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友渔
在最近一波阅读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热潮中,人们最受震惊和启发的是得知如下颇具讽刺意味的事实:革命前夕,法王路易十六是历代皇帝中最好的,政府尽量减轻人民的负担,社会达到旧时代最高度的繁荣,但是,人们投身于革命并非总是因为其处境越来越糟糕。最常见的情况是,一个民族曾经毫无怨言地忍受最残酷的法律,并不觉得痛苦,而当法律的压力减轻时他们却猛然将它们抛弃。革命摧毁的制度总是比它之前的那个制度好,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人们耐心地忍受苦难,认为这是命中注定的,而当有人想要摆脱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已经消除的种种流弊似乎让人更加清楚地意识到还存在着其它流弊,感觉也更加强烈。恶少了,这是事实,但是对恶的感觉却更加鲜明。
上面这段话打碎了我们的长期信念“压迫愈深,反抗愈烈”、“蓄之既久,其发必速”,也似乎印证了中国社会上流传甚广的俏皮话:“不改是等死,改是找死”,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托克维尔就是在指责法国统治者改进国计民生的措施,并把法国大革命的原因归结为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的改善。推而广之,如果改良或改革只是加深人民的不满和反抗,加速革命的到来,那么,那就是我们应该竭力避免而非大力促进的。
这样想当然是错的。托克维尔以上脍炙人口的话表现的不仅是思想上的机智,而且是政治上的深刻。
大革命前夕法国民众的感觉确实变了,但感觉的变化起因于思想意识的变化,思想意识的变化来源于地位的变化,而地位的变化是时代发展与社会变迁的结果,托克维尔的睿智在于洞察和分析了这一系列变化。
在大革命爆发之前,法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走在欧洲的前列,是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少的,与德国等国家不同,在法国大部分地方农奴制已经绝迹,农民来去自由,买卖不受限制,能随意处理自己的财产,可以用任何方式耕作。最关键的是,农民不仅不再是奴隶,而且成为土地的所有者。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农民不拥有土地,对封建制度压在土地所有者身上的多种负担便无所感知。十一税与佃农有何关系?佃农从租种的产品中提交就是了。地租与一个没有地产的人有何关系?经营中的种种剥削与一个替别人经营的人又有何关系?”
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法国社会发展的先进,贵族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以前,贵族既享受特权,又承担管理的义务,他们在征收昂贵捐税的同时,确保公共秩序,执行法律,处理公共事务。后来,他们不承担管理的责任,单纯享受特权,这就使得他们的特权显得格外刺眼。“法国比较明显的特点似乎是,当贵族作为一个阶级丧失其政治权力时,贵族作为个人却获得了好些以前不曾拥有过的特权或扩大了已享有的特权的范围。” 在所有的这些特权中,最令人憎恶的是捐税豁免权,随着捐税数额的不断扩大,贵族享受的豁免权就非常引人注目。当贵族和其他人不再缴纳同样的捐税时,课税的基数与额度每年都会以一道清晰而精确的界线显示出阶级的区分,这加深了人们的分离和对立。
所以,托克维尔说:“封建制度的程度减弱了,激起的仇恨却更强烈,确实可以这么说:中世纪制度一部分被摧毁后,剩下的那部分就会让人感到无比憎恨。”
一般认为,如果政府让人们有发财的机会,那么他们的兴趣会转移到这个方面,而不再热心于计较制度和政策的好坏,没有精力批评政府,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方是国民,此群体内部发财的欲望与日俱增,另一方是政府,它不断激励这股新热情并不断制造麻烦,点燃它又把它压下去,就这样从两方面加速自己的灭亡。”
