是当代世界的主要事件,是未来现实社会的危险或希望、伟大或渺小。他在新著的前言里以活泼、激动人心的方式对民主原则开始占上风的种种社会之特点进行了概述。勾勒这幅画的是一只坚定、稳当的手,它既不夸张也不忽略什么,善于将构图的精确与色彩的真实结合在一起。从中能看到画家以其才华保留了自己的观点。他既没有改变体系,也没有改变方法或思想。二十年的经历以及为写此书耗费的四年的研究和思考都没有改变他的信念。向他致敬!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想法。关于这一点,托克维尔的另一位朋友让—雅克·安培还可以作证:“托克维尔先生曾出任议院议员并转入政权,他以经验论证了自己的理论,使其信念带有自己个性的威望。如今,他又利用当前环境为他提供的充裕时间思考一个比美国民主更重大的事件,即法国大革命。他想解释这个大事件,因为他的精神需求就是在事物中探寻事物的理由。他的目的是通过历史来揭示法国大革命是怎么从旧制度中产生的。为此,他试图恢复并重建法国旧社会的真实情况,他之前的人都没有想到这点。这是一部取自原始资料并以若干省份的手稿为依据的真正博学的著作:书末那些富于真知灼见的注释最有说服力。这项工作本身尽管非常重要、极其有教益,但在这位有勇气动手并继续做下去的人看来,却只是一个手段而已,以此对法国大革命作历史性的解释,理解法国大革命并使人们理解它。”

对于安培极其详细的报告,我们只记得这些话:当我们在托克维尔先生的这部书里看到,几乎所有被视为大革命成果或者就像人们所说的大革命战果的东西在旧制度下早已存在。行政集权,行政监督,行政习惯,针对公民的官员保障制,职位的多样性和迷恋职位,征兵,巴黎的优势,财产的过度瓜分,所有这些在1789年前就已存在。此后便不再有真正的地方生活。贵族只有头衔和特权,对环境不再产生丝毫影响,一切都由枢密院、总督或总督代理操纵,也可以说由参政院、省长和专区区长操纵。某市镇申请重建本堂神甫住宅或建造钟楼,至少需要一年时间才能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这种情况一直没有改变。领主不再掌权,市政府便也不能发挥更多的作用,除了少数几个三级会议省,关于这几个省的情况,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里有一个详实的附录 。自从路易十四将市政官员职位投入交易市场,即可以出售官职(这场伟大的革命没有政治目的,只是为了捞钱,正如托克维尔先生所说,此次革命无颜载入历史),各处,真正的城市代议制已消失。中世纪的英雄市镇被搬移到美洲后变成了美国的‘township’(小镇),这些小镇自行管理和自治,法国的市镇却处于无政府状态。官员为所欲为,为了使他们更便利地推行专制政治,国家对他们的保护可谓无微不至,以免他们受到那些被剥夺应有权利的人的攻击。当你读到这些时,你就会寻思大革命究竟改变了什么,为什么会发生大革命。而其他章节对大革命发生的原因以及它是怎么变成这样等等做了很好的解释。

说到托克维尔这部著作的风格,著名的比较文学史学者是这样说的:“我几乎不敢在一部如此严肃的著作中赞赏其种种纯文学特性,然而我不能否认该作家的风格因此而突显了。此风格变得更加遒劲也更加温和。其作品中,严肃性与敏感度并不是不相容的,读者在读那些最深奥的论述时也会碰到某个小故事或某个以幽默化解愤怒的有趣笔触。内心的激情在这些充满极其新颖、极其明智的理性的篇章中奔流,一个高贵的灵魂之激情使这些篇章总是充满生气。我们仿佛听见一种真实而诚恳的语调,不带幻觉也不粗暴,使我们在作者身上看到人类的荣耀并唤起我们的同情和尊敬。”(J.-J.安培,同上书)

