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近期几乎每天都会上台湾媒体头条的陈水扁家族涉嫌贪腐案,对于这件事引发的人们对于防治贪污腐败的争论,我认为用一套严谨的工序将权力流程化,即可以防治贪腐。以下是我和陆新之的部分对话,现整理出,希望能和大家探讨!
陆新之: 台湾阿扁一家人的丑闻,你怎么看?
郎咸平: 我们对这个事件的评论很多,有一个本质的意义我们忽略了,那就是陈水扁的心态。他的心态就是一个过去台湾那种黑道老大的心态——弟兄们都是我养的,因此我搞一大堆钱来,给你几百万,你们去竞选。所以基本上在民进党这么多的竞选公职人员当中,大概都收过陈水扁的钱,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贪污受贿的问题,而是一个黑道老大作风的问题。陈水扁掏出所有的资源给他们,让他们去竞选,就变成这样一个团队。
陆新之: 你说的这个让我想到,台湾社会表面上看似民主、有选举,可是你到最内部的核心,说白了还是刘、关、张《三国演义》那一套。
郎咸平: 没错。中国虽然有几千年的文官制度,但是最大的问题是潜规则在运作,而不是规则。规则是摆在表面上给人家看的,暗地里拿潜规则给人家运作。台湾也是一样,虽然台湾经过所谓的体制变革,但是潜规则的意识并没有改变,那种黑道老大式的作风没有改变。
陆新之: 民主改革也不能改变潜规则?
郎咸平: 我们很多人说,体制要怎么样才能防止腐败,其实都搞错了。我最近提出一个新的思维,就是现在我们国内的官员,有部分人贪腐,绝对不是全部。但是每个人都很忙,一个星期干七天,一天干十四五个小时,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部分人贪污同时又让所有官员都很忙?我的结论是:公共产品的供应不足导致了这一点。什么叫做公共产品供应不足呢?就以彩电为例,在我们国家彩电脱销时期,100台彩电有1 000个人要,所以我们的售货员就很忙,1 000个人忙得不得了,一个星期干七天,可是更重要的是什么?当你决定要买这台彩电时,你就给了售货员一个选择是否要卖给你的权力,他就可以向你收取10块钱的好处。只要这个售货员有选择的机会,他就必定贪污。如果你把他选择的权力给剥夺了,他就不会贪污了,他就没有可能贪污。怎么剥夺呢?举个例子,既然只有100台电视,所以就由这1 000个人抽签决定,或干脆排队以先后顺序为标准,晚到的,从第101个开始,统统回家没机会了。由于买彩电的人数由1 000减到了100,所以售货员也不忙了。同时,这样也把售货员的选择的权力给剥夺了,因为100台电视刚好100人买,售货员就不可能贪污了。
我再举个例子,你看按照国际标准评比,新加坡和中国香港是最清廉、最高效的政府。为什么它们能做到?只有一个原因,什么原因呢?它们建立起了一套流程工序,把领导的选择权全部分散掉。举个例子,那就是设立一个规则,什么规则呢?你不是有100台彩电吗?不是有1 000个人要吗?好了,我设立一个规则,什么规则呢?那就是先来先得,我就卖给这先来的100个人,其他人都回家。100个人买100台彩电,因此公共产品的供需就平衡了,不但不忙了,也消除了售货员选择的权力,所以售货员也不能贪污了。
陆新之: 不过我们早就在实施招标的方法,但是问题是招标也有猫腻啊!
郎咸平: 招标不行,因为它缺乏一个法制化、可执行的流程工序制度。为什么我们的官员这么忙?原因就是1 000个人要100台彩电。今天你用抽签的方式选择100个人的话,你就不忙了,同时由于100台彩电给100个人,你也没有选择的机会,因此就不可能贪污了。看看香港,香港就是采用这种制度,因此香港的官员5点钟准时下班,一年还有一两个月的休假。
陆新之: 土地在香港招标是最公开的。
郎咸平: 香港是最公开透明的,香港土地怎么批复?第一个人只收照片,你照片交了没有,交了,OK。第二个人就要看看你营业执照有没有,有的话合不合规定,合规定的话,OK,盖个章。之后再叫第三个人,第三个人再查一个证明,OK。到最后一个人,记录什么?公开竞价。领导就不需要批了,这样官员就没有选择的机会,因此他不可能贪污。
陆新之: 说白了好像是分工明确。
郎咸平: 分工明确,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领导的选择权工序流程化,分几个关口,这个过程必须有正义的过程和严格的法制规定。
比如在香港办一个证件,所有的公务人员就像机器一样。到这儿来给你一个表格贴照片,然后再让你到下一个窗口。
陆新之: 对,你让他贪,他都不敢贪。
郎咸平: 他当然不敢了。因为这个工序背后,有很强的法制监管,所以这就是程序的正义。虽然有点儿像机器人一样,但是反贪腐特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