正因为看到了大革命的爆发是历史进程的自然结果,所以,尽管身为贵族,托克维尔对于大革命还是持理解和同情态度,并以间接而委婉的态度加以肯定。他尤为赞赏体现在1789年第一阶段的革命初衷,“他们不止是要建立民主制度,还要创建自由制度;不但要消灭特权,还要承认权利并使之成为神圣权利。这是青春、热情、自豪的时代,充满慷慨和真诚的感情的时代,它有谬误,但会永远铭记在人们心中,并会在很长时间里让所有那些想腐蚀或奴役人类的坏人不得安宁。”
对于托克维尔来说,大革命值得批评的东西太多了,不过,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他没有像其他人常做的那样,谴责革命过程中的混乱、残暴、倾轧,没有以惊恐的口气描述暴民用长矛挑着人头游街,断头台超负荷运转。他紧紧抓住最根本的问题,不是描述,而是分析原因,“我试图证明以下几个问题:这些法国人因为哪些事件,哪些错误,哪些误判而最终放弃了原先的目标并在忘却自由的同时只想成为世界主人身边平等的仆役;为何一个比大革命推翻的政府更强大更专制的政府会重新夺得并集中所有权力,取消以如此高昂的代价换来的自由,以虚幻的图像取而代之……为何在剥夺民族的自决权,使人民丧失权利的主要保障,失去思想、言论和写作的自由——即1789年所有战果中最珍贵、最崇高的东西——的同时还自诩是个拥有自由的政府”。
法国大革命以彻底破除旧事物著称,它不但要破除旧制度,还要破除旧思想、旧风俗、旧习惯。但托克维尔指出,不论大革命如何激进,它的创新程度却远比人们普遍认为的要少。托克维尔着力论证的一个例子是在大革命之后,法国仍然有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政体。有人认为,行政集权是大革命的重要战果,《旧制度与大革命》用了大量篇幅,详细、全面地证明行政集权不是大革命的产物,而是旧制度的一部分。为什么大破除变成了大继承?“大革命临近,令所有法国人兴奋不已,在他们头脑中激发出无数新思想,惟有中央政府能使这些新思想成为现实。大革命在推翻中央政府之前一直在发展它。它便也和其他事物一样臻于完善。” 革命后取胜的,并不是人们常说的1789年制定的原则,而是旧制度的原则。“1789年的人们推翻了行政集权这座大厦,但是其根基还留在推翻此大厦的革命者的心中,正因为有这个根基,人们才得以让它突然重新站立起来,并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坚固。”
貌似激进实则保守,貌似新颖实则陈腐,古今中外,这种现象太普遍了。在中国的民国时期,鲁迅就用“城头变幻大王旗”来宣泄对于改朝换代但换汤不换药现象的悲愤。托克维尔用那么大的篇幅来论说行政集权的存续,显示了他高度的历史感和洞察力。
托克维尔对于法国大革命的深入分析和对于政治思想的独特贡献之一是他提出了文学政治或浪漫主义政治思维对于革命进程的影响和指导,这也是他在众多大革命研究者中别具一格、独具慧眼之处。
托克维尔指出,在大革命中,作家、文学家、艺术家等——总而言之可以统称为文人——成了重要的、指导性的力量,因为法兰西民族对自己国家的事务漠不关心、缺乏经验,没有参政的机会,没有受过从政的训练,另一方面,文人们却对社会政治问题极其热衷;同时,它又是世界上最有文学修养和艺术鉴赏力的民族,所以,文人的威望和影响力格外大,与别国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几乎全部政治教育都由文人来担当,几乎全部理念都由文人提供。但在托克维尔看来,很不幸,文人政治在大革命中的作用以负面居多,很多弊端都发源于此。
文人炮制政治思想体系和原则时不是基于人类事务的经验、传统和习惯,而是根据来自于理性和自然法的原理;文人在财产、人身、福利或自尊方面受到旧法律、旧权力的束缚,他们不像英国人那样在旧体制中从事点滴改良,而是从抽象的原则、理想和理论出发构想全新的体制,他们的思想方法是二者择一:要么忍受一切,要么彻底摧毁。文人们虽然可以在讨论政治时夸夸其谈,但他们其实对于实际政治一窍不通,他们没有经验,不了解现实,不知道变革社会会出现什么障碍,遇到什么问题,需要注意什么细节,他们的思想天马行空,方案大而化之,性情言论浮夸而情绪化。文人的毛病传染给大众,激情充斥了大革命,理性被抛到九霄云外,结果是大混乱和大破坏。
