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藕仔莉
青春像一场飓风,轰轰烈烈席卷而去,而成长最遗憾的地方在于,我们总在最无知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人,却不自知。
好像我们都已习惯当下的生活状态,每天忙着上班下班,忙着相夫教子,忙着处理伴随成长而来的各式烦恼,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可能做着自己并不那么喜欢的工作,但足以养家糊口,拥有自己不那么心动的另一半,但足以马虎过日,会遇到很多始料未及的苦痛,但也能淡定地一笑置之。
好像我们都已长成年少时向往的那副成熟模样,有个稳定的落脚地,学有所成,经济独立,从一个被人保护的孩子,长成一个足以保护他人的大人,无坚不摧,百毒不侵。
时间它越走越远,带走的,似乎不仅仅是那段无所畏惧的青春岁月,还有一颗敢爱敢恨,勇于幻想,乐于折腾的少年心。我们都曾坚定地认为,那段年少的记忆已被深埋于心,未曾想,一部影片,便足以拥有让这股洪流彻底决堤的力量。
看完《我的少女时代》,才恍然发现,青春已彻彻底底弃我而去,感伤,回忆,夹杂点小遗憾,谁的青春里,没偷偷躲着一个徐太宇呢?或许他没有想象中那帅气的模样,他不够幽默,不懂浪漫,呆呆木木,却曾硬生生闯进你生活,然后牢牢霸占所有你关于青春的记忆。
爱上你的时候还不懂感情,离别了才觉得刻骨铭心,为什么没有发现遇见了你,是生命最好的事情。
K小姐说,那年高三,他坐在靠窗位置,课桌上的书摞得高高的,他总把头深深地埋在书堆里,与题海为舞。那年,我坐在前排,很少有机会看到他的样子,这个成绩优秀,又安静低调的男孩曾一度令我好奇心满满。
下午第一节下课,他都会抬头望着窗外发呆,眼神忧郁到令人心疼,深邃到足以望见他的梦想院校。阳光透过窗,落在他脸庞,窗外还有小鸟叽叽喳喳唱着歌,他常常会因为想起什么而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我就是这样被他迷住的,从此心里住着一只小兔子,每次从他身边经过都会异常活跃的小兔子。
那年最兴奋的,就是每两周一次换座位的到来,这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从他身边走过,去感受这位沉默男孩身上不一样的磁场。
记得那是夏天,午休时,被窗外热闹非凡的蝉声吵醒,一脸烦躁,习惯性地朝那个熟悉角落望去,不巧,四目相对,心跳加速,微笑以对。从此,每节课间,他都会停下手中的笔,抬起头,朝我的方向,微笑,相望无言。
不熟悉霄的人都觉得他是千年冰山,寡言少语,冷漠到足以让时间冻结。可我觉得他不是。他很温柔,是我见过最温柔亦最懂我的人。没有人知道,一个疯疯癫癫的女汉子会对玩偶与棒棒糖喜欢到接近疯狂的地步,可是他懂。无人知晓,一个看似女金刚的少女内心藏着多少脆弱,可他一眼就能识破。
他属于那种不怎么用功,都能轻松拿下第一名的类型,我则属于使出吃奶的劲儿都搞不懂电场力是什么鬼的学渣少年。每个中午我都会留在教室攻克物理题,每天晚自习结束后都会留下来复习温书。可他从不,除去上课时间,他都在玩变金刚,打网游。
后来,他忽然一整天都出现在教室里,不管课后,还是周末,我在,他在,我走,他屁颠屁颠跟着离开。他说,高考快到了,我也抓紧时间多看点书。可慢慢发现,除了我问问题时他会翻翻书,其他时间,他都在听音乐,他爱死了萧敬腾。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这就是懵懵懂懂的爱情。只是那时,我们都还不懂爱,不相信爱,更不敢爱。那年的我成绩烂到一塌糊涂,不懂打扮,不知QQ为何物,胆小,自卑,拧巴,从未奢想爱神有天会悄悄来到身边。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原来我们和爱情曾经靠得那么近。
K小姐说,慢慢的,我们越走越近,从原来站着讨论难题,扭扭捏捏,到后来一起坐在校园长椅上,分享各自的过去,那段彼此错过的精彩人生。
“你知道吗,初中时有个男生喜欢我,在他的课本空隙满满地写着我的名字,传得满城皆知。我才不信会是真爱,我这样的,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我。”我哈哈大笑,试图用笑容来掩盖内心的失落与尴尬。
“才不会,我觉得,你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也最与众不同。”眼里尽是柔情,然后从肚子里拿出一个小熊公仔,再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粉色棒棒糖,“生日快乐!”
