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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论国家的作用》一书是青年贵族洪堡26岁时所撰(直至1851年才正式出版),属于启蒙时期作品。在这本书中,洪堡主张一种消极的国家观念,将国家贬为一种维系个体自由自主的纯粹手段:国家的作用仅仅是消极地维系安全,而不是去关心公民的正面福利(如瑞典式的福利国家)。但这种政治理解的基石却是一种唯理论的、乐观的、有机论的、强调个体性的人性观念,具有强烈的启蒙和诗意色彩。洪堡的思想对后来的穆勒影响甚大,自主、个体性、伤害原则和有机论都能在《论自由》中得到框架性的体现。 在洪堡看来,人的真正目的是人性或个性的一种有机的展现和蓬勃发展,而自由(和多样性)则是其首要条件,因此自由是所有政治的基石。国家仅仅是达成人的自由自主行为这一终极目的的手段。

如果将国家的作用片面夸大,国家就会因其具体的作用而遮蔽人的终极目标的实现,存在着把人变成“机器”的危险。当然,让国家的作用回归本位不能依靠固守传统或暴力摧毁传统的方式来达成,而应通过“进行一场深刻的、首先从转变人们的意识开始的改革”带来的持久的改进。在这一改进中,个人作为人本身处于中心并且人性得到尊重和承认,而且这一改进,不应是断续的,而是以持续、稳健的步伐推进国家制度的改变。

值得注意的是,洪堡同时也是一个著名的教育家。他是柏林洪堡大学创始人,素有“德国大学之父”的美誉。当然,洪堡的教育理念也是和上面的理念所相匹配的自由主义式的教育观:“教育只应该造就人,不要考虑确定的、给予人们的公民形式。”也即是把人当人看,而不应把人工具化、功能化。他说:“首先要使得人以其真实的个性面目出现,培育其独立于束缚他的头脑的目的而发展的所有力量。”用蔡元培先生的话来说,是以观察者的方式来教育而不是家长式的:“今之教育,乃使成人受教于儿童。何谓成人受教于儿童?谓成人不敢自存成见,立于儿童之地位而体验之,以定教育之方法。”“教育者,与其守成法,毋尚自然;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 cPe5uDvItVJiSNlnQ7MWSpVzcdTTCNaR39pQ6x4Frche37IRWiYqbc6CSX9+cY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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