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人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另一种土地所生长之物,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果实;他将气候、风雨、季节搞得混乱不清;他残害他的狗、他的马和他的奴仆;他颠倒一切,毁伤一切事物的天性;他喜爱丑类和畸形之物;他不愿意事物天然的那个样子,甚至对人也是如此,意欲把人像马那样加以训练;把人像花园中的树木那样,照他喜爱的样子任意加以剪裁。
但是,在目前的情形下,如果没有这样的剪裁,人类的处境可能会更糟糕一些;如果他生下来就没有受到这种教化,他也许简直就不成样子。偏见、权威、需要、先例以及一切加之于我们身上的社会制度和习俗都将会戕杀他的天性,而不会给它添加什么东西。他的天性将像偶然生长在道路中间的树苗,遭受着过往行人的践踏。
我恳求你,慈爱而有先见之明的母亲,因为你能够使之避开这条大路,保护这株正在成长的幼苗免遭人类的各种舆论的冲击!你要呵护这棵幼树,给它浇水,使它不至于死亡;它的果实将有一天会使你感到喜悦。趁早给你的孩子的灵魂周围筑起一道围墙,别人可以画出这道围墙的范围,但是你应当给它安上栅栏。
树木的生长依赖培育,人类的成长依赖教育。我们生来柔弱,所以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无助,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愚昧,所以需要判断力。我们出生时所缺乏的一切,我们长大所需要的一切,全都仰赖教育赐予。
我们的这种教育,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的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所获得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这三种教师培养起来的。如果这三种教育在一个学生身上互相冲突,那么,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而且将永远不合他本人的心意;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相互和谐一致,都趋向共同的目标,那么,他就会自己达到他的目标,而且生活得很有意义,他所受的教育就是好的。
在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地加以控制的;而且这种控制还只是假定的,因为没有谁能够控制一个孩子周围所有人的一切言语和行为!
因此,要达到这一目标,还需要有一些运气咧。那么,是什么目标呢?它不是别的,它就是自然的目标。既然三种教育必须圆满地配合,以达到完美的结果,那么,那种我们无法控制的教育就决定了其他两种教育。也许,“自然”这个词的意义太过含糊,需要加以明确界定。有人说,自然不过就是习惯罢了。真的是这样吗?有一些在压力下形成的习惯永远也不能消灭天性!例如,一些被我们阻碍着不让垂直生长的植物,就具有这样的习性。一旦它们被解除束缚和阻碍,尽管仍会保持着被强制扭曲的生长方向,但是它们的液汁并不因此就改变原来的方向,而且,每一新的发育,仍会直立生长。人的习性也同样如此。只要人还处在同样的境地,他的由习惯产生的习性,尽管是最不自然的,仍会保持不变;但是,只要情况一有改变,习惯就消失了,天性又回复过来。教育确实不过是一种习惯而已。自然就是只适合于天性的习惯。
我们生来就能感觉,而且从一出生就通过各种方式受到我们周围的事物的影响。一旦我们意识到我们的感觉,我们便会希望去趋向或者逃离产生这些感觉的事物,其中趋向和逃离的依据是,首先要看这些事物是使我们感到愉快还是不愉快,其次要看它们对我们是不是方便适宜,最后则看它们是不是符合理性赋予我们的幸福和美满的观念。随着我们的感觉和智力的发展,这些倾向开始扩展并得到强化;但是,由于受到了习惯的强制,所以这些倾向也会因为我们的见解而发生程度不同的改变。我把这些在产生这种变化之前的倾向,称之为内在的自然。我认为,应该把一切都归因于这些原初的倾向。
如果我们所受的三种教育仅仅是相互有所不同的话,那就不会产生很大的问题。关键是当三种教育彼此冲突时,我们又该如何行动呢?显然,当我们教育一个人,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别人时,三者之间要配合一致,就不可能了。如果我们不得不为我们的自然本性或为社会而奋斗,那么,我们必然要在培养一个人还是培养一个公民之间加以选择,因为我们不能同时培养这两种人。从这两个必然是互相对立的目的中,产生了两种相互对立的教育形式:一种是公众的和共同的,另一种是个体的和家庭的。
要想了解公共教育是怎么一回事,就请你读一下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本著作并不像某些人仅凭书名所想象的那样是一本讲政治的书籍;它实际上是一篇最为精致的教育著述。而且,像这样的教育著述,还从来没有人(能够)写过。在没有真正国家的地方,也就不会有真正的公民。“国家”和“公民”应该从现代的语言中取消。
我并不愿意把那些人们称之为学院的可笑机构所提供的教育视为一种公共教育,也不愿意把它视为社会教育,因为这种教育想追求两个相反的目的,结果却一个也达不到。它只能培养出一些虚伪阴险之人,他们表面上是在时时为他人,骨子里却处处为自己。我们从我们自己身上都能不断感受到这种教育的矛盾。由于被自然和人牵引向不同的方向,我们便采取中间道路或混合的办法。然而,这个办法并未使我们达到任何一个目标。我们终生未能解决这两个目标之间的矛盾,而始终处于一种混乱和犹豫状态,既未能对我们自己有所善待,也未能对别人有所贡献。
现在要谈一谈家庭教育或自然的教育了。如果一个人完全只是为了他自己而受教育,那么,他对别人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能把这两种教育目的在单一个体身上合而为一,从而消除他主张中的冲突和矛盾,那么,这也就消除了他的幸福生活中的一大障碍。不过,在对这种人进行判断之前,首先必须了解这种人的发展,看他成人以后是怎样的,也就是说,我们首先必须了解自然人。这就是本书的探索主题。
要培养这样一个难得的自然人,我们必须要做些什么工作呢?实际上,我们所要做的就是阻止去做某些事情(让自然说话)。当逆水行舟时,你只需调整航向、迂回行驶就可以了;但是,当海面上波涛汹涌,而我们又想停在原地的时候,那就要抛锚。
在一个所有社会地位都已固定的社会秩序中,每个人都应该为取得他的地位而受教育。如果一个人是为了他先定的地位而接受教育,那么,他就不再适合其他的地位。只有在命运同父母的职业一致的时候,教育才是有用的,而在其他的情况下,教育常常是因为给了学生偏见,反而对他有害无益。在埃及,儿子是不能不依从他父亲的身份,所以教育至少还有一个确实可以达到的目标;但是在我们这里,尽管社会等级依然存在,但是等级中的人却是在不断地变化,谁也无法确定为特别的地位而教育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反而在危害他。
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的天职,是取得人性;不管是谁,只要在这方面受了很好的教育,就不至于忽视履行自己与这种天职相关的职责。我的学生是做军人,还是做教士,抑或是做律师,我并不关心。在从事他父母的职业以前,大自然就已经教他认识人生了。生活,这就是我要教他的技能。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一个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命运无法使他改变地位,他始终将处在他的地位上。
如果一个人生来就被固定在某个地方,如果季节终年没有变化,如果每一个人的命运永远也不能有所改变,那么,现行的教育方法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好的;一个儿童为取得其命定的地位而接受教育,永远不能脱离这种地位,因而也不至于遭遇其他地位的种种麻烦和不利。但是,鉴于人生的变化无常,鉴于这个世纪使我们整个一代人为之茫然失措的动荡不安的精神状态,我们想一想,还有什么方法比把儿童当作永远不出房门、时时刻刻都有人左右侍候的人来培养更为荒谬的呢?只要这个可怜的人在地上行动一步,只要他走一步下坡路,他就遭到毁灭了。这并不是说要教他去受这种痛苦,而是要使他知道这种痛苦。