是真的哭了,我几乎不过生,心想反正也没有人会记住你的生日。他拍了拍我的头,我张开双手抱了抱他,哭得梨花带雨,说:“谢谢哥哥,谢谢……”
下午三四点的阳光,温暖得刚刚好。那时候流行认哥哥,认妹妹,我们都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兄妹”关系,彼此不言破。
后来的我,留长发,穿裙子,穿高跟,一点一点脱离以前那假小子的模样。毕业那年,我把学士服照片发给他,“你也夸夸我吧,可是有很多人说我是美女。”
“我早说过,你是最漂亮的。”
他告诉我,“高三那年我特别喜欢你,是真的,特别特别的喜欢。第一次看清你的脸是在一次劳动课上,一个短发女生跟男孩一样,爬上桌子擦窗户,侧脸的样子特别可爱。”
只是,后来的后来,他有了女朋友,我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另一半,只是我们都回不去了。
涛哥说:“你那时拒绝他,是我见过最脆弱的他,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哭得跟疯子一样。”他说:“霄的女朋友,怎么看都像极了你,大大咧咧,爱飙脏话,又温柔体贴。”
青春像一场飓风,轰轰烈烈席卷而去,而成长最遗憾的地方在于,我们总在最无知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人,却不自知。
与你相遇,好幸运,可我已失去为你泪流满面的权利。
很多时候,不是你不爱,更多是你不敢面对自己的真心。像剧中的林真心与徐太宇,彼此喜欢,却都不敢轻易说破。很多时候,不表白,或许还能称兄道弟,做好朋友,可一旦关系戳破,就再也回不到原来那般轻松放肆的模样。
K小姐说,那年周末,爱回家的他忽然也不回家了,于是每周五晚我都会拉着他到校外撒欢。一周吃一份小吃,等到毕业那天,把学校附近那条小吃街的美食都尝过一遍,是那年的我,除考上理想院校以外另一个伟大目标。每次都是,在外面闲逛一圈回来,顺便吃一份美食,他兜里总有用不完的钱,于是每次轮到他请客,我都会毫不客气地多点一份,来安慰我的胃。
又到周五,学校忽然放起了喷泉。我在图书馆门前等着他,一个人坐在喷泉池边,望着喷泉发呆。隐约听到有人叫喊我的名字,寻声望去,看见一个少年,手里抱着一只白绒绒的可爱熊,坚定地朝我走来。一只一米六的大白熊啊,一个一米八的铮铮汉子啊,他从寝室那条悠长的小道一路走来,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送给你,以后晚上睡觉不用抱着枕头了。”
才想起,有一次我顶着两个黑眼圈跟他抱怨,“昨儿一晚没睡,那雨下得也太大了,风声还呼呼呼的,我抱着枕头差点吓死。”
“怎么不打电话给我?我可以陪你的……”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发现,他总能云淡风轻地说出爱的语言,只是神经大条的我怎么可能懂。
“噗,三更半夜,我一个女孩子打电话给你,不太好吧。”一瞬间,所有的笑容从他的脸上消失,那一整个晚上他都不太开心。
送我到寝室楼下,我到他耳边问了句憋了很久的话,“霄,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先是一怔,然后盯着我的眼睛,“你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友?”
于是就再也回不去了。回到寝室,一个人抱着小熊,天知道我有多激动。可年少的思维至今我还无法理解,不知道是吃错什么药,我坚定地认为,只要谈恋爱,一定会影响他的学业。于是,我咬咬牙,狠狠地拒绝了。
那天晚上,不记得他给我打了多少个电话,我都毫不犹豫地挂掉,直到最后接起,他失声痛哭,“你为什么,不接我电话,如果你不问,我本想一直藏着。”
少女的心,有时候真的难以揣测,那个表白,明明期待很久,可还是会想太多,作死一样地端着。明明很想答应,却还会装作小大人,想很多为了他的前途考虑等冠冕堂皇的大道理来逃避自己的真心,瑟缩着逃避着将他推远。
徐太宇说:“原来喜欢一个人,她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放在心上。”很久很久以后,我终于明白这句话的真谛。
但愿在我看不到的天际,你张开了双翼,遇见你的注定,她会有多幸运。
K小姐说,告别的前一天,我们又一起到公园散步,只是已经没有之前的打打闹闹。那天晚上,河边的风好大,“我明天就走了,以后有谁欺负你,你跟我说,多远我都跑过来。”
我微笑,“你看我这么凶的女生,有谁敢欺负我。”转身,一个人蹲在地上哭得歇斯底里,留他凌乱在风中。
如果之前不捅破,至少现在可以大大方方地给个离别拥抱,再靠到耳边轻轻说声:“珍重,哥哥,那么,再见。”
如果之前勇敢答应,至少现在可以凑到他脸上轻轻给个吻,“没关系,不管未来走到哪里,至少我们都还在。”
可是什么都没有,于是什么都不能做。
他说:“放开手,是我最后的温柔。”
我怀念过去的他,那个喜欢没事望着窗外发呆的学霸,我更怀念过去的自己,单纯不谙世事,天真充满热情,不知胆怯为何物,哭和笑都很潇洒。青春是段跌跌撞撞的旅行,拥有着后知后觉的美丽,来不及感谢你曾给我勇气,让我能大胆做回我自己。
以前觉得,要一辈子只爱一个,只恋一次,一生心动只给一个人,才是真正的浪漫。现在发现,学生时代,有个你喜欢的人,刚好他也喜欢你,彼此不言破,是一生珍贵的青春。
谢谢你,曾经的徐太宇。
作者简介:藕仔莉,二更食堂专栏作者,非典型性工科女,热爱慢生活的厦门姑娘。在这什么都善变的人世间,我想用文字与你一起看下永远。微信公众号:藕仔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