如果以为托克维尔在这里是站在反智主义立场表达对于文人的嘲弄和厌恶,那就大错特错了。托克维尔客观、公正而又深刻地看到,根本原因是革命前法国缺乏公共政治生活。没有哪个人、哪个民族是天生懂政治的,法国的文人和民众任由抽象的一般原则指引,任由浪漫的情绪支配,是因为他们在专制制度下没有投身于政治生活的机会,不可能积累知识和经验。托克维尔还指出,连贵族和资产阶级也被排除在公共生活之外,而更令人惊讶的是,甚至那些高级官员,譬如大臣或总督,虽然精通本职工作,对于政府内部的运作详情了如指掌,但一旦涉及安邦治国这门科学,涉及判断社会动向和群众情绪,他们同样是一窍不通。所以,整个民族上上下下对政治的无知是制度造成的,只有自由的政治制度才可能避免上述毛病,造就合格的公民。
长期以来,统治者都把文化人和民众不会搞政治当成自己统治合法性的根据。人们一有怨言,一发出批评,他们马上顶回去:“你来干干试试,肯定还不如现在!”他们把自己似乎是不可取代的统治力量偷换成自己不应该被取代的说辞。其实,造成一种制度或格局,使得各个阶级、各个阶层的人与政治和公共生活隔绝,不但现在不能参与政治,而且以后也不能参与政治,这本身就是应该追究的问题。因为,社会或迟或早总会发生大变动,使绝大部分国民对于变革没有准备,不负责任或负不起责任,这是对民族和历史的莫大罪过。
对于托克维尔,法国大革命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场悲剧,因为它的初衷没有实现。作为擅长在精神和思想层面进行深层次剖析的政治理论家,托克维尔指出,大革命失败的深刻原因是,为革命提供理论准备和观念资源的哲学家、思想家、政治经济学家在公共自由这个维度上有严重欠缺,对于由之派生的权利、规则和制度安排陌生和隔膜。
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导师、启蒙运动的主要代表伏尔泰感兴趣的是文学自由,而不是政治自由;政治经济学家们对于契约和个人权利不屑一顾,在他们看来,本来就不该有个人权利,应有的只是公益事业;他们也不赞成权力制衡的想法,认为那是有害的和虚幻的。在他们看来,对付滥用权力的唯一办法是公共教育,他们认为国民受到教育,专制制度就不能产生。为了提高国民的素养,政府需要向他们灌输某些思想,国家有不受限制的权力改变人,创造新人类。政治经济学家们期盼的是无限强大,可以改变社会形态的政府,而自以为热爱自由的民众向往的是社会革新,而不是获得自己的权利。为了自由,他们设想了不少关于政府的观念,而这些观念不仅与自由不相符,而且几乎势不两立。比如,他们想要一个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来领导国家,个人在其中受政府的保护。
对自由的挚爱是托克维尔写作《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出发点和归宿,是本书的基调和原则,他在不止一处饱含感情地讴歌自由,为唤起法国人对于自由的爱发出劝诫和呐喊。他在本书的前言中说,惟有自由能使公民摆脱孤立,惟有自由能使人们感到温暖,惟有自由能使他们脱离金钱崇拜状态,惟有自由能以更有活力、更崇高的激情取代对于安逸的迷恋,惟有自由能创造光明。中国人并不缺乏对于自由的礼赞,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曾令多少青年血脉贲张、抛洒热泪!但是,中国人对于自由的理念应如何落实为制度安排以保障它的价值,对于自由与法治、自由与平等的关系,对于自由的口号有可能包藏的陷阱,则鲜有真确的认识。我们现在的任务不是要认识或重新认识自由的价值,而是要在政治(而非文学或伦理)层面、制度层面加深对于自由的认识。在这方面,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最近20来年,中国的知识界、学术界、读书界的认识和风气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取得了长足进步,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以及他的另一部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与爱德蒙·伯克、贡斯当、哈耶克、以撒亚·伯林等人的著作起了明显的作用。当我们谈论文明或文化复兴的时候,托克维尔的著作给我们提供了参照框架和范例,读他的书,我们就知道什么叫才气,什么叫洞见,什么叫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