从那时代的私人通信中甚至也能看到托克维尔这部作品的影响。居维利埃—弗勒里就曾给奥马勒公爵写道:“你读过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吗?我认为该书很有见地,某些部分显示出作者学识过人,具有(孟德斯鸠式)的才华。但是该书的结论有些模糊,似乎是在谴责人们对法国大革命缺乏真正的同情,尽管其中充满了对暴虐最显著的憎恶。不管怎么说,该书的结论(甚至不顾作者的看法)是这样的:法国大革命是由最正当的理由引发的,上层阶级的性情使大革命成为一件不可避免的事,人民的个性则使大革命变得不可抑制,人民在大革命中表现得既无比愤慨又很有理性。至于我,这足够了。从文学角度看来,该书的错误在于以创始人的语气把早已揭示出来、被大多数人所了解的某些事实当作新发现,尤其是格拉涅尔·德·卡萨尼亚克在《法国大革命缘由史》值得注意的第一卷里揭示的某些真理……”奥马勒公爵回信说:……我本想和你谈谈托克维尔先生的书,我刚读完。我饶有兴味地读完了它,认为此书很有价值,尽管我并不完全赞同作者的观点,而且不觉得他在书中所说的一切都具有新意。现将我的读后感概括如下:

托克维尔先生指出法国大革命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正当的,尽管存在着暴力。惟有它能消除流弊,并如作者所说,解放人民,解放农民。法国大革命创造了某种过度的中央集权和许多专制工具,对此托克维尔表示了谅解,因为这些在大革命之前就已存在。法国大革命摧毁了能够遏制无政府或专制的制衡力量,对此他也表示了谅解,因为这些制衡力量在大革命前就已消失。但他带着某种真实性指责大革命至今尚未创造出任何制衡力量,至少,在旧制度下,此制衡力量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他指责大革命恢复了旧制度的全部政府机构并造成了一种情形,以至于六十年后我们第二次(上帝知道还有多少次)又被置于专制政体下,且比旧的专制政体更合理、更平等,但无疑也更彻底。

“该著的缺点是没有结论。语气有些悲观,没有充分展现好的方面,没有给出治病的良方。向人民说真话是好的,但不要用令人失望的语气,尤其不应该像是在对一个伟大的民族说她不值得拥有自由。这会让统治者、奴颜婢膝的人和利己主义者欣喜若狂。”

“尽管存在着以上不足,这仍然是一部好书,我很喜欢,并且认为该书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值得赞扬。因为,就像你说的那样,人们在书中感受到了专制真实的恐怖气息,敌人就在那里。旧制度已死亡,一去不复返,但千万不要认为人们只能在旧制度的废墟上建立专制政体或无政府——这些是大革命的私生子。惟有自由才是大革命的合法女儿,总有一天它会借助于上帝的力量驱逐所有入侵者。”(《奥马勒公爵与居维利埃—弗勒里通信集》,四卷本,巴黎,1910至1914年,卷二,第333页及随后几页。)

既然《旧制度与大革命》也被译成了英文出版,我们也应该谈谈它在英国的接受情况。我们曾说到亨利·里夫,他是那个时代最重要的英国杂志《爱丁堡评论》的社长和《泰晤士报》的社论作者,他对该著的热情赞誉具有不容忽视的分量。他的朋友G.W.格雷格在《泰晤士报》上发表了两篇文章,这是一份重要的报纸,那时乃至今天始终为舆论定基调。我援引其中的一段话:“大胆发表某个预言变得格外谨慎,因为情况瞬息万变使得事件不会如期而至。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大胆地说,托克维尔先生的荣耀将日益增长,后世会不断对他同时代人的评价进行扩充……”格雷格对该著作了详细的分析,此文总有一天会被列入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研究丛书出版。他在这篇影响深远的论文结尾写道:“我们认为已经向读者指出托克维尔先生写了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里面几乎全是不为我们所知的事实,并由此产生了一些可谓新发现甚至可称作具有永恒价值的新发现的历史观。然而,这本书只是他向我们承诺、援用其所有调查的那部著作的一部分,因为该卷和之前论美国的那几卷只是(如果我们理解得对的话)同一活动即他毕生的文学活动的零散部分,此活动目的是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评判未来社会的前景。”

乔治·康沃尔·刘易斯先生是托克维尔的朋友、英国财政大臣和著名学者,他感谢托克维尔给他寄去《旧制度与大革命》,他在1856年7月30日给托克维尔的一封信中写道:“这是我读过的唯一能满足我精神需求的书,因为它对法国大革命的起因和特点给出了一种完全真实而合理的看法 ……”关于托克维尔的这部作品在英国受到欢迎的情况,还有许多例子,我们还是暂止于此。

