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大革命虽然披着宗教外衣,实质上却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它的初衷不是“使混乱持续下去”,更不是令“无政府状态有序化”,而是要增加公共权威的力量和权力。
从结果来看,法国大革命取得了独有的功绩:它捣毁了数百年以来绝对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一般情况下被唤作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用更一致、更简单的,以人人地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取而代之。
这是一个伟大的手术,它只摧毁了一个东西,但似乎摧毁了一切。那些寄生在旧制度里的一切,保有旧制度明显痕迹的一切,无不遭到摧毁,而只有那些和旧制度格格不入的东西得到了保存。但是,这场革命来得太突然了,它直截了当,打了世界一个措手不及。
前文一切论述都只为阐明主题,以对解决我起初所提的问题有所助益,即法国大革命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它自身的特点到底是什么?缘何它恰好要如此发生?它实现了什么?
人们认为,法国大革命的发生是出于摧毁宗教信仰之权威的需要。实则不然,不论法国大革命有着怎样的外貌,在实质上它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在政治制度范围内,法国大革命并非像一位主要反对它的人所指出的那样要延续混乱,令无政府状态有序化,而是要使公共权威的力量与权力得到加强。法国大革命也并非像另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要更换我们的文明到今天为止所具有的特征,阻碍文明的进步,也未从实质上改变我们西方人类社会赖以依附的根本大法。若将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出现的曾短暂改变大革命面貌的全部偶然事件抛开,而只对大革命自身加以考察的话,人们就会清晰地看到,法国大革命的效果就是捣毁数百年以来绝对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一般情况下被唤作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用更一致、更简单的,以人人地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取而代之。
这些就足以导致一场大规模的革命,因为古老的制度与欧洲的几乎所有宗教法律和政治法律混合交织在一起,此外,这些制度还产生了一整套思想、情感、习惯、道德作为其附属物。要想一下子就摧毁并从社会躯体中剔除与各器官相接的某一部分,需要一场骇人的骚动。这就让法国大革命显得愈发伟大。法国大革命貌似摧毁一切,因为它所摧毁的事物涉及一切,堪称与一切相关。
无论法国大革命如何激进,其创新的程度却比人们普遍认为的低得多。这个问题我将在后文进行阐释。准确地讲,法国大革命彻底摧毁了或正在摧毁(因为它依然在继续)旧社会中由贵族制和封建制所产生的一切,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联的一切,以及即便带有贵族制和封建制最不起眼的痕迹的一切。大革命从旧世界所保留下来的,只是同这些制度向来凿枘不投或者独立于这些制度之外的事物。它绝对不是一次偶然之事。诚然,它让世界一下子无所适从,但它只是一件长久工作的完成,是十代人劳作的猝然与强烈的终结。就算它未发生,古老的社会建筑同样也会倒塌,此处时间早一点,彼处时间迟一些,它将一块一块地坠落,不会在刹那间倒塌。它通过一阵痉挛式的艰苦尝试,单刀直入、雷厉风行、无所顾忌地猝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期方可成就的事业。这即是法国大革命的功绩。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现在看来如此明晰之事,当时在那些智者眼中却始终显得朦胧不清,一团混沌。
正是那位伯克对法国人声称:“你们想要修正你们政府的流弊,为什么一定要革新呢?你们为什么不遵循你们古老的传统?你们为什么不恢复你们古老的特权?如果你们难以恢复你们祖先体制的消逝的相貌,那么你们为什么不把视线转移到我们英国?在英国,欧洲共同的古老法律将会呈现在你们面前。”对于近在眼前之事,伯克居然浑然不觉:革命恰恰是要将欧洲共同的旧法律废除。伯克没有察觉到,问题的关键恰在于此,并非别的。
然而,这场随处都在酝酿、随处都造成威胁的革命,缘何在法国而不在别的国家产生?缘何它在法国拥有的一些特征,在其他地方都难以找到或只能找到一部分?这两个问题的确值得一提,对这两个问题的考察将是以下各篇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