现在举几个《旧制度与大革命》对后世的影响的例证。达尼埃尔·阿莱维在他那本引人注目的小书《法国大革命150周年简史》(巴黎,1939年,第24页)中写道:“必须提及一部伟大的著作,作者是托克维尔……1856年,托克维尔发表了《旧制度与大革命》,该著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们以后再谈这部著作。”而我要谈的正是这种影响。

我们在为《论美国的民主》所附的参考书目(卷一,第二册,第389页)中已经指出,制定1875年宪法的那代人的政治教育深受托克维尔、布罗伊和普雷沃—帕拉多尔的著作影响。布罗伊公爵的《论法国政府》(巴黎,1870年)再现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气氛,许多参考资料证明了这一点

托克维尔对泰纳 影响是巨大的。你仔细阅读《当代法国的由来》,就会发现很多语录出自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例如泰纳的《旧制度》,第三版,巴黎,1876年,第99页。)在《当代法国的由来》这部书里,泰纳写道:“在法国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并不是大革命,而是君主制。”泰纳在这里给他的文本加了下面这个注释:

“参见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第二编,这个重要的事实是由托克维尔先生以非凡的洞察力建立的。”另外请参见《当代法国的由来》一书的附录——《泰纳的生平与通信》(第三卷,巴黎,1905年),此附录是泰纳为该书所做的筹备记录的节选,附录中含有对托克维尔著作的引注(参见第300页、第319页)。托克维尔的著作对泰纳产生了影响,对此进行深入的研究无疑是一件有意义的事。维克托·吉罗具有真知灼见的论著《论泰纳的著作及其影响》(巴黎,1932年)只是对此做了一个大致的描述。吉罗写道:“……要想准确而详细地彻底弄清泰纳从托克维尔著作中那些文献、丰富的阐述、概述与详细描述中受到了哪些启发,可能需要很长的篇幅。泰纳在书中涉及的主题正是托克维尔……原本打算阐述的全部主题。但是,他只完成了《旧制度与大革命》这部巨著的第一部分;接下来的部分本应是非同凡响的,而我们却只读到‘注释’、断断续续的感想、未经斟酌的章节,以及某个思想在最活跃的时候却因作者的死亡而突然中断,留下的一些简短却有分量的草稿(参见紧接本卷之后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第二部分)。泰纳运用这些零散的材料,在更加广阔的基础上重建这座未完成的大厦;他以丰富而华丽的风格取代了原始建筑物刻板的线条和有些不加修饰的庄严;但是这座原始大厦的某些重要部分,甚至总蓝图都被保留下来。《当代法国的由来》探讨的是大革命在我们先前的整个历史中最深刻的根源,该书的主导思想也就是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这部著作的主导思想;我几乎可以断定,泰纳的‘地方分权’的种种趋势在很大程度上都来自他的这位有洞察力且大胆的前辈。”正如我刚才所言,对托克维尔与泰纳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这两位思想家的差异或许可以从他们的知识结构中得到答案。托克维尔首先是以其个人的经历接触社会学问题的,而后又对行政史与法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而泰纳所受的教育尤其是在文学、哲学和艺术方面。请允许我在此插入一段泰纳有关政治哲学的言论,这段话出自《H.泰纳的生平与通信》(第二卷,巴黎,1904年,自第263页起)。泰纳在1862年10月的一封信中写道:“我在政治与宗教上有一个理想,但我知道这在法国是难以实现的;这就是为什么我此生只能做个思辨家而非实践者的缘故。施莱尔马赫 时代的德国,或者可以说是当今的英国所出现的自由新教,再或比利时、荷兰、英国当今的地方与市镇自由,最终形成了中央代议制。但是新教与法国人的天性格格不入,地方政治生活也不符合法国的所有制结构和社会结构。除了缓解过度的中央集权,说服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给与一定的言论自由,减少天主教与反天主教的暴力行为,适应人民的性情以外,别无他策。必须将政府的力量转向其他方面:转向纯科学,转向优美的风格,转向艺术的某些领域,转向优雅的技艺,转向上流社会的舒适生活,转向无私而普遍的伟大思想,转向全民福利的增长。”(参见安德烈·谢弗里荣所著《泰纳的思想之诞生》,巴黎,1932年;E.C.罗所著《泰纳与英国》,巴黎,1923年;A.奥拉尔所著《泰纳,法国大革命史学家》,巴黎,1907年;奥古斯坦·科尚所著“大革命史学的危机”,载《思想与民主的社会》,巴黎,1921年;海因里希·冯·西贝尔所著“旧国家与法国大革命”,载《小历史论文》,斯图加特,1880年,自第229页起。)西贝尔本人就写过一部关于法国大革命的重要作品,他在其中对《当代法国的由来》第一卷进行了分析,读者时常被引向托克维尔的那部“名著”。(参见H.冯·西贝尔所著《大革命史,1789—1800年》,十卷本,斯图加特,1897年。该书的第一卷发表于1853年。)

我们知道,泰纳的《当代法国的由来》是受1871年法国战败和巴黎公社的启发;与《旧制度与大革命》相比,泰纳的这部著作更多的是从社会学角度对比较政治学进行的一项研究。托克维尔对西方世界普遍运动的趋势进行预测,而泰纳则是从法国社会革命的角度来探讨这一主题。

1864年,菲斯泰尔·德·库朗日的《古代城邦》问世。该书打上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深深烙印。1896年,C.朱利昂出版了一部教材《19世纪法国历史学家文选》(本书所引段落出自1913年第七版)。他在这部珍贵的教材中写道:“说到菲斯泰尔·德·库朗日所受到的历史影响,人们首先推测他是受到了孟德斯鸠(关于政体的研究)的影响,或许还有米舍莱 的影响,但更多的是托克维尔(关于社会生活中宗教感的作用)的影响。《旧制度与大革命》对菲斯泰尔的才华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不足为奇:在《古代城邦》中,我们看到了同样的叙述方式,同样的归纳步骤,和同一愿望,即使一本书具有两三个指导思想。”(第91页及随后几页)在后面的几页,朱利昂又回到了这个主题:“在《古代城邦》中,托克维尔的影响比米舍莱的影响更加突出。该书导言的题目是‘论研究古人最古老的信仰对于了解所有制度的必要性’,这似乎与《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开头如出一辙。《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最伟大的功绩之一就是展现了1789年后无数过去的制度、习俗、精神状态在新法国依然存在,使新法国在不知晓的情况下成了君主制法国的继承人。菲斯泰尔·德·库朗日在其作品中指出宗教传统和习俗具有长久的持续性;至于这个持续性法则的定义,没有一本书比《古代城邦》的下述描述更为精妙的了:‘对人来说,过去永远不会彻底消亡。人可以忘掉过去,但人的身体始终带着它。因为,尽管每个过往在其时代都有自己的面貌,它依然是之前所有时代的产物和概括。如果它深入人的灵魂,便可以根据每个时代在它身上留下的痕迹重新找到这些不同的时代并加以区别。’”关于菲斯泰尔·德·库朗日,可参见瑞士历史学家E.菲特的重要著作《新编史学史》(慕尼黑与柏林,1911年,自第560页起),E.尚皮翁的《菲斯泰尔·德·库朗日的政治与宗教思想》(巴黎,1903年),以及J.-M.图尔纳尔—奥蒙的《菲斯泰尔·德·库朗日》(巴黎,1931年,第59页及随后几页)。

此外,我们在朱利昂的《19世纪法国历史学家文选》中发现了一段对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的重要性所做的既简洁又精彩的评价,我们读了定会受益:“托克维尔的这部著作与《古代城邦》都是19世纪产生的最有独创性、最成功的历史学著作……”(参见第84页及随后几页)朱利昂将托克维尔视为哲学历史学家;我们今天也许会说他是社会学历史学家。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也许是当代社会学历史学的典范。

阿尔贝·索雷尔的伟大著作《欧洲与法国大革命》(八卷本,巴黎,1885—1904年)也明显带有托克维尔的生生不息的影响。欧仁·德希塔尔在《托克维尔与自由民主》(巴黎,1897年)一书中,用了整整一个章节论述《旧制度与大革命》,他在该章中强调了《旧制度与大革命》对阿尔贝·索雷尔的影响。我们引用一段:“有必要指出阿尔贝·索雷尔在他的重要的历史学著作《欧洲与法国大革命》中,将托克维尔的方法与思想广泛应用到革命的对外政策上,他还证明,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大革命,甚至最奇特的革命,其结果无一不源自于历史,并且只能由旧制度的先例加以解释’。他比任何人都更好地证明了托克维尔这句话中的真理:‘我敢说,无论是谁,如果他只研究或考察法国,就永远不能真正理解法国大革命。’

勒普莱 肯定是读了托克维尔这部著作而思想变得丰富的。在《基于欧洲各民族的考察而得到的法国社会改革现状》(巴黎,1874年,第三卷)一书中,有一段对《旧制度与大革命》极具特点的评注:“尽管路易十五的不宽容极其残酷,却保留了某些人道的形式,目的只是消灭新教基督徒。1793年雅各宾派的不宽容目的却是彻底消灭所有宗教。”这个论点以下列注释为依据:“托克维尔在一部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中阐明了这一真理,如果这本书的内容与他的书名相一致并且有一个结论的话,那将是一部杰作。”我们并不认为勒普莱对托克维尔的评价是正确的;他的决疑论和道德家精神决定了他远远不能理解托克维尔的历史社会学。(参见迪罗塞尔的《法国社会天主教的开端,1822—1870》,巴黎,1951年,自第672页起。)《旧制度与大革命》有许多读者是著名人物,其中我们要提到乔治·索雷尔和让·饶勒斯 ;《进步的虚幻》(第一版,巴黎,1908年)经常参照托克维尔的作品,《法国大革命的社会主义史》(A.马迪厄审订版,八卷本,巴黎,1922—1924年)同样也带有《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痕迹。

还可以举著名的法国法律史学家A.埃斯曼为例,他在《法国比较宪法学基础知识》(第四版,巴黎,1906年)一书中显露出对托克维尔思想的深刻了解。

此外,不应忘记那些伟大的法国文学史学家。我们只举几个例子。圣伯夫 在《周一漫谈》(第三版,十五卷本,巴黎,未注明年份,自第96页起)中,明确指出他向来不了解托克维尔这部作品的社会学意义。如果我们还记得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发表时,圣伯夫在《周一漫谈》第一辑中为此而欢呼喝彩,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托克维尔——他在法兰西学院的这位了不起的同事一定在什么时候得罪了他……(见J.-P.马耶尔《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巴黎,1948年,第156页及随后几页。)即使圣伯夫对托克维尔怀有恶意,他的辉煌并未因此而减弱。与圣伯夫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伯蒂·德·朱尔维尔,他在《法国文学史》第540页中写道:“毕业于基佐学校的托克维尔于1835年发表了《论美国的民主》,这是自《论法的精神》以来人们所写的最有价值的社会哲学著作。二十年后(1856年),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问世。这是一部极其独特而新颖的书,影响极其广泛,并在拉马丁 的《吉伦特党人史》获得非同凡响的成功后,开始在法国,使人们,至少是那些深思熟虑的有才智的人,得以重新审视被称作大革命神话的东西。人们不再把大革命视为一场始料不及的(英雄的或魔鬼制造的)飓风,而是认识到大革命是众多遥远而深刻的原因的产物。泰纳最终使民众普遍接受这一观点;但是最先使民众转变观念的是托克维尔。”费迪南·布伦蒂埃在《法国文学史教程》(巴黎,1898年)这部很有价值的著作中,以注释的形式对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部书(《旧制度与大革命》)标志了一个时代,展现了对大革命起源的一种全新的理解方式;再现大革命历史的方式也全然不同。以下是托克维尔的观点:1.大革命以其所有废墟与我们历史当中最遥远的过去相关联;2.大革命的‘宗教’特点源于其起因的深刻性;3.为此,不能依靠任何政治力量来消除大革命的种种影响。托克维尔通过他的两部著作第一次使历史不再受历史学家武断评价的影响,为我们今天所形成的思想做了准备,最大限度地使历史具有一门科学应当具有的特征。”(前引书,第441页)居斯塔夫·朗松在他的经典著作《法国文学史》(巴黎,1912年)当中,也对托克维尔的这部著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旧制度与大革命》以历史学家的思想为基础。托克维尔和奥尔良的历史学家一样,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了一场社会政治运动的结果,也可以说是这场运动的结束,此运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法国诞生之时,而并非像正统派和民主派认为的那样,大革命几乎始终是与过去的猛然断裂,一次猛然间奇迹般的爆发,有人诅咒它,也有人为它祝福,但所有人都坚信1789年和1793年的法国与路易十四或圣路易时代的法国完全不同。但是奥尔良派的历史观是为某个党派的利益服务的:托克维尔则是一位严格的历史家,但更是哲学家,他只是在我们制度的扩展和风俗的演变之间建立起连续性;大革命爆发于1789年,而那时它已经进行了一半了,因为一切都趋向于平等和中央集权已有数世纪的历史;封建权利与专制王权显得更加令人难以忍受,因为它们已是最后的障碍。托克维尔认为文学与不信教对大革命有影响,平等的观念战胜对自由的热爱,他对此进行了解释。就这样,托克维尔对封建君主制的毁灭做了分析,他还打算指出新法国是如何从旧法国的残骸之上得以重建的,这几乎就是泰纳在《当代法国的由来》中实现的伟大设想。但是托克维尔没有来得及实现他的第二个计划。”(前引书,第1019页及随后几页)法国文学史家们就是这样把托克维尔这部著作的成果传给一代代年轻人。但愿这些年轻人能充分利用这些成果。

我们对《旧制度与大革命》在法国的影响做了一个概述,在结束这部分内容时,我们想向读者介绍一本重要的小书,即杰出的政治史学家保尔·雅内的《法国大革命哲学》(巴黎,1875年)。雅内很有见地地看到1852年是法国大革命历史观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条分界线。以下便是我们在这本书中读到的:“1852年使法国大革命哲学面临了一次真正的危机。这是一种深深的失望,一种前所未有的背离,即对1852年前法国人所珍视的所有原则的背离(人们至少可能这样认为),一种为了大革命的物质成果而牺牲其精神成果的可悲倾向。有人认为必须让专制主义在这世界上永远消失,而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却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专制主义形式,同时还是一种内容更为广泛的科学,将我们的状况与邻国人民状况进行比较,最终得出的却是可悲的信念,并且为无数经验所证实,那些民族虽然没有那么多的危机与灾难,却随着事物的进程逐步达到了一种政治自由,而我们曾经向往并与之失之交臂,甚至从某些伟大的社会自由的角度来看,他们已经超越了我们;大西洋彼岸的某个伟大民族在其广阔疆域内既实现了自由又实现了平等,我们已经开始牺牲掉了一半,只待再晚些扔掉另一半:所有这些观点,所有这些思考、经验与比较只能使所有人在某种程度上对大革命抱有的信仰产生质疑……由此,法国大革命的最新理论有了一个全新的导向。大革命很少尊重个人自由,它崇尚武力,盲目服从中央权力的至高无上,人们开始对此感到震惊;人们自问,如果大革命在近代世界确立了社会地位的平等,它会不会像罗马帝国那样为新的专制政体开辟道路。没有一位政论家比这位有洞察力的人人皆知的托克维尔更受这一思想的激励,而且他还是这一思想的创始人。他在那部有独创性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中,第一次向身处和平、温和、立宪时代的现代民主警示‘恺撒专制的’危险,这个预见令人难以理解,因为当时没有任何情形、任何事件、任何征兆可以提供依据。后来,这个预言被世界所证实后,他再次引用这个观点,对它进行扩充,以罕见的洞察力在他那本优秀的作品《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加以阐述。……”我们无法全部引用雅内精辟的分析,在此只节取摘要如下:“因此,托克维尔在某种意义上为革命辩护,但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他也是在批判大革命,但同大革命的批评者或拥护者所采取的方式不一样。他在为大革命辩护的同时指出,大革命既不具有创新性,也不像维护旧制度的人所说的那么荒谬。大革命试图以纯理性和抽象的权利观念和人性观念为依据,创建一个社会秩序;但是在这一点上,大革命只实现了先前所有时代为之做准备的东西。因而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哲学的角度,大革命都是正确的。托克维尔则竭力唤起我们对大革命有可能带来的恶果的忧虑,即建立一个新的专制主义,民主的或恺撒式的专制主义,消除个体,对权利漠然视之,中央吞并一切地方生活,继而扼杀各地全部的生命力:对于此恶果,托克维尔或许(我们希望如此)夸大了它的意义,但是它早已发端于我们的全部历史,而大革命则使它得到了扩张并无疑发展到一个极其严重的程度。这就是托克维尔先生的这部著作向我们揭示的寓意。……”(参见前引书,第119页及随后页。)

正是大革命的这些潜在趋势——在民主化进程中个人的消失和平等,以及公民投票选举制度的恶果——深深地对瑞士伟大的历史学家雅各布·布克哈特的作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尽管他是一个冥想式的唯美主义者,但在所有我们提到的思想家中,他的思想或许是最接近于托克维尔的。他在给朋友的一封信中写道:“但是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们想训练人们去参会;而当某一天集会的人还不到一百人的时候,大家都要开始哭了。”自从沃纳·凯吉为《世界史之感想》(《历史残稿》,斯图加特,1942年)做了一些预备性的研究并将这些研究发表以来,我们就知道布克哈特从托克维尔那里吸取了大量的思想。作为19世纪和20世纪大革命的一个阶段,法国大革命正处于两位思想家的相交点上。我们早已提到了菲特在《新编史学史》一书中花了几页来论述《旧制度与大革命》在历史科学发展中所占据的位置(参见前引书,自第557页起)。在洛桑任教的具有百科全书式头脑的社会学家维尔弗雷多·佩尔托博览群书,他没有忘记研究托克维尔的这部作品。

在意大利,贝内代托·克罗齐 的著作也展现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光辉。

我们已在《论美国的民主》(见《托克维尔全集》,马耶尔编订,第一卷,第二册,第393页)参考书目的加注中指出,伟大的德国思想家威廉·狄尔泰发现了托克维尔对于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性(《人文科学中历史世界的构造》,载《狄尔泰全集》,第八卷,柏林,1927年,自第104页起)。以下是他对《旧制度与大革命》的评论:“托克维尔在另一部书中,第一次对18世纪和大革命时期的法国政治秩序的总体状况做了深入研究。这样的一种政治学同样可以使政治得以贯彻运用。他在延续亚里士多德的论点方面成果尤其丰富,特别是他提出每个国家健全的政体应该是建立在权利和义务比例恰当的基础之上的。这种对权利与义务均衡的否定结果便是权利变为特权,最终导致国家的灭亡。将这些分析恰到好处地运用于实践当中的结果是,因中央权力过于集中而带来诸多危害,而个人和地方行政管理的自由有益无害。因此,他从历史本身获得了丰富的概述,从过去的现实当中得到了一种新的分析,这个新的分析又使得我们对现状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德国历史学家阿德尔贝特·瓦尔在他对大革命前的法国历史所作的重要研究中,经常举托克维尔为例,并称他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一”。(参见瓦尔:《法国大革命以前史。一个尝试》,两卷本,蒂宾根,1905年,以及同作者所著:《法国大革命以前史研究》,蒂宾根,1901年。)

在英国,里夫、格雷格、康沃尔·刘易斯、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等人受到了《旧制度与大革命》思想的启发,托克维尔的这部著作的独创性也因他们得以代代相传。戴西在其《宪法研究导论》(第一版,1885年;我们引证根据第八版,伦敦,1915年)的一个重要段落中,将《论美国的民主》与《旧制度与大革命》相提并论,以阐明他关于行政法的重要论点。他引用了第一部作品《论美国的民主》:“法兰西共和八年出现了一部宪法,其中的第75条是这样规定的:‘除部长之外的所有政府官员如果犯了与其职务相关的罪行,只能根据行政法院的裁决才能被起诉;在这种情况下,起诉由普通法庭受理。’共和八年宪法通过了,但这一条始终被排斥在宪法之外,人们以此为由拒绝公民的正当要求,这种现象日见普遍。我总是试图使英国人或美国人明白这第75条的意思,但始终很难如愿。他们首先发现行政法院在法国是一个位于王国中央的大法庭;那里实行的是一种专制,所有申诉人不等进入法庭就被事先打发走了。”

“但是我努力向他们解释并不是通常所说的司法机构,而是一个行政机构,其成员都依附于国王,国王行使其最高权力命令他的一个仆人,即省长,做一件极不公道的事之后,还能以同样的方式命令另一个仆人,即国务委员,不许对省长进行惩治。有个公民曾遭受君王命令之苦,不得不请求君王还他公正,当我把这件事告诉美国人和英国人的时候,他们不相信会有这样的荒谬行为,说我撒谎无知。旧君主制政体下经常发生高等法院下令逮捕犯罪的国家公务员这样的事。有时王权强行干预,诉讼被撤销。专制主义那时已无所顾忌,人们只能惟命是从,向暴力服从。我们现状还不如父辈那时的情形,因为我们打着公正的幌子放任一切,并以法律的名义使暴力强加于人民的那些东西得到认可。”(见《托克维尔全集》,马耶尔编订,第一卷,第一册,自第105页起;还可参见我们加注的参考书目,第一卷,第二册,自第892页起。)戴西还在这段引文后面写道:“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这一经典段落发表于1835年;那时作者仅30岁,却获得了极大的荣誉,他的朋友们认为其荣誉可与孟德斯鸠媲美。当他在生命末年发表这部最有力量最为成熟的著作时,他对行政法的重视无疑没有改变,而当他在生命的最后发表《旧制度与大革命》这部并非最成熟的作品的时候,他对行政法的赞赏之情无疑没有改变。”戴西再次提到托克维尔:“我们确实已将司法权驱逐出了行政领域——是旧制度让它错误地走进了这个领域;但同时,正如大家看到的,政府又不断地潜入司法权的天然领域,而我们则听之任之:其实权力的混乱在司法领域和在行政领域一样危险,甚至更加危险;因为法院对政府进行干预只对案件有害,而政府对法院进行干预则使人堕落,使他们同时成为革命者和受奴役者。”(《旧制度与大革命》,本版本。) 戴西又加了一段评论:这些话“是一个具有非凡才华的人所讲,他熟知法国历史,而且对他那个时代的法国了如指掌。他出任议会议员多年,并当过一届部长。他了解法国的公共生活的程度,如同麦考莱对英国公共生活的了解。托克维尔的语言或许显得有些夸张,部分原因来自于其思维方式和思想倾向;这两者促使他刻苦地研究现代民主的弱点与旧君主制的罪恶之间的相似性和关系,因而语言难免有些夸张。”(戴西:前引书,自第351页起。)

保罗·维诺格拉多夫先生是戴西在牛津大学的同事,他是研究英国行政和司法史的伟大历史学家,他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方法与成果传授给了他的所有学生。那时,经济史的研究在英国处于起步阶段。托克维尔的著作对经济史这门学科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但是间接的影响。E.W.梅特兰是专攻英国法律史经典的历史学家,其作品带有托克维尔论著的深深的痕迹,对此我们不会感到惊讶。【参见P.维诺格拉多夫:《历史法理学纲要》,牛津,1920年,第一卷,自第152页起;R.H.托尼:《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伦敦,1926年,法译本,1951年;E.W.梅特兰:《直到爱德华一世时代的英国法律史》(与E.波洛克合著),牛津,1895年,同作者所著:《英国宪法史》,剑桥,1908年。】我们已经提到阿克顿也受到托克维尔的影响。(见我们附录的参考书目,第一卷,第二册,第391页。)阿克顿的《法国大革命讲稿》(伦敦,1910年)有一个关于大革命文学的附录,他在其中写道:“19世纪中叶,当西贝尔的头几部作品开始发表的时候,在法国,托克维尔则开始了更为深入的研究。他第一个确认(即使算不上第一个发现)大革命不仅仅是一次决裂、推翻,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是折磨旧君主制的种种倾向的发展……在所有作家当中,他是最受到欢迎也是最容易被人挑刺的严厉作家。”(前引书,自第356页起。)

在美国,《旧制度与大革命》仅仅受到最年轻的一代人的欣赏。一个年轻的民族很晚才发现历史科学。历史学方法被应用于政治社会学,就像托克维尔的作品中所显示的那样,而这只能是一个成熟的文明的结果。按黑格尔的话说就是,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中起飞。美国著名的历史家罗伯特·厄尔甘在其著作《从文艺复兴到滑铁卢的欧洲》(纽约,1939年)上加了一个参考书目,我们选取其中的一句话来结束对《旧制度与大革命》之影响的概述:“《旧制度与大革命》对大革命种种起因做了最为深刻的分析。”

J.-P.马耶尔 JtwOc7HIjUu9oSVhJN0IP0Vt+D1QbeBPJcyWrlSTntk/DjSFk1eah8P1ruP/